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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泻药!太太叫买的!

第五十七章 把人丢回去

要的就是这两个词!

其实,春荼蘼根本不知道徐氏要对春大山下什么药,但就这么让她把真话诈出来了!

春大山的脸变得雪白。气的。

徐氏倒也精乖,立即跪倒在春大山脚下,抱着他的大腿,什么话也不说,就那么嘤嘤的哭起来。小琴当然也照样学样,一时之间,房间内被哭声充斥,虽然不是老徐氏那样的嚎啕,可仍旧震得人耳膜发疼,丧气得很,就像家里死了人似的。

春大山厌烦的皱紧了眉,深呼吸了好几次才没有立即发作。他转头见女儿还在场,无奈又苦涩地叹了口气,“荼蘼,你先出去。”

春荼蘼二话没说,立即就回了自个儿屋,还没踏进门槛,就听到东屋那边碎裂的声音,大约是春大山一怒之下把汤碗砸了。她忽然有点后悔,早知道多拿几个碗过去,让春大山发泄一下,怒火老憋在心里不好。

她从不赞成打女人,可徐氏这种女人真的很欠抽。不过春大山虽然身材强壮,却从不对女人动粗。在往常看起来同,这是极好的品行,此时就觉得有点不解气。

“小姐,咱出来干吗?要好好看太太和小琴丢脸呢。”过儿气鼓鼓的。之前春荼蘼跟她说得也不多,所以她也是到现在才明白徐氏具体做了什么,气恨得很。

“我爹是觉得自己丢脸,才叫我出来。我在,他只会更尴尬。”春荼蘼叹了声。说着打开一道门缝,往外看了看。之后蹑手蹑脚的跑到东屋窗根底下,毫无道德感的听壁角。

屋里,春大山甩开徐氏的手,气得来回踱步。好半天才沉着脸说,“明天,我送你回娘家。”

徐氏闻听。立即发出一声悲鸣,又上前去抱春大山的脚,哭求道,“我错了!我错了!饶我这一次吧!夫君,别休了我!不然我没有活路了!求你别休我!”

“现在后悔了?那为什么这样做?”春大山的声音冷得像冰,平平的,没有感情色彩。“你的蔫主意怎么就这么正!你怎么就敢!”

哀莫大于心死,春大山对徐氏太失望了,所以才会这样。平时,他再怎么气,也鲜少这么疾言厉色的。

“我就想让夫君留下来。”徐氏继续展开哭功。“幽州这么大,天气又冷了,我心疼夫君千里迢迢……是我一时糊涂,求夫君饶了我这一次吧。”

“你知道荼蘼要去辽东郡的外祖家吧?”春大山提到女儿,突然提高了声音,“我若去不成,她一个才十四岁的姑娘家,要怎么去那么远的地方?就算跟着康大人的队伍,一路住官家的驿馆而不是民家的邸舍。就算再请托几个名声好的游侠儿护送,到底是她孤身一人,难道我就放心?难道你就放心?你怎么当人继母的?还是你跟你娘想的一样,要害死我女儿,好为你后来再生孩子扫清道路?告诉你,荼蘼的娘留下的哪怕一文钱我也不会动。死了你那份歹毒的心思!”

这话说得很重,徐氏就想像往常一样晕倒,但考虑到春大山正在火头上,愣是硬挺着没敢晕。只哭道,“夫君冤枉死我了,我哪有那样的心思。就是怕你吃苦,你去不成,荼蘼也就不去了吧,多少年不联系的亲戚,这时候上赶着来干什么呢?”

“那是荼蘼的外祖家,你说不来往就不来往了?你这时候拿主意了,平时怎么不见你关心她的饮食起卧!你怕我吃苦?若泻得轻了,我照样得走。泻得重了,你倒不怕那泻药霸道,伤了我的根本。”春大山冷笑,并不信徐氏的花言巧语,“你真会异想天开啊!以为我腹泻就不可以不用出门了吗?除非我死了残了,军令哪那么好更改的?再者,我今天晚上还吃酒席,明天就泄得走不了路,会受军法处置的知不知道!从军者,连身体都属于军中,不好好爱惜,非战斗或者训练受伤也是过错。何况,那么多人吃了一样的东西,为什么独我泻得下不了床,走不了路!你是打算让上锋疑心我,还是手下的卫士们嘲笑我贪吃?”

徐氏愣住,因为她还真没想过这些。春荼蘼也有些后怕,因为没看过大唐的军中法规,不知道居然这样严厉的。

“若再被查出我是造假自残,以逃避公差,几十军棍那是轻的,难道你想害死我吗?”

“不会的,不会的,我一直很小心。”徐氏解释。

“不会?连荼蘼一个小丫头都看出了破绽,你当那些军中的上级是瞎子?”春大山越说越气,伸手拎了徐氏的衣领,“这么想我死,是好改嫁去吗?行,我成全你,连夜就把你送回娘家!到时候咱们各自婚配,再无瓜葛!”

徐氏嘤的一声,真晕过去了。

她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不考虑前因后果,想怎样就要怎样,果然是被她那个极品娘全养废了,却是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结果不够高门中名门淑女的资格,却成了个连普通日子也不会过,满脑子不切实际想法的废物点心!

说起她有多大错?错最多的是她那个极品娘。

“太太!太太!”小琴声嘶力竭的呼唤,然后又求春大山,“老爷开恩,太太只是一时糊涂了。可不管怎么说,太太是老爷明媒正娶来的,求老爷念在往日的情份上,好歹给太太请个大夫看看。求您了,老爷。”

“她死不了!旁人都死了,她也会觉活得好好的!”春大山只感觉心里被怒火烧着,没把徐氏丢出大门外,就算很仁义了。可一低头,见徐氏面白如纸,似乎不是装的,到底不忍,上前把徐氏抱起来,放在床上。转身就出来了。

请什么大夫?!徐氏身体不好,不仅头疼,还有心悸症,常常犯一犯。他久在旁边看。早就习惯了。只要让徐氏躺一会儿,喝点热水便能恢复起来。今晚的事是家丑,对他来说算是极大的侮辱。他不想让任何外人知道。

他胸口发闷,急于呼吸冬夜里凉得带着舒畅的空气,可站在台阶上一转头,就看到春荼蘼和过儿站在窗户那儿,不禁有些羞恼。

“这毛病跟谁学的,以后不许这样!”他是说听壁角的事。

春荼蘼搓搓手,有些尴尬。春大山冲出来的太突然了。院子大而空旷,她一时没躲开。

“爹啊,我是关心您。”她解释了一句,却又觉得不如不解释。在公堂上,或者是与公堂环境相似的环境中。她是绝对的伶牙俐齿,可面对在意的人,她的嘴有时候很笨的。

想了想,干脆跑过去,拉着春大山的胳膊就往自个儿屋里走。过儿很有眼色的没跟着,而是跑到厨房去烹茶。酒醉的人,会很口渴的,老爷刚才又发了脾气,喉咙一定干得很了。

“爹。您别不好意思,我是您亲闺女,还有什么说不得的。”春荼蘼哄着春大山,知道这件事其实对父亲的伤害最大。父亲也知道徐氏不是能和他好好生活的,但总想忍耐着过,将就过去这一生便罢。

“您想怎么办?”她小心地问。

春大山的眉头皱得死紧。帅脸上弥漫着烦恼和忧愁,让春荼蘼看着心疼。过了半晌,春大山才慢慢地摇了摇头。

春荼蘼以为春大山的意思是说:不休了徐氏。可春大山却开口道,“没有时间,爹没有时间处理家务事了。”他无比烦恼的叹气,“明天我还要去军府,与韩、康两位大人商定出发的时辰。之后,要与随行的另外三名同僚彼此熟悉一下。下晌,还要把兵训的准备事宜跟你魏叔叔交待一番。总不能让康大人因为咱家的家事耽误了行程,那咱成什么了?人家也不会等的。”

“您不是说要送太太回娘家?”春荼蘼提醒。

休妻,也不是给张纸就完了,大唐的户律法也算是完整,不能随意违背。比方嫁妆财产要弄清楚,男方也得请人见证,还得等人把女方接走等等,也很复杂的。

之前,徐氏没犯七出之条,休妻之说不可能,可现在她想给相公下药,休她的理由相当充足,只是正如春大山所说……不管怎么处理,时间上来不及。就算是她,明天只是收拾行李就得用整整一天。更别说这次走得急,父亲也有好多军务要处理收尾,或者移交别人。

但徐氏独自留在春家,就像一颗定时炸弹。所以,徐氏的麻烦,就应该丢给她娘家妈来解决,所谓子不教,父之过么。而这次,也只有先把徐氏送回家,冷上两三个月,等他们父女回来后,看春大山的心意再做决定。

“我在酒席上跟隔壁的老何说好了。”春大山身子向后倚去,显得非常疲惫,“他只是军中普通的卫士,平时不用去军府办事,我托了他把东屋的送回娘家。老何办事严谨规整,到时候雇辆马车,再找两个信得过的人一起跟去,肯定没什么问题的。”老何是何嫂子的相公,为人憨厚踏实,确实像托付得了大事的人。而听春大山的语气,把徐氏叫成东屋的,可见心里有多气了。

“我待会儿会写封信给徐家,再叫小琴把细软收拾了。不管她怎么闹,明天一早,必须送她走!”春大山站起来道,“我去给徐家写封信。”

“别写。”春荼蘼阻拦,“太太一回家,自然会说的,父亲不必多事。”若写信,气势上就弱了。这种把人丢回去,什么也不提,让徐家看着办的感觉更好。

第五十八章 多美好啊,少年!

转天一早,徐氏哭哭啼啼的被送走时,春荼蘼窝在屋子里装睡,顾不得什么相送的礼仪。

第三天辰时初(早上七点),春大山带着她和过儿,到镇外的官道处相候,会合了康正源等人,开始了幽州的巡狱之旅。

韩无畏自然来送行了,不过是官方行事,因而没和春荼蘼单独说话。他穿着一套正式的军官袍服,也就是櫜鞬服,主色为黑,抹额却是大红色的,衣服的袍角和衣袖边缘绣着类似于吉祥符文的花纹,因为品级没到三品,也还没有承爵,倒没有绣豺狼虎豹鹰隼等猛兽猛禽。但尽管如此,当他骑在那匹大白马上,端得是风神如玉,英姿飒飒。

春荼蘼在一边静静的注视,心里只能发出一句感叹:多美好啊,少年!

相比起来,康正源就低调得多,身着深绿色官服,银带九銙,戴一粱冠,也是因为品级比较底,并不配鱼袋。不得不说,深绿色非常配他略显苍白的面色,他那懒散中掺杂着玩味的神情和严肃的官服奇异的相合,给人一种不由自主的信赖感,会觉得他一定是明察秋毫的。

春荼蘼只好再叹一声:多美好啊,少年!

而她,低调的穿了灰色窄袖胡服,像一只小老鼠般,隐身在春大山之后。虽然是男装,但她没有掩饰性别,因为大唐女子经常穿男装胡服,倒也不显得特别扎眼。她头上还戴了垂了厚厚纱幕的帷帽,春大山是不想让人多看他女儿,春荼蘼却为了遮挡风沙。在她身边的过儿是黛青色的男装短打。她发育晚,过了年都十四了,此时穿得利落些,看起来像个小男生似的。

历史上。地球上的气候有几个特别温暖的时期,其中大唐就处于其中一个温暖期,因而北方的冬天不是特别寒冷。即便这一行人先在范阳附近公务。然后深入辽东郡的南部和临近高丽的北部,也会遇到大雪天气,但比起后世深冬的零下二三十度,还是要舒服多了。

这个时代也还没有棉花,过冬的衣服就是织得厚厚的纺织品,冷的时候多穿几件,或者是用木棉纤维做填充物的所谓棉服。这样的衣服自然不如絮棉花的轻暖。可在大唐,连丝字旁边的绵字都没有,全是用木字边的,也只能将就了。

春荼蘼本人比较怕冷,又因为走得急。来不及现做,只从成衣铺子买了四件“棉服”,过儿及春大山一人一件,她一人两件。就这样,她还考虑回头弄点鸭绒,自个儿做一件防寒服穿。

至于被褥,春大山认为姑娘家不应该用外面的,所以过儿就带了两套出来,到时候铺在人家馆驿本来的被褥上。又保暖又干净。至于鞋帽什么的,过儿随身带了针线和材料,打算路上边走边做的。

韩无畏为人看似粗豪,却细心体贴,春荼蘼上路后才发现,他也不知打哪找来一队要赶在年前去幽州各地收年货做生意的商家。就坠在队伍后面。这家商队的主家姓钱,除了老板和几个伙计外,同行的还有老板娘和一个李姓粗使婆子,春荼蘼和过儿被安排与这两个大婶坐一辆车,这样就有成年的已婚妇女照顾她们了。

钱老板一家乐不得能机会随行护送官吏的军队,能蹭住馆驿不说,还保证了安全。虽说馆驿不接待平民,但私下出点银子,谁也不会多说什么。这原是常事,但他们知道是沾了春荼蘼的光,因而对她格外客气周到。

整队护军中,五十名在前面开道,康正源的坐架居中,后面是另五十名。春大山和三个据说是贴身保镖的折中府卫士坠在更后面,离商队倒近些。说白了,就是就近保护春荼蘼的。

不过,一队人还没走出五里地,就有马蹄声从后方传来,到了春荼蘼乘坐的那辆马车旁边才停下。春荼蘼先是有点紧张,毕竟她穿越到古代异时空大唐后就没出过远门,但她随意意识到,就在附近保护的春大山岗并没有发出示警,于是知道来人必是熟识,就叫李大娘打开了帘子。于是,韩无畏英俊的脸就出现了,牙齿白晃晃的。

“韩……韩大人,您这是?”春荼蘼很惊讶,然后连忙好心的指出,“我爹在前面。”她以为韩无畏是要紧事情忘记交待了,所以是来找春大山的。

韩无畏眨了眨眼,只说,“在钱老板那,有个小匣子是本都尉送给你的,别忘记了看。”说完,两指放入自己口中,打了个响亮的呼哨,一牵马头,又狂奔离开。

春荼蘼很茫然,不明白韩无畏这没头没脑子的一句是什么意思,他这样来去无踪,又是什么意思?她看向钱大娘和李大娘,见这二位大婶正笑得暧昧,倒让她不好开口询问,却很想高声说:我跟那个帅哥没什么的,是非常纯洁的下级家属与上级的关系。而一边的过儿也不明就理,就连远远瞧着的春大山,也以为是韩无畏来嘱咐一些让自家女儿好好帮助康大人的话,就没有上前询问。

第一站很顺利,傍晚时分,一行人就到了一处馆驿。

唐代的官道四通八道,设施完备,有的繁华地区,甚至有两条以上的官道。根据馆驿的数量计算,官道大约得有六七万公里,虽然和现代没办法比,但重要的州府间,通行非常方便。

在官道两侧,除了官设的馆驿外,附近还有相应的邸舍,也就是旅店,私人所有,是专门招待过往平民和商队的。住馆驿需要官方的文书,也就是一种纸券。康正源不是一般的朝廷使者,自然有人提前去交涉了,然后就有负责馆驿的官吏前来迎接,请他去最好的楼舍中。其余兵士和随行人员,另行安排在附近的房间。

唐代的馆驿的规模都很大。包括了驿楼、驿厩、驿厅和驿库,这么多人一起涌进来,也完全住得开。康正源为了不让春荼蘼太扎眼,并没有给她特殊待遇。但那个驿官是个伶俐人。迎来送往的,早锻炼出了眼色,从康正源的话中听出了隐含的意思。给春大山父女安排的房间是仅次一等的,隔壁的两间。

冬天天短,众人住进馆驿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因为第二天一早就要离开,大家也不卸车,只把骡马卸下,由粗使小吏去侍候。然后就拿了随身用的东西,各自吃饭。

春荼蘼和春大山父女是和钱老板一家吃的,虽然不及康正源的精细,却因为钱老板使了银子,倒也很不错。包括一大盘价格比较高的煮羊肉。一大盆由芥菜、芹菜和萝卜拌的菹齑,一大盘炒菘菜(大白菜的前身),还有一个蒸熟后洒了特制调料的昆仑瓜。主食,是一盘子白白胖胖、软软乎乎的蒸饼。

令春荼蘼惊喜的是,所谓的昆仑瓜竟然是茄子!因为还没有普遍种植,价钱比较贵。非时令蔬菜也是放在菜窖中储存下来的,普通人根本吃不起。

托钱老板的福,春荼蘼吃到了自己前世最喜欢吃的茄子。对这种也称为胡瓜的蔬菜,不管怎么做。烧、蒸、炸、做馅,她都爱。春大山和钱老板看出她的喜好,一个劲儿的给她夹。然后她发现,大唐的讲究人是很卫生的,给人家夹菜用的是公筷。

吃了饭,春荼蘼见钱老板一家脸上带着倦意。看样子要去睡了,连忙抓紧时间,问起钱老板关于某个姓韩的人托付的小匣子。

钱老板一拍脑门道,“瞧我这记性。那可是韩大人托付的,我不敢怠慢,并没有与货物放在一处,春小姐等等,我这就亲自给您送过去。”

春荼蘼道了谢,说明自己住在哪一间,就回去等。春大山这才问起匣子是怎么一回事。

“韩大人说送给我的,送行时可能忘记了,后来追上来,就为了这个事。”春荼蘼坦然又老实的回答。

春大山心头微动,思量自己这个上司对荼蘼是不是热情了点。他虽然想升官,想在军中一展才华,但绝对不会卖女求荣。韩无畏权高位重,将来要承爵为王,军中又传说将来要接任幽州大都督,他这个人虽然不错,绝对的青年才俊,可却和自家地位相距太大,攀不上交情也攀不上亲,还是保持距离的好。若韩无畏有其他想法,他宁死也不让女儿给人做妾。

再说,要跟贵人结缘,被白家发现怎么办?

他这一想,就想多了。随即又觉得可能是韩无畏爱才,毕竟韩无畏在军中没传出不好的流言,总体上,是个正派有为的好青年。

但有了这层顾虑,他就没立即回去,而是进了女儿房间,也没表明要一起看匣子,只磨磨唧唧地说,“累了吧?一会儿拿了东西早点睡。坐车也很辛苦呢,你又没出过远门。”

春荼蘼还真是腰酸背痛,但见春大山怕她和韩无畏私相授受的样子又觉得好笑,却也不揭穿,只笑道,“可不是么。但是和爹一起出门,还是觉得很值得。”

第五十九章 心坎上的礼物

这马屁拍的,春大山浑身舒泰,全天的疲乏一扫而光。

又过了一小会儿,钱老板带着伙计,抬着东西上来了。

春荼蘼愣住。这叫“匣子”吗?而且据说是“小”匣子?

所谓的匣子二尺见方,红漆,外表并不华丽,看起来倒是蛮结实的,可它不仅体积像个小箱子,看起来还分量十足,不然,用得着一个伙计搬,钱老板还得搭把手吗?

“春小姐请收好这个。”钱老板奉上一把钥匙。

“多谢您了。”春荼蘼点点头,看到箱子上有锁,但没有贴封条什么的。由此可见,韩无畏要么绝对相信钱老板,要么就是箱子中的东西没有多么重要,至少是不怕偷窃、偷看,而且事后方便问责的。

一边的春大山在观察了半天后,也暗松了一口气。之前,他还真怕那位韩大人会送一些不合时宜的东西。但同时,他又非常好奇。什么东西这么重啊,他顺手掂了掂,沉得很。要说是金银,这礼就太大了,可分量却又太轻。若不是金银,而衣服吃食首饰什么的,应当不会用这么粗笨的家伙,更不会随便托人。

春荼蘼干脆也不猜,等钱老板客气了几句告辞之后,立即上前开锁亮箱。

箱内,整整齐齐、四四方方的码放着盒子样的东西,因为上面盖着块红绫,没有第一时间暴露出真面目。看到春大山愕然又失望的模样。春荼蘼突然想笑,想起在现代时听到的一段相声:说卖止痒药的,绝对有效,而且好大一包才几分钱,很便宜。买回家打开一看,白纸包里套着个红纸包,红纸包里套着个绿纸包,绿纸包里套着个黄纸包,一共十几来层,最后只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两个字:挠挠。

哈哈。春大山现在的模样,就像是需要有人给他挠挠心上的痒。不过春荼蘼还是不会虐父亲的,一把揭开红绫……

全是书!一套套精装硬壳,簇新整洁。而当春荼蘼看清上面的书名时,惊喜的叫了声,扑过去连箱子一起抱住,脸颊还在上面蹭了蹭。更恨不能抱着书亲几口,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大唐律》!全套的《大唐律》!她的梦啊!她的爱啊!以前祖父给她借的那套只是其中一部分,而且残缺不全,她读起来总是觉得有什么梗在那儿。自从重生,她就想一睹整部唐律的真容,今天终于被她得到了。在大唐。平民教育程度不高。识字的都不多,书籍更是等同于奢侈品,尤其这种事关朝廷律法的,虽然不限制购买,却也不是银子就买得到的!

“就那么喜欢律法吗?”春大山看女儿两眼放光,就像见到宝贝似的,不禁好笑又好奇。

“爹不知道,律法看着枯燥。但若真读进去,是多么有趣哪。”春荼蘼站起来,从小箱子拿出一册书,抱在怀中。心道,这都是我前世的职业病啊!

“可是……这个礼物太贵重了吧?”春大山略皱了眉。虽然到不了等重金银的程度,但这么一套大唐律法书,只怕也价值不菲。他那点俸禄,虽然升为正九品了,月傣也只是多了一两而已,一年才二十四两,连十分之一也付不起吧。

“不碍的,真不碍的。”春荼蘼连忙道,特别怕春大山要把这整套唐律还回去,身子都不由自主的挡在小箱子前,“韩大人一份心意,定是要我更加努力帮助康大人的。律法就是上法庭的武器,就像……就像……宝剑赠壮士,红粉送佳人是一样的。好比爹要出征,做为看重爹的上锋,也会赠弓箭和骏马吧?他期待的,不过是打胜仗,我是一定会帮康大人打胜仗的。若爹还不放心,顶多以后我赚了银子还他!”

春大山本来还真有把书还回去的一点意思,但见女儿稀罕得什么似的,心头就忽然不忍起来。都怪自己没本事,女儿喜欢的东西,他买不起,也没地方淘换来。现在,难不成连女儿的这点开心也要抢走吗?幸好不是私信或者别的见不得光的东西,也只好先收下,有情后补。只是,女儿好好一个佳人,得不到红粉,得到了重之又重的国之律法书,总让他感觉有些别扭。

“再怎么喜欢,晚上也不许熬夜。今天累了一天,赶紧洗洗就上炕歇着去,明儿在车上也不许看,仔细花了眼睛。” 春大山想了想,故意板着脸道。

“那什么时候才能看?”春荼蘼有点发急,脸上露出祈求之意。

“到了前面的州县,康大人自然会停下来,查阅当地的案卷,那时不是有的是时间?”春大山点了一下女儿的脑门儿,又转过来对过儿说,“盯着你家小姐,不然我回头写信给家里的老太爷,看他怎么说你!”

过儿是春青阳的第一号绝对忠仆,提起老太爷,那是连小姐也要靠边站的,当然就点头应下。春荼蘼一看父亲来这招釜底抽薪,知道不可能偷摸看书了,不禁有点失望,但突然想到也要写封信回去。不是给春青阳,而是韩无畏。

这家伙,看起来大大咧咧的,但细心处,令人觉得十分妥帖。不然,又怎么会送这么贴心的礼物呢。他真是只为了让她更好的帮助康正源吗?在这个封建朝代,他难道不介意女子习律法,断刑狱,上公堂吗?那他,倒真是个特立独行的人。

不得不说,韩无畏这份礼真送到了春荼蘼的心坎上。虽然春荼蘼明知道这会增加她对他的好感值,也许他就是讨巧,就是故意的,可仍然心甘情愿的把好人卡上的分给韩无畏加上不少。

洗漱完毕,换了家居的舒服衣裳,春荼蘼没有立即就睡,而是叫过儿去找驿吏讨要了纸张和笔墨,提笔给韩无畏写信。因为唐代的馆驿还有通信的功能,所以明天就可以把信给韩无畏捎回去了。

只是想了半天,也不知说些什么,干脆只写了两个字:谢谢。

想必,韩无畏也不是想听她说得天花乱坠吧?就算她能口吐莲花,却也不及这两个发自内心的真诚字眼更表达自己的意思。

写完,端详了半天,虽然那两个字扭七扭八的不好看,但这就是她本来写字的实力呀。她不怕嘲笑,真实展现自我。哼哼,佩服自己一下。

想着就把信折好,封进信封,然后放在桌上,等着第二天一早,直接交给驿吏就行了。转头间,见过儿对着她暧昧地笑,立即明白了她是什么意思,很坦然地笑骂,“把你小脑袋瓜子里想的东西统统扔掉,根本不是那回事。”说完,又叹了口气,古代的女孩太早熟了,虽然在现代,十三、四岁也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但怎么也不会联想到婚姻吧?

“奴婢看书哪回事啊小姐?”过儿笑问。

哎呀,今天被个小丫头调戏了。春荼蘼简直哭笑不得,然后正了脸色道,“听说过一句话吗?人贵自知之明。韩大人和康大人那样的男人,咱们家是攀不上的,所以别往歪处想,对咱们没有好处的。”

“太上皇可也起于微末呢。”过儿不服气,“老太爷这回押流犯去岭南,他老人家临走之前跟我说起那边的风俗,还说那边有句俗语,叫宁欺白头翁,莫笑少年贫。咱家现在是小门小户的,保不齐将来就因为小姐大富大贵呢。”

“没错没错。”春荼蘼点头,正色道,“可人家说的是少年,并不是少女。过儿啊,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但是有些话,咱们开开玩笑倒没什么,千万不能真这么想,不能往心里去,更不能说啊说啊说溜了嘴,让外人听到,不然就会有人觉得咱们痴心妄想,坏了祖父和父亲的名声,说不定还有小姐我的,白白让人笑话去。”

“哪有这么严重?”过儿吃了一惊。

“就有这么严重。”春荼蘼借机敲打一下过儿。这丫头性格天真烂漫,在家就算了,出门在外,祸从口出,当然要小心。而且,也是要她凡事多想想,别走了歪路。毕竟,这个世界是有等级存在的,而且很森严。别说古代了,在现代也何尝不是如此?不过在现代,不叫阶级等级,叫生活和社交圈子。太出圈儿了,自己都累得慌,她可没有多大兴趣。

“或者有那登徒子,以为我有这样的念想就是轻浮的,前来纠缠不清。若是好人家,又觉我攀高枝儿,不肯来往。那可就……真的让小姐我嫁不出去了。”临了,她又添了把火。

过儿的脸都白了,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也不知想些什么。春荼蘼看她真的有些明白了,也不吵她,自己收拾了床铺,睡觉去了。

只是,就算睡觉,她也烧包儿似的抱着一册书,睡得那叫一个美,一个香。

第二天一早,春荼蘼醒来后,见过儿眼睛红红的,但神色清明,就明白是这丫头是想了半宿,终于明白有些玩笑是开不得的。主仆两个心照不宣,都不再提起这事,麻利地洗漱,吃了早餐,就随队伍继续出发。

第六十章 美人做什么都是美的

此异世大唐的幽州,辖下幽、易、平、檀、燕、北燕、营、辽8州,北到长城,东至山海关,包括关外辽东郡南部地区,形成一条大致与长城平行的带状防御区。幽州大都督府,治所在幽州城,也就是今天的蓟县附近。

而巡狱使的出行路线,春荼蘼完全没兴趣知道,也想不去打听,反正整个幽州的重要府县都是要走一遍的。怎么走,先去哪儿,后去哪儿,有什么关系?

何况,之前她听春大山说过,先往辽东郡去,避开冬天最寒冷的雪天,然后再返回,最后到达幽州城的大都督府。据说,康正源要带去皇帝给罗大都督的褒奖。蓟县离范阳县很近,所以到了那儿,春荼蘼父女基本就可以回家了。

就这么着,一行人走走停停的将近两个来月,才进腊月就到达了幽州城附近。

一路上,春荼蘼冷眼旁观,发现康正源虽然出身高贵,但却很体谅民间疾苦,绝对算是好官。他录囚时特别认真,还时常派手下人去明查暗访,怕有官吏隐瞒淹狱和冤狱的情况。或者是因为当今圣上英武,又或者是因为朝中提倡法礼、律法严明,再或者各地知道要巡狱,集中突击处理过案件。所以,走了那么多地方,真的没发现特大冤狱事件。

春荼蘼离范阳远了后,就化身为康正源的书童,近距离跟随他做事。当然,春大山寸步不离,后来看到康正源实在是正人君子。除了公事,从不与春荼蘼多说一个字,才放松了些。

春荼蘼是现代法律界的精英,断起古案来就格外轻松。查阅案件的速度比康正源要快、要准。说白了,虽然古代的刑民司法没有现代发达,好在其实各类的犯罪也没有现代这么花样翻新。只不过真断起案来。多是依照推理、经验、心理、常识方面的知识,刑侦手段是绝对落后的,更不用提验尸、静电痕迹提取、各类司法鉴定,以及DNA什么的了。

不过,古代肯定也有疑难案件,只是她没有遇到,而且康正源希望她提供法律意见。不是让她来辩护的。而她,是想多接触大唐的案件,万一将来她有其他想法,现在也算积累经验。

但在平州的时候,她算是做了件大好事。当时。那边有一个案子,引起了春荼蘼的注意。

被判有罪的是一个二十岁的妇人周娘子,才成亲两年,男人就死了,只守着婆婆吴氏,也是个寡妇。其实说吴氏是婆婆,也不过四十来岁年纪。她们娘儿相依为命的过日子,因为怕惹来是非,尽管民风开放淳朴。周氏却从不出门,必要的采买,都是婆婆吴氏去。不过周氏非常孝顺,每天早早起床做家务,然后给婆婆吴氏送去洗漱的热水,再去厨房做早饭。然后做针线或者给人浆洗,赚些钱贴补家用,两年来毫无怨言,婆媳俩也非常和睦。

可是突然有一天,吴氏上吊死了。等官府的差役到了,周氏却自首说,是自己昨晚与婆婆发生口角,导致婆婆一气之下自缢。有人自首,又有强有力的犯人口供,案子很快就结了。因为不孝是大罪,周氏因不孝导致了婆婆吴氏死亡,判的是斩刑,已经报到州府,送刑部核准。

在古代,自首算不算从轻减等的情节,完全看判官怎么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看到这个案子,春荼蘼本能的觉得有强烈的违和感。一来,周氏贤名于外,怎么会和婆婆吴氏争吵?最后导致吴氏要上吊自杀?二,这吴氏据闻是个开朗大方的性子,排除了因性格偏执而引起的、出于激愤的自决行为。三,周氏承认罪名太快了,而且一口咬定是自己的错,总透着一股子急切和想要掩盖什么的意味。四,被判刑后,周氏又表现得太安静了。虽说,街坊邻居们都吃惊的不小,说没想到这周氏平时一幅贤良模样,却是这种人。可春荼蘼觉得,反常即为妖,于是提出要重审此案。

“周氏不是自动做供,承认是自己的罪过吗?为什么要重审?”康正源皱了皱眉。

他们走得越来越往北后,康正源的身子似乎有点受不住,三天两头的伤风感冒,神情中总带着一丝病态。但让春荼蘼觉得自己变态的是,她居然觉得康正源这番有点虚弱模样,相当有艺术的美感。就像最上等的美玉,看起来很脆弱,一碰就会碎似的。又宛如,易醒的美梦。

她这才明白,西子捧心为什么是褒义词。因为不在于那形态,只在于做此形态的本就是个美人。所以,后来才有东施效颦一说。总之,美人做什么都是美的。

这样的康正源,总会让人想体贴他,连说话也温柔起来。偏他的神色看起来懒散,其实却是坚毅的,拒人于千里之外。那种让人又怜又怕的感觉特别动女人的心,就连过儿,都恨不能替他病上一场。

不过春荼蘼并不迷失,她仍然是带着欣赏美丽的态度,就像对韩无畏时一样。如果说韩无畏是烈阳,康正源就是冰雪。谁能分得清,这两样哪一样更让人放不下的喜欢?

“律法是死的,人是活的。而且虽说民不举、官不究,但身为上官,要有主动精神,因为生活在最下层的小民,有可能会有说不出的苦衷。律法,本来应该是保护弱者的。难道百姓们受了苦,有口难言,上官们就不闻不问?”春荼蘼正义感爆棚,直言不讳,“一州一县,主官刑司的官员,也不能因为怕麻烦,明摆着疑点重重,却草草结案呀。”

事实上,跟康正源相处日久,她虽然在私事上很划清界限,但于公务处,只要不当着外人的面,说话一向是直抒胸臆。康正源对此很习惯,而且,似乎很欣赏。

“哪里有疑点?”康正源问。

哪怕之前已经共同研究过好多件案子,他已经充分信任春荼蘼,却仍然公事公办,若说不出什么,是不会允许人乱来的。

春荼蘼没有说出那些主观意的猜测,而是提出客观疑点,“我看卷宗上说,周氏说是头一天晚上和吴氏吵的,但隔壁的邻居却什么也没听到。紧接着第二天早上,周氏发现婆婆已自缢而死,报到了官府。周氏一向起得早,发现时是卯初一刻(五点十五分),而仵作说,吴氏却已经死了两个时辰以上了。那时,正是夜深人静,为什么周氏没有听到吴氏房间里的动静?上面可是说,吴氏踢倒了椅子,而且还有一只鞋掉在了地上。这样的声响,除非是睡得特别死的人,不可能听不到吧?”

“也许她听到了,却因为和婆婆吵架不久,误以为摔了什么东西,所以不曾起身去看?”

“这就是要查明的疑点啊!而且供词中,周氏也没有说明这件事,似乎不清楚仵作的证词似的,必须要查一下才能解疑。”

康正源轻蹙起眉头,想了想,然后又指着面前堆积的案卷道,“那就你来负责吧,我在这里看卷宗。但不要耽误太久的时间,两天后我们就要出发去营州。”

春荼蘼应下,又把相应的卷宗仔细看了一遍,然后点了五个人,跟她出去走了一圈。那五个人,一个是过儿,另四个是以春大山为首的折冲府卫士。这四人说是保护康正源的,实际上一直保护她。这让她有时候感叹,自己什么时候能码起几个帮手来,以后再有案子时,就有充足人数的调查员了。

她先去了案发现场,也就是周氏和吴氏的家,仔细巡视了一遍吴氏的卧室,又找附近的邻居闲聊了几句,最后去了附近的“市”一趟。这时的市,是指古代商业街,有关衣食住行的商品和服务,应有尽有。不过,这个市是专门面对普通百姓的。大市,在镇子的另一端。所以不管在哪个年代和地区,贫与富,其实总是泾渭分明。

都逛完,她就带人回去了,立即提审周氏。也没用大堂,就在县衙后面的私堂上。身边更没设差役,而是站着康正源自带的兵士。

“说吧,为谁顶的罪?”周氏一带上来,春荼蘼就问。

今天,她坐的正位。康正源坐在侧座上,歪着身子,托着腮,另一手拿着一盏热茶,氤氲的白色雾气,半遮掩着他的神情。但尽管如此,也没有人能忽视他的存在,或者以为他站没站相,坐没坐相。这就叫骨子里的气质哇,学不来的。

春大山见女儿大喇喇坐在主审位上,不禁为她捏了一把汗。他的宝贝女儿怎么了这是?经历了一次生死,性格完全变了,以前多胆儿小啊,能被老徐氏个老虔婆吓得逃跑,可现在居然敢在六品大员、皇亲贵戚面前,坐在正位上问话,半点不怯场。

当然,所谓六品“大员”是相对他而言。

而周氏,显然被春荼蘼的开门见山的问话震着了,一时不知所措。

第六十一章 我替你说

春荼蘼定定的看着跪在堂下的年轻女人,见她算不得漂亮,但五官端正,眼神清明,白白净净的,即便在牢里一个多月了,却仍然尽量把自己收拾得齐齐整整,很让人有好感。

相由心生,不是说漂亮的人就是好人,也不是说丑陋的一定是坏人,但其神色和气质,确实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个性与心灵。

此时看到周氏,春荼蘼更断定:吴氏之死,与跪在当地的女人半文钱的关系也没有。

“问你话呢,如何不答?”她催问。

周氏掩饰起惊慌的神色,平静地道,“民妇没有替谁顶罪,民妇罪有应得。”

“你坚持这样说,可是有什么苦衷?”她放缓了语气问。

周氏此时已经镇静下来,坚定地摇头,“民妇没有苦衷,民妇自知罪孽深重,只求速死。”

明知道吴氏之死不是周氏造成,春荼蘼不禁对促使周氏这么做的原因更加好奇起来。不过她知道这是死胡同,干脆绕道而行,叹了口气道,“你一味隐瞒,却不知真正害死你婆婆的凶手还逍遥法外。你说自己不孝,但让你婆婆死不瞑目,才是最大的不孝!”

她这话,有如丢进热油锅的冷水滴,一下在周氏的心中就炸开了。

“大……这位郎君,不知您说的是什么意思?”周氏脸上和嘴唇上的血色瞬间消失。

想叫大人,是因为春荼蘼坐在主审位上。可又看出她分明是个男装女子,非官非吏。只得改口,胡乱称呼。

“意思是,你婆婆吴氏并非自杀,而是被人杀死的!”

叮!康正源把手中的茶盏放在桌上。因为屋内所有人都在愕然之中,甚至屏住了呼吸,所以这一声显得特别突兀。

“不可能!不可能!”周氏拼命摇头。显得难以置信。

“为什么不可能?”春荼蘼紧接着逼问,让周氏没有思考的时间。

果然,周氏冲口而出道,“因为民妇睡觉很轻,可那晚却没有听到任何动静!若人歹徒杀人,怎么会不发出声响……”她说到这儿,忽然住了住。情不自禁的。手还按在了嘴上。

春荼蘼看了康正源一眼,那意思是:如何?我说此案有蹊跷吧?

吴氏身死,周氏把罪过揽在自己身上,是要给吴氏之死找个合理的借口。那么,她必定知道真正致死吴氏的原因。但基于某种目的,宁死也不能说。

所以,虽然她刚才只说了一句话,但却从侧面证明了春荼蘼的怀疑。

“你从何必断定此案为他杀?”康正源的声音缓缓响起 。

春荼蘼站起来,踱到周氏的身前,一字一句地说,“首先一点,是周氏刚刚说得明白,她睡觉很轻。却没听见响动。可是木椅沉重,若被踢倒,怎么可能不发出半点声响?第二,案卷中清楚的注明,当时吴氏掉了一只鞋子。试问,人之将死。谁不把自己打扮得利落些,怎么会无缘无故的掉了一只?除非,是在用力挣扎中踢掉的。第三,我注意了卷宗中纪录的吴氏的身高,以及自缢所用绳子的长度,刚才又去吴氏家里,观察了一下房粱……”说到这儿,她看了一眼周氏。

周氏两手下意识的揪住衣领,好像要掐住自己的脖子一样,显然已经想到了什么可能。

春荼蘼不理,继续说,“把那些高度和长度加加减减,会发现吴氏若要把自己的脖子套进绳套,站在椅子上是不成的,至少也得是桌子的高度。或者,有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把她挂了上去。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在吴氏房间的床前发现了一个泥印子。时间太久了,不容易判断出是什么形状。但显然,是个男人的脚印!”

周氏嘤的一声,已经跌坐在地上。

“还不肯说吗?”春荼蘼笑了笑,“那我就替你说。”

她转向康正源,“两个寡妇的家,尤其还是内室之中,怎么会有男人的泥脚印?我和附近的邻居打听过了,在发现吴氏尸体的前一天傍晚下过雨。那片坊间全是没有压实的土路,一遇雨雪,就泥泞不堪。而脚印并不明显,说明那凶手进屋时,雨才下不久,和吴氏的死亡时间对得上号。平时,周娘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且性子文静内向。而婆婆吴氏,却是个爱说爱笑的人,凡事也由她出头露面。所以,若有奸情,当事人必是吴氏!再说脚印,比正常男人的还要大些,所以,其主必是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加之那一片的房子院墙虽然不高,但若要来来回回跳墙不被发现,显然也得有点功夫。于是我就到镇上去逛了逛,打听到吴氏经常把自家婆媳做的绣活儿拿到一家杂货铺子里代卖,再从杂货铺子中买些日用品回来。偏巧,那铺子的老板王勇,身高有六尺三四(将近一九零),年轻时还做过游侠儿,有一身好拳脚功夫。再细一打听,王勇与吴氏青梅竹马,还有过婚约,只是因为王勇出门游侠,多年无音讯,吴氏才嫁了别人。最后一点,遇到杀人者,普通人都会挣扎反抗或者大声呼救,而周氏却什么也没听到,只能证明杀吴氏的是她所熟悉,甚至喜爱的人。”

说到这儿,她顿了顿,因为真凶已经呼之欲出了。不过她看向吴氏的目光中,充满了同情和无奈,“人都说婆婆和媳妇难相处,但吴氏和周娘子婆媳却很相得。邻居们都说,吴氏疼爱周娘子如同亲生女儿,周娘子侍奉婆母也非常孝顺。每天早上,她都很早就起床,为婆婆送去热水热茶,好让婆婆起床后梳洗,日日如此,风雨无阻。我猜,就在某天早上,周娘子照例轻手轻脚的进了婆婆的屋子,偏那天吴氏和王掌柜的不小心,早上离开得太晚,正被周娘子撞个正着。不,应该是周娘子发现了什么,慌忙躲了出去,和吴氏心照不宣。对此,王掌柜必不知情,不然周娘子也会没命的。可是,做婆婆的被媳妇发现这种事,一定羞愧难当。所以,当吴氏死了,看情形又像自缢,周娘子就以为婆婆是因为羞愤而自尽。于是为保全婆婆的名声,为免于被追查原由,她自愿顶罪,掩盖事实,以自个儿的骂名换来婆婆的清白。只是,周娘子并不知道,那吴氏因为私情被儿媳发现后,除了羞愧之外,还想干脆过了明路,和心上人远走高飞。可那王勇已经有妻有子,和吴氏做做露水夫妻野鸳鸯是可以的,却不愿意抛家舍业。吴氏逼得他急了,他干脆就把人勒死,挂在房梁上,赞成自缢的假像,唬得周娘子自动项罪!”

一番话,入情入理,就像在人们面前重现了那阴暗中的一幕幕似的。旁边,周氏已经泣不成声。康正源看向春荼蘼,对她颇为赞赏。随后又问周氏,“你可还坚持说,吴氏之死是与你口角后,一时想不开所致?”

周氏神色挣扎,好半天才咬咬牙,一个头磕在地上,“民妇说了谎,愿受相应的处罚。只求大人,为婆母申冤昭雪!”她是个聪明人,只是太孝顺了,太想报答吴氏的好,所以坚称是自己的错。现在,她明白吴氏的名声已经保不住了,当然要抓住凶手,才能解她之头之恨,也能让吴氏地下安宁。

“来人,去找县令拿差票,叫他亲自带人,把王勇捉拿归案。”康正源轻声吩咐,但眼神中厉色,一闪而过。

春荼蘼知道,这里的县令要倒霉喽。毕竟这件案子中虽然有周娘子的自首口供,但衙门也有失察之罪。他们因为有人投案,就疏忽了证据的收集,这是不对的。不管有没有人认罪,证据都必须完备,否则会让人找到空子,轻易驳倒,若是别有用心的人,自然会利用这一点。

王勇被带来后,立即明白是逃不掉的。他倒也光棍,干脆招认了全部罪行,免得再上堂连累妻儿,或者因用刑而受皮肉之苦。只是他杀人是出于义愤,因为吴氏要跟他闹起来,他失手之下,掐死了吴氏,然后伪装了自杀现场。

“我每天晚上都梦到她来找我索命,干脆以命相偿,到阴间再分辨清楚。”王勇说。

最后的判决是:王勇的杀人罪为故杀,但他是在激愤中突生杀念,之前并无杀心,所以只判绞,给了他一个全尸。说来也是报应,他掐死吴氏,自己却受到绞刑,真是公平之至。

周娘子,冒认罪行,属于扰乱公堂。但念其孝心一片,为其婆母的名声而宁愿舍命,算是有大功,因而功过相抵,当堂释放。不过,周氏的名声变得更好了,州府还给了嘉奖,那是后话不表。

对于春荼蘼来说,则进一步适应了古代的司法制度和程序。就这个案子而言,如果是在现代的话,只验尸就能判断出自杀还是他杀。但大唐的尸检,还远不如有宋慈的宋代,更不用说比现代了,项多算是在萌芽状态。其他刑侦技术也一样,相当落后,所以推理和判断,心理和技巧,就成了破案的关键。若让她辩护,也当然是辩护的关键。

这一趟,她总算没跟康正源白来,因为她真正的明白了。

第六十二章 一个贴心,一个贴身

还有一个案子,是在辽州。

辽州已经快到幽州的边界了,到达辽州后,一行就要从另一条线路折返而回。

巡狱史一行到达的时候,有人拦路喊冤。康正源倒也负责,并没有发怒,而是叫手下人把上告者带到了下塌处。不得不说,他所到之处,官员们都热情接待,好吃好住好招待,还有人给送可暖床的美妞。可康正源同学虽然收点小礼,但出格的不要,而且只住在馆驿里,就算在范阳,韩无畏是他的表兄,他也是住了军营而已。若对他太过热情了,他查得反而更严,有错处的,罚得也更狠。到后来,就没人敢这样明着暗着贿赂他了。有那工夫,不如把案卷整理一下,该补的补,该改的改倒便宜些。

不过有人拦路喊冤就是大事了,想想,得多大的冤情才会这样做啊,吓得当地州府的刑司官员麻溜儿地跑了来,头上和手心都是冷汗。他们这些当官的,很少彻底干净的,所以不管做没做过亏心事,底气都很不足,也想不出到底是谁出了岔子,让刁民逮住机会上告了。

可当大家坐在馆驿的驿厅里看到那个上告人,中级官员倒还不怎么,现管的县官差点把鼻子气歪了。因为上告者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典型的东北小伙儿,高大,憨厚,认死理。用东北方言说:有点彪。或者说,是个彪子。

但春荼蘼看到这个叫刘二郎的家伙。却是很喜欢。因为他够直白,说的话比较容易懂。他所要求的,也非常简单明了,还因为他是戍边的军士。

春大山就是军人,她爱屋及乌。

刘二郎要告的,是他的亲娘舅王某。三年前,才年满十八岁的他被调换到边界戍卫,当时他家在村里算排名前列的有钱人,足养了五头牛。在古代,牛是相当重要的生产力。杀牛是犯罪,更不用说吃牛肉什么的了。普通的农家,有一头牛就不错了,何况五头,所以说,那是很大一笔财产。只可惜家里除了他,再无旁人。父母和祖父母全都去世了,也无兄弟姐妹,他只好把牛托付给王某来养着。他想,娘舅是很近的亲戚,总不能坑他的。

好不容易,三年期限到了,他又换防回到家乡。然而。当他找娘舅王某要回牛时。王某却告诉他,只有三头了,之前死掉两头。他不信,因为他把牛送给舅舅代养时,五头牛都是才成年的,其中四母一公。而当他偷偷到牛棚去看时,发现牛有快二十头之多。他找舅舅理论,舅舅除了那三头。其他全是王家的。

刘二郎很生气,因为王家一向很穷,以前还要靠他家来接济,哪有钱买牛犊饲养?可王某坚称如此,甥舅两个人分说不清,就吵嚷起来,连里正、村长都劝和不了,最后见了官。

可是这案子要县官怎么判啊,他又不认得牛,偏刘二郎拿不出证据,连人证也没有,于是这无头官司纠缠了好久也没个结果。谁也没想到,为了几头牛,刘二郎居然来拦轿告状!

真真是,岂有此理!

康正源也头大,可以说,他管了这么多年的刑司之事,第一回头大如斗。若不接这个案子吧,实在有负皇上所托,传扬出去也不好听。因为案不管大小,他的职责就是审理清楚,不然公平就无从谈起。若接手吧,还真是哭笑不得。而且他一时也想不出如何判案,何况还有这么多人看着哪。

情不自禁的,他看向春荼蘼。

两人相处日久,春荼蘼关于各类案件的奇思妙想层出不穷,他不知道那是千百年来,人类在刑司律法上的积累,被法学家们浓缩成知识精华,再被春荼蘼学以致用了,还当她是天纵奇才,越来越有把她留在身边的想法。

此时,他遇到为难处,就自动而自然地想听听她的意见。

因为驿厅里人多,春荼蘼一直不显山不露水的站在离康正源不远不近的地方,低着头,旁边站着春大山,做足了书童的样子。此时感觉到康正源的目光,连眨了几下眼,向厅后努了努嘴。康正源会意,站起身来说道,“此案本官接受了,你过几天再来听判。其余各位大人,也先散了吧,本官才到贵地,要先安顿一下。”说完,起身就走到后面的驿楼去了。

春荼蘼紧紧跟在后面。

进了居处的小待客厅,康正源不等坐下,就急着问,“这案子,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春荼蘼顿了顿,脑海里想起刘二牛那愣怔却倔强的样子,忍不住笑道,“那个人还蛮有意思的。再说了,他是戍边的军士,若连他的后方也保护不好,令他为国征战在外,回到家却连衣食财物也让人坑了去,只怕寒了将士们的心。”

“这么说,这个案子不仅接得好,还要判得漂亮?”康正源发愁道,“只是,也不能随便把牛判还刘二郎,没有切实的证据,又似对民不公,怕引来不满之言。”

“没有证据,找证据不就得了?”春荼蘼胸有成竹地说,“或者说,让被告自动供述,那不就是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

“说说,到底有什么鬼点子?”康正源见春荼蘼笑得双眼眯眯,心情也跟着好起来。

“对付说谎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以更大的谎言诈他。”春荼蘼毫无道德感的说。

“说谎?只怕不好吧!”康正源从小受的是传统教育,一时无法接受。

但春荼蘼振振有词,理直气壮,“谎言本身没有善恶,只分为善果的,还是恶果的。咱们是为了断案,说点小谎只是策略。我听某个姓拿的胡人说过:目标。永远会证明手段是正确的。”

康正源立即就败了,或者说,他本来对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言辞也只是表面尊重,于是就说,“你干脆直说好了。”至于姓拿的胡人是谁,他没兴趣知道。

春荼蘼就笑道,“康大人只要发出个消息,说逮到个偷牛贼,公开在县衙审理。牛诶,偷牛诶。大罪。当然,这个偷牛贼要找当地公门中人假扮,但最好是脸生的。然后,这个贼就供出是两个人共同犯罪,他的同谋就是刘二郎的娘舅,偷的牛数正好是他牛栏中的数目。我把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康大人可明白了?”

康正源恍然大悟。脸上也带了笑,“明白了。这样一来,刘二郎的娘舅要脱了偷牛贼的大罪,就要解释他怎么会有这么多头牛。如果解释不清……会判很重的。为了脱险,他必然会交待,到时候他自己的话,就是证据。”

“康大人聪明。”春荼蘼小小拍了拍马屁。

康正源没说话。心道:你这丫头才是鬼精灵哩。天地孕育万物万人。真有集其灵秀者。

第二天,康正源就照春荼蘼的计策办理。果然那王某吓得半死,不得已承认那些牛并非偷来的,而是自家外甥寄养的牛,及三年来所生出的小牛。

如此一来,案子判得干脆利落,少不得众官谀词如潮。那刘二郎更是高兴,四处大力宣扬康正源的清明廉洁。结果他们离开辽州时,康正源居然得了把万民伞。虽说其实只是几百个乡绅、士子或者识字的军士们共同捐的,但仍然是很大的面子。

“这是托了你的福。”在返回的路上,康正源对春荼蘼说,然后拿出个包袱来,“这是送给你的谢礼。其实也不是专门给你的,本是给我做的,可惜短了些。”

看起来,应该是衣物,但春荼蘼并不敢收,毕竟她还指望多办事,让康正源和韩无畏高兴了,好为春家脱离军籍的事,和那位兵部尚书多说几句好话哪,因而坚辞不收。

康正源多好的眼力,多灵透的心,看出她的顾虑,笑道,“这次出行,因为你的缘故,我的比往常跟在皇上身边还要轻闲。说起来,此次巡狱,你是首功。不过你是女子,所以功劳自然会记在你爹头上。放心吧,兵部尚书虽然为人古板,做事很少通融,却还是明理的。”

有了他这话,春荼蘼自然就不好推辞了。等回到自己住的屋,打开一看,发现竟然是件皮袍子,普通的灰色,也不知是狐皮还是什么皮,总之拿在手里虽轻,但那毛油光水滑,摸起来柔软又厚实,居然是上品裘皮。

“康大人也送礼给你了?”春大山进了屋,看到她手中的皮袍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