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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静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哆嗦,不敢多说,只后退几步,把书房的门打开一缝,快速溜走了。

当一切归于寂静,白敬远深深的摇头叹息,“天性?明明是冤孽!”

他站起身,在书房内走来走去,也不知想的什么。他当年的贴身小厮,如今的大管家白林一直站在门外,只看到白敬远的影子一夜徘徊,彻夜未停,看起来孤独而疲惫。

春荼蘼对此一无所知,第二天一大早,天才蒙蒙亮,她就神清气爽的起床,收拾停当,穿上利落的男装,吃了过儿亲手做手营养早餐,然后带着小凤出门。现在春青阳不在府里,白敬远去上朝,也没吩咐下话来要禁她的足,加上她有那块随意出府的玉牌,所以没人敢拦她,倒是自由得很。而侧门外,大萌和一刀套好了专属她自己的马车等着。

“过儿呢?”大萌驾车,一刀骑马护卫,见了春荼蘼,忍不住向后张望。

“我的院子不能没人守着啊,过儿那小管家婆是不二人选。你若想她了,再出门时我换小凤在家。”春荼蘼说着,虽然并非敷衍,可也没多想。

哪想到一刀却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就是……之前经常见面,突然不见,不知道她干什么去了。唉唉,也不是经常见面,我是说……我什么也没说!”

大萌意味深长的看了一刀一眼,令他更加尴尬。就连小凤都感觉出异常了,只春荼蘼个感情迟钝患者没有反应,还说,“你解释什么?朋友之间互相想念很正常,自打过了年,你们放了长假,这么久不见,我也想你们了。话说,虽然休假,你们的薪傣我可是照发,所以你们的功夫没丢下是吧?”

“当然!”一刀立即大声回答,以掩饰刚才无意中的失态。

“那就好,那就好。”春荼蘼大喇喇的挥手,完全没有半点大家闺秀的优雅姿态,“拳不离手,曲不离口,你们武功越高,我的安全越有保障,调查案情也快捷。所以嘛,放假拿银子不用不好意思,到时候为我拼上小命就行了。”说远,露齿一笑,抬脚钻进车篷中。

马车,也是白敬远特意为她备的。从这一点上来说,她可谓是得了盛宠,连孙辈中的嫡长孙白毓秀也没这个待遇,惹了多少红眼。不过这马车式样奇特,是照春荼蘼亲手画的图专门打造,不是从马车前后上下,而是侧门,门下有折叠式的台阶。车厢内,有正座和倒座两排,中间并没有小茶炉、点心匣子之类乱七八糟的东西,很是宽敞。窗子也很大,虽然有窗帘,但若是嫌外头吵,可以放下有非常隔音效果的隔板。总之,有点像西式马车,不仅上下更方便,而且也不用踩着小凳。

这辆“独特”的马车打造耗时,造好就放在车马房中,只大萌和一刀适应过两回,今天是第一次上街。说不定,不久后它就会风靡长安。做为穿越女,春荼蘼在物质建设上也算有所成就,油然而生得意感。

“小姐,去哪儿?”大萌在车外头问。

“县衙。”同坐在车里的小凤答道。之前,她已经和大萌、一刀提过小姐接了新案子,所以虽然他们不知道具体细节,对这个目的地倒没有表现出惊讶。

整个长安以宽达一百五十多米的朱雀大街为界,划分为大兴县与长安县两县为辖,青龙寺在大兴县的管辖下。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整个县衙就像个小朝廷,虽无六部,却有相同职能的六房。到了县衙后,春荼蘼直接到了刑房,说明来意。现在的她,算是名人,小吏自然知道,当下也不怠慢,直接报到县令处。当然,没少了好奇的瞄了几眼。

此县令姓包,人到中年,皮肤白皙,是真的白面包县令,具体是不是青天……看其行事就知道答案否定。青龙寺一案他行事失措,急于结案,想尽快抹平此事,没想到被手下泄露出实情,如今急得嘴上长满火泡。

但话说回来,天子脚下,大唐都城的县令不好当,太精明厉害的,朝中大佬也不会让其坐上这个位置,像包县令这样喜欢和稀泥,着急时只会自己撞墙,又容易拉他顶杠的就最好了。

所以说,人有多大才能,有时候反而是次要的,关键是得用。

“不知春六小姐,是想做哪位的状师?”包县令问。

春荼蘼暗中翻白眼儿,因为事情明摆着,她是代理本心和望空大师一方啊。难道这案子中还有其他嫌疑犯,或者活着的苦主不成?

但心里这么想,嘴上还得客气点,坦然道,“回禀大人,民女是做两位被告的状师。”

“他们请你了?”包县令相当好奇。听说,这位春六小姐收费很是不低,那两个和尚穷得叮当乱响,僧袍上全是补丁,除了一把子力气,寺内连老鼠都没有几只,如何请得起这位大唐第一女状师?难道,他们真是做打家劫舍的买卖?

春荼蘼虽然聪明,而且目光犀利,总能发现隐藏在案件中最不起眼的证据,但此时也看不透包县令的双眼发亮是什么意思,只如实答道,“我还没见过两位大师,接下这个案子,是我养父的意思。”

第七十二章 见面不如闻名

她是实话实说,可到包县令耳朵里就变成:春六小姐跟养父很亲近,而她的养父是贤王府的亲卫除长。以此推理,春六的意思就是春大山的意思,春大山的意思就是韩世子的意思,韩世子的意思就是贤王的意思,贤王的意思就是皇上的意思。

想到这,白面包县令的冷汗就下来了,惊动了天听,那还了得!他必须的、一定的、以及绝对的要配合春六小姐,不得有误。

于是春荼蘼要求见被告,要求看初审的文书,要求看方娘子的尸体,都被痛快应下,令她对包县令大有好感。当然,方娘子的姓氏她没有透露,现在仍以无名女尸来对待。因为怕这个案子幕后有黑手,她和父亲最好都表现得不知情才好。

虽然还没有上堂,也没有公开审理,但口供已经有了一份儿,可惜只有两个被告和当时报案者的。供词乏善可陈,只薄薄一页纸,春荼蘼从头看到尾,也只用了片刻工夫:报案者的口供和韩无畏编造的完全一致,两个被告是绝不承认杀人。

然后,她就见了两个当事人,可笑的是,这两个和尚都不知道自己有了状师。春荼蘼到大牢去探视的时候,他们安之若素、处之泰然的坐在大牢里念经,深刻体现何处不修行的理念。

令春荼蘼感到无奈的是,他们听说她是状师,连忙表示感谢,然后谢绝,认为不需要。她解说了半天,他们却仍然坚信凡事自有因果,不要反抗,只要接受就好。望尘被杀,是前世欠了那个凶手的血债,这一世当还,不应该有怨恨之心。他们被冤枉,也是前世种下的因。他们要逆来顺受。若能看透因果,即会超脱俗世。

这些似是而非的佛理,春荼蘼因为没有宗教信仰,实在想不出反驳的话来。她本想干脆就做死者的状师算了,让这两个“虎狼囤于阶陛,尚谈因果”的和尚求仁得仁去。可方娘子身份未明,大唐律不允许为非亲非故的人申冤,若这两个和尚不答应。她就上不得公堂,私下调查又多方受限。

自从在大唐以状师为业,从来是她让别人挠头,现在终于遇到了克星,有人能让她挠头不止了。到后来,逼得她怒了,冷声道,“我以前总以为,学佛会让人智慧通达,却不知也能学得如此迂腐。照你们所说。恶人要作恶,受伤害的人都是前世欠的。这一世就活该。你们谈因果,我却知道善有善报,天道轮回,佛祖也有金刚之怒。你们不肯配合,让死者如何瞑目?恶人不受惩罚,以后会变本加厉,伤害更多善良无辜的人。两位大师倒是看透了因果。岂不知你们的行为和作恶一般无异,恶人不除,世间正义凌沦。以后再有受害的人,都是拜两位大师所赐!不知这又是什么因果?不知这又是什么人间正道?不知两位明哲保身,自求圆满,可想过世人?不知成全小道而弃大义,也是悟道吗?”

本心和望空目瞪口呆。可见,他们是参禅参得走了极端。

春荼蘼知道他们必须要好好想一想,扔下这席话就不再多说,转身离开,由包县令亲自陪着,去了停放尸体的地方。才走近,就闻到一股怪味,身边跟着的小吏连忙递过浸过草药的布条,让包县令,春荼蘼和随行的小凤堵上口鼻。

其实春荼蘼也不太适应,在现代时,尸体都是放在冷柜里,只有药水味,没有强烈尸臭。

而尽管提前做了很多心理建设,在看到方娘子尸身的刹那,她还是很难过,只是掩饰得非常好,没让包县令看出来。很快,她强压下心中翻腾,以专业的目光面对。

“此女子年约三十上下,手掌细柔,略有薄茧,据属下推测,应该家境不错,却也要进行日常劳作。”仵作是包县令叫来的,因而回话时是对上司,语气很恭敬,“另外,她身上并无其他致命伤痕,只怕是溺毙,失足落溪也是可能。”

“山溪水清浅,如何能淹死人?”包县令问道,同时瞄了一眼春荼蘼。

春荼蘼立即知道,他们之前有过这样的对话,所以现在是说给她听的。

果然,仵作对答如流,“溪水虽浅,但前几天下过一场不小的春雨,水流很急。加上溪道中的石头圆且湿滑,不易落足,不小心踩下,摔倒,别说纤纤弱质女流,就是成年男子站在溪中,也会被冲下去。而那条溪的中途,因为地势的关系形成了一个不小的湖泊,最深处有两人深,若无潜水之技或者有人相救,必定凶多吉少。当然,也可能她是直接掉入那个湖里,然后从那处被冲到下游,然后被发现。”

“唉,真是可怜。”包县令无尽同情,但话里的意思再明白不过。想断无名女尸,也就是方娘子失足落水,不幸溺亡。

叹息完,又转向春荼蘼,“春六小姐,不,春状师以为如何?”

“我很好奇,这个女人怎么一个人跑到深山里去呢?如果说无名寺还算在半山腰,周围有下山的路,那条溪水的上游,或者是那个湖泊,都在群山深处是不是?”她说得细声细气,态度温和中带着对权威的崇拜,麻痹了包县令。

切,传得神乎其神,真是见面不如闻名。其实不过是个小姑娘,懂什么刑律之事?说不定之前是误打误撞的赢了几场官司,皇上为了捧白相,特意透露出的消息,让她有名气罢了。

有了这个认知,包县令沉吟了片刻,就大着胆子道,“这个嘛,据本官推测,定是这女子在山间迷路,走到无名寺后面的荒林时,路遇望尘和尚。那和尚歹心顿起,意图逼奸,哪想到这女子是个厉害的,反倒借机把望尘和尚打倒,推入井中摔死。害怕之中,她遗失了自己的一只鞋子。慌不择路之下,她跑进了深山,迷失方向。或者。那时正是半夜,视物不清,她落入溪水,结果被冲到湖里致死。”

听完这些,春荼蘼差点给包县令鼓掌。他应该去写小说或者乐舞故事,当个县令太委屈人才了。其实各县刑狱诉讼之事是由判官,或者刑房的掌书记主管,大案要案县令才插手。而这个案子扑朔迷离,显然包县令驾驭不了,只能靠想象了。不得不说,编得很圆满,而且很有戏剧性,若这样结案,可算是皆大欢喜,因为有纠葛的双方都死了。没有苦主,也没有受害人。

可惜,如此结果方娘子不答应。春大山不答应,她春荼蘼也不答应!

大唐的验尸水平很低。而因为尊重死者,方娘子连身上的衣服也没脱。这些事都是约定俗成,对当代的科学技术水平,她也没有嘲笑的意思。她不能容忍的,只是不负责。

“大人,我对这个说法倒是有几个疑问。”她向前走了一步,站到方娘子尸身面前。垂下眼睛,没有丝毫的害怕之态。

方娘子在水中浸泡的并不久,身体和五官肿胀得不严重。面目清晰,令她的脑海中,骤然浮现出方娘子温柔大方的笑意,那么活灵活现,而不是如此,脸色灰白,死气沉沉。瞬间,她几乎落泪。

生命,怎么能如此顽强,却又怎么能如此脆弱,让她如何能不心生敬畏?让她如何能不坚信,生命的尊严,任何人都无权侵犯!

她以手帕裹手,轻轻侧翻过尸身。方娘子的身体已经僵硬,有一种死人才有的沉重。小凤不用吩咐,自然上前帮忙,倒把仵作和包县令给惊到了,都来不及出声阻止。

再抬眼,在包县令眼中,春荼蘼像变了一个人,双眼熠熠生辉,有一种名为自信,但他不知道是什么的气质自然散发,令他觉得之前大错而特错。这个小姑娘,不是因为身为白相的遗失孙女而得利,是她自己本事,将来必定会成为大人物!

“大人,请您看这儿。”春荼蘼掀开方娘子那把乌油油的长发,指着方娘子的后颈。那里青黑一片,能看到清晰的指印。

其大小,应该是一个男人的手。

包县令吓了一大跳,“这这这……这是怎么回事?”他看向仵作,震惊中有着谴责。

仵作也惊到了,不顾身份挤上前,看到印迹后脸都白了,“属下,属下之前没看到。”之后立即改口,“是属下疏忽,容属下再验!”

“不用了。”春荼蘼轻轻放平尸身,冷冷地道,“我曾听闻,仵作之职,是让死者说话,是为死者说话,这样才能平息他们的冤情,让他们早登极乐。我可以容忍你技术不精,却不能容忍你马虎了事,不重证据,先入为主。”

“春六小姐,这……你看……”包县令看向春荼蘼的神色满是惊骇和敬畏,好像她能沟通阴阳,长了透视眼似的。

其实春荼蘼只是推测。

因为她知道,方娘子不会凭白无故进入山间险地,更不会杀人。就算杀了,她也不是立即逃跑的性格。可她就是死在那儿,那就一定是谋杀。死于水中,不是自己失足,就是被凶手溺毙。大多数同类案子,凶手都是按住死者的后脖子,浸在水里的。

她不懂法医学,但是身为律师,多少懂点皮毛。而这些表面证据,只需要常识就可以。当然了,是在现代见多识广的常识。

第七十三章 乖乖查案吧,大人

“就刚才包大人所说,民女不才,随随便便就能指出好几处重大疑点。”她转身走出停尸房,站在阳光下连吸了几口气,对跟在身后的包县令和仵作说,“首先,是失足还是他杀,那个男人的手印,已经提出了另一种可能。鉴于女子是长发,湿漉漉披于脑后,仵作没有发现也情有可原。”她把话又拉回来,先揭穿,再回护,一般都能令对方心存感激,更加合作。

“其次,大人说该女子杀了和尚,推入井中。请问大人,那和尚是什么体型?”

“很是高大强壮,倒像上土匪。”包县令喃喃地道。

“对啊,再反观死者,又是什么体型?她跌落溪流时是弱质纤纤,打死和尚时就如大力神附体了?而且井口封了那么大一块石磨盘,是普通的女子能搬动的吗?若她有帮凶,人又在哪里?若说她力大,是个练家子,请问她手臂上可有坚实粗壮的肌肉,或者异常发达的骨骼?”

仵作本能的摇头。

方娘子身形纤瘦,在以丰满为美的大唐,这种身材甚至不招男人待见。

“第三,大人有没有注意死者的穿着?”她问。

包县令愣住,仵作也是。

“大人凭什么断定,此女与枯井凶杀案有关呢?”她诱导性发问。

“只为死者脚上的红绣鞋相当名贵,而且证实了与井边遗落的,正好是一双。”包县令对这个证据,倒是信心十足。

“所以我才觉得古怪。”春荼蘼神色一缓,“大人是男子,自然不会注意衣饰搭配这些琐碎的东西,但我是女子,所以一看尸体就觉得大有违和之感。”

“哪里呢?”包县令也好奇起来。

“大人,死者穿着这么美丽的、价值不菲的红绣鞋,身上怎么会穿着底层小民才穿的粗麻衣裳呢?”听到包县令和仵作倒吸了一口冷气。春荼蘼停顿片刻,接着说,“如果她要掩饰身份的话,为什么不连那种惹眼的鞋子也换掉?”

“那是不是她忘记换掉鞋子?”包县令不死心。

“要故意隐瞒别人的人,怎么会如此马虎。”春荼蘼摇头,“而如果她生活贫苦,根本就不会拥有这样的绣鞋。”

“难道是别人送她的?”仵作也找出各种理由,试图反驳。

可春荼蘼还是摇头。“如果是别人送的,她不会舍得穿,更可能是拿去卖掉,换取钱粮以供家用。只有对钱财不在意的人,才会随便穿着这样的鞋子走山路,此乃人之常情。”

“那春六小姐……春状师的意思是?”包县令终于郑重起来。

“这名女子十之八九是死于他杀,只是原因暂时不明。但我有感觉,肯定和望尘大和尚之死在关,而本心和望空和尚是不知情的。凶手,另有其人。”春荼蘼说出显而易见的结果。目的是为了打破包县令的幻想。

乖乖查案吧,大人!

“春状师以为。这案子要从哪里查起?”还算包县令终于反应过来了,在春荼蘼就要离开县衙时,追上来问。

春荼蘼本就想告诉他,只是故意拿了一下乔,因为太主动了,不会被重视,说不定还被怀疑左右衙门办案。或者有私心。那样会比较麻烦,所以她才等着包县令主动提问、求助。

“两件案子发生的时间都太久,现场证据毁坏严重。很难找到更有效的。”她沉吟着,一开口就给包县令找了个台阶,立即深得其心,频频点头,恨不能哭着抱过去,叫声知己。

可是他不敢,因为对方是白相钟爱的孙女。他这样的小官,连人家一片衣服角也不敢沾。

“如果是我,我就会查与这双绣鞋相配的衣服在哪里?毕竟,死者穿的衣服不对,那么那身对的衣服在呢?这是重要的物证啊。”春荼蘼微皱着眉头,“我们不妨推测一下。比方,我只是打个比方,杀害那可怜女子的凶手,在溪边溺毙被害人之后,并没有将尸体抛入溪水中,而是随意丢在一边。大人要问了,他为何这么做?因为溪水流动,会把尸体带到下游,下游有好几个村子,凶案被人发现的机会很大。若凶手聪明,就会知道不如留尸体在深山中,因为山里有大型野兽,时间一长被咬坏了面目身体,就会更难查到死者的身份和死因了。若能被吃得干净,岂不是都不会案发?”

她说得残酷,一想到那种恶心的情况,包县令差点干呕。再见春荼蘼,脸色虽白,但神情却镇定,不由更是信服几分,追问道,“然后呢?”

“然后,假设有一个女人路过。她必定是生活在山里的村落中,家境贫苦,否则,旁的人跑到深山中的机会不大,富人也不会剥一个死尸的衣服,会嫌晦气。而她没有向官府报案,因为那样就暴露了她侮辱尸体,偷窃财物的事实。由此,可得出结论,这个女人并不是个善良之辈,也许平时的名声就是泼辣贪婪。不然的话,她怎么敢对死尸动手,对死者不敬?”

“怎么断定就是女人?”

“因为她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尸体换上了。男人是不会这么做的,无关怜香惜玉,只是同为女子,受不得身体裸露,哪怕是别人的。”春荼蘼呼出一口气,很遗憾上大学时,她的犯罪心理学和行为心理学两科的成绩一般,没下苦功夫。

在真正的犯罪专家眼里,甚至能从一个罪犯的作案手法上,分析出他的大约长相、性格特征,成长经历,那才是真正的科学。而她,只是接触过一些皮毛,但对大唐来说,够用了。

果然,包县令看她的眼神,此时已经带着极度的信赖。

“还有呢?还有呢?”他不断地问。

“大人要查衣服,就在溪流中游和下游附近的村子找。因为,上游没有人烟。”春荼蘼后退几步,免得包县令的唾沫星子喷到自个儿脸上,“谁家突然有了点闲钱?哪家娘子没来由于的打扮得漂亮了?或者有没有目击者看到,某人出门穿着一套衣服,回来却换了另一套。衣服未必像绣鞋那样颜色鲜艳,因为红色鞋子能配的衣服很多。所以不必关注衣服的颜色式样,只要留意料子和做工。还有,拿走死者衣服的人一定也是纤瘦的体型,不然就穿不上。而且死尸身上的衣服也只是略大,并没有特别不合体。大人一旦找到这个偷衣服的人,拿来审问,至少会问出一些死者初死之时的情况,说不定就能找出相应的证据。还有,尸体到底是谁抛入溪流之中的……”

“别傻站着,快拿笔来记!”包县令扳着指头,有点记不下,顺嘴踹了身边的小吏。

那小吏一溜烟儿跑了。

春荼蘼也离开,带着小凤、大萌和一刀先去了无名寺后面的荒林去看。在方圆十数丈内找了找,失望的发现,果然随着山风山雨,任何犯罪痕迹也没留下。惟一可追踪的线索就是,因为盖井的磨盘非常沉重,可见杀害望尘和尚的凶手力气很大。

官府在井上也贴了封条,可春荼蘼明目张胆的违法,叫大萌挪开磨盘,估量一下需要几石之力,然后叫一刀在她腰上系了绳子,她要下井去看看。

“小姐,不行!”小凤反对,“井下才死了人,您也不知道忌讳。”

“死人有什么可怕的,就是鬼也不比恶人更可怕。这世上,每天被鬼害死的人有多少,被恶人害死的人有多少?不用我说了吧?”春荼蘼无所谓,“再者,望尘和尚死了没有多久,井下并无浓烈的尸气,不碍事的。”

小凤劝说无果,一刀就道,“要不我陪小姐下去?只是井底不宽,只怕唐突了。不如我自己去吧,小姐要查什么,告诉我就行。”

“证据要自己找,我如果能告诉你,也就不必做现场勘验了。”春荼蘼摆摆手,“我倒不是怕你唐突,只是多一个人下去,转不过身,可能会无意中破坏现场。当时有差役下来,把望尘和尚拖上去时,说不定已经损坏了不少证物。”

见劝不住她,那三个就死了心,只是小凤用绳子在她身上缠了一圈又一圈。春荼蘼虽然感到好笑,却并不阻止,只为了让跟着她的人安心。

其实,查出方娘子的真实身份也很重要,但刚才她犹豫了下,并没有告诉包县令。方娘子身世神秘,如今死的蹊跷,说不定有很黑暗的内幕。而方娘子与她爹关系不同,她必要追根究底,把案子查个水落石出的,所以不能打草惊蛇。还是,先由她自己查出点端倪在往外捅吧。

对方娘子的身份……通过之前在范阳的了解,还有这案子中的种种线索,她其实也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搜索范围。可惜遇到这么复杂的大案,她的人手又不够了,加之考虑到父亲希望亲自找出杀手,为方娘子讨回公道,以慰芳魂,也安自己心的愿望,她想从井里出来后,就去拜见韩无畏,把父亲借调到自己手上一段时间。

第七十四章 侧妃也是妾

慢慢被吊入井下,渐渐光线昏暗,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枯枝烂叶的霉味。幸好上方是开放的,不然她的幽闭恐惧症说不定会发作。

井下虽空无一物,却给人凌乱感,可能是地上杂乱的泥脚印和踩碎的腐败草木造成的视觉印象。春荼蘼忍耐着呼吸不畅带来的不适,仍然以手帕裹手,细细检查了一遍周围,除了井壁上几条比较划痕,并没有重大发现。也不得是死者划的,还是下来捞尸体的人不小心划的。然后,她又取出另一条雪白的帕子,用力按在满是泥污和青苔的井壁上,像拓印那样,把划痕的样子取下来,小心放好,才拉动腰间的绳子。

被拉上来后,她用力呼吸,想想死在井中的望尘,深觉凶手的残忍,更想要为那个未曾谋面的和尚申冤。

“现在去哪儿?”小凤见春荼蘼无恙,终于松了一口气问。

春荼蘼想了想,决定兵分两路。由小凤陪她去贤王府上,虽说没有提前递上求见的贴子很无理,可事急从权,既然知道韩无畏应该在家,少不得要打扰一下。而大萌和一刀则被派去沿着发现方娘子尸体的溪水,逆流而上。

“要我们查什么呢?”一刀问。

“我也不知道。”春荼蘼摇头,“你们就这么一路走过去,但凡看到可疑的地方、可疑的东西和可疑的人,都要留意,回来再告诉我。所谓大浪淘沙,说不定其中就有线索。”查案哪那么容易,小说和影视上的神探看起来很威风,可实际上,大部分的线索和证据全是从琐碎、枯燥而海量的细节中搜索出来的。

贤王府在长安内城,而且是富豪和权贵聚居的坊间,治安非常良好。所以,大萌和一刀倒也放心,惟一纠结的就是小凤的赶车技术。

“我从前在乡下赶过驴车和牛车。想必差不多吧?”小凤的话让二人满头黑线。好在,他们跟了一段路,见小凤虽然技术不纯熟,好在马车行得慢,倒也没有大碍,这才领命而去。

人手少啊!以前只有过儿的时候,她就有这种感叹,现在多了小凤、大萌和一刀。为什么她还是感觉在人力资源上捉襟见肘?

“听说,咱们国公府那晚上进行了不长眼的盗贼,还倒霉的闯进了相爷的院子。”小凤一边笨手笨脚的赶马车,一边对春荼蘼说。

原来,对外是个说法啊!春荼蘼暗想。不过她认为,闯入者肯定不是普通的粱上君子。连小凤都说出了“不长眼”三个字,可见疯子才会进入安国公府行窃。不过与她无关,无论找上外祖父的是什么人,既然他老人家有合理的说辞,就会处理得很好。无需她担心,也不需要太好奇。白相是谁?大风大浪里滚过来的。还怕一点意味不明的小事吗?

而这辆由她亲手设计的马车,私密性很强,本来车夫与车厢隔绝,不能对话,但春荼蘼被晃荡得居然晕了马车,眼前发黑还想吐,只好要求坐到外面。相当于副驾驶的位置。她嘴里还不能这样说,怕影响小凤学习赶车的积极性,只说要透透气。还好。她们回内城时正是午饭时间,街上行人极为稀少,不然这奇怪的马车,以及女扮男装的车夫,再及一个非坐在外头的主人,肯定会引起路人围观的。

“那天我和过儿担心得要命,还以为你被捉住了呢。”春荼蘼笑笑,“话说,你半夜往外偷跑那么多次,就没有险些被撞上的时候吗?”

“没有。”小凤嘟嘴,“小姐,您不相信我的武功吗?”

“相信!相信!你看,我把我的命都交给你了。如果以后咱们开一个很大的状师事务所的话,你就是保安主管。”春荼蘼连忙安慰。

小凤心思简单,平时不爱说话,情绪也不会掩饰,听小姐这么说,立即眉开眼笑。虽然觉得有些词汇很古怪,但意思是明确的:小姐觉得她厉害,信任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