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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静把见白敬远的事详细说了一遍,没漏过任何细节。

金老道长听了,沉默半晌,方冷哼道,“他还是那样,什么话也不会直说。哼,叫我亲自问他?他怎么不来山上问我!我还奇怪,他知道我们怀疑了荼蘼那孩子的身世,怎么不亲自到这里来威胁?”

“娘,我爹这是什么意思?当年他明明说过,只要我不见他们父女,他就……”那女子正春荼蘼的亲娘白蔓君。她有些发急,人也站了起来,看样子就要往外冲。

“蔓娘,打住!”金老道长低喝,“当初你就是这不管不顾的性子,如今关在这偏僻无人烟之地,修身养性了十几年,遇到事怎么还沉不住气?”

“可是……”

白蔓君还要说什么,却让她的娘,金老道长摆手阻止。相反,她老人家继续问起文静,“你在山下待了几天,可打听过有关荼蘼丫头的事?”

文静眼睛一闪也不知是欣喜还是发愁,“夫人,小姐,咱们小小姐可是个状师呢,大唐第一位女状师!”

啊?!话一出口,老少皆惊。

文静对此很能理解,因为她奉命下山打听消息时,第一次听到这些事情也是惊到不行。而且,心里说不清是惊喜、惊讶、还是惊吓。此时,她不禁有点同情夫人和小姐,甚至……同情老爷白相,但又有些莫名的兴奋,于是又事无巨细的把打听到的事说了,尤其是春荼蘼打的那些官司。

春荼蘼出名后,这些官司被人挖了出来,在茶坊酒肆,还被编成故事讲来听,虽有夸张的成分,到底有事实做依据,所以文静泡了几天茶社就都听进了耳朵。那些案子算不得特别离奇,可古代人到底消息闭塞,眼界也不宽,因而普通人听来都闻所未闻何况是女子,而且是困在山上十几年的女子?而文静从小就是白蔓君的贴身婢女,并以伶牙俐齿著称,这些一波三折的官司从她嘴里讲出来,带了情绪,就更显得曲折好听,每逢关键和精彩处白蔓君和金老道长都忍不住或紧张、或叹息,还有时唏嘘无比。

等讲完半天,金老道长叹息道,“状师是贱业,她一个姑娘家……白相怎么会允许?”她对白敬远的称呼,非常疏远。

“这个您有所不知了。”文静道,“据说白相很支持小小姐做状师,就连皇上对小小姐也很赞赏。之前我说的那个真假皇上案就是钦点的小小姐辩护。”

“真的吗?”白蔓君瞪大眼睛,一脸为人母的骄傲,“那她来长安有没有交到朋友?权贵之家的小姐还接受她吧?有没有青年才俊向她示爱?我爹,白相,很疼爱她吗?”

白蔓君提出一边串的问题,紧张的上前,握住文静的手,眼神也专注的盯着自己的贴身丫鬟身上,似是非常渴望解答的样子。女儿生出来没多久就和她分离,十几年来她日日想念,本以为此生无望相见,哪想到机缘巧合她心里简直欢喜得像是涨潮的水,控制不住的满溢。

文静见她高兴,就慢慢的回答她,其中还被她打断数次,追问细节。

金老道长坐在一边,怜悯的看着女儿。

都是当娘的她自然明白那份儿心思。为母者,怎能放下那份血肉相连的感觉?何况,她们母女从来都是重情的。不然,她也不会一怒之下死遁,远远离开那个看似温柔儒雅,实际上却冷酷无情的男人。但同时,她又很是无奈,女儿正是被养成了天真直率的个性,不会防备别人,也不会想得复杂。不然,怎么会落到如此田地?说起来,这是她的错。可那天和荼蘼说了没几句话,那丫头却是个主意正、胆子大的,想来不会轻易受摆布。

而听完文静转述的话,她也能够明白,白老混蛋接回荼蘼,不惜容忍春氏父子,可见对荼蘼有多重视,十之**与皇上的态度有关。白家到了孙辈,庸碌着众,可笑的是,居然要让一个姑娘家背起振兴的重任。

白敬远啊白敬远,你真是无利不早起啊!在你心里,可还有亲情?但你骨子里终究不愿让春家贱户玷污白家的高贵,所以弄出养父养女的事来。可惜,荼蘼丫头像足了我们母女,重情重义,断不会由你牵着鼻子走。

想到这儿,金老道长忽然轻轻皱了皱眉头,像是自言自语,“也不知……那个在菜窖里养伤的胡人青年如何了?”

白蔓君愣住。

她正听文静说虽然女儿名气大,但普通百姓见者不多,于是被传成长相凶恶。她暗暗责怪别人不长眼,想着女儿有多漂亮可爱,忽然就心冷了,明白了娘亲的意思,脸色也垮下来。

那个胡人青年,荼蘼自称是其未婚之妻的。这不对头!

文静却还没意识到什么,诧异道,“他们还没走吗?那我……奴婢这就去看看。”金藏和白蔓君对视一眼,见文静匆匆走出,谁也没说话。

那个年轻的胡人伤势有些重,于是那小胖子来问过,可否多逗留几日。她们当初收留,是为一点善良,现在为着一点私心,就大方点头。虽说两个全是男子,而她们是女人,可深山老林的,自家持身持心皆正,还计较那些做什么。若那天荼蘼说的是真话,那胡人青年,将来岂不是她们的女婿,外孙女婿?

“他……不能断定就是胡人。”白蔓君犹豫着开口,“顶多是父母一方有胡人血统,端的要看他爹是哪里人士,若他爹是唐人,他就不算是外族。”

金老道长叹息,“蔓娘,你凡事总往好处想,并非缺点。可在你爹面前这样,就有的苦头吃了。”

白蔓君突然掉了泪道,“娘,也许爹老了,会心软。当年,您和爹之间……就是不应该在一起的。后来,我来大山也是这样。可已经耽误了两代人,爹不能再阻止荼蘼嫁她喜欢的人。

“你断定,荼蘼丫头喜欢那个胡……那小子?”金老道长反问,“听文静所说,荼蘼没有正式定亲,她和那小子,并不是未婚夫妻。”

白蔓君不说话,因为一股热流涌上心头,瞬间把她全身都烘得暖暖的。她以为,这样清心寡欲多年,一切都会忘记的。可是根本没有,只是努力不记起罢了。结果,此时全部回忆了起来,那些和大山在一起时的点点滴滴,恍如昨天。而她或者不聪明,但她是过来人,用生命中所有的一切爱过一个男子,而且她还和荼蘼有奇妙-的母女连心感觉。所以,她知道女儿的心。

“娘,荼蘼若不是喜欢极了那小子,怎么会跑到这里来探望。”白蔓君幽幽地道,“她既然入了安国公府,要出来可不容易。”排除万难,只为见一个人,这感觉,她有过,她懂得。

可说到这儿,她想起什么似的,悲伤无比地摇头,“爹不会答应的。他不会同意的!我可怜的女儿,难道还要和心上人劳燕纷飞?”

“这回,他说了可不算。”金老道长咬牙道,“他害了我们母女,绝不能让他再害了荼蘼。”

“那怎么办?”白蔓君愁道。

金老道长摆摆手,“别急,也别想太多。先商议一下要不要认回荼蘼,若认回,又要怎么和她说,怎么过你爹那一关。你爹手里,可还握着春大山的命。就算有荼蘼在,也不能保得春大山万全。他权倾朝野,若弄死个把人,很容易脱身得干干净净。你以为,你爹经历了这么多年的风起云涌,是吃素的吗?不动声色之间,就能让人灰飞烟灭。”

想了想,又叹气道,“这事是娘不好,做得太急,打草惊蛇了。因为娘没想过,你爹竟然要扶着荼蘼,让她给白家带来再五十年的安稳与富贵。”

“为什么?”白蔓君从小到大都单纯善良的脑子,无法想象。

“因为皇上重法,要以律法治国,而荼蘼纵然是个姑娘,却是个律法大才。”金老道长目光渐冷,“白家祖上,不是出过女将军?对你爹而言,荼蘼有大用处。”

“我爹也许不知道那胡人的存在。”白蔓君想了想道。

“我们也不知道那人是谁?所以,最重要探听他的底细。”金老道长站起身,“虽然我讨厌那狗屁的门当户对之说,虽然我想让荼蘼随着心意过一辈子,可也不能随便就把她给了哪个男人。她到底还小,万一识人不清呢?你别急,等我会会那二位来客再说。”

正要往外走,文静进来了,指了指外面道,“那个胡人已经能走动了,那小胖子要带人离开,现在在外面请见,要和夫人、小姐告辞呢。”

“真是巧了。”金老道长愣了下道,然后就转身对女儿说,“你留在这儿,别出去,还不到你露脸的时候,且在屋里听听就好。”

走到门边又压低了声音,“记着,在道观我是你们的师傅,没有夫人,没有小姐,只有我和你们师姐妹。”说完,掀起帘子,走了出

白蔓君立即拉着文静,跑到窗边细听。

 

第七十八章 自作多情的京城明珠

“你们叫什么名字?”是娘亲的声音,温和,可不给人留,“算不得救命之恩,却也算有缘之人,所以,还请说真名。”

“他叫锦衣。”沉厚略带沙哑的男声道,“晚辈……本名叫阿苏瑞。”

“突厥名?”金老道长再问。

低低的“嗯”声后,又补充道,“实际上是梵语名。”

金老道长暗抽了一口气,面儿上却没露,反而温和地问,“伤可全好了吗?”说着,细细打量眼前的年轻男子。他重伤而来,她未曾注意过,直到知道自个儿的亲外孙女,可能对这个突厥年轻人有情。

黑色的粗布袍子,有些短,也很旧了,但洗得干干净净,掩饰不住昂藏的身躯,生生让他穿出落拓之感,阳光洒了满肩。若他不刻意改变神情或者低眉顺目,身上就隐约着不冒犯的气息,使他整个人看起来坦然而无畏。那是幼年时形成并深刻于骨的东西,模仿不来的。一把浓黑长发随便挽髻顶,因为利落,更衬得五官俊美坚毅,有如石刻。

一双碧眸……真正的突厥人很少有这样异色的眼睛,应该是有罗刹血统。而他虽然五官深邃,却看得出唐人的特点。

“若还有不适……”金藏道长犹豫着说,“贫道还懂点医理,不若让贫道帮你诊诊脉。”

锦衣吓了一跳,情不自禁伸手拉了夜叉一把,看在外人眼里,却像是扶着。

而他才要开口代为回答,夜叉却上前略施一礼道,“多谢道长救命之恩,不过晚辈有不得已的苦衷,就不麻烦道长了。”神情间颇为磊落,摆明不会对恩人有所隐瞒,“晚辈还有个不情之请我主仆二人来此地之事,望道长保密。”

“你信贫道?”

“信。”

“若贫道背弃这信任呢?”

“惟死耳。”这条命是人家救下,还回去也没什么大不了。

“放心,不会有这种事发生的。”金藏道长沉吟半晌似要考虑怎么说。

随后,她吐了一口胸中闷气道,“不过贫道奉劝你一句,听闻上回来看你的姑娘是你的未婚之妻。男人们在外头打打杀杀,可别轻易说死,不然置心上人于何地?重诺轻生,是男人的骄傲可曾想过会给身边人带来什么痛苦?”

夜叉一凛,不禁抬头望去,却见老道长转身进了那小楼,只扔下一句话,“这世上,男人背负得多。但随随便便就辜负女子的人,都称不得大丈夫。”

这小楼的格局好熟悉,和荼蘼的凌花晓翠差不多。夜叉想的是别的。

愣怔间锦衣拉了拉他的衣袖,连使眼色。夜叉从小和锦衣一起长大,立即会意是叫他先行离开,免得多事事端,也就恭恭敬敬对小楼深施一礼,转身大步而行。

出了道观约有一里,闷不吭声的锦衣回身张望了下,才道,“殿下,要不要叫咱们的人过来,把这个地方平了?”

夜叉顿住脚,微蹙了眉。

锦衣挫败的举手投降“好吧,是我想差了,一时之恶念而已。救命之恩,不能以屠杀相报对不?这个道观古怪,三个女道,一个未曾谋面两个武功很高,住在这深山老林里,穿戴物件看着朴素,却是豪门贵族所用的。我是怕……殿下的事被泄露出去。”

“那又如何?”冷笑着,继续往山下走。

躲躲藏藏,他已经腻了,逼急了,他必要闹到突厥不宁。趁乱,虽可夺势。可若还都没准备好,乱也可毁势。正是这个“乱”字,是目前的大唐和突厥都不愿意看到的。

锦衣也加快了脚步,追上夜叉,嘴里却絮絮叨叨,“殿下的武功虽然恢复了,但身子还有亏损,赶紧的回家养伤,暂时别露面了。头两天我回叶记,还遇到奉国公杜府的人,找我来要帕子,说是那天给殿下包扎伤口用的。”

“烧了。”夜叉就两个字。

“什么烧了?帕子?”锦衣愕然,“干嘛烧了啊,怎么还人家!”

“沾了我的身,就不能再给任何人。

“是吗?”锦衣表示怀疑,“好吧,我就说你打铁,不小心掉铁水炉里了。”殿下身上被春荼蘼何止沾了一点半点,也没见他这么分清过。

“其实……殿下烧帕子,是为了表明和杜三没关系,以此哄春六那丫头开心吧?”他不怕死的来了一句。

夜叉再度停下脚步,锦衣也再度举手投降,“好好,我不说了。我不说了还不行吗?我赶紧通知春小六去,告诉她,殿下已经下山,免得她又带着小凤往山上跑,没的增加我们暴露的危险。”春荼蘼冒险来探望夜叉,令他对这坏丫头的印象好了很多。虽然,他嘴里没说过,还表现出很厌烦的样子。春荼蘼不管不顾的,也对得起主上以命相护。

夜叉无奈的看着锦衣胖胖的身影,极其灵活地在山里穿行,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指,按上了自己的唇。那柔软、湿濡、带着天然的热力和芬芳的感觉,似乎还停留在唇上,经久不散。

荼蘼,你还好吗?忽然,强烈的相思无预警的涌上来,即成骨之势。

而此时,春荼蘼实在是不太好,这个复杂的,目前已经出现两具女尸的案子完全找不到直接线索,她感觉自己比在现代还累。好歹,在现代时她只负责辩护,现在连破案都兼任了。真是律师、侦探、外加初级法医一肩挑,几天来就心力交瘁。这还不算,快到晚饭的点儿,有客来凌花晓翠求见,是她最不想见的杜含玉。

“杜三姐姐吃了吗?”她似笑非笑。饭点儿来求见,是非常不礼貌的事,也不知她大家闺秀的教养跑到哪里去了。再者,杜三成天在家装失忆,也不会有急得等不了的事对吧?可是没办法,为了世家脸面,她还是得在一楼客厅接待。

杜含玉轻挥挥手,让自个儿的贴身丫鬟退到门外去,显然有背人的事要说。然后,又把目光移向站在一边的小凤和过儿。比照春荼蘼之前的脾气,绝不会顺对方的意。不过她忙得饿死了,急着吃饭,于是对自己的人也使了个眼色。

来而不往非礼也,对方不顾礼仪,她也就不用上茶、拿点心这么麻烦了。

“有事直说吧。”她开门见山。

杜含玉面如寒霜,连惯常的和气友好也装不下去了。可能是共同面对过狼狈,反而揭开了虚伪的面纱。不过她因绑架案而消瘦的身体又补回去了,目前是纤合度,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整体走雍容华贵的未来国母范儿。

真难为她了!

减肥不容易,但心情明明不好还得逼自己胡吃海塞,闷头大睡,就为了保持大唐人喜爱的丰满常态,其实也挺可怜的。

“谁救的我?”杜含玉倒也干脆,直接问。

春荼蘼一挑眉,心中却警惕,“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儿上的意思。”杜含玉冷冷的。

春荼蘼暗中有气,心道你跟谁摆小姐架子,论家世,小爷不输你,就算是庶出,自个儿有本事就加分,何况皇上青眼有加,你跟谁玩冰山美人的作风啊。

“字面儿上的意思不对。”春荼蘼毫不客气,可脸上却微笑着,看着杜含玉眼里,就显得格外气人。

“两个绑匪互击而死,没有英雄来救。”她继续说,“就算要救,也救的是‘我们’不是只有一个‘我’。”

“咱别绕圈子行吗?”杜含玉不耐烦,“你当我真的什么也记不得了?明明,我醒来时是在半山腰,可我听我哥哥说,匪徒囚禁我们的地方在接近山顶的一处破木屋里,是猎人们打猎时歇脚之用的。你……”她上下打量春荼蘼,竟有一丝不屑,“你有这么好心会背我?就算背也背不动吧?所以,在我苏醒之前,肯定还有别人对不对?”

被绑架后,她什么也不知道,可她有一种很奇怪,又很强烈的感觉,有人救了她。然后也不知为什么,她不停地想起那个奇丑的胡人。怎么就那么巧?她被绑架,她被救,都在她当街遇到那个胡人之后?这样,叫她如何不多想?还有,她苏醒时,似乎感觉空气中有淡淡的、陌生的气味,来自男人的阳刚之气。和经常在她梦中出现的,当年那绿眼少年身上所散发的浑厚气息,一模一样,

一定是他暗中保护着她!就像多年前,他从刀下救她的命一样。

如果春荼蘼知道杜含玉这番旖旎的心思,非得气得当场掐死对方不可。不得不说,女人的第六感太神奇了,看似八杆子打不着的,居然让杜含玉联想到。而杜含玉也太自作多情,怎么敢肯定夜叉是救她?

“我好心?我可不就是好心么!”春荼蘼站起来。

既然没办法端茶送客,这种肢体语言也应该能达到相同效果,“那天我就该把你扔在木屋里,自己跑回来。所谓话不投机半句多……”她忽然凑近杜含玉,“杜三姐姐,你最好还是失忆吧,这样真的挺省事。

记着,匪徒为争夺你,互击而死,我们是自己逃出来的,没有其他人在场。别忘记你胸口的抓痕,而你失忆,所以只我一个人知道当时的事。若真有第三人,说不定我会多嘴,到处跟人家说那两个匪徒如何争夺姐姐,如果上下其手,如何抓到了上面、下面还有中间那段最紧要的地方。那时,姐姐的名声……”

“你!”杜含玉气得哆嗦。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家相安无事,揭过这一篇不是挺好?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奉国公府的嫡女,京城明珠杜三姐姐?”春荼蘼冷笑,出门去吃饭了。

第七十九章 尊贵的品格

春荼蘼挤兑走杜含玉的时候,山中小道观内,白蔓君和文静,正等着金老道长开口。

夜叉走后,金藏道长就一直闭目沉思,天色渐晚上,才缓缓睁开眼睛。

“娘,到底有什么不妥?”白蔓君奉上早烹好的菜,忙着问。

金老道长的慈爱目光落在女儿身上,流连很久,又叹息了一声才道,“蔓娘,咱们娘三个这是什么命,都心悦上不该心悦的男人。你、我,付出了一辈子的代价,可荼蘼……不能!”

白蔓君本来就不安,这下更是重新跌坐在椅子中,哆嗦着声音问,“那个胡人小子,难道有问题吗?”

金老道长一时噎住,简直无语。

她当年择夫,就是由着自己性子来,最后落得个不见天日的下场。她的女儿,蔓娘,同样是由着性子来,跟军户之子私奔了,到头来骨肉分离。其实身为娘亲,不是要为女儿的未来着想吗?要为女儿找到最合适的将来,告诉她什么才是最合适的吗?可当年,她是赌气在外,对蔓娘的私奔,完全不知情。现在,明明可以拉荼蘼一把,为什么蔓娘只想由着荼蘼的心意找男人,就不怕荼蘼重蹈覆辙吗?混蛋的白敬远,怎么把蔓娘养成这样不食人间烟火的性子。

“我不能答应荼蘼和阿苏瑞来往,甚至将身嫁与。”金老道长说出决定,并在女儿惊讶地要开口询问前,又找补一句,“我不会眼睁睁看她跳火坑的,就像你当年一样。”

“大山不是我的火坑!”白蔓君突然激动,“就算他是火坑,让我重选一次,我还是会跳!”

“你这十几年过得什么日子。难道不悔?”金老道长也有点发急。

白蔓君坚决摇头,“娘,你总觉得我傻,我知道。在这里陪我,也是担心我再犯错。可我想得很明白,如果我像其他京中贵女一样过日子,其实也没什么,不过锦衣玉食,容着丈夫纳妾,每天困于后宅。日子一天一天,和坐在井里没什么两样。可老天叫我遇到了大山,我知道有另一种活法。所以这十几年我虽然苦,心却是平静的。我没有丈夫女儿在身边,可是我有回忆。我天天想着他,想着女儿,我就能活命。荼蘼是我的女儿。是我爹的外孙女,她本不需要用亲事得到什么利益,为什么不能让她选择自己喜欢的?难道要让她和我,和娘一样?”

她这番话,似是而非。听到普通的母亲的耳朵里,会觉得她完全不懂事、没脑子。可她被白相宠得不知人间疾苦。从出生,到落难,都有人照顾和保护。没受过一点颠沛流离之苦。所以她凡事想得简单。但,也纯粹。

说不来是对还是错,只是个人选择罢了。她只想让女儿开心快活,不考虑条件,也不考虑世俗。她觉得只要女儿喜欢的男人人品好、性格好。能给女儿带来幸福,就万事大吉。反正过日子所需要的一切。她会拿出大笔私房来填补。女儿又深得父亲的喜爱,娘家有势力,又怎么会受气?有胡人血统又如何呢?有钱有势,什么人都能过得好。

“你如果觉得只要荼蘼高兴,被害死也没关系,我就不管了。”金老道长皱紧了眉,愁啊。

女儿被养成了这样的心性,人到中年也没有改善,实在是为人父母的错,是她的错,是白敬远个老混蛋的错。幸好,荼蘼看起来不是这样的。

而白蔓君微微一愣。

金老道长只觉得这两天的叹气比这十几年都多,耐着性子道,“他们走了之后,我一直没有说话,并不是有什么重要的事要斟酌,而是因为要好好想想。我老了,很多事忘记了。”

“您想到什么?”白蔓君问,“若和阿苏瑞有关……您才和他说了几句话而已。”

“只一个名字,就能透露很多有用的秘密了,何需更多?”金老道长揉了揉额头,“这是突厥名,却是梵文发音。你知道吗?西突厥的王族有这种习惯,王族继承人的名字,要用梵语来起。阿苏瑞,其实就是阿修罗的意思。”

“什么?!”白蔓君惊讶,差点把茶盏扫落,害得旁边的文静一阵手忙脚乱。

她是想让女儿由着心意择夫,但突厥那边的王族,那也太……那也太……

“娘,您确定吗?”她追问。

金老道长点点头,心中对夜叉其实很有些好感。是个磊落骄傲的年轻人,不辜负别人的恩情,不害怕自己的危险,当信者不疑,当断则断,敢于真面目示人。阿苏瑞,这个名字他必定不会对外人说起,因为只三个字,却泄露太多。可她救了他的命,她提了要求,他就绝不隐瞒。

所谓的尊贵并不是指出身,尊重别人的人,往往有最尊贵的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