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家小姐是讼师上一章:第92章
  • 春家小姐是讼师下一章:第94章

她的个子在女子中算是高挑,可这衣服的原主比她还高,裙子就有一点长。之前走路时一直手提着裙摆还好,此时心神全在那串钥匙身上,一没留神,就自己踩到自己的裙边。其结果是简单而直接的:身子前扑。

谁也没料到她走得平平稳稳的。却突然来这么一出。韩谋是马上皇帝,天下安定后也没松懈身体锻炼,所以以他的身手来说,躲开春荼蘼这惊天一扑是完全没问题的。但与他第一反应同时冒出来的却是:这丫头是他的表外甥女,他不能让她脸朝下。直接拍在冰冷的地面上。那样也没有身为表舅的觉悟,也对不起忠诚勤恳、小心翼翼了一辈子的白相。再者,打官司救阿苏瑞,还朱礼的清白全靠这丫头呢,不能摔伤她的嘴啊。

于是,他不退反进,伸手扶住春荼蘼的一条手臂。帮她稳定重心。但,人失去平衡的时候本能的双手乱抓。春荼蘼虽然左手手肘被韩谋架住,另一手却仍然向前、然后自然向下。

没有发出撕裂的布帛声,因为皇帝的衣裳。质量是很高的。但韩谋的这件家常袍子的领口处有点微敞,此时竟然被春荼蘼拉开了。

坏了!上回脚下不稳,把假皇上的裤子扒下来过,看到两条细瘦光滑的男人小腿。这回更可怕。她直接袭胸,还是龙胸。虽然速度快得还没来得及有手感,但大片胸膛却露了出来。

真龙天子和他弟弟二龙影子啊,都被她非礼过,实在是太……太……囧了。

而当她看到那片肌肉结实的左胸,立即惊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心里瞬间掀起惊涛骇浪。

狼眼标记!

就在韩谋左胸的心脏位置,有一块痣记,就像带着冷厉锋锐之气的狼眼,和夜叉胸口的那处一模一样。同样的形状、颜色、大小、位置、甚至感觉。

从前在夜叉身上看到这个的时候,她得知那是天生的,而不是后来刺上、纹上的。所以她很清楚那是一种痣,算是皮肤生了病。因为形状太奇特了,可能患病率是万、十万,甚至百万分之一。若这种痣表面粗糙的,就很容易病变,导致皮肤癌什么的。若是光滑,那就一辈子也没什么事。而且,它往往是显性遗传,也就是说:会传给拥有者的孩子!就像家族的标记。若是……考虑到染色体什么的,父传子的机率更大!

突然之间,她心里像划过一道闪电,所有晦涩难明的问题,瞬间都有了答案。这就是为什么夜叉让她拿着那把小弓来找韩谋,韩谋立即变了态度。这就是为什么在这个案子中,哪怕是揭破自己不光彩的往事,韩谋也经全力配合她,拼命要救出夜叉。

原来!

她觉得自己猜的没错,但还需要去向夜叉证实。但她现在必须装得什么也没看到,不能捅破这天大的窟窿。

韩谋没有儿子,今年已经四十多岁了,再生子的机会不是没有,但是比较小了。她偶尔也听过私底下的传言,大臣们为皇上无子的事担忧不已,有的更是蠢蠢欲动。要知道没有合法的皇位继承人,对一个王朝来说,也是个极不稳定的因素。但君强则臣弱,韩谋又值盛年,身体一向很好,所以此事还只是暗潮而已,没有浮到水面上来。

那么,如果她的猜测得到证实,韩谋要拿夜叉怎么办?夜叉身世复杂,认祖归宗什么的基本是扯谈。甚至透露出去,会影响大唐的安定和突厥的激烈反应。可韩谋,能允许自己的血脉流落于外吗?不会像对影子一样处理吧?那样救夜叉出了牢笼,是不是要把他变相的关到另一个地方?

她舍不得!她心疼!夜叉属于黑暗,所以才来去自由。试想把一头狼关起来,剥夺了它的尊贵和属于山林的野性,那还不如杀了他!

“请皇上恕罪!”春荼蘼倒退两步,跪在地上,死死低着头,刚才想那么多,其实只是一眨眼的时间。而她声音有点发颤,看似是被吓坏了。实际上是免得被看出破绽。

韩谋太精明,那双眼睛比X光射线还可怕,能去皮看瓤,直逼人的内心。

“你这丫头,毛手毛脚的,真不知道白相那样的人,怎么教养出来你这样的孙女。”韩谋责怪道,却并没有发怒。

春荼蘼暗松了口气,却仍然不敢起身。还磕了个头道,“谢皇上宽容,民女经常失仪于人前,实在与祖父无关。您别忘记,民女长于民间。粗野惯了。幸好皇上是旷世名君,这才容得下民女这等不长眼的。”

“你不是故意,朕没打算怪罪,你大可不必如此溜须拍马,实在肉麻得很。”韩谋自己不动手,而是由一直在旁边装透明的高公公快步上前,帮着整好衣襟。又取下他手中的钥匙,走来来塞在春荼蘼手里。

“快起来吧,皇上没怪你。其实,是咱家给你选的衣服不合适。真是罪过。”高公公轻轻拉了春荼蘼一把。

这时,韩谋居高临下,又因为春荼蘼始终不抬头,目光无意间掠过她头上的那只荼蘼花金簪子。很快又转回来,钉在那美丽的首饰上。神情一凝道,“六丫头,你头上簪子好别致,取下来朕瞧瞧?”

春荼蘼也是怔住,却不敢不听命,把簪子拔下来。

“这是内造之物,你如何得来?”韩谋翻来覆去看了半天,问。

“是红绣鞋案中的方娘子送我的。” 春荼蘼实话实说,无半点隐瞒,“皇上难道忘了,她是朱礼妻妹的女儿,因为父母死于南方,才入长安投奔姨妈姨父,后来朱礼案发,她被杜衡偷偷以死女囚换下,强纳为妾。五年前她逃出过奉国公府一次,到了我的家乡范阳。在那儿,她租的是我家的房子开酒楼,倒与我家有几分交情,临离开时,送了这个,做为我出嫁添妆之物。”

说完这段话,春荼蘼脑海中滑过一个念头,但太快了,没捉住。

“哦,倒有这种渊源。”韩谋神色有点怅然,“当年宫中有一能工巧匠,做的首饰还带机关的,简直巧夺天工。不过他为人高傲,一生也只做了几件。朕记得,赏赐了你祖父和朱礼各一件,这只正是朱礼拿走的那一件。不过,当年朱礼抄家问罪,朕没注意过这种小事,但这只簪子怎么保留下来,又落到方娘子之手?”

“这个民女倒不知。”她说的是实话,她真的不知道。但为什么,她突然想起方娘子去世时给她的那种感觉呢?似乎,方娘子有话对她说,却没说出来。

“拿去吧,只是别当普通的东西。白相的孙女这么没眼光,也是笑话。”韩谋只是看到熟悉的东西随便问问,并无深意,“此物的价值远在其他金银珠宝之上,那名工匠已死多年,这是不能复制的传世之作啊。”

高公公上前,从皇上手中取回簪子,还小心的给春荼蘼插在头上。然后又倒退两步,左右看看,确定无碍了,才点了点头,躬身退下。

“那民女就告退了,还得研究卷宗,时间挺紧张的。”春荼蘼借机说。

韩谋允了,叫小太监送她出宫,箱子却没让人抬,只说,“你今天先回家歇歇,再忙也不在这一天半天的。明天,朕有旨意给你。”

春荼蘼满心狐疑的离开,出宫后,直奔天牢而去。

这边,当她离开,韩谋就冷下神色问,“高盛,你说,那丫头看到了多少?”说着,手掌无意识地抚上左胸。

第四十三章 狼山往事

“应该没看到吧?看春六小姐吓得那样。”高公公想了想说。

韩谋摇头,“恰恰相反,她全看到了,而且看得清楚。那个丫头,看似甜美可爱,实际上胆大包天。用她的话怎么讲,就是扮猪吃老虎的。她若没看到这处狼眼痣,断不可能这般的诚惶诚恐,连头也不肯抬。”

“可是,就算看到,小……小殿下胸口上那处,她未必知道。”高公公说到这儿,突然一顿,“难道也看过?不能吧?男未婚,女未嫁,要看那种隐蔽的地方……”

不知道如何称呼夜叉,若叫阿苏瑞,皇上会觉得真龙血脉认贼作父,可那位又没有大唐名字,所以直接叫了小殿下。

“那小子对六丫头有情,还用情很深,宁愿自己不要性命,也要护得六丫头周全。他拼命掩饰,不想让朕发觉,可如何能瞒得过朕。朕,可是他的父皇。”韩谋说着就长叹一声,似得意又似惆怅,“父子连心,可是说着玩的?”说着,缓缓坐下,陷入沉思。或者说,回忆。

正如高盛所说,他年轻时也曾经嚣张胡闹过。那年,他还不到十八岁,大唐江山也还没有建立。但在那个群雄逐鹿的乱世,韩氏已经掌握了主动,入主天下只是时间问题。各路举反旗的人马不是归顺,就是已经势微,而时任突厥皇帝的波瑞已经过了天命之年,老弱得甚至连抵抗到底的勇气也没有,留下几个部族首领死守长安城,自己早在一年前形势不妙时,就已经撤回阿尔泰山脉。他的这种行为,也造成了后来突厥的分裂。

但当时,他的大哥在军中职位比他高。又怕他军功太过,将来夺得天下后会获封太子,就瞒着父皇调他去追杀继续败退的突厥各士族。而就在狼山附近,他活捉了一个部族的首领。这个部族的突厥名字翻译过来就是:神之族。

据说,他们是神的后裔,在突厥各部中享有独特的地位。可惜,战争已经令他们接近于灭族。偏那个首领是个软骨头,为求活命,向他透露了一个大秘密:突厥人之所以能占领中原百年。是因为首代皇帝得到了一把射日天下弓。这把弓是天降神铁所制,上面的咒文被突厥历史上法力最强大的五位萨满加持过。

传说中,得此弓者得天下。突厥得了中原沃土后,那把弓又被还回神圣之地。

十七、八岁,战功赫赫。那时的他觉得自己武功盖世,聪明绝伦,无所不能。所以,他要得到那把弓。虽然认为自己无需外物就可以统治中原,却想着天下神器应予我手。何况那首领还说,伴随着这把神弓的,还有神之族百年前的祖先。在突厥马踏中原时掠夺来的巨大宝藏。

他令追击大军原地修整,自己不顾身边人的反对,也不管这个传言的真伪,偷偷的只身上了狼山。手里所有的。不过是所谓的几句寻宝口诀。然而不知是不是上天眷顾,几天后,在他愤怒的失望而归时,他遇到了狼群的袭击。

这时候他才明白。他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强。从小到大的顺遂和百战百胜,让他忘记这世上总有他应付不了的凶险。面对数百头凶残而毫不退缩的野狼。他且战且退,真的以为会葬身于此。随后,他突然就明白了,那个首领其实并不是胆小怕死,而是诱惑了他的争胜心,要让他死在狼山上!

好一招借狼杀人!

不过,他到底是真龙天子,有神气护体。在那样的绝境里,他不小心跌入一个仅容单人通过的石缝。那石缝相当长,好像把整座狼山劈成了两半,但从外头是根本看不到的,里面却隐约透进光亮。他就这么七拐八拐的走了不知多久,当他已经辨认不清方向时,却阴差阳错地找到了宝藏石窟!

高不可触的、天然穹顶上的裂缝,有阳光轻轻泄落,映着那耀眼的财宝光芒,形成一片惊心动魄的金色。他看到那地下石窟如此之大,似乎是把半个山腹都挖空了。他不知当年这么多财宝和大量武器是怎么运进来的,只震撼于眼中所见。而那些武器虽然陈旧落尘,却依然锋利无比,冶炼技术简直登峰造极。就算他生在武勋之家,就算他跟着父皇争霸天下,此时见到石窟中的情形,也惊得目瞪口呆。随后,他更是找到一具狼的枯骨。

那副枯骨极为巨大,可以想象,在此狼还活着时,体型能和小象一般大小,绝对是狼王中的狼王的级别。它被安置在一个以石头雕刻出的、同样巨大的、风格粗犷的祭坛上,显示出特殊的仪式感。而在枯骨之下,静静的躺着一把小弓,正是射日天下弓。

开始时他并不相信,因为他想象中的神弓必然古朴而强悍,充满杀气,能弯弓射日、威风凛凛,至少需要几石力才能拉开,怎么会是玩意儿一样的小东西。但当他细细观察后,见识过材质的非金非铁,见识过机关的巧妙,见识过上面的咒文和像狼眼一样的绿色宝石,又考虑到它出现的位置如此特殊,就完全相信了。

只是宝藏虽多,他却也要活着走出去才能拥有。倒霉的是,掉下石缝时,他的武器不知掉到哪里去了,他只好拿了两根尖锐的狼骨寻找出路。原路返回不可能,他只有继续向前。又不知多久,他听到月夜狼嚎,隔着很远就令人毛骨悚然。奇怪的是,中间夹杂着女人惊恐的哭叫。

凭着这些声音,他才走出石窟。然而当他从某处山洞出来,就见有个背着大包裹的女人被关在一个粗木所制的大笼子里,惊恐得团成一团,蹲在木笼中心,还要不断躲避伸进来的狼爪。

周围,无数的狼流着口水、呲着獠牙冲击木笼,发出砰砰的响声。而制木笼的木头虽然很粗大,可却做得并不结实。再这样下去,木笼必散。那时。没了最后保护的女人必定被撕成碎片,连骨头渣子都被吃得一干二净。

明智的做法是先悄悄退回山洞,沿原路回去,因为有很多需要轻功才可上下的地方和狭窄空间,是狼无法进入的,完全可以先保住自己的小命,再想其他法子出去,毕竟他身上带的干粮和水没丢,还能熬一段时间。可不知为什么。或者是血气方刚,或者是骨子里的骄傲,令他不想向畜生低头,更不忍心见一个姑娘被活活吃了,于是突然就出手。

真是惊险哪。他飞奔过去的瞬间,木笼碎裂了。他刚好一手拉住那个女人,一手挥舞暂时的武器,也就是一根长而尖锐的狼骨,拼命向山洞里头退。

这时候,又出现了奇怪的事。那些狼居然不追他,只尾随。并包围。他抬手,它们停,他收手,它们继续逼近。一来二去。他发现那些狼居然怕他手中的骨头棒子。当下,试探着远远扔了出去。

群狼追逐着枯骨,像抢夺圣物一般。他借着这个机会,带着那女人逃到安全处。随后几天里。他每天只要扔出几根枯骨,狼群就不会追寻进来。

这件事。直到现在,他仍然觉得非常奇特,也根本无法解释。

只是当时,两人逃到藏宝窟,暂时安全后,他震惊于那女子的美貌中。她的金发,她的雪肤,她碧绿的双眸,都迷惑着他,又引得他分外好奇。

女子会中原的语言,感激了他的救命之恩后,告诉他,她是罗刹人,之所以到狼山上,是因为她的丈夫想要个儿子,所以把她献祭给狼神,如果狼神允许,她就不会死,反而会得到一个儿子。这片地方,中午时分没有大型野兽,其他时候却有大批群狼聚集、出没。她丈夫的手下,午时把她抬来,锁在木笼中,过七天的午时,会再来接她。

听到这些,他当时就笑了,因为觉得这想法极为愚蠢。这女子若不是他,早就喂了狼,哪来的狼神让她受孕?可他还没笑完,女子就扑倒到他身上,说既然他从天而降,他就是上天赐她的狼神,她祈求他,给她一个儿子。

那时他很年轻,正是需求旺盛的年纪。偏之前他一门心思打仗,情窍未开,不像其他兄弟那样,很早就经过人事。这样的他,被一个绝色妖姬主动撩拨,哪里把持得住?

事后,女子告诉他,她有个突厥名字,名叫玛努。

在她的温柔与热情中,他首次尝到了**的滋味,之后食髓知味、不知餍足。十七岁的少年,再度自以为,拥抱着这个女人,就是一切。在那段日子,他甚至忘记了山外的一切。而凭着玛努所携带包裹里的食物和水,他们渡过了不分日夜,只有相互不断纠缠的七天。

第七天他醒来时,正是下午。他发现玛努不见了,射日天下弓也不见了,只有她用血写在一块绢帛上的话:我走了,希望你得到上天赐予的最大祝福。别恨我拿走了你要的东西,但我绝不会泄露这个地方。只是,假如你给了我孩子,有一天他会拿着那把弓去找你。那时,请你让他平安快乐。因为,那是一个父亲应该做的。谢谢你,让我渡过了最快乐的七天。

第四十四章 老天安排的最大嘛

不只是女人,才对自己的第一个男人念念不忘。对男人来说,初夜的女人同样深埋于心间。

但他憎恨背叛,他认为偷偷离去就是背叛,何况还被“偷”走了射日天下弓?所以尽管他对玛努念念不忘,却从不提起。他感觉到玛努的丈夫是个有权势的突厥人,却没有去认真打听过到底是谁,所以更不知道那七天,他真的遗失了骨肉在西域这片广袤粗犷的土地。

那天,春荼蘼把射日天下弓拿给他,他震惊之余,立即就去见了阿苏瑞。而当看到阿苏瑞胸前那只狼眼,他就确定了一切。而后,听到阿苏瑞简单说了这些年发生的事,他就陷入了无比的悔恨中。

是的,他非常非常后悔,为赌那口气,对玛努不闻不问,苦了自己,更苦了那对母子。如今他没有儿子,阿苏瑞是他惟一的。虽然因为阿苏瑞有异族血统而不能继承皇位,但如果他在儿子幼年时就找回身边,至少了阿苏瑞的身份不用如此的尴尬,连个正大光明的韩姓名字也没有,他也不能对外宣称,他有个如此高大英俊的亲生子。

还有,已经香消玉殒的玛努……他因为已经失去所有补偿的机会,所以就觉得世上负心薄情的男人,还有比他更甚的吗?

当年,他那些试图争位的兄弟们都不知道,其实父皇早就决定把皇位传给他,只因为父皇那么多儿子,惟有他的胸前有那颗独一无二的狼眼痣。韩氏一族始终相信,那是韩家真正继承人的标志。就连影子,白皇后一母所生的双胞兄弟,处处长得与他相同,却也没有那特殊标记!

假如以后他再生不出儿子。或者阿苏瑞是韩氏后裔中惟一胸前有狼眼标记的继承人,他又该怎么办?大唐江山要如何?他的雄图霸业又将如何?他要怎么安排阿苏瑞的将来?

但,这些不是他现在要考虑的。目前最重要的是,让阿苏瑞光明磊落的以律法之条脱去罪孽,可以不必再躲躲藏藏的生活。其他的事……容后再想吧。

他这边陷入回忆,那边高公公却还在发愁。知道皇上那颗狼眼怪痣的人,如今活在世上的只有两个人了,一个是皇上本人,另一个是从小就侍候皇上的他。皇上就算在临幸后妃嫔妾之时。也习惯不脱掉贴身的上衣,就是不想这秘密被第三个人发现。

那天他跟随皇上去天牢,当他亲眼看到小殿下身上那处一模一样的地方,惊得差点晕死过去,不知该为皇上高兴还是发愁。现在。如果春六小姐真的也看到了的话,皇上要杀人灭口吗?

他不知要怎么劝皇上,却又心生不忍,因为接触了几次之后,他倒是蛮喜欢春荼蘼那个丫头的,不忍她为无心之失而丢了性命。

“皇上,奴婢斗胆。有一句话说。”想到这儿,他硬着头皮道,“春六小姐真的未必看到了什么。就算是有……她也不是行事没分寸的人,不如由奴婢去敲打敲打。让她把不该说的话都烂在肚子里。您对白相一向天恩浩荡,就连白世遗和长公主做了那样大逆不道的事,皇上都给了体面,这件事。谅她一个小丫头也翻不出天来,何不以观后效?”

“你这是说一句吗?这明明是一堆废话!”韩谋哼了声。“那丫头人缘倒好,能让你开口求情。朕刚才不是说了,阿苏瑞对六丫头有情,你不想想,朕若动手脚,只怕伤了迟了二十多年的父子情。你平日里是个精明不多事的,可见是关心则乱。”

高公公立即跪下,“奴婢是关心皇上 ,所以乱了。春六小姐不仅对皇上以法治国的大策有大用处,更能令皇上开心开颜,绝对对我大唐有功啊。”

“下回朕把这话告诉给六丫头听,她是个恩怨分明的,以后可得把你当自己人了。”韩谋又哼了声,却无愤怒之意,“也是朕纵得你,一个太监,居然管理起朕的事来。你就是仗着打小服侍朕,跟着朕从战场到登位路上几度出生入死,打量着朕舍不得办你呢。”

“奴婢不敢。”高公公立即蜷起身子,想再度施展“我是透明人”**。

可韩谋却道,“那丫头到底有没有看到什么,只叫人打听一下她出宫后去了哪儿就行。若她直接去了天牢,必定是看到了,所以去证实。那丫头处处好,就一桩,眼里不揉沙子,只要和证据啊、破解疑问啊相关,她就没有平时那么会装,容易露出破绽,性子又急。何况,她若没见过阿苏瑞身上的痣,又何必对朕身上的印迹这样惊讶?但若她直接回了安国公府,那大家放心吧,她肯定什么也没看到。无论是朕身上的,还是阿苏瑞身上的。”可是,如果那丫头知道这件事,并且去对比,说明她和他儿子的关系相当不一般哪。那以后,又要把他们两个怎么样才好呢?

“皇上圣明!”其实是想说:皇上老谋深算。

“少拍马屁!”韩谋甩开其他念头,气笑,“赶紧着人拟旨。顺便,你去看看六丫头的行踪。”

宫外,真让韩谋料着了,春荼蘼没能冷静的先回家,而是去天牢找夜叉。因为她有御赐的牌子,守天牢的人又是韩无畏,所以她随时随地可以见到她想见的人。

两人隔栏相望,都有千言万语,也都沉默着,不知如何开口。只眼神在空中缠绵,真正是此时无声胜有声。

最后,还是春荼蘼先动,贴近铁栏,对夜叉勾了勾手指。这个动作很有些轻佻,可她神色却正,对夜叉也有着无以伦比的控制力。

夜叉慢慢走过来。

春荼蘼伸出手,轻轻抓住他的衣襟,犹豫了一下,拉开。

已是秋日,地牢阴冷,夜叉却仍然穿着单袍。所以。柔缓的动作,却在下一刻露出了胸膛。

夜叉身子一僵,似乎永远无法预料自己心爱的姑娘会做什么事。接下来,他倒抽了一口凉气,因为春荼蘼的小手伸进他的衣服,印在他心脏的部位。

强健而充满力量的肌肉,紧实而适当光滑的皮肤,微热的体温,以及皮肉骨骼包裹下强有力跳动的心脏。一下又一下,因为她的贴近而忽快忽慢,震得她手心发麻。

“荼蘼……”夜叉低沉地念了一句,双手抓紧栏杆,压抑着要把她抱在怀里的冲动。

“我看到了。”春荼蘼却突然说。声音也很低,却异常明晰。

“什么?”夜叉的心神被带离了些,虽然她的手不离开,他的心口处仍然像被烙铁灼烧着。

“我看到宫里那位的胸前也有这样的狼眼痣。”

夜叉惊讶的瞪大眼睛。

春荼蘼抽回手,“他是你真正的父亲是不是?本来我就不相信狼神之子的传说,我只是没想到,那个不负责任的爹是他。”

“他不知道。”夜叉神色一黯。

“你这算是替他辩护?果然父子连心。”春荼蘼挑了挑眉。往后退了两步,倒不是要和夜叉保持距离,而是想更清楚的看到他的表情,“你就不问问。我怎么会看到尊贵无比的龙体?”

夜叉怔住,随后两手猛得捏住铁栏杆,急问,“怎么看到的?难道他……”

“喂。你想什么呢?他可是我表舅舅啊,虽然血缘远得看不到边儿了。但他是个不错的皇上,半点不荒淫。”春荼蘼坏心眼儿的欣赏着夜叉的紧张,“是我没站稳,他急着扶我,无意间被我看到了胸前春光。”

夜叉皱眉。

还胸前春光!敢这么议论皇上的,普天之下,也就这坏丫头一人了吧!

但他的心思转得明显跟不上春荼蘼,因为后者马上接着说,“你喜欢我?”

夜叉盯着近在咫尺,却不能触碰的姑娘,没有点头,但浑身上下似乎都在说:是,我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除了你,我没有从前,也不会有以后。

“喜欢的人之间,其实也可以保留一点小**、小秘密。”春荼蘼说得认真,“可是这件事不同,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信不过我?还是觉得我会因此改变对你的态度?”

这话,就有些埋怨和质问的意思了,算是重话,虽然她是心平气和的问。夜叉很怕她因此而误会,连忙道,“不是,都不是!”

“你恨他?”

“不恨。”摇头,“我说过了,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有个儿子。”

“那为什么不和我说呢?”

“因为,我没想认回他。”夜叉穿过铁栏,把手伸向春荼蘼。直到后者走近,双手相握之后,他才感觉心落到腹中,接着道,“你知道的,我想过普通人的生活。可我的身世已经是个大麻烦,见不了光。如果我与他相认,可能更麻烦的事在后面。我,不想浪费时间。”

他能说吗?他最多还有五年好活!答案是否定的。死亡的刀,悬在他一个人的头顶就够了。

而春荼蘼却误会了这话的意思,以为所谓的浪费时间是相认无用,不禁叹气道,“若不是这次你身陷囹圄,是不是永远也不想相认?”之前他几次偷偷潜入皇宫,是想看看自己的亲生父亲到底是什么样子吧?这可怜的娃。

“这是上天的安排。”夜叉无奈,似乎冥冥中,把他不断推向当年的真相。

“没关系,顺应天意最好。”春荼蘼拍拍夜叉的手,轻松的道,“老天安排的最大嘛。”

她能说吗?答案是否定的。她得让夜叉以为她历尽千辛万苦,这样将来他才会更爱她嘛。

而在一桩官司中,对方遇到她这样意识领先上千年的状师已经很苦逼了,再遇到心理倾向严惩的判官,那对审判的结果,就应该保持乐观了。

第四十五章 案前准备

第二天,白敬远上朝回家后,带来了皇上的口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