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兹果然一抬浓眉,望向杜含玉的目光就不善。

杜含玉忙道,“别听她的,她不过是为了自保而已。我对你的心,是不会变的。”

“是吗?是谁仰慕阿苏瑞来着?这话要告诉巴戈图尔……杜三,你也没有好下场吧?有这样的女人在身边,招至巴戈图尔的猜忌是妥妥的。”春荼蘼嘲弄地笑,“巴兹,你可想好,别被人卖了还帮人家数钱。”

“不是,我只是仰慕你,想让你立个大功,好娶我为妻来着!”杜含玉被春荼蘼三言两语就撩拨得怕了,说出的话也不嫌恶心。

但本来就是脆弱的有关系,裂痕很快形成,巴兹甩开缠上身的杜含玉,“还没到王庭,你难道要我醉在女人身上?万一追兵追来,大家绑在一起死吗?你这女人心倒大,狼神之子也是能肖想的。”美人再好,比得过金银珠宝,高官厚禄吗?再说,眼前这大唐第一女状师虽美得他心里痒痒,但他更喜欢丰乳肥臀的舞娘。一个女人和一大群舞娘,他再笨也算得出来。

再说,白世遗这个女儿太聪明了,让他感到害怕。

“你怎么知道我是绑你送给巴王?”巴兹问。

还巴王,怎么不直接叫王八?春荼蘼暗想,之后把自己的所有猜测都说了。这下,不仅巴兹,就连杜含玉也目瞪口呆。他们的反应说明了,春荼蘼连蒙带猜,结果准确无比。

“你……你怎么知道?”巴兹更惊。

他比大唐人还迷信,现在看春荼蘼的目光,类似于看着妖精。

“别问我为什么。”春荼蘼故弄玄虚,其实不过就是推嘛,“只希望你凡事留一线,日后好见面。你毕竟是个小人物,不要闹到最后,阎王打架,小鬼遭殃。阿苏瑞殿下是狼神之子,这一仗,哪怕巴戈图尔手中有我,也不一定谁输谁赢。若我伤在你的手里,狼神之子会如何疯狂报复,你承受得了吗?所以给本小姐拿点吃喝的东西来,再拿件厚衣服。我手无缚鸡之力,吃饱喝足也跑不了。”

“别听她的。”杜含玉大叫,“咱们动手绑了他,已与阿苏瑞势不两立!”

“话不是这么说,罪有轻重,是主观还是被动,判罚不一样的。巴兹是为西突厥王庭效忠而已,并没有对我本人的恶意。如果中途中善待我,还有从轻的情节。阿苏瑞殿下不是不讲理的人,两国交兵还不斩来使呢,各为其主,有什么错?杜三,你就不同了。你本是大唐人,却叛国叛家,而且有心置我于死地,你的罪过大无可恕。”意思是,谁沾上杜三,等着倒霉吧。

巴兹二话不说,转身就出去了。杜含玉恨得不行,又想留下伤害春荼蘼,又想追上巴兹解释,犹豫片刻,一跺脚,还是跑出去。

春荼蘼暗吁一口气。

从前,总看到谋士游说,最后安然无恙。原来,这种事是真的。利用敌人的胆小和贪婪之心,再利用敌人之间的不团结,真的可以达到目的。心理战真强大。虽然效果是暂时的,但给自己争取到了时间和机会。

事后她才知道,她苏醒时已经昏迷了三天。快马三天,已经离开安西四镇很远。当天她吃了巴兹拿来的解药,以及食物和水,穿上厚厚的衣服,这才算稍微缓过一点劲儿来。不知道杜含玉下的什么柔情功夫,巴兹倒也没有冷落她。

第一百二十三章 狗男女

一直没人追上这支由五十个人组成的、伪装成马贼的队伍。一日日过去,直到到达了阿尔泰山脚下的西突厥王城。

城中,看似还井井有条,甚至还是繁华的,但春荼蘼能感觉到,有一种不安的气氛在四处游荡。直到此刻她才深浓的明白,夜叉,狼神之子,对整个突厥意味着什么。

“待会儿见了巴王,我看你还怎么逃得过,怎么样保得清白之身。?”在一行人等待传召的时候,杜含玉凑到春荼蘼身边,小声的说着。

她的语气中有一种古怪的兴奋,好像隐忍了很久的黑暗愿望,终于要实现了,带着点噬血的感觉。谁说女人之间的战争没有硝烟,此时天不怕、地不怕的春荼蘼就怕了杜含玉,情不自禁的闪开点身子,感觉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你无法理解巴戈图尔有多恨阿苏瑞。”杜含玉的眼神疯狂,身上却花红柳绿。

“就像你有多知道似的。”

“哼,不用想也知道。”杜含玉斜了春荼蘼一眼,算是媚眼横波,可惜春荼蘼不会欣赏。

其实,王庭召见的是四个人:巴兹和他的亲近手下。投诚的杜含玉和猎物春荼蘼。执行绑架任务的其他人,都被赏赐进入王庭中,就在偏殿中享受美酒、美食与美人,可以明天早上再行离开。

怪不得大唐人都说外国野蛮,这种不合礼仪的事,在大唐是绝不可能发生的。皇宫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进的吗?可在这里,此等赏赐却是最高奖赏。

另几个人都盛装打扮过了。毕竟有人想升官发财,有人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当然要漂漂亮亮的取悦上位者。唯有春荼蘼巴不得不被注意,还要保持大唐及女人的气节。不肯奴颜婢膝。

巴兹大约考虑到她的形象凄惨点,他亲爱的巴王会更高兴,倒也没强迫她。于是,她还穿着那日逛龟兹城的衣服。如今已经脏得不成样子了。她被绑多少天,头发和脸就有多少天没有洗过,因为怕吃东西不舒服,牙齿倒是常刷。身外,套着一件男人穿的胡服袍。也不知这衣服是谁的,衣襟上全是手抓着肉吃后,抹上的油腻,亮光光一片,还**。也就是春荼蘼在现代经历过太多极品事件。行事坐卧能屈能伸。不然真正娇滴滴的长安贵女。哪受得了这个。反正,她现在的形象连乞丐也不如。幸好天气虽然回了春,却还寒冷。否则她身上一定会发出馊味的,生虫也说不定。

反观杜含玉。却精心装扮过。她聪明的没有穿胡服。王庭中美人如云,若不够独特,也就无法吸引人注意。她仍然是正式的唐装打扮,是长安去年流行的款式,玫红色抹胸襦裙,系着樱草色蝴蝶结,外面套着浅碧软罗对襟长衣,同色的腰封,侧面挂着珠玉珊瑚的华鬘,走起路来,叮叮当当的煞是好听。脚上是鹅黄色绣竹叶的鞋子。头发梳了高髻,除了一支牡丹花式的发簪和碧玉钗,侧发上别了一串不知名小花。是鲜花。

不得不说,杜含玉很会打扮,那番娇怯怯的贵女姿态和故做的高雅,简直我见犹怜,与西域美人的样子大为不同。在王城中坐着车马走了一圈直到王庭,一路上引来无数男人的目光。

她这是要攀高枝的节奏啊。若是巴戈图尔看上她,收她为后宫的一员,总比跟着巴兹好多了。只是姬妾而已,是否完璧并不重要。大约巴兹也是这种心态,玩腻的女人,还是曾经仰慕狼神之子的烫手山芋,还是早扔出去的好。

杜含玉此人,最大的毛病是自视甚高。在长安时,就以为除了身份外,公主也比不上她那么好。在这里,又认为曾经长安贵女的身份和不一样的姿色,会令她在巴戈图尔身边能挣得一席之地。确实,她很有几分姿色和心计,但对于很多男人来说,美人遇到他的抱负和雄心,完全可以舍弃。收女人在身边,只是图个乐子。谁都像她这样幸运,遇到夜叉和他的一心一意。

“难得你不嫌我身上脏,还敢与我站在一起。”春荼蘼自嘲地说。

一路上,她没心没肺的大吃大喝,此时外形虽然很差,内部却完好无损。甚至,还胖了些。

“乐吧,乐吧,有你哭的时候。”杜含玉似乎胸有成竹,“巴王恨他的王弟,因为他的王弟抢夺他的江山、他至高无上的权位、还有他的子民。你说,当巴王知道他王弟那么心爱你,又会如何呢?恐怕立即就睡了你。这样,才能给他弟弟侮辱,也能瓦解他的心。”

“我未必有那么大的利用价值。”春荼蘼不慌不忙地道。

杜含玉就恨她这样的态度,恨不能上去掐死她。可如今已经站在宫殿之外等着召见,自然不能坏了风仪,只得恨恨地道,“阿苏瑞待你如何,你以为别人没有觉察吗?我们绑了你来的消息传到王庭,听说巴王高兴得大笑半晌。”

“听起来像是受刺激,疯掉了。”耸肩,仍然无所谓。

她这样的大胆,令杜含玉非常迷惑,心中也有些不安。但很快,她就把这个念头扔到脖子后头去了。春荼蘼再有本事,也是在嘴皮子上的功夫罢了。她也就能上公堂,执状师贱业。平时,唬唬巴兹这样的蠢材,如何能迷惑西突厥最高权位的人?

“你说,巴戈图尔这么恨阿苏瑞,他睡了你之后,会不会把你赏赐给他的手下,让每个人都睡睡狼神之子的心上人?”杜含玉轻飘飘的说,因为声音温柔,更显得恶意。

春荼蘼皱紧眉头,“人自必辱,而后人辱之。你也曾是长安贵女,也曾受过圣人教化,受过礼仪熏陶,就算如今零落成尘,也不用这么不顾廉耻。”

睡啊睡啊挂在嘴边上,真是刺耳极了,连她这个打过好多强*奸案的人,都很厌恶这种字眼儿。就算是乡野村妇,也不会把这种事、这种话挂在嘴边吧?而且,从前别人拿了杜三的帕子都像污了她的清白似的,如今怎么把男女之间的那点事都不当回事了呢?

“好吧,你要用最粗俗的语言表达你的意思,我就顺着你。”春荼蘼放柔了声音,一脸息事宁人的样子,“能睡我的人只有阿苏瑞殿下,而且我们睡得很快乐很幸福。因为,我们两情相悦。相爱的人享受鱼水之欢,有什么不对的吗?你呢?谁睡的你?而今,就算我失了清白之身,也是被强迫、被陷害,好于你打扮成这样,上赶着让不同的男人去睡。”

啪的一声,又一个耳光。杜含玉气得有点不管不顾了。

再记账!春荼蘼心道。喵喵的,她也是职业病,斗嘴的时候不肯服输,不然会避过这两个耳光。可是输人不能输阵,她嘴硬也没什么不好。

巴兹听到异响,转过头来,狠狠瞪了杜含玉一眼。好在此时,有女仆前来,宣他们一行人进去面见巴王。

异域风格的宫殿大而华丽,两侧站满了王官贵族和美貌的侍女。整个大殿的上空,都似弥漫着奢靡的气息,就像末日最后的疯狂,颓败而暮气沉沉,华丽,却透着腐烂不堪。不过当局者迷,他们都看不到、闻不到也感觉不到。

于是,不知怎么,春荼蘼心中生出一丝丝怜悯来。这怜悯随着血液,流遍她的全身,奇异地令她周身似有光华闪动,乞丐的外形,气度却超然,令众人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杜含玉的精心装扮,成了白做的功夫。

“停步!”侍卫高喊。

巴兹和亲随立即行大礼参拜,杜含玉也盈盈拜倒,只有春荼蘼昂然而站,更显得鹤立鸡群。

“跪下!”侍卫威胁。

巴戈图尔摆摆手,哼笑道,“别吓到美人,让她随便骄傲吧。烈马驯起来才够味道,待会本王要好好享受呢。”

大殿下,立即爆发出一阵无耻的笑声。

春荼蘼不以为意,抬头看向巴戈图尔。

当然,他长得和夜叉一点也不一样。因为夜叉并不老王波瑞的儿子,更不是什么狼神之子,而是大唐皇帝韩谋偷人家老婆所得的混血儿。韩谋和身材都很好,玛努更是一等一的罗刹美女,优良的基因造就了夜叉的英俊绝伦。

巴戈图尔大约四十来岁,长得也不差,但却少了令人惊叹的帅气。加之满脸满身的酒色之气,身材微胖,那昏庸的神态若有夜叉站在旁边对比,小狗也会选择谁才是真正的王庭主人。

“王,这美人到底美不美,可真看不出来。”一个王公说道,“看那一脸的黑泥。”

众人又笑,戏耍的态度。

哼,别看现在闹得欢,将来有他们哭也哭不出来的时候。

“必定是美的。”巴戈图尔点头,“不然我那王弟怎么会当心肝宝贝一样。岂不知,他放在心尖上的人儿,待会会在我的床上高兴得叫呢。”

众人第三度白痴般的笑声中,巴戈图尔吩咐,“带下去,给我看好了。倒也不用洗削得干净,就是这模样,倒真是让我有了几分趣味。”

第一百二十四章 最好的命运

月上中天,春寒料峭。

春荼蘼被反剪双手,绑在床柱子上。巴戈图尔的寝殿同样是奢靡的风格,到处有浓郁的香味飘荡,厚厚的毯子和垫子散落四周,描金雕花的短脚床大得出奇,垂着大红销金帐。

巴戈图尔显然是喝多了,满身酒气,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

“若我那狼神之子的弟弟,知道他的心上人匍匐在我的身下,会怎么样呢?”站在床前两步,巴戈图尔得意的笑着,眼神放肆地在春荼蘼身上游走,“他跟我抢王位,却失了自己的女人,还配当男人吗?什么狼神之子,不过是个上不得台面的野种,连自己的女人也保不住的我伙窝囊废……”话没说完,一柄寒光凛凛的匕首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靠伤害女人来想象自己征服了天下的人,才是窝囊废。不,太侮辱窝囊废这个词了,也太侮辱人这个称号。顶多,算是人类的渣子、垃圾、或者某种呕吐物及排泄物。”春荼蘼好整以暇的甩甩胳膊,那绳索就像被斩碎的蛇,一段段落在地上。当然,她也施施然站起来,自由完全没有被限制。

“来……”人字还没有喊出口,事实上,来字也还隐含在喉咙内,巴戈图尔只觉得身上一凉,就再也不能动弹,连呜呜声也发不出了。接着,整个人软倒在地上。还好,角度不错,脸也朝着上面,于是看到一个男人。

帽沿压得很低,一把茂密的胡子,身上穿着价格低廉而俗气的胡服,就和那些进宫受赏的粗鄙士兵一样。但不知为什么,当此人站直了身子,那种掩盖不住的气势立即排山倒海般的涌来。压得他透不过去。

他是王,西突厥的王。他从来不怕什么,只有一个人令他从骨子里发寒……阿苏瑞!

呆愣中,那人扔掉皮帽,扯到满把大胡子,那英俊绝伦的脸孔,因为沉默而变成暗黑的碧眸,无疑的证明着一件事。他不是做梦,不是眼花。他的王弟,狼神之中从天而降,来到他守卫严密的寝宫里了!

瞬间,他忽然相信了狼神的传说,又非常后悔。不该绑架春荼蘼的。果然动了阿苏瑞的心肝,他就做出了神异之举。狼神帮助阿苏瑞!阿苏瑞是来杀他的!来杀他!杀他!

“过来,给我抱抱。”夜叉不理巴戈图尔,对春荼蘼伸出手。

“脏。”没人喜欢邋遢的女人吧。

夜叉不说话,而是上前几步,把春荼蘼拥在怀中。这一刻,春荼蘼更坚信他爱她。只有最真心的爱,才会让他不介意她目前的狼狈情况。

“每天能看到你,却不能接近,你知道是什么滋味?”夜叉灼热的呼吸。穿过春荼蘼乱成鸡窝的头发。

春荼蘼也使劲反抱着夜叉,但她没兴趣在巴戈图尔面前秀恩爱,于是轻轻挣脱,走到巴戈图尔面前。狠狠踢了他一脚。

夜叉连忙上前,“别脏了你的脚。我来。”说着一抬腿。

夜叉的力量可比她大多了,巴戈图尔高胖的身子忽地飞起,然后重重落在床上。这次是脸朝下落地,就算有厚厚的褥子,但惯性太大,满口牙齿也掉了一半。夜叉紧接着欺身而近,把他翻过来,不知从哪里抽出了两把短剑,一左一右,把巴戈图尔的手臂钉在床上。

巴戈图尔疼得几欲昏厥,却偏偏不能动弹,也不能发出叫喊。脸上被血和恶心的泡沫糊得看不清模样,只有双眼连眨,极度的恐惧,表露无疑。

隔着千军万马、隔着朝政、隔着王城还好,如今两人自阿苏瑞成年后第一次见面,原来他怕他的王弟到如此地步!居然从骨头缝里都颤抖起来,连半点反抗的心也没有,只想哀求。

“这是为了被你折磨死的我母亲和妹妹。”夜叉冷酷无情,“你该庆幸,我不会在心爱的人面前杀人,所以,你还以再多活一刻。”

巴戈图尔仍然像僵尸一样不动不说,但全身上下都似乎在说三个字:为什么?为什么?

“你以为,你的手下为什么会那么容易绑到我?”春荼蘼想让巴戈图尔死得明白,这样心里才会自我痛恨,“我既然知道你害怕阿苏瑞,必会想办法找到他的弱点,也就是我。既然知道杜含玉恨不能我生不如死,又有机会进入大都护府的内宅,我会那么不小心吗?我早就派人日夜盯着杜含玉,她做了什么,我都知道,除了巴兹是故人这一点。而我能被绑架到,是因为我故意被绑架。哦,忘记告诉你了,我的身边一直有狼卫贴身保护。即便没有狼卫,你觉得我父亲会这样放任我有危险,还是会上了巴兹的当追错方向?他是谁?他是定远将军白世遗,是打遍西域无敌手的副都护大人,轻敌成你们这样,一切顺利时半点不曾怀疑,我该说你天真还是乐观还是白痴?可见是被猪油蒙了心,所以趁早交出王位吧。”这一切,不过是她以自己为诱饵,甘冒奇险,好让夜叉能潜进西突厥的王城和王庭。

过年的那几天,夜叉又偷偷来看她了,还带着锦衣还看小凤。那时,她已发现杜含玉鬼鬼祟祟的,探知杜含玉要绑架她,好送给巴戈图尔邀功。

战争,总是要死人的。拖的时间越长,死的人越多。春荼蘼不敢说自己善良,但也希望战争早日结束,少一点孤儿寡妇,少一点无依的老人,也少一点夜叉所面临的危险。而所谓擒贼先擒王,只要暗杀了巴戈图尔,西突厥必乱,各大部族的首领要么自杀残杀,要么会更快的倒向夜叉。那时,和平就会很快到来。

春荼蘼决定将计就计,故意被绑架,然后暗中布置。也就是说,一切都是假的,她被绑架是假的,白世遗追不到人是假的。巴兹的队伍也有一部分是假的。

巴兹身边带了有五十来人,但并不全是一直跟着他的嫡系,有很多是被白世遗灭掉的马贼投奔而来,可算得是乌合之众。而夜叉的狼眼组织,是非常有名的暗杀组织出身,潜伏、跟踪、伪装、冒充原是必杀技。他和狼卫们,本身就是组织中的精英。

于是,夜叉亲自带人杀掉十几个马贼,由自己人来假扮。反正都是西域人。只要五官极为相似,人人一把大胡子,再少说话、机警些,很容易蒙混过去。所以春荼蘼面对巴兹和杜含玉时才不会害怕,才有心思舌战匪徒。因为她知道夜叉就在附近。不会让她有危险的。

此外,还有锦衣带的大批狼卫一直吊在这支绑架小队的后面。就算在王城这边,也安排好了人手接应和退路,方便成事后迅速撤退。

她进宫来,夜叉带着人就在偏殿接受“宫中赏赐”。以他的武功来说,趁夜、趁着所有人酒酣耳热时从偏殿进入主殿,杀掉守卫。换上自己的人是轻而易举的事。加之,他太了解巴戈图尔,有了新美人就会撤掉近侍,不传召。任何人不敢入内。所以,此时的他们非常安全。

当然,在这个计划实施之初,夜叉坚决反对。因为为了防止被看出来,她中迷药、跟着马队逃亡时遭的罪全是真的。她两个丫鬟被丢下,虽然很快有人搭救,但受的罪也是真的。无论她怎么解释和劝说,夜叉也不肯点头。不得已,她只得瞒着夜叉和锦衣配合。等木已成舟,夜叉就不得不按计划行事。

对这件事,夜叉非常生气,从他们认识以来,还没见夜叉这样生气过。但她有的是温柔款款的手段,令夜叉最后原谅她、原谅锦衣。顶多,以后看得她再紧点罢了。

“下了地狱,别忘记感激杜含玉。”春荼蘼俯视着那曾高高在上,却不配尊位的巴戈图尔说,“凡事有因才有果,有力才能借力。若非她害我之心不死,我也得不到这样的好机会,阿苏瑞更不能顺利的杀掉你。”

“王兄,你只当活了一辈子,最后做点好事。”夜叉冷冷地道,“你明知道,你早晚必败于我手。只是你活着的话,战争还要再打五年。你死了,顶多两年,突厥必然平定。我突厥人民向往和平、富足和安宁已久,这一天很快就会到了。”

对嘛,她恨嫁嘛。再过两年,她如果还没有男人就必须得缴税了,多不公平哪。所以,她等不了五年。尽管这次冒了很大风险,和夜叉能光明正大在一起的时间,也要提前。

巴戈图尔听他们这么说,眼睛越瞪越大,眼神流露出悔恨、不甘、愤怒,夹杂着无边的恐惧与绝望。自从狼神之子出生,他与母亲、族人耗尽心机要保住王位和荣华富贵。因为怕触怒狼神,不敢杀掉阿苏瑞,却极尽虐待和伤害,还想利用这狼种为己用。

可是,不知为什么,阿苏瑞居然挣脱了桎梏!慢慢的,越走天地越广阔,到如今要夺走他的一切。是狼神吗?狼神有选择,所以他怎么挣扎也没有用!

这么想着,目光就落在那个脏兮兮,却双目灵动清澈,看起来美丽无比的女人身上。他并不知道,不是狼神,而是这个女人解救了阿苏瑞,从此让他活得骄傲而尊严,直到最后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如果世上真有狼神,这个姑娘就是狼神送给阿苏瑞的最好的命运。

第一百二十五章 两年之期

茫茫戈壁,残月正要被晨曦所淹没,星辰已暗淡无光。

春荼蘼与夜叉共乘一骑,慢慢走在队伍的最前面。

一行人一早出了王城,连续赶路了三天,巴戈图尔的死讯才传出来。也不知夜叉用的什么手法,人人都说狼神降临灾祸。因为在守卫森严的王庭中,不仅巴戈图尔,包括送狼神之子心上人过来的那队人,也一个个死于非命,包括被好几位贵族看上的杜含玉在内。除了巴戈图尔外,死者身上均无伤痕,那位被绑架的大唐贵女则消失无踪。

有心之人若想想,就该明白中了阿苏瑞殿下的瞒天过海之计。怎么这么巧,他的心上人就被绑架成功?之后有人杀人,有人断后、有人放谣言,配合得相当默契。若放在西方,就是特洛伊木马计划。但王城中的大部分人处于就要灭亡的紧张与恐惧中,更多的人愚蠢无知,笃信狼神传说,于是这种神怪的说法就大行其道。

寒冷的初春清晨,春荼蘼被裹夜叉的大氅中,窝在夜叉的怀里。耳侧,是他强有力的心跳声。头顶,是他舒缓而温热的呼吸。腰上,缠着他健壮的手臂。虽然赶路辛苦,可这一刻,她却感觉无比安宁。现在她终于明白了,什么叫有情饮水饱。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再苦也是甜的。

“来了。”夜叉的声音响起,带着浓浓的不舍和满满的温柔。

春荼蘼抬起头来,就见地平线上,有一队人马正在接近,看旗号,正是三舅舅派来接她的唐军。最前面,大大的一个春字。是她爹春大山亲自到了。

她扬起头,正迎上夜叉灼热的唇舌。两人逃亡了三天,却没时间和机会在一起,现在就要临别,那刻骨相思意却再也忍耐不住。她用尽心意回应,两人之间似有火焰游遍全身,夜叉修长有力的手指从她有面颊滑到脖子,又情不自禁探进领口。

她知道,他每回见到她都有狂热的渴望。但忍耐得极为辛苦。可此时,真的不是时候。她捉住夜叉的手指,“两年。”说着,不知怎么就掉了眼泪。

她要回长安了,而他到了争夺王位、平定突厥的最关键时刻。这意味着。他们要很久也不能相见,只能互相思念。

“两年。”夜叉微微喘息着,“两年之内,我就会来娶你。”他的眼睛,比天之将明时那颗启明星还要闪亮,透着无比的坚定。

两年之期,这是他对她的承诺。

在父亲的陪伴下回到大都护府后。白蔓君和春青阳公媳两个联手,连日为她进补,连院子都不让她出,好像她执行这次危险的任务是在生死线上走了一回。又做了百八十年的大牢,必须要好好将养似的。

其实,真没有想象中的凶险,毕竟夜叉一直在身旁。就算事情败露,逃跑的路线也都准备好了。她这样谨慎小心的人。惯于给自己留后路的。只是这一趟,十分的考验演技。不过为了安长辈的心,春荼蘼只好当小猪,安心被喂养。

在此期间,朝廷下达了对白世遗的处理决定。虽说雁回杀了佟东瑞冒充官员,不关白世遗的事,毕竟谁也没见过佟东瑞,官府和朝廷的文书也齐全,但白世遗还是获了失察之罪。好在春荼蘼把破案之功给了三舅舅,白世遗功过相抵,只受到皇上的书面斥责,罚俸禄半年,并自领杖刑三十。

白世遗富余,罚俸不疼不痒。而在安西四镇这个地方,就算有皇差盯着,谁还敢真打白世遗?意思意思抽了三十下,背上见了点血道子,冒了点血珠儿,白世遗在“虚弱”的在床上趴了两天也就完了。同时听说,皇上准了雁回的流刑三千里,发配到南疆极为艰苦的地方去了。

“当地官府只负责监管六个月,之后令其在当地为吏。”白世遗告诉春荼蘼,“皇上的意思是惜雁回文武全才,令他帮助当地官员治理地方。若他能一展长才,真的有所建树,皇上必不会亏待了他。”

“南疆多蛮族,民族成分复杂,听说山民还很凶残不讲理,瘴气毒物多,对雁回真的是考验。”春荼蘼想了想道,“他毕竟触犯了律法,吃苦以恕罪是应当的。但,他求仁得仁,只希望他真的为大唐立下新功,让南部边民也过上好日子。皇上给机会,下面看他自己的了。”

“说得不错。”白世遗点头,“皇上还给那些失主御笔亲提了‘善举匾’,那是有银子也买不断的,算是替雁回补偿了。”

真是皆大欢喜。

就这么又过了半个月,庆平二十年的阳春三月天,春荼蘼在离开长安半年多之后,再度出发,返回大唐的都城。

再一次分别,大约是有了经验,大家的愁绪虽然仍在,但却好得多。唯有春小山同学懂了点事,哇哇的大哭。血浓于水这句话真不是乱盖的,亲人之间永远有着深深的牵挂,哪怕是小奶娃子也同样有感受。

出龟兹城时,杜东辰求见。

“我没有面目见你,所以今日仅来送行。”隔着车帘,杜东辰低声道,“一切,都是我们杜家咎由自取,但你从没有赶尽杀绝。相反,一直网开一面。是我三妹生了执着恶念,是我们杜家对不起你。我及八妹,前来谢罪,请春六小姐原谅。”他说得发自肺腑,所以即便看不清他的脸,春荼蘼也能体会其意。

掀开车帘一角,果然见杜东辰和杜含烟跪在尘土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