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正要起身安安静静的离开,却见那一对璧人手中握着细长的酒杯,缓缓向他走来。

那一刻他周围的一切都仿佛消失,他的眼里只有穿着一袭白色婚纱向他走来的她,和他梦里出现过无数次的场景一模一样,她的笑容是那样幸福,眸光璀璨。

他不由自主的抬脚向她走去,却见她突然不小心踩到裙角,身体微微有些踉跄。他慌张地要伸手扶她,却有一双有力的手臂动作比他更快的揽上她的腰肢,在她耳边低声问她:“累了?去休息室休息一会儿。”

颜佑之这才从恍惚中醒来,看到方若尔身边手挽着的叶慎之。

方若尔抬头对叶慎之笑了笑,神情如同撒娇一样,“鞋跟太高了,还是有些不习惯。”

叶慎之转头就吩咐一旁的侍者,“那双平底鞋来。”

他强大的可以保护她不受世间一切不需要承受的疼痛和委屈。

方若尔好像是被他宠惯了,也不觉得在婚礼上不穿高跟鞋有什么不对,很自然的就换上了平底鞋,双手微微提着裙角注意不被踩到,身体安心信任地靠在叶慎之身上,仿佛有他在,她就一点都不用担心会不会在摔倒。

叶慎之也没有让她失望,坚实的手臂一直护在她身上,成为她最坚实的依靠。两人之间自然流露出来的信任和依赖仿佛一根钢针,迅速扎进颜佑之的心口,让他瞬间从恍惚中清醒。

两人对身边的宾客们点头示意,低声说着什么,很快,两人便并肩向他这里走来。

叶慎之神色很坦然,并没有避讳什么,眼中丝毫没有对她的猜忌和怀疑,他从来不介意她和外界的任何人交流,甚至鼓励她多与外面接触,多和其他人交流,然后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已经帮她排除了身边可能存在的一切安全隐患。那种全然的信任让颜佑之意识到,他和叶慎之的差距有多大。

“柚子。”方若尔的笑容像过去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不,是已经不放在心上了,这种想法让他窒息。

“谢谢你来参加我的婚礼。”她举起杯,笑容很坦诚,“你知道的,你是我很重要的朋友。”

颜佑之感觉自己的唇角很机械地扯动了一下,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嘴巴却像是黏住一般,怎么都张不开。

他伸手就可以触碰到她,他就像个被强力磁场吸着向前走的磁铁,那样渴望抱住她。

然而如今,抱着她的是另一个男人,一个可以带给她幸福快乐的男人。

咫尺,天涯。

陶颖恨恨地望着方若尔,哼了一声色厉内荏地对方若华道:“都结婚了,还勾搭颜佑之,要是她破坏了叶方两家的联姻…”后面的狠话她并没有放出来,而是拧起眉头,抬脚优雅地向三人走了过来,酒杯轻轻碰到若尔的酒杯上,发出清脆的叮声,“若尔,新婚快乐。”她笑容一如既往的清纯,扮演着好姐姐的角色:“没想到我们三姐妹当中,反而是你这最小的先结婚,恭喜。”

已经被叶慎之教训过的陶颖早已经见识到叶慎之对待敌人时,毫不手软的手段,半点不敢放肆地对叶慎之礼貌地笑了笑,转身看向颜佑之:“嗨,佑之,还记得我吗?”

她熟稔地挽上颜佑之的胳膊,俏皮地眨眨眼,“好久没见了,能借点时间给我吗?”转头问叶慎之,“你们介意吗?”

这女人难得有眼色了一次,叶慎之自然乐的将方若尔带走。

在两人走之后,陶颖脸上纯良的笑容才带了几分讽刺地扫向颜佑之,冷笑一声,语气里不乏幸灾乐祸:“这个时候舍不得了?当初一走四年,方若尔可是吃足了苦头,差点把命都搭上呢。”她的声音越发冷了下去,眼含讥诮:“失去了,才露出被人捅刀的表情,呵呵,你们男人都这么假惺惺吗?”

又道:“不知道的,还以为当初握刀的不是你自己,而是方若尔呢!”

她是不会让颜佑之有机会破坏方若尔和叶慎之两人关系的,倒不是多关心方若尔,而是为了方家,为了她自己。

只有方家好了,她才能好,才能像方若尔这样,嫁入豪门,从小她就是天之骄女,怎么受得了零落成泥的日子。

和陈博那样凶悍的男人在一起,也不过是享受他带给自己身体的欢愉,至于结婚?呵呵,叶慎之的婚礼上,青年才俊可不少,勾引不了叶慎之还有勾引不了其他人吗?多的是有人像通过她搭上叶家。

外人只知道她和叶慎之的太太方若尔是姐妹,可不知道她们关系怎么样。

第76章

陶颖一直都不笨,自从上次算计过叶慎之,现在整个方家除了方若尔和方岱岳之外,其余人全部都夹着尾巴做人,尤其是她。

她知道叶慎之最在意的人是方若尔,即便他信任方若尔,想来对方若尔的前男友也喜欢不到哪里去,她便投其所好,过来刺上颜佑之几句,算是间接的在讨好叶慎之,哪怕只是看在方若尔的面子上缓和一下,让她在与各位青年才俊在一起时,不来拆她的台,她也就成功了。

另外,她很讨厌颜佑之。

倒不是因为他抛弃方若尔为她抱不平,而是自小看多了身边富豪们出轨、包养情人小三,使得她对于爱情、人性、婚姻,已经完全不报希望,甚至她都想过,结婚后只要丈夫能满足她的物质生活,两人哪怕各玩各的都没事,实在不行,还有□□。

颜佑之的存在,就像她成长以来的一个梦想,一个希望。哪怕对爱情、对婚姻、对男人、对人性已经没有任何信心,可因为颜佑之,很多时候她都知道,这世上不是每个男人都不值得信任的。你看,颜佑之对方若尔,十几年如一日,风雨无阻,这样的感情,即使她讨厌方若尔,也不由暗暗羡慕。

如果他真的是因为方若尔是方家人的身份而对她好,能够坚持十几年不变,期间也没有要求过任何回报,即使是假的也成为真的了吧?

所以,哪怕她不愿意承认,实际上,她一直在暗暗的关注他。

看不上他,瞧不起他,却又希望他和方若尔一直好好的。让自己对爱情和婚姻,哪怕还有那么一丝丝的信心也好。

可这最后一丝信心,被颜佑之毁了个彻底。

他的离开摧毁的不仅仅是方若尔全部的支柱,也摧毁了她对未来婚姻生活的最后一丝希望。

而如今,他又回来摧毁了方家,摧毁了她富足的生活。

她厌恶他,比厌恶在阳台上倒掉了她一整晚的方若尔更甚。

颜佑之一直落在方若尔身上的目光总算投到陶颖身上。

曾经他想过放过若尔,来利用她的。可最终没有舍得放开那唯一的温暖,才使得真的挥剑斩下的时候,两人的心已经长在了一块儿,手起刀落,便是鲜血淋漓。

婚礼之后,方若尔便放下了实验室的大部分工作,安心待在家里调理身体,金宝依然是叶家的常客。或许因为他以后不大可能会有孩子的原因,对于方若尔要生孩子,简直和叶母一样上心,事无巨细的和方若尔唠叨这不能吃,那不能喝,还常过来给他们营养餐。

叶母也经常带营养餐过来,有时候正巧撞上,一边是婆婆带来的爱心营养餐,一边是金宝殷切备至的照顾,两份东西,常常吃的方若尔肚子撑起来,小下巴都快长出来。

面对她微微长起的一点小肉,叶慎之、金宝、叶母都十分高兴,他们都一致的认为,女孩子还是胖一点好看,健康最重要,太瘦了捏着手感都不好,现在有点小下巴小肉,多可爱。

方若尔对于胖瘦是没有多大概念的,她和叶母他们的观点一致,健康最重要,舒服就好。

不过也因为他们准备的东西太多,像鸡汤燕窝阿胶之类的东西,吃到看见就怕,悄悄的藏起来等叶慎之回来给他吃。

对于她吃过的剩饭剩菜,叶慎之也不嫌弃,自己吃的时候,还哄着若尔多吃两口。

她的小肉自然不光体现在小下巴上,更多的是长在身上,给叶慎之提供了更多的福利,简直爱不释手。

两人本就年轻,正是情浓的时候,叶慎之有心理洁癖,从不在外面乱来,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方若尔身上。偏偏他又是个注重身心合一的,自己在身体上舒爽还不算,还很在乎方若尔的感受。

方若尔不是个会撒谎的,一切身体反应都十分真实,完全不会掩饰,两人在床事越发契合。

叶慎之有猎奇精神,方若尔的研究态度也很端正,两个年轻人对于‘床事教学视频’里的各种新奇姿势、角色扮演、环境模拟等,都十分乐意尝试。

方若尔做什么事都十分认真,对待此事也是如此,穿上女王的衣服,那完全就是一个认真的小女王,非常有代入感。

两人不论是精神上、感情上、身体上都契合到惊人的程度,使得叶慎之越发喜欢黏着她。

因为暂时放下实验室的工作,方若尔赋闲在家,叶慎之平日里很忙,白天没有太多时间陪她,她便偶尔叫上秦馨。

秦馨如今已经大学毕业,在大学所在的城市工作了两年之后,还是回到了s市,闲暇之余,也会过来看她,金宝若在,便三人坐在一起玩纸牌游戏,因为不论怎么玩,玩什么,最后都是方若尔赢,后来便时常约着一起去喝茶逛街看电影,过着正常女孩子会过的生活。

这种新的生活方式,让方若尔十分新奇,三个小伙伴只要有空就聚一起哈皮。

秦馨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爱哭的小女孩了,性格依然温柔,却坚强了许多,对方若尔就像姐姐一样,耐心地教她一些常识。

对于颜佑之和方若尔之间的事,她是最为唏嘘的那个。

曾经一度的,她以为他们俩会白头到老,哪怕明知道颜佑之和方若尔的相处方式有问题,也以为是每个人之间的相处模式不同。她既担忧过,也羡慕过,却怎么也想不到,他们最后会是那样的结局。

当时她正好大一,在别的城市上大学,最多周末坐飞机来回飞的看她,即使想要帮助和安慰若尔,也有心无力。 对此她十分感谢叶慎之,在她不在的那段时间,陪在若尔身边,让她没有彻底崩溃。

在秦馨心中,方若尔一方面是强大的,如巨人一般;一方面是弱小的,如同稚子。

有时候她会忍不住问方若尔:“都放下了?”

方若尔知道她问的是什么,浅笑着点头,“都放下了。”

文案:长大和成熟,真的是一件特无奈的事。

有时候真想有个时光机啊,可以回到青葱少年时候,无忧无虑,好像时间多到用不完,可以恣意挥霍。

又希望自己变得很强大,勇敢的像奥特曼一样,可以打到世间一切小怪兽。

黄蓁蓁觉得,自己一定是在出生的时候,将所有的技能点都加在了运气上,才会让自己的青春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她望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房间,还有这只存在记忆中的大红色纹有吉祥如意垂着流苏的窗帘,有她大腿高的大床,一切的一切是如此熟悉又陌生。

这是她十八岁之前的家,后来这里被拆迁改建成繁华的商业街,眼前的情景就只在她梦里出现过了。

不知是不是青春年少的记忆太过深刻,每次梦到家,都不是她后来在城里住的三室两厅小区房,而是现在这个宽敞明亮的两层楼的农民房。

她掀开窗帘,看到外面的池塘里荷花摇曳,清风吹过带来阵阵沁人心脾的荷香。耳边不时的传来汽车从门外马路上穿过的声音,以及楼下嘈杂的来往旅人在楼下买卖的吆喝声。

自从建了跨江大桥之后,这里就成为三个市之间的交通要塞,必经之路,即使在跨江大桥没有建起之前,也因渡口就在这附近,此地依然十分繁荣。再过几年,这里直接被划到市里,成为经济开发区,此处也因它特殊的地理位置,成为商业中心。

故地重游,还是自己年少时候的家,黄蓁蓁别提有多惊喜,迫不及待地打量自己过去的房间。

房间大约只有二十几个平米,因怕靠在马路边太吵影响她学习,她的房间并不是靠在马路边上的,而是后面的一间房,东南向,采光很好,两面窗户,一面打开便是后面的院子,一面对着侧间的小路。

房间里的家具也不像她后来用的那么精致,只是一套高大的壁橱,纯实木的,上面花纹十分朴质,四周是祥云纹,中间分别是梅兰竹菊的雕刻,雕工相对来说也粗糙的很。黄蓁蓁却很喜欢,在十几年后各种复合木柜泛滥的年代,眼前这套纯实木家具简直可爱的不行。

她跑过来好奇的打开橱柜。

橱柜足足有两米多高,总共有六个门,第一个门打开,黄蓁蓁就忍不住黑线了一下,就见橱柜上面下面都塞满了被子,还整整齐齐地叠着好几套床单,床单即使没有打开,只通过外面能看到的花纹就知道,定然也是类似于百鸟朝凤花开富贵这样的图案。

她记得这是她妈妈最喜欢买的床单花纹。

她伸手捏了捏被褥。

放在上面的,都是崭新的棉花被,一床十斤重。下面都是一床床套着白色或淡粉色床罩的蚕丝被,六斤到十二斤不等。

她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她初二那年,舅舅家的女儿,也就是她的大表姐二表姐要结婚,这边风俗是要陪嫁被子的,老妈便和舅妈她们一起,去隔壁不远处的蚕丝被厂里批发了十床蚕丝被,她和哥哥一人三床,说是以后给她做嫁妆。

她一直都没结婚,被子有没有给她做嫁妆不知道,反正到后来她都大学毕业工作好几年了,这些被子她都还在用着呢。

打开第二个橱柜门,里面就全都是夏季常穿的衣服挂着,除了裙子薄外套针织开衫,还有两套春秋二季的校服。

黄蓁蓁看到两套校服,又惊又喜,连忙摘下放在身上对着镜子比划了一下。

夏天校服上面是一件类似于十年后雪纺料子的蓝边白衬衫,下面是及膝盖上面一点有点百褶的苍蓝色裙子。

即使以她之后十多年的眼光来看,这套校服的款式也让人惊喜不已,简单大方又不失小清新。

她在身上臭美地比对了一会儿之后,就有些郁闷地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即使不想说,她也忍不住评价一句:好挫。

记忆中,她不仅发育晚,开窍也很晚,这个时候的她完全没有打扮自己的意识,厚厚的马桶盖头,头发全部盖在头上,厚的像带了一顶糟糕的假发,刘海更是又长又厚,一直及眉毛,将自己的额头全部遮挡了起来,露出下面尚算端正清秀却不惊艳的脸。

要不是肤色细腻白嫩,简直活脱脱就是一男娃子,现实版的樱桃小丸子。

这幅挫样让素来爱美的她简直捂脸泪奔。

她终于想起来这是什么时候,初二。

初三已经留了长头发,转学后更是扎起了马尾辫,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她留了长头发,整个人也像脱胎换骨一般转变。

她在镜子前伸手将额上头发全部撸了上去,再看镜中的自己,果然明丽了许多。

这世上很多人留刘海比不留刘海好看,但也有一些人是属于一留刘海就像是把整张脸的光彩都盖住了似的,变得普通不起眼。

黄蓁蓁就属于后者。

要是有点型的刘海还好,这种厚的如同西瓜皮马桶盖一样的刘海…简直不能忍!

她迫不及待的想找理发店赶紧把自己发型给换了,可想到自己现在这么短的头发,即使换也换不出花样来,想想还不如等头发留长,到时候直接一个马尾辫,刘海全部扎到后面去。

她郁闷地拨弄了几下自己的刘海,又对着镜子使劲儿看自己初二时的模样。

这个时候她还未长开,看着极度的平凡,一双眼睛倒是明亮,却是内双,不大也不小,鼻梁不算高,却秀挺玲珑,大学期间,她整整给自己的鼻梁按摩了四年,终于把自己的鼻梁捏的看上去高了不少。

说到这个她就郁闷,老爸老妈都属于鼻梁非常挺的帅哥靓女,哥哥也遗传了爸妈的优点,长的那叫一个光彩夺目,偏偏自己,隔代遗传了爷爷的鼻子。

黄蓁蓁一个北方闺蜜那时候说起南北方不同的时候,还拿她的鼻子举例说:“北方人的鼻梁都又高又挺,像我;南方人的鼻梁都都不高,像蓁蓁。”

她当时真是一口老血,愤愤道:“你这地图炮也太严重了,我凭什么代表南方?南方高鼻梁的妹子多了去了!”

就是因为北方闺蜜这一句话,她大学四年每天不间断的按摩鼻梁两侧,生生给自己按出了鼻梁来。

一把辛酸泪。

都说美女和绝色美女之间的区别就在于鼻子,黄蓁蓁长开了后也算出色的,唯独一个鼻子,简直是她心中的痛。

想到此,她又条件反射地抬起手,给鼻梁两侧按摩。

鼻梁是软骨,是可以通过长期按摩来改变鼻梁形状的。

她一边按摩,一边继续打开柜子看,这时候她已经没了刚开始的兴致,只是随意地看了下,知道中间橱柜里放的都是夏天衣服,最边上靠墙的橱柜门打开全都是冬天衣服,橱柜下面三个抽屉也都被打开,一个里面琳琅满目的放着一些小女孩喜欢的芭比娃娃、小衣服小鞋子、卡片等零零碎碎小物品,一个放着内衣内裤,第三个上面上了锁。

黄蓁蓁翻遍了床头柜、书包、书橱,终于在书橱中间的金桔盆景的盆子里找到一串钥匙,对着锁的大小,一把一把的试,终于把柜子打开,里面竟是这么多年,她存的全部压岁钱,简直惊喜的不能自已。

她怀念地抱出里面沉甸甸的小猪储蓄罐,又干脆将整个抽屉都拔出来,放到铺着竹席的床上,拔下小猪储蓄罐下面的塞子,叮叮当当倒出许多一角和一元的硬币来。

这时候还没有五毛钱的硬币,一毛钱硬币也是老式的铅质菊花图案,一元的也是。

她一个一个的数了数,加在一起足足有一百多元。

抽屉里还有两本方形带小锁的笔记本,外面套着壳,将笔记本往壳里一塞,小锁一锁,里面内容就看不着了,得用钥匙才能打开。

她这个年龄段的时候确实喜欢收集这些东西,其实那小锁用转笔刀轻轻一拧就能打开,根本用不着钥匙。

她从书橱上翻来一把削铅笔的转笔刀将锁打开,打开一番,顿时飘出来好几张崭新的纸币,2毛五毛到一百元不等,全部都是新的跟刚从银行取出来的一样,压在笔记本里压得整整齐齐。

黄蓁蓁看到惊喜不已,脸上满是怀旧之情。因为这个时候的人民币,还是第四套币种,绿色的2角和两元面额,紫色的五角面额,土黄色五元面额,还有古铜色的五十元。

太怀念了!

她翻了翻这些记忆中的钱币,要不是回来重新看到,她都快忘了这些币种长什么样了。

这时候的钱币还不像之后发行的五套钱币,不论是面额全都是毛爷爷头像,现在上面可都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像二毛五毛的那种,头像是少数名族美女帅哥。

她记得初中那会儿接到新钱都不舍得花,喜欢一张一张的夹在书本里,这房子拆迁的时候,她过来收拾东西,翻到初中时候的课本,还从里面找到不少崭新的二毛五毛一块钱的纸币呢。

翻完了这些,她已经迫不及待的想看看家里其它的地方了,那些只存在记忆中的旧时光。

她将抽屉放回橱柜里,随手翻了翻书架上的书。

这书架和衣橱是一套的,两边都是二十四寸长放书的小格子,里面一本一本竖着插满了书,中间上面一格放了些参考书和书卷,黄蓁蓁看着上面书的名字,《初中生奥林匹克竞赛题解》《应用题题解》等,全部都是数学书,看的她头皮发麻。

她爸和她哥都是立刻成绩好,便把她也当成他们来使,小学一年级就教她二三年级的内容,二三年级教四五年级的内容,教的她看到数学就头大,这个时候正是她对数学的厌恶达到顶峰的时候,学习成绩一塌糊涂,中考更是只达到镇上普通高中的分数线,若不是后来转遇到良师,她后来能不能考上大学都是问题。

现在再把这些书抽出来翻开,虽然里面题目看着都不难,但十多年没有翻过这些课本的她,早将过去学过的知识抛到九霄云外,哪里还记得这些题目怎么写?

自己印象中,这个年龄段,这些题目对自己来说就像天书一般,上课也不听课,一天到晚脑子不知道在想什么,班里学生多,老师管不了全部,就只管那些愿意学的,不愿意学的学生,只要他们上课不影响课堂纪律,你睡觉也好,看杂书也好,老师都不大管你。

这个时候的黄蓁蓁就属于老师不管的这一类。

想到这里,她不由沮丧地用食指敲了敲书架中间的正方形镜子,无声地指着里面的人说:你可真挫。

镜子上贴了一些还珠格格的贴纸,大多是紫薇、小燕子还有f4的小画像。

她想起来,这一年好像正是《流星花园》席卷全国的时候。

她笑着用手在上面怀念地摸了一下,打开门咚咚咚跑下楼。

厨房门紧挨着楼梯口,不到两米的位置,她听到厨房里有动静,赶忙伸头往厨房里张望。

黄奶奶正在炒菜,见到她下来,脸上立刻笑开了花,“作业做完啦?饿了吧?饭马上就好了,你要饿我先给你盛些先吃,剩下的等你爸妈他们回来再吃。”又过来赶她,“冰箱里有葡萄呢,快去吃,厨房里都是烟,别呛到了。”

黄蓁蓁望着自己满头黑发,身体健朗的奶奶,高兴的朝她扑过去:“奶奶,我想死你啦!”

黄奶奶笑的别提有多爽朗了,抱着她直笑道:“大热天的快别粘了,厨房里油烟多哦,到时候把你衣服也弄脏了,赶紧出去。”

黄蓁蓁没有拒绝,热情的拥抱了下黄奶奶,跑到客厅去。

冰箱在客厅正堂边上,上面搭着一块白色蕾丝的桌巾,桌巾上摆放着一盆品相不是很好的兰花,还有杂七杂八的放着几个罐子。

她打开冰箱,里面除了水果之外,还用保鲜膜包着放了几盘估计是中午没有吃完的菜,一盘吃了一半的鲫鱼,还是两条装的,一盘酱色鸡块。

她在最上面一格里找到一袋子葡萄,拿出来找了个小塑料框装了去后面院子的水池里清洗。

一边清洗就一边摘了两颗,剥了皮塞到嘴巴里,顿时冰凉的酸甜感觉溢满口腔,爽翻了。

她家里人多,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加上她和哥哥,一家六口人住在一起,她和哥哥又在长身体的时候,在她记忆中,小时候家里买东西都是超大份,不然都不够吃。

像这葡萄,她平时买都是十几块钱一斤,她一次也就买个两串,这里却有一大袋子,起码得有四斤多。

她最烦洗这些东西,直接放开了水冲,用塑料筐不停的晃动,直到洗的差不多了,才一个个用剪刀剪下来放在框里,等着爸妈他们回来一起吃。

她刚将洗好的葡萄拿进来,就见奶奶端了一碗豚骨汤出来,瞅见她后脸上喜笑颜开:“蓁蓁,快来喝碗骨头汤,喝了长个子,你哥哥个子长那么高,就是从小喂骨头汤。”

黄蓁蓁立刻就笑了,小时候她不吃青菜,奶奶也是这么和她说的,还说不能在家里打伞,会长不高。

之后她个子确实长到一米六八。<(@ ̄︶ ̄@)>

后来是知道这和吃不吃青菜是没有关系的,但喝骨头汤确实可以补钙,长身体的时候多吃这些对身体好。

她连忙将葡萄放下,伸手过去接奶奶手中的骨头汤。奶奶急忙避开,“哎哟,你赶紧坐下来,哪里用你端啦,小心烫着,快坐下,我给你弄好!”

黄蓁蓁嘻嘻一笑,没有勉强,连忙到餐桌前坐下,等着和豚骨汤。

满满一大碗豚骨,还是最中间骨髓最多的地方,周围包满了一层喷香扑鼻的瘦肉,汤汁清澈,上面洒了些嫩绿的葱花,光是看着就让人胃口大开。

黄奶奶见她坐好了,又给她拿了双筷子,黄蓁蓁这才想起,自己刚刚没有拿筷子呢。

她接过筷子,汗颜地撒娇:“奶奶你真好,最喜欢你了!”

黄奶奶笑呵呵地道:“行了行了,你呀,要是考试考个一百分回来,将来考个好大学,就成了!”说着,走到客厅的墙边,将上面的吊扇打开,扇叶摇摆,顿时一阵凉风袭来。

黄蓁蓁道:“奶奶你放心,我一定努力给你考个一百分!”

把黄奶奶乐的,脸上都快笑成花了,说:“快吃快吃,吃完了赶紧去洗澡,一会儿你爸妈回来要洗澡,别赶一块了。”

黄蓁蓁连连嗯了两声,低头吃豚骨汤,汤里面还有一些蘑菇,又嫩又滑。

她记得初二的时候,她是交过白卷的,转学后有天考试,再看到当初交白卷的题,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当初怎么会连这么简单的题都不会写,其实不是不会,而是她那时基本上没有听过课,心思也不在学习上。班里*十个学生,老师根本管不过来那些人,对于愿意学习的老师自然会管,不愿意学习的,只要上课别打扰其它同学上课,你就是在后面睡觉都没人管你。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有些老师还是会管的。

她当时是老爸找关系进的重点中学,被同学嘲笑之后,学习成绩越来越差,最后成为班上的隐形人。

等她工作了好几年之后,有次遇到班里曾经的老同学,说到自己的名字,对方居然一点印象都没有,完全不敢相信她是他的初中同学。

对此她唯有苦笑。

初中的同学聚会,她也一次都没有参加过。

对于她现在的班主任,她倒是印象深刻,那是她最喜欢的老师之一,一直想得到他的肯定和注意,只是那时候的她实在太不起眼了。

一碗豚骨汤,吃的她满头大汗,却也爽到极致,连汤汁都给她喝了个底朝天。

她从小就瘦,这个时候刚发育,身上才长了点肉,对于吃多吃少,她是半点压力都没有。

吃完豚骨,她肚子已经十分饱,将碗送到厨房的洗碗池之后,就咚咚咚跑上楼,找了衣服洗澡。

以她之后十多年的眼光看她橱柜里面衣服,一件件的简直都土到极致,居然还有两件t恤上映着《情深深雨濛濛》的头像,再看下面裤子,也是他们的头像。

不知怎么回事,在十四五岁到十*岁这个年龄段的时候,她特别喜欢穿深色衣服,什么普蓝色,深蓝色,黑色,深咖色,打开橱柜一看,全都是这样颜色的衣服,秦奶奶为此不知说过她多少回,年纪轻轻的小姑娘不穿一些红的绿的,颜色亮一点的,偏偏喜欢穿这些灰不溜秋的颜色。

对于奶奶的话,黄蓁蓁现在是深表赞同,但是她十四五岁的时候,不论长辈们怎么说,她就是钟情于这些灰不溜秋老了吧唧的颜色。

暴敛青春啊有没有?

这大好的青春时光,就要穿亮眼靓丽的,青春可人的,不然等到你过了二十岁,再看到一些朝气十足的衣服,想穿都穿不了了。

尤其是她二十岁以后,看到粉红娃娃这类衣服,简直漂亮的让人想哭,可惜她已经过了那个年龄,想穿都穿不起来了。(┳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