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南猛地冲进房里,遣退了下人,翻箱倒柜的打点行装,收拾了起来。

秦生见屋外无人,长驱直入,入眼就看到昭南慌乱的样子,不由得一阵好奇。上前说道:“你到底怎么了?一幅要逃跑的样子?你刚才不还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吗?怎么三夫人得了儿子,反而怕成了这幅模样?”

昭南猛的抬起头来,定定的看了秦生一眼,随即连忙上前,关上了房门,冲到秦生面前,郑重的说道:“帮我!”

“帮你?”秦生一愣,疑惑的说道:“帮你什么?”

“帮我逃出去!”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又要逃到哪里去?你刚刚不是不害怕的吗?”秦生一头雾水,看着眼前这个单薄瘦弱可是却已一己之力毒杀了莫府之中风头最劲的六夫人的十一岁少女,只觉得她身上隐藏着无数的秘密。

“我外公仕途寥落,母亲又常年重病在身,大姐瘫痪在床,我三房一脉式微凋零,自然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就算她们得知是我害了六夫人,大夫人也不会计较,反而会顺水推舟的将这事搁置。可是现在不同,我娘怀上孩子,还很有可能是个儿子。各房的眼光一下子全被吸引过来,这个时候,大夫人定会拿这个当作攻击我们三房的手段,我若是不趁现在逃走,等待明日,定然如你所说死无全尸!”

秦生眉头紧锁,沉声说道:“可是,若真如你所说,你一旦逃走,三夫人和晚鱼小姐岂不是危险?”

昭南摇了摇头,断然说道:“母亲当年怀孕时受到毒害,姐姐一生瘫痪,父亲愧对姐姐,定然不会为难与她。大夫人明白这个道理,也不会去触这个霉头。母亲现在怀有父亲的孩子,也不会有事,只有我,若是我留在府中,一旦事发,定然会连累母亲。所以我必须逃走!”

秦生看着昭南小小但却坚定的脸孔,沉沉的吸了一口气,沉声说道:“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要找我?我们刚才不还是敌人的吗?”

昭南抬起头来,一双灵动坚定的眼睛在阳光的照射下,焕发出别样的光彩神韵,门外的风顺着关的不严的窗棱缓缓的吹了进来,吹着她额前的碎发,轻轻的飘着。她张开嘴,看着秦生的眼睛,压低了声音,一字一顿的说道:“因为你没有先去找大夫人,而是先来找了我,所以,我相信你!”

那一夜,是改变是莫氏昭南一生的一个夜晚,同时也在未来的几十年里改变了整个天下的行走运势。若是没有那一夜的诸多变故,可能所有的事情就会是另一个走向。可是,世间的事情就是这样,凡事没有所谓的如果,西川大陆波澜壮阔的史书被轻轻的卷开了一角,乱世的风云在这一刻迭起翻腾,历史早在多年之前就已经选定了天下的掌舵人。权利的天平在动荡中运转着,铁铸的摇篮里,那个名叫昭南的女子,踏上了她风云际会的艰难人生。

“昭南!”秦生站在空旷的原野上,冰凉的雨水打在他的眼帘上,漫天的乌云在半空中搅动,他对着远处那个渐渐消失成一个小点的身影大声疾呼着,声音凄厉,带着撕心裂肺的力量:“离开西陵!离开莫府!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再也不要回来了!”

咆哮的北风将那些零落破碎的声音卷向长空,这些话语终于在未来的日子里仿若是箴言一般的折磨着所有人的心神,多少年之后。当执掌天下权柄的莫氏昭南再去回想当年的那一个星月无光大雨滂沱的夜晚,那些话语还像昨日一般的清晰的回荡在她的耳边。

“离开西陵!离开莫府!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再也不要回来了!”

同年年底,莫氏青阳大公三房妾室夕照夫人产下一子,整个莫氏北方封地一片欢腾,大宴宾客百日,重修先祖圣庙,莫氏第九代子孙终于后继有人。

骏马驰骋兮千里,浮云布天兮万丈。青阳大公为其子取名为骋,阳明山上的宗庙传承之上,终于刻下了莫骋的名字。

可是却少有人知道,在朝廷下达诰书同意莫骋为莫氏世子的第二日,一道命令从莫府逐皖夫人的房内传了出去:三房内五小姐莫氏昭南,目无尊长,狼心丧肺,残忍毒害华宁夫人,今着莫氏北方封地各郡守海捕,如有反抗,就地格杀,生死勿论!

***************

空荡荡的寺庙里,到处都是流民横七竖八的尸体,这一年,西川皇朝水患成灾,磐离江泛滥,大江南北一片饿殍浮尸,已经到了人吃人的地步。

天空灰蒙蒙的,似乎又在酝酿着一场豪雨,一辆青布马车在青石板上发出咯吱一声脆响,就停在寺庙门前,伶俐的小童掀开帘子,从马车里跳了出来,车夫在地上垒起了几块砖,以免小童踩在水里。

小童利落的跳了下来,跑到庙门前张望了一会,随即对着马车恭敬的说道:“公子,应该就是这里了。”

“恩,”低沉的声音轻轻响起,一只修长的手缓缓的伸了出来,撩起帘子,随即露出了一张俊朗出众的脸孔。

来人一身紫缎华服,看起来十分简单,样式也不繁琐,但是只一眼就可以看出华贵之气,男子年纪不大,顶多二十岁出头,一双狭长的眼睛有着深深的幽光,第一眼望去,竟如一只狡黠的狐狸一般,有着摄人的光芒。身后的小童打起了纸伞,遮在他的头上,跟着他缓缓的走进破败的庙门。

见来了人,所有人的眼神霎时间全都好像是看到了猎物一般,虎视眈眈的看着三人。

男子微微顿足,随即转过头去,对着跟在一旁的车夫耳语了两句,车夫点了点头,小跑回马车前,抱出大捧的馒头。

原本死寂无声的破庙顿时吵闹了起来,饥饿的人们一拥而上,将车夫团团围在中间。

这个纷乱的年头,在这些流民饿殍遍地的地方,馒头白面比金子还要金贵,吃人早就已经不是新闻,不吃的才是奇怪的生物。

破庙的后院,是一个偏僻的地方,枯草丛生,乱石遍布,残垣断壁,瓦砾木桩遍及其间,小童看了一眼,眉头轻轻的皱起,刚要抬脚迈进去,就被一旁的男子一把拉住。

男子微微眯起眼睛,缓缓的蹲下身子,只见横在狭窄的院门前的,赫然是一根细细的丝线。

这是北地出产的冥蝉丝,纤细并且富有弹性,是上等的织物,在帝都之内,售价可达上百株。即便在大户人家,也是金贵的东西,也只有豪门望族,才能用这样的蚕丝编织衣物。青衣男子缓缓的从怀里掏出一只金黄色的小匕首,对着那蚕丝轻轻一划,只听噗的一声,一柄寒气森森的匕首顿时从一旁飞掠而来,叮的一声扎在细线的上方墙壁上,与男子只隔了半个身位。

小童暗暗咋舌,男子却狡黠一笑,声音微微透着丝得意的说道:“看来,我们找对地方了。”

刀声刚一响,里面顿时响起了轻微但却迅速的脚步声,男子淡笑的走了进来,看也不看的镜手中的黄金匕首猛地飞了出去,唰的一下就打在巨大的弯刀上,蓬头垢面,满脸泥土的孩子手无寸铁的蹲在地上,显然刚才那一下子伤到了她手臂上的筋络。此刻她半仰着头,牢牢的盯着对面青衣男子的脸孔,目光冰冷,坚韧如钢,带着困兽一般的冷静和凶狠。

男子刚看到她的第一眼,他就知道,自己这一趟,真的来对了。

“舒儿。”男子低声叫了一声,一旁的小童闻声连忙拿过手中的食盒,放在地上,缓缓的打开了盖子,然后看了一眼对面的孩子,慢慢的,慢慢的,推了过去。

孩子冷冷的看了男子一眼,眼角微瞄了下面一下,很普通的饭食,雪白的馒头,红嫩的烧鸡,还有一小碗飘着蛋花的清汤。这在大户人家甚至有些寒酸的菜肴,在如今这个地界,却是饕餮的大餐。即便在想要忍耐,可是孩子的喉咙还是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

但是也紧紧是咽了一口口水而已,她随即便抬起头来,目光戒备的看着青衣男子,那里面,是浓浓的怀疑和凶狠,似乎只要他现在轻轻一动,这孩子就会拼死的扑上来和他决斗一般,哪怕用牙齿,也会将他咬死。

男子嘴角缓缓牵起,慢慢的蹲下身去,拉过朱红色的食盒,他这样清雅的人物,也不用筷子,伸手就抓了一块馒头咬了一口,然后,又吃了一口鸡。

随即,将一切放回远处,缓缓的站起身来。

孩子一直死死的盯着他,仿佛要在他的身上挖一个洞出来一样。小童舒儿甚至觉得她会永远那么站着,动也不动。然而下一秒,那个倔强的孩子却猛地坐在地上,抓起食盒抱在怀里,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就像是一只恶狼一般,没有半点仪态和庄重。

青衣男子微微一笑,从腰间解下一只银白色的酒壶,这是从更北面的罗利国传来的,上面雕刻着精美的花纹还有风韵的女子,银质的表面银白剔透,打磨的十分光滑。他伸出修长的手,将手中的酒壶递了过去,轻声说道:“那。”

孩子正埋头苦吃,突然感觉到一只手触碰到自己的手臂,登时紧张的抬起头来,一双眼睛带着浓浓的警惕,戒备的望着男子。

嘭的一声拔开盖子,男子轻轻的晃了晃,说道:“这是男孩子才能喝的。”

甚至不再担心有毒,孩子劈手一把夺过酒壶,仰头就是一口。辛辣的酒气登时入口,刚刚灌进气管,还在就猛地大声的咳嗽了起来。可是还没待对面人的笑意滑到眼睛,她就又举起酒壶咕咚咕咚的全都灌进了肚里。

“嘭!”

酒壶被狠狠的掷在地上,在地上骨碌着打滚,里面空荡荡的,已然空了。孩子脸颊通红,可是仍旧一抹嘴,倔强的看着男子,眼里是小兽一般的顽强。

“呵呵……”

男子轻声一笑,沉声说道:“跟我走吧,不用再饿肚子,将来有一天,还可以报仇。”

孩子站起身来,身材虽然很矮小,但是站在那里,却有着说不出的气势,她眼睛微沉,看着男子的笑脸,心下反复的思量,终于,一仰头,冷冷的吐出两个字来:“条件!”

男子轻轻一笑,说道:“当我的孩子。”

“孩子?”

“是的。”男子笑着说道:“当我的女儿,养在深闺,享尽世间荣华富贵、玉食琼浆、奢华生活,但是我需要你献出你的身体。当我的儿子,手握大权,为我冲锋陷阵、阻挡杀手、战场杀敌,但是很有可能,我需要你献出你的脑袋,你自己选择吧。”

 孩子紧紧的盯着男子的笑脸,漆黑的眼睛灵动的眨巴着,想了许久,终于抬起头来,沉声说道:“我当你的儿子。”

番外卷 千年孤独——秦之炎

生命,是一条看不到尽头的河流,百转千回,长河十曲,永无止息。

再一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三百年后,青木大殿中的一切如昨,微风轻抚,林叶摇动,书卷幽香,兰草清幽。他缓缓的坐起身来,感觉就像是睡了一个午觉,窗外风景犹自很好,就连竹林前的几只白兔也仿佛是当年喂养的那几只,时间从不曾在这里流逝,落英纷飞,清风悠然,万事静谧。

商丘的后人们缓缓的退出房间,保持着他们世世代代的恭顺、谦卑、和忠心。

青布的鞋底,踏在岁月的年轮上,推开淡青的竹门,门前,是一溜青色的石砖小道,两旁开满了细碎的小黄花,迎风而展,恍若是孩子单纯的笑脸。竹叶滔滔作向,细微沙沙,他坐在石台旁的竹椅上,开始三百年来的第一餐饭。

清粥小菜,一壶浊酒,独饮自斟,指尖流逝的,却是三百年来安睡的光阴。

很多时候,他都以为,或许,所有的一切都不曾发生,就像是当年离开的那六年一样,只要他走出去,就可以见到那张心心念念的笑颜,然后,理智却也不在不停的提醒着他,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无情的尘土早已覆盖住曾经的过往,就算他有勇气离去,所面对的,也不过是沧海桑田的辛酸。如果这样,莫不如就留在这里,继续织梦,酣然沉睡。就如梁先生那般,大梦一场,千年光阴。

清风拂面,清脆的铃声突然响起,心头一惊,就转过头去。

高高的竹枝上,一串已经发黑的链子正高高的挂在上面,随风摇曳,声音叮咚。

仿佛是一记惊雷,猛地炸在心底,他不由自主的放下酒杯,站起身来,走到树下,却发现,即便是伸出手,也够不到那链子的末梢。

岁月,原来竟是这般的无情,多年的岁月转瞬而过,竹节拔高,枝叶繁茂,昨日的人儿早已不在,未变的,只是你罢了。

那一刻,突然有了醉一场的冲动,原来,他并没有自己所想的那般坚强,只要动了心,就再也做不到云淡风轻,隐藏在淡漠之下的,都是那般浓浓的无能为力。

因为无法抓住,所以装作漠不在乎,可是谁知,那一个个黑暗低垂的夜晚,那一个个独饮自斟的酒盏,究竟是怎样刻骨铭心的怒已不争?

依玛尔,他的长生……

既然无法相守,莫若两两相忘,再一次沉睡之前,他只奢望,不要再一次陷入三百年的噩梦,一次次的看着她离别的背影,于滚滚黄沙中,泪落满襟。

再一次醒来的时候,商丘的族人告知他,他身上的毒素已消,梁先生百年前曾苏醒过一次,嘱托若是他想要离开,可以不必阻拦。

竟没有过多的惊喜,突然间,有些不知道该何去何从的茫然。他一生都在和这个病痛为伴,若不是它,可能早就已经死在六百年前,化作青灰,曾经是多么的憎恨这个身体,然而现在,却有淡淡的不舍盘踞心间,世事巨变,所有的一切都已经呼啸而过,现在,就连这个病弱的身体,也已经不在了。

苍凉一笑,出去又当如何,他的双眼太过沧桑,沉淀的是千古的孤风古道,早已不适合去看外面的柳绿花红了。

时光转瞬逝去,沧海化作了桑田,沟壑里崛起了高山,还记得一天早晨,梁先生亲自叫醒了他,他告诉他,他就要远行了。

听到这句话,他突然知道,两千多年的岁月匆匆而过,这个惊才艳绝的男人,终于决定放弃这孤寂漫长的永生了。就连心底那个执念了千年的梦想,也不再坚持。历史巨变,大潮迭起,也许从他来到千年之前,改变了秦二世胡亥命运的那一天起,就已经注定他永远回不去了,清鹏七部,一生受命于将历史拉回轨道,却最终只是一个荒谬的笑话,该改变的早已改变,世间早无汉唐,更何来明清?而这个心心念念思念还乡的异乡游子,也终于成为了时空的弃儿,他放弃了这样无始无终的沉睡,要离开了。

梁先生离去的那一天,皇陵大开,他站在古朴的甬道里,看着那个渐渐远去的身影,鼻息间,突然嗅到了苍凉的味道。梁先生的样貌仍旧是那样年轻,可是不知道为何,他却感觉他的背脊有一些弯了。

若大的皇陵里,就此只剩下一个他。等待了两千年的千古一帝梁思还,将会在几十年,或者十几年之后,死在第一次工业革命的蒸汽机前。

三日之后,他继续陷入沉睡,这一次,将会是一个相对漫长的日子。

五百年之后的苏醒,或许,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妥协。商丘一族守护皇陵三千年,到了今日的这一代,终于无法再继续下去。物太飘零,人口零落,看着眼前这仅剩下的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家,他突然觉得,或许,是自己太过于自私了。

老人害怕自己死后,再无人照看他,将会使他一直这样沉睡下去,于是大胆的叫醒了他,而没有依照之前定下的时间。

于是,他终于做了和梁先生一样的决定,当天下午,离开了秦陵。

看到阳光的那一刻,他突然流泪了,眼泪顺着眼角流了下来,他微仰着头,打湿了鬓角的头发。那一天,是他清醒的活在世间的第二十四年,但若是加上沉睡的时间,则正正好好是一千四百年了。

世间的改变,令他震惊,七部的后人在陵外等着他,他随着他们一路去了本部,接受了长达五个月学习,然后,就独自一人踏上了旅程。

他并不是茫然没有计划的,他想要沿着她曾经走过的那条路,再走上一遍,就如同她曾经寻找他的那般。只是,曾经横在他们之间的,只是相隔的空间,而如今阻挡住他的脚步的,却是漫长的时间了。

沙漠的面积扩大了,昔日存在的绿洲也早已不见,在改了名的龙牙沙漠上,他终于见到了那座寿塔。它如今已经千疮百孔,但却成了一个很著名的旅游景点,上面雕刻着飞廉女将陆华阳的生平,这座塔也被称为是当年当地百姓感念华阳的宽厚而修建的。已经被政府修葺了很多次,也很多游人站在那里拍照。导游小姐在一遍又一遍的讲述着陆华阳的生平事迹,将她和西川昭南少将并称为当世双壁,是仅次于大荣皇后的绝代二姝。那些覆雨翻云的战绩在后人的眼里,只是一个精彩绝伦跌宕起伏的故事,一声声的赞叹声不断响起,像是轻柔的风,不合时宜的回荡在大漠的各个角落里。

他站在外围,看了很久,干澡的风吹在他的脸孔上,被太阳炙烤了上千年的沙土像是着了火的林子,散发着熊熊的热量,面色苍白的男人沉默着,任长风吹过他的风衣,吹过他洁白的衣领,穿过他乌黑的头发,天色渐渐暗了下去,一辆一辆中巴车消失在沙漠的尽头,日落西斜,夕阳红透,他终于还是没有走过去,只是缓缓的转过身去,牵着骆驼,一步一步的渐渐远离。

时间那般急促,又那般漫长,他一路走去,形单影只,背影单薄。

一晃眼,五年的时间转瞬而去。江南水乡、南疆荒地、北地冰原、西荒沙漠,沿着丝绸之路从玉门关,一路到了喀什清,只是,昔日繁华热闹的精绝古城已经消失不见了,烈性的警觉烈马也淹没在时间的长河之中,曾经的大夏改名成了阿富汗,罗马的百姓们也不再动乱了。他去了波斯湾,去了印度河口,去了巴斯坦,他走出大漠,乘风破浪的去了遥远的北欧、南非,还有曾经她口中的极北冰寒之地,见到了蓝眼睛的白种人,黑皮肤的非洲人,不怕冷的爱斯基摩手……

他见到了那么多人,那么多的秀丽的山河景致,那么多各异的风俗文化,然而,却终究再也见不到那张屡屡缠绕在脑海中的清秀脸孔。无情的时间在他们之前斩下了一道巨大的鸿沟,他过去,她也回不来了。

那一天,在波斯湾口,他终于见到了大荣皇后亲自派兵修建的白塔,塔身高八十多米,全部由白石垒成,朴素无华,洁白干净。这坐白塔除了有纪念价值,如今已被政府征用作为指引远航船只的灯塔,夜里,塔顶明灯高燃,高若星子。

他站在塔下,仰着头,静静的看着。一名印度的老人蹒跚着走来,看到他很是热情的上来搭话,老人告诉他这座塔是当年大荣皇后率军打大夏后亲自督建的,取名为西罗嘉,是精绝语,翻译成维语是依玛尔,汉语则叫长生。

西罗白塔,守望长生。千古已失,白塔仍在,可是他的长生,却永远也找不回来了。

他摘下背包,蹲在海浪无法波及的沙滩上,点起了一处篝火,将背包里的东西拿了出来。

那是一沓厚厚的已经泛黄的白纸,若是被懂行的考古学家看到,只一眼就会知道这是通过秘制的手法保存了上千年的珍贵文物。白纸上,满满的都是略显潦草的毛笔字,仔细看,还可以辩认上面书写的内容。

带着海浪腥气的海风迎面吹了过来,掠过他沧桑疲惫的眉眼上,有着令人心酸的味道。细密的沙子被他踩在脚下,发出轻微的沙沙声响,它们似乎还记着,在很多年前,也是在这片土地上,有一个单薄消瘦的女子万里来此,伏地大哭。

究竟是谁负了谁?又是谁抛不下过往,执着的活在回忆里面?千古的时代已过,依玛尔,你,可忘了我吗?

“之炎,今天是离开你的第六十九天, 我终于有勇气写下你的名字,踏上寻找你的征程。我不知道这条路会走多远,会耗费多少年的光阴,世界虽大,但没有双脚走不到的地方,我坚信,只要我想去找,就一定会有找到的那一天。你曾经说过,我是这世界上最坚强的人,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会被打倒,我不会就这样认输,你也不可以。我一定会带着你,回到我们的家,你不要走太远,就站在原地,等着我吧。”

“之炎,今天是分别的第一百九十四天,我到了洞庭湖,现在正是秋天,这边的百姓都在忙着收麦子,这里的风景很好,山清水秀,静谧安详。湖山下的这位老丈人很好,他同意让我将信件留下,他会保存着,给过往的行人看,帮着寻找你。我昨天去城镇里,回来的路上遇见一只白色的小狗,样子很像大黄,也是一样的胖。大黄自从你走了之后就愿意运动了,变得越来越胖,半个月前我经过彭阳城,进去看了看,没有回家,只是远远的瞅了两眼。我看到程筱抱着它去米店,回来的时候没抱着它,而是捧着一袋米。大黄很过分,它懒得宁肯咬着程筱的裙子吊在半空也不肯自己下来走。程筱还惯着它,若换了是我,一定儿狠狠地踢它两脚。之炎,你将来回来的话一定要好好的修理它,把它关在连舟的臭靴子里,熏死那个家伙。”

“之炎,我到了上京,枫叶红彤,落英缤纷,我想你一定会喜欢这里。我在天朗山的枫树上刻了很多字,我想也许有一天你经过这里,看到我刻的这些字,就会突然想起我,然后回家去看看我。上京城的于记老板答应帮我传信,只是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可以看到。之炎,已经一年了,你在哪里?”

“之炎,我现在是在彭阳湖边的宅子里给你写信,已经两年了,关内我几乎走遍,却仍旧没有你的半点消息。那天在南疆的偏九寨,我突然觉得你也许会在彭阳等我, 快马加鞭的赶了回来。到家的时候门是开着的,我一瞬间真的以为是你回来了,结果却是程筱在打扫房子。之炎,我还是不够坚强,我又哭了,你走之后,除了第一天,我已经很久没哭过了。眼泪永远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可是有的时候,我真的控制不了它。”

“之炎,我决定离开关内,到西域去。程筱说我应该在这里等着你,也好过这样漫无目的的四处奔波。可是总是有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叫嚣,它说只要再往前一点,只要再坚持一点,也许就能见到你了。之炎,我要出关了,关外大漠茫茫,沙黄如海,你会在那边吗?”

“之炎,已经三年零两个月了,昨天经过喀什湖,我突然在头上发现一楼白发,大漠的风沙很大,日头很毒,我的脸被风吹的很粗糙,手指长满了茧子,上个月遇到了沙暴,我的骆驼和行李全都丢失了,若不是遇到了商队,我可能就再也不能写信给你了。之炎,你的依玛尔终究不能长生,她渐渐的老了,漫天的神佛都在注视她的脚步,可是却无人能给她一点提示。之炎,前面就是皮山了,翻过那座山,会见到你吗?再往前,就是精绝城,你会在那里吗?再往前,就是夏,就是罗巴,就是波斯……之炎,你会在那里吗?”

“之炎,我很相惟独,我很想家,我想念那个和你一同生活过的宅子,我想念家里的床,想念东方的稻米,想念江南的泉水,想念胖的不像话的大黄。我不想再吃干瘪的囊,不想再喝带着沙子的水,不想睡在冰冷的沙地上。之炎,我终于到印度河口,大海一片漆黑,海风冰冷,我突然发现这个世界真的很大,真的有双脚无法走到的地方,我的力量原来只有那么小的一点。之炎,在白略沙漠上,我独自走了两个月,没有遇到一个人,今天见到了一个老妇人,我想问她前往波斯湾口的路,却发现自己几乎不会说话了。之炎,我的眼角已经开始有皱纹了,我真的渐渐不再年轻了,到底还要多少年,还要走多少这样的路,我才能找到你,带你回家呢?”

“之炎,我终于决定回去了,前方的路太长,我没有力气再走下去了。我侥幸的想,或许你早就已经回去了,现在正在彭阳湖边的宅子里,喝着清茶,坐有摇椅上,半闭着眼静晒着太阳,等着我回去开门。或许,我一踏进彭阳城就可以看到你,你正在那家豆汁店里吃早点,见了我,会为我也要一碗豆浆。之炎,我想好你,昨天,在波斯湾口,我见到一个和你一样穿着青色长衫的汉人,那一瞬间,我甚至以为我找到你了。我像是发疯一样的跑上前去,却发现只是错了人,他叫陆成斯,也是从中原来的,他说他的妻子被匈奴人抢了去,他一路来寻找,一直走到了这里,还要继续的找下去。多好,他的妻子不见了,他还有一个目标可以去寻找,可是我,却不知道到底该去哪个方向。东南西北都是路,我又该选哪一条?之炎,我已经好久没哭过了,可是今天,我真的再也无法抑制自己的疲累和失望,眼泪像是七月的雨,大滴大滴的落在波斯湾的海浪里,之炎,如果你看到我这么难过,看到我这样辛苦,会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后悔?会有会有一点一滴的心疼?会不会就不再离开,会不会就守在我的身边,和我一起面对生命将会来的那些风雨,会不会?”

“之炎,我回到彭阳了,我见到了之翔,到家的那天,他坐在你平常靠着的躺椅上,喝着你喜欢的清茶,看着你常读的书,阳光从窗角射进来,照在他的脸上,那眉眼和你竟是那般的酷似,然后,他却终究不是你。之炎,我又要离开了,我想要扬帆出海,我想去找你,你别生气,别怪我任性。他们都说你已经不在了,但是只有我知道,你是不会死的,你是这样聪明的一个人,一定可以想出法子来保护自己。你一定是在某个地方,静静的等着我,等着我来找你,带着你回家,一定是这样的。之炎,你要等着我,等着我跟你说,被你保护,有你在,我就不会受到风雨,不会受欺负,不会难过、流泪、伤心、永远都可以幸福的笑,想和你生一个漂亮的孩子,然后看着他慢慢长大。想要看看你老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什么时候掉牙齿,什么时候生白发,想要躺在阳光底下,握着你的手,让你给我摇扇子。想要和你种一院子的青菜,自己施肥浇水,教你做糕点,每天早晨等着你叫我醒来,吃你亲手做的早点。想要和你相伴着走过一生,在老了的时候跟你说一句,这辈子和你在一起,真的没有后悔。”

……

大风呼啸而来,呼啦一声吹起了烧着尾巴的纸张,他仰着头看着,眼神沉寂,带着千古的寂寞和无力的沧桑。所有纸张上文字都是一样的,只有结尾的落款上略有不同,书写着一个个地名。有龟慈、大宛、高丽、乌孙、大夏、罗马、新罗……

没有人知道,那些个日日在生死间徘徊的日子他是怎样渡过的,那个残破不堪的身体将他束缚在皇陵的青木大殿之内,连走出竹屋都需要人来搀扶,他是怎样的自怨自艾,怒已不争?

上天与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他空有齐天之志,有惊世之才,却没有一个足以支撑他完成霸业的身体。最后,就连他想要安安稳稳的活着,只是活着,都不能满足。在楚皇派出重兵远随她走遍天涯海角的时候,他也只能用尽全部的心力,来安排那些跟随远行的影子,静静的守望,远远的守护,将那些血泪字句,一点一滴的收集起来。来铸成自己在这些艰难的岁月里,唯一的信念和希望。

如果呆以,依玛尔,我宁愿自己只是一个凡夫俗子,即便是一无所有,但至少可以拥有去争取去努力的立场和权利,不像这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你伤心流泪,看着你满身伤痛,却伫立原地,无能为力。我一生所为,最幸运与自豪的就是我曾有勇气去争取你,而最为后悔与自责的,也却是这件事。世事变故太多,我曾以为可以做到的,最终化作水月镜花,独独害了你,凄凉半天,踏遍青山。

他站在漆黑的天幕下,微微扬起头来,闭上双眼,紧锁眉心,燃烧的纸灰像是黑色的蝴蝶,随着海风漫天飞舞,团团环绕着他,纷纷扬扬。巨大的海浪一层一层的拍击着崖岸,冰冷的巨石沉默了上千年,孤独的见证了历史的变迁和时光的流逝。连同那座静静矗立千年的白塔,一同为这睡沧海桑田做了时间的证人。

别人的参商,却终究成就了他的永离。

如果可以,多想饮一口忘川的泉水,将这浮华的一世通通忘却,大梦一场,千年孤独。

番外卷 飞花擒龙——馨花索

明月清辉普照大地,大漠黄沙夜凉如水。

万狼围绕一池月潭飞奔。一个白衣少女站在月潭绿草中央,长发随风飞舞,猛然银鞭甩出,飞旋成一个又一个圆圈,绵绵不绝,很快光影笼罩她的四周,少女的身影早已模糊不清。狼群仍然不知疲惫围绕她疯狂奔跑,掀起漫天黄沙,将海市蜃楼的美景淹没,留下长长凄厉的嚎叫,惊天动地霍霍不息的巨响证实眼前的一切绝对不是梦。

龙格阿术靠在一株古老的胡杨树下,震惊地望着远处的狼影与少女矫捷的身姿,瞪大双眼,瞌睡虫早不知飞去何处,尽管自己历年游遍西域,看尽妖娆美女,经历各种怪事,眼前的一幕仍然令人匪夷所思,出乎意料之外。身下黄沙清冷寒凉,一念掠过心头,身形暴起迅速踏灭火堆。龙格一动不动,蓄势待发,他嗅出一股危险的气息在逐渐靠近。手下木屠等人也不自觉都向龙格靠拢。马帮的巴伊大叔也带人无声聚集过来。

大漠白天黑夜温差变化极大。白天烈阳炙烤,人人焦渴欲死。夜晚寒冷刺骨,人人身披皮袄围火取暖。逊达天神似乎给众生开着一个玩笑,嘲笑世人冰火难相调,正如参商不相见。

不知过了多久,又好像只呼气吐气一霎那,众人瞪大双眼,来不及眨眼,瞳孔不住放大。狼群铺天盖地,奔腾咆哮飞奔而至,继而迅速从众人身边呼啸而过,一只接一只,仿佛永不停息,似山洪暴发,更是猛兽出闸。隆隆的蹄声震耳欲聋,却盖不住狂猛的心跳声。巴伊大叔惨叫一声,喷出满口鲜血,一头扑到流沙里。咚咚的倒地声接连不断,沉重地压在众人心头,又有十几个胆小的马帮商客受不住这恐怖的恫吓,直接晕死过去。

一身雪貂大氅的女子高傲地端坐在墨黑剽悍的战马上,冷冷地睥睨众人。那份无形的逼迫让人遍体生寒。女子身后耸立着一个个精壮的男子,骑在马上全都那么嚣张跋扈。他们穿着打扮各异,有的毡帽皮袄,有的棉袍束冠,有点干脆袒胸露臂。他们的肤色各异,有黑发黑眼,红发赭眼,甚至金发蓝眼。黑压压的粗豪男人簇拥着这个清冷美丽的女子,浮显一幅诡异的画面。龙牙沙漠连接西域各国、北秦、西川、草原各部,外结俄罗斯等国,是一个多民族融合之地,千百年来人们在这广袤的沙漠争夺水源食物马匹财物,甚至掠夺女人,互相厮杀,从来没停止过争斗,民风剽悍凶狠。没有人在乎种族不同,向来只敬服英雄。

“怎么,这就怕了么?”女子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龙格却敏锐地发现那笑意并没有送达女子的眼角眉梢。迎面撞进一双黑亮有神的眼睛,眼里分明流露嘻戏嘲讽神情,马上女子微微一愣,素手轻扬,一朵雪白的绢花便飘落入健壮男子手中,轻飘飘的丝带上书写着清秀的三个字“花溶月”。

“花-溶-月”众人倒吸一口气,声线在清冷的空气中颤抖。花溶月是近十年纵横龙牙沙漠的马贼首领,天下最凶悍的强盗。

见花丧命,这朵精美的雪莲绢花是花溶月发出的催命符,大漠人人见之丧胆,避之唯恐不及,握住雅致绢花,龙格心一凛冽。据说已经有九十九个霸道人物命丧花溶月的飞花之下,没想到自己变成第一百个倒霉鬼。木屠已经拔出弯刀挺身挡在龙格前面,刀锋雪亮,闪耀冰冷寒光。几十柄弯刀一起亮出。一触即发之际,一阵爽朗的笑声突兀响起,猛地惊起飞鸟,呼啦啦飞离这块是非之地。

“花大当家,声名如雷贯耳,今日得见真颜,龙格阿术三生有幸!”龙格心知花溶月定是探明自己的行踪,今天万难脱身,不如大方告诉她,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龙格阿术王子,辉殿下向你问好。”花溶月声音清脆,字字听入龙格阿术的耳中偏偏很不是滋味。兄长们始终对自己心怀不轨,游历西域,也是一路追杀,这次龙格辉竟然下作到买凶杀人。想起父汗龙格沙罕的殷殷期望,自己身上奔腾的黄金家族的血液,他不禁浑身豪情顿生,我的生死由我掌握。

“花大当家,我们也可以做一笔交易,保你稳赚不亏。”龙格阿术侃侃而谈,不理会周围人的白眼冷淡,自说自话。

“花大当家智勇双全、人比花娇、美如秋月,我龙格阿术今日一见倾心,有心求凰。谅那龙格辉也无法在我父汗面前生事。奉上龙泉宝刀为凭,不知意下如何?”一席话如惊风暴雷炸开,滚过人群,众人倒吸一口气,心知这傻小子死定了,竟敢向老天爷借胆,胡言乱语轻薄花溶月。花溶月面如白玉观音,温和淡笑,静静瞧向龙格俊朗年轻的脸庞,那双黑亮的大眼分明流露戏谑嘲讽神情。

一席话惹恼了花溶月身畔的黑衣大汉,此人身形高大,丰神玉朗,右脸上一道红色刀疤更增添一种阴郁之美。此时双目喷火,恨不能将龙格阿术剜出两个大洞。大吼一声“大胆狂徒,放浪轻薄,狗眼不看地方胡乱撒野,看今天乔大爷剁了你去喂阎罗王!”单手舞动狼牙棒、催动坐下战马就向龙格阿术冲去。

花溶月一挥手,“乔克力,退下!”二当家乔克力愤愤然退后,胸膛仍然气怒得一起一伏。

“龙格王子风流好色、后宫嫔妃不少,我不喜欢凑热闹!”清丽的声音隐隐闻得出一丝压抑的火气。“带走!”

明知寡不敌众,龙格阿术向木屠等手下暗示不要轻举妄动,然后欣然束手就擒。马贼将他们蒙上眼罩,拴在马后,拉着财物喜笑颜开往回赶路。众贼一路嬉笑打骂,高兴今天宰着肥羊。贼公、贼婆、贼娃子们,又可过一个快乐年。

龙格阿术被马拉住踉踉跄跄往前冲,他狠狠吐出一口呛着的沙子,仍然不怕死的重重叹一口气,“卿本佳人,奈何为贼!”

前面花溶月的背影一僵,继续一马当先策马奔腾。硕大的青铜镜前,红衣女子披散一头蓬松的黑发,静静端详镜中月白的脸庞,身上流淌着沐浴后的缕缕芳香。镜中人柳眉弯弯,樱唇红润,双眸清冷,依然月华如初。不久前那个朝气勃勃的王子说的话回荡在耳边,花溶月嘿笑一声,可惜红颜未老心境已老,雾飞散,花非昨。

曾经的她是一个部落头人的女儿,从小能歌善舞,草原上时常响起她欢快的歌声,伴随马头琴粗哑的旋律,和着族人爽朗的笑声,洒落一地。流离乱世,找不到一块真正欢乐祥和之地。血洗部落,本是司空见惯的事。没想到有一天真实地落在花溶月的头上。站在山包旁,手里的野花掉在地上,小女孩呆呆地看着远处燃烧的帐篷、残暴的敌人,耳边传来族人的惨呼,拼命捂住嘴泪流满面。

后来她流落四方,受人欺凌。直到有一天遇到一高人指点,才获得重生。她深深懂得乱世中强者生存的道理,用尽心机、不折手段都要让自己变得更强。以她一马当先不要命的打法很快获得众强盗的尊重,倚强凌弱胁迫八方来投,稳稳当当坐下天下强盗第一把交椅。庙堂上多衣冠禽兽,绿林中有救世菩萨。花溶月轻轻抚摸腰间玉佩,默默地说“梁先生,我一定会做得更好”

一个英俊男子的身影出现在镜中,一身墨绿长袍,墨发用一根墨绿发带随意束在脑后,说不出的风流倜傥。一双凤目痴痴地凝视镜中女子,他缓缓走到女子身后,一双修长的手轻轻抚上女子的双肩。

女子回眸一笑,男子玉面上那道红色的伤痕是那么醒目,她不禁心生爱怜,玉手摩挲男子脸上伤痕,男子身形一颤,女子轻声说“力弟,你总是这么莽撞,沉不住气。好好的面皮也为我损伤。我真是对不起你。”男子的心在泣血,粗声吼道,“男子汉大丈夫看重面皮做什么”

岁月如风,呼啸而至,那些难以忘怀的往事浮现眼前。

年少时的他乔克力、花溶月、还有老是哭哭啼啼又美得惊人的夏茉莉,在流浪中相遇。那时的月姐衣裳褴褛,首如飞蓬,瘦骨嶙峋,偏偏凶狠无比,不要命地打跑那些倚强凌弱的乞丐,擦着血污将抢来的馒头分给他和茉莉吃。咽着那馊了的馒头,他就盼望自己赶快长大,好保护月姐不受人欺负。直到有一天他为保护月姐,受伤倒地,血从脸上身上往外流下,月姐抱住自己,从来不哭的月姐眼泪像断线的珠子大颗大颗地滑落,这一刻自己感觉到终身难忘的幸福,情不自禁伸出手掌接住她的眼泪,紧紧握在掌心,让它浸进肌肤,融进血液。人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月姐,其实,我只想和你在一起。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一天改变过。

乔克力修长的手指在花溶月蓬松的黑发中穿梭,拿起梳妆台上一根粉色发带,笨拙地帮花溶月绑好。花溶月摆弄着一个精致的檀香木盒,打开,里面全是大大小小纯金特制的金花生,花纹细腻,栩栩如生,大概一共有十余颗。再用银簪轻点环扣,一颗硕大的东珠轻快地从金花生肚里滚出,花溶月芊指捻起,对光细细端详。“力弟,今年少凰又送我一颗金花生。”

“哼,他就喜欢冒富,满身铜臭,听说今年海市斗富,他摔了个大大的跟头,哈哈,可惜没亲眼看到他吃瘪的熊样。”

“哦,克力,少凰那副悠闲自得、万事不惊的模样这辈子恐怕改不了了,我想你是看不成他吃瘪的熊样。除非、、、除非、、、有人让他动心,我倒想看看。”花溶月不禁笑出声,想起当初在梁先生处遇见的那个文静聪慧的少年,恍惚仍是昨天的事。那时的他还是金家不受宠的偏房次子,遭受家人的白眼冷落,可是他却坚定地对自己说,他一定会成为天下最富有的男人,他会每年送给自己一颗金花生,让金花生见证他的成功。十年辛苦,他果然说到做到。他最先送给自己的那颗金花生虽然只有珍珠般大小,自己反而最珍爱,一直佩戴在脖颈上,因为那是少凰第一次游商西域,差点丧命才掘到的第一桶金。

花溶月站起身,啪的一声合上木盒,“走吧,去参加晚宴。”大步流星往外就走,一句软语轻轻地打进乔克力的心脏,“克力,莫辜负茉莉一片心!”乔克力霎时浑身冰冻,脚下似有千斤重,心又像被铁锤猛击。

咯吱一声房门打开,一个绯红罗衣女子俏生生倚门独立,也不知她已经在门外等候多久。她全身上下没有一丝多余的装饰,只在衣领边袖口处绣着朵朵白色小花,她整个人似空谷幽兰、似暗夜百合,悄然绽放,华美多姿,有她的地方总让人忍不住为她停留注目。此刻,她一双水汪汪的大眼幽怨含嗔地望住花溶月,似乎要滚落泪滴,花溶月安抚地拍拍她的手,转身出门离去。

“克力哥”茉莉亲热的抱住乔克力坚实的手臂,偎依在他身边,甜甜地娇笑。年少时养成的习惯怕是一辈子也改不掉。少女的幽香直冲鼻端,乔克力宠溺地摸摸她的头,牵起她的手一起往外走,心里却长长地叹着气,月姐,你明知我只当茉莉亲身妹子一般,我的眼中只有你,你偏偏选择视而不见,我怎么走也走不进你心里。

“克力哥”茉莉乖巧倾诉:“今天擒获的那个龙格王子,雄壮英伟,月姐手下留情,怕是看上了他。嘻嘻,英雄美人缔结一段佳话,不对,不对,月姐也是英雄,英雄惜英雄,也是一段佳话。”茉莉开心娇笑。乔克力闻言勃然大怒,他努力平息自己的怒火,仍然压抑不住地嘶吼“一派胡言、胡说八道”一把甩开茉莉的手,愤怒离去。茉莉呆愣着,缓缓低下头,长风撩起她的秀发,一颗颗珍珠般晶莹的泪珠砸在地上,缓缓凝成泪的池塘。她显得那么孤独,风中传来压抑的呜咽,“我早就知道,你的心中只有她,没有我。可是我就是不想、不愿、不能将你放下。”

相逢是缘,缘起缘散,奈何情根深种。冥冥之中,萍水相依,谁又牵起谁的手?插在四壁的数十支牛油火把熊熊燃烧,将大堂照得明亮如白昼。高台正中摆放一张黄金大椅,椅背中央镶嵌硕大的飞凤游龙的白玉雕刻,一张珍贵的雪狼毛皮铺在椅子上面当坐垫,狼头凶狠地垂落在地。黄金大椅背后耸立四根粗大的檀香木柱,上面雕刻着奇诡的图腾。这一切彰显着主人的富贵尊荣与嚣张放肆。谁能想到龙牙沙漠一处山腹中央安放的居然是马贼首领的皇宫。外围覆盖漫漫黄沙遍植古老的胡杨林。

阶下青铜大鼎燃放篝火,火焰烈烈,热气腾腾。两边一溜摆开几十米长的流水宴席,身姿窈窕的侍女往来穿梭,不停端上美酒佳肴。烤全羊散发孜然的芳香热气,勾起人们大吃一顿的欲望。陈酒浓香随空气飘荡诱人的香醇。

四周已经坐满喧闹的人们,热烈开心地吃着桌上的牛羊美味,大口喝着紫红色美酒,大声吆喝划拳猜拳,不时偷摸一把侍女的丰胸肥臀,惹来一阵尖叫,混合着得逞之人放肆的狂笑。宴会洋溢一派欢乐祥和气氛。龙格阿术被带进大堂,被安置在尊贵的客人席位。他先对眼前的情景感到几分诧异,然后从容入坐。从黄昏到深夜,他可是水酒未沾,早已经饥肠辘辘。坐下之后也不客气,抓起面前美食就往嘴里送,然后猛喝一口烈酒,嘴角满足地浮上笑意。就是死也要当饱死鬼,何况还不一定死。龙格阿术乐观地往好处想。木屠等人默默地坐在他下手,望著眼前几百个大小马贼头目,愁容满面。龙格阿术万分热情劝说手下众人开怀畅饮。好像这儿是他自己的大帐。

“龙格王子,这会子倒真逍遥自在。”清脆的声音响起,众人停止喧哗吵闹,龙格阿术抬头望向高台,只见花溶月斜倚在黄金大椅上,一身红衣红裤,傲人身材充满弹性,外披一件长及脚背的黑毛马甲,与身下铺垫的雪白狼毛相映生辉,一条腿撑在地上,一条腿随意搭在椅子扶手上,褐色的牛皮马靴在主人晃动中闪着珠宝的光泽。一双白嫩玉手捧着一个精致小巧的银质酒壶浅酌慢饮,一张白玉脸上清冷的眸光斜睨着自己。没有半分淑女雅姿,却又有说不出的雍容自在、娇柔妩媚。龙格阿术的心神微微晃动。

“花大当家,承蒙高抬贵手,放过我等性命,龙格阿术深感荣幸。”

“好说,远来是客,先敬贵客一杯。”银质酒壶随即脱手,飞到龙格阿术席前,悬浮半空中,酒壶嘴射出紫红的酒线,稳稳的落进玉杯,龙格一把抓住银质酒壶,对着酒壶嘴仰头痛饮,眼中浮起嘲讽的笑意,扬眉望住对方狠狠的眼神。龙格抬手缓缓擦掉嘴角残酒,爽朗笑道,“花大当家,失礼之处敬请见谅,草原儿郎习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花溶月素手轻轻摩挲下巴,思考了一会,“龙格王子,你想保命,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你得凭自己的本事。”

龙格阿术见多识广,听音闻曲,顺台阶走路。虽然平时为人大大咧咧,其实心细如发。心知花溶月定是经过仔细权衡,也不想得罪自己这尊大神。只要有一线生机,自己便要从这贼窝中逃出去。于是爽快答应花溶月提出的条件。

漠北沙漠,夜凉刺骨。上百只火把瞬间照亮空旷的原野。一个巨大的沙坑在天地间陷落,四周是几米高的崖壁,上面钉满粗大的栅栏。群狼生弑活人,众匪贼兴奋地期待即将来临的一场好戏,刀口舔血的人总有嗜杀的疯狂因子,这份按耐不住的热情驱散了大漠的寒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