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亚这么崇拜拉姆瑟斯的样子,我实在是不忍心让他伤心。不过,他怎么就忘记了,刚刚拉姆瑟斯可是抛下他独自逃命了呀…

——愚忠…果然可怕。

然而,当迪亚带着我到一个小酒馆吃饭的时候,猛一见到正和一干下属吃得风生水起的拉姆瑟斯,我的下巴差点就掉了下来。

这一帮人…怎能如此悠闲?!

不,不对!重点是…他们居然都在这里!

“哟,这不是迪亚吗?啧啧,动作真够慢的。”仰头灌着酒名字叫做米啥啥蒙的埃及兵眼尖,一眼就看到了杵在门口的我们。他咚的一声将酒罐重重放下,脸上扬起一丝嘲笑。

我一个个看过去,惊奇地发觉在座的士兵都是之前在瓦利斯时候的那些人,一个都没少。

——我该说不愧是拉姆瑟斯的手下,连逃跑都那么有技巧,有默契么?

“哎呀呀,乌鲁丝拉也来了?”听到那米啥啥蒙的话回过头看着我们的拉姆瑟斯,嘴角上挑,眼中带着朦朦胧胧的醉意。

闻到酒馆里弥漫的香气,早就饥肠辘辘的我此时感到胃在呼号,趁势拉着迪亚走过去安然坐下,抓起桌上的一块面包不客气地小口吃起来。

“当然啊,拉姆瑟斯大人。”我一边吞咽下有些干燥的面包,一边回答拉姆瑟斯的问话,“我可还没有报答您的救命之恩呢,怎么可以离开?”

此时的酒馆正是人最多的时候,平常很讨厌吵闹的我却忽然觉得很安心。

对面是大口喝酒吃肉的豪爽士兵,身边是带着淡淡酒气优雅地饮着美酒的拉姆瑟斯,我跪坐在堆满了食物美酒的桌子边,虽然坐得很不舒服,但心中的愉悦却让我忘记了脚下的酥麻,嘴角也不自觉地翘起。

许是我刚刚说的话太轻,而这里又太热闹,拉姆瑟斯大概是没听到我的回答,也没有再做声,只一杯接着一杯地喝着酒,仿佛在发泄着什么。

啧,是明明抓到夕梨却在快得逞之际被凯鲁王子破坏了所以心情郁闷吧?

——那就郁闷去吧。

我把一块牛肉塞到坐在我另一边的迪亚手中,笑道,“为了感谢你路上的照顾,我请你吃肉。”

虽然这牛肉不是我的,但我想没有人会介意我借花献佛的。

“不、不用,那是我的职责。”迪亚手忙脚乱地接过牛肉,在我闪闪的目光之下开始吃起来,却仿佛在啃着什么毒药似的。

唔,被人盯着吃,确实挺难受的。

于是我好心地不再看着迪亚,自己专心地填补食物以止住胃的抗议。

吃了会儿我感到有些口渴,可桌上除了酒就是酒,连点水都没有。而闻着醇香的酒味,我也终于忍不住小酌了一口。

噗…好在我捂得快,才没有产生酒溅当场的惨剧。

这…这不是曾经被我戏称为马尿的啤酒么?!

曾经因为好奇而喝过一次啤酒,那时也因为啤酒过于苦涩的味道而再也不尝试。…不,那简直是太难喝了!

我就说嘛,这偏远地区的小酒馆,怎么可能会把葡萄酒当水喝呢?

嫌恶地把装着啤酒的陶罐推开一点,我起身向老板要了壶水,回到桌边继续畅快地吃喝起来。

“乌鲁丝拉是个很有趣的人呢。”当我正与一块牛肉斗争时,身边忽然传来的声音让我以为是我的幻觉。

疑惑地侧过头,我恰恰落入拉姆瑟斯迷蒙的视线中。

恩?他什么意思?

拉姆瑟斯又喝下一大口酒,微微摇晃着凑到我跟前,被酒气熏得水涔涔的异色双眸微光闪闪,似乎是发现了大人秘密而暗自得意的小屁孩,“我原以为乌鲁丝拉只像个什么都不懂的贵族小姐,没想到乌鲁丝拉更像是设下陷阱等人跳的猎人呢。”

——是在说我对夕梨的欲言又止么?

我可没那么厉害,完全是拉姆瑟斯脑补过头了吧?

“拉姆瑟斯大人,您喝醉了。”我淡定地说,继续啃着我的牛肉。

“呵呵。”拉姆瑟斯轻笑出声,似乎对于我的避而不答也不甚在意,继续喝着酒,仿佛刚刚的问答从没有出现过一般。

他果然是喝醉了。

我无奈地耸耸肩,也不再理会他,专心地吃喝起来。

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果然是人生一大幸事啊。

呃,大碗喝水也是一样的…

然而,放纵的后遗症也很明显。

因为已经在埃及境内,这些兵哥们个个吃喝得很欢,不醉倒不罢休。因此,等到桌上一片狼藉,我也吃饱喝足的时候,桌上已经倒下一大片了。

除了迪亚和我。

看到迪亚熟门熟路地一手一个扶起瘫倒犹如软泥的两个埃及兵,我猛然间醒悟:原来,迪亚在这个小队中还兼职保姆来着,看,都熟能生巧了。以后谁娶…咳,谁嫁给他,真是太幸福了。

作为这里唯二清醒的人,我不好意思让迪亚一个人忙碌,忙起身帮着迪亚扛人。

这间小酒馆的后间有充当旅馆的房间,所以扛人的距离也不太远。

只不过搬完这一个个身材魁梧的埃及兵后,我手脚都止不住地哆嗦。

出门在外,条件简陋几乎是一定的。

这小酒馆本身就不大,再加上今天住的人似乎有些多,房间已经都住满了人。因此,拉姆瑟斯加上那五六个埃及兵,都挤在一间房子里,横着整齐地躺好,就像待价而沽的奴隶。

——我承认,这是我干的。躺整齐了,多好看哪~

“迪亚,你去睡吧,我守着。”收拾好一切后,我打发迪亚去睡,“记得躺那边,不要乱了。”

“乌鲁丝拉小姐,这怎么可以?”迪亚连连摆手,一脸“我怎么能让您守夜呢?”的惊恐表情。

虽然我其实也不想守夜——但问题在于,我不守夜而去睡的话难道要跟那些大男人挤成一堆么?

想想都让我出一身的鸡皮疙瘩。

“我说可以就可以。”我无赖地说。

“那…我们一起守夜吧。”不能自己跑去睡而丢下我,也不能说服我让我去睡,逼得迪亚只能找了个折中的方法。

唔…挺好的。如果一个人守夜会很无聊的,加上个迪亚,我还能跟他聊聊天。

反正我都叫他去睡了,是他自己不去,可怪不得我。

我心安理得地接受了迪亚的建议,和他一起坐在了房间门口,看天上忽闪的星星。

在现代,工业的进步往往要以环境的破坏为代价。这个古埃及,是原生态的,没有发达的工业,甚至连科技都不见踪迹。漫天的星辰镶嵌在澄澈的夜空中,没有遮天的乌云,而得以散发绚丽的光彩。不刺目,却动人心魄。

正当我看得入迷之时,迪亚忽然期期艾艾地开口,“乌鲁丝拉小姐,我可以问一下你和队长是什么关系吗?”

“诶?为什么这么问?”将神思从星空中转移出来,我随口一问。

我记得没错的话,之前迪亚还当我是拉姆瑟斯的女人来着。

“我觉得…小姐和队长之间的相处不太像。”迪亚抓了抓脑袋,迟疑着说。

哎呀,迪亚果然是个敏锐的人呢。拉姆瑟斯运气真好,手下又忠心又聪明还识时务。不管是过去还是未来,有这样三好的下属太难找了。忠心的不够聪明,聪明的又有野心,识时务说不定还是用来掩饰野心的。

“迪亚,有没有人说过你很聪明?”我仰头看天,嘴角弯起一个弧度。

这样的夜,其实最适合的还是静静地看星星吧。无聊一点的,还可以数星星…

“这样啊。”迪亚叹息的声音从我身侧传来,话语中带着淡淡的遗憾。

“怎么了?”我承认我的好奇心被勾起了。

迪亚望着我腼腆地笑了,神情像极了为晚辈操心的奶妈,“队长虽然有很多女人,但都没有带回家去过,夫人一直很担心。我还以为他这次终于要定下来了。”

要是我此时在喝水,一定会喷个老远。

他这样的情形,怎么听怎么耳熟。…不就是凯鲁王子的翻版么?

所以说,一直不结婚的拉姆瑟斯,也是为了等待能站到他身边的女人吧?所以,他才会这么执着于夕梨,几次三番地想办法要把她带回去。

但可惜的是,夕梨只有一个,而她的男人又是同拉姆瑟斯不相上下的凯鲁王子,所以即便拉姆瑟斯几次使坏,都没办法将夕梨从凯鲁王子身边带走。

啧,爱上别人的女人,还真是不幸哪。

“你家大人看上的是西台帝国王太子的侧室,被称为战争女神的夕梨。”我托腮望天上,尽责地向迪亚解释着拉姆瑟斯的心之所向,让他能明确之后的行动方向。

“可是…”迪亚迟疑着开口,但似乎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因此最后他什么都没说,闭嘴和我一起看起了星星。

寂寥的夜空中,闪烁的星辰清冷地俯瞰着夜幕下已睡未睡的碌碌众人,仿佛在预示着什么。

唔——明天会是个晴天吧?

妇女拐卖事件

昨晚的后来怎么样了,我是完全没了印象。

最有可能的就是看星星看着看着看睡过去了。

——似乎也就这一个可能了。

所以说,虽然我自己说要守夜,最后守夜的还是迪亚一个人。

当然,早上的时候我很感激他在拉姆瑟斯一群人醒来之前就把我叫醒,省得我在一群大男人面前呼呼大睡有辱形象。

——形象什么的,你有么?

咦?我似乎听到什么声音在反驳我…

嘛,风太大,我什么都没听到。

拉姆瑟斯一群人醒来的时候,个个精神抖擞,仿佛昨天的集体醉酒事件没有发生。反观我,因为只睡了没多久,精神不济,头昏眼花,上马的时候还差点一脚踩空摔个四仰八叉。

——感谢白龙马机灵地用壮实的身躯挡了我一下,让我得以保全可怜的自尊。

都说马通人性,果然没错。我决定以后都要对白龙马好一点,我吃什么,它就吃什么。

…诶?马似乎是草食动物?

好,重来过。

以后我有肉吃,绝对也要让白龙马有鲜嫩的草吃,我要做一个合格的主人!

大概是感觉到了我的决心,白龙马跑起来也似乎不那么颠了,缓缓摇晃的感觉就像是坐在顺水漂流的小木船上,我险些就睡着了。

还好迪亚适时在我闭上眼睛前叫了我一声提醒我,避免了一场由坠马酿成的血溅当场的惨剧。

“昨天都没注意到,乌鲁丝拉,你的头发怎么了?”本来骑着马走在前方的拉姆瑟斯不知什么时候溜到了我和迪亚这边,异色双眸若有所思地盯着我的头发。

我下意识地摸了一把只到肩膀下一点点的头发,感到隐约的心痛。

这头长发,乌鲁丝拉不知道花了多少心血才会养得如此乌黑靓丽。穿越前,我就十分喜欢长发飘飘的感觉,因此这次削发,我特意只在临近发尾的地方划下去。

该还清的我不能舍不得,可是能多留些就多留些吧…长发可是很难养的。

“哦,这个啊。”我抓起有些参差的头发看了眼,随口说道,“分叉了,所以就割了。”

“…”拉姆瑟斯微怔,随即轻咳着转开视线,望向远方的地平线处,“我原以为乌鲁丝拉会跟着夕梨回去呢。”

“…”这回轮到我语塞了。昨天借着那种微醺的氛围,我可以瞎说一气,现在可是大白天的,叫我说什么好?我可不认为我想像傍大款一样傍着拉姆瑟斯的企图是件可以被他知道的事。

就算他早就明白我也不能明说出来,女生的矜持啊矜持!

“听说埃及是个很美丽的地方,所以我想去看看。我想拉姆瑟斯大人应该不会介意我跟着的吧?”

“呵呵,和乌鲁丝拉一起是我的荣幸呢。”拉姆瑟斯眯眼笑了笑,嘴角扬起一个完美的弧度。

“呃,拉姆瑟斯大人这样说,我觉得很惶恐。”我的眼睛微微睁大,一脸受宠若惊的表情。

“队长,前面到村子了,要不要进去休整一下?”正当此时,从队伍的前方传来米亚克西蒙声音,打断了我和拉姆瑟斯的对话。

拉姆瑟斯一拉缰绳,纵马赶上前去,只留下一句似有似无的话,飘散在闷热的空气中。

“我就说…乌鲁丝拉很有趣呢。”

…有趣个头啊!

瞪着拉姆瑟斯的背影,我撇了撇嘴。

——当我是玩具么?

现在差不多是午饭时间,又恰巧遇到个村子,很有贵族吃喝享乐作风的拉姆瑟斯大手一挥,整个队伍就停下解决吃饭问题。

这个村子不大,村中只有一个小酒馆,热闹非凡。要不是我们这一队人看起来就不好惹,恐怕还不能胁迫老板提供便利,让酒馆内的客人挪一挪腾出张桌子来。

所以说,权势果然是好东西,可以带着一大堆人到处耀武扬威。

在等待老板上菜的时间里,我忽然感觉到了一种急切的需求。

人有三急啊。

隐晦地跟迪亚说了声,我比手画脚地向老板问明厕所在酒馆的后间后,直奔而去。

回到古代对我来说最大的不便之处就是个人卫生问题了。从前,每到一个地方,我第一个要看的必定是厕所。只有厕所干净整洁,我才会心情愉悦。

好在我穿到后跟着的不是什么贫苦人家,洗澡,上厕所都没什么大问题,让我稍感欣慰。

不过赶路的这十几天,我都没好好洗过澡呢。

——这么一想,身上似乎都痒了起来。

顺利在和以前寝室构造差不多的蹲坑中解决生理需求后,轻松地走出这个古代厕所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一件极其重要的事。

根据乌鲁丝拉快被我忘得差不多的记忆来看,这身体早已经成熟,那每月一次的例假,早就来过了。算算看,我已经到这个世界已经近两个月了,例假却一次都没来过。

想到这里,我顿时冒出一身冷汗。

不,不会是…有了?

下意识地摸向小腹,隔着布料我只摸到一片平坦。

呼…自己吓自己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