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峰又是一愣,咽了口唾沫,想说什么到底也没说,悻悻地呷一口茶,翻开书强抑心神看了起来。

卢越冲妹妹做鬼脸,威言恫吓:“明知小疯子来看书只是个藉口,其实是为了见你,你倒玩这手将计就计?天天逼小疯子用功,小心当真把他逼疯了,那时才悔叫夫婿觅‘疯’侯。”

琛儿皱皱鼻子:“要不怎么办?那年他考研究生,因为感冒发烧失了水准,他妈硬说是追女孩子分了心,其实当时我们还没正式谈呢,白白被他妈骂了一年。这次他考托福,他妈盯得比什么时候都紧,要是考不上,准得又骂我不顾大局不知分寸勾引得她儿子重色轻功名。”

卢越端正了颜色做杞人忧天状:“呀,那将来你们结了婚,他妈又要让他当选十佳青年,评一级教授,上不了,还不得逼儿子立休书休了你?”

“将来?谁担保我将来一定会嫁给他?他妈有机会让儿子立休书么?”

“不嫁?你舍得?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

“你还说?”琛儿佯怒,弯起十指做猫状,口中发出“呜呜”的恐吓声。

卢越一直说妹妹前世是只猫精,每每发怒,便瞪眼鼓腮,只差没有胡子可吹,否则活脱一只发威雌猫。且同哥哥斗力最主要工具便是十指尖尖,所到之处,十道划痕细细正如猫爪遗爱。此刻见妹妹又作出发怒小猫状,立即挂起免战牌:“别别,算我说错了,算我输!”

琛儿得意,发出胜利的“喵喵”叫,兄妹俩笑成一团。

天蒙蒙地亮了,可是裴玲珑的眼泪依然未干。

她已经守在吴舟床前哭了整整一夜。唯一的愿望就是天永远不要再亮,那么这一切便都只是个噩梦。

同吴舟相恋两年,这个英俊浪子的心不是那样容易缚获的。有些男人一听说有机会成为陪读先生,恨不得全身飞上充当司机兼厨子换取机会,可是吴舟不是这样的人。

是她追的他,使尽浑身解数,研究生毕业、才貌双全、家世清白且是独女,种种条件全不管用,直到亲自下厨,使出洗手做羹汤的老桥段,才终于把他打动。

眼看着就要喜结连理,比翼双飞,然而一场横祸飞来,昨天还是健康潇洒的他,此刻竟躺在病床上,成了一具只有呼吸没有知觉的植物人。

植物人!

多么残忍而没有道理的一个词!

植物是植物。人是人。怎么可以混为一谈?

可是吴舟明明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此刻却偏偏变成了一株冷漠而沉静的植物,让就要成为吴家新娘和留洋学生的玲珑如何接受?

她跪在主治医师陆医生脚下苦苦哀求:“请再救救他,一定要将他救醒,我要嫁给他,我们要举行婚礼啊!”

就在今天!本来今天她要披上白色婚纱做新娘的。可是命运却让她守在病房里,触目一片的白。

白色的,可是不是婚纱,不是!

所有在场的人无不落泪,连见多识广的陆医生也觉得神伤,可仍然无奈地摇头:“我们已经尽了力了,他脑部大量淤血,我们能够保住他的性命已经不容易。想清除所有的积血,只能等他自体吸收,所以,他也不是没有醒过来的可能,可是时间不能确定,这就要看病人自体的抵抗力和再生能力了。”

吴妈妈率先大哭起来。这几天,她简直不敢合眼,刚一朦胧,就看到儿子站在他面前,笑容可掬地挥手说再见。梦里,她想,儿子这是要上飞机了。他们不是已经办好了出国手续吗?大概就是今天吧?

然而儿子那笑容,就好像走了就不再回来似的,带着种说不出的忧凄,让吴妈妈的心也酸起来,明明是高兴的事儿,怎么她就那么想哭呢?

梦里也在哭,说:“舟呀,早去早回。”

话一出口,人也醒了过来,眼泪忍不住流出来。儿呀,你人还在,可是魂儿去了哪里呢?怎么还不肯回来呀?

现在,医生明白证实了儿子的长眠,她再也支持不住,顾不得众目睽睽,放声痛哭。

玲珑的父母也都来了,这是一对很标准的知识分子夫妻,穿的衣服、戴的眼镜、以及恰如其分的眼泪和哀伤都像标签一样标明着他们的身份,是一对为人师表的中学教员。女儿才貌双全,却选中一个没有正当职业的英俊小生做丈夫,这是他们十分难以理解的,但是毕竟是文明开通的现代父母,兼之听说吴家也是正当人家,本着儿女婚姻自由的慷慨态度勉强同意了这门婚事。然而如今女婿忽然出了这档子事儿,却让他们觉得不能再袖手旁观,而有责任替女儿做出抉择,再也不能听之任之了。

他们温和关切地问候过吴舟的情况,又啧啧长叹几声,恰到好处地寒暄一回,便使出老师循循善诱的本领和深入浅出的语言道明来意,希望吴家两老帮忙劝劝女儿,还是以学业为重,照旧起程为是。

吴老先生默然点头,吴妈妈却多少有些不快,觉得儿子出了事,媳妇当然应该守在身边才对,怎么能就这样狠心,一撒手走了呢。可是看一看人事不省的儿子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玲珑,便觉得负气的话不便出口,只是不住地用手绢擦眼泪。

玲珑却只是哭着,说什么也不离开吴舟的病榻。

捱到今天,机票已经到期,裴玲珑的父母替她收拾了行李护照,开着车一直送到医院来。玲珑死死拉着吴舟的手,口口声声说:“吴舟,你醒醒,我们的飞机要起程了,你起来,和我一起走呀!”哭得两家父母都流下泪来。

吴老先生心痛如绞,却不失理智,扶起玲珑说:“闺女,你既然已经叫了我爸爸,我就当你是亲闺女一样了,不能不替你着想。舟儿已经这样,你就是留下来,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醒,还会不会醒,他大概是没什么指望了,我不想再耽误了你。你们好不容易才把出国手续办下来,机票都出来了,这次不走,不知道以后还走不走得成。你们虽然已经领了结婚证,到底还没举行婚礼,是我们家舟儿没福气,依我看,这婚也不必算数,你以后要是在国外遇到合适的……”

话未说完,玲珑早已哭得几乎背过气去,抓着吴老先生的手说:“爸,我叫了您爸爸,就是您家的媳妇儿了。我已经和吴舟领了证,他就是我丈夫,我就是他妻子,不管举没举行婚礼,都不能不算数的。我一定会等他,他一天不醒,我一天不会考虑别的人。他什么时候醒,我什么时候和他补办婚礼。我总之是他的人了,再不会改变。”

玲珑的父母也都觉得心伤,可毕竟是女儿前途要紧,只得咬紧牙催促着:“玲珑,飞机不等人,你再不走,可就赶不上了。”

大连周水子机场。

刚刚下午四点,离飞机降落还早,卢越捧着大束鲜花,趁着等候的时间临阵磨枪,不住向妹妹套取情报:“天池会喜欢这些花吗?”

“会的,天池最爱的就是天堂鸟。只是,这个时候,只怕什么花她也看不进眼里去,老哥你这才叫‘俏媚眼做给瞎子看’,天池眼里根本看不见你的。”

卢越不服气:“把老哥说得这样没用。也不问问你老哥是谁?”

“当然知道了,你是玉树临风、足智多谋、才气过人、赌技超群、风流倜傥、杀遍情场无敌手嘛。”

卢越狐疑:“你这是说我?”

“我说的是韦小宝。”

卢越悻悻然,隔了一下又问:“你说天池最喜欢的东西是什么?”

“书。”琛儿不假思索。

“那最害怕的是什么?”

“风。”

“风?”

“风。”

“怎么会是风呢?”

“就是风嘛。”

“风吹皱一池春水,干卿底事?”卢越忽然文诌诌起来。

琛儿却不再说话,眼睛看着远处,想起一年前在这里送天池上机的情形来。

也是夏天,她们刚刚毕业,分配通知尚未下达,天池已经迫不及待要办停薪留职。学校当然不肯答应,天池索性破釜沉舟,放弃分配只身南下,远赴广州。彼时琛儿正在青岛姨妈家度假,听说了天池的打算,向姨妈借了500块钱,连夜打车自青岛赶回大连。打电话去天池家,却已经没有人接,知道她大概已经去了机场。忙又拨电话到机场问询处,还好离飞机起飞还有两小时,应该还没有检票。于是又掉头往机场开。

机场大厅里闹哄哄的,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身白衣的纪天池显得格外瞩目,掩也掩不去的一份孤清冷寂自她浑身上下发散出来,仿佛同周围的人隔了一堵墙。

琛儿毫不费力地在人群中认出了她,却一时心酸得说不出话来,只是远远地凝视着她,默默地祝福着她。

没有人比她更了解天池的心事。

上大学的时候,不知道多少次,她陪天池守在吴舟下班必经的路旁,久久站立,只为了等他出来的时候远远地看他一眼。

看到的,不过是背影。

所以至今琛儿想起吴舟这个人来,眼前浮现的,始终都是背影:高大,英挺,宽肩细腰,上身是个标准的“V”字,一双长腿,走路矫健有力。

且不论长相如何,那背影的确迷人。

以至于当她在病床上终于见到吴舟的正面时,反而觉得接受不来。

这就是让纪天池爱了十三年的人么?他睡得是多么沉啊。

其实,对于天池而言,这十三年来,他又何曾醒过?十三年了,他无时无刻不出现在天池的心里梦里,左右了她所有的思想与情绪,可是他自己却毫无所知。于是,当他订婚的消息公布后,她沉默的爱终于不得不落下帷幕,一走了之,从此远离大连,远离吴舟,远离了等他找他想他的念头。

一走,便是一年。

这一年来,她们每个星期都要至少通一次电话,并且找尽一切机会上网聊天,互发EMAIL,却从来没有提过吴舟。可是琛儿知道,天池是不会忘记吴舟的,只从她一听说吴舟遇难立刻便不顾一切地赶回来就知道了。

从那些电话和来信里,琛儿大致明白天池是如何削足适履地在广州立下脚尖的,并一步步从酒吧歌手一直做到制版公司的业务经理。然而那条路究竟该是怎样的艰辛曲折,却是象牙塔里长大的她所无法想象的。种种倾轧挣扎,天池多半轻描淡写,只在事后以玩笑的口吻略略提及,可是已经足以令到她悚然变色。

直到今年初,才终于听说天池做了业务经理,拥有了自己的办公室和私人电脑。可是现在,为了吴舟,她又把这一片好不容易打下来的江山拱手奉让,轻轻抛弃了。就像那首三十年代的老掉牙的旧诗里写的: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

然而天池,却是空空地我走了,正如我空空的回。

蓝天之上,一驾客机缓缓飞降。

播音器里终于响起接客通知,琛儿拉着哥哥挤到接站口,刚刚站定,已经看到天池远远地来了。她穿着一惯的白衣白裙,随着走动裙角微微扬起,看到琛儿,赶紧加快了脚步。

“纪姐姐!”

“琛儿!”

两个少女拥抱在一起,都是泪水盈然。这一对姐妹花,从大一时代建立起的友谊,至今已有五年的历史,小别重逢,又是在这种情况下,不禁顿生一种劫后余生的感慨。

卢越今天装扮整齐,心理上自信许多,站在一旁肆无忌惮地打量着天池。一年不见,她又清减了许多,面容憔悴,眼皮微微浮肿。他明知道衣带渐宽、珠泪潸然都不是为了他,可还是禁不住有一丝心疼。不知是因为思念得太久,还是因为妹妹的缘故爱屋及乌,反正他对她没有丝毫陌生感。

在这一刻,他再一次在心里对自己发誓:“我要追到这个女孩做妻子,一定要,非她不娶!

第三章、孤星

1、

纪天池终于见到沉睡的吴舟时,并没有像琛儿所担心的那样突然晕倒,甚至没有哭泣流泪。

她只是轻轻地把带来的鲜花放到吴舟的床头,深深凝视他一眼,然后望着吴妈妈说:“吴妈妈,我回来了。让我陪你一起照顾吴舟哥哥,好吗?”

吴妈妈在这几天里仿佛忽然老去十年,皱纹横生,一头黑发也变得斑白了。该守在儿子身边的媳妇儿玲珑还是坐上飞机飞走了,远在广州的干女儿天池却千里迢迢地飞来了,不禁让她有种“该留下的没留,不该来的倒来了”的感慨。她摩挲着天池的手,不待说话,又流下泪来。

这几天里,她几乎已经变成一具流泪的机器。眼泪,便是她唯一的语言了。

病床上的吴舟苍白而沉寂,魂灵在另一个世界遨游。连梦也没有一个。

当人类的科技已经发展到可以轻而易举地以一枚原子弹毁灭整个地球,翻天覆地易如反掌的时候,对于人类的生死以及灵魂的出没这一领域的研究,却依然近乎空白。

如果那些科学家们肯少用一点时间去研究什么核战争,隐形体,而全力以赴去设法挽救人类的生命而不是毁灭,那该有多大的成绩啊。谁能相信,人可以消灭比他强大一百倍的地球,却不能够挽救自身呢?

真不明白那些研究是为了什么,劳民伤财、大动干戈的目的,是他们真地想发射一枚核弹让天翻地覆吗?如果不是,为什么不就此罢手?人类已经够强大的了,可是人类又实在渺小,连野兽受了伤也懂得滚在泥潭里自己疗伤,而人类却至今连个小小的伤风感冒也对付不了。

这里,有一位人类的母亲在仰天祈祷:让奇迹出现,让我儿子醒来吧!那呼声,上达天庭了吗?

如果没有,那么至少,科学家们总该听到的罢?大家说的都是人类的语言,为什么就这样难以沟通呢?

琛儿看一眼天池,知道她必定有许多话要对吴舟说,于是体贴地走到吴妈妈身边说:“吴妈妈,你在这里坐了很久了吧?去花园里稍微走一走,活动一下吧,不然,只怕对身体不好。”

屋子里终于又只剩下天池和吴舟两个人。

或者,准确地说,是一个人和一株植物。尽管,在天池心里,是怎么也不肯承认她的吴哥哥真的已成植物的。

她握着他的手,轻轻地,羞涩地,生怕惊动了他。

“吴哥哥!”

她的眼泪在这时候终于毫无障碍地流下来。十几年了,她一直希望,可以这样毫无顾忌地看着他,陪着他,守着他。而今终于做到了,却是在这种境况下。这个沉睡不醒的吴舟,怎么会是她倜傥风流、放浪不羁的吴哥哥呢?

没见他以前,她便听说了,吴家有位哥哥大她八岁,属马。

见面后,她知道那是一匹真正的野马,神俊而疏狂。无拘无束,无法无天。

她从没有问过,他替她涂的口红的真正主人是谁,左不过是他众多女友中的一个罢了。

她后来养成了收集口红的癖好,大红,粉红,淡红,无色的,变色的,粉质的,莹光的,珠光的,银粉的……每一管里都藏着一个娇媚的女性的精灵。

然而她最钟爱的,还是初次搽的紫色的“雅诗兰黛”。

后来她悄悄偷走了那管口红。吴舟并没有问起,许是不在乎,也许是压根儿忘了。

她还“偷”过他的许多东西,比如烟头。

他嗜烟成瘾,她便一直细心地收集起他所有的烟头当作宝贝,开始是“箭”,后来是“骆驼”,再后来便是“唇”。

对着镜子,她细细地将紫色的雅诗兰黛涂在唇上,然后含住烟头,在上面印一个圆圆的唇印。

那真是初恋岁月里的黄金时代。

画有长翅膀的安琪儿的糖果盒里的烟头后来发了霉,她拿到阳光下去晒。

八月天,大好的阳光,今人晒被子,古人晒书,而她,晒烟头。

阳光里飞舞的,不是尘埃,是闪光的记忆。

那么苦涩而无言的初恋哦。

十多年过去,不是没有试过被别人追求。

可是,大概是因为对吴舟说了太多的“是”,她对别的男生一直说“不”、“不”、“不”。

“不,我今天有功课要做。”“不,英语老师约了我下午去补习对话。”“不,我星期天不能同你去效游。”

后来则是“不,我不会跳舞。”“不,我不需要烛光晚餐。”“不,这部片子我已经看过。”

她不是美女,却的的确确是个才女,而且小有妆奁——在大连,凡有住房陪嫁的本地女孩皆属抢手货。尤其近年来,大连人均生活水平提高,愈来愈讲究享受,且受香港眼光影响,以前认为居地位于市中心才最方便,近年则抱怨市声嘈吵,推出海景套房新概念,认为住房临海才够矜贵,是以临海地段房价与日看涨——天池不算没有家底的小孤女,加之气质高华,举止斯文,不知道她底细、没见过她流泪的人,甚至会以为她是衣食无忧的佼佼者。

只为,虽然在人海中苦苦地独自挣扎十数载,可是母亲赋予她的天生贵族的气质,却是不可湮灭,分分钟自举止言谈中挥发出来,令旁边的人觉得肃然起敬。

唯一的缺点,是过于冷淡。

在广州时,她服务的制版公司的女波士曾经批评:“迦利那人如此古板保守,可是涂的口红偏偏那般触目,好不突兀。乍见面,一张脸就只看到两片紫色嘴唇。”迦利是她的英文名字,泰戈尔的诗集《吉檀迦利》和《飘》的主人公“斯嘉丽特”的缩写。

夸张了,但也是实情。

然而这些都没什么,最令她伤心的,却是有一次吴舟远游回来,初见面,哈哈一笑:“天池小妹的口红好不特别,怎么想到会涂紫色?”

全然忘了这是他替她定的造型。

天池如棒击顶,一整天都闷闷不乐,虽然后来吴舟也说了这紫色很适合你之类,她仍然衷心伤痛,仿佛被戳了一刀似。

吴舟喜欢远行,一年里总有大半年不在家,足迹踏遍大江南北。而且他认为要想真正认识一个地方,必须在那个地方真正住下来,工作,生活,而不只是走马观花,这样才可以有最真实的感受。

他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流浪,工作,暂居,仿佛城市里的游牧民族。

工作很杂,唱歌、搬运、汽车修理、酒店服务生、临时导游、甚至倒卖服装、批发电子零件……都干过。

天池从没有看见过比吴舟哥哥更聪明的人,学什么会什么,会什么精什么,只是不肯专于一事。

就像交女朋友,同样不肯专一。

所以更要佩服裴玲珑。

想到裴玲珑,天池的泪又流了下来。离开大连前,一日吴舟特地约她去海边野炊。她去了,坐在海浪和篝火间看吴舟与玲珑亲热,心如刀绞。

篝火很旺,有蚊蝇细密地飞来,扑进火中,顷刻魂飞烟灭。

她,也不过是一只扑火的蛾。

义无反顾,自寻死路。

死得无声无息,且无价值。

天池于那一刻警省,如果不想做一只扑火的蛾,就唯有走得远远的,越远越好,去一个根本见不到火的地方,便不必纵火自焚。

她走了,一走便走到广州去。无法再在大连多停留一分一秒。甚至接到他结婚的请帖,也不肯回来,只托琛儿代送贺礼。

可是现在,她宁可看到他结婚,看他把戒指戴在新娘的手上,甚至看着他微笑地给自己敬酒,她绝对不会推辞,哪怕他手上拿的是一杯毒药,她也会含笑喝下,只要,不必看到他像现在这样沉睡不醒,无知无觉。

“吴哥哥,醒来,你还要睡多久啊?你不是就要做新郎了吗?为什么看不到你笑?”

吴舟不语。他的灵魂徘徊往复,留连于医室之中,倾听天池的倾诉:“告诉我,生命可不可以交易?如果可以,请允许我来替你。”

没有人可以抗拒得了这样的真情。没有人可以面对这种表白而无动于衷。可是吴舟的魂儿飘浮着,游移不定。

他不能回应。

他也不能感动。

“说话”与“思维”,都是需要“力气”的。离魂的他,是真真正正的“无力”。

天池流着泪,轻轻在吴舟的床边跪下来,握着他的手,虔诚地祈祷,一字一句:“天地神明,请帮助我,帮助我唤醒吴舟哥哥。只要他能重新醒来,我愿意以身替他,吃一切的苦,受一切的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