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家具衣服什么的都还留着,但贵重物品都不在了,现金就更不用说了。大概父母也没想再回来这里。

我本来还想着之前许愿的时候得的那个玉如意,我嫌它太坑爹丢在床头的抽屉里没带,现在也不见了。不知道是被父母当成我的“遗物”带走了还是遭了贼。

而我在芳国也是过得节俭,这次过来除了身上的衣服,根本身无长物。

要拿什么吃饭买书呢?难不成要拿家里的衣服家具出去卖吗?我还真不知道有没有收这些的典当行,而且那动作也太大了,肯定会惊动左邻右舍。到时要怎么跟他们解释呢?

我都不知道这边的时间到底过去了多久。而且反正我也是马上就要回十二国的,何必再打扰别人的生活?

反正…活人还能让尿憋死?

先出去转一圈看看吧,实在不行,找个贪官污吏为富不仁的偷一把也就是了,还可以顺便劫富济贫。

当日柳国那个贪官那一仓库的珠光宝气,我到现在都忘记不了。

说起来,如果我从这里打劫回芳国…会不会有事呢?

(作者按:这人已经穷疯了偷上瘾了,好孩子不要学她。-_-)

等我出了门,才发现时间远比我想像得早,路上没什么人不说,连南风都还没开门,我原本以为天色大亮,完全是下雪的原因。

看起来,虽然我上朝也是窝在玉座上睡觉,但每天按时被从床上扒起来,倒让身体生物钟形成了习惯,到了这里也是早早就醒了。

正好,也就不用担心会被左邻右舍看到了。

附近的空地被改成了小公园,那口山寨食骨井倒是还在,就在公园一角,依然氤氳着淡淡的紫气。

我忍不住走过去看了看。

这公园建的时候也挺奇怪,明明旁边就有小孩的游乐设施,这么口枯井却也没填上,也不怕小孩掉进去。尤其是这种雨雪天,一滑一摔跤,也太容易出事了。我坐在井沿上,一边往里看,一边忍不住想,不知道这些年有没有人掉进去穿到其它时代的。

我倒是有点想念犬夜叉剑心晴明,但也只是想想,不敢往里跳。这井的抽筋程度和那个玉如意也差不多,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这时阿骜应该已经发现我不在了吧,也不知道那小子会生气成什么样,我得尽快买好书回去才行,可不能多生枝节了。

雪越下越大了,远远却似乎有人影跑动。

我抬眼看过去,看姿势和速度应该只是在运动,这种天气也坚持晨跑锻炼的人还真是好毅力。

待他跑近一点,我才看清,原来还是个熟人。

虽然长高了一些,面目看来也成熟了不少,但那张脸我就不可能认错。

正是邻居家的笨哥哥上杉达也。

他看起来还不错,脸色红润,健健康康的。看来这几年应该没什么事。

想想也是,没有我乱入,他也就只是一个普通高中生,打打普通的棒球,谈谈普通的恋爱,考个普通的大学什么的,普普通通过一生,能有什么事?

正想着,见他在路口停了一下,突然就折向这边来了。

我吓了一跳,慌忙站起来想找个地方躲一躲。结果脚下一滑,人就往井里栽了下去。

…糟糕!

111再见

掉到井底的瞬间,一道紫光闪过,头顶飘着的雪花就不见了。

我叹了口气,认命地开始往井口爬,希望再跳一次那边的时间没什么变化。

本来是想立刻就跳回去的,但爬上去之后,看了看周围的景色,就迟疑了一下。

这是…平安京啊。

没想到竟然是来了这里。心头不由得就浮起了晴明那张似笑非笑狐狸一般的脸。那只老狐狸…也不知道还在不在?

我犹豫着看了一下井口,最后还是决定去晴明的宅邸看一看,应该也耽误不了多少功夫。

那座宅院还在那里,比我上次来的时候…老实说,我还真不记得上次来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了。

我苦笑了一声,上前扣了扣门。

来应门的是一位笑容温柔的美人,穿着紫色衣裙,金色的长发结了几个环髻,看到我的时候似乎有一瞬间愣神。

“天一?”

“欧阳小姐?”

我们几乎同时不太确定地问出声,我顿了顿,就忍不住笑起来,“好久不见,晴明在么?”

“在的。”天一让开门口请我进去,一面也笑道,“欧阳小姐好久不来了,晴明大人还常常挂念着呢。”

她是晴明的式神,自有特殊的方式向晴明传讯,我才进了大厅,晴明就迎了出来。

依然是一身白色狩衣,广袖峨冠,虽然须发皆白满面皱纹,但那双眼睛,还是狐狸般慧黠。

“晴明!”

我几步跑过去,伸手就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我真想你。”

“嗯。”晴明应了声,轻轻抚着我的头发,“你把头发留长了呢。”又扶着我的肩稍拉开点距离,细细打量我的脸,末了就扬起抹淡淡微笑,“…长大了。”

听到他这句话,心情就突然复杂起来。

过往种种,纷至沓来。

情绪有点失控,索性便又把头埋进晴明怀里,闷闷道:“我真想你。”

晴明笑起来,搂着我,轻轻拍着我的背,“嗯。”

我又闷闷道:“…真不想长大。”

晴明说:“傻丫头。”

然后我的肚子就响了声。

…从昨天晚上到现在什么也没吃,我饿了。

脸刷地就红了,更加没脸抬头了。

晴明却笑得更加爽朗,吩咐天一去准备吃食。

食物摆在后院的走廊。

晴明还是坐在廊下的老位置,倚着罗汉松的柱子,端着酒,看着我吃东西。

我吃饱喝足,满足地往后一倒,躺在地板上长长吁了口气。

晴明轻笑道:“这次是从哪里来呢?怎么好像一直都没吃饱过?”

“也不是没吃饱,只是每顿饭都吃得有压力,觉得不安心。”我滚到他身边,把自己到了十二国之后的情况说给他听。

晴明静静听着,很久之后才问:“当王的感觉如何?”

我抬起眼来,长叹了口气,道:“累。”

晴明并没有说话,只是伸过手来轻轻抚着我的头发。

我抓住了晴明的手,又叹了口气,“如果晴明能去帮我就好了。”

晴明笑起来,伸手抚上我的脸,“又在说傻话了吧,我只是个阴阳师。”

我将脸贴在晴明手心,闭了眼,叹了第三口气,“哪怕只是陪我喝酒也好呀。”

晴明把自己杯子递过来,道:“你若想喝酒,来找我就是。只是…”

他的目光落在自己的手上,顿住了话头。

…晴明的年纪已经很大了,不知道还能不能等到下次相见的机会。

我就着他的手在酒杯抿了一口,道:“只怕我以后想过来也不是那么容易呢。这次过来,也算了自己心里的执念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我也该认认真真去做自己的事情了。”

晴明点了点头,道:“你会是一个好国君。”

“那就承你吉言了。”我笑着,一边坐起来,“我要回去了。”

“哎呀,结果你只是来找我蹭饭吗?”晴明装模作样地嗔怪。

“我只是来看你。”我一本正经,“顺便蹭饭。”

“其它人呢?”晴明往院子里看了看,若有所指,“不想见见?”

我跟着往院子里看了看,泰明远远站在那里,神色窘迫,也不知来了多久。

其实在这平安京…想见的人真是要多少有多少,友雅,泰明…八叶们,神将们…但…如今我的处境不同,心境也一样已经不同。我有自己的责任,毕竟是要回去芳国的。以后也不可能像之前那样常来常往,说到底我也就只是个过客,曾经有过那样精彩的遇见,便已经足够。

我摇了摇头,再次抱了抱晴明,“我走了,保重。”

晴明没有送我,也没有说再见。

我在井底呆了很久。

很难说得清我这一趟,到底有什么意义,说起来不过就是去看了一眼晴明,对他说了几句话,蹭了一顿饭。但…心底却似乎有什么东西变得不一样了。

就像是一些纷乱心绪被梳拢,一些不安焦躁被安抚。

吵架的时候,阿骜说,你不过就是想回那边。

我承认,我的确记挂着这边的各种人物各种热闹。但回来了…却真正认清了自己的位置。

我躲避达也,并不是余情未了,而是清楚地知道自己不属于这里,不属于他,再出现真是对谁都没好处。

刚刚在平安京也一样。其实能去见晴明,就也能见见友雅。但…却觉得完全没有这个必要了。就算和他在一起很舒服,也知道自己是必须要走的,而告别的话,其实上次走的时候已经说过了,再来一次也无非就是那些,何必呢?

也许有些事情,的确要面对过之后,才能明白自己到底应该如何处理。

我深吸了口气,按了按自己的右肩,那个不时会隐隐作痛的旧伤口。这样的话…我还有个地方要再去一趟。

中华街也还是老样子。

一路上都在担心如果D伯爵搬家了怎么办?一直到看到那个熟悉的宠物店招牌,我才舒了口气。却又担心他不在了怎么办?他签了别的契约怎么办?

门上挂着“停止营业”的牌子,我踌躇了一会,还是伸手按下了门铃。

不管怎么样,既然都来了,总是要进去的。

D伯爵来开门。

一身黑底团花唐装,齐耳短发柔顺亮泽,俊秀的脸庞,一金一紫的异色双瞳。

看起来像是什么也没变。

但他看了我一眼,就屈膝行了礼:“陛下。”

我一怔,然后才意识到,其实他早就知道阿骜是麒麟的事吧?

所以才会对他另眼相看,所以才会在我们被雷劈的时候及时给阿骜输血。

只有我傻乎乎被蒙在鼓里。

我皱起眉来苦笑。“哦,伯爵,你就不要取笑我了。”

D伯爵道:“怎么会是取笑,您可是正正经经由麒麟挑选的王!”

“拉倒吧。”我伸手将伯爵拉起来,“你一早知道那件事,却不肯告诉我,你知道阿骜跟我下跪的那一刻我有多窘吗?真的觉得天都要塌了!”

D伯爵笑起来:“麒麟认主的时机自然有麒麟的判断,我又怎么能胡乱开口?”

我翻了一个白眼,“你只是想看我出丑而已吧。”

D伯爵笑道:“那么,您今天到我这里来何贵干?”

“当然是来取我寄在你这里的宠物啊。”我板起脸来,“你不会想赖吧?”

D伯爵伸手将我往里引,又笑道:“您这是说什么话呢?我们还以为是陛下您想赖呢。”

…说起来还真是。

当时阿天历劫,被雷劈了个半死,我和阿骜还多亏了青龙才捡回条命来,便把阿天交给D伯爵带回去养伤。结果他伤还没好,我们就出了事去了外太空,音讯全无。

要说是我遗弃宠物…貌似也说得过去。

我只好讪讪打了个哈哈,“我这不是来了么。”

D伯爵没再说话,只伸手往里做了个请的姿势。

店里很多动物,但这时都鸦雀无声,一只一只全睁大了眼睛看着我。

当中的沙发上,斜倚着一个少年。

十四五岁的样子,眉眼细长,瞳仁碧清,一头银发织成了辫子搭在身上,穿一身黑色的皮背心皮短裤,却又披了件透明的衬衫。

我进来之前,他正在吃蛋糕,眼下动作便僵在那里,左手拿着半块蛋糕,嘴角还沾着奶油。

一路上右肩的旧伤都在痛。但在见到他的这一刻,却奇迹般平息下来。

我早该来见他的。

我这么想着,缓缓走过去,伸手轻轻拭了拭他嘴角的奶油,笑了笑,“这蛋糕看起来很好美味啊,让你像个小孩似的吃得满脸都是。”

少年没说话,只是扔了蛋糕,抓住我的手,一口咬了下去。

我痛得倒抽了一口气,这家伙还真是一点没变…动不动就喜欢用咬的。

这一口咬得真重,血顺着我的手和他的嘴角滴下来。

我轻轻叹了口气,道:“抱歉,丢下你这么久。我之前…真是完全没有想到自己会回不来。”

阿天松了口,抬起眼来看着我。静默良久,终于伸手紧紧抱住我。

紧得就像要将我整个揉到自己身体里去。

我吸了口气,轻轻问:“不生气了?”

他皱了一下眉,突然凑到我唇边嗅了嗅,脸色再次沉下来,“你喝酒了?”

“嗯。”狐狸的鼻子真灵,要说酒,其实也就是在晴明那里喝了两口,也没什么好隐瞒的,我就坦然认了,又笑道,“壮壮胆。”

阿天稍微松开我一点,皱着眉打量我的表情,“壮什么胆?”

我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要把一只又狡猾又无赖只喜欢捉弄人的狐狸带回去,总是要几分胆色的。”

阿天的脸色看起来还是不太好,嘴角却微微向上扬起。他回头看了一眼,又左右看了看,“你说的那只是谁?”

我笑起来,向他伸出手,“呐,我现在去了一个奇怪的地方,担着一份奇怪的责任,这次是偷溜出来的,回去可能就再也过不来了。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阿天便再次抓住了我的手,这一次没再咬,只是低下头,轻轻吻在我的掌心。“天涯海角,碧落黄泉,我都跟着你。”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跟09年的新年番外《思念彼端,心之所系》有小重叠,所以稍后会另补一篇小肉做补偿。

照例放在信箱网盘,lyz1334@126.,密码fenghun,请自取。但不要乱删改密码,谢谢。

顺便说几句题外话吧。

我也知道和读者较真争辩是不成熟幼稚的表现,但有时候,还真是淡定不起来。

写文这种事吧,用梦枕貘大人的话来说,就是冥思苦想,再冥思苦想,一直到脑浆从鼻孔里流下来。虽然恶心了一点,但我觉得再贴切不过了。

写文真是件自我又寂寞的事,我想每个作者都有卡文卡到吃不好睡不着的时候,都有想到有趣的情节呵呵傻笑被周围的人指点的时候,都有想着文章低头走路撞树撞墙的时候,其中辛酸甜蜜,真是没办法向别人表达。

是不是认真,有没有用心这种事当然没办法争个输赢,也不可能真的能说服谁。

只是提到了阿骜的愿望的问题,我想也许并不只一个人有那样的想法,所以还是直接在这里说吧。

我其实真没忘记,只是觉得不需要明说,阿骜的愿望,的确是拼图的一条暗线,但既然是暗线,自然就不可能直白,到了阿骜问“你真的想要一个国家吗”然后小桀就当了芳王,这样的地步,真的还需要再明明白白说出口吗?其实当年很多读者本身都已经猜到过吧?

说起来这还真是我的错,一篇小说,必然会有明有暗有主有次,但是含蓄到读者看不出暗示,就是我笔力不足。就算是第一人称,当时也应该补一个番外的,但当年我就傲娇得很,觉得这种事还要不停问不停解释,那也太可笑了。就跟我会直接说“阿天已死”一样。但你看,其实我早就安排了在这里接它回来。

包括很多人都说我忘记了那个玉如意,其实也真没忘,只是到了后文,它对剧情就没那么大作用,不是必要道具,自然也就不会时时出场了。而且这个没必要,其实也是一步一步逐渐表现的,欧阳也不是突然就把它扔了,总归是慢慢觉得不靠谱才不用的。

当然文长了,免不了会有些细节疏漏,这也是我会时不时回头去修一下的原因。

不过,主线的安排,人物的取舍,出场的顺序,这都是作者在文字背后的工作,也许我能力不够,没有做到尽善尽美,但我自认尽到了自己的职责。

今天说这些,大概又有人会觉得我心虚有鬼,或者强词夺理马后炮,那也无所谓啦。反正我就是这么任性又一意孤行,说出来我自己就当放下一件事,你们要怎么看我都随便了。

PS,大家能买V看,其实我还是很感激的。但是若有人觉得买了V就应该有更多权利,我就只好先在这里说声对不住了。

112我回来了。

托阿天的福,我们几乎搬了小半个书店,不少日用品,还给阿骜带了把小提琴。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有什么空间法宝,连个包袱都没打。

回去的时候,是阿天抱着我飞到了外海才开的鸣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