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生得好,很少有女人能抵挡得住他的魅力,短短半年下来,本就是京城四子之一的庞元英,更是出名,已经快排在风靡万千少女的詹玉詹指挥使之上,要不是这个评选并非只看容貌,他说不得早就能登上第一。

庞元英把整个京城搅得天翻地覆,没想到,整个人却越来越难受,经常刚才还在教坊,由知名的行首陪着作乐,忽然就觉得没趣儿,做什么都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面貌如花的美女,也不大想带回去享用。

他那帮狐朋狗友,一度以为庞小侯爷改了性子,变成只兔子只吃素了。

又熬了数月,某一日庞元英骑着马上街,无意间看到个女子,和秦亚茹的身形仿佛,居然没意识地追着那小娘子走了大半条街,最后把人家小娘子迷得五迷三道的,差点儿不顾矜持就跟着他走。

庞元英这才恍然,看来,他是陷入了魔障,唯一的破障的法子,大约就是得到秦娘子,哪怕只有一回。

结果,庞小侯爷下死力气派人去寻,居然发现他心心念念的美人居然就在开封,而且还开了一家很有名的书斋。

庞元英的朋友们除了和他一样的纨绔之外,也不乏文人士子,毕竟文人士子走科举之路也是为了当官,真正能不去谄媚权贵的并不多。

这书斋在书生中间颇有名气,只因庞元英并不是个喜欢看书的,且他就算喜欢看书,自然也有无数人捧着珍本古籍送到他眼前,便是他闲极无聊,随手撕了那些价值连城的古书,怕是别人也会说一句撕得好,能劳驾小侯爷动一动玉手,那书有福气。

他这般性子,又怎么会在乎一个才刚开业的小小书斋,当然更没去过,也就没有见到秦亚茹。

直到他们庞家那些各有能耐高手,把秦亚茹的资料搁在他面前,他才知道,原来秦娘子就在身边。

只是,别看庞家在东京的势力很大,可在这儿,这位小侯爷若是想用强硬的手段做点儿什么,却绝不会容易,更何况此时庞家实在不适合闹出事端。他只好把以前花在别的女人身上的手段都拿出来用到了秦亚茹的身上。

连续三天,第一天,小侯爷送来了房契一份儿,且是东京最繁华的地段,最好的宅院之一。

秦亚茹真是很心动,说实话如今东京居,大不易,房价堪比后世的北京城,就是她,如今也算是薄有家资,还靠着白云生和詹玉的关系,才买到官府贱价发卖的一处带花园的院子,就这般,她的存款还用去了九成。

第二日,庞小侯爷竟然从皇宫的内库里面给她寻了一颗夜明珠,听说是以前的贡品,还很得太后喜欢。

所有的女人都有西方传说中描述的龙的特性,喜欢闪闪发亮的东西,对夜明珠,秦亚茹自然也没有不爱的道理。

说实话,她都觉得到了这地步,她还能抵制诱惑,当真是很不容易。

不能在纠缠下去了,并不是怕了他,只是厌烦透顶,她有那么多事情想做,她想好好把大郎养大成人,想为秦家洗脱冤情,想找到大哥和三妹,想一家人永远在一起,又怎么有时间和一个纨绔公子哥儿去玩莫名其妙的爱情游戏。

其实,用不着秦亚茹说什么,庞元英是个聪明人,并不是笨蛋,他看着那张平静无波的脸,就知道这个女人对他没有一丝一毫的心,这样的冷静自持,把他的信心一点点地打成了碎片儿。

庞元英到底是个被女人宠坏了的公子哥儿,身份贵重,如今做到这个地步已经是极限,再死缠烂打,他的脸面真没地方搁。

低下头,沉默了片刻,这位小侯爷终于拂袖而去,秦亚茹和店里读书的一群书生都松了口气。

秦亚茹笑了笑,却也觉得身上出了一丝香汗,起身倒了杯茶,刚想着是不是该回后面歇着,便听见外面传来一阵嘈杂声。

“是高将军,高将军回京了。”

隐隐约约有惊呼声传来,秦亚茹蹙眉,也忍不住有些好奇——到京城半年,对于这位力挽狂澜的军中战神的名声,她可是听得耳朵都快长茧子了。

第六十七章高枫

而且——他还有一个让秦亚茹不肯不关注的名字,他叫高枫。

说起来,秦亚茹不是没有想过,她在二十一世纪的最后一日,那绚烂的烟火下与高枫离别,却莫名其妙地回到了前世。

她既然能来,高枫或许也能来,只是,她努力压抑自己,不肯做这种妄想,直接绝望,总比有了希望之后再绝望为好。

半年前,到京城的第一日,她四顾茫然,不知前路,乍然听到高枫这个名字,炸得她头昏眼花,醒过神来,一颗心反而安定了许多。

要说高枫,还真能算得上是浪子回头金不换的传奇人物,高家和庞家一样,本是,只是高家一般在朝中只当些清贵的官,头顶上也没有爵位,论势力,可能远比不上门生故旧遍朝野的庞家,但高家在清流中的名声,却比庞家还要盛上三分。

而且高家和庞家是两个极端,庞家的女儿很热衷与权贵联姻,像是庞纯之的长女嫁入皇室,成了贵妃,次女则嫁给了襄阳王世子,做了世子妃,就连庶出的女儿,也多是与高门大户的庶子成亲。

高家则完全不同。

高家的女儿绝不嫁人为妾,便是皇家也一样,高家没有一个女孩子会入宫为妃。且选夫婿全不看身份地位,只看人品,甚至有一位高家嫡出的千金,嫁给了一盲人为新妇,只因这盲人之所以双目失明,正是为了救高家女。

这位高家女自从出嫁,便恪守妇德,相夫教子,孝顺公婆,晨昏定省,从不因为身份而拿乔自傲。后来丈夫早逝,她奉养公婆一生,即使无儿无女,也未曾改嫁。

要知道此时寡妇再嫁是很正常的,绝不会有人说什么,就连她的公婆都觉得新妇年纪轻轻,不该孤单一人过日子,替她操心,她依旧心志坚定。

当时她那身为太子太傅的祖父,只说了一句话——只要高家还有一个男丁在。就要给她养老送终。

大约正是因着这点儿堪称迂腐的坚持,庞家虽然算是,庞老公爷的威望也不低。可在清流中的名声,到底比不上高家。

两家的地位差不多,好几代都是同朝为官,自然免不了相互比较,说来奇怪。两家总是不相上下,在朝中为官的子弟数目,或者别的什么,都分不出高下,甚至连家里出现纨绔子弟,也赶到了一块儿。

高枫就是高家的纨绔子弟。从小不喜读书,整日眠花醉柳,和一群狐朋狗友们胡混。而且他是庶子,不像庞元英那般被家里重视,在外面闯了祸也没人收拾,名声比庞元英可要坏上十倍百倍。

京城里的男人们提起庞元英那是敬畏有加,提起高枫。却都免不了要翻白眼。

直到五年之前,高家受不了高枫这个浮浪子。把他发配到定州,本来是想让他吃些苦头,好长长见识,就算是没什么大出息,好歹老老实实地成亲,最后分得一部分家产,能安安顺顺的把日子过下去。

却没想到,就在同一年,大辽一部,八千人马忽然背弃盟约,入侵宋境,烧杀抢掠,宋朝没有准备,竟然一下子让大辽连破三州。

当时的守军将领死伤过半,宋朝一向是文人领兵,高枫正好在定州,也不知他都做了什么,竟然让他掌了兵权,那时他才仅仅十七岁,就带着三千人马,偷袭辽军,斩敌一千余人,没要俘虏,诛杀了背着辽主擅自出兵的辽国大将军,耶律璟,事后更是一鼓作气,带着人马突袭幽州,竟然一举夺回了幽州。

从那以后,高枫就像是换了个人一般,整整五年,和辽军无数次交战,虽然没有那种举国大战,都是边境冲突而已,却是每战必胜,五年来未尝一败,被辽国的将军们称为常胜将军。

那当真是雷霆战旗所至,群雄退避三舍,威风无比。

秦亚茹倚靠楼头,向下望去。

此时尚是初春,前些日子刚落了冬日的最后一场雪,御街上被打扫的干干净净,街道两旁摆满了鲜花,老百姓们几乎是刹那间就蜂拥而来,摩肩接踵,人挨着人。

秦亚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面,她以前觉得繁华如东京,放到二十一世纪,论人口规模,也不过是个小城市,实在算不得什么,但此时一看, 到仿佛有了世界顶级明星歌星开演唱会的场面。

北宋理学尚未深入人心,民风开放,皇帝更是出了名的亲民,连想修建皇宫都因为周围老百姓不肯搬迁而搁置,这样的朝廷,自然很难让老百姓们过于畏惧,此时高将军进京,好奇八卦的一群百姓,个个列坐楼头,言笑晏晏,丝毫不把维持秩序的御林军当一回事儿。

秦亚茹甚至看见那位指挥使詹玉,一身轻便衣袍,同样坐在对面的茶楼上举着茶杯四顾,也不知是公干,还是为了一睹将军的风采。

一眼看到秦娘子,詹玉还略举了举茶杯致敬。

不多时,一阵整体划一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秦亚茹举目望去,首先入眼的是一面黄色的大旗,上面龙飞凤舞地写了一个大大的宋字,紧接着就是一面漆黑的旗帜,用金色的字体绣了两个大字——‘麒麟’。最后才是‘高’字旗。

三面旗帜迎风招展,说不出的夺目。

高枫骑马走在最前面,身后是他那一千麒麟军,都是一样的装束,上身是贴身的锁子甲,看着到有些单薄,却光滑锃亮,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每个人都是腰悬宝刀,马鞍上挂着长弓或者短弓,马头上则是狼皮做的水囊,一身的彪悍血腥气,神情肃穆,竟连马蹄踏出的步点,都一模一样,分毫不差。

秦亚茹吃了一惊——这般训练有素,她怎么竟觉得如此熟悉,她猛地站起身,钻进护栏,紧紧盯着走在最前面的那位银色铠甲的大将军。

盯了许久,直到将军骑着马,缓缓走近,近到几乎能看到他的容颜,秦亚茹才感觉到一颗心扑通扑通地巨响,热气上涌,一向镇定自若的一张脸涨红。

那银色的铠甲,分明是按照圣斗士圣衣打造的,虽然秦亚茹没怎么看过动画片,却隐约记得,高枫那小子抢了研究所试验用的各种下脚料金属,非让人家给他打造一个天枰座的圣衣。

当然,研究所那帮人可没他那么爱现,更不肯去丢人现眼。

骑着白马的将军,身形修长,面上一片肃穆冷凝,但眸子深处,却露出几分,隐藏很深,说不出的得意洋洋来。

秦亚茹抿唇而笑,是他呢,再没有任何人能这样装模作样,明明是个闷骚男,却被队里所有队员当成神一般崇拜着,令行禁止,无人敢于违背。

在秦娘子眼中,这是个外表严肃,其实爱玩爱闹,喜欢胡作非为,总喜欢做一些看似很冷静,实际上却很冲动的事。

可在别人眼里,在这御街之上,所有百姓的眼里,此人龙章凤姿,潇洒威武,是天底下第一等的好男儿。

也许是因为太拥挤,对面酒楼上忽有一坐在栏杆上的调皮孩子,被挤得身子一歪,一头栽下。

众人忍不住惊呼,虽然只是二楼,可孩子就这般掉下,一准儿要受重伤。

惊呼声未止,就见高将军忽然一甩斗篷,黑色的斗篷随风张扬,正好落在那孩子身下,就见他一抖胳膊,一夹马背,恰到好处地驰到酒楼下面,那孩子顺顺当当地被他接在怀里。

孩子的娘亲立在楼上,把刚才吓得差一点儿从咽喉中飞出来的心又吞回肚子,面上不觉露出浓浓的感激。

高枫展眉而笑,一伸手,把惊魂未定的孩子搁在肩膀上,扬起头,低声和他说了两句话,人们也没听到他说什么,只是那欲哭不哭的孩子,却一刹那便展露欢颜,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

本来紧张的气氛,一下子便放松下来。

高枫轻轻吹了个呼哨,他身后立时有一人一马赶上,停在高枫身边,高枫忽然一跃而起,踩在身边那人的肩膀上,轻轻巧巧地上楼头,提溜起那孩子,就将他放回了栏杆之内。

酒楼上的一群人竟然近距离看到了传说中的高将军,近距离这般细看,大家才发现让辽人心悦诚服的大将军,居然很年轻,也就二十多岁的模样。

许是因为风吹日晒,他的皮肤是蜜色的,或许和当下脂粉敷面的审美观略有不同,但他的五官端正,眉眼清亮,高高的鼻梁又直又挺,嘴唇很薄,却并不显得无情,举手投足,都磊落大方,比宋朝略显脂粉气的男儿,好出许多倍。

看到他的真容,不知有多少个贵妇人,大家千金,捂住胸口激动地倒了下去。

秦亚茹深吸了口气,以前这人就觉得自己英俊的该能与那被看杀的卫玠相提并论,如今,终于有试验一下的机会,他又怎么可能不去显摆一番?

好在她已经习惯,反正别人也看不出这人隐藏的小心思,丢脸到不至于。

第六十八章欲见

高枫做完这一切,潇潇洒洒地回到马上。

周围顿时掌声四起,洪亮的叫好声竟震得大地,房屋都仿佛抖了一抖。

高枫一脸肃穆,眉眼稍嫌冷淡,却并不寡情,背脊挺直地坐在马上,抱拳行礼,当真是英姿飒爽,更惹得满城百姓尽皆欢呼。

秦亚茹猛地趴倒在栏杆上,抱着肚子,痛快且无声地大笑,旁人看不出,她还能看不出,这家伙那狡黠的,喜不自胜的小眼神儿,面上这么严肃,可心里还不知怎么得意。

如果用漫画来描述,画他的时候,秦亚茹肯定会给他加上一条松软漂亮,洋洋得意地竖起来摇摇晃晃的大尾巴。

“咱们将军又玩这个。”

“听说当初练这个动作,为了配合默契,阿顾陪着将军玩了整整三天,累的差点儿没虚脱。”

“还是文渊聪明,说什么也不陪他玩。”

“不能怪阿顾,能抵得住咱们将军板着脸下命令的,也只有文渊一个,别人哪做得到,他一发话,我就反射性地听命了。”

高枫身后一群腰板挺直,做出威武状的将军兵士,用只有自己人能听见的声音小声吐槽,居然还能一心二用,走得稳稳当当,一步也不踏错。

要是秦亚茹听到他们的话,肯定会很惊奇,没想到宋朝这些兵士比二十一世纪队里那些混球们还要聪明,竟然能发现高将军的真面目,而高枫似乎也放开了许多,不像以前那样只把自己满肚子的‘毒织藏在暗处,不肯表露。

摸了摸扑通扑通跳着的心,秦亚茹压下和周围众多少女少妇一样拿手边的花球瓜果去砸高将军的欲望。

真要砸下去,也太丢人了。大郎也在呢。

高枫骑着雪白的骏马,在人群的欢送中缓步而行,秦亚茹立在楼头,静静地看着他,眉目含笑,故事里经常有有情人相隔千里,也心有灵犀,奈何这是现实,秦亚茹虽然认出了高枫,可高将军在大军的簇拥中。百姓的欢呼中,显然是不可能感觉到楼上女子的视线有什么特别的。

除非秦亚茹用的不是目光,而是刀子。

两个人都不曾发现。庞元英也被滞留在夹道欢迎的人群里。

他刚一离开南云书斋,就碰上高将军策马而来,百姓们蜂拥而至,街头巷尾都是密密麻麻的人流,他便是本事再大。也走不了,只能憋屈地立在道旁,听着周围的老百姓对那个高枫歌功颂德。

耳边不断地飞入什么高将军身高八尺,力能扛鼎,文武双全,目光一转。就勾引得辽国公主倒贴,随随便便一挥手,大辽的那些勇士便叩首就拜。不敢直视。

庞元英一边听,一边觉得心口的火气上涌——他还不知道高枫,那人生得是人模狗样,可要说他力能扛鼎,那绝对胡扯。当年他庞元英还打过那小子闷棍,虽然顾着两家的颜面。没敢打得太厉害,还让那家伙挠了一把,两个人一个顶着黑眼圈,一个挂着一脸抓痕过了三天。

那时候可没见他比自己力气更大。

至于说女人,论起勾引女人的本事,高枫的战斗力与他庞元英比,那就是个渣,放在一块儿说,他还嫌丢人现眼。

女人见了自己,那就跟蜜蜂见到蜜糖,而女人见到高枫,那就跟见了鬼一样,能相提并论吗?

再说那人要真随随便便就能让辽国的勇士臣服,那他这会儿还能风风光光的纵马游街,官家再好脾气,也容不得他了。

自家大哥不过是被传和辽国南院大王关系有些近,就被弄得焦头烂额,差点儿没被当成通敌叛国的逆贼对待,可这家伙被传能收服辽国勇士,居然是被崇拜,被尊敬,这也太无道理。

庞元英无意间一抬头,正好看见自己心心念念这么长时间,求而不得的美人,正一脸迷醉地盯着高家那个废物看,那般的认真,那般的专注,是自己从来没有得到过的视线,登时气得更是头晕眼花,心下大恨,恨不得扑过去咬死马上耀武扬威的混蛋了事。

偏偏他身边的侍卫们还一脸崇拜地盯着高枫看,满嘴赞叹:“咱们大宋朝多少年没出过高将军这样的能征善战的猛将了,真不容易,可喜可贺。”

“就是,咱们受了这些年的闲气,也合该出几位猛将,给大辽一个教训。”

庞元英咬牙,决定回去之后就让这几个侍卫滚蛋走人。

也难怪他心气不平,当年高枫被逼着去定州时,他还幸灾乐祸,结果这人走的头一年,就做出他连想都没敢想过的丰功伟绩。

说实话,当时庞元英不是不羡慕,甚至有想过自己也和那人一样,去驰骋沙场,奈何他和高枫不同,他有溺爱自己的爹娘,还有一个把他当宝贝的太后,别说是去从军,就是去外地受苦,这些长辈们也绝不会愿意。

后来高枫的名声越来越大,庞元英更是意不平,总觉得自己绝不会比那家伙差,若是换了他,肯定能做得比高枫更好。

他却不想想,就他那般娇生惯养,连换个差一点儿的环境都睡不着觉,细皮嫩肉的,稍微吃点儿苦头就叫苦连天,就是通晓武艺,又怎么可能去从军?

他能受得了餐风露宿的生活?他能受得了几个月下来不能洗一次澡?他能受得了粮草短缺时吃草根树皮?

他们这些人家的贵公子,享受着最顶尖的资源,君子六艺,都要学习,很少有当真不通骑射,不懂武功的人存在,可即使是练出三五个壮汉近不了身的,还算不错的身手,也和带兵行军打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只是此时,庞元英绝不会想到这些,他只是注意到那个不如自己,比自己差得远的高家庶子,居然咸鱼翻身,成了气候,可他还是要父兄操心,除了寻花问柳,逍遥闲逛之外,再无其他本事的纨绔子弟。

高枫不知道他心爱的女人正在楼头隔着人海远远相望,更不会知道有那么个小魔星恨不得喝他的血,食他的肉,他带着自己的亲兵,恭恭敬敬地参拜亲自出迎的官家。

官家年幼,还是个孩子,一见高枫,便笑逐颜开,再看他立下大功,却并不居功自傲,端的是温润尔雅,心里更行喜悦,哪里会让他拜下去,早早便亲自伸手相扶,端着美酒奉上。

君臣相携,若不出意外,几百年后,必是一桩佳话。

高枫回了大将军府,以养伤为借口,闭门谢客,把一众说媒的,说亲的,拉关系,套近乎的,都挡在了门外,他却不知,他同样也挡住了秦亚茹。

却说秦娘子打听到官家赐下了将军府给高枫,而且那府邸规格很不一般,稍微换个牌子,便是元帅府。

原先挂帅印的杨老将军已经七十有八,脑子都糊涂的不行,连人都认不出来,在定州这些年,都是高枫独挑大梁,只是他年纪太轻,恐不能服众,这才没有挂帅,但如今他功勋彪炳,想来官家会顺其自然地以大元帅的兵符相赠。

找到的了地方,秦亚茹自己绣了一个荷包,上面栩栩如生地绘制了当年高枫把队里的军犬惹毛了,被追得满营地乱窜的情形,准备送进去,只要高枫一看,必然知道自己是耍奈何到了将军府门前,正好看见两个家丁耷拉着脑袋抬着两个大大的竹筐往门外地走,外面运送垃圾的车正停着。

呼啦啦一大堆绣帕,荷包倒出来,几个闲人一拥而上,你争我抢。

旁边一老丈皱眉:“这也太浪费了。”

其中一个家丁苦笑:“我们将军什么都不收,奈何也不知谁想的主意,那些女人居然隔着墙往院子里扔,东西太多,实在没地方放。”

秦亚茹嘴角抽了抽,扭头就走——她就是把荷包送进去,估计也是一样的下场,高枫不可能看得到。

回到南云书斋,秦亚茹有些发愁,说实话,以前在二十一世纪,从来是高枫那家伙追着她跑,恨不得把自己挂在他的裤腰带上,一分一秒都不要分开。

虽然出任务的时候难免分别,可那时候有网络,有手机,就是分隔在地球两头,想要联系依旧容易的很。

可现在则不同,如果没有熟人引荐,她想见到大将军着实太难。

秦亚茹甚至还找过白云生,指望白云生能帮忙引荐一下,结果白云生看她的眼神毛毛的——“你别打他的主意,他虽然是高家的庶子,但立下这等功勋,官家肯定要赐婚,你可莫要如那些女人一般飞蛾扑火。”

秦亚茹狂晕,猛翻白眼,可又解释不出自己为何非要见高枫不可,白云生说什么也不愿意引荐。

“别说我为了你好,也不可能帮你,就是想帮也帮不成,那家伙闭门谢客,谁也不见,听说整日带着一群兄弟,请了教坊里最擅长歌舞的三位大家,燕西西,刘诗诗,高程程歌舞助兴,日日寻欢作乐,别人谁也见不到。”

白云生肯定是带了诋毁高枫的心思,秦亚茹闻言却柔和了眉眼,那人还是以前的性子,别看装得严肃,可对手底下的兄弟很是纵容。

第六十九章歌舞

想见高枫是当真不容易。

高枫名满大宋,她自然是很容易认出他,可秦亚茹这个名字,却是女儿的闺名,除了自己的父兄,丈夫,又有谁能知道?

小时候父兄有时候叫她的小名儿阿蛮,有时候叫她二姐儿,后来陈文岳叫她阿茹,成亲之后,便是写封信,也不过写上秦氏二字。

高枫是个正人君子,别说刻意打探,怕是无意间听到旁人说起她的名字,也要堵住耳朵,又哪里有机会认出她?

偏偏那人足不出户,便是出门,大约也是前呼后拥,她区区一弱女子,怕是根本无法靠近他。

秦亚茹在家里坐了三日,想了三日,依旧没想出与那人相认的法子,后来实在是不乐意等,终于还是决定做一点儿出格的事儿。

她等了太久,若是没他的消息,这一辈子便这般过去,不想不念,也便是了,可此时明知他就在身边,触手可及,纵然沉稳如秦亚茹,也不免急迫起来。

大将军府

正门自然是紧闭的,但东面的角门却是洞开。

一辆辆从教坊司出来的花车停在门前,一个个或弱柳扶风,或妩媚动人,或英气勃勃的美丽女伎扶着女使的手下了车。

旁边有人数了数,像燕西西,刘诗诗,高程程这等行首且不说,便是那些一流二流三流的女伎,也来了足足有五六十个。

在将军府外闲逛的一闲人忍不住和身边的同伴嘀咕:“这来的美人也太多了,莫不是把教坊的知名女伎一网打尽?”

他那同伴不屑地觑了他一眼:“少见多怪,高将军在边疆五年,母猪都能赛貂蝉,好不容易回到京城花花世界,还不许人家想想女人,教坊的女伎就是为了官员们准备的。饮宴作乐,将军相招,想不来也不行。”

那闲人点头称是,面上不由露出猥琐的笑容:“要我说,那些女伎们又怎会不愿意?就高将军那人品,那相貌,怕是倒贴也甘愿。”

旁边有一书生听了这两个闲人的话,冷哼一声,不屑道:“胡说八道,一群当兵的大老粗。斗大的字的也不知道认不认识一箩筐,哪知道什么事怜香惜玉,若非权势逼人。燕行首她们又怎会乐意屈就?”

两个闲人瞥他一眼,见是个酸腐的书生,也不和他多说,再羡慕地看了一眼将军府,想象了下里面的笙歌艳舞。就自顾自地走人。

将军府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