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海没有跟几位王子一起回城,六王子骑马站在城门口,本来是想等着季海一起回去,没想她却带了王护卫骑马转向城外,马背上还放了包袱,像是要出远门。六王子一急,夹马赶上了她,挡在她前面。

“你要干吗?”

王护卫看着季海,季海轻笑,“六殿下,十八万大军的粮草和军饷可不是说给就能给的了的。”

“你又能怎么办呢?”

“六殿下,只求您一件事,这段时间有什么风吹草动的,您先帮我压着,等回了京我自会跟朝廷请罪。”

“三哥是不是打算主动挑起战事?”眉毛皱起来。

季海低眉,“战场上的事,我不懂,他有他自己的想法,我只是做我该做的,六殿下,我们都只能做我们该做的。”

王护卫引马先行,留下两个人。

金虑侧了脸,听王护卫的马蹄声走远,才再说话,“你三哥什么时候知道的?”

季海摇头,“也许早就开始怀疑了。”

“早就?那他为什么还让你——搅进这些事情里面?!他——”深出一口气。

“六殿下,一当事情和时间错了位,人再怎么聪明也挽回不了,你不行,我不行,他也不行,能做得就只有往前看,否则拼了命也未必能成!他心里有太多东西不是你我能理解的了的,即便我跟了他十一年,也只学会了他的处世方法,至于心胸”看一眼便装的六殿下,“六殿下,以后我跟他做得事,可能都会很奇怪,没成功之前,也许还需要您和几位殿下帮着掩饰我先走了。”扬鞭一挥,马蹄翻滚而去。

她跟他?以后?金虑苦笑,十一年前,发现她的是他,他从马车缝里看见一个小乞丐抱着一碗米饭,咬退一群抢饭的乞丐,那副狠劲和专一的表情,他一辈子都忘不了,他出奇地想捡她回去,只是觉得被吸引了,却没想到三哥也看见了,他比他个儿高,身手快,第一个钻出去,无论他怎么耍赖撒泼,一向疼他的三哥都不就范,害得其他哥哥笑他。他始终知道她的与众不同,就像三哥一向视她为知己,从小就努力培养她,他也只是单纯的喜欢她而已,可当那晚知道她的身份,这喜欢就变质了,从未有过的心思就那么悄悄萌芽,连他自己都控制不住,他试图摆脱这种心情,可不行,强行压抑的情绪反而会越来越高涨。女人?他第一次觉得有这种生物存在于世上。可她属于三哥,她的心也在三哥身上,每每看到她跟三哥配合完美,他的心就更加喜欢她一分,他的脾气也就更加暴怒一分,就算他叹息,看来他需要做点什么事来平息自己了。

十六.遥空对望,相知成对行 一

如果先前不能了解他的做法,那么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后,她完全明白了他的心思,但背水一战的后果她决定不再去想,眼前这一步是必走得。

安排好一切粮草事宜,几位王子能做到的只有这么多,余下的她决定自己来做,至于方法,冷笑,就只能让各位王子张口结舌了。

王护卫,真名王举,跟随三王子六年,这之前,他却是江湖上有名的侠客,人称江五虎王举,当年因杀人罪被朝廷捕获,判处斩监后,后来他的案子转到刚入主刑部的三王子手里,当时,三王子虽年纪尚青,却推翻了不少刑部的冤假错案,王举杀人就是其中一件,三王子最终给他定了个误杀,入狱十年,又因他平时多行侠仗义,沿江一带的百姓联名请求轻判,才改为三年,后又因表现良好,改为两年,两年过后,他一出狱就跪到了三王府的门外,请三王子收留他,就这样,他慢慢成了三王子最信任的人之一。

这次季海出门也只带了他一人,关于要做什么,他从来不问,只是听从命令,从不逾矩。

大金东部较为偏僻,一向出盗匪、响马,屡治屡不绝,却也闹不出太大的乱子,五万大军驻扎在沿海一带,如果出现大规模的山贼响马,自然就会去剿灭,也如此,东部的军需粮草并不怎么需要朝廷的供给,基本上能自行解决,但也怕他们居久不服管,每两年换一次将官,从副将以上,均是两年换过一次,五万大军也是每四年重新调动一次,所以这个地方,反而是目前大金最平静的地方。

季海和王举两骑刚刚入了东部府城——水都,就碰上了一群小乞丐拦路乞讨,两匹马被围了个紧实,动也动不了。

季海护好包袱,明白这些小家伙乞讨为假,偷窃是真,她四下里瞅了瞅,在不远处一个墙角发现一个个子比较高的乞丐,正笑嘻嘻地看着他们的迥状,她伸手在袖子里取了一枚大元宝,对了远处那个乞丐一晃,示意给他。

那小家伙立起眼,防备地瞅着她,两人对视了半天,忽然,对方双手放进嘴里吹了声口哨,小乞丐们才倏得散去。那小家伙也慢慢走过来,仰着头看着季海,却并不伸手接元宝,“喂!外乡人!水都的地面可不好混,这么点银子,爷还看不上眼,爷今儿看你非常不顺眼,你最好记住,万事小心点。”

季海看着他赃污的脸,估计也就十四五岁,还一脸的稚嫩,说出来的话到是充满了江湖味,果然是水都的水养出来的人物,绿林的气质浓厚。

她没说话,只是将元宝塞进袖筒,顺紧了马缰绳,继续往前赶,这下子可急坏了周围一群小乞丐,那只大元宝可够他们吃半个月了,领头的可是放走了一条大鱼,不免有些唧唧歪歪。领头的小乞丐也是一阵错愕,没想到她拿出来的元宝还会再塞进去,脸上的表情异常精彩,什么诧异、愤怒一径地表现在脸上。

王举回头看了看身后乞丐头的脸色,“季爷,这些个小乞丐也不是等闲之辈,惹恼了他们,咱们在水都的日子可要难过了。”

季海轻笑,“别急,刚进城时我还一筹莫展,如今到是个好机会,不惹恼了他们,他们怎么会自动送上门?”

王举诧异,不明白她的意思,但也没多问。

两人在一间不算大的客栈里落了脚,要了两间中等房间,紧靠在一起,一个下午到没什么动静,季海安安静静地睡了一下午,傍晚时才起身下去吃饭,等转回房间时,已经要点灯了。

整理了下床铺,吹灭油灯,坐在床上望着窗外的月空,月色迷人,清亮亮的,不知道他是否已经顺利抵达北疆,也许已经开始战前准备了吧?

窗户处突然一个黑影一闪,夺去了她的注意,连忙把身子缩进帐子里,屋外清亮,屋内却乌黑一片,一时间看不清什么,来者缩在窗子下面好一会儿,做了几声虫鸣,季海却觉好笑,大冬天的,哪来这种夏虫的叫声?

“虫鸣”几声,见屋内没动静,才敢翻越进来,先是摸了墙习惯屋内的黑暗,等习惯后,才慢慢往桌子上的包袱蹑脚走去,季海盘坐在床上,眼睁睁看着他翻包袱,里面却什么也没有。来人看似有些气愤,扔了一地的衣物,半个铜板也没看到。停了一会儿,想转身出去。

季海打擦亮了火石,点亮手上的红烛,“弄乱了东西不收拾就要走吗?”

来者背着身,僵在原地,即而向窗户狂奔,王举却已安稳地坐在窗台上,侧着脸往屋里看。

夜行者只能呆呆站在房间里。

季海穿了靴子,将红烛放到桌子上,坐进椅子里才开口,“咱们打个商量如何?”

那副小身子没动,也不说话,下巴上的黑布有些褶皱,不知道哪里捡得,还带着些污垢。

“我听说水都衙门里的私刑很重,擅入民房偷盗者要打五十军棍,另外吊在衙门口两天两夜。”季海从桌子底下,拿了一只布袋,重重地放到桌子上,“你看——是要这些银子还是让我送你去衙门?”

夜行者慢慢转过脸,看了看桌上的银子,再看看季海,“你是什么人?”

季海笑,“外乡人!”

夜行者呆了半天,突然扯下了脸上的黑布,正是白天那个小乞丐头。

小乞丐头扔了手上的黑布,来到桌前,一屁股坐到椅子上,拿了桌子上的茶杯就倒茶喝,顺便拿了桌上水果盘里的苹果大啃,“老子反正是没选择了,说吧,你想干什么?”

季海笑,“用你的人查些事,这些只是定银,事情办好了,再付你双倍。”

“什么时候开始?”嘴巴都快撑歪了,还一个劲往嘴里塞。

“明儿我去找你,这些银子你先拿着吧。”

抱了银子,顺便又提溜了两只橘子才走,到了窗户口又止了步子回过头,“你知道去哪里能找到我?”

季海拿了只茶杯倒了杯茶,轻呷着,“这个你就不用操心了,我说去找你,自然就知道你会在哪儿?赶紧拿了银子走吧!晚了可就没处买吃的了,你那群小红虫估计也快饿得发癫了。”

“我叫龙眼,你记住了!”

“季海。”

小家伙抱了银子和橘子绕过王举翻出了窗户,身手非常灵敏,虽然没什么章法可言。

看到了他,就想到了十一年前的自己,对食物和生命的那种欲望,是纯自然的,不带任何修饰。

隔天,在城门外的贫民窟里找到了正在啃馒头的龙眼,一群小乞丐,她粗略数了一下,大概有三十几个,年纪都在十岁左右,最小的还有七八岁的,身行都只有一个特点:瘦!

见了她过来,龙眼站起来,其他小乞丐们一径地啃着馒头,但眼睛却一瞬不瞬地瞅着她。

这些眼神比皇城里那些皇亲国戚、一品大元们的眼神执著、单纯,却又不可小觑,卯起劲来,他们可以像无数只小疯狗,跟你拼命,跟你挣抢,她试过这种滋味。

显然,龙眼有些佩服她的能耐,居然能找到这里来,“喂!外乡人!还行啊,说吧,要我们做什么?”

“给你两天时间,帮我查清水都城、还有临近这些城镇里有多少有钱人家,这些人家里又有多少为富不仁、苛民暴富的,办成了,我再付你钱。”放了一袋碎银子在地上,“这是这两天给你们的带脚费用,不算进酬劳里,能办到吗?”

拾了地上的银子,“好啊,如果我不到两天就办成了,你要加我一倍的银子。”

季海笑,“一倍太多,我再加一袋如何?够你们吃上两三年了。懂得知足才不会吃亏。”

“好,你明儿早上听信儿吧。”转了身子对身后一群小乞丐们呼喝,“听仔细了,做成了这事,咱们有两三年不用饿肚子,打起精神,别吃了!赶快去,二妞、乌鸦、麻雀子、赖头,你们几个大的,带上几个人分开走,到城外打听那些个有钱的老爷们。”

几个大点的小乞丐,抹了抹嘴,揣了吃剩下的馒头,每人领了七八个小乞丐四散走了,只留下几个小的,走不快的站在那儿,但也都不敢再吃馒头,舔着嘴角的馒头渣子,望着龙眼。

她想看他打算怎么带这几个小不点调查这么大的水都城。

“喂!你看什么?”龙眼看她不走。

“我想知道我的钱有没有白用,万一你告诉我的都是假话,我怎么办?”

“哼!”没吱声,顺手抱起了一个七、八岁的小丫头,就往城门走,小丫头虽然满身污垢,衣服破烂,却隐藏不了她漂亮的小脸蛋,圆溜溜的一双大眼睛,已经能看出几分楚楚动人,此刻正趴在他的肩膀上望着季海,眼神里说不出是惧怕还是敬意,水水的,瞅着她。

身后几个七八岁的小乞丐,赤脚跟在龙眼身后,都不出声,到像是支纪律严明的队伍。

进了城门,季海远远的跟在他们后面,见他们拐进了一道巷子,忙也跟着钻了进去,这是一户大富人家的后门,一个仆妇正在往外倒垃圾,见来了群乞丐,忙闪了进去,没一会儿又出来了,手上多了几只硬饭团子,“别捡那些个倒了的,这些是昨儿剩下能吃的,早留了,给你们。”

龙眼捡了饭团子塞进几个小乞丐的手里,几个小乞丐唱起了吉祥话,龙眼背上的小丫头也想跟着唱,却被龙眼止住了,只能看着小伙伴们唱得欢。没想到刚唱没几句,巷子另一头就闪出来几个大乞丐,抡了木棍子就要开打,几个小家伙嗖嗖地钻进了叉道里,速度快得让人咋舌,估计是被人打惯了练出来的。

不过这也就说明,这个大户人家并不太坏,起码没有到一定程度,一个上午,她跟得腰酸背痛,没到晌午就被他们甩开了,只得坐到茶楼里歇脚,想想还有其他事,就不打算再继续跟,回了客栈做余下的事情。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窗户就被人敲了几下,季海忙收拾了衣装开窗,龙眼在二楼的瓦砾上,正翘着腿躺着,见窗户开了,一个纵身,钻进了房间,也不说话,拿了桌子上的水果点心就往嘴里送,顺便还往怀里揣。

吃了个够本儿才开口,“你找张纸记下了。”

季海随手拿了纸笔,示意他可以说了。

“东番城里共有五十三家大户,家底都在万两以上,除却几家正经商人,其他都跟东山的土匪有关,大部分都跟东山土匪沾亲带顾,东山土匪是有名的杀人不眨眼,不管好坏一律照抢、照杀,这些人家也大多都欺乡霸邻,家里的银子多得数不清。西布城里多是些正经商人,只有三户人家据说在北齐有亲戚,弄了些什么东西发了财,还经常贿赂军队里的大官,不知道在弄些什么,不过据说后院里堆得都是钱。南北西南东南水都”洋洋洒洒说了一个多时辰,季海写得手都软了,不免赞叹这小子的记忆力,居然能记得这么清楚。

终于说完了,自己倒了杯茶喝,喝完就向她伸手,“银子!”

季海放下笔,“我已经让王举送到你地盘上了,抱了这么多银子,怕是没出城,你就给人截了,怎么样?昨儿瞧你在水都城也没什么地位嘛,被人追得到处跑。”

“嗟!”吐口唾沫到地上,对她的说法十分不屑。

“怎么样?跟我如何?”

“哼!娘娘腔样儿,跟你做事我还觉得丢脸!”

“可你现在吃的全是我这个娘娘腔给的,不跟我,银子用完了,你照样要带着那帮子小叫花到处被人喊打。跟了我,我保证你们有饭吃。”

龙眼瞥她一眼,“你是什么人?”

“外乡人!”

想了半天,坐在窗户上迟疑着,想跳又没跳,停了大半天才转过头,“说好了,我帮你办事,你给钱,可我不听你的。”

“好。”

跳下窗户,消失在晨雾气里,太阳已经露了半张脸,天亮了!

王举一回来,她连忙把整理好的各城镇上她标好的人家名单递给他,没错,她的方法是——偷!在贼最多的省份偷盗,就算查又能怎么样?搞不好还可以牵制各山上的土匪,相互猜忌,相互为敌,少了官府的事,何乐不为?就算最后能查出是她做得,几位京里的王子、皇上又能如何,没一个人能拿出那么多粮草军饷。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是她最后的办法了,昨晚来报,南陈也趁乱侵扰边界,六王子金虑已经率六万大军赴南平乱,这下子,刚集结的粮草又空了,不抓紧点,可要出大乱子了。

夜间,王举带了二十几个高手潜进各府夜袭,季海下了令,只盗钱,不许伤人,可想而知,半个月过去,水都和周边的城镇乱开了锅,平民百姓觉得大快人心者多半,当然其中不乏幸灾乐祸的多。盗走得钱,大部分都是连夜运往京师,绝不多停一刻,试想这种盗不见人,查无脏银的案件,官府一时间根本就不知道如何是好,于是把矛头指向各山寨,平土匪,战响马一时间成了水都衙门的首席大事。

当然,最吃惊的要属龙眼,每一家被劫得可都是他嘴里叙述的,弄了大半天,她是个这么厉害的大贼!于是他想来个四六分帐,却被季海三言两语盖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同谋、共犯,钱是没有,要么把她供出来,大家一起玩完,要么不帮她,她依然可以找到其他人来帮忙!最后,龙眼不得不就范,季海适时又加了钱数,他也就算了。季海觉得好笑,在这些个钻谋逢迎上,她可是玩得比他早多了,论实战经验,这点小计量根本就不能跟那些个皇亲国戚们比。想赢她,怕还不是件容易的事。

水都方圆百里内的钱财搜罗完,又转战了东南西北,总算凑了不少军饷,能做得她都做了。余下的就要看他的了,其他省份她不敢用这种方法,一来,早就被各级官员压榨地差不多,二来局势没有东部的奇特,怕惹出大乱子。只好收手回京,两个多月不在京里,有些事她要回去整治了。而龙眼这帮小乞丐到也让她操起心来,这两个月,他们经常出现在各地,虽然一时间没人注意,但等所有人镇定下来,不可能不想到他们的奇特,几乎每次遇袭之前,都出现过他们的身影,为今之计只能带他们一起走。

虽然龙眼反对,可听了季海的说明后也害怕了,只得收拾了一干的家当,带了几十个小家伙们一路跟了季海回京城。

十七.遥空对望,相知成对行 二

安排了龙眼他们住进了一处小院子,想办法看怎么安置他们,全是些没能力养活自己的小孩,一时还真让她头疼。只能先放着他们,京城里还有更多的事让她烦的,一进府就接到消息,三王子已经动手了,借着北齐一队骑兵骚扰边城之际,大伺进攻,而且打法狠绝,他学了北齐的做事手法,不带任何粮草,而是到一处,抢一处,抢一处再攻一处,粮草真是不需要她供应多少。

北齐内部本就还没有完全准备好开战,这么一来,反倒是他们措手不及,三王子又让人散布谣言,说北齐六王子齐辉来大金国都后,结交官吏,积聚钱银,想回去逼王退位,与大金平分天下。虽然这话北齐王未必信,但经不起别人的怂恿帮腔,多得是其他王子想整倒他,自然,他短时间内不会受到多大的重用,那么同意与大金一战的帮派自然就处于弱势,因为齐辉是最重要的主战派头目。这样一来,北齐内部不稳,金谋就很容易占上风。直打进北齐的外三关,北齐王才草草派人议和,并供奉三千匹战马,三千头牛、羊,黄金三万两,白银十万两,三王子才率兵退回边界以外一百里,也就是说,这一百里已算大金的土地了。

南陈在得知北齐战败朝礼后,立即退回边界,不再挑衅,六王子不战而胜。

然而,几个月下来,季海却没有一天不提心吊胆,怕北齐反悔,怕南陈又失约,她手上的那些银子已经所剩无几了,再来一次,怕就要引起内乱了。

幸好,一切都没有再发生,今日早朝上,北齐大使奉上了朝拜贺礼,并附一份国书,愿于大金永世修好。皇上脸上的笑容一个上午都没消,但季海并没有多少开心,大难过去了,更多的麻烦才来,只要看二王子、四王子这些日子的动作就知道,怕是又想了什么招数,这一次,真正的夺嫡之战才真正开始。等着吧,等他一回来,多了挖好的坑让他跳,就算他不跳也会推他跳。而战争一过,她这个战时军备长官就会变得形同虚设,所谓鸟尽弓藏,兔死狗烹,她就快要实现这八个字了。

夜晚,院子里的那棵垂柳已经开始扬絮,月亮高高挂在枝头,斑驳的树影在地面上晃荡着。

季海一袭月白衫子,驻足在柳树下,望着圆圆的明月不言不语。

“想什么呢?”凌云倚着廊柱子问。

季海嘴角微翘,“想着以后可以有时间过平静日子了,突然还有点不习惯。”

“怎么会?等王爷回了京,不多得事你忙?”

“他要是不回来,我就会忙,回来,就注定忙不了,但不回来,也许永远也忙不了了。”

“我不懂你的意思。”

季海笑笑,没说话,望着一轮明月,他也许也正望着这明月,也许也正想着跟她同样的事情,回了,几位王子扒好了坑正等着他,不回,就会说他居功自伟,甚至是想带兵逼京。前后都没有好处,不知道他要怎么选呢?

“夜深了,回屋休息吧,明儿还早朝呢。”

“凌云,那些孩子怎么样了?”

凌云忍不住笑出声,“我按你的交代,定时去看他们,送些东西过去,没成想,这些个小家伙到是能自救,那些个大的都找了地界当伙计去了,小的留在院子里编竹席。你哪儿找来的这群小机灵鬼?还想着多给他们些银子,没想人家的日子过得红火着呢,那个龙眼一直催着我问你的来历,有几次都快红眼了。”

“是吗?我也该去看看他们了,回了京城就没见过他们,你明天准备些吃得,我过去一趟。”

夜凉如水,月亮渐渐西移,廊子上的柱影挡了渐渐移到窗子上,她睁着眼睛看着,却是了无睡意。

隔天下了早朝,就直接奔了龙眼他们的住处,轿子停在巷子口,就让她挥退了,抱了个包裹,推门进了院子,院子里横七竖八地摆着十几张竹席子,孩子们正坐在上面吃午饭,馒头啃得正开心呢。一见她进来,都愣住了。

大一点的几个转神的快,连连喊了几声“爷”,小一点的也陆续喊起来。

她放了包袱在席子上,打开包袱,里面尽是熏肉,“吃吧,特地给你们做得。”

小孩子们渐渐围过来,却没人敢伸手,舔着馒头看着熏肉,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怎么不吃?”

孩子们看看她,没说话,但也不散开,就只是蹲在地上看那一大包的熏肉。

季海发笑,龙眼那小子的震慑力满足的,这群小家伙们被他管得很好,还颇有点大将之风。

再仔细看这些孩子的衣着,已经跟之前大相径庭,虽然依旧是补丁重重,却都干净整齐,头脸手脚也都不再像以前一样脏兮兮的。

这群孩子的人数总共是三十六个,里面又包括六个女孩子,二丫最大,十四岁,今天不在院子里,怕是已经找到事情做了,草儿、绿芽、梦喜、秋儿都才十一、二岁,都在场,看样子是找不到事做在家编席子。最惹人注意的是妮儿,今年刚满十岁,却瘦小的像七八岁,右腿以前冻伤了走不了路,但长相相当水灵,今天刚好穿了件打着补丁的红色花布衫子,白白的小脸上,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乌黑水亮,漂亮的不得了,可想而知,再过个五六年,绝对是个小美人,可惜就是腿脚不好。此刻,她也正看着地上那包熏肉流口水,可见有多久没吃肉了,这不免让季海有些疑惑,按说龙眼手里的银子还有很多,怎么会连顿肉都不舍得孩子们买?!真是个会过日子的家伙!

想着,不免拿了块肉伸到妮儿面前,“妮儿,吃吧。”

小丫头摇头,满心想吃,却不敢接,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更让人觉得心疼。

“喂——”一声略带沙哑的叫声从身后传来。

季海转头,一个个子清瘦的俊郎少年正站在门口,手上还提了一大捆绳子,像是刚完出了大力气,满头的汗,他就是龙眼,没想到洗干净之后,这小家伙还这般耐看。不由得站起身,发现这小家伙几个月没见居然又长高了不少,快跟她比高了,后又想想,已经十五岁的孩子了,这么高也算正常,她刚见三王子时,也差不多这个年纪,可他比龙眼又高多了,毕竟是锦衣玉食喂出来的,与这些没爹没娘的孩子简直有云泥之别。

“你终于露面了!”看看地上那包熏肉,再看看那一堆小孩子。

孩子们见他看过来,皆“老大”“老大”叫个不停,他没什么表示,反而妮儿的一声“龙哥哥”叫出声时,他才舒展了眉毛。

他也不客气,拎了包袱,把肉放到石台子上,分了两份,在场的孩子只敢拿第一份少得,其余一份他又重新包了起来,据她估计是留给在外赚钱的孩子吃的。

一群小家伙拿了各自的一份坐回席子上,妮儿却把自己的一份撕成两块,大得那块往龙眼的嘴里塞了去,龙眼却躲开吃了那块小的。

季海心里一暖,这个场面似曾相识,五年前他第一次把北方皮货生意交给她,并亲自带她去运送,没想碰到了大风雪,两人被封在了山里,那时只有一块馒头,她分了一块大的给他,他却咬了那块小的,当时没太在意他的眼神,现在回想,他到底什么时候怀疑她是女人的?真是让人糊涂啊

“看什么!你来就是想看我们吃饭的?”眉毛一竖。

季海回过神,“听说你出去找事做了?干什么?还是又去行乞了?”不知为何,她非常喜欢挑衅这孩子,总觉得这孩子的身上有股子东西,也许多年之后会是个人物。

“嗟!总比你这只缩头乌龟强吧!靠我赚了那么大笔钱,躲得比耗子还深。”

没理会他的叫嚣,到是对他没自称爷了然不少,这小子起码已经有些尊敬她了“龙眼!你想知道我是什么人对吧?我给你个机会,如果你不想继续行乞的话。”

他的眼神闪烁了一下,“嘁!每次都神神秘秘的,不想说就快滚!”

季海到乐了,“呵呵,你真想一辈子就如此过下去,如果,我是说如果我能让你找到更合适你的事做,你会怎么样?”

“哼!你知道我适合做什么?”

季海定定地瞅着他,吐出两个字:“将——军!”

他愣住,嘴巴也停止了咀嚼,眼睛亮晶晶的,但瞬时又暗下来,“你发梦呢吧?”

“我哪次说话没实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