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岑寿袖底遍暴雨骤降,这雨,不是天生之水,却是飞来箭雨,难怪他着一身长袖长袍。

“天华小心!”刘恒揉着胃高呼。

天华暴退三步,青锷剑舞着青虹乱迷人眼,将所来之箭基本全部反馈于岑寿,这时,青锷剑的威力便发挥出一部分来,那便是,能将所来的无论什么气力都全部原封反回,白驹过隙的一瞬间,几千小箭如惊芒掣电般冲向岑寿。

“动一动脑子!”

岑寿并不躲闪,轻柔地一挥右袖,几千小箭刹时皆收归袖中。

“他的袖底,居然有磁石!”

刘恒心中大讶。

“天华。”

刘恒使劲纂拳,揉胃。

岑寿狡猾地一笑,使出一招天华从未见过的招数。

黄昏破月听说过吗?穆天华,乖乖受死吧!

只见岑寿运劲于左臂,霍然间,天华整个人便如施了魔,动弹不得,干瞪眼睛,整个身体却是如别人的了。

“你个死禽兽!我□□祖宗!”天华大骂。

“天华!”刘恒大叫。

只见那岑寿和天华皆立于两棵劲松之上,刘恒那几下子,哪来这么好的轻功?

是时,上百号岑寿的手下骚动开来,刘恒的八千部下更是蠢蠢欲动。

难道,真的要于江湖异士们动手吗?

“本王有令,都不准乱来!”刘恒挥剑高呼。

“啊!”

正在这时,只听一声凄厉惨叫,却见岑寿应声倒下,却被天华迅速封住几道大穴,抓住身子,带到地面上。

再看那刚才风光无限的白衣岑首,此刻已眉头紧皱,不醒人事,脸色比山上的树叶绿得还明鲜。

“老大!”

“老大!”

一帮红披风涌上。

“穆天华,我要杀了你!”

“他中了萧毒!你们有办法解毒吗!”天华问。

“啊!”

“老大!”

“怎么会这样!”

“穆天华我们杀了你!”

红披风们顿时大嚷。

有的已经抽刀。

“都给我住手!你们杀了他,谁救你们老大!”

刘恒带几个持刀剑将军冲了进来。

“天华,他怎么了!”刘恒急急地问。

刘恒刚才只顾稳定军心,却很没有机会目睹刚才那精彩一幕了。

——原来,那岑寿自以为将天华周身气力封住,天华却是故意装做被封,实则尚有力气抵御。天华的内功远深厚于他的想象,所以,当他本欲用毒箫刺杀天华之时,天华仍旧有气力奋力用青锷剑一挡,却因被岑寿封了一部分内力而剑一偏转,毒箫便跟着转了个弯,结结实实地刺入出箫人的胸膛。于是,这出招人反中自己的无解剧毒。

“他,中了自己萧里的毒了。好象没有解药。”天华回答。

刘恒犹豫了一下,不知道在想什么。

“天华,他到底是什么人?你们可有深仇大恨?”刘恒问。在刘恒看来,这披头散发的男子,却并不像十恶不赦的恶棍。

天华说:“虽然他觉得有,其实没有。”

刘恒便解开盘领,从脖间解下一个小香囊来。

“煌瑁珠?病包你干什么!”

煌瑁珠!

岑寿的众手下一听煌瑁珠,沸腾起来。他们怎么不知这珠子是无价宝?传说,这珠子是用西域的五百年生的“凉露草”所配以天山的千年雪莲所制,能解百毒,且服用过后便可百毒不侵,拥有此珠的人,只有如今刚刚死去的惠帝当年请来的“商山四皓”四位老人家拥有一颗。如今,却又怎么落到了他手里?

天华清晰记得,晚晴曾吩咐过,殿下中了枪毒剑毒什么的,万不得已时候,一定要从他佩带的胸前锦绣精致的香囊中取出那个小白瓷瓶,传说瓶子盛的那颗小丸药“煌瑁珠”,便是传说中无毒不解的,但只有一颗。

“救人。”刘恒回答着,将小白瓶取出,一把被天华夺下。

“病包!那药只有一颗!那是给你救命用的!”天华一把揣进自己怀里,不打算还了。

红披风们便齐齐将目光扫向刘恒,刘恒知道,这种目光名叫肃然起敬。

“天华,本王命令你将它还我。谁的命不是命。”刘恒伸手,一脸的泰然。

“你们伤了人!应该救他!“一个红披风嚷道。

这时,一个嘴唇奇厚无比的红披红对众红披风宣布道:“你们听到没有!殿下要用唯一的一颗煌瑁珠救我们老大!我们谢谢他吧!”

众红披风先是愣了,然后,居然哑了一大片。

刘恒冲天华微微一笑:“天华,拿解药。”

天华极不情愿地掏出小瓶,却没有递于刘恒。

刘恒便走近一步,在天华耳边说:“你没发现,现在他们已经大致可以让路了吗?”

天华只得将解药交出。

厚嘴唇的红披风便给岑寿服下解药,一会功夫,便见中毒之人脸上绿色渐浅,于是,对众人说:“弟兄们,咱们让一条路,让殿下他们走吧!”

却有人反对道:“可是,那穆天华怎么办?”

“不能让他们走!”

“等老大醒了再说!”

“咱们不是要报仇的吗!”

“我们的仇怎么办!不行!!”

红披风们顿时又骚动起来。

“一帮江湖庶士!休得放肆!我们这八千人马还怕你们不成!”

嗖嗖嗖!

哗啦啦!

抽刀声一片.

只听刘恒身边的几个将士纷纷拔刀,身后的大队人马也举刀相呼应。

难道,真是要与这些江湖人浴血一场了吗?

这些人的武功到底是怎么样的?

他们如此嚣张,前面可是否有机关埋伏?

即便将他们统统消灭掉,又需要损耗多少兵力?

刘恒暗暗盘算着:他们这些江湖人,武功自是与这些骑兵不可同日而语,即便这都是些精壮将兵,善于作战于沙场,又哪有亡命之徒那等打打杀杀的本事?做最好的打算,若他们能以一敌五,尚且剩下七千五百骑兵,那伤兵又有多少?马匹的损耗又该是多少?坏一些的打算,若是他们能以一敌十,则是只剩下七千骑兵,怕是将来兵马不够,难以给匈奴造成重创。

更何况,以自己的那身武艺,即便天华能誓死保护自己,那他的一身好武功,又如何施展得开?

岑寿即将醒来,若是那煌瑁珠也不能将其感化,天华岂不是也要身馅囹圄了!

——天华不是说,并无深仇大恨吗?

刘恒苦笑,望天,只见天边突生黑云,正张牙舞爪地翻滚着,奔腾着,氤氲着,霎时,黑遍了整个天空。

第12章 人物关系说+天华搞笑番外

写了那么久,一直没有系统的来详细的做一个人物关系谱,采采非常惭愧,因为听说好多亲因为对那段历史并不感冒,对采采说写的人物一直云里雾里,于是放弃看文了,一把眼泪啊!55555555555555555555。大家不要弃文啊!

那么,请随采采来看看这些人物的关系吧!

一、先说他们的上一代。

先说最高统治者吧。刘邦和吕后想必大家都知道,人家是两口子。吕后的名字叫吕雉,是刘邦的皇后。戚夫人是刘邦最爱的女子,曾经因为想让自己的儿子刘如意当太子而得罪了吕后,于是,刘邦死后,她被残忍地做成了人彘,也就是本文所提过好几次的“砍去双手双脚,割了舌头,灌上哑药,挖去双眼。。。。。。”不说了,采采已经浑身发抖。

再说大臣们。

再说宰相.萧何是刘邦的宰相,曾经权利很大,国事基本都他说了算,甚至有时候共商国是,刘邦都得到他府上去看他召集大臣,刘邦的拍板也只是做做样子了。这么一位大腕,采采设定,他的孙子是萧洋。

下面该说周勃了吧。他不是帅才,却是十分英武的将才,早年间便跟着刘邦出生入死。他是主人公穆天华的亲生父亲,只是,现在天华还不知道,不过,腹黑的刘恒和他的贴身侍女晚晴早就看出来了。

顺便说一句周勃的妻子田氏。田氏在本文的设定是一位敢爱敢恨的女子,本来是刘邦的人,却爱上了周勃,吕后见人家长的漂亮,怕刘邦宠幸她,于是成人之美,让她跟了周勃。

再说刘恒的母亲薄姬。薄姬以前是齐国的王的夫人,因为曾经是人家的,所以刘邦也不重视.其他没什么好说的了,和周勃的妻子田氏是姐妹。

二、主人公这一代。

先说皇帝,惠帝刘盈在刘邦所有的儿子中排行第二。是吕后的亲生儿子,不过被吕后毒死了。因为他有妇人之仁,虽然朝政在吕后手中,他不管事,却总阻止吕后挥屠刀。他还是刘恒的二哥.

再说刘恒。(我爱刘恒。众:拍飞你个花痴女~!!!!)刘恒是刘邦的第四个儿子,因为母亲地位不高,加上自己经常装得病弱不堪,所以吕后便放任他活到了十八岁。这个刘恒虽然不是风一吹就倒,却有严重的胃病,连多吃些难消化的肉类都比较困难,所以,这次让他去打仗真的是好锻炼他的意志的。刘恒的性格很内敛,总是挂一脸笑容,温和而腹黑。

然后,说说那位自称本大侠的穆天华吧。

十七岁的天华是周勃的大儿子,他性格直爽天真,而且敢爱敢恨,有一身粉好粉好的武功,对刘恒也是粉好粉好的,是本文的主人攻。

咱们还得说说鲁元公主是什么人。没错,她是吕后所生,乃是吕后的掌上明珠,鲁元十三岁时候,匈奴单于冒顿曾求亲于刘邦,要求娶鲁元为阏氏,吕后硬是不舍得嫁闺女,将一个宫女嫁了出去鱼目混珠,之后,这鲁元公主嫁于张敖。不久,便生了一女叫张嫣,被吕后嫁给了自己的儿子惠帝。也就是说惠帝刘盈这个舅舅被吕后强迫娶了自己的6岁的亲外甥。张敖早死,剩下鲁元公主年纪轻轻苦守空房,见这萧洋年轻英俊,早就倾心不已,只是这鲁元公主也并非轻薄女子,便将这事掖在了心里,后来萧洋逃离长安城,便是鲁元公主搭救的。

萧洋,偶不是故意把你放最后的。天华的好朋友绵羊是我很喜欢的人物。也是内敛而腹黑,是萧何的孙子。自小有机会出入皇宫,便与刘恒相知。与天华是拜把子兄弟。他对刘恒的爱很深,那是一个做了十年的梦。十年一觉病包梦,赢得军中薄幸名啊!

陆离也该出场了吧。那绝对是蛇蝎美男一个。他有非常独特而凄惨的身世,之后在文中也会越来越重要。也是一个腹黑的银。

最后咱们说说这个岑寿吧。他真的不是禽兽。是个帅哥。他其实长地很帅,都快赶上刘恒了!

三、采采的话

这个文章不是很好看,让亲爱的读者们见笑了。可是,采采有很努力去写哦,亲爱的读者们欢迎大家留言,偶好想听到你们的意见,也好想知道大家想看什么。采采这文保证不是坑,请读者大大们放心好了~!

采采一鞠躬~~

番外 穆天华的青锷剑

穆天华有一把青锷剑,上次耍诈的时候赢了岑寿,全靠的它。

这把剑的威力在于能把对方的的全部力道原番返回,所以啊,一些想使暗器伤他的人,只要暗器打在他的那把剑上,搞不好还会伤了自己,当然,这还不是这把剑的全部威力,它的威力大着呢,可以…

它的威力咱们以后还会说,不过,咱们今天说的是他如何得到这把剑的来龙去脉。这事情说来,也荒唐,也搞笑,总之倒也符合他的性格。

天华去年年方十六,长得是九尺身材,虎虎生威,麦色的皮肤昭示着此人的旺盛精力,却又昭示着天华的闯祸本事也是得天独厚的。

话说天华四处闯荡,也没个固定的居所地点,来到陌生的地方,难免不知道行情,某一天晌午时分,天华好不容易晃晃悠悠进了一座城,饿地踉踉跄跄进了一家客栈,客栈没有单独的桌子,只见一桌只有一个人,便一屁股往长凳子上那么一坐,“噌”一下子又站了起来,“奶奶的!什么东西那么硬!咯死本大侠了!”

正大骂着,突然只觉得一个大黑影子压了过来,只见眼前不知道怎么就正对上一双无辜而彪悍的铜铃眼,这人嘴唇厚得像撅开了一朵喇叭花,黑得铮亮的一张四方脸,鼻孔一翘一翘的,活象像是在嗅什么,天华记得自己在夜郎国见过大猩猩,登时忘了饥饿,咧开嘴就大笑: “哈哈哈!你长得真。。。。。。”

“你笑什么!”

对方嗓音浓厚,嘴上的那朵喇叭花开得真叫个怒绽,一把宝剑便隔着鞘横上了天华的脖子。

天华俯视了一下脖子上凸凹不平的家伙:剑鞘是青绿色的也就罢了,居然表面上还是一个泡一个炮的鼓着,一圈圈的,真像癞蛤蟆的皮,难怪坐上去那么咯屁股。

天华从来没见有人比自己高,更何况,还是高半个头,跟座铁塔似的,倒也有些不敢轻敌,这时候,一阵驴肉包子香味传来,天华便一侧脸,说:“我笑驴来了!”

“嘭!”天华的脑门上挨了一记剑柄的亲吻,刹时起了个大包。

天华知道自己理亏,倒也没说什么,老老实实坐板凳上,离那“猩猩人”远了些,一口一 半个包子,两口咬了自己的指头,再抓起一个,一边大嚼着,心里一边直犯嘀咕:我穆天华什么时候居然害怕过一个人?居然还有一个人能让我话都说不明白了?

“你看什么看!”

那猩猩人嗓子呼噜呼噜地斥责着,嗖地把自己放在桌上的宝剑也就是刚才咯了天华屁股的宝剑放得远远的。

原来他以为我对那剑感兴趣啊?

天华又握起一个包子塞进口里,含糊不清地说:“我有剑,要你那破剑干什么…”

“破?”

猩猩人一拍桌子,包子们被震地跳了三跳:“你倒找一把比我的更好的!”

天华便嘴里含着一块包子皮,仔细端详了一下,这剑鞘虽然有些像癞蛤蟆皮,倒也能看出是上好钢原料,自是比青铜剑锋利得多,只是,真的没听过这剑的名堂。

“唉。可惜啊。”

连剑套都是那么好的钢,那里面的剑一定也是好东西,可惜落在一个猩猩人的手里了,唉,天华摇头。

猩猩人看天华叹气,似是把他一碗凉水看到了底儿,气得一张黑脸黑得冒油了:“你这个臭小子!你敢歧视我的剑?”

“当”一声,猩猩人居然拿剑鞘在天华的鬼头大刀上那么一并,天华使了好几年的大刀,居然跟冰片子一样干脆地两段了。

“嘣!”天华抄起刚要咬的包子砸在猩猩人脸的正中央,顿时,猩猩人满脸肉馅子,包子皮沾在大鼻子上。

“你个猩猩,不就是把癞蛤蟆剑吗!有什么了不起!本大侠现在就把你逮回夜朗国的大林子里!”

天华一踢凳子,凳子横飞出去一下子将端了酒菜的店小二摔了个狗啃泥,菜撒了一地,这店小二只听店里乒乓响,也不顾收拾菜了,再见那两个大块头,正砸烂了桌子,当街比划着那。

天华自然是打不过那猩猩人,被猩猩人绑了押走了,惹得饼店门前两个小叫花子直嘀咕:“你说那个可怕的人要是帮咱们要饭的话,得多吃多少饼啊!”

天华被猩猩人抓了去城外的一个村落里,见猩猩人的屋子里挂了不少剑,便也不急着走了,天天没事就去骚扰猩猩人铸剑,照例被猩猩人揍一顿,却这么跟着学了不少功夫,猩猩人不嗜好水果,却爱吃肉,天华好吃好喝地吃饱了饭去砍柴,回来照例被揍一顿开始琢磨功夫,本来就资质不错的天华,功夫日渐了得。直到半年后有一天午饭时候,猩猩人板着一张猩猩脸非要赶他走。

“本大侠不走!”天华将木箸往桌子上一摔。

“留你在这干什么!少了你,一头猪我能多吃三天!”猩猩啃着姜猪蹄子说,“我说什么我也不会留你的,吃完了赶紧滚蛋。你可以拿走一把剑,你可以不要,不过吃完了这顿饭必须滚蛋!”

天华一方面觉得猩猩人的功夫尚且没完全学到手,另一方面也舍不得这师徒感情,便狮子大开口道:“那我要你的青锷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