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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师弟叫苍梧,前任虎族族长。

孩子叫妆蔷,也就是我的前生。

女妖怪和男神仙分别是我那时的父母。

如果按照我国的户籍制度,孩子的户口随妈妈,那我就是不折不扣的妖籍。

本来以为我是人,后来被告知是神,结果弄了半天,我是个妖。

不是我不明白,实在是这个世界变化太他妈的快。各种不靠谱,各种不着调,各种不给力,各种蛋疼菊紧…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但凡统治阶级总是对弱者比较宽仁一些,而对具有威胁性的非法组织或个人则相当铁腕。

比如,天庭允许神仙和凡人恋爱,却禁止和妖怪搞对象。

顺便又不难推断出三点结论——

第一,我的妖怪娘亲很厉害。

第二,我很菜。

第三,纯种的神仙和纯种的妖怪才牛逼,神妖混血则类似于杂交狗狗,不值钱…

这些结论真让我不知是该骄傲,还是该惆怅。

哦对了,另外还说明了一个问题,莫伶看我的目光不是道明寺他妈对杉菜,而是马尔福他爹对哈利波特…

接下来的事情,我基本都知道了。

苍梧先追到地府,再追到人间。在一个小小的简陋蜗居里,守着他曾经的妻子,现在的我,一个彻彻底底普普通通的凡人。

而我,则忘记了过去的一切,然后,重新爱上了他。

所以,苍梧背后的那道伤,是刑伤,是为了我而留下的。

他伤势未愈便去找阎王,想要带回我,却弄得伤上加伤。

怪不得他的脸色总是不好,怪不得他常常会轻声咳嗽,怪不得他只要一动法力,便要修养好一阵子才能复原,应该讲,只是表面看上去好像复原了…

怪不得牛犇说,即便自己因为要保护皮蛋而舍了仙籍竖旗为妖,比起苍梧为我做的,都算不得什么…

莫伶最后用一句话为自己愿意纡尊降贵跟我这个混血废柴唠了那么长时间嗑的行为作了解释和总结:“不许再缠着苍梧,否则,他迟早被你害死!”

我把杯子里的咖啡仔仔细细的吸干净,又把吸管咬得像被压路机碾过一样扁,才抬起头很有诚意的问:“为什么?”

莫伶看着我,眼睛明显大了一圈,优雅的声音也略有拔高:“你听不明白我说的话吗?”

“你又没有用禽兽的语言,我当然能听懂。”

“那你还…”莫伶的后牙槽发出了让我惊悚的轻响,所幸她迅速把视线从我脸上移开,做了个深呼吸,重新恢复冷艳高贵的女神模样:“话已至此,我也不怕再多告诉你一些。你应该不知道吧,前几天,他去地府找了阎王,想要强行用自己的精血凝成一个能配合你此生命格的元婴魂魄,待到日后时机成熟,便是你俩在人间的孩子。这种逆天抗命之举,极其损耗修为,若非我及时赶到阻止,以他目前的情况,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忽然想起,上两个礼拜去喝一个同学儿子的满月酒,那小家伙可爱得简直惨绝人寰。回来后,我流着口水跟苍梧如此这般的大肆形容了一番。

我记得,他问我,想不想做妈妈。我还以为他要玩柯南变身,就随便点了点头。

后来,他没变小老虎,而是自己个儿坐在沙发上发了挺长时间的呆,我忙着做别的事情也没顾上多想。

现在才恍然,原来当时他是那个意思…

真是个笨蛋,神仙和人类在一起不可能有孩子,这是我早就知道,并且早就接受的事情。

其实我已经想好了,跟苍梧结婚后就去领养一个孤儿。

反正生孩子风险太大,又辛苦又痛苦,而且万一倒霉催的生出个残次品还不能包退包换,不如直接挑个漂漂亮亮健健康康的产成品…

其实我懂,苍梧之所以那样做,是为了让我能够最大限度的拥有一个普通人的幸福。

有父母,有丈夫,有孩子,血脉亲情代代延续,才是一个完整的家。这是每个女人,最想要的幸福。

莫伶说的那天,应该就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日子,也是林磊来找我的那个晚上。

我的手有些抑制不住的微微发抖,心肝脾肺肾就像是被人狠狠的拧了一把,很疼。

因为我仿佛又听到了苍梧在浴室里压抑着的咳嗽声,又看到了他和衣侧躺在床上时,苍白的面色和紧蹙眉宇间的沉沉疲惫。

他一定很不舒服,一定很累,可却得不到任何休息,因为要忙着不眠不休的照顾我,因了别的男人而生病发烧的我…

“苍梧为了你,丢了族长的位置,受了那么多的苦,难道还不够吗?”莫伶放在桌上的手紧握成拳,应是在极力克制自己的情绪,估计很大一部分是想要直接掐死我再让我魂飞魄散永绝后患的冲动:“虽然我不明白,他的元神为何会衰弱至此,但我至少可以确定一点,短时间内他再也承受不起任何伤害了…况且,即便他能侥幸陪你过完这一世,接下来呢?我相信,他一定会不惜一切带你脱离轮回重返天界的,到时候,你就还是那个不神不妖的怪物,还是难逃天劫。退一万步来说,就算他能帮你挡得了一次,也不一定能挡得了第二次,第三次…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你修为的增加,天劫只会越来越重。总有一天…”

我揉了揉脸,缓和了一下僵硬的面部肌肉,打断她的话:“你希望我怎么做?”

“离开他。”

我笑了:“你觉得我有那个本事躲开一个神仙吗?”

“不是让你躲!”莫伶的眼睛很亮,目光里带着某种不可言喻的热度:“我了解苍梧,他很固执,也很决绝。一旦相信你对他确无情意,就绝不会再拖泥带水纠缠不休。便是仍不死心,也要等你再入轮回之时才有举动。他回到族里,就定会闭关修炼不问外事。如此一来,我就有机会去地府彻底毁了你的元神,消去你所有的印迹,让你永远停留在这凡间,与他再无半分瓜葛,这也是当初的你想做而没能做成的事。”想了想,又补充了一个诱人的条件:“你大可放心,我会让你接下来的每一世都衣食无忧的。”

我点点头:“听起来好像还不错。”

她的眼睛于是更亮,更热:“早做了断,对你对他都好。”

我认真沉思了一会儿:“可是,我为什么要为他考虑呢?他的死活好坏,与我何干?”

莫伶显然被这样具有冲击性的问题弄得有些大脑当机,傻了半天才冒出一句:“因为,你爱他呀!”

猛的一拍桌子我哈哈一笑:“对,没错!就是这个理!”说完,站起来就走。

莫伶不愧是神仙,反应很快,紧随着豁然起身,带得桌面乱震:“你去哪儿?”

我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我约了苍梧下班后去逛超市的,晚上还要赶火车回老家,就不陪你聊了。”

她精致的五官瞬间有些扭曲:“没想到你竟如此自私,枉他为了你连命都不要!”

说真的,我挺同情这位母老虎祭司的。

如果是在以我为女主的言情小说里,她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炮灰女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曝光各种秘密,费了半天力气,就是想让女主离开男主。

通常来说,这一招的成功率好像的确不低。

女主为了男主好,化身百变天后上演精彩戏码演技让张曼玉都自叹不如,从而制造出一系列的误会,再牵扯进若干炮灰男配,终于成功让男主心灰意冷心丧若死,然后一拍两散各自黯然神伤,将苦逼进行到底。

似乎不这么做,就不是一个符合大众价值观的善良女主。

只可惜,我从来就不善良。

我只知道,爱一个人,就要跟他在一起,想尽一切办法无所不用其极的在一起。

借用钢七连的口号——不抛弃,不放弃。

倘若苍梧的付出只换来我自以为是的逃避,自作聪明的欺骗,那他还不如自插双目一头撞死算了,谁让他瞎了眼爱上了我这么个脑筋搭错线的混血妖怪?该!

嗯…如此看来,我似乎有理由认为,当初在投胎做人的时候,被封印的那部分妖性发生了泄露事故,跟着我进了娘胎,至于神性,则被彻底的浮云了…

悲悯地看着莫伶,我叹了口气:“谢谢你让我知道,有个男人,愿意为我连命都不要。这样的男人,我一定会牢牢抓在手里,再不离开。你已经很好的完成了炮灰的使命,回去洗洗睡吧!”

莫伶扭曲的五官渐渐归位,又一次露出了马尔福他爹看着哈利波特的眼神,只不过,这会儿已经进化到了食死徒的级别,那欲除之而后快的恨呐!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我感觉到了杀气,冷嗖嗖的,不过也不排除是空调出风口的功效…

“你当真如此冥顽不灵?”

我懒得再进行这种没什么新意的对话,冲她得瑟得瑟衣袖飘然而去。

飘出门口时,恍惚听到幽幽的一句:“你最好,不要后悔。”

后悔?

啊对了,刚刚应该顺手多拿几张免费面巾纸擦鼻涕的,我很后悔。

星巴克在烤肉店的斜对面,隔着一条街。

我站在路边等红绿灯的时候,手机响了。

透过穿梭不止的车辆间隙,我看到苍梧出现在‘猛牛烤肉店’的招牌下面,一手插裤兜里,一手把电话捂耳朵上,迈着两条长腿走得不急不慢。

夕阳斜照下的他,身形瘦削而肩背挺拔,带着淡淡的光,拖着长长的影。

周围是高楼大厦人来人往,我的男人,一如芸芸众生。

按下接听键,他的声音立即混着嘈杂传来:“小蔷,我现在去接你下班…嗯?怎么这么吵,你在哪儿?”

我还没来得及吭气,他便一侧首,用视线将我牢牢锁定,稳准狠,堪比最高端的雷达。

挂断电话,绿灯亮起,苍梧一路小跑着来到我身边,抬手便给了我一个爆栗:“早退?”

“早退你个头啊!”我捂着脑门:“提前下班。”

“就提前十分钟?”

“三个小时。”

“哦。”他不甚在意的点点头,自然而然牵起我的手准备过马路,随口问了句:“跟同事逛街去了?”

“没,一直猫在这里查你的岗来着。”

他斜眼看了看我:“怪不得灰头土脸的像只非洲鸡,原来是被汽车尾气给喷的。”

“……”

然后,我这只鸡就被老虎给叼走了。

第二十四章

我出生成长的地方,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地级市,那里山清水秀景致优美,人杰地灵民风彪悍…我爱我的家乡。

在火车上睡了一宿,到家时正好赶上央视早新闻。

苍梧一进门就规规矩矩鞠了个躬,斯斯文文说了声“伯父伯母好,打扰了。”表现得很有教养很有礼貌,小嘴很甜。

老爸老妈不愧是经过风浪见过世面的前辈,反应的可圈可点,既没有过分客气也没有过分热情,就像站在面前的这个男人不是对自己亲闺女存不轨之心有不良想法的臭小子,而是隔壁老王家来串门的小强哥。

不过话说回来,对他们来讲,苍梧的确应该比小强哥要更熟悉也更亲切点儿。

因为打从小强哥不穿开裆裤后,身体的某些部位具体长什么样,作为邻居是无缘得见无从知晓的。

但苍梧就不同了,想当初那天雷勾地火的一个照面,赤条条的一览无遗…

有了这样深刻而全面的了解做基础,老爸老妈看苍梧的眼神中明显充满了自家人的温暖,比看我的时候慈祥和蔼多了。

老妈一边往桌子上摆早饭,一边指挥苍梧拿筷子端碗盛豆浆,毫不客气得心应手。

老爸则不知从哪里摸出一个半满的酒瓶子,弥勒佛似的一咧嘴:“小傅,来两口?”

从我这个角度,明显看到苍梧的手微微一哆嗦…

但下一秒,却气定神闲的说了声:“好。”

他可以悍不畏死,我却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去死,正想阻止,就听老爸哈哈一笑:“别紧张,大清早的咱不整二锅头,弄点补酒养养身。”

补酒也是酒,万一再把这头老虎喝出个三长两短,我上哪找被皮蛋拐跑的牛牛小受去?

“爸,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不能喝。”

“上次是因为空腹饮酒,而且喝得有些急,才让伯父见笑了。”苍梧拿着两个酒杯走过来,一一倒满:“我的酒量虽然不大,但陪伯父喝几杯还是可以的,也是应该的。”

我瞪他,他冲我笑笑,然后我就放心了。

既然伤势已经痊愈,应该就不会出现什么太大问题。最主要的是,我相信他不会随随便便弄个血流成河的凶杀现场去考验老爸老妈的心脏承受能力。

在这方面,他还是很靠谱的,或者说,他其实各个方面都挺靠谱的。

这么一想,我忍不住被自己的狗屎运感动得热泪盈眶。要知道,现如今找个靠谱的男人,简直比找个会背唐诗宋词懂宫商角徵羽的ET外星人还要费劲…

老爸被苍梧的甜言蜜语哄得通体舒畅,笑得见牙不见脸:“我就说嘛,现在哪里真有年轻人是滴酒不沾的?来,咱爷儿俩先用这个五种粮食六味补品酿成的玩意儿热热身,为晚上的大战江湖做准备。”

我顿生一种不祥的预感:“晚上要干嘛?”

老妈一口豆浆一口油条抽空答了一句:“家族聚餐。”

我默默地吃下两个肉包,然后拍拍不明所以大难将至的某现役神仙的肩膀,很诚恳的建议:“赶紧跟玉帝联系一下,问问如来佛祖有没有空罩一下你。”

苍梧:“……”

奶奶和外婆想当年都是爱国爱党的新中国女性,积极响应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号召争做‘光荣妈妈’,多干快上的分别生了八个儿女,儿女又生儿女,正所谓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第三代的排行中,我在老爸那边是最小的,在老妈那边是最大的,所以向来受到的关注就比较多。这次听闻我带了个准女婿回来,大家伙儿的热情分外高涨。从五湖四海拖家带口的来到了一起,路远有事确实无法赶回的,也纷纷发来了贺信贺电…

综上,我有一个团结友爱的大家庭。

另外,本地的彪悍民风除了反应在呼啸来去神出鬼没的板砖上,还比较集中的体现在了酒桌上。简而言之,男女老幼几乎个个都是酒经沙场酒经考验的好同志。

当晚,我们在酒楼里摆了五大桌,下至刚满月的奶娃娃上至九十岁的老爷爷,热热闹闹鸡飞狗跳,四世同堂。

苍梧光是跟所有人打了一遍招呼就已经晕得不知今夕是何夕,好容易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身边坐下时,小眼神都有些涣散了。

我低声问:“感觉如何?”

他沉思片刻,提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待会儿,我要向这里所有的长辈们敬一轮酒吗?”

“当然不是!”我断然否定,随即补充:“按照规矩,起码三轮。”

苍梧:“……”

刷白着一张小脸,苍梧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垂死挣扎:“几位老人家总该以茶代酒的吧?”

话音刚落,我那老革命出身的爷爷便指着桌上的一瓶茅台慈眉善目的说了句:“小傅啊,我喝不惯那些红酒啤酒。等一下,我喝这个,你随意啊!”

另外三个白发苍苍的老佛爷笑眯眯的看着苍梧,一起点头附和…

这顿饭从太阳小偏西吃到午夜凶铃出没,席间的气氛一直很热烈,堪称金戈铁马气壮山河,几个叔叔倒下了,几个舅舅站起来了,前赴后继此起彼伏。

老爸和苍梧手拉着手肩并着肩背靠着背,相互扶持彼此掩护,始终屹立在战斗的最前线,并一路□到最后,造就了一段荡气回肠的‘不倒翁婿’新神话…

据事后调查,群众普遍对苍梧当晚的表现表示满意。

在酒桌上阅人无数的亲戚们认为,酒品如人品,一个人的秉性如何,在他喝酒的时候,尤其是喝醉了以后,是最能看得出的。

苍梧不是千杯海量,但酒来杯干,非常之干脆豪爽。后来即便已经醉得神志不清,却不吵不闹不发疯,言行举止没有什么太过离谱失态之处,可见意志力和自控力都相当过关。

老爸虽然对自己的这个准女婿也没什么挑剔的,不过对群众总结的两点意见有所保留。

因为他自己在喝酒的时候偷奸耍滑最擅长打酒官司,喝醉了以后嬉笑怒骂鬼哭狼嚎揪头发撞墙…

回到家,苍梧终于再也撑不住,倒头便睡。

一开始应该是酒精的作用,他睡得不大安稳,拧着眉毛翻来覆去,偶尔发出几声压抑着的轻哼,类似呻吟,配合那潮红的脸色鼻尖的薄汗真是怎一个销魂了得,让我差点按捺不住兽性大发当场将之吃干抹净一举成擒…

等天亮后酒劲散了些才慢慢好转,恢复了一贯的睡态,仰面躺着,脸微微侧向左边,眉眼平顺呼吸平稳,不说梦话不磨牙。

虽说上次见面的乌龙场面令老爸老妈误会自己闺女的‘本垒’已然失守,但我与苍梧现在毕竟还只是男女朋友关系,也不能太罔顾国人的传统礼数明目张胆的‘非法同居’。

所以我仍旧住在自己的房间,苍梧则住隔壁的客房。

昨晚一回来,我便搬了个小板凳守在苍梧的床边,整整一宿,就这么看着他,一点儿也不觉得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