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她要是遭个灾就好了,也唯有这样,才可能跟他配成一对,黄同胜想入非非,又忽然警醒,连抽了自己几个大耳刮子:真混账,怎么能盼着人家遭灾呢,该死!

就这么一路折腾到入夜。

于赶尸匠来说,这是该上工了,他清了房钱,晃着杏黄旗子,引着几个喜神,又摇摇晃晃上了路。

行到中途,天上落了雨,黄同胜路熟,把喜神引到一个洞里避雨,自己则倚住洞口,晃着火把,百无聊赖等雨停。

正东张西望,忽然远远瞥到,斜前方坡头的一棵大杉树上,似乎吊着一个人。

黄同胜吃惊不小,倒不是怕死人,做这行的,胆都大,而是他记得,那棵树上确实吊了个盘辫子套草鞋的男人,但上个月,自己才帮他收了葬。

没错,那个人在树上吊着,已有一两个月了,黄同胜来来回回总看见,都看成熟脸儿了——贫苦惜贫苦,他起了恻隐之心,有一回对着那人发愿说,如果这趟走脚,能得二十个洋钱,下回来时,就买身寿衣,帮他入土。

结果,那次的主顾挺大方,给了三十个,黄同胜觉得做人要守信用,再走脚时,真就带了身寿衣给那人换上,就近掘了坑埋了。

这才一个月,怎么又有人吊死在这了?怪了,这么荒僻的地方,这些人是怎么找着的?

黄同胜觉得奇怪,反正一时半会赶不了路,便过去看个究竟。

他爬上坡头,借着不断跃动的火光,看清了那个人的脸,刹那间,浑身汗毛倒竖。

这不……还是他埋的那人吗?怎么又吊上了?难不成是从坟里爬出来的?可即便是爬出来的,也该身着寿衣啊,这一身破衣烂衫,不是叫他在坟前烧了吗?

黄同胜咽了口唾沫,战战兢兢去拽那人身子,想拽过正面看个究竟,哪知拽了个空。

他怔了半天,忽然反应起来:老天!这是师傅讲过的提灯画子啊,他可真是开了眼了!

黄同胜兴奋莫名,对着那具假尸左看右看,啧啧赞叹:跟真的似的,比真的还真,要不是伸手去摸,谁能知道是假的?

正瞧得起劲,背后不远处,忽然传来惊惶的人声和驮马奔踏声,循向看去,火光越来越近,还夹杂着汹汹的呼喝和响哨,黄同胜常走夜路,立刻明白过来:这是土匪在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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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尸匠确有一身玄乎其玄的本领,但这本领是应对死人的,有如秀才的大道理,遇到刀枪棍棒,照样一无是处。

这当口,跑是来不及了,叫人看到,必成靶子,黄同胜急中生智,趴进坡下的灌木丛中,只盼着被劫的驮队能跑得快点,将土匪带离这一片。

哪知事与愿违,惨呼和劈砍,还有车翻马嘶,如在他头顶上方拉开阵仗,憧憧晃动的火把光亮泻下坡沿,映着黄同胜泥水和汗水混流的脸。

他借着灌木的遮掩,战战惶惶抬头去看。

这驮队里的人倒还挺硬气,又或许是到了生死关头,不拼不行了,那些个男丁都操起了棍棒和土匪对打,连女人都冲上去帮着撕咬,然而力量悬殊太大,渐成败势,混乱中,黄同胜忽然看到,有个抱着孩子的女人,朝着这个方向跑过来。

他暗叫糟糕,生怕这女人把土匪引过来,连累自己被暴露,及至看清那女人的脸,又惊得险些叫出声来。

居然是白天在旅店里见过的那个女人,而她怀里抱着的孩子,正是那个拍他门的女娃娃。

黄同胜不明白这家人为什么会趁夜赶路,事后多方打听,才知道应该是被人做了“夹饼馅”:向导被土匪买通,当了内应,引着她们绕远路、走错路、误了投店,好在偏僻的地方开宰。

当时,黄同胜认出是她,心内极盼她能逃脱,然而,有个持刀的土匪立刻发现了这个偷跑的女人,大喝一声撵了上来。

那女人听到呼喝,又惊又怕,腿上一软,居然一跤绊倒,也不知是不是幸运,摔倒之后,一抬头,看见了隐在草丛中的、黄同胜的脸。

黄同胜一直想知道,当时自己的脸上,究竟是什么表情,多半是惊怖的、拒绝的,不能给她以希望,反让她绝望——因为那个女人惨笑了一下,跟他说:“你别怕。”

说完,她迅速把孩子推了过来,再然后果决回身,向着那个土匪冲了过去,以一心求死的势头,和他厮打在了一起。

黄同胜脑子里嗡嗡的,他抱住那个孩子,一点点往坡下缩,头顶上飘着太多声音,太杂太乱,以至于他辨不出,到底还有没有那个女人的。

雨水淋进他的脖子,他低头看怀里的女娃娃,她撇着小嘴,像是要哭,但没有出声,似乎未知人事便已懂事,小小的脖颈上,一根纤细的银链闪着微光。

黄同胜把链子拉出来看,原来链子上坠了个长命锁,上头镌刻着女娃娃的生辰八字和名字。

况云央。

后来,这头的声响渐渐散了,人声熄了,驮马被拉走了,土匪们围聚在不远处,挨个开箱检视战利品,不时发出兴奋的叫好声,这头只余火烧车架的荜拨声。

雨也小了,一丝一丝地没入残火,被哧啦一声烫成轻烟。

黄同胜做了这一晚最勇敢的一件事儿:他抱着小云央,偷偷爬上了坡。

他看到尸首横七竖八散了一地,可以预见,过不了多久,野兽就会循着血腥味找过来,把他们一具一具拖走,他找到了那个女人,她面朝下趴伏在泥地上,颈边绽开触目惊心的伤口,白色的衫卦业已被血染成黑红。

她必定是死了,黄同胜哆嗦着,身体抖得更厉害了,而小云央,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黄同胜怕被土匪听到,赶紧掩住了云央的嘴,但没想的是,这哭声惊动了那个女人。

她还没死,用尽最后的力气仰起脸,满是泥沙和血污的嘴唇慢慢翕动着,像是要说话。

黄同胜赶紧跪下身子,凑过去听。

她好像在说:“箱子,房子。”

声音像几根虚晃的丝,说一次,就断两三根,再说一次,又断两三根,末了断完,再也没了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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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同胜收养了况云央,那之后发生的事,跟孟千姿先前猜测的差不多:又一次接活时,他在长沙附近撞上了日本鬼子,这才知道,鬼子要比长毛鬼凶狠得多。

中枪受伤之后,他借着这个机会上了岸,改名况同胜。

他没有忘记那女人临死时说的话,猜测着是不是况家在老家埋了什么重要的箱子,好在况家一路逃难,人多声势大,并不难沿途往回打听——况家住娄底,传说中蚩尤的故乡。

但他们逃难时,已经把家宅卖给了乡里的大户造洋房,那架势,应该短时间内不会再回来了,怎么会把重要的箱子埋在房子底下呢?

再说了,人都死了,留下箱子,不管装了金还是装了银,又有什么意义呢?

况同胜一声长叹,不再纠结什么房子箱子,带着小云央离开了湘西,外出谋生,一路辗转,最后下了南洋。

也该他运气好,在异国他乡,从做皮货买卖开始,继而做鞋子、做零售,竟也积累下万贯家资,被当地华人称为零售大王。

然而况同胜过得并不快活,日本鬼子那一梭子枪,打伤了他的子孙根,这辈子,没法得享男欢女爱,也再也不能传宗接代。

不能就不能吧,他认了命,觉得这辈子、这条命和爱,也就奉献给两个女人了。

一个是况云央的母亲,那个死在土匪刀下、他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人,有时候,他会牵强地觉得,是自己害了她:那个下午,他一直想让她“遭点灾”,以便自己配得上她,然后,她就出事了,会不会是自己克的呢?

这个女人只跟他说过寥寥几句话,那句“你别怕”,和那个纤瘦的、奔向土匪去拼命的身影,足以让他记一辈子,也足以正大光明地安置他的爱慕。

另一个就是况云央了,她的相貌和母亲极像,有时候,况同胜看着她,会分不清站在面前的到底是况云央,还是那个穿白色衫卦玻璃丝袜的女人,他看着她长大,他受一切的苦,不愿让她遭一点罪,他和云央父女相称,但他自己知道,对云央的情感之复杂,很难说得清楚。

但又能怎么样呢,他是老式的、传统的、湘西乡下男人,有些念头,哪怕只冒个头,他都觉得肮脏龌龊,该下十八层地狱,叫油锅炸。

就当是女儿好了,他高高兴兴地,接受了她的爱人,风光送她出嫁。

这个时候,他已经定居南洋二十年了,湘西的风月,赶尸的日月星,杀戮夜的提灯画子,还有土匪的响哨,都离他太远了。

他唯一的心愿,就是况云央一生平安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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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云央三十二岁那年,突发怪病。

她的皮肤会自行裂开,从指甲大的伤口一路撕裂,血在伤口边缘处不断喷溅,像火山口永不停止跃动的岩浆,哪怕包上了绷带,都能看到绷带下血液的不断撞顶。

况同胜遍请名医,均告束手。

她那个在婚礼上宣誓无论健康还是疾病都不离不弃的丈夫,在她生病后不久,便连见她都不愿意见了,口口声声说自己也没办法,她那样子太可怕了,他见了会做噩梦的。

况云央忍受不了这痛苦和连带而来的打击,跳楼自尽,死前留下遗书,请况同胜照顾自己的女儿凤景。

况同胜揉碎了一颗心,老泪纵横,但老命还得留着,为这况家第三代的女儿。

他觉得那个没担待的男人不配给凤景冠姓,所以给孙女转回况姓,况凤景。

那时候,他还以为,况云央的病,是个意外,是几率极小的罕见病,是命中有此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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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几番寒暑,几轮春夏,况凤景结婚时,况同胜快八十岁了,年月冲淡了悲惨的记忆,他时常笑自己,上辈子可能欠了况家女人很多钱,所以这辈子受罚,永远为她们服务,一代又一代。

好在差不多要活到头了,别想再支使他继续服务了,就算他想,阎王老子也不答应啊。

玩笑话,竟成了谶言。

况凤景二十九岁发病,也是突发,症状和况云央一模一样,甚至更恐怖:她的头皮会随着头发一起往下掉,皴裂的伤口爬上脸、越过眼皮、攀上头颅。

她的男人坚持了两个月,最终崩溃,一走了之,况同胜气得大骂“男人都他妈不是好东西”,浑然忘了,这话连带着把自己也骂在了里头。

他怕凤景也学云央自杀,含着泪狠着心让人把她手足都拷接在病床上,时年四岁的小美盈久不见妈妈,想念得要命,觑个空子偷偷跑进那幢被辟为家宅禁区的小楼,看见一个在床上挣扎翻滚的、全身皮肤皴裂冒血、连颌骨都露在外头的怪物。

况美盈吓得当场昏死过去,就此落下个“受不了惊吓”的病根。

凤景没有自杀,但最终死于怪病的折磨,她似乎有所察觉,死前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请况同胜“救救美盈”。

……

殓工抬走了凤景的尸身,护工照顾着惊弓之鸟般的美盈,况同胜坐在地上,倚着血迹斑斑的病床腿,无声地抹一把泪,又一把泪。

后来,他攥着一把老泪睡着了。

梦里,他重回土匪行凶的杀戮夜,看到那个脖颈几乎被砍了过半,却依然拼命向着他藏身的地方攀爬的女人。

她嘴里喃喃个不停,依然在反复念叨着“箱子,房子”。

这一天,距离那一夜已经过去了近半个世纪,况同胜终于听懂了那句话。

她说的不是房子,是方子。

药方。

第35章 【09】

深夜是听故事的好时光, 而江炼,又恰是讲故事的好手。

这个故事与他相关, 他不需要刻意煽情, 自然倾注进情感,知道在哪里轻带、在哪里又该顿挫, 他的声音原本该是清朗的,但在讲述的时候, 一再低沉, 近乎厚重。

孟千姿起初只是姑妄听之,慢慢地,就被他给带进去了,那感觉,有点像浓重的夜色里浮动着一根怅然的声线, 而她攀抓着这根线,跟上了它的节奏,一并起落。

她问了句:“所以,是治病的那个药方?”

江炼点头:“现在想想, 那个女人,至死都在往我干爷藏身的方向攀爬,拼尽最后的力气说出那句话,不可能只是交代什么金银财物。”

她想告诉他一个只有况家人自己知道的、跟女儿的生死息息相关的秘密,只可惜, 寥寥数字,当时的黄同胜实在领会不了。

直到况家两代女人以同样惨烈的方式死在他面前, 他才从这共性中看出一些端倪来:这个家族里的女人,或者说这个家族里的人,似乎生来就身患某种绝症,这病会在成年之后的某一天突然发作,但没关系,他们有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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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同胜拼命地去回忆,但一来时间已过去太久,他也已经太老,很多事都记不清了;二来那一晚上,他极度惊惶,对除了那女人之外的场景,几乎没留下什么印象。

他只记得,况家的驮队声势很大,男女老少足有二十多口,举家逃难,家私确实很多,那一匹又一匹的驮马背上,堆负着的,都是大木箱子,三四十口绝对是有的。

所以,到底是哪一口箱子里,藏着药方呢?那些箱子,最终又去了哪儿呢?

绞尽脑汁,搜索枯肠,况同胜终于找到了一个切入点:提灯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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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千姿听明白了:“况同胜是想通过蜃景,重现那一晚的场景,从那些场景中去找线索?”

江炼没说话,他听出了她语气中的不认同:最初听干爷提起这个想法时,他的反应也跟她差不多,甚至更激烈。

孟千姿觉得可笑:“就算让他把那一晚的场景重新看一遍,又能有什么用?”

劫道的土匪,杀了人,抢了财物,必然一走了之,你把这场面看再多遍,也不可能看得出药方来啊。

江炼沉默了一下:“那个女人死了之后,我干爷急于逃跑,没敢多待,怕被土匪发觉,也没敢为她收尸,事后再去,什么都没了,可能是土匪怕留下一地狼藉,传出去之后没人敢走这道,断了财路,所以动手清了场。我干爷虽然不清楚那之后发生了什么,不过他说,土匪得手之后,曾当场开箱检视……”

孟千姿觉得荒唐:“所以呢?难道他们开箱时,会把一张药方打开了看?”

一张药方,占不了多少空间,多半压在箱底或掖于一角,再金贵些,会拿金玉匣子来装,但土匪检视,都是草草翻检,装有药方的那口箱子,要么被半路丢弃,要么被抬走——一口被丢弃在野地里的箱子,没多久就会朽烂,而被抬走的,已然抬走了近八十年,去哪里找呢?

江炼笑了笑,并不反驳:“很可笑,很荒唐,是吧?”

“但是孟小姐,你想过没有,这又可笑、又荒唐的法子,是除了等死之外,唯一的路了。”

孟千姿没再说什么:对即将掉下悬崖的人来说,崖上垂下一根稻草,他都会用力抓住,况同胜想这么做,也合情合理。

她沉吟了一下,觉得这时间线不大对:“你干爷在况美盈四五岁的时候就想到了要通过提灯画子去找线索,这都快二十年了,你还在钓提灯画子?”

江炼似乎料到她会有此一问:“孟小姐,你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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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同胜很是花了点时间,变卖处理自己在南洋的产业家私,这才带着况美盈回到国内。

然而,他没能回湘西,也没去钓提灯画子。

他太老了,八十好几的人了,不拄拐杖都走不了路,还去钓提灯画子?简直异想天开。

他身边也没有可用的人:身体的残缺,使得他脾气极其古怪,一般人很难忍受;多年的经商,又造就了他疑神疑鬼的性子,不肯信任别人,再加上云央和凤景的男人,都选择了离妻弃女,更让他觉得人情淡薄,人心难测。

他冷眼扫视身周,觉得每张面孔后头都藏着背叛和别有居心:谁都不可靠,除了自己一手栽培、知根知底的。

江炼说:“我干爷开始留意十多岁的男孩儿,因为人在这个岁数,心智还没成熟,但又已经懂事,调-教起来比较容易,而且,他喜欢在粪坑里找。”

孟千姿没太听明白:“粪坑?”

江炼笑:“打个比方而已,就是,他喜欢找那些生活境遇特别悲惨的,比如无依无靠流落街头、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我起初以为,这样的孩子方便操作,没什么收养上的手续和麻烦。后来想明白了,这样的话,我干爷就是拯救者,那些被他从粪坑里拽出来、过上了人的日子的人,会一辈子欠着他、感激他,拿命回报他。”

孟千姿心念一动:“你也……”

江炼点头:“对,我也是,韦彪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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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同胜身边,最初聚集了十多个这样的男孩儿,之后的几年,陆陆续续加入,又三三两两淘汰。

因为他条件苛刻,他选的不只是办事的人:他老了,不知道老天还会赏几年寿,他一走,美盈总得交托出去,没有踏实可靠的人在她身边守护,他死也不能瞑目。

所以要精挑细选、吹毛求疵:身体素质差的,不可以;优柔寡断的,不可以;心术不正的,不可以;易受诱惑的,不可以;蠢笨迟钝的,不可以……

挑挑拣拣到末了,只剩下江炼和韦彪两个人。

况同胜最喜欢江炼,因为他最有天赋,练贴神眼时,不到三个月就已经有小成,学功夫也快,再复杂的招式,琢磨几次就可以上手,还能举一反三,融会贯通。

相形之下,韦彪失色多了,也就一身蛮牛般的力气还可称道,但况同胜看中了他另一点。

他对况美盈好。

这些男孩子都比况美盈大,要么是不屑带她玩,要么是不愿带她玩,只有韦彪,处处以她为先,让着她、照顾她,外头的孩子欺负美盈,他敢以一当十地拼命,况美盈也和他亲近,有一段时间,出去玩时总攥着韦彪的衣角,像个小跟屁虫。

况同胜非常欣慰:虽然韦彪没什么长处,但在美盈身边备下这么一个人,有百利而无一害。

他沉住了气,越发悉心地栽培江炼,怕自己说不定哪天就被阎王给收了、来不及讲出这个秘密,还把一切都写了下来,预备着江炼来日开启,好在,不知道是不是弥补他今生多灾多难,在寿命这件事上,老天对他分外慷慨。

江炼满二十岁那年,况同胜九十九岁,他觉得是时候给他讲述一切了。

他把江炼叫进房间,先给他看了许多照片。

那是江炼没有遇到他之前,活得人不如狗的一系列窘迫惨况,他要江炼重温那段经历,要他牢牢记住,没有这位干爷况同胜,他早就死了,他是个零,没有况同胜给他的一,他什么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