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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怦怦乱跳,不是因为眼前这张此时才看得比较清楚的、俊朗的脸孔,而是我隐约地猜到,眼前这人恐怕很有身份,恐怕弄死我和弄死蚂蚁差不多,那…

“你的舌头被猫叼走了?”

正在我准备三十六计走为上的时候,他猛地伸手,一把掐住了我的脖子。没有用力,但是也足以让我的头不能再左顾右盼。

反正已经这样了,横也是死、竖也是死,我索性直直地看着眼前的人。

这个男人,不,还只是男孩吧,年纪应该也就跟我这个身子的旧主人相仿,声音还有些尖细,变声期的男孩子,只是气势却不同于我来的这几个月里见过的任何人。

眼睛纯净清澈,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高贵,眉宇俊朗,如果再有几年,一定是个迷死很多少女孩的男人,不过,眼下只是一个孩子,一个有点生气,有点疑惑的孩子。

我们的目光对峙着,谁也不肯示弱,于是谁也不肯先开口说话。

就这么等了一会儿,又等了一会儿,我的眼睛开始发酸了,但是他没有眨眼,我当然也不能了,要头一颗要命一条的事,不能输了气势。

不知过了多久,身后一阵脚步声传来。

“真是个大胆的奴才。”男孩忽然把头靠近我,在我耳边轻轻说了这几个字,然后,手一松,退开了。

我当然也是立马退到安全地带,想着扫帚还在地上,不知该不该拣。

几个人已经出现在我的眼前,几个太监,真正的太监,为首的已经匆忙跑到那个男孩面前,打了个千,嘴里说:“十四阿哥,好在找到您了,半夜里奴才发现您不见了,可真吓坏了,夜里凉,五更还要去上书房,这会儿还是回去休息吧。”

那男孩哼了一声,抬腿就走。

还好,我今晚有点锈到的脑袋这会儿终于又运转了,我赶紧扑通跪在地上,只盼望今天的事情到此为止,但是,上帝又一次忘记了我。

那双朝靴在我的正前方停下。“名字?”一个声音在头上炸响。

“什么?”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刚刚那个太监忍不住说:“十四阿哥问你话呢!”

对了,是,是有人问我名字。

“奴婢瓜尔佳氏。”我赶紧回答。

那双朝靴终于移动了,我忍不住松了口气,但是,那个声音却在不远处又响了起来:“瓜尔佳氏?我记住了。”

冷汗,冷汗,还是冷汗。

五月,阳光明媚的上午,气温已经很高了,其实这也难怪,这个时候的五月,由于是农历,其实也就相当于现代的六月,幸好我不当白天的差,不然在太阳地下站上几个时辰,可真够戗呀。

只不过,今天是个例外。

五更之前,所有的清扫工作全部结束,这和每天一样,谁让我赶上了一位历史上不多的勤勉而有作为的皇帝呢?五更天,东方基本上还没什么发白的迹象,但是皇宫里,早已开始了一天的生活,皇帝上朝,皇子们进学,唯一比较安静的就是我们这几间小小的房舍了,建在御花园的角落里,晚上辛苦工作,这会儿正是我们一天中难得的补觉时间。

平时我是倒头就睡的,在从前我也是一个每天半夜起来爬格子、早晨在家睡大觉,有点昼夜颠倒的人,所以来了之后,也没有不适应的症状。

不过,今天,没心没肺如我,也终于有了失眠的症状。

补了静双的缺,来的是一个叫小于的女孩,熟识之后,我和小于在每天早晨倒头大睡之后,主要的话题就是刺绣了,值得一提的是,古代女子必备的技能中,我只多少会绣点东西,虽然也不免把孔雀绣成水鸭,但是好歹我绣个花朵什么的,还能够一看。

这天回来,没有一丝想睡的意思,只好拿出花样子,有一针没一针地绣着,耳边始终回荡着十四阿哥的声音:“瓜尔佳氏?我记住了。”他记住什么了,我的扫帚,还是我要把他当刺客喀嚓了?

无论记住什么,恐怕都够我受的,这一刻,我才明白在这样一个高度集权的地方,想明哲保身都是一件这么困难的事情,随便扔了一下扫帚,都能招惹到不该更不能招惹的人,真是没话说。

我还能怎么样,只能坐在我这小小的屋中,等待着各种可能发生的结果。

忽然,手中的针线被人劈手夺去,抓我的人来得这么快,我几乎反射性地跳了起来,眼前却只有小于一个人。

她睡眼朦胧,却坚定地拿走了我手中的东西,不行,手里不做点什么,心里就慌得更厉害了,我只好赶紧去准备拿回来。

但是小于的话却让我立刻又有了新的寄托,她说:“你手上已经有这么多针孔了,你准备还要扎多少下?”

她话音刚落,小屋里立刻传出我惊天动地的嚎叫,心不在焉的结果是手指被扎成了筛子,刚刚还不觉得痛,经小于提醒,我开始疼得在屋子里乱窜。

已经渐渐习惯了我每每的惊人之举,小于也没被我吓傻,只是好心地寻了些香灰,帮我敷上。

“看你整天都是大大咧咧的,没什么难倒你的样子,今儿是怎么了,心事重重的,手弄成这个样子,自己竟也不觉得,我算是服了。”小于忍不住说。

何止她服了,我自己都佩服自己,刚刚竟没觉得疼。但是,我只能摇摇头,说声:“没什么。”

在宫里的日子不长,也不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索性都不说也就对了。

一天就这样过去了,两天、三天…很多天,那个十四阿哥居然没再出现,当然也没找我任何麻烦,看来果然是个小孩子,忘性大于记性,我的小命保住了。我欣慰地想。

转眼就要到六月了,宫里眼下最大的事情就是皇帝要巡幸塞外,宫里忙着确定扈从人员。

塞外是什么地方呢?我不知道是不是就是以后的承德避暑山庄,不过以前读过一篇写避暑山庄的散文,隐约记得避暑山庄此时应该尚未兴建,不过也无所谓了,反正像我们这样的人是没有扈从机会的,现在的塞外,当然也不是我曾经知道的那个地方。

想到皇帝出巡之后,后宫里上至太后、下至得宠的妃嫔都会随行,不由得松了口气。

小于在宫里的时间比我长,有一天她告诉我:“圣上出巡,听说要九月才回来。”也就是说,这个宫里,有整整三个月,没有什么主子出入,我们的工作也多少能够放松一些,而且每个人都有白天当值的机会。

说这话的时候,小于是喜悦的,没有人喜欢黑白颠倒的生活,小于是,我又何尝不是,御花园的盛夏,繁华似锦,虽然天气炎热,却也依旧美不胜收,不过这美丽,到了夜晚就有点变味了,幽深的园林,宁静却也让人害怕,如果可以,我也愿意在白天欣赏这份难得一见的美丽。

其实每天几遍地打扫,御花园里几乎没有什么多余的东西出现,这天夜里,巡视完自己的工作范围,我随便找了个地方开始发呆。

工作不算繁重,只是规矩太多,打扫的时间从来没有商量余地,接近五更的时候,我们才能回去睡觉,现在,只能原地发呆。

“你果然在这里,瓜尔佳氏。”

就在我有点瞌睡的时候,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

我猛然跳起来、转身,却几乎撞到人,我一时站不稳,在向后的反射作用下,跌坐在地上。

无声无息站在我眼前的,就是前些天害得我食不知味、连觉都没得睡的家伙——十四阿哥。我开始听见自己的磨牙声…

十四阿哥胤祯,就是我眼前站着的这个穿宝蓝色长袍的少年,今年也是十三岁,身材还没有发育完全,和我差不多高,此时正一脸贼笑地看着我。

可惜了这帅帅的脸,竟然流露出这样的笑容,我有点嫌恶地皱了皱眉,从他身上,我怎么看不出日后叱咤疆场的大将军王的任何风采?

看我坐在地上迟迟没有起来的意思,胤祯蹲下身来,我们身高本来就差不多,所以此时算是平视了。

他看着我,好奇而玩味,我看着他,看看这个十三岁的小孩子能玩出什么花样。

半晌,他忽然又笑了出来,我一愣,因为那笑容不再是先前的愚弄,而是很真诚的一笑,云淡风轻。

他随即坐在了我身边,我没有动,也懒得动,因为并不觉得不妥。

对于我的反应,胤祯大约也是很吃惊,后来我才记得,宫里规矩,尊卑有别,奴才是不能和主子平起平坐的。又过了一刻,胤祯才很轻地对我说:“你真是个怪人,每次遇到你,都会出现奇怪的状况。”

我是个怪人?听听,这是什么话,于是我立刻反驳:“我哪里奇怪了?你才奇怪呢,半宿半夜不睡觉,跑到这种地方来吓人。”

胤祯没有马上说话,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笑了。

我发现他真的很喜欢笑。

正在我被他乌黑的眼珠盯得有点发毛,想着不知道该和这个小孩子说些什么的时候(虽然我这个身子也是十三岁,但是我的灵魂可是二十二岁的成年人了),不远处传来了脚步声,我熟悉的脚步声,我们要集合跟着管事太监一起离开了。

于是我松了口气,马上站起来准备往外走。

向前迈出第一步,胤祯没有出声,我心里一喜,准备加速,手却忽然被用力握住了,不用说,就是那个死小孩。

“你姓瓜尔佳,名字是什么?”

脚步声越来越近,要是让人看见这个场面也不知会怎么样,我不敢冒险,只能拼命想把手抽出来。

“名字。”死小孩坚持,手上的力道也大了。

算了,我放弃,咬牙切齿地说:“婉然”。

然后,死小孩还是不松手,他看着我,还预备问什么,但是脚步声真的已经很近了。是你逼我的,我果断地低头,一口狠狠咬在了那只死死拉着我的手臂上。

“痛!”他闷哼了一声,下意识地松手,我赶紧抄起扫帚,三步并作两步从树丛中跳了出去。

康熙四十年五月三十日,皇帝巡幸塞外,上至皇太后、下到得宠的妃嫔、皇子、王公大臣,全部随扈,偌大的紫禁城在一夜之间冷清了下来。

我们的工作,似乎也轻了很多,夜晚的清扫虽然没有停,但人手却减半了,白天当班的机会也越来越多。

当我第一次白天在御花园当值的时候,心里忽然很难过,白天的太阳很毒辣,北京的夏天一直是很热的,所以一起当值的姑姑才会主动把我调到白天来,反正宫里如今剩下的都是皇上平时正眼都不会瞅的主子,讨好他们也没什么便宜,自己当然乐得白天在阴凉处纳凉。

御花园其实一直都是非常洁净的地方,宫里没人会随地乱扔瓜果皮核,也没有碎纸和塑料,有的不过是片片落花,几点落叶。无事可做,又不能离开自己的位置太远,我喜欢坐在树后,静静地听大自然的呼吸。

就这么不经意间,静双那充满憧憬的眼神又在我脑海中浮现,进了皇宫,皇帝便是我们的天,但是,静双终究是没能亲眼见到这片天。其实“天”有什么好?一个阴晴难定,执掌生杀的男人,寻常的感情怎么会放在心上?对这样的男人,只怕终生不见才是最好的。

在树丛间坐久了,一个天真调皮的笑容又出现在脑海里了,那天我狠狠地咬了他一口,事后也后悔担心,觉得自己的脑袋简直坏掉了,竟然招惹这么一位招惹不起的主子,不过,幸好,一直没有什么事情发生,几天后,康熙出巡,他也没再露面,应该是同去了。

对康熙朝的大事,我这个现代人还是多少有些了解,不过也仅限于中学的历史课本和一本《清东陵大观》,康熙智擒权臣鳌拜、平定拥兵自重的枭雄吴三桂、抗击沙俄的侵略,指挥军队收复雅克萨城、击溃噶尔丹叛乱…桩桩件件,在书中读到,往往是悠然神往,对这位千古一帝的文治武功,佩服得犹如滔滔江水…

但是,作为历史的旁观者,我又替他难过,他这一生,经历的哪一件事不是危机四伏、凶险万千的,他都能挥洒自若,偏偏生了这许多儿子,没有一个是省心的。

胤祯的笑容现在依旧是天真调皮的,被我这么一个地位低下的宫人又打又咬,竟然也没动怒,只是,他这份天真和调皮还能维持几年呢?

可怜生在帝王家,将来,他要为这个皇位和自己同父同母的哥哥争个你死我活,为了这个皇位,他的亲哥哥连母亲都要逼死,为了这个皇位,他一生郁郁不得志,落魄得只能去看守皇陵,只是却没有人会问他一句:值得吗?

一整个夏天,我就在这种胡思乱想中悠然地度过了,其实在御花园真的很好,每天与花鸟做伴,宫里的主子都是不得宠的,没事根本不愿出门,所以在这里一个夏天,竟然从没碰到过主子,磕头行礼这种最让人深恶痛绝的事自然也就没有了,简直太舒服了。

好日子持续到九月底,这天,上头吩咐我改回夜间当值,虽然没有明确地吩咐什么,但一起当差的小太监却悄悄说皇帝回宫了。

几个月没做夜猫子了,第一天晚上,犯困就难免,好在还没到落叶的时节,没有太多的工作,处理完手里的活计,我照例在树后坐下,勉强抗拒着周公下棋的邀请。

但是,成效并不明显,我的头开始不停地点着…

就在我决定去和周公小小地下上一盘的时候,什么东西重重地拍在了我的肩上。

“狗熊!”幻境中,一只狗熊正站在我面前,想都不想,一直攥在手里的扫帚劈头就打了过去,人也一激灵跳了起来。

“瓜尔佳?婉然,你好大的胆子!”一声低喝,我的眼睛猛地睁开了,扫帚被人一把夺了过去,胤祯这个阴魂不散的坏小孩,正怒火朝天地站在我面前。

我应该害怕的,我第三次冒犯了这位大清朝的十四阿哥,但是看到他被我打歪了的帽子,我却好死不死地笑了出来。

还是一身宝蓝色的外袍,镶了黄边、嵌了宝石的帽子,此时有点歪了,显得他整个人,像一个闯了祸正在逃跑的孩子一样,有点落魄,有些不羁。

几声笑过之后,我的睡意全消,冷汗也随着清醒了的神志一下冒了出来。

十四阿哥站在那里,黑眼睛里瞧不出神情,但是,被人三番两次地用扫帚拍,总不会是高兴吧。

原谅我的没骨气,原谅我的没气节,我不是害怕,真的不是害怕,我只是腿软,所以,我只能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十四阿哥饶命,奴婢刚刚睡着了,没瞧见是您,您大人有大量,就饶了奴婢这一回吧。”

听着不像是我的声音,但确实是从我这不争气的嘴里冒出来的,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何况低头和砍头比起来,容易多了。

十四阿哥沉默,他不出声,我自然也不敢抬头看他,只能继续在地上求饶,一会儿,我的膝盖开始发酸,一会儿发麻,这个死小孩还是一言不发。

可恶,反正我打也打了,要头一颗,要命一条,怕也没用,我猛地抬起了头。

眼前那个死小孩正低着头看着我,由于我抬头的动作又快又猛,所以,我的头就狠狠地撞在了他的脸上,很痛,但我想他一定比我更痛,因为他立马捂住脸,在我周围痛得直跳。活该,我心里暗骂。

看样子,我撞得他真的很痛,足足有敷一个面膜的工夫,他才平静下来,看着依旧跪坐在地上偷笑的我一眼,闷闷地坐在了一旁。

我依旧低着头笑。

“笑什么?有什么好笑?你的头真的好硬,鼻子都要被撞掉了,为什么每次遇到你都没好事?”他说得委屈。

一想到前两次的情形,这回我再也忍不住了,直笑出声来,如果不是我觉得在地上打滚有失我淑女的身份,我一定会笑得打滚。

“别笑了,再笑我真的生气了,我的鼻子好痛。”

我一边强忍着笑,一边转头去看他,月光之下,他帅帅的脸依旧皱在一起,糟了,我闯祸了,他的鼻子在流血。

“别动,你的鼻子流血了。”见我忽然靠近他,十四阿哥的身子自然地向后一闪,听了我的话却又立马停在那里,乖乖地不动了。

我在身上摸了摸,在现代我最不喜欢带手帕了,幸好这是古代,我们衣服上有一个扣子,专门挂手帕。

我拿起我的手帕,还是我在古代第一次绣的紫菊,虽然有点心痛,但还是马上帮他擦拭。

血还在流,我有点慌了,没有棉花,只好先用手帕了。

“你干吗?”十四阿哥抗议,因为我把手帕的一角塞进了他流血的鼻子中。

“压迫止血,你不想流血而死的话,就别乱动。”

制止了他抗议的手,我用力一托他的下巴:“抬头,别动,一直抬着,直到血不再流出来。”

终于不用再看到血了,我满意地松了手,这才发觉我们两个人现在的姿势看起来暧昧至极了,我半跪在他面前,低着头,而他坐在那里,正仰着头,黑黑的眼眸一直牢牢地盯着我,如果不是他脸上还有一块锦帕,那情形,简直是要…接吻。

我的天,他不过是个十三岁的孩子,我怎么会这么想。

我果断地退后,嘱咐他:“不流血了再把手帕那下来,但是现在就保持这个姿势别动。我要走了。”

只是,我还没来得及站起来,一只手已经准确的抓住了我的手。

十四阿哥说:“等会儿,今晚来找你,是想给你这个。”

来不及制止他,他已经自动调整回比较舒服的姿势了,另一只手也伸了我的面前,手里是一条精巧的链子,一端坠着的是一颗猛兽的牙齿。

我一直很喜欢兽牙或是弹壳之类的饰物,所以高兴地问:“是给我的吗?”

“除了你,这里还有第三个人吗?”他问。

“没有。”我老实地回答了问题后,一把接了过来,仔细看了一会儿,问他,“这是什么动物的牙?”

“狼。”

“狼?”

“是呀,这次秋狝,我猎了一头大狼,看着这狼牙很漂亮,就叫人穿成了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