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佳靓笑得合不拢嘴:“不知道咱俩了解的是不是同一人,据我所知,这回这个不是他女朋友,小姑娘正上赶着倒追您家少爷呢。”

老钟放大瞳孔,感到不可思议:“那就更应该出面了,小季肯定反感她,碍于是女孩儿不好伤她面子才一直拖着,上赶着的女孩儿多不好啊。”想着他家少爷有可能被羁绊住去南边的脚步,从而使老爷子伤心卧床不起,他就觉得惶恐,“佳靓,好姑娘,这回你必须得出面,到现在小季还没和她处一块儿,说明小季不喜欢她,你出面解决了是帮他一忙,回头他肯定好好儿谢你。”

“哪儿敢指望他谢我啊,他少给我摆脸色,我就谢天谢地了。”

老钟一脸暧昧,就知道这俩青梅竹马肯定有戏,这可不是日久生情了,连说话都这么老夫老妻。

温渺这几天不开心,因为温如泉认定她在谈恋爱,举着衣架一路将她从自己家撵到了倪翼家,她不想和老顽固争吵,上大学谈恋爱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儿,落温如泉眼里就是罪恶不赦,基本和不守妇道差不多级别的罪恶不赦,她不敢想象,要是上初中传纸条给隔壁班长的事儿被老头儿知道,他会不会做个猪笼把她放进去,再丢进十公里外的护城河。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她还没和季邺南谈上呢,白白挨一顿揍,搁谁谁也不开心。

于是当顾佳靓拎着一沓信件和照片出现在她面前时,她仍是恹恹的,丝毫没有情敌光临、加强防备的战斗力。顾佳靓盯着她,缎子似的长发,藕白的皮肤,满脸写着不开心,可依旧漂亮得如同新生的嫩芽,她实在不明白,这么美的姑娘,季邺南为何不喜欢。

“你找我有什么事儿么?”

顾佳靓点点头,示意她看桌上的一摞东西。

“这是什么?”

可能因为太小了吧,顾佳靓看着她想,一喜一怒、一点一滴,任何感情都在顷刻间都表露无遗,稚嫩到肤浅,就像未熟透的杏,看上去诱人,吃下去酸涩,他打小比同龄人成熟,看不上这样的姑娘,应是合情合理。

“信。”她笑着说,突然觉得老钟安排的这件差事儿太没挑战力,根本不用多说什么,对面的姑娘已经输得一败涂地,“从小到大,追他的人写给他的信。”

温渺脸色突变,像即将来临的暴风雨,顾佳靓想,果然是太嫩了啊,觉得好笑,但忍住了,继续说:“一直以来,喜欢他的人很多。”说着摊开那叠照片,“你看这儿,全是美女,都是他交往过的对象,有半年的,也有一星期的,甚至还有他记不住名字的。”

“别以为给我看这些我就会退缩,你这叫卑鄙,凭什么拿过去来比,他都没说我什么,你在这儿瞎叫唤!”

顾佳靓笑出声:“姑娘,我可没有瞎叫唤。你想过没有,他没对你说什么,可能仅仅是因为无话可说,他对你没感觉,何必把以前全盘托出,要是有感觉,又何必到现在还不答应你?”

她看着她干净的一张脸,写满青春的张扬,她多大来着?好像刚上大学,等同于高中毕业,怪不得这么眼熟,“高中那会儿有一姑娘追她,肤白貌美成绩好,比你有意思多了,全校大会上举着话筒表白,连班主任都给她鼓劲儿,最后也没戏,说明什么,季邺南不喜欢这类型。”说着,突然问,“你最讨厌吃什么?”

温渺愣了愣,答:“胡萝卜。”

“对!好比你最讨厌的胡萝卜成天儿地追着你,叫你吃它,你对胡萝卜什么感受,季邺南就对你什么感受,明白了吗?”

温渺皱了皱眉,这事儿能这么比吗,胡萝卜会泡茶吗,胡萝卜会天热递水、下雨送伞吗,胡萝卜会一声不吭等五六个小时吗,要是有这样的胡萝卜,她非但不会吃它,反而会爱死它,想到这里,温渺忽然明白了倪翼曾说的卑微,哪怕是一根萝卜,也不会迁就不喜欢它的人,说到底,她竟连一根萝卜都不如。

那种胀满的彩色泡泡又跑出来了,挤满整个心房,快要碎掉却迟迟不破,越来越大,绝望感也越来越强,她忽然觉得累了,就算是块石头,也该软了,可季邺南的态度依旧如初。她向世人证明她的爱,所有人却当这是一场玩笑。你有没有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喜欢到没有智慧和心机,只凭着本能去讨好和索求,温渺就是这样的人。

她沉默了半晌,问:“他叫你来的?”

顾佳靓笑了笑,却没接话,这比说了什么还让她难受。她的手紧紧捏着信件,极小声地说:“好吧,我明白了。”

顾佳靓的出现比任何女孩儿能让她受到打击,光他们一起在食堂吃饭,温渺都已目睹三回了,自从她出现,还没见过他和哪个姑娘亲近过。像季邺南那样的人,没有否认,却一直带着身边,应该就是很喜欢了吧。她忽然觉得,自己像别人说的那样,很蠢。

如果他喜欢她,就不会每次见她时都摆出厌恶的表情,如果他喜欢她,就不会一路从西门的自习室躲到东门的室内篮球场…她用五天时间想通了这个问题,又联想到老温逼她吃胡萝卜的时候那种厌烦,忍不住后悔,季邺南到底该有多讨厌她!

得不到就该放下,女孩家家的要矜持。自此她像她爹教导的那样,自矜自持,好好学习,心无旁骛。温渺有一特点,决定干什么时就会干得特认真,每天下午她会去南区图书馆坐上半小时,然后按照习惯往右拐,上了木桥到达糖水店,也会照习惯摸出几个钢镚,数了数,拿回两个放进包里,剩下的都递给柜架后的收银员,那人也习惯性逗她:“一杯饮料一杯茶么,你这钱买两杯不够啊!”

她每回都好脾气地摇摇头,笑着说:“就一杯。”

西门练功房后的自习室人少清静,她吸着奶茶拎着本书从后门进去,前排立即有人和她打招呼:“我说这几天怎么这么清静,原是躲这儿了。”

温渺抬头,看见周礼,嬉皮笑脸的样子,还是瘦得离谱。她没理他,挨着窗户坐下,理书的时候才看见周礼旁边熟悉的背影,片刻间眼皮子就垂下去,只盯着书本。她看得十分投入,前排不知名的位置总有细微说话声,尔后季邺南发脾气,扔出一句你烦不烦,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自习室算得上是大动静,周围人都盯着他们看。季邺南收了书,站起来往外走,经过挨着后门的窗户,不经意瞟一眼,那个座位上却已没了人影。

第十章

季邺南的生活突然恢复平静,也就几天的时光,总觉得已经过了很久。这日子貌似有点儿太清静,清静得他都快发脾气了,自习室里再没人突然蹿到旁边捅他的肩,图书馆里再没有人突然拍着桌子出现在他面前,宿舍门口再没有个姑娘蹲在地上画圈圈,游泳池里的姑娘倒多了不少,却没有一个敢披着浴巾、抱着双臂,吊儿郎当地夸他好帅。他还是会去明德楼后面的凉亭,有时候看书会睡着,醒来看着满眼星星点点的阳光,莫名觉得少了什么,具体少了什么却说不上来,路过小卖部门口的冰柜摊,才知道原来是口渴,于是更加莫名,什么时候竟连口渴也察觉不到…

建国门的酒吧里人不多,季邺南挑的地儿,他喜欢静。钢化圆桌上摆着琉璃小灯,卡座上几个人在摇色子,有人邀他加入:“这都多久没聚一块儿了,给点面子行不行?”

他手指一下下敲着扶手,兴趣缺缺,周礼拎过一瓶人头马:“不想玩儿,咱就喝,这可是极品,陈酿五十年!”

他端着酒杯抿了一口,手机响了,他妈在电话里唠叨一通,被他敷衍几句,挂掉。

顾佳靓问:“有事儿?”

他盯着手机屏:“没。”划下顶端的菜单,瞄了瞄前段儿下载的拦截软件,“年纪大了,见天儿地唠叨,都是废话。”

顾佳靓好奇他专注的样子,伸脖子看到他点开无任何标示的软件,笑着说:“谁年纪大了不爱唠叨。”接着,笑容放大,“你可越来越奇怪了,有广告的时候嫌烦,没广告了还盼着广告来。”

他没吭声,将手机往桌上撂了,带着那么丁点儿莫名的怒气。周礼独自豪饮,眼珠子已经不能聚焦,头脑还算清醒,打着嗝问:“那事儿你怎么想的?”

“…耳根清静,我乐得自在,还能怎么想。”

周礼拧眉:“老季你怎么这么不孝呢,你爹为这事儿都搁医院了,你还乐得自在,乐什么呢?”

“…你说这事儿?”

“那不然呢,还有别的事儿吗?”

季邺南抢过周礼的酒,闷不做声喝了一口。

习惯这东西是万恶之源,一旦沾上再改变很难,即使完全改变,某一天突然想起从前,又会因为怀念重蹈覆辙从而陷入恶性循环。习惯有好有坏,让他拿不准的是,被某个姑娘养成的某些习惯,无从辨别到底是好是坏。

他从前喜欢独处,在书房耗上一整天,或者到琴房听摇滚,声音开到最大,世界仅有他一人,绚烂无比,再或者,他会慢跑到江边,看落日孤霞,秋水长天,有时候他也会开车,漫无目的穿梭在城市各个角落,观车水马龙,赏人间百态。那时候静谧美好,世间万物自有法则,他和整个世界,进水不犯河水,那是与生俱来的习惯,像种子破土、枝叶发芽般浑然天成,没有思考过为什么,也没觉得有任何不妥。

突然有一天,有人硬闯进他的世界,将原来的法则破坏,破坏的力量十分可怕,他再在书房呆一天,却大半的时间都在发呆,跑去琴房听音乐,晃眼之间,总觉得有个姑娘坐在琴前嬉皮笑脸。周礼曾问他,那样生活孤不孤独,他感到可笑,生活本就如此,哪存在孤独不孤独。直到某一天,在葡萄藤下睡到自然醒,在阴雨天独自走路,在图书馆安静看书,再没有嬉笑聒噪环绕身边,他才反应过来,哦,原来这就是孤独,原来他的生活一直很孤独。

大概生活太安静了,这天打完球,周礼感叹连连:“我还当真以为她会追你到海枯石烂天崩地裂呢,追的时候够猛烈,这放弃的时候也够果断、够迅速、够…”

话没说完,就见一小姑娘蹲在男生宿舍门口的大树底下,果不其然,正是温渺。周礼继续感叹:“女侠啊女侠,你果真没让我失望啊!”然后躬着身,拍拍她的肩,“好好表现!”

是的,温渺是个意志坚定的姑娘,可在放弃季邺南这件事儿上,她表现得特别不坚定。系里刚下来通知,和隔壁学校有一交流活动,她一看到通知,就特别具有奴性地想到,要利用这个和季邺南来一次近距离接触。有些事情,不亲口听某些人说,仿佛死也不肯罢休,于是她又把自己折腾到这儿了。

在周礼溜上楼之后,她才站起来,话还没说上一句,人却一个踉跄往前倒,季邺南本能往后躲,却在她即将和大地来个贴面吻时伸手把人捞起来。温渺死死抱住他的胳膊,重心全部压在他身上,皱着眉说:“等会儿,就一会儿,我脚麻了。”

他不说话,也没松手,撑了一会儿,撇见那双灵活狡黠的眸子,沉住气道了声:“坏了。”

“怎么?”

“后边儿那树下蜷了条蛇。”

接着,响彻整幢宿舍楼的尖叫声整整持续十秒钟,刹那间她又像只活蹦乱跳的兔子,在尚有余温的水泥地上来回蹦跶,蹦跶的过程中瞧见他冷静如常,便捧着心脏歇下来,看上去有点儿尴尬。

季邺南问:“还麻么?”

她软榻了半个身子,不敢看他,小声地:“还是有点儿麻。”

这回,他脸上挂着笑意,没说话,抬脚就往宿舍里走。身后的人却一把拽住他,问:“你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他眼神戏谑:“我为什么要接你电话?”

温渺抿了抿嘴,又说:“后天的交流活动在香山,你去吗?”不等答复,又说,“这是最后一次约你,保证最后一次!”他摸出一支烟,没说话,她接着嚷嚷,“去吧去吧,那谁也去

呢!”

他扬眉:“谁?”

“…顾佳靓。”

他问:“你去吗?”

温渺顿时将头点得如捣蒜:“去去去,采风讲义我们系就三个名额,我好不容易才拿到的,当然得去了。”

季邺南站在台阶上,洋洋得意地看她一眼:“本来挺想去,但你要去的话,我就不去了。”

说完就上了楼,温渺望着他的背影撇撇嘴,转身慢吞吞往回走,忽然又胆颤心惊往两旁黑漆漆的小林子里看了几眼,抱着胳膊风一样地火速离开。

第十一章

两天后的校门口,等看到那挺拔冷峻的青年登上车时,惊嘘声一片,这少爷可从来没参加过这种活动,今儿吹得是哪阵风。一车的姑娘都疯了,悄悄咬耳朵,咬着咬着边你推我我打你,娇声俏语闹成一片。其中最开心的要数歪在倒数第二排的座位里睡觉的温渺,她本来无精打采像只落水狗,忽然就来了精神,两只眼睛贼亮贼亮,心底的思绪翻滚如潮,特别高兴地拍了拍挨着过道的空座,示意上车的青年过去坐。

季邺南的视线刚刚掠过她,前排却有个姑娘突然站起来,俏丽的背影辨识度很高,一眼便能看出那是顾佳靓,她和他说了几句话,他便目不斜视地挨着她坐下,整座车厢响起一片嘘声,温渺瞬间又像条落水的狗。

下车之后分为几派,温渺混在历史系的几个女同学中间,看着季邺南和顾佳靓走在前面,进了东门再往上,年轻人们原本的交流学习心态早抛到九霄云外,跟小孩儿出门郊游似的,走到哪儿拍哪儿,嬉笑打闹乱成一片,时间越往后人群就越散,终于到了半路上,紧跟顾佳靓的男孩儿举着旗帜大挥手,招呼大家原地休息。

其实也没地儿可休息,周围都是树,全都往石阶上坐了。顾佳靓脱了运动外套,擒住两只袖子往腰上打个结,手指顺进头发撩到肩后,再用手往脸上扇着风:“瞧你,有什么事儿也不说,跟过来又不高兴,摆脸子给谁看呢?”

季邺南走得急,没带烟,习惯性摸了摸口袋,又空出手来:“你大老远回来,就为了搞这玩意儿?”他看了一眼离自己几米远的台阶上放着的横幅,还有戴着太阳帽的少年们,少年们的太阳帽上都印着学校名称,在他看来实在是傻帽至极。

顾佳靓说:“学校让组织的,就这一回,没理由打发掉,你以为都像你这样不给人面子,说不干就不干。”

“大清早二话不说我跟你来这儿,还要多大面子?”

“那是你愿意来的吗,也不知道是为了谁!”

季邺南沉默一会儿,说:“今儿检察院那帮人来学校问话,我不方便露面。”

顾佳靓点了点头,笑着说:“我还以为你是为了她才来。”

他脸色郁郁的:“和她没关系。”

“你知道我说谁?”

“除了她还有谁能讨厌到那份儿上。”

“…”

突然就跟话说尽了似的,谁也不出声。顾佳靓心里不舒服,在他面前提她的次数不多,可每回提及他都像上了火药似的敏感,即使是不耐烦的情绪,那种不同对待也表现得过于明显。

先前跟在顾佳靓身后举旗杆的小伙子抱了一袋子矿泉水,顺着阶梯挨个儿发上来,依次给了他们俩,又从袋子里拿出最后一瓶,往他们身后递过去。跟前面坐的俩人都带着点儿惊讶转过身,就看见梳着马尾辫的白净小姑娘睁着双发红的眼睛对递来水的那人说:“不用了,谢谢。”

声音小得可怜,眼圈一红,浸得整张小脸都白中带红,她双手往膝盖上一撑,站起来,一句话不说转身继续往上走。温渺不是没自尊的人,对季邺南的厚脸皮,是她人生中的第一次,她也不是没脑子的人,如果不是他的默许和纵容,也不会一直缠着他。她不知道他身边有位姑娘竟亲密到了这种程度,也从来不曾想过,季邺南原来真的那么讨厌她。

亏她这段日子还这么纠结,自己骗自己再来找他,只是想要个答案,他爷爷的,她还没开口问呢,他就回答了,一个礼拜的措辞都白想了,她想过他会列举厌恶她的种种,连怎么回绝耍赖都想遍了,却没想过他竟然说,除了她还有谁能讨厌到那份儿上。当着面说讨厌,可以理解成开玩笑,可背地里这么严肃地说讨厌,那想必是真的很讨厌了。温渺后悔了,就不该参加什么狗屁交流活动,给自己找罪受,临别前倪翼恨铁不成钢地点她脑袋,说:“你就活该往枪口上撞,总有一天死得很难看!”

什么总有一天啊,连半天都不到,她就已经死得很难看了。满脑子都是季邺南说的最后一句话,她怕自己哭出来,跟组织人请假,说不舒服想回去,结果被兢兢业业的学生干部批评了一顿,说她没有集体意识,这才刚来就想走,说什么也得坚持到最后。于是她后来便恹恹的,不像蹦跶的兔子,反露出几分淑女的气质,并且和大队伍保持一定的距离,始终落在最后一位同学的十米之外。

忘记走了多久,她慢悠悠抬头,看见季邺南站在枫树下,顾佳靓已经走过,突然停下,侧身往后看,拉了拉他的胳膊,不知道俩人说了什么,季邺南没再往前走,顾佳靓继续走了三四步,突然又停下,保持住刚才的角度,盯着季邺南一动不动。她这一刻真不想看到他,哪怕是个模糊的影子,也会立刻哭出来,于是她也站在原地,不往前走了。画面就这样禁止了两三分钟,温渺再抬头,看见季邺南微埋着头,一步步走下阶梯,朝她的方向,往回走。

她有点儿不知所措,眼泪已经止不住,却不想被他看到,正转身准备跑下山时,刚才批评她的学生干部站在高处,举了个扩音器,朝下喊:“温渺同学,历史学二班的温渺同学,对,就是你,请迅速跟上队伍,不要耽误大家的时间,我们的活动即将结束,请迅速跟上队伍!”

于是,她像风一样,调转方向,一路往前奔跑,撇下了和她擦肩而过的季邺南,怀揣着一颗砰砰跳的心,和刚才给大家伙递水的小青年拉横幅,这俩个子高,往左右两端一站,红底白字的大条幅就被拉得板直板直,随后走上来的季邺南一直看着她,眼神有点儿怪,温渺没来由心虚,不敢和他对视。集体大合照的时候几个女孩儿推顾佳靓往中间站,她转身的时候没站稳,眼看着往后倒去,温渺本能地上前一步,腾出只手去拉她,却援助得太晚,本身又腿长,人没拉着,反倒一脚踩在顾佳靓的脚背上。

顾佳靓摔了个趔趄,小腿蹭着观赏石,霍拉出一寸来长的口子。有人过去扶着,有人悄声埋怨温渺,哪有救不了人还倒打一耙的,瞧那洁白的运动鞋被她踩成了什么样。刚才跟她合作的小青年也丢了横幅,着急上火地埋怨:“真有你的,人摔了不扶拉倒,你踩她一脚算怎么回事儿?”

温渺郁闷,是她身子短重心低倒得快好吧,只是不小心踩她一脚,搞得就像她给了人一刀似的,当下反驳道:“是她自己没站稳,谁乐意踩她了。”

季邺南正用别人递过去的纸巾,处理顾佳靓小腿上的伤口,头也不抬地说:“要没你这一脚,能磕石头上?”

这语气算是温和,却偏偏比别人的打击来得重。温渺没吭声,按理说摔倒的是顾佳靓,丢脸的也应该是顾佳靓才对,她却觉得自己才是最丢脸的,眼睛里刚褪去的红又爬上来,当下也就破罐破摔了,朝他扔了横幅,道:“本姑娘不玩了,你厌恶我是吧,我还讨厌你呢,你个冷血无情的死面瘫,冥古不化的臭石头!从今往后谁喜欢你喜欢去,老娘不稀罕!”

然后就大摇大摆下山,在场的人都傻了,约摸走了十来米,季邺南开口:“你站住!”

温渺毫不理会,继续大摇大摆地走,季邺南又说一遍:“温渺,我让你站住!”

站你妹!站住再挨你一顿训,再听你怎么维护顾佳靓?她很生气,也很心疼,反正就是走定了,都说她搞不定季邺南,搞不定就搞不定吧,还弄得自己一身伤,什么理智清醒都跑得远远的,她现在只想远离他。

等跑到山下,才肯回头看一眼,后面竟一个追上来的人也没有,这下再也崩不住,委屈地哗啦一声就哭出来。

第十二章

她这一天过得十分煎熬,回去时也无精打采,砰地推开倪翼家门,拎着包往沙发上一丢,人也趴了上去,倪翼妈正做饭,系着围裙跑出来,看着沙发上那颗黑乎乎的脑袋,半天才开口:“渺渺怎么了,这没精打采的样儿,谁欺负你了?”

她埋在沙发里,瓮声瓮气地说:“我失恋了!”

倪翼妈眼睛噌地放光:“多大点事儿嘿,人这一辈子不都得失几回恋嘛,来来来,尝尝我做的糖醋排骨,保证你吃了就忘了失恋的事儿!”

正巧倪翼从房间出来,刚睡醒的样子,打着带纹身的赤膊点燃一支烟,胡子拉碴着幸灾乐祸:“失恋了?这么高兴的事儿怎么着也得庆祝一下,晚上吃饭开瓶酒啊妈,就我上午带回来那瓶。”

他妈乐呵呵地点头,在围裙上抹了两把手,朝他使了个眼色,转身又钻进厨房。对于他妈执着于把他俩凑一块儿的精神,倪翼已由开始的辩驳沦落到今次的懒得搭理,他乐于将温渺打击到底,说:“你也别太伤心,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你俩不是一路人,那人看不上你也正常,没明着说讨厌你已经算十分给面子了,明白吗?”

温渺腾地从沙发上跃起,盘着腿,顺了顺乱糟糟的头发:“他说了,还说这世上没有比我更讨厌的人。”

倪翼瞪了瞪眼睛:“哇靠,这人也太直接,心里清楚就好,说出来不觉着太伤人么!”

温渺横了他一眼,顶着双兔子眼,松垮了身子,像被戳了洞的气球,倪翼伸出干瘪的手揉她的头:“瞧你这傻帽样儿,犯不着在一棵树上吊死,改天哥给你介绍几个好的,咱慢慢挑成么?”

她机械的点点头,从来没想过要放弃季邺南,也从来没想过放弃会来得如此猛然,她心底清楚,如果还胡搅蛮缠下去,自己就成了名副其实的小三,还是一插足不成功的小三。季邺南一句话,像把刀戳在她心口,看不到血只感到疼,因着这个疼,活蹦乱跳的少女几乎在一夜之间变得沉默优雅。

一夜之间,除了她好像人人都沾沾自喜,尤其是她爹温如泉,一开始温如泉千方百计套倪翼,倪翼宁死不屈,还劝老头:“她多大人了,谈个恋爱怎么了,您老别的都好,就一缺点,太死板!”

随后温如泉从裤袋里掏了几百块钱塞到他手里,他想了想,说:“其实这也不算缺点,当爹的嘛,总是担心女儿上当受骗,温渺那丫头不长心,保不齐被季邺南骗了去,您知道季邺南是谁?十刹海出生,长安街长大,他老子办公桌前批文件时,门口还站一警卫,小红旗手边放,新闻报纸天天上,就这么一人,能看上咱渺渺?”

因此,她爹用几百块钱买了她拼命想瞒住的讯息,还买了倪翼破天荒叫她一声渺渺。

温如泉看她生不如死,感到特别欣慰,煮面条人不吃,他就煮稀饭,人还不吃,他也不恼,笑眯眯的特别和蔼,说:“渺渺啊,要不咱们涮火锅吧?”

她一把扯了被子,蒙住头:“你就不能让我安静会儿?我就是喜欢他怎么了,这事儿吹了你就这么高兴?”

老头顿了顿,说:“真当我是老古董啊,你也不小了,有喜欢的小男孩儿很正常,但是谁都可以,唯独这个季邺南不行,差距太大!”

语气前所未有的严肃,温渺就想,这不是老古董是什么,什么年代了,还差距不差距的。于是继续蒙住头,不理他,老头儿在小姑娘面前从来没有什么立场,见她不吃不喝也心疼了,扯了扯被角:“起来吧,不是失恋了么,带你出去散散心。”

温如泉带温渺去了趟q市,房主姓秦,单名一个孝字,和温如泉是多年旧识,待人十分和气,招呼她:“这不是温家小丫头,小时候见过一面。”

他用手比划,“那时候才这么一点点高,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温渺腹诽,连她叫什么都记不住,这叫哪门子的关系好?

温如泉恭敬道:“温渺,渺渺兮予怀的渺。”

秦孝点头:“渺渺兮予怀,这名字好,悠远茫茫,意境好。”又盯着她,“到了这儿别客气,想要什么就说出来,我和你爸爸一样,有求必应。”

她哪有心思要什么,说的是来玩,她爹好像也不单是带她来玩的,每天和那个叫秦孝的呆在书房里,一聊就是两三个小时。她不在的日子,不知道那边怎么样了,想必每个人都快活着,并没有怎么样,可她并不知道,她不在的日子,有的人看上去并没有怎么样,实际内心已成狂风暴雨。

北京城,前儿周礼送来一消息,说温渺人间蒸发了。有人不信,搁明德楼后院的葡萄藤下呆了一下午,又去东门的球场打了一上午球,再去北门的游泳池泡了俩小时,这回终于有胆大的姑娘来套近乎,却被他一脸寒霜吓得不敢开腔…他终于察觉到,有人好像的确人间蒸发了。

阴雨连绵的天气,他坐在窗前看书,风把雨带进来,沾湿一页纸,模糊一行字,他盯着

那行字出神,已经一小时没换过姿势。这场雨来得急,小姑娘们尖叫着,蒙住头,踢踢踏踏四处乱窜,尔后平静,忽然门上一阵急响,他僵直的背紧绷着,起立连带转身,一气呵成,还扫落一书本。

老钟拎着一漆盒,收了伞走进来,看到未关的窗和落在地上的书,一脸茫然:“你这是在干什么?”接着过去关窗,又把书捡起来,“下雨天不关窗,感冒了又不肯吃药,到底发生什么事儿了?”

他把漆盒放桌上,揭开一层盖儿,取出一盘翠玉豆糕,再揭一层盖儿,是一碗热腾腾的荷叶粥:“老太太亲手熬的,你咳得厉害,不能吃辣,这个清淡。”

“你吃了么?”

他声音暗哑,老钟摇头:“把你交待好了我再回去,家里等着呢。”

“甭回了,吃这吧,我不饿。”

老钟默默接上保温桶的插座,把粥放回去热上,暗自腹诽,这少爷耍的哪门子脾气,就算铁人也得吃饭不是,他这茶不饮饭不食的,别说铁人,就连兵马俑也得给比下去。

“不吃就走吧,别跟这儿呆着,烦。”

老钟讶异,却见他抬头道:“怎么还不走?”

这道逐客令下得如此着急,老钟立马转身出去,正巧碰上周礼,这熊孩子依旧没大没小,叫他一声老钟,整个楼道都能听见,他逮着熊孩子问出了什么事儿。周礼一脸茫然:“没什么事儿啊,能有什么事儿?”

想了想,又说,“你们家少爷最近怪怪的,老一个人呆着,什么也不干,干什么都烦。”

“你还说呢,我刚被人轰出来,一句话没说,人居然嫌我吵,他究竟怎么了?”

周礼翻个白眼:“谁知道,季少爷风格难以捉摸,谁也搞不懂,不过我想,他大概是失恋了吧!”

说完抱着滴水的篮球一阵风跑走,老钟暗暗咬牙,怎么又失恋了,这少爷手法是不是太高明了点,他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谈的恋爱,他居然就失恋了,可喜的是,他还知道失恋,以前不都是那些姑娘哭着闹着找上门,然后被他冷言冷语赶走吗,如今倒知道失恋了,真是风水轮流转啊。

就这样又过了几天,周礼为了给好兄弟排忧解难,约了一帮人聚会,顾佳靓也去了,却是在开场半小时后只露了个脸,她刚找着租地儿,今晚约了房东谈价钱,和周礼这摊撞上了,于是自罚一小杯后匆匆离去。

顾佳靓驱车过了桥,又走了好长一段,到了房东说的小酒馆,这房东原本是个地道的农民,拆迁改道后发了笔横财,就靠这地段吃老本,顾佳靓背着家里办学校,资金不足,能省一点儿是一点儿,这方想着减价,那方说什么也不让价。于是双方僵持不下,后来竟拍桌子吵得不可开交,怎料那房东还是个地头蛇,在顾佳靓据理力争时,不知从哪冒出一帮男人,将她围了个水泄不通。

天下总有无巧不成书的事儿,话说当时从q市回来的温渺刚巧出门,到小酒馆的对面吃烤串,且目睹了整个事件,她本不想管闲事,但一想到季邺南那张脸,就控制不住想管这摊事儿,那可是顾佳靓,他心尖尖上的人,只怪自己贱,贱到连这种事也爱屋及乌,于是将人民币拍在桌子上,吼一嗓子老板买单,再喝掉最后一口啤酒,闲庭信步地挤进那群人,抓了顾佳靓的手:“找你半天了,傻站这儿干什么!”

二话不说就往外奔,这一带地势偏,三五成群的社会边缘人物经常在此出没,养尊处优的顾大小姐哪经历过这些,昏天暗地之间飞奔如脱线的兔子,身后尾随狂乱的追逐和路人的惊叫。温渺生长在附近,对这一带特别熟,拐了弯就溜进一小胡同,掐着顾佳靓的手,猛踹摇摇欲坠的危墙,翻落的砖头瓦块垒了一地,她又把人拽到一人高的绿皮垃圾桶身后,蹲下后在唇上竖了跟食指,顾佳靓借昏暗的灯光看着她的脸猛点头,温渺掏出手机,拨打季邺南的号,过去这么久,这号仍然拨不通,顾佳靓小心翼翼地说:“那个…他把你的号…划拉进黑名单了…”

温渺愣了愣,随后悄然一笑,在朦胧的月色下很美,美到凄凉无助,眼神里写着原来如此,之后尽是绝望。她拽过顾佳靓的包,翻出手机,将烂熟于心的号码再次拨出去,一边和身旁的人说:“你蹲这儿别出声,他们会来救你,我出去先把人引开…”

当时周礼和几个人在摇色子,季邺南坐在旁边喝酒,桌上的手机震动,周礼瞥了他一眼,道:“不接?”

季邺南没说话,又品了一口酒,仿佛压根儿没听见。周礼伸长脖子,看到顾佳靓的名字在屏幕上雀跃地跳动,于是伸手捞起来,对方连开口的机会都不给,直接报上地址,末了加了一句:“遇到点儿麻烦,顾佳靓在这儿等着,你来接她吧。”

周礼顿了顿,带着点儿惊奇道:“温渺?”

旁边的人握着酒杯晃了一下,一把抢过手机,放在耳边,等了会儿才开口:“是我。”

电话那头却没了人声,只听见窸窣的动静,像是砖头落地,接着又是一阵慌乱的吵闹,然后哔地一声,挂断了。

季邺南有点儿懵,定了定神,问周礼:“她说什么了?”

周礼更懵,盯着他的手机:“这玩意儿不在你手里么,听这么久,她什么都没和你说?”看他脸色不对,赶紧补充,“她说在朝阳杨家胡同,遇到点儿什么麻烦,让你去接顾佳靓。”

“什么麻烦?”

周礼使劲摇头:“没来得及问呢,你一把捞了去。”又说,“奇了怪了,她遇到麻烦,却让你去接顾佳靓,为什么她有麻烦,叫你接的却是顾佳靓呢?”

第十三章

顾佳靓从没想过救她的会是温渺,她小时候干过最危险的事儿,是去河里抓鱼,就那程度,岸上还站俩警卫战士,捧着半缸水,候她平均俩小时逮一条巴掌鲫鱼。哪曾想过会落到这般境地,搁土灰墙下蹲着,身前是一垃圾桶,恶臭阵阵扑鼻,温渺刚才踢翻的砖堆还尘雾漫漫,呛了她一鼻子灰,还不敢咳,别说咳,连呼气都小心翼翼。想不到那不谙世事的小姑娘竟有这么大勇气,跳出去对抗,还那么义气,为保她安全,片刻前的嘈杂和此刻的寂静对比鲜明,她脑中回旋温渺破口大骂和男人粗犷的笑声,从近到远,骂声越来越小,笑声越来越大,再猛一回到现实,寂静如常,这才感到后怕。

那么一水灵的姑娘,被那些人掳走后果不堪设想,她怎么就那么听话的蹲这儿不动了,思想已经奋起直追,身体却不听使唤,于是急得想掉眼泪,碰巧垃圾堆里蹿出一灰不溜秋大老鼠,拖着老长一尾巴,四只脚贴着她的脚背,极快地溜走,她毛骨悚然,浑身一激灵,眼泪终于掉下来,从缝隙中偷偷看一眼,那么长一胡同,哪还有半个人影子,于是哇哇大哭。

季邺南他们赶到时,她还在哭,周礼去扶她,说:“怎么回事儿啊,刚才不还好好儿的么。”

她蹲太久,脚不听使唤,高跟鞋往一边歪,差点摔倒,众人伸手去扶,还有人给她披了一件外套,将将站稳,已扫视一圈的季邺南问:“她呢?”

顾佳靓抬头,泪眼婆娑,一脸茫然。

“她在哪儿?”

隔着尘霾,看不清季邺南什么表情,众人三缄其口,周礼看了看他,忽然悟出了点儿什么,不免神色凝重,悄声问顾佳靓:“温渺呢,你们不是在一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