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她不知道,在她去后没多久,我们李家,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种变故,是年幼的我,始料未及的。

其实归根结底,就是让我刻骨铭心的见识到了,什么叫做皇权,什么叫做君命。

我的父亲,是七皇子府太傅之弟,因为直言进谏,被先帝下令满门抄斩。在诏令到达的前几天,我的父亲凭借多年混迹朝野的敏锐,命家里的仆人将我和妹妹送往金陵城的远亲家中。保险起见,我跟着老管家离开,而妹妹就跟着乳娘一家人急急忙忙赶往金陵城。

我跟着老管家,一路往南,还未到达金陵城,就遇见了大瘟疫。

老管家也在瘟疫中丧命,留下的几百两银子,自然而然被乱民抢走。我身无分文,茫茫然不知该往何处去,那段日子,说起来是我这一生最绝望的时候。每一天睁开眼睛,见到的,就是一张张熟悉的面孔,病死在我的面前。

那是我第一次,如此近的,接近死亡。

而下一刻,我担心的,又是今天的温饱问题。这样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折磨得人几欲疯狂。可是我还记得父亲的嘱托,还要赶到金陵城同我那小妹妹会和。我永远记得离开前,父亲拉着我的手,对我说,一定要好好活下去。

因为极有可能,我就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了。

我的妹妹,也要我来照顾。

当我饥寒交迫,晕倒在荒野的那一刻,我的心念是如此的执着,我不能死。可是又不得不承认,当我躺下时,我已经没有半点挪动的欲望。身子又酸又痛,我还不曾吃过这等苦头,只觉得生不如死。

渐渐的困意袭来,我缓缓闭上眼睛,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我醒来时,浑浑噩噩间,已经不知道今夕是何夕,只知道我的膝盖传来一阵阵痛楚,而我就是在这疼痛的刺激下,慢慢清醒过来。原来一只黑色的鹰鹫,以为我死了,在啄食我的膝盖肉。

好在醒得早,只留下了一道小口子。

我用尽全力去驱赶,终究是无济于事。气喘吁吁之际,骤然摸到怀里的匕首。那是老管家留给我的防身之物,我一把抽出锋利的匕首,手起刀落,那鹰鹫温热的血,撒了我满身。我呆愣了许久,才回过神来。

说起来,我家也是,曾几何时,我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在这之前,我连鸡也不敢杀。我的母亲也是信佛之人,平日更不喜杀生,从小到大,就见不得血。我趴在这荒野里,嚎啕大哭。

等到哭得力气散去,腹中的饥饿,已叫我提不起力气来。我挣扎着站起身来,靠着仅存的一丝力气,踉踉跄跄的朝南走。其实我也不知这里是何处,可是我仍然记得,金陵在南方,只要我一直朝南走,总有一天,会到的。

走得累了,就蹲在小溪旁,躬下身子,双手合起,捧起几口水润润喉咙,在清澈的水中,我看见自己的脸,自己的手,沾满了鲜血。这样的自己,格外陌生。在瞥见这副样子的那一刻,我只觉得惊了一跳,过了许久,才想起来,那就是我本人。

浑身上下早已没有了力气,可是我不敢歇息,也不能歇息。因为一旦松懈下来,我可能就要死在这里。一眼望去,满眼都是苍凉的黄色,见不到半点人烟。饿得实在受不了时,就随意拔起荒野上的草,塞到口中。我记得从前还在书院时,先生对我提起过,有些草,是有毒的。

可是我又有什么可怕的。

已经一无所有,死了,也就死了吧。转念一想又觉得悲凉,若就这样死在了这里,说不定,我的父亲,我的妹妹,连我的尸首也找不到。想到亲人,又觉得有了一点动力,强撑着朝南走。

日升日落,不知过了几个轮回。当我立在高耸的城墙下,看着金灿灿的金陵城三个字时,竟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就是这里了啊。混在人群中,就这样相安无事的进了城,眼前的一切,都显得那般陌生。

这里是天子脚下,全天下最为繁华的地方。

我就蹲在街边上,靠着小贩们扔下的卖不出去的吃食度过了几日,南方的冬天,虽然来得特别晚,可随着第一场雪纷纷扬扬的落下时,我想,冬天还是到了。我浑身冻得几乎麻木,整个人不受控制的瑟瑟发抖,我想,若是再找不到我那婶婶一家,在这地方,我不是饿死,就是冻死。

瑟缩在墙角下,渐渐听到有马蹄声靠近。我没有抬头,满心满愿的只想怎样才能让自己更暖和一些。我低着头,抱着双膝,缩成一团,可还是能看到一双脚,慢慢在朝我靠近。那是一双华丽的鞋子,朱红色的锦缎面,上面坠了两颗浑圆的珍珠。

多少人梦寐以求的珍珠,就这样被镶在了鞋上。

可是并不觉得暴殄天物,因为当我终于按捺不住心里的好奇,抬起头来时,看见的,是一张绝美无双的脸。同我一般大的年纪,可是整个人站在那里,就恍若是陨落人家的谪仙子。那一刻我想,也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得起,这样的珠子。他一身的衣袍,在这雪地里,几乎刺得我睁不开眼睛。

我以为他是哪一家的公子,闲来无事时出府踏雪,过不久,就会回去的。可是,他竟然蹲在我的面前,脱下了自己的锦袍,披在了我身上,而后轻声问我:“你想不想跟着我?”鬼使神差的,我点了点头。

只为了这个人,在这种时候,替我披上袍子的温柔。

他带着我去了一座宅院,安置我住在了其中一间,却并不提起,要我做些什么事情。他不提,我也不问,只知道这样一个落脚之处对我来说,就是极乐世界了。那段时间,我唯恐食物不够,每天结束时,总是在衣服口袋里,塞满了点心。

那个人看见了,却也并不说什么,只是眼中流露出一股淡淡的悲悯。

我心里十分难受,可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哪怕所有人都瞧不起我,我也要活下去,找到我的妹妹,一家团圆。

等到我渐渐恢复了元气,就开始打听妹妹的下落。还未得到蛛丝马迹,就晴天一道霹雳,粉碎了我所有的希望。原来早在一个月前,我的父亲,连同我的叔伯,舅舅,就全部死在了一纸诏书下。

我甚至还没有读完一整部《论语》,可是我已经学会了这人世间最残酷的一点,那就是,生离死别。那一天,他看着我失控的哭倒在街头,只立在我跟前,居高临下的看着我,吩咐随从:“将他带回去!”

在房中,他冷声对我说,只会哭的男人,是没用的窝囊废。

也不知哪来的勇气,也对他大吼:“要是你像我,家破人亡,你只会比我哭得更惨!”他的目光仍旧是冷冷的,过了片刻,才问我:“你为何不报仇?”“报仇?”我似听见天下最好笑的笑话一般,冷笑着反问:“若我的仇人是皇帝,那这仇,该如何报?”

他抿着唇,沉默了。

我想,说出这句大逆不道的话,我多半是活不成了。

可是到最后,我竟好好活着,并活到了如今。

任何人听见有人被背后议论皇上的是非,都会感到惶恐。可是他没有,至始至终,他的眼神,都是冷冷的,淡漠的,不带一丝感情。过了许久,我才听见他幽幽的声音:“你父亲和七皇子是什么关系?”

我不知他为何会如此问,也不知为何会联想到这件事情。

我伸手抹干了泪,第一次昂首挺胸的站在他的面前,告诉他,我的父亲,是当朝的太傅的弟弟,也是燕京城的知府。那一刻,他看着我的眼神,格外的悠远,只听见他口里吐出了我父亲的名字,“你是不是李琦的儿子?”

我并不觉得有一个身为朝廷钦犯的父亲是丢人的事情,反而在我心中,父亲敢死直谏,是真正的大丈夫,于是我傲然的点头,“不错,我就是。”他缓缓垂下头去,只是那一刻,我看见他的神色,格外的悲伤。

而后他一言不发,转身离去的刹那,对我说:“换个名字吧,以后,你便姓西好了。”

从那一刻起,我便成了西晨风。

番外之西晨风(二)

后来的后来,我曾经问过他,为何为起这个名字。

那时他的神色,我永远都会记得。他幽幽的望着窗外,许久许久没有说话。不知为何,总觉得他藏着说不清的心事,让他始终显得那般悲哀。他只说了一句话,叫我铭记至如今。

他说,看见我,就会想起一个故人。而那个故人,曾经同他越好,要一直朝着西走,去看看日落的地方。

当我追问故人是谁时,他告诉我,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那一刻,我竟觉得他同我一样,历尽沧桑。可是事实上,站在我面前的这个人,也不过八九岁模样罢了。一个孩子而已,却藏了这么多的故事。

我就住在那所不知名的院子里,浑浑噩噩的,虚度光阴。那段日子,我并不敢出门,只每天躲在屋子里,惶惶然。我在害怕,不知道什么时候,朝廷的人,就会发现我是李家的漏网之鱼。

原本这条命到现在已经不值得吝惜,可是我仍想要存着一口气,寻找我的小妹妹。

等到风头渐渐过去,我向那人提出,要出门去,寻找一个人。出乎意料的,他什么都没有说,还让小厮陪着我,在这陌生的金陵城四处寻觅。当我最终找到传说的婶婶家时,才发现,空落落的庭院里,唯有枯草凄风。

从未有过的恐惧袭上了我的心头。

在这世上,我只剩下妹妹一个亲人,若是连她也未能幸免于难,那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踏遍了宅子中的每个角落,处处都结满了蜘蛛网,看样子是很久没人居住了。我不知道,这里的人,到底是受到了牵连,被诛杀了,还是搬走了。

我不知道那人哪来的法子,没多久居然替我打听到消息,原来我的婶婶,在三个月前,就已经病故了。后来,那人又替我找到了已经回到家乡的乳娘,从她口中,只得知当时将妹妹交给了婶婶,便离开了。我的妹妹,就此不知所踪。

我的心,如同死了一般,对这人世间,再也没有什么眷念。

每日行尸走肉,不可终日。

终究有一日,那人立在我面前,问我想不想替他做事。

我只知道,承了人家的情义,总是要归还的。于是,毫不犹豫的答应了,那一刻只想着,哪怕是杀人放火,我也义无反顾。没几日,他请了一位师傅来,说要教我武功。只依稀记得那位师傅眉心有一颗黑痣,三四十岁的模样,生得很是英武,沉默寡言,总是在我蹲马步的时候,在一旁冷冷看着。

在我偷懒时,就有竹板落到手心和小腿。浑身伤痕累累,痛自然是痛的,只是心已经麻木了,觉得一切,都没有什么意义了。每过一段日子,那人就要亲自考量我的武功,我心里十分不明白,明明是比我还小的年纪,为何下起手来,比我更狠,更凛厉。

一转眼三年过去,我就在那宅院里待了三年,每天一睁开眼睛,习惯成自然的,就要练习吐纳之气,然后就是顿一炷香时间的马步。我知道我的武功始终难以与那人相媲美,可我也有一样值得骄傲的东西。

那便是我的轻功,举世无双,连他也难以望其项背。其实这并没有什么好夸耀的,我所仰仗的,唯有这么一点罢了。我记得那一天,是我三年来首次走出大宅院,见到外面的世界。我才发现这三年来,这地方,变化如斯之大。

或许是因为并不属于这地方,没有什么归属感,对于这种巨大的变化,并不觉得怅然。那人带着我走到了一处高高的楼前,对我说,从此以后,我就要在这地方做事。我跟在他身后进了高楼,大堂里空荡荡的,能听见脚步的回声。

他双手立在身后,就在这时,转过头对我说:“这里将会开一家酒楼,从此以后,你就是这里的主人。”我愕然的看了他许久,总觉得其中有别样的意味。一个人,不可能无缘无故将我从街头救回去,然后默默帮我做那么多事情。

我从来不是拖泥带水的人,自然仰头问他,“为什么?”话音落下的那一刻,我竟看见他的笑容,如冬日的阳光一般,几乎要灼伤人的眼睛。可是他的眼中,依旧是毫无温度,只是隐藏在璀璨的笑容背后,他对我说:“因为我需要你替我收集消息。”

我心中百般不解,可是没有再问为什么。因为他的下一句话,让我彻底明白过来,“我是七皇子的堂弟。”我愣在当场,思绪乱成一片,过了许久,才问:“你是谁?”他的回答简单而干脆,“杜怀瑾。”

当今的圣上,就是姓杜。既然是七皇子的堂弟,那他的父亲,想必就是王爷了。

这样的身份,令我觉得有些诧异。我一开始的确怀疑过他的身份,寻常人家的孩子,不可能会有浑然天成的那种贵气,但确实没有想过,他会是皇亲国戚。对于我们这种人来说,住在皇城下的人,都可望而不可即。

他却让我对皇亲国戚有了新的认识。原来他们也有烦恼,也有伤心事。

我终于明白三年前,他的眉宇间,为何那么忧伤。他一定是在为死去的七皇子哀恸,到如今,当初熟悉的神色已从他脸上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从未有过的淡漠。我知道这个人,同我一样,在这三年里,也经历了也不少,历练了不少。

再到后来,我在金陵城活动了一些日子,才发现,杜怀瑾,就是名闻天下的福王之子。可惜这样的身份,似乎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快乐,我只是一日日见着他的眉头蹙成了一团,在人前却笑得那般没心没肺。

我屡次看见他的笑容,就会暗自想,昨晚上,他又神伤了多久。

是啊,在众人眼中,他出生便含着金汤匙,是多么令人向往的事情。

不幸的是,高处不胜寒。

我从来没有见他真真切切的笑过。很久很久以后,我见到他灿烂的笑容,却是因为一个女人。这是后话。

事实上,多么可笑,我连一个人的名字都不知道,就心甘情愿的听从他的安排,苦心孤诣的习武三年。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以用来做许多许多事情。我却用这一千多个日夜,困在一座宅院里。

我没有半点犹豫,当机立断的,就接收了这座楼。并给它起名叫做绮梦楼。绮梦绮梦,就是一场绮丽的梦。可是再美丽的梦,也有醒来的一天。只可惜,世人并不明白这一点,还在为了名利蹉跎终身,多么可悲可笑。

在这座绮梦楼里,我学会了许多许多,我学会了如何察言观色,如何与人周旋,更学会了,如何带着面具做人。只知道在面对那些人的时候,我的嘴里,总是说着似真似假的话,到后来时间久了,我也不知道,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然而追究这一点,已经没有什么意义。

因为根本不需要去追究,只要我说出去,听着的人,愿意相信便罢了。

到后来绮梦楼断断续续的又来了不少人,个个都是有着故事的人。只是他们不说,我也从来不过问。我们不过都是在这绮梦楼中,各自有着各自秘密的一群人。其中最出众的当然数玉成和修竹。

他们所唱的戏曲,总令人无法自拔。当然,与之齐名的,还有他们美艳绝伦的容貌。生得这副样子,不知会令多少女人嫉妒。我们心中都明白,不少人,其实不是为了听戏,而是为了追逐他们的容貌。

但是我们谁也不点破,台上那些看客自以为看透了戏子,殊不知,戏子也同样看透了他们。所谓近在咫尺,远在天涯,也不过如此。杜怀瑾偶尔也会来此处,只不过总是交与我一些任务,我总是兢兢业业的完成,不管怎样,我总不能辜负了他的信任。

我以为杜怀瑾这样的人,该是没有弱点的。

只是不久以后,我就发现,事实并不是这样。在空明寺中,偶然遇到许熙以后,我发现他难得的有些怒气浮上了面容。这在从前,他永远的波澜不惊,是绝对不可能会看见的。我打趣之时,又觉得事情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

因为我想起了在许熙背后的那个女人。不过只是淡淡一瞥,并未放在心上。美丽的女子见过不少,她虽然倾国倾城,可也丝毫挑不起我的兴趣。但是我身边的这个人,刚好相反。从那以后,我经常会见到他独自一人,立在窗前,也不知在想什么。

后来我渐渐明了,那就是传说中的,相思病。

只是他隐藏的极深,若不是跟随他这么多年,我也不会察觉到这等细微之处。为他高兴,却又为他担忧。我清楚的知道,这样的人,心若一动,注定遍体鳞伤。所以宁可不要动心,便可以不受伤。

最后的最后,我得知的消息,是福王府的三公子,即将迎娶沈家的三小姐。

我想,他终于,还是头也不回的,踏上了这条路。

番外之西晨风(三)

随着婚期越来越近,他脸上不时会流露出隐隐的期待。我总拿着此事打趣他,从前信誓旦旦说过不近女色,到如今怎么反倒破了自己的誓言。他不以为意的笑,满目的理所当然,“从前年岁轻,气头盛,不知道轻重…”

满口的胡说八道。

这么多年,我就没见他气盛过。

哪知他话锋一转,却笑道:“日后你就知道了,或许你也会遇到那么一个人也说不准,只觉得为了她改变所有都是应当的。”我假意抖了抖身子,拂了拂衣袖,“你也忒瘆人了,瞧瞧我这满地的鸡皮疙瘩。”

他但笑不语。

我从前听说过,沈府一开始是想要和许家结亲的,不知为何到最后,福王府后来居上。

他是如何做到的,我已经不想问,也不想知道。

只知道,在他大婚前的几天,总是有隐隐的笑意在他脸上跳跃。绮梦楼的人都十分诧异,唯有我一人,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预料之中的事情。只有我知道,他为了这一日,等待了多久。也只有我知道,那个女人,在他心中的地位。

福王府的三公子和尚书府的三小姐成亲的消息,对于金陵城来说,是十分轰动的消息。街头巷尾,总有些人,三三五五的聚在一起,谈论这件事情。有人说起沈府的十里红妆,最为人津津乐道的,还是福王府价值连城的聘礼。

总而言之,大户人家的婚事,最为市井中人所关注的,还是聘礼和嫁妆的多少。

沈紫言出阁的日子,全金陵城都沸腾了。不少人站在沈府的花轿会经过的路上,翘首以盼。我站在人群中,看着迎亲的杜怀瑾,坐在一匹高头骏马上,一身红袍,映衬得整个人丰神俊朗,而他面上,始终挂着淡淡的笑意。

当晚,金陵城的上空,炸开了一朵朵烟花。

一道白色的身影从我眼前飘过。我含笑叫住他:“不一起喝杯酒?”那人是当今炙手可热的翰林院学士,许熙。也是全天下丈母娘们,最想许配女儿的人。他回过头来,淡漠的看了我许久,终于颔首。

有那么一瞬间,我发现这个人的神色,显得有些悲伤。

不知为何,我想起了上一次他来绮梦楼的情形。这样一个终日一身白衣的人,站在哪里,都能很快吸引众人的目光。我看着他流淌的眸光,隐隐似乎觉察到了什么。他一仰头,就将一壶酒灌下。

真真是不公,这世上就有这样的人,做着最为粗俗的动作,可给人的感觉却仍旧是那般从容。许熙就是这样的人,难怪那么多女子为他疯狂。酒至半巡时,他已微醉,看样子不是经常饮酒之人。

我仰头,望着窗外,放纵的笑,“今儿晚上的烟火,真是漂亮。”“十年前,我在扬州,见过最美丽的烟火。”许熙的声音透着淡淡的落寞,“也见过最美的人。”我慢悠悠转头看他,只见到他微红的眼眶。

这与在人前处变不惊的大学士来说,是多么的格格不入。我几乎以为,我看到了最隐秘的东西。可是下一刻,他又恢复了常色,面上的淡淡笑意,几乎让我以为方才的是错觉。我深深看了他一眼,也笑了起来,“是么?能让许学士记挂十年的,不管是人,还是烟火,想来都是不简单的了。”

许熙轻笑出声,又灌了一壶酒,便不再说话。默默的坐了一会,直到那轮月西移时,才听见他低不可闻的声音:“今夕何夕…”说罢,行云流水般的起身,白衣飘扬,夹带着一阵风,消失在了拐角。

我立了起来,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楼下。

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没有再见过沈紫言。杜怀瑾也甚少提起她的事情,可我知道,他在为数不多的提起那个人时,神色总是格外的柔和。后来有一日,他匆匆忙忙找到我,吩咐我调动在金陵城的死士。

我知道他是那种一旦下定了决心,就不会轻易更改和反悔的人。我也知道,我无法说服他,我望着他的眼睛,轻声问:“值得吗?”为了一个女人,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值得吗?杜怀瑾别开脸去,低声说道:“没有值不值得,只有愿不愿意。”

这句话犹如惊雷炸响在我的耳侧,让我久久说不出话来。后来沈紫言平安出宫,我终于长长的松了一口气,不然,将会卷起多大的风波,已经不得而知。不久以后,皇上驾崩,天下风云诡谲,又传来泰王谋反的消息。

我跟着杜怀瑾一起到了南阳,见到无数的人,战马,一一倒在我们的面前。这让我想起当年的瘟疫,只不过,这一场战争,比瘟疫来的更为可怕,也更让人绝望。尤其是,当我看到杜怀瑾中箭的那一刻。

一朵鲜红的血花在我面前绽开,几乎让我睁不开眼睛。

战争的残酷我早已见识,可在我内心深处,总觉得杜怀瑾这样的人,是无所不能的,怎么可能…

我眼睁睁看着他从战马上摔下,扑上去欲拉住他时,已经来不及。敌方的军马步步逼近,我却不愿扔下他独自离开。当初是他救了我的性命,到如今,我甘愿为他赔上一条性命。可是他居然断断续续的对我说:“若我死了,你告诉紫言,我不能陪她白头偕老了…我将她托付给许熙…”原来他一直知道许熙的心意,可是这么久以来,从来没有点破过。

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在他面前流下了眼泪。从前不管多么艰难,我总是咬着牙硬撑下去,可是这一次,我再也无法按捺。我狠狠的瞪着他,“杜怀瑾,你知不知道,你的女人,只能由你自己来庇护?”

杜怀瑾呛出一口血,面色苍白,“就算没有我,她也要好好活下去的。”若不是看在他有伤在身的份上,我真想一拳打在他脸上,彻底打醒这个糊涂蛋。情情爱爱的,我从来不懂,也不想去懂,可是我知道,一个肯为了她舍弃所有的人,能给的,必然就是最好的了。我没有他那么博大的心胸,我只能这样背着他,在密密麻麻的箭雨中,冲了出来。

令我欣慰的是,他终于活了下来。可令我咬牙切齿的是,他活蹦乱跳以后,就将当初说过的话,忘得一干二净,让我抓不住取笑的把柄。

这个人,果然是一只老狐狸。

我暗暗想着,就见他颇为风骚的瞥了我一眼,“晨风,要不要我替你找个相好啊?”我摇摇扇子,似笑非笑的瞅着他,“那要不要我替沈小姐介绍几个俊俏的小子啊?”果然,那个女人永远是他的逆鳞,旁人拂动不得。眼看着他脸色阴沉下来,我忙跳开几步,在他发作前,出了军帐。

从战场上归来,宛如隔世,再见到绮梦楼的种种,有种劫后重生的庆幸。泰王战败以后,局势开始渐渐平稳下来。我看着他,一步步的开始复仇,为那早逝的七皇子,也是为他的发小和堂兄。

宋家,欧阳家,一家家倒下。我的心里,也有了一股庆幸。

只当是,为我的父亲,也报仇了。

能见到晨雨,我知道沈紫言功不可没。

再次见到妹妹的那一刻,我终于相信,上苍在冥冥之中,还是给我留了一线希望。这人世间,也不像当初所见的,那般冰冷了。可与此同时,我却发现一件,令我很惶恐的事情。

事实上,我这样的人,本该是无心的。

活了这么多年,可在我的心里,也只有那么短暂的八年而已。

可是,讽刺的是,也不知是什么时候,我渐渐发现,竟然开始想念一个人。

我以为这一世,不会为了任何人心动了。可惜到最后,还是不可自拔的陷了下去。曾几何时,我冷眼旁观着许熙在沈紫言面前,极力掩饰的情愫,那般的卑微,那般的凄然。到如今,我却重蹈了他的覆辙。

可笑,可悲。

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她的,已经无从考据。或许是在那个月圆之夜,我独自饮酒的时候,突然觉得了寂寞?又或许是再次相遇时,我不可抑制的心跳?再或许,是听说她生病以后的焦灼?

一切的一切,陌生又苍凉。

一段无望的爱情,是人世间最大的悲哀。

常有人说,等待使人变得苍老。可我宁愿苍老,因为那至少还有等待的期望。现如今的我,连等待的机会也没有,不敢想,不敢忘,不敢看。

听说她难产的那一刻,我的心有多着急,我的行为就有多疯狂。福王府那样的地方,原本我是一辈子都不想踏入了,可是我很想离她近一点,再近一点,这样,至少也让我觉得有隐约的心安。

冥冥中自有天意,她寻到了晨雨,而现在,晨雨救了她。

或许这就是因果轮回了。

能看到她怀抱着孩子,开开心心的,那么,我这一世,也就没有遗憾了。

番外之夫妻100问

为了满足大家熊熊燃烧的八卦之火,代表广大姐妹利益的子夜决定在夜黑风高的晚上,潜入福王府,采访两位主角,为大家谋取福利~~~

杜代表杜怀瑾,沈表示沈紫言,大家懂得~~

1 请问您的名字?

杜:杜怀瑾

子夜:不是还可以叫三郎的吗?

(杜怀瑾投来的目光,如刀子一般锋利,直接将子夜凌迟再凌迟。)

沈:沈紫言

子夜:茫然,很茫然,三郎这名字出什么问题了?

2 年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