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连狼都想养?”敲她的额头,小丫头的胆子也太大了。

“我们草原上的狼不一样。”

反正我是不觉得狼会有什么不一样,在我都一样危险,都会咬人,还很凶残,要不怎么会有狼子野心,狼心狗肺一说,“难不成草原上的狼不咬人?”

“咬,不过它饿的时候才咬。”

这话差点让我喷了一嘴的汤,“咳,咳。”还不就是咬人,有什么区别?

看着其木格满脸正经,我没再争论下去,民族不同,信念也不同,就像汉族视龙为神,皇帝的位子称龙座,连我这样的现代人都觉得龙是吉祥高贵的东西,同样,狼也许就是他们族群的龙。

“你们不猎狼吗?”

“有时会,不过一般不猎,除非它们拖牛羊拖得太厉害。”

多奇怪的图腾,不知道要是龙造孽太多,汉人会不会也猎龙,当然首先是要有龙这个东西。

几声奇怪的叫声打断我们,瞅过去,博尔术居然托了只金黄色的小狼弯腰进来。

“狼崽子!”其木格欣喜若狂,巴过去抚摩他手上像是刚出生不久的小狼。

默默祈祷,他不是想让我养吧?

见他蹲身把小狼放到我的褥子上,我差点拿手推出去,碰到狼身后,却没敢做下一步动作,无数个后果在脑子里翻滚,最终没敢动。

其木格艳羡地趴在褥子上抚摩它。

小狼的毛色泛金,四条腿还站不直,东倒西歪。

我用余光打量他,想找个借口把狼送给其木格。

说也奇怪,小狼居然直往我的怀里钻,不管其木格怎么摸都不动,原来狼真得好色!我忿忿地想,从不养宠物,一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人,哪还能顾及到别人有没有吃好、睡好!

其木格艳羡地看着我怀里的小狼,我则在心里翻白眼,你可别后悔,跟了我哪天饿死了,是你自己命不好,我给小狼使了个眼色,示意它自安天命,尽管它看不懂。

其木格的阿妈喊走她,估计是怕给我们当电灯泡。

“它长大了,会不会咬我?”看着用力往我衣服里钻的小狼,突然有些害怕,哪天变成了东郭先生可就太冤了。

“它只咬敌人。”从我的怀里托出小狼。

我伸开手指在它两眼之间画着圈圈,它明亮纯净的淡褐色眼睛直直看着我,“我会好好养你,记得长大后不许咬我。”

他把小狼交回我手里。

“它有名字吗?”

“你起吧。”

想了半天,记得妈妈养了盆水仙,起名豆芽,“就叫豆豆吧,还没发芽的豆子,不发芽,就是不长牙。”不长牙就咬不了我。

他一时没会意,过了会便大笑。

帐外的风刮得异常猛烈,夹着雪粒砸到毡子上,啪啪作响。

小狼趴伏在我怀里,怎么也不肯下去,像狗一样温顺。他却把它从我怀里取走,放到毡子上。小狼从毡子上站起来,一瞬不瞬地瞅他,开始眼睛里还带着乖顺,不知为何,渐渐却凶狠起来,最后甚至去咬他的手,尽管连牙都还没有,可那神情却是誓死的凶狠。

狼果然是可怕的野兽。

“养狼和养狗不一样。”他转过头看着我的眼睛,“没有野性的狼就是狗。” 他的眼睛就像狼,此刻.

“我宁愿养狗。”说实话,我真得有些怕。

手指抚过我的额头,停在我的脖颈上,“你需要狼。”嘴唇贴上我的脸颊,轻轻印了下去,我僵直背着没敢动,他的眼睛始终与我对视,我惊得是那双眼睛,充满着侵略和野性,干涩的喉头半天没分泌出一点口水。

他又恢复了平时的眼神,从我的脸颊退开,手指却玩着我耳后的一绺长发,长发随着他的手指慢慢垂落,最后散落在我胸前的衣襟上。

“娇颜。”吐出两个字。

“祸水。”我答上,“自古娇颜多祸水,你不怕?”

勾起唇角,伸手把我揽紧。

“我不信。”低低的声音从我的头顶传来,像是遥远的回音在我耳朵里绕了很多久都不能停止。

我有些怕爱情,尤其看到父母的婚姻破碎、我的初恋失败、身边同事的恋情像白开水一样冷了换热的,热的又变冷,一切都没有真实感。午夜梦回时,时常能看到那个男孩离开我时的背影,我们曾经也期待过将来,最终却也没能冲破时间和距离的横沟。我总爱高呼男人不可信,不要无用的情感,认为自己可以站在高处俯视世间的男男女女,最后连自己都骗过了。

呆呆地看了他半天,眼睛里却没有他的影子,像是魂魄抽离一样。

“如果有一天,我成了祸水,你会把我怎样?”这是男人和女人间的禁忌话题,如果有一天,女人的存在阻碍了男人的前进,后果会怎么样?问出这句话后,我甚至想冷笑,多么无聊又可耻的假设!

“杀了你。”眼睛灼灼闪亮。

我想笑,也真得笑了起来,最后居然大笑,他却没有表情。

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揪着他的衣角,擦掉眼泪,“我就说,我的理论肯定没错,最终还是会有这种结局。”爬近他,跪坐到他面前,扳正他的脸正对着我,“我也告诉你吧,我很怕死,所以我不会爱上任何人,也不会成为任何人的祸水。”我们俩都是诚实的人。

他的脸上没有表情,只是单纯地看着我。

我的头发散落,乱七八糟地围了我和他满身,我低下头亲了一下他的唇,抬起头,“我要是万一成了你的祸水,也不要杀我吧,你也杀不了我的,到时候。”我可以听见自己的声音有多阴柔,真像是让良家妇女们憎恨的狐狸精。如果妈妈听到,怕是要哭上几天,她的女儿居然变得像她最痛恨的女人。

他看着我,听着我前后不符的话,一副冷静的表情没变过。

我向后仰进黄羊褥子里,头发飞得到处都是,手指伸向毡子上的豆豆,让它咬住我,牙龈磨着我的手指,像是在跟我撒娇。

“害怕了吧?像不像神经病,刚才?”半眯着眼睛觑着他。

他没什么表示,躺到了我身侧,把狐狸外套盖到我身上。

我闭上眼睛,沉浸着情绪,两只裸露在外面的脚冷得没了知觉,自觉地绻起身,伸进他胸口,他没反抗,就表示同意了。

望着炭火把豆豆染了金黄的一圈,不禁觉得好笑, 我们这到底算什么关系?比周星驰的电影还无厘头,连点因果关系都没有。

对蒙古的了解,只从金庸武侠里吸收了点,关于成吉思汗身边的四杰,根本一点印象也没有,他们武功差得估计连江南七怪都打不过,谁还能记得那些无用的配角。可现实里呢,他的身手应该不错吧?这几天,几乎所有人都在谈论铁木真出兵助金,攻打塔塔儿大获全胜的事,全都欢天喜地,博尔术的用兵如神、作战勇猛也不径而走,原来他还有这么大的才能!

摸摸豆豆的长耳朵,“你每见他都凶神恶煞,是因为害怕还是挑衅?”长耳动了两下,趴到我脚下。

豆豆长得很快,才一年多,双手合拢就已经圈不住了,牙齿比尖刀还锋利。半年前,他临走时,曾经带着豆豆出去了一整夜,隔天回来豆豆满身是伤,眼角的肉翻了起来,血渍糊了满腿,嘴角还残存着其它动物的杂毛,还记得当时我一副呆若木鸡的样子,把他给惹笑了。

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他们那晚去了哪,做了什么?只知道以后,每当深夜有狼吼时,豆豆总是蹲在帐篷外,叫也叫不回来。

来这里两年了,两年都是在混沌中过去的,他来去无踪,也许今天回来,也许明天,等发现他回来时,却又已经人去帐空,其木格说,他的领地不止这里,这两年打下的越多,铁木真也就封得越多,终有一天发现很久没见着他时,才惊觉居然在想念与他奔驰在草原上的快感。

两年,他什么也没做,只是回来带我和豆豆跑一遍草原,看大片野黄羊、野马群迁徙,然后带着满身香粉味驾马驰返。

这绝对是阴谋!他打算用这种方法来牵制我的心。

豆豆突得坐起身,眼睛看向我,一生气居然把它的毛揪了大半把在手心。

“没事,你继续睡。”摆摆手,看它又趴回去,这家伙现在能听懂四种语言,狼吼、狗吠、汉语、蒙语,到真是个狼才。

“何馨,走吧,说好了去猎黄羊的。”其木格的个头已经长得跟我差不多,甚至看来比我还高一些,身材饱满健康,肤色匀称,不像其他姑娘的红色皮肤,这都要归功于我这个美容大师。

“我脚扭了,站不起来。”实在不想大冷天跑到外面吹风。

“扭了半个月了,到没见你喊过。”

“看看,还肿着呢。”伸过光脚给她看。

“走了,不然你要和敖登一起看羊,这几天狼群没食,闹得紧,你皮细肉滑,小心被叼了去。”敖登是其木格的妹妹,还不满八岁,战斗力肯定没其木格厉害。

“这点伤哪里碍事?我最喜欢围猎,走走走。”变脸这招我从小就拿捏地很好。

催着其木格往外走,我自动忽略她脸上的笑意,开玩笑,跟个小女孩去守羊群,比送羊入狼口还危险。

豆豆的肢体语言夸张无比,我怀疑它要是能讲话,肯定在高唱它的未来不是梦,认真珍惜每一分钟,臭小子,不过是打个猎,至于那么兴奋嘛!

豆豆是这片草地最受欢迎的猎狼,连其木格家最厉害的猎狗见了它都是夹着尾巴的。我不知道它是怎么建立起这个威信的,也不想知道,现在唯一想做得就是狠狠踹它一脚,让它明白什么时候应该低调。

“喂,你快回来。”一张口就灌了一嘴雪,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只傻狼跑得不见踪影。

其实我并不讨厌打猎,我只讨厌围猎,要在那里蹲半天,等羊吃饱了跑不动才动手,而那时,我早已经挂了,双腿冻得根本站不起来。眼睁睁看着一群人丢下我,去拥抱那些大肥羊。

每次都这样,这次当然也不例外。窝在雪坑里看着四处白茫茫一片,听着远处羊马的奔跑声。用力把手缩进狐狸皮的里层,还是觉得冷,再等会儿搞不好就成冰雕了。得站起来活动一下,摸着四周的雪壁,慢慢站起来,甚至能听见腿骨啪啪作响,可别闹成关节炎才好!

鼻子以下,都包裹在皮毛里,只留两只眼睛在外,也只有眼睛不怕冻,可现在眼睛也冻上了,冻在眼前那匹白狼的身上。

从没见过这么大的狼,从头到后腿比一个人还长,细密的白毛坠至雪面,四只腿坚实地插进雪里,眼睛眯细,正盯着我看。

我连战栗的能力都丧失了,只觉得身上的热气被大股大股地抽离,连呼吸也找不见。

不知道我们到底对视了多久,在我看来有一个世纪那么长。等到意识恢复时,我才惊觉它正向我走来。再次失去意识,呆呆地站在雪坑里。

“吼——”眼前蹿出一团金黄色的东西,扑到了白狼的身上,只听见它们的嘶咬声和溅过来的血点。

豆豆不知何时回来的,我看着眼前一金一白两只狼纠缠在一起,疯了般嘶咬着。

豆豆的身形还没完全长好,只有白狼的三分之二大,虽然如此,却未露弱势。奋力把白狼往外拖,尽量离我远一点。

一滴雪溅到我脸上,热突突的,我才回魂,立即手脚并用,爬出雪坑,打算呼喊其木格他们。没想到,离我七八米远的地方,竟然坐了一排狼,足足有十几只,个个高大威猛,也许今天是我人生里魂魄离身次数最多的一天。这下子反到是清醒了,再不际就是死,被一只狼咬死和被一群狼咬死的相比,不过就是后者死得更难看些,一屁股坐到雪地上,放弃挣扎。

豆豆却越战越勇,咬下了白狼一块皮肉。

“豆豆,过来。”轻喊了声。

它退出嘶咬,扑到我面前,摇着尾巴,一点也没有惧意,反倒因我的抚摩很开心,但它身上的肌肉纹理依然泾渭分明,似乎时刻准备撕杀,左耳上被咬豁了一块,皮肉炸出来,血已经冻住了。

“豆豆,走吧,回去。”多跑一个是一个。

冲着我摇了半天尾巴,眼睛里充斥着野性,一反身奔向狼群,更奋力嘶咬,一点也没把我的话放在心上,这个讨厌的、不听话的家伙。

双拳难抵四手,就算豆豆是神狼,在一群恶狼的围攻下,也难保周全。因此,它咬了半天,又跑回我身边,蹲坐在那儿,浑身是血,有自己的,也有其它狼的,两只淡褐色眼睛觑着眼前一群狼。

第一次发现,原来动物也可以如此英武帅气到让人敬佩。

那群狼到也没扑过来,不知是不是怕了豆豆。

天色渐渐变暗,不知道其木格他们发生了什么事,居然一直没来找我。大风夹着雪粒打得我睁不开眼,豆豆靠在了我身边,给了我些暖气。

突得,它的两只长耳竖了起来,往侧边倾,接着便站起身,来回在我身边逡巡,似乎在兴奋,但兴奋里又带着些紧张,像是怕那些狼扑过来。

白狼长吼一声,不远处,一声狼叫相应吼回来,像是在传递某种信号。

狼群渐渐撤离,白狼最后一个离开,眯长的眼睛瞅了豆豆半天,才消失在风雪里。

身后,一双手将我抱离雪面,转眼望进了一双漆黑的眼睛里。

豆豆咬住他的皮靴,用力扯,这是它跟他特殊的亲昵方式,而我,只能紧紧抱住他的脖子,后怕所带来得恐惧让我不停地发抖。

坐在帐子里,半天也没回过魂,睁着惊恐的眸子看着金黄的炭火发呆。

他用力抱紧我,有了痛感才清醒过来。

“还在怕?”低低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手这么凉。”抓起我的双手握进掌心,“你遇到的是必勒格,这片草原上的狼王。”

“那只白色的?”仰进他的怀里,我需要更多的温暖来驱除恐惧。

“不用害怕,它们本就没打算对付你。它们只是在考验豆豆。”抚着我的脸。

“为什么?”

“豆豆是只狼,是狼就要经受考验,最原始的考验。”

“博尔术,你今天不要离开我。”抱住他的手,我的胆子已经小到连听见针落都会惊起。

“你确定?”

“确定!你睡毡子上!”

他的眼睛有些呆楞。

“要不我睡毡子上。”摆出自为认最可怜的样子。

当然,所向披靡,他睡毡子上。

他没有住久,只待了两天,还是在我的央求下做出的最大让步,铁木真的大军已经开拔,向乃蛮进军,一天的工夫派了三拨催兵,第三天傍晚他就走了,带着我还有些冰冷的香气。

靠在门帘边,望着他奔腾的后马腿,渐渐消失在苍茫的暮色里,我的手冰凉冰凉的,这个可恨的男人,已经带走了我太多的注意力。这让我想起爸爸的情人,那个美丽的女人曾经抢走了我和妈妈所有的幸福,是不是也用这么柔弱的目光看着爸爸的背影,拉着他的手不让他离去?这狐媚的眼神,迷人的脸旁,难道真能抢去所有平凡女人的幸福?我痛恨着。

脸上有了些血色,不再白得吓人,看着水盆里的倒影,多么漂亮的一张脸,如今搀了些女人味,看起来到真有些狐媚的味道。

“何馨!阿妈让我拿了些奶酪子过来,你多吃点,是按你那些怪法子做得。”

其木格这两天一直不敢跟我说话,怕我怨她,那天她不是不想来找我,而是,我早随着豆豆它们的嘶咬跑得不知所踪,风雪又盖了我们的足迹,他们找了大半个下午。

“正巧饿了,你阿妈真厉害,我不过说说,她居然真做出来了。”吃着冻酸酪,做得极好,跟酸奶冰激凌的味道有些像。

其木格看着我半天没说话,我边吃东西,边回眼,酸酪渣子残留在我的嘴角和长指甲里。

“何馨,你越来越美了,眼睛亮得像天上的星星。”

“嘁!损我吧?姑娘我可从来就没丑过。”咬掉另一块酸酪。

摇头,“不一样,以前也漂亮,可现在你的眼睛像是会说话,你不知道,我们这里的少年见了你都移不开眼。”

“我怎么没见着,到是一个个见了我就躲开,像是洪水猛兽一样。”

“嗟!还不都是它。”用脚指了指正窝在毡子上啃羊骨头的豆豆,“见人往你边上靠就龇牙咧嘴,哪还有人敢张狂!”

嚯!原来这小子是个卧底!瞪了一眼地上正啃肉的家伙,顺便踢它一脚,反正没穿靴子赤着脚,不会有多疼,它连理我的工夫都没有。

“听说铁木真和脱里汗联手攻打乃蛮,估计没几天就会大胜而归。”脱掉靴子在炭火上烤,其木格已经到了崇拜英雄的年纪,脸上透着少女独有的红晕。

“是啊,他一定会所向披靡。”虽对历史无知,却也知道成吉思汗的铁骑连欧洲大陆都踏上了,只是想起他屠城的行为,有些不寒而栗,博尔术是不是也屠杀过平民?也许吧?我不敢再去多想,想多了只能是庸人自扰,我宁愿做缩头乌龟。

博尔术在对乃蛮一战中声名远播,据说,出征前铁木真还赠送了他一匹宝马,以鞭抚鬣毛,便会奔驰起来,铁木真对他的倚重可见一斑。此一战,让铁木真摆脱了对王汗的臣属,自此,铁木真的霸业也越来越顺,相对的,我这个尴尬的情人也就没多少机会再见到博尔术,他的时间和精力全部耗在了战场上,哪里还记得有我这么一个女人!

记得一部忘记了叫什么名字的电视剧,有幕场景是一个男子身着战袍,挥刀砍死了身前祸国殃民的女人。不知为何,这幕记得很清晰,不知道是不是预示我也有这种后果,想罢,赶紧照照自己的脸,与那女人还是有些区别的,起码我没有化浓妆,OK!以后死也不化浓妆。

春寒料峭,草原上虽已初春,却仍是满地积雪,只是绿草从积雪里冒了点尖角出来。

抱着一本山海经在那里打盹,这是其木格上个月去关内时给我带得,以为我会喜欢看。拜托!我只看时尚杂志!但面子上还是喜笑颜开,不能薄了别人的好意。

“妈,苹果汁,胡萝卜太难喝。”呓语着,看见妈妈正温柔地给我榨果汁。

一只温暖的手托起了我下巴,手指上的茧皮磨得我有些痒,伸手想拍下来,手却被握住。

迷离中,看到一双分外漆黑的眼睛。

“你呀。”他的手放得位置很奇怪,居然敢伸进我的衣服。抬脚踢过去,怎奈没穿靴子,杀伤力何止减少一半,简直就等于零,反到是自己疼得龇牙咧嘴。心理想着,他只是开个玩笑而已,要是想强迫早八百年我就失身了。可是,他粗重的呼吸分明不是假得,浓重地像要把我淹没,挣扎,用力挣扎,可躲不开他的呼吸,他的唇像烙铁般灼热,啃咬着我的毅力。力气用完了,只能看着他的眸子越来越黑,那股子浑然天成的野性几乎可以噬人骨髓。

帐外,大风吹着毡子吱咂乱响,这男人的热情却像永远也用不尽,又或者是隐忍了很久一次性爆发,总之这种事很伤身体,起码我这么想。这个野蛮的男人在我身上留下的哪里是吻痕,全部是咬出来得,嗷!怕是只有他自己开心吧,我的感觉只有痛!这个可恶的男人,一点征兆也没有,就这么搞突袭。吃了这么大的亏,我怎能让他如此舒服地享受温香软玉!照准他的肩膀狠狠咬下去,力图把我的痛还到他身上,他却一点也不在意,甚至把肩膀的肌肉放松,故意让我咬,而他却在我身上制造更多的淤痕。最终,我决定放弃。挂在他的脖子上,感受着他火热的身躯和粗重的呼吸,我眼里的世界也渐渐如万花筒,使人迷绚。

隔天,骨头像散架了一样,虚脱地躺在那,褥子里的男人早已不知所踪,连点热气都不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