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现在看到关心身旁有这样的男子之后,许文军警惕起来。

“不必,我不习惯和陌生人吃饭。”朗月平静扫了几个人一眼。最后目光落在明暮雪的身上。

明暮雪的耳朵一热,说话也有些结巴,“那既然这样,咱们就走吧。”

出了这么丢人的事,还让大哥看到了,怎么能不丢人呢。

第十一章:误会

明暮雪的脾气有时就是有点鸵鸟,这虽然做了心虚,也遮掩回去了,对方也不知道,换成任何人都会理直气壮的。

偏她这没有说过谎的,遇到这样的事哪能不慌。

要不是关心在旁边帮她打马虎眼,她这早就跑了。

现在明暮雪只想快点走,许文军却不放人了。

这样一个男人,就是站在那里气势都压人,自己的女朋友接触的人越来越有身份,做为一个男人哪里能不着急。

一见着人要走,马上就过去拦下人,“小雪,既然遇到了,小文也说了一起吃饭,就给我一个面子,也算是我向你赔礼道歉。”

明暮雪紧着眉,她这个人还有一个特意,就是从来不会圆滑的为人处事,有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样就怎么想,现在明暮雪就是想走。

其实她心里也有很多的疑惑,明明说出差的男朋友却出现在宾馆,哪怕他真是接导师的女儿,接人就接人,为什么要说谎?

但是明暮雪就是这样的性子,自己心里给对方做了评判,不论对方怎么解释,都不会改变她的感观。

直白点说,现在她认为许文军在说谎,就是天踏下来,有这样的理由让许文军说谎了,那也不能原谅。

她又是不一个不能容易别人犯错不指责的,可是心里也明白现在有这么多人在呢,她要是指现许文军,他面子上也过不去。

但是就让她这样忍下来,她的脾气和做事风格也不允许。

所以她想着逃离。

结果现在许文军偏偏就不放人,明暮雪觉得她要忍不住了,一边知道只怕一说出来,和许文军之间又要陷入僵局。

“许文军,我朋友不习惯和陌生人吃饭,你也听到了。”关心也了解明莫雪的脾气,甚至一点面子也不给许文军,“你和小雪谈了这么多年的恋爱,该知道她的脾气,外人不了解没有关系。”

关心扫了一眼许文军身边的女人,妖艳的明明是个狐狸精。

不过今天让许文军给逃开了,相信早晚会露出尾巴来。

一边又瞪向许文军继续说道,“你怎么还能委屈小雪呢?”

许文军涨红了脸,“关心,今天我误会了小雪,总要给我一个赔罪的机会吧?你关心小雪我也能理解,可是这是我和小雪之间的事情,你做为一个旁观者可以不插手我们之间的事情吗?也请你尊重小雪。”

关心气的倒吸一口气,什么叫做倒打一耙她是知道了。

瞪大了眼睛就要反驳回去。

明暮雪拦住她,一边看向许文军,“就这样吧,我和关心还有她朋友一起走,有事情要办,你也忙你的去吧。”

没有一丝的犹豫,明暮雪直接拍板把事情决定了。

按着她的底线来,她并没有委曲求全的给男朋友面子。

何况明暮雪其实还是带着私心的,这样出去吃饭,朗月又是一个不会说谎的,到时几句话就把她的家里情况套出来了。

她已经平静的过了这么些年,不想被打成。

明暮雪说完之后,看也没有看许文军,只对关心和朗月招手,关心看她这副要逃的样子就忍不住想跳脚。

可是偏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也不知道许文军使了什么手段,让小雪就看中了他。

明暮雪急忙的想逃开,朗月却是一派沉稳的走过来,按住明暮雪扯车门的手,一边拿过她另一只手里的车钥匙,“我来开。”

明暮雪脸一红,点点头,饶到了后车门那边。

关心看了心下大为痛快,还不怕事小道,“你可别对小雪这么温柔,没看她男朋友在一旁吗?到时让人误会就不好了。”

许文军先是被女朋友不给面子的拒绝,现在又见陌生男子对女朋友这样的温柔,眼睛都嫉妒的红了。

关心的话就像一个导火索,瞬间将许文军点着了,几个大步的到了车前,一把抓住朗月的衣袖,眼珠如牛的瞪着朗月。

朗月没有看他,只盯着衣袖上那只抓着自己的手,好看的眉头皱的越来越紧。

关心在一旁激动着一张脸,恨不得叫号让两个人过一下手。

虽然她没有见过朗月,不过既然能配合小雪,可见一定是认识小雪的。

明暮雪坐在车里看到这一幕之后,却吓了一跳,推开车门下车,一边叫道,“文军…”

松手。

后两个字还没等说出口。

只听到‘砰’的一声。

随后是女子的尖叫声。

明暮雪再看过去,只见原本抓着大哥的许文军早就在离大哥两米远的地上躺着。

整张全虽然俊秀却因为痛苦而变得扭曲起来,那身旁的女子尖叫过后也跑了过去。

“许大哥,你怎么样了?”

“担心的声音,关心的语气,娇弱无骨的身子恨不得扑到许文军的身上。这叫他们还什么事也没有?”关心歪着脑袋看着明暮雪。

明暮雪叹口气。

大哥人看着随和,对谁都很温柔,只是却有一点。

洁癖。

不是亲人的人碰到他,没有不被摔出几米的。

可谁能想像得到,就是眼前这个看似温柔又随和的斯文男子,还是个唱摇滚的。

朗月的父亲是个草原诗人。

明暮雪懂事起生活里就只有妈妈一个人,至于亲生父亲是谁她不知道。

而朗月的父亲就是明母改嫁后第一个嫁的男人,嫁了之后在那几年里,明暮雪几乎没有见过母亲,母亲随着新丈夫在草原里流浪,似乎都忘记了有她这么个女儿存在。

而没有了母亲的日子里,到是这个新晋级的大哥总会在节假日来看明暮雪。

兄妹两个就差了一岁,可有时却让明暮雪觉得似兄似父。

扫了眼还怕事小的关心,明暮雪心一横,“咱们走。”

反正今日的事,说起来对方都有错,那就算平了。

关心嘴角一扯,这次到是麻利的早了车。

朗月也是一脸的宠腻笑了笑。

三个人开着车扬长而去。

许文军肚子的痛退怯后,再抬起头一看,哪里还有车和人的身影。

第十二章:露光

要说起明暮雪这性格,是坚强独立。

可真正了解她的人还知道,其实她的性子很憨,脸上总是带着和气的笑,在外人面前你谁说我什么我也不生气。

这样的人你以为她老实好欺负,可是偏偏一张嘴有时说出来的话能气死个人。

让外人换句话评论就是个傻大姐。

看着憨,说话蠢,心里想什么说什么,重来不怕得罪人,那就是脑子一根的筋。

所以说有时外表总是能迷惑人,就像明暮雪这样的,看着老实又憨厚,偏一张想说就说的嘴。

所以接触下去,自私又有私心,还行为不端的,都远离着明暮雪走。

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丫的就会吐出一句话,能把你在众人面前把一辈子的努力都毁掉了。

就像此时吧,开过了拐角,明暮雪让停下,下车,叫着关心,一路动作利落,车也不要的仍给朗月就拉着关心走了。

关心那就是个大咧咧的性子,被扯到了小胡同里,还不忘记问,“那车不还了?”

“让他还。”

“他是谁?”

“借的车主朋友。”

明暮雪几句话,说起来漏洞百出,偏关心这大傻妞也就没有发现似的,到也不追问了,只开始骂许文军是孙子。

所以说物以类聚,就是这么来的。

这一下午的功夫,就这么胆战心惊的,明暮雪觉得她还是回宿舍的好。

和关心分开之后,她一个人就往医院给安排的宿舍走。

他们是军校毕业后,五年才能毕业,四年的书本一年的实践,说起来她现在也不算是毕业,所以不能考研的。

最后能考研还是靠她自己这些年来一直稳拿第一,又是单亲家庭下长大的,这样的身世学校那边总是要照顾一下。

而最不愿让明暮起想起来的就是她能被学校允许,也是拖了她现在这个新继父的关系。

她当初要在没有毕业的时候就考研,学校拒绝了,她和高阳说了一句,高阳那个大嘴巴告诉了明母,明母就去学校找校领导。

然后就认识了现在这个到学校去参观的新继父,两个人认识之后马上就进入了热恋到结婚,最后明暮雪的问题也解决了。

所以真正意义上说起来,明暮雪还是他们的媒人。

这件事情一直让靠自己的明暮雪觉得很丢人,所以才和母亲大吵了一架,母女之间原本就没有缓和的关系又是雪上加霜。

明暮雪那是一个阿Q思想的人,有那种过一天算一天,今天不管明天事的想法。

实习的时候要住在宿舍里,她现在的这处的这个位置,只要拐过去,再过一条横街道就到宿舍了。

平日里她多是到这条胡同来,里面是各色的小吃点,特别是那家的东坡包子格外的好吃。

现在这个时候已经过了吃饭点了,明暮雪远远的就见一个小男孩在地上哭。

她路过的时候停下来,打量了半响见对方还在哭,一边不时的望向被缠在树枝上的小猫。

“你想要猫?”明暮雪蹲下来问小男孩。

小男孩点点头,“姐姐,我的小花下不来了。”

“等着。”这孩子太可爱,明暮雪没有犹豫的起身就往树那里走。

不过等到树下的时候,她就开始有些后悔了,今天她是穿着裙子出来的。

正当她低头看着裙子犹豫的时候,小男子跑到跟前来,“姐姐,我背过身子不偷看。”

说着,双手捂嘴还扭过身去。

呃…

现在的孩子还真是成熟的早。

明暮雪左右看了一眼没有人,把原本就在膝盖上面的裙子又往上提了提,双手把着树干就慢慢的往上爬。

这爬树的‘手艺’明暮雪那是打小就学会了。

当时她家住的是别墅,母亲随着草原诗人的继父去草原,明暮雪有时回家家里的保姆不在家,便是这样一个人爬到二楼从窗户进的屋。

不过城里的树长的太过‘单薄’,明暮雪一上去就心里明白这次怕是要不妥,这树枝已经吱吱的直响了。

李勋一身黑色运动装走过来的时候,就看到一抹娇小的身影已经爬到树枝那里了,黑色的小短裙子下面是一双白皙的腿,以为白色的****

第十三章:丢脸

李勋真没有想到他还有这样的艳遇。

应该算是艳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