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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就这样了?没别的要说的?

宁非呆躺半天,觉得事情必不会如此简单就过去,想方才苏希洵站起身时,脸色阴郁异常,不知道在打什么变态主意。她目光瞟到墙上挂的那截鞭子想,如果说刑讯,这条鞭子通体漆黑且骨节嶙峋,是件好物,可论及种类未免单调。

外面传来苏希洵的声音:“还不动作!”

宁非皮紧地一颤,他居然还在外面,脑子里首先想到的就是对青蛙虎视眈眈的毒蛇,这个该死的蛇男!她撑坐起来,先看见的是自己身上穿着一件中衣,宽大洁白,衣裳里逸出若有若无的药草熏香,但显然不是自己的!

宁非手指都颤了。心里有了不好的猜测,解开衣带,下面果真什么都没穿,她无声地趴倒在自己腿上,别提多沮丧了。外面忽然又传来苏希洵的声音:“是你自己换的衣服。”

宁非震惊之极,他这话怎么说得如此及时,莫非是捅破了窗纸偷偷看的?可转眼去看门口,立即发现门上糊了厚厚的元书纸,莫说是要瞧见什么东西,连一丝风都透不进来。莫非是传说中的听音辨位…她将衣裳换好,正好合身。后知后觉地想到这衣服莫不成还是打劫打回来的。

门口被敲响了,宁非回过神来:“请进。”可是半天没人进来,她疑惑地拉紧衣服下床,走到门口拉开,外面静悄悄的半个人都没有。低头一看,一个蒙了布巾隔热的药锅放在门外,旁边搁了个食屉,里面放有碗筷汤勺。

陶制的药锅盖子上打了个小眼,白色的蒸汽从里面嘘嘘地往外冒,还是刚刚出炉的样子。

她疑惑地探头出去,的确没有人。苏希洵方才明明是在走廊上的,现在却不见了。她想了半天,隐约记得叶云清似乎是住在这里。她后知后觉地啊了一声,还没有来得及与他打个招呼,天涯何处不相逢,这件事也太巧合了。细思起来,泥丸君居然叶云清,是山寨里说得上话的人。

宁非站在门口,低头看那个小小的陶锅,心思转来转去。脸上表情同样地变来变去,也许她的处境不至于像她先前想象的那样糟糕,即使二当家十分不待见她,泥丸君不至于会让他痛下毒手吧。

不过此时此地,上上之计是乖乖呆在这里哪里都不去,山寨事务繁忙,她就不信苏希洵能够一天到晚地惦念折腾她的事情,说不定过两天就能把她忘到那边天去了。

她提起地上的锅子和食屉,回到房间放在桌上。送汤来的人很用心,锅子的提手上包了厚厚的纱布,宁非取下纱布揭开锅盖,顿时白腾腾的雾气散开,一股鸡肉汤汁的香甜味道充满了房间。她饿了一整日,先前能够忍受,到此时终是食指大动,临下筷前首先想起一事——里面该不会下了药吧,下了吐真剂这种高科技的玩意儿她不怕的,可是如果是毒药呢?

她愣愣瞪着不冒油花的汤水——应该不至于吧。并且这个做派倒很像是丁孝的手法,宁非见过他照顾病人,简直是无微不至,汤水上飘的油花全部都被弊去。这个时代,肥肉是好东西,穷人家三年两头见不到半点油花,所以有的病人对于油津津的汤水十分执着,偏偏丁孝不顾被人骂小气,都要把油腻之物去了,说是为了病人可怜的肠胃。于是宁非安心了些,既然是丁孝经手之物,应当可以放心。

她从食屉里拿出汤勺和一个海碗,只倾倒了小半碗的汤水出来,汤水被熬得浑浊,显然炖了不少时间,鸡爪子的胶质都出来了,看上去软软嫩嫩的,口感很好的样子。她小小喝了一口,吐了一口气,眯起眼睛来了。

简直就是太享受了…

锅里还有很多东西,莲子、薏米、枸杞,都是些温补之物。这种味道的东西,就算在徐府里都不是经常能够吃到的。丁孝虽然在徐府当大厨,不过一般只负责银林公主的吃喝事宜,江凝菲这边得饱口福的机会只有几个大节日里的团圆餐。

她舍不得喝,把碗捧在双手心里,膝盖缩上椅踏来。热腾腾的蒸汽润了下巴,暖融融的感觉让人很幸福,就像以前不用上班的时候一个人在阳台前捧一碗柠檬红茶可以呆坐上一整天。

离开了前一世,从徐府逃开到了黑旗寨里,宁非对于吃食越来越珍惜,不但把肉吃得干干净净,并且还花了好大的力气把骨头都嚼碎吃了。不知道从哪里找的鸡,骨头硬得像石头一样。宁非虽然抱怨,却是高兴的,骨头硬的鸡才是好鸡,一年到头在山上山下跑来跑去,小鸡都能练出铜筋铁骨,哪像K伯伯和M叔叔的鸡块那样,全部都是软骨头。

宁非享受了许久,不过才吃了几个鸡块和小半碗汤水。看着剩下来的大半锅东西,虽然心怀不甘,但还是决定留下给叶云清和苏希洵两人都分一点。如果真是丁孝偷偷送过来的,肯定得给几个领导分一杯羹。宁非晓得所谓“领导”大都是些什么玩意儿,碰上叶云清那样的还好说,人家做事干脆爽快,是个直性子的。碰上苏希洵那样的就难搞了,平日诸事得小心打点。说起来,宁非觉得苏希洵和她在某些程度上是一路货色,专门喜欢算计别人的,只不过她最近遇事太多,十分力不从心,与苏希洵正面交锋恐要败下阵来。

还是…都留着吧,这是为了丁孝好,不至于显得他目无当家。宁非眼馋地咽下口水。把东西收拾干净,锅盖盖上,用纱布堵严实了,不让香气冒出来。真是折磨啊!宁非滚回床上,用被子严严实实地捂住自己,背着那锅美味而睡。真太折磨人了,她努力数了几百只鸡之后,终于成功入眠。

*** ***

苏希洵在竹阁外开辟了一小块药埔,平时不需要多费功夫打理,只种植了一些十分滥生常见的草药。因为无需打理,于是药埔同时成为了具有各种功能的空闲地块,比如熬药炖汤都是在药埔里完成的。

他从下面将药锅提上来就是沉默不语的。

到了自己房屋门前,听到里面大概已经换好衣服了,还是没有出声。他站了有片刻,心中细数是否需要拿其他东西,干脆一起去拿了回来再敲门进去…省得麻烦。

可是想了数遍,的确没有需要的东西了。他自己的房间打理得很整齐,常用的物件全都收束利落码放在床下和案下的抽屉里。

想到这里,他反应过来一件事,叶云清的房间里已经好久没有动静了。他明明交待他先把自己房间收拾好才能睡觉的,现在是偷懒吗?

想到这里,手里提着东西转去叶云清的房间,仔细倾听,里面毫无声息。不要说翻箱倒柜的声音,连呼吸吐纳声都是没有的。

苏希洵与叶云清仗着修为深厚听觉灵敏,竹阁平常都没人能够上来,因此就算竹木间有缝隙都是不管的。他从缝隙里往屋内看了一眼,脸色更为阴沉,里面果然是没有人的。不但没有人,并且乱得如同遭劫了似的,物件七零八落地到处堆放,显然叶云清从衣柜、抽屉里清出了一大堆不明物体,由于不知道当如何归类而暂且堆放在地下。

如果不是双手都提了东西,他很想以手扶额。忽然,他想起了一件不能不注意的事情,这些杂物中,唯独没有衣物。

苏希洵抬脚顶开房门,视野清晰了,他站在门口处上下左右四处张望,更加明确了那个结论,叶云清大概先去洗衣服了。叶云清打小被伺候习惯,完全是个生活白痴,离开宫女太仕的服侍等同于家务事无能,什么都做不好。就连主动抱衣服去洗都是八百年难得一见的!以前往往是苏希洵实在看不过眼,用鞭子在后面抽他去洗,实在懒得抽他了,干脆洗自己的衣物时顺便把他的都包办了。这也是苏希洵一直格外在意自己“奶妈”、“奶娘”之称的原因。

他暗道不好,赶紧返身出去,将鸡汤与食屉都放在自己屋门前,敲门之后即行离去。宁非会不会出门取汤暂且先不管了,等他回来再说。

苏希洵一路疾走,他依稀记得叶云清洗漱最爱的去处,距离竹阁约有百步之外,是一处泉眼。黑色的石头被长期冲刷显得光滑圆润,成了一片很大的石岸台阶,叶云清如果要洗衣服,肯定是要到那里去的。

往下斜行不多久,山溪的声音潺潺地穿过树木杂草。苏希洵加快脚步,却突然停下来了。因为听到了说话的声音。隐约夹了“江凝菲”三个字眼。

他犹豫着放缓了脚步,抬头四顾,有几棵枝叶浓密的大树。苏希洵撩起衣摆,提气纵身上了榉木横枝,在横枝上借力之后,再跃上另一棵树,这棵树上就停下来,再靠前他就不能保证会不会被发现了,并且,从这棵树上可以看到黑砚台石那边的情景。

叶云清把袍子脱了,衣角扎在腰上,裤腿拉上膝盖,蹲在黑砚台石上揉搓衣服。山溪里泡了几个男人,和乐融融地沐浴,围在水中抬头对叶云清说话。

“叶大再这样揉,衣服肯定会被揉坏的。”

叶云清从善如流地停止揉搓的动作,从篮子里掏出一截大棒,对衣服捶捶打打起来。

众人都笑他把工具准备得齐全,叶云清小声道:“我只说给你们听,你们回头看见苏希洵别跟他说。”

众人忙问他什么秘密,叶云清贼兮兮地回答:“我本来有一根洗衣棒槌的,不知道被我弄哪里去了,现在用的这一根是偷偷拿了苏二的,待会还回去毁尸灭迹。”

众人低声惊呼:“老大,你千万不要被二当家发现!他要知道自己的洗衣棒槌被你拿来用过,肯定会发飙的。”弦外之音是,您的衣服脏得不是人穿的,把人家棒槌给污染了。

叶云清哈哈笑道:“放心放心,我做得很有经验了,绝对是神不知鬼不觉地。这东西他放在楼下隔间中,取用很方便。”

苏希洵听得嘴角犯抽,眼睛在叶云清身周堆放的布料残骸中搜寻,忽而瞳孔一紧,发现了宁非换下的一套衣物被凄惨地混在其中。他闭上眼睛摇摇头,咬牙再看,果真不是幻觉。

宁非前一日奔波往返,又是闯关又是坠马,衣物不算干净了,肯定是要清洗的。可是她的衣服再怎么糟蹋都比叶云清的好。要知道,叶云清偷偷下山近一年,没有洗晒干净的衣物塞在竹柜里生虫,现在完全就是残渣的凄惨模样,散发着腐败的扭曲味道。居然混在一起!

要说世上还真是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一帮以叶云清马首是瞻的弟兄们围在那堆东西周边洗澡,居然都不觉得恶臭难闻的。苏希洵眼尖地发现,似乎有一件裤子上长了长长的白毛,白毛顶端成长出橘黄色类似鱼籽的物体。

他一阵眩晕,几乎要从树上跌下。这身衣服看来是绝对要不得的,以后宁非要是问起,干脆推说让叶云清不小心弄丢了。

众人此时催促叶云清:“老大,刚才的故事你才讲了个前奏就不讲了,急得人心慌,赶紧讲完了吧。”

叶云清用力地捶洗衣物,一边继续将在徐府如何与江凝菲相遇的事情说了。

苏希洵曾听过一次,此刻听来又是不同。叶云清今天话痨犯了,说得眉飞色舞,简直差点没色予魂授了。他对苏希洵说事时中规中矩,苏希洵到现在再听,心情变得大有差异。可惜以前因他先入为主弄出了许多尴尬,现在不知道该怎么解决才好。

他慢慢在树枝上坐下,将自己蜷在树影里。脑袋枕着树干,睁眼看天上的流云,耳里不断传来叶云清或激昂或阴森的说书声。

叶云清这家伙是块说书的料。众人对他的描述听得惊叹不已,如今方知淮安国内也有如此彪悍女子,纷纷询问叶云清是否有意将她招作压寨夫人。

叶云清瞪眼道:“胡说八道,我要是自个儿把事情定下来,回家能被父母姐弟们扒皮。”

洗浴的人众之中顿时有发出欢呼的:“弟兄们听见了没,老大发话了,那女人他不要,并且也不是丁大哥的。所以,那女人现在是咱们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造成狂言这两天更新剧减,其终极原因是…万恶的网游啊!!!在疯狂练级两日狂升二十余级后,今天,我顿悟了。在打小BOSS的时候狂言凄惨地被网络卡死,孤苦无依地横尸在地上,霎时间觉得人生无趣。狂言以后再也不玩网游了。为表示顿悟的决心,今晚多更2500字。】

球形鸟童鞋绘画的苏奶妈婚后形象图,狂言借花献佛,大家笑纳。

本期介绍一篇很新的文,虽然只有三万字,但是故事不错,成绩不俗,现代言情的《应该》,作者:长翅膀的大灰狼。男主和女主都不善良,但是又没有能自私到极致,所以痛苦纠结纷至沓来。过程会有小纠结,结局一定很甜蜜。根据该作者以前的文推测,以后有可能会入V。不过更新有保障,隔日一更。

【乌云罩顶印堂黑】

直到众人都沐浴完毕,苏希洵才从树上下来。那群寨众勾肩搭背地离去,嘴里哼着歌,显得兴高采烈。

…有点过于精力充沛了,需要多下功夫好好调教…苏希洵想。他心里计较着,宁非一人闯下各处关口,虽说关口主要人物是防外不防内,虽说事后听说经过,觉得那手段果断利落令人防不胜防,但被通关就是被通关,的确需要在防务上多下功夫了。

叶云清抬起头,看到苏希洵站在自己旁边,惊奇道:“你怎么来了…而且印堂发黑,乌云罩顶,哪个不要命的招惹你了。”

苏希洵愣住,不由抬手抚摸自己的眉心,苦于没有镜子,不知所谓印堂发黑乌云罩顶是怎生模样。他不动声色地转移话题,缓缓道:“早知如此,当年我就算拼死都应该帮你留几个使女下来。”

刚刚上山那会儿,叶云清父亲曾苦苦劝说他带几个使唤丫头,全部被他推拒。家里快马加鞭把人送来,他全都快马加鞭地送回去。如今看来,还不如当初劝说他留几个下来,就算只留一个洗衣服的都好。

叶云清撇嘴不屑,眼见太阳西斜,不知不觉之间都过了这么久了,而那一筐子衣物才洗涤了不到一半。他叹气道:“早知如此,我当日就应该留一两个下来,否则怎会如此凄惨。”说完将洗涤好的衣物装进背篓,站起身揉开酸痛的腰背:“天晚了,咱们回去吧。”

苏希洵问:“那一堆呢?”

叶云清顺他目光看去,石台上还有几件未来得及清洗的:“明日来再洗吧,今天累得我腰酸背痛的,别苛求我了。”

“我不是问你什么时候洗,是问你就这么放在这里?不怕野狼给你叼走了?”

叶云清不屑道:“算了吧,狗都不吃的东西,谁会巴望着有野狼来叼走?”

苏希洵一想,果真是,这些衣服悲催得连狗都避之唯恐不及。

一路返回,不时遇见寨子里的人,苏希洵脸色始终没有好转,惹得叶云清惴惴不安,路人退避三舍。

来到竹阁外,看到阿刚在竹林外躲躲闪闪地探头,可是又不敢靠近,苏希洵在他身后问道:“阿刚,你在这里做什么?”

阿刚要躲的人恰恰就是这位二当家,他不知道苏希洵出门了,正寻思该如何接近又不被他发现,哪知道要躲避的人会在自己身后出现,当真骇得他浑身剧颤,几乎没有惊跳起来。

就这样,连叶云清都看出他有蹊跷了,把手里提的背篓往背上一扛,三两步走到阿刚面前拦住他:“我看你鬼鬼祟祟的,一定是要做坏事。你身后遮遮掩掩的藏着什么,拿出来给我验明正身,否则格杀勿论。”

苏希洵瞪也阴森地瞪着他,那目光是阿刚没有见过的诡异,只觉得背上凉气笼罩,寒毛一根根地竖起来了。

叶云清不容分说地抓住他,将他收在背后的手臂扯出来,看见阿刚手里提了一个小壶。叶云清奇道:“这是什么?”说着把壶盖揭开,里面飘出食物的味道,略带苦涩,更多是回甘的草香。叶云清晃了晃那个小壶,里面全是粘稠的糊糊,白白的,还夹杂了青绿色的丝缕,如同在乳泉里浸泡的青葱水草。

阿刚满是担忧和委屈,直直地看向苏希洵,像是做错事情的孩子,生怕长辈翻脸。他今日来此其实是受人之托,当然,他自己也很有意愿要过来。

他的父亲毒伤未愈,胃口十分不好,丁孝便向大寨厨房要了一头老山羊,将最后一个胃囊和小肠里的白浊融物刮了出来,做了一锅百草白补汤。阿刚爹吃了一半,尚有一半留着,因想到宁非也需要滋补之物,就拜托阿刚送过来。

一日一夜里,阿刚眼见自己父亲在生死边沿沉浮,煎熬痛苦得无法可说,就在几乎绝望时,丁孝与苏希洵先后回来了。他听说宁非在最后两个关口时连唬带诈,守关的关长们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她冲过去,简直是被玩弄于股掌之间。如果是他自己下山求救,也许会耗费更多的时间。

对于宁非,虽然还带着怀疑,可是现在感激的成分更多。阿刚记得苏希洵说过,最可怕的敌人不是杀人不眨眼的屠夫,而是会用脑子的小人,屠夫杀人还用刀,小人杀人于无形。如果宁非打入寨子里不怀好意,如果有一天她想要从中破坏,无疑是个不可大意的敌人。阿刚想,至少在正面为敌前先要把这恩情给报了,以后杀起来才不会那么愧疚。

一边这么想,一边害怕被苏希洵发现。在他心目里,苏希洵就像是他的第二个爹,甚至说话比他爹还有威信。因此,苏希洵叫他好好防着宁非,阿刚不敢不听,即使现在要回报,都是不希望被苏希洵看见的,只敢偷偷地对宁非好。

“你是要拿给宁非的?”苏希洵问。

阿刚低下头,几根手指搅在一起。

“既然这样,自己拿上去吧。男子汉大丈夫,做事不要扭扭捏捏的,会被人笑话。”

“啊?”阿刚惊讶地抬起头,可是苏希洵已经从他身边走过去了。他看看叶云清,问:“大当家…”

叶云清一巴掌拍到阿刚肩膀上:“听见没,别扭扭捏捏的,走啊。”

阿刚愣了会儿,然后变得很高兴,开心地笑着,用力地点头,接过叶云清递过来的小壶,和他们一起走进竹阁。

宁非乖乖地坐在房间里,显得无比的乖巧。她这副模样,即使叶云清也是不曾见到过的,就算在徐府里,只要认真地看,表面对公主很恭顺的宁非,眼底还是会闪动反抗的火光。可是现在,她从头到脚只能用两个字形容——贤惠!

叶云清揉揉眼睛,十分不能置信。他哪里知道宁非打点了十二万分的精神要博取苏希洵好感,免得被他人不知鬼不觉地弄个人间蒸发。银林公主那厮虽然脾气不好且小心眼,但脑力不足,尚不够资格引起宁非重视。

面对苏希洵时,她则是浑身警铃大作,本能地感觉出这个人如果从事律师业,绝对是扯皮互黑设陷阱害死人不眨眼的超级大鳄。于是,从头到脚的恭顺,从头到脚的服从,以期在蓄势积力之后能够一举反击,能避多远避多远。

苏希洵对她的状态是莫名其妙的,首先觉得她好像换了个人。昨日应该没有摔着她啊,难道没摔着都会变傻吗?

正疑惑着,宁非站起身,恭顺地柔声道:“大当家、二当家,你们回来了…”

叶云清差点被自己的唾沫呛死,如果因为这个走火入魔,那就可以写入山岳国史书了。苏希洵脸色变来变去,阿刚在他们身后,十分不明所以,不知道突然之间气氛怎么就变得那么奇怪了?

让他更觉浑身冒汗的事情还在后面。

此时已经过了晚饭时分,以往苏叶二人会自己到寨中公厨取回食物,今天因为回来得晚,没来得及下去。叶云清把背篓放好,要出去领取饭食,被宁非叫了回来。

叶云清不明所以,宁非却道:“已经有人送过来了。”说着指向墙角放着的一个三层食屉。

“有人上来了?”叶云清问道。

苏希洵则快步走到窗前,推开窗户对外面叫道:“白芦。”

窸窸窣窣的声响过后,一个墨绿打扮的青年出现在附近的树上,苏希洵侧身让开,让他穿窗进来。白芦年约二十,比叶苏二人都年轻,却比阿刚大上几岁,阿刚见到他,高兴地叫出来:“白芦,今天是你当值吗?”

白芦扫了一眼阿刚,不说话,转头直视苏希洵。

自从上次从马背上甩出,半空中愣是被苏希洵用一条布带捞起来之后,宁非对于之类的飞檐走壁都是保持了见怪不怪其怪自败的态度,此刻见到白芦应声而出,唯独有一点十分感叹,蹲暗岗真不是人作的活儿,要时刻保证能够随叫随到,如果期间突然有屎尿之急,不知当如何处理。

苏希洵问白芦道:“刚才有人来了?”

“厨房的王巫前来送吃食,只在楼下停了盏茶时间,送完东西就走。阿刚来送吃食,在竹林外徘徊半个时辰,没有进来。牛大壮送吃食,在东林外徘徊一刻,郁郁离去。此外尚有虎口关宵守刘奇包在竹林外探头探脑,下水獭关长胡罕在楼后犹豫不决,另有四五拨路人言曰要看妹妹,但均无人有胆量进入竹阁。”

白芦面无表情地缓缓说完,宁非心里拔凉拔凉的。竹阁内大概收藏了一些机密文件,为防机密泄露,因而在叶苏二人不在时依然有人看守。她今后的小日子难过了,首先一定要抽紧了自己的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其次,她这回难以逃脱,她绝不是能飞檐走壁的高人的对手。这一招好狠,等于是将她圈禁在竹阁里了。

听完白芦的话,叶云清顿时哈哈大笑,联系起洗衣时所见所闻,他不做二想,立即断定雁过山上忽如一夜春风来,群狼心花朵朵开。他对宁非说道:“你在这里有福了。我就说嘛,徐灿那厮算什么鬼鸟,怎能为他葬送一生呆在那个囚笼里。现在多好,跟你叶大哥在黑旗寨里混,不愁后半生没有男人。”

忽闻咔嚓一声响,叶云清停下说话往声音发出处看去,只见站在那里的是苏希洵,可是他毫无异常,柔柔看着自己的捻在一起的手指,仿佛在思考旁的事情。

“刚才是什么声音?”叶云清问。

“没声音吧。”阿刚看了一眼苏希洵,然后小心翼翼地回答。阿刚只能装聋作哑了,他很感激宁非的恩情,可更是爱戴二当家。二当家对宁非存有疑心,现在看到寨中弟兄为宁非的女色所迷惑,心里自然会不高兴。阿刚看看苏二当家,又看看宁非,暗想如果她真的是清白无辜的就好了。

白芦眉目低垂再不做声,许久不见指示,于是自己穿窗走了。

“难道是我耳朵出了问题…”叶云清自言自语道。

不知不觉之间,短短的几句对话过后,屋子里陷入无声的寂静。

宁非脖子后一寒,神经过敏似的起了一脖子鸡皮疙瘩,心想这是个悲催的世界,赶紧让我把饭吃了吧,否则这样下去都要冷死了。她把起鸡皮疙瘩的原因单纯地归结于饥饿之上。

“再不吃饭菜都要凉了。”她说,然后张罗着让众人坐下,从食屉中掏出饭菜。

阿刚不知道自己是否可以留下,抬眼去看苏希洵,高兴地看到他点了头,赶紧加入帮大家布菜的行列。

苏希洵是等其他人都在桌边坐下后才走过去的。屋子里点了油灯,外面已经全暗了,所以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到地面上的竹子断折了好粗的一根。

宁非殷勤地为他拉开椅子,取过抹布擦干净手:“大家先吃,我出去一会儿。”说完快步走出屋子。

叶云清看着她的背影,似是有疑惑不能解决。他犹豫许久,问道:“苏二,你不觉得她接受得太快了吗?”

“接受?接受什么!”苏希洵抬起头,锐利的目光刺着他。

叶云清道:“我知道你看她不顺眼,其实何必呢。她虽然以前一心一意要跟着徐灿那家伙,可是绝不像你所想的那样,她不是懦弱无能的人。况且,虽说徐灿迎娶银林在前,可你不知道,她原先就是徐灿家里的童养媳,说起来还是银林横插一足的。你看,她现在都上山了,连以前的名字都不要了。你也该改改观,对她宽松一点如何?”

“我问你的话还没回答。”

“啊?”

“接受什么?”

叶云清挠头道:“这个啊,我记得她在徐府是挺不待见黑旗寨的样子,没想到她见到我之后,还当我是泥丸君那样对待。苏二啊,宁非真是个好妹子,你就改改你的偏执,以后啊,对她宽松一点如何?”

苏希洵疑惑不解:“你觉得还不够宽松吗?”

叶云清掐住他面颊用力拉扯:“你整天一副苦大仇深的苦脸,看到你都倒胃口了,宽松?宽松你个头咧!”

阿刚低头看饭,不敢看他们。

正这时,宁非推门进来,手里提着一个东西。叶云清放开手站起来,快步过去帮她拿到桌上,一边问:“什么东西,烧得这么热,连提手都烫了。”

宁非说道:“是一锅鸡汤,好像是丁大哥送过来的,我试过一小碗,没下毒,可以放心喝。”为了加强这个玩笑的效果,宁非特地献上傻傻的一笑。

在油灯的照明下,叶云清看清楚了那个提锅,十分的眼熟。如果没记错,白天出去洗衣服之前,他还看到过这个小药锅子连着炉子被搁在药埔地里,锅子里的东西被烧得咕嘟嘟的慢慢翻滚,淡淡的白色水雾从粗陶盖子的气眼里冒出,竹林里散发着竹叶的清香,还有鸡汤的香甜味道。

阿刚也是认得的,他常常要到苏希洵这边报到,偶尔会见到苏希洵用这个小锅熬药。于是锅子里的东西自然不可能是丁孝做的了,难道会是二当家亲自动手?阿刚惊讶万分,二当家说过药锅不能沾荤腥,否则油花沾在锅壁上去不掉,再熬药时会减药性。

灯芯忽然爆出个火花,火光剧烈地跳了一下,落针可闻的房间里,再度出现了咔嚓的物体断折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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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坏消息:本狂周四至下周六到外地出差。

好消息:强抢了表弟的无线上网卡,于是出差也能写文更新,不过可能量会少一些。

ps:因被某人电话狠批,改笔名的事情中止…其实我觉得“雷啊雷”这个名字挺好的,“阿拉雷”也不错。】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本狂隆重的大言不惭的为自己专栏打广告。同志们,本狂是猥琐人,爱写猥琐文,喜欢看诸如裤子长毛长蘑菇之类的猥琐文,请收藏本狂发文专栏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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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橘童鞋绘制的丁孝彩图,很受,非常受,故事章节参照。

【汤汤水水惹纷争】

气氛一下子降到了冰点。

叶云清觉得,他是个大人,既然是大人,做事就要与小孩子不一样,要成熟。于是他把茂盛生长的丛丛疑问藏在心里,赶紧起身接过汤勺:“你坐下,我来动手就好。”

起身时借了灯光去看苏希洵,还和平常一个样。不过他是熟知苏希洵这个人的,他面上的表情,什么时候都一样,这个木头疙瘩,放出去挺能唬敌人,可现在是在家里,装什么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