塌陷坑外,围了一群消防兵。

它听见洪正国撕心裂肺地吼:“老司!”

它不明白洪正国喊那么大声做什么,哥哥出事了吗?

它抬起满是血的爪,去触碰司豪的脸,在他肌肤上摁下去一个爪印,好半晌也没能弹回来。

AK忘记是怎么被带回队里的,醒来后它已经在医务室,受了很严重的伤。

母金毛过来舔它,说:“哦,我可怜的孩子”

它嫌弃地扭过脸,哼一声,它才不是孩子!

它受伤了,身上很疼,骨头仿佛都碎掉。

它想念哥哥的怀抱,想念哥哥那只稳而有力,又充满安全感的手。他的手仿佛有神奇的力量,一掠过它的头,它的心便万般宁静,所有病痛都会消失。

可是,它受了这么重的伤,为什么不见哥哥呢?

它欲挣扎下床,被护士摁住。

它拿一双可怜巴巴的眼神望着护士姐姐,拿毛爪子温柔地在她手背上搭了搭。

护士姐姐仿佛懂了它的意思,抱它下床。

AK一瘸一拐,往司豪的宿舍走。

护士、母金毛跟在它后面,怕它做傻事。

去宿舍的路仿佛变得很漫长,一路上,它看见很多队友,他们神色哀伤,看见它,纷纷驻足。

洪正国也半路停下,跟着它去了司豪生前的宿舍。

它拿头撞开门,里面却空无一人。

它很慌,回过头去看洪正国,急得在原地打圈圈。

洪正国蹲下身,摸它的脑袋:“老司走了,去了很远的地方,不会再回来了。”

它听不懂洪正国在说什么,忍着眼泪回头,去看跟过来的母金毛。

母金毛哽咽一声,告诉它:“孩子,他走了,去了很远的地方。”

它歪着脑袋问:“什么地方呢?”

母金毛:“老德牧去的地方。”

夜里,AK趴在宿舍楼后的那块石头上,望着一片空旷的场地,心也空,身也空。

它哭了很久,已经没了劲儿。它已经三天不吃不喝,消瘦的几乎能看见它皮肉下的肋骨。

母金毛编了个故事哄它:“孩子,你知道吗?人死了还有灵魂,他的灵魂还在。”

“灵魂?”AK眨眨眼,声音沙哑:“灵魂可以抚摸我的头,陪我说话吗?”

“当然可以啊。”母金毛声音温柔。

它又问:“灵魂在什么地方呢?”

母金毛:“在他生命终结的那片废墟上。所以孩子,你要好好活着,养好了身体以后才有气力回到那片废墟,找到他的灵魂。”

葬礼上,AK再一次见到了司豪的妹妹。

小姑娘和上次浑然不同了,身上缺少了少女的活力,宛如一具行尸走肉。别的烈士家属都在哭,只有她,面无表情杵在那里。

它被洪正国带到司豪的灵柩前,它在灵柩前给司豪敬礼。

随后,它在所有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按计划出逃。它来时看见外头有条河,它跳进河内,就能成功逃走。

所有人都在后面追它,包括那个小姑娘。

它听见洪正国在身后吼:AK!回来!回来!

它才不要回去,它要去找到哥哥的灵魂,接哥哥的灵魂的回家。

它花了一个星期,偷乘交通,翻山越岭,到了贝川县,回到了那片废墟。那个让司豪送命的坑已经被填平,它努力想将石块抛开,直到双爪磨破,也没能成功刨出那个坑。

它趴在废墟上巴巴地等,等司豪归来,可越等越绝望。

第七个夜晚,它的思维已经不清楚了。

它抬眼去往天空那轮圆盘一样的月亮,一缕清辉落在废墟上,万千尘埃漂浮,仿佛有灵乐奏起。

星星点点的光芒后,变成了半透明的司豪。

母金毛果然没骗它,它果然等到了司豪的灵魂。

那个半透明的男人冲它招手:来,来啊,AK

可它已经没力气过去了,它闻到了自己大腿肉腐烂的味道,也似乎看见了自己的骨头。

可就在这个时候,一群幽灵从地下钻出来,去拉扯司豪的半透明的躯体。

司豪痛苦地挣扎,他的表情扭曲:AK,我好痛苦,哥哥好痛苦

它终于弓起背,龇起犬牙,喉咙里发出最凶狠的兽鸣。

AK看见废墟之下有个黑衣巫婆在操控这些恶灵,它想起了母金毛的故事,下意识觉得咬死黑衣巫婆,便能拯救司豪。

它用尽全力扑过去,咬住巫婆的手臂。

有人大喊了一声“司茵”,这声音很熟悉,像洪正国。

它的牙齿陷入巫婆的皮肉里,仿佛直抵她的骨头。巫婆一双眼睛锐利,仿佛不知疼,哼也不哼一声。

巫婆拿手遮住它的双眼,它便什么也看不见了。

等巫婆将手撤开,黑夜变成艳阳天,而巫婆变成了那个小姑娘?

它惶恐地松开司茵,见小姑娘手臂血流如注,焦灼地拿舌头去舔。直到洪正国将它抱开。

那天晚上,司茵抱着它说了很多话,眼泪啪嗒啪嗒落在它的狗毛上。

她嘴里碎碎念着哥哥,跟它讲哥哥小时候。可是它听不懂啊,只知道小姑娘很难过,眼泪多得将它毛发都打湿。

AK终于心软,拿爪子去拍她的手背,给予安慰。

它忽然想起老德牧的话。

他的亲人,它要好好守护。

有一天,它一定能等会司豪回来。他还能再摸它的狗头,还能再夸它:good gril。

第88章 老苏犬&AK犬

特工在边境出生的那天, 小木屋外下了很大的雪。

屋内的煤炭炉子烧得通红,温度顺着铁皮管输送进火墙里, 又从红砖砌的火墙送进卧室。

母德牧的窝, 就在火墙下。

穿毛衣的老苏蹲在母犬的窝边,给它接生。

这已经是第六只了, 前五只都死了, 等这只小崽子的头出来,他尽可能地小心翼翼。

过了十分钟, 这只小肉球终于从母体出来。他用一双大手将小肉球拖着,迅速拿出烘暖的棉布给它裹住身体, 放进火墙下暖烘烘的狗窝。

老苏蹲在狗窝前, 伸出一根粗粝的手指, 戳了戳小崽子圆滚滚的腹,“小崽子,这一窝就你活下来了, 你很特别。”

他沉吟一声,“你以后就叫特工吧。特工、特工?来, 抬眼看看爷爷。”

可能它是真的天赋异禀,生来与别的犬不同,一出生便能睁眼。

它努力将眼睁开, 微微抬头,打量着眼前这位已有白发,皮肤干皱的宛如千年老树皮的老人。他一双眼睛矍铄有神,温柔又怜惜地盯着它。

它吐出粉嫩的舌头, 在空气里卷了卷,“嗷嗷”叫了两声。

老苏被这小家伙萌得一颗心几乎变成水。

这一窝小崽子里只存活了特工一只,在生完特工第二天,母犬也夭折了。老苏担起了母犬的职责,给它喂奶,晚上怕它冻着,将它抱进被窝。

狗崽子成长很快,一天比一天结实。

三个月,已经像四个月的犬。吉林边境有很多偷猎者,特工继承了父母的勇猛,变成了这片森林的王。

偷猎者听见它的犬吠,会顿时吓破胆。有它在,极少有偷猎者敢踏入这片土地。

夏季。

老苏的家人打来电话,催他回老家,安享晚年,不必在边境这样辛苦。

他经不住家里人的软磨硬泡,索性收拾行李,准备回老家。吉林边境离香山隔着十万八千里,坐飞机到z市也要四个小时,路途遥远,他想带着特工一走。

家里人给他打了机票钱,家人得知他要给特工买张机票,一众反对,表示不支持。

老苏为了省钱,最后决定带特工乘汽车回香山。长途辛苦,但好歹省钱。

回去的路程漫长而辛苦,汽车司机不让特工上车,只让它待在连光也看不见的储物箱里,每隔两个小时它才能下车透气。

约摸半个月后,终于抵达香山。

这里也有山,有水,也有原始森林,但始终与吉林边境的森林不一样。这里四季如春,天蓝水绿,冬天也不需要烤火炉。

老苏家里很多人,有儿有女,一家人吃饭时能坐两桌。

以前在边境,老苏总会让它一起上桌吃饭,可到了香山,它仿佛变成外狗,一上桌便被苏老二拿棍子赶下桌。

它只能在桌下捡一点骨头。

老苏趁家里人不注意,偷偷挑一块肥肉,放进嘴里抿干净油盐,吐在手上,摊手递给桌下的特工。

被苏老二发现,皱着眉教育老苏:“爸,你多大人了,怎么还跟乐乐似的,在吃饭的时候偷偷给狗喂东西呢?”

乐乐是苏老二的小儿子,老苏的孙子。

老苏一听,不乐意了,回怼道:“特工也是我孙子,许你们吃好喝好,不许我给特工吃好喝好?”

苏老二呵呵一声:“爸,我看你是在边境呆傻了。”

老苏置若罔闻,更加明目张胆的给特工喂肉吃。

为了躲避家人,老苏会一大早就带特工出门,带着特工去找刘老头打长牌,或带特工上山溜达。

刘老头是个喜欢喝酒的老头,时常烂醉,身上总是充斥着酒精的味道,特工不太喜欢刘老头身上的味道,但老苏喜欢和他扎堆,久而久之,它便也喜欢刘老头了。

老苏总摸着它头说:不要对老刘头那么凶,毕竟他总是惦记给你留骨头。

经常有游客上山打猎,因为山上有狼,老苏也经常带着它上山,保护游客。

它上山救过一个姓肖的商人,帮那位肖先生吓走了野狼。那次之后,特工就多了一个“镇山犬”的名号,村里吓唬小孩的语句从“不听话把你丢去喂狼”变成了“不听话把你丢去喂特工”。

老苏经常带特工上山,它特别喜欢和老苏上山看萤火。

它追着萤火在前面奔跑,老人家在后面慢吞吞地追,“慢点、慢点”

它会停下来,利用双腿站立,再用一双前爪去扑萤火虫,仿佛真能抓到似的。

这些萤火就像移动的星河,非常美。老苏说,人死了之后就会变成萤火,他以后死了,也会变成萤火,然后飞到天上去,会变成一颗星星。

老苏累了,坐在一块石头上。它跑过去,将嘴筒子搭在老苏双腿上,半眯着眼睛去看远处不断变化的萤光。

刘老头总说,不知道幸福是什么,所以喝酒。可它却觉得,幸福就是和老苏在一起。刘老头能天天和老苏在一起打长牌,为什么会觉得不幸福呢?它很费解。

老苏抚摸着它的头,望着远处荧光,忽然发出感慨:“特工啊,爷爷应该还能陪你走完这一生。”

一生?一生是多久呢?能让爷爷陪着走完这一生,真幸福啊。

它应该是世上最幸福的狗子。

可老苏明明说过要陪它走完这一生的,可为什么会卖了它呢?

它是条公狗,老苏从小教它,要有公犬的担当,不能哭,不能哭。它被关在笼子里,不能哭,只能疯狂地去撞铁门,甚至拿牙去咬。

铁门被焊得很死,即便它嘴里渗出血,撞得头破血流,也没能打开这个铁笼。

它听见车内的人说:

“卧槽,你说这狗值多少钱?”

“十万。肖先生用十万买了它!你也知道的,肖先生看上的狗,以后身价还能翻两翻。”

“有钱人真他妈任性啊。欸你去看看,那狗是不是还在撞铁笼。”

过了一会,有人拉开后车门,看见铁笼里头破血流,满嘴鲜血的它,吓了一跳:“这狗疯了!”

铁笼内,那条成年黑背身躯如虎彪悍,龇着满口血牙,用最愤怒的眼神注视着铁笼之外的人。

特工从未有过如此欲望,它想变成山上的野狼,咬断外面所有人的脖颈。

在澳门的无数个日夜,它像条丧家犬,它痛恨买走它的人,也痛恨所有想来驯服它的人。

它讨厌那些自以为是的人,他们总想驯服它,可他们不知道,想要驯服一条烈犬,只能拿最真挚的感情去交换。

它咬走了所有想驯服它的人,它也变成了肖先生犬舍里,最凶猛,最让人闻风丧胆的猛犬。

住在它隔壁的,是一条叫吕布的马犬,它是条竞技犬,战功赫赫,拿过不少冠军,身价百万起。

在特工没来之前,它是老大。特工来了之后,它心甘情愿对特工俯首称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