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以沫缓缓抬头看去,她的双眼虽然红肿不堪,虽然在这阴暗的雨天连视线都是朦胧的,但是这个男人的脸却是那样分明。

那是一张,她每天、每时、每分钟都想念的脸庞。

“又在做梦了吗?”她喃喃说道。

“沫沫…”有人发出深沉的叹息,一下秒雨伞落地,她被一双坚实的臂膀死死的拥在怀里。

“终于找到你了!”

穿越者7474974号,成功接受“任务成功大礼包”。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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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番外)彼时初见 ...

 

 

与人相比,三毛更喜欢狗。

紧紧抱着自己幼小的身体,他缩在笼子里的一角,那双翠绿色的眼睛木然的看着外面,现在已是夜半时分,外面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到,然而他还是一直在看着,因为他很饿,非常非常的饿。已经三天了!他抿了抿干裂的嘴唇,暗想道:看来娘今天又不会来给他送饭了。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收回视线,他摇摇晃晃的站起了身子,巨大笼子的另一端,一只半人高的黑犬同样凶狠的站了起来三毛看着它,心里却有些悲伤,老实说他很喜欢小黑的,虽然它总是想要咬死自己,不过自己依然很喜欢它的。

真是可惜。

一声凄厉的犬嚎骤然响起又骤然消失,三毛依偎在已经被割断颈子的黑犬身旁,俯□子开始大口大口的喝着他的血。

他一边喝,一边哭。

大概是左腿被咬下一大块肉小下来的关系,所以才哭的,他暗暗想道。

喝饱了血水,让自己早已烧焦的肠胃不再那位痛时,他又开始熟门熟路的吃起它的肉来。

他一边吃,一边哭。

尽管他自己也不知为什么哭。

明天娘会再送来一只吧!不知道会是什么颜色的,如果还是黑色的就好了,他依旧可以叫它小黑。

与人类想比,他更喜欢狗。

因为在他很小的时候,曾一度以为,自己真的是狗。

直道有一天,他依稀听到两个人说话的声音。

那是两个女声,尖尖的、细细的、压低了声音,却压不住声音里面的兴奋。

“再怎么说他也是夫人亲生的啊!竟然把自己的孩子和那些凶犬关在一起,夫人是不是疯了啊!”

“那女人早疯了!”另一个声音嗤笑道:“我看她巴不得让那孽种被狗咬死才好呢!”

“夫人平日里的性子虽残暴,可这么做法也未免太没人性些,在者,老爷怎么也不出来管管?”

“老爷?”另一个声音冷哼一声:“你也不想想那孽种眼睛的颜色,怎么可能是老爷的种!”

“你是说夫人她——背夫偷汉?”

“你不知道了吧…”另一个人的声音压的更低了些,笼子里的三毛便更听不太清楚了,不由自主的他把伤痕累累的小身子往那面蹭了蹭。

“……上香…结果遇见了劫匪…听说那匪头就是个番人”。

“哦!原来她是个被人玷污的残花败柳啊!我说老爷怎么那样厌恶夫人,常常嚷着要把她休回呢!”

“亏她还有脸活着回来,这要是旁人早一头撞死子地上,她倒还不但活着回来了,还把肚子里的孽种生下来,非说是老爷的孩子,不过可惜啊!人算不如天算,孽种的那双鬼森森的绿眼睛,说明了一切!”

俩个的声音依旧断断续续的响起,三毛靠着笼子,缓缓的闭上了眼睛,刚刚杀掉了小黄,自己有些伤心,他决定今天早点睡觉。

只有,睡着了!他才不会感到这么疼。

在后来的后来,他长得大了些,那个称之为母亲的人终于决定要彻底抹去她生命中这个最大的耻辱。她叫人把他从铁笼子里放出来。关进了竹篾编的笼子里,这个笼子可没有以前的那个大,让三毛有些不开心。

他们抬着他来到了一条河边,今晚的月亮好大,三毛暗暗想道。

冰冷的河水开始溢满自己周身,三毛在缓缓下沉着,老实说这时他是有些害怕的,特别是他完全沉入水里时。窒息、冰冷、死亡的恐惧让他拼命挣扎起来,竹笼轻轻晃荡着,却依然迅速的往下沉去渐渐地,他知道自己这是要死了!死了之后可以见到小黑他们呢吗?意识完全消失之时,他这样想道。

然而,很奇迹的他居然没死。

救他的是一个胡子花白的老头,他说他叫天机老人又或者是机天老人,反正不管什么都好,这个老头就了自己,并把自己带到了这个山谷中。

在后来的后来,他成了这个老头的徒弟,老头对他挺不错,起码天天能够吃上饭,他很心满意足。

时间飞速的流过,转眼间就是十年过去了,他在这个小谷中足足呆了十年,不过很可惜他的老师,也就是那个老头在前不久死掉了!

唉!都说不让他喝那么多酒了。

他死后,三毛的日子依旧平淡如常,每天依旧该干嘛、干嘛!

但是突然有一天,一个穿着黑衣裳的男人闯了进来,他是来要黄金图的,三毛不想给两人便打了起来,但是很遗憾,那个人的武力值比他稍微高出那么一点点,他输了,所以他逃掉了。

再一次来到充斥着人类的世界,三毛第一个想的是自己该向那里去,很忽然的,他有了想要回去看看那个女人的冲动。

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跋山涉水,他走了很远很远的路,终于又回到了小时候曾近呆过的地方。然而,很可惜的是,着府上的夫人已经换人来坐了,那女人被休回娘家了。

站在路边,他远远看着衣冠楚楚的中年男子,心里暗想:自己长得可是比他好看多了!

转身,他淹没在了人群之中。

那个伤了他的男人,也就是他的二师兄,是个顶顶坏的家伙,具体表现在他不但自己出手抢还派一路派手下来暗杀他。

弄得他都有些烦了。

翻过两人高的墙院,他轻飘飘地落下,黑夜掩盖了他的身形,他咳咳两声,咳出几口鲜血,一路的暗杀终于见了效果。

他想躺在床上睡一觉,于是便这么做了。

随便挑了一间房子的窗户,他熟门熟路的钻了进去,这是个看起来很暖和的房间,空气里漂浮着淡淡的香味,闻起来感觉很好,躺在秀床上,他决定补个眠先。

在然后,他遇见了这间房的主人,那是个很漂亮的小姑娘,漂亮倒即使被自己掐住脖子,她的眼睛也像天上的星星般,那样晶亮。

他没有杀她,因为就在他想要杀他时,非常不幸的那个讨厌的二师兄打在他身上的暗伤爆发了,他晕死了过去。

而救他的人,便是这个小姑娘。

“你那是为什么要救我?”在很久以后,自己曾经很认真的问过她这个问题。

“…大概是因为,你说我眼睛像星星的关系”

“还有…其实你的眼睛也很漂亮哦!”她脸色微红,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三毛突然觉得好高兴,他用力抱进了怀里的女孩,在她耳边喃喃叫道:“小荷花、小荷花…”。

她轻轻掐了自己胳膊一下,没好气的说道:“叫什么叫”。

他傻兮兮的看着她,感觉是那样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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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番外)彼时初见 ...

 

 

非常意外的,那个被称之为母亲的女人,成为了他心上人的继母。

远远地,看着那个装扮奢丽,面容平凡,走路却一摇三晃的女人,他暗中想道:还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自然他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给他的小姑娘。

小姑娘脾气不好,他怕她会生气。

要是生气不理他了,那该怎么办啊

“要不抢先动手先杀了那个女的?”他摸着下巴开始考虑事情的可行性。但随后想道,那个女人肯定早把自己忘在脑后,只要小心些不出现在他眼前…嗯!就先让她活着吧!

刚才说了,他的小荷花是个脾气不太好的小姑娘,虽然在外人面前她总是一副安安静静的大家闺秀样,但只有他制动,这个小姑娘内心里装的是怎样一个倔强的灵魂。

她就像是只刺猬,企图用身上的尖刺,杀死所有想要走进她内心世界的人。

于是三毛开始思索,到底怎么拔掉这些刺。

师傅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想要“对付”一个人,你就必须要先去了解一个人。

他是个好徒弟,所以很快的便有了一个行动方案。他开始在她不注意的时候,向她身边的侍女、向她的弟弟打听她所欲的一切。喜欢什么?讨厌什么?最难过的事情是什么?最希望发生的事情是什么?一切的切,他全部都想要了解。

所以,当他知道,她母亲的死因时,曾经想要出手替他复仇,要知道这事对他来讲,可没什么难度!当然这个想法,在被他的小姑娘察觉后,立马毫不犹豫的枪毙了。理由是:自己事情自己做,自己的仇自己报。

有很多时候,秦以沫都会抬起嫩白的手指,一曲一曲的杵着他坚实的胸膛,撒娇样的问道:“说说…你最喜欢本小姐哪一点呢?”

自己不过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她便有些不高兴的嘟起了小嘴:“哼哼哼,居然想了这么长时间,一看你心里面就没有我”。

三毛顿时就觉得自己特别冤枉。

看着他“可怜兮兮”的俊脸,秦以沫忽然抬起头,在他脸上吧唧一口亲了下去

“好了!”她嘟嘟囔囔的说道:“真是,总把自己弄成可怜的小狗样,一个大男人用这种手段搏同情,实在是太卑鄙了!”

卑鄙什么的一点关心都没有,只要好使就行,从小就是实用主义的三毛暗暗想道。抬起怀里人的小下巴,他交会了她什么叫做吻。

他喜欢她什么呢?

答案是:什么都喜欢。

不管是她娇笑时的声音、生气时的皱眉、求人时的装乖,所有的一切他都喜欢。但是如果要在这些喜欢中非要选出一样的话。

他觉得她很真实而且非常非常的温暖。

永远也忘不了,在他睁开眼睛时,她一脸放心的说道:“唉呀妈呀,吓死我了,幸好没有死掉!”

永远也忘不了,她亲手给他做的第一件衣服。

永远也忘不了,她在他耳边那些唠唠叨叨、没完没了的嘱咐话。

“三毛妮可要好好的啊!我和杨儿以后还要指望你呢!”当她可怜巴巴的说出这句话时,他简直是心花怒放。

被人依赖、被人关怀、被人喜欢,她给予了他太多,所以他便会死死拽着她,永不撒手。

当秦以沫在现代重遇三毛之后。

旅馆、特别是“情人旅馆”总会给人带来一丝暧昧的遐想,然而这些遐想也并非全无道理。譬如说秦以沫和三毛,在经过刚刚惊天地泣鬼神的重逢后,两人便破波及待的用彼此的身体,确定下自己不是在做梦。

缠绵过后,本来累的已经睁不开眼皮的秦以默依旧强挺着,不让自己睡过去。

“你是怎么到这来的?”她喃喃地问道。

三毛通知意犹未尽的轻抚着她的后背,下巴磨蹭着她的脑瓜顶:“我也不知道,当时在那废墟下,你一阵白光后,便不见了…”说到这时他声音顿了一下,随后更加死劲的搂着怀里的细腰:“我不停的找你,可是把整个地下古城都翻遍了,也没找到你!”

他们都说你死了,可是我不信,我就找你,找了整整三年,看——我终于找到了吧!”他的声音里透着股得意。

“是是是!我们家三毛最厉害了!”她把脑袋往他怀里蹭了蹭,却只觉得自己的眼眶很湿、很润。她没想到三毛是在那边呆了整整三年在到的这边。

那样执着的找着一个也许根本不再存在的人,值得吗?

她真的很想这样问问他。可是哭泣的哽咽阻隔了她的喉咙,让她一个字都吐不出来了!

“杨儿过的很好,他很聪明,在你离开的第二年便中了秀才,他说自己是你弟弟,不能丢了你的脸,一定要考个状元回来,让你高兴,不过你爹他却有些不好,他出家了,在灵隐寺剃的度,虞心儿从古城回来后生了一场大病,没多久便死了。

左香秀也死了,她是因为难产,所以连古城都没出,就死在里面了。至于白莲儿,她被施刑天带走了,哦!对了!当初把我们一起从那里救出来的就是他………”。

断断续续的她听着三毛在耳边响起的声音。

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心。

闭上眼睛,缩在他的怀里。

事实流转,只要你在我身边,我便再无所求。番外小片段2

关于生计问题。

三毛是个黑户,彻彻底底的黑户。

想当呼啦一下穿越到这边时,还是在暗港抢了个混混的行头,才把自己弄得不再那样“引人注目”

所以关于他户口的问题,便成了秦以沫最头疼的问题。

这个问题以她自个一个人的能力是木有办法了,最后的最后,只能求助自个的爹妈了,你别问她是怎么苦口婆心的编出的一大堆理由。总之当二位老人见到三毛时,具都笑容满面的。

秦妈妈心想:最后女婿长得很真俊啊!还是个混血,以后自己的小外孙子定然更加可爱!“

秦爸爸心想:嗯!听说这孩子愿意来我们家做上门女婿,不错!不错!大善啊!

于是就在秦以沫的战战兢兢。

三毛的紧张不安中,这场见面出乎意料的在极其友好、热忱的气氛中落下了帷幕。

大概又过了半年后,三毛的身份证并户口本下来了。

秦以沫感叹:还是老爹,老娘有办法啊~~~~

当然在等待的这段时间里,两人也不是什么都没做,秦以默大学没毕业,自然得乖乖回去上课。她便把三毛也带了过去。两人在外租了个很小的房子,秦以默还给三毛报了个技校——学兽医。

没想到,三毛同学在这方面实在是太有天分了,那些小动物们,特别是小狗狗们,真是超级喜欢他,甭管性子再怎么傲娇的宠物,在他面前那都是超乖、超乖的。

所以两个人学成归来,共同开了家宠物店后,其生意的火爆程度便可想而知了。

虽然,秦以沫曾暗地里嘀咕着,那些嫌着没事干的女人们绝对是打着宠物的幌子没来觊觎她男人的

哼哼——不过俺是不会给乃们这个机会滴!

秦小妞握拳发誓道。

“沫沫…”有人在她身后环住了她纤细的小腰:“咱们回家吧!”

“嗯!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