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娇媳妇 作者:素昧平生

文案:

上辈子为了嫁给大队那个男知青,叶青水利用他的善心,不惜投河设计嫁给了他。

然而婚后的生活却不是想象中那么美好。

男人为了回乡,又跟她离了婚。苦心的设计到头来却是一场空梦,男人孩子蛋打鸡飞。

重来一次叶青水醒悟了,腿长人家身上爱滚滚,哪里凉快哪里去。

等等,不着急滚,那个还没来的小崽子毕竟还是她的心头肉。

愚昧落后的白穷美 VS 被设计的高富帅

【阅读指南】

1.甜文,美食文,1V1。真香打脸现场。

2.男主两辈子都不渣。

内容标签: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青水谢庭玉 ┃ 配角:接档文求收藏《八十年代白月光》

第001章

“水丫儿——水丫儿,你醒醒——”

叶青水努力地睁开眼,她发现自己睡在简陋的小土屋里。叶阿婆正在叫唤着她。

叶青水诧异了一会儿,她已经很久没有做关于祖母的梦了,这一梦仿佛梦回了四十多年前。

身体尚还硬朗的叶阿婆眉角下沉,板着脸说:“如果小谢对你不好,就告诉阿婆!”

“你就是太死心眼了!”

老人家粗硬的指甲戳在叶青水的脑袋上,戳得叶青水直呼疼。

疼痛太过于真实,老人家的呵斥也穿破耳膜,叶青水眼眶里包了一团的泪水,她猛然地一跃而起,捏着老祖母粗糙干瘦的手掌唤了一声:

“阿婆!”

她瞥了眼屋里破破烂烂的摆设,缺胳膊短腿的桌椅上贴着薄薄的红纸,这是她刚结婚没多久的摆设啊……

她重回七十年代了!

七六年,红旗公社的一大队来了一批新知青。其中就数谢知青最扎人的眼,他满腹文化知识,待人有礼,轻易地俘获了叶青水的心。

后来叶青水做了一件疯狂的事情,她投河设计了谢庭玉来救她。但她没有想到这一幕被某些有心人看见了,随后传得沸沸扬扬。

在这个男女关系大防的年代里,好好的黄花大闺女,湿哒哒地被男人搂了也抱了,清誉没了。谢庭玉就是不甘心,也得乖乖地娶了叶青水。

以至于后来谢庭玉为了回城同她了离婚,愧疚于心的叶青水毫不犹豫地应了,半点拖拉都没有。只是,他回了城就没了消息。

若干年后叶青水在电视上看见过他忙碌的身影,当时他已经是身居高位的ZF要员,身上满满当当的荣誉头衔,民间传闻他雷厉风行、心胸狭窄,得罪过他的人无一不是下场凄惨。

当年吐过他一口痰,侮辱过他的红旗县县委书记,八十年代的时候就全家锒铛入狱,当夜食物中毒暴毙在监狱里。

在无数个辗转难眠的深夜,叶清水每每想到这些只觉得后背有点凉。她以前自以为爱过他美好的品质,但却好像从来没有了解过他这个人。

叶青水抬眼,看到祖母佝偻的腰。

叶阿婆挺直了一辈子的腰,这会儿挺不直了。她很要强,要强了一辈子,最后折在孙女的亲事上。现在外面谣言纷纷,叶阿婆用她在大队的威信,强行堵住了那些伤人的流言。

外边的人是怎么传的,叶青水心里大致有点数:首都来的文化人,怎么可能看得上穷沟沟里的女人?这就跟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似的,叫人大跌眼镜、扼腕痛惜。

上辈子结婚的那段日子的甜蜜,都抵不过周围人嗤笑的眼神。叶青水的腰从此再也没有挺直起来过,离婚后那种愧疚和自卑才缓和了,她才有了属于自己的一方天空。

叶青水每每想起这个就不禁感叹:往事不堪回首,那个自卑怂包的叶青水,已经死在上辈子了。

四十几年前她还傻,四十几年后她不傻了。

她掀开被子,对阿婆说:“阿婆,我不想和谢庭玉过日子了,我想离婚……”

她刚还没说完,阿婆就捶了她一拳,“当初要结婚就结婚,现在想离就离,你把人家小谢当成啥了?”

叶青水挨了一拳,窝心地疼。却依旧坚定自己的信念。

她默默穿鞋下了床,这才发现谢庭玉一声不吭地站在屋外。

阿婆一张脸发怒不是、尴尬也不是,她剜了叶青水一眼,拄着拐杖回到了自己屋里。

叶青水瞥了眼谢庭玉,只那么随意地一瞥,那视线就挪不开了。

年轻时的谢庭玉,生得真英俊。

男人是刚下工的样子,他虽然流着汗,却给人很清爽的感觉。的确良质地的衬衫贴在他腹部,清晰地露出完整的八块腹肌。脸蛋俊秀白皙,沉默的眼睛仿佛珍贵的墨玉,浓眉似剑。他站在这破旧的屋子里,叶青水觉得屋子仿佛都亮了一点儿。

长得这样的好皮相,又有那样善良的品质,搁到现代估计也有很多女孩子愿意为他跳河。

叶清水再一次见到四十年前的谢庭玉,仿佛重新解读了一遍自己当年做下的蠢事。时光倒流了,少女青涩又笨拙地情愫也仿佛被重新打开。

叶青水别过了眼去,按住自己跳动的心脏。快速溜了。

谢庭玉皱了皱眉,隐约松了一口气。

他是挺怕这乡下女人的纠缠,就好像昨天晚上冲上来就是彪悍地扒他裤子的举动。谢庭玉活了二十年都没有见过那样大胆的女人。在城里,再大胆的姑娘也不过是敢多盯他几眼而已。

……

叶青水在自留地里摘菜的时候,后知后觉地才琢磨过来谢庭玉那冷淡的眼神。

她回忆起了当年的一点事,那时候才刚刚新婚,她高兴得不得了,每天晚上都琢磨着和谢庭玉亲热。不过谢庭玉瞧不上她,拒绝了几次之后,他在临时搭的简陋小床上屈就了一年。

年少的荒唐无知,搁在这会儿就像公开处刑一样。叶青水想到这里,她的脸皮子寸寸地热了起来、心里臊得慌,连带着打井水搓洗菜叶的动作,都沉重了几分。

年纪大了,不能再想这么春心荡漾的事情了。

叶青水在洗红薯的时候,隔壁家的王婶凑了过来,挤眉弄眼地说:“水丫不得了啊,嫁给谢知青今后你的福气可享不完了……”

王婶的笑很快隐没于她的笑纹里,现在整大队的人都怀疑谢知青是被叶青水赖上的,否则凭谢知青那首都来的气派,能看得上叶青水这个不体面的泥腿子?虽然这泥腿子也算这十里八乡的一朵花。

但谢知青还能没见识过好姑娘吗?听她上中学的二娃说,首都的女人又白有高,气派得很,思想也很进步,连主席的面都见过的算是见过大世面了。叶青水这种小丫头又算得上什么呢?

这么不由衷的笑容,叶青水一看就能看穿。

她的眼神变得平静,她挽起脸颊边掉落的碎发,和王婶说道:“享不享福的还不敢说,不过咱家今晚没有啥好菜好肉招待您了,咱只吃红薯。”

王婶当然不屑于吃红薯,她不信谢知青这个大宝藏没有割肉回来。毕竟才新婚几天就开始顿顿吃红薯饭,也不是谢知青能干的事。

但叶青水没有邀请她,王婶也没厚着脸皮去蹭吃。

叶青水洗好菜走到柴房,她看见了碗里装着的肥瘦均匀的五花肉。她只联想到了出手阔绰的谢庭玉同志。叶家穷得就差瓦缝漏风了,哪里舍得买肉吃。以前她心底爱慕谢庭玉的时候,谢庭玉送过她一块肉,差点让叶青水高兴疯了。

一块肉,那是能让人嫉妒疯了的存在。他的一块肉,买下她的一辈子。其实多年后她回过头来想想,谢庭玉是有钱,从他指缝漏下一点施舍给别人,都能让旁人嫉妒得发疯,但其实那只是他顺手的“善意”而已。

叶青水也没客气,操起她日日磨利的刀把肉切得薄厚均匀的。

比起日后在政坛混得风生水起的谢庭玉,她苦苦奋斗了一辈子,也只不过是个厨子、一个饭馆的老板娘。两相对比,实在是屈辱极了。

这会儿回到了原点,叶青水又觉得自己这手艺也不是一文不值。在冰凉的刀影中,叶青水的眉心渐渐舒展。

首先,它现在可以做一顿好饭、填饱肚子。

叶青水不舍得浪费拿这么漂亮的五花肉来炒菜,炒得再好吃也不如焖一锅五花肉。她熬了一锅的红烧肉,熬了一下午,一锅水咕噜咕噜地熬成玛瑙色粘稠的肉酱。

很快,外边响起了叶妈的意外声音:“水儿,你在做啥,这么香!”

这香气飘得直让人流口水,肉本来就香,在这个不年不节不知肉味的时代里吃得上肉就是一件大事。何况它是经了叶青水的手诞生的。

叶青水说:“谢庭玉买了五花肉回来,咱今晚吃肉,阿娘快洗洗手。”

她做完这锅肉之后按惯例拜了拜肉,感谢奉献了食物的猪。

叶妈拍了她的手,咕哝地说:“都结婚了,咋还把小谢叫得这么生疏?”

她看了看出落得亭亭玉立的女儿,身形纤细个子高,大眼睛细眉毛,笑起来的时候眼睛跟月亮似的,是这十里八乡都有有名的姑娘。叶妈没有念过书,形容不出来多俏。这一晃也有十七年了,她仿佛还记得当年青水儿出生那年,大队上那条清透透的小溪。

叶妈的丈夫是当兵的,出任务的时候光荣牺牲了,因此家里人甭提多疼青水儿了。

十七年过去,当年脆弱的婴儿出落成如今的大姑娘,叶妈很是欣慰。虽然叶青水没多少文化,但是她模样俊俏,这些年提亲的小伙子也不少。在叶妈心里,配那家里条件好、又有文化的谢知青,差不到哪里去。

叶家恐怕只有叶阿婆心里端得门清了。不过……现在还多了一个重生回来的、很有自知之明的叶青水。

叶青水笑眯眯地递给叶妈一对筷子,脆声说:“阿娘说得是,回头我问问他在家里有小名没有。”

叶妈还想再多说几嘴儿话,不过一口肉堵住了她的嘴,也俘获了她的胃。

红烧肉吸了一下午的滚水,肥肉软得一吸流油,瘦肉润口又嚼劲,蒸得发红的猪皮儿嫩嫩地犹如婴儿的肌肤。以前过年的时候,叶家不是穷得一块肉都吃不起,但是叶妈这回是偏吃急了眼。

吃完了一块再看看锅里,五两的肉根本不足够让人畅快吃,她细小的喉结滚了滚,挪开了视线。

她说:“真好吃,好多年没吃过这么香的肉了。它让我想起了你爹还在世的时候,水儿,我去叫你阿婆、小谢来吃饭。”

她溜也似的逃出了厨房,快要出了门的时候禁不住深吸了一口气,鬼使神差地差点没回头再要一块。

作者有话要说:

平生君肥来了!

带着一个“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的故事肥来了!

这回的男主善良伟光正,实则是个小藏獒

上可吹拉弹唱书绘画,下可数理物化研药物

横批:资产阶级家小公子

落后愚昧白穷美 vs 被设计的高富帅

轻松傻白甜读物,能够搏诸君一笑便可,勿考据~

第002章

叶青水家里的人口十分简单,叶阿公叶阿婆生了两个儿子,两个儿子都参了军,大儿子光荣牺牲了,小儿子尚还在部队里。阿公前几年去世了,现在家里只有三个女人。虽说是孤儿寡母,但好歹是光荣的军属之家,在整个大队里颇有些声望。

叶青水拍好蒜米,奢侈地滴了几滴猪油炒了一个红薯叶菜,菜叶青翠欲滴。她摆好了碗筷没多久,叶阿婆和叶妈陆陆续续地来柴房吃饭了,与此同时,叶妈声含热切地说:“水儿,再多摆一个碗。”

“小谢的朋友今儿留在咱家吃晚饭。”

好在这个叶青水是从四十年后穿来的叶青水,按人头和食量煮饭的习惯早就改掉了,否则这会儿该尴尬了。不过话说回来,这个年头,在农村不提前和主人家打招呼就留饭也不是很厚道的。

叶青水还没琢磨出造访的会是谢庭玉的哪个朋友,他的声音就比人先到了。

“玉哥,不打扰吧?”男人的声音洪亮的声音中透出一分热情和轻佻。

“嗯。”谢庭玉简短地回应。

叶青水抬起头来便扎进了男人的打量眼神中,这……是沈卫民,他同谢庭玉关系很好,一样来自祖国的首都。在叶青水的印象里,从首都来的知青大多是眼睛长在脑门上的,不太瞧得起乡下人。

也不知道今晚的饭菜,能不能把这种条件好的“大少爷”招待好。叶青水默默腹诽。

她亲手给沈卫民成了一碗饭,米多红薯少,很有诚意。

谢庭玉端坐下来后便拧开了瓶酒,叶青水瞟了眼,她认得这牌子:竹叶青,山西货,入口清柔酒劲绵长,山西人善酿醋善酿酒,一瓶得三块五毛钱。红旗公社里一个公分值一毛三,大队的壮劳力每天能挣八个公分。上辈子她是不知者无畏,这会儿的叶清水只觉得谢庭玉挺阔绰的。

淡青的酒瓶被谢庭玉握着,清澈的酒水缓缓倒入叶家那粗陶的大海碗。这种安静的气度,让暴躁的沈卫民缄默了三分,旋即他抬起头来冷冷地盯了叶青水足足三秒。

像是要将把谢庭玉算计得结婚的心机女人好好看清楚。

大有一番替兄弟打抱不平的架势。

沈卫民有一肚子的话要说,他夹了块红烧肉放到碗里,“我叫你叶同志可以吗?”

“叶同志,别看咱玉哥现在吃嘛嘛香,啥都不挑。他小时候可招人嫌了。不爱肥肉偏只爱瘦肉,哦,太瘦也不行,梅花肉他最喜欢吃。小时候他妈可愁死了,恨不得扔了。米饭咽不下去,面条也不爱吃 ,咱叔托人买回来的奶粉他从不多看一眼。今后嘛……”

他懒懒地说,“就得麻烦你多关照了。”

叶家是什么条件?篷屋陋室,吃饭连盏煤油灯都不舍得点,柴房的墙壁被柴火灰熏得发黑,结婚那天沈卫民来了看过后只觉得两眼一黑,不知道谢庭玉回京怎么和父母交代。怪只怪这农村女人太有心机,一个赛一个彪悍,连男人见了都怕。

沈卫民怀疑这女人是穷疯了才想赖上他玉哥的。

这些文化人骂人,不带一个脏字儿的。叶青水听到这里心里也忍不住暗骂一句。要不是现在是全家人一块吃饭的时间,叶青水能教会沈卫民做个会说话的好人。

好在叶阿婆和叶妈心宽,非常认真地在吸溜吸溜吃红烧肉,压根不带抬头看他的。

肉真香,真好吃!这两个女人已经听不见其他声音了,埋头只顾吃。

趁着谢庭玉不爱吃肥肉的当头,叶青水使劲地给阿婆和叶妈多夹了几块肉,夹到碗里还剩伶仃几块的时候收住了手。

她仍是亲亲热热地说:“梅花肉?一只猪身上所拥有的梅花肉不超过十斤。不过,梅花肉只是吃起来不油腻而已,没什么稀罕的。你试试看这碗东坡肉?”

“没得还没吃就瞧不起肥肉吧,你们读书人不就爱讲个究实事求是么。你也尝一块试试?既然玉哥不喜欢,我就给阿婆和阿娘多了夹点。”

说着她热情地也夹了一块肉到沈卫民的碗里。

一直沉默得像空气的谢庭玉,发现桌上的肉被瓜分得差不多了。他把倒给沈卫国的酒默默地挪了回来,终于开口:“好好吃饭,这碗肉堵不住你的嘴?”

沈卫民知道他不高兴了,收住了嘴里的话。他特意为兄弟抱不平而来,连碗酒都不让喝了。至于叶青水亲手做的肉,多一块他都懒得吃。不过,沈卫民很快就说不出话来了……

红釉质似的肉沾到了舌头,肥溜溜的身躯柔软地在沈卫民的嘴里摩擦出香油,甜蜜而圆润的滋味慢慢散开,侵占了沈卫民所有的感官。

他的味蕾好像炸开了一般,分泌的口水迅速裹住了那块肉。齿间咬合的时候,肥肉柔顺地摊开,瘦肉柔韧不屈,但很快就被牙齿干脆利落地咬断,满嘴的甘甜味美。

叶青水把沈卫民的表情收入眼底,脸上笑嘻嘻,心里……嗯。

她十分遗憾地夹了一块扔进自己的嘴里,满脸可惜地说:“最后的几块还是留给玉哥吧。”

“看起来你也不太喜欢我做的东坡肉。”

沈卫民其实还是喜欢的,但他要面子,于是他说不出来话来了。

谢庭玉唇角微微压平眼神闪了闪,终于笑了,他夹了一块来尝,味道确实很好。

沈卫民夹紧眉头,看他玉哥一块接着一块吃,吃了个干净。

吃完晚饭后,叶妈很勤快地主动揽活,把叶青水打发了出去。

“你们年轻人多说说话吧,沈同志是中学毕业的,一肚子的学问,水儿你得多向人家多学学怎么说话办事。”

叶妈是典型的老实人,又憨又直,对待学生娃儿是十分尊敬的,非常尊敬文化知识。家里但凡带了字儿的纸都舍不得扔,全被她妥妥帖帖地存着。在她这种强烈的意识下,叶青水只念完了高小,实在是她最大的一块心病。

叶青水听了抿起唇忍俊不禁,她是完全信了自家阿娘没什么弯弯曲曲的意思,但沈卫民听了脸色却有点微妙。

沈卫民离开的时候,对叶青水的厌恶已经不用掩饰了,他瞧不起这种心机深沉的女人。这是多糟糕的一个女人啊!

满脑子落后的思想,愚蠢又没文化,沈卫民一想到以后她以后像大队里泼辣野蛮的妇女一样,满嘴粗俗话、张嘴就问玉哥要钱,他就摇摇头。

他看着叶青水说:“你能嫁给玉哥全靠他心软。你千万不要得意,这些以后统统都要还回来的。”

叶青水听完愣住了,站在门口目送着沈卫民离开,直到他的身影完完全全消失了也没舍得回屋。

他说对了,很多年后,这些可不就是统统又还回去了吗?

叶青水后悔吗?

她有点后悔。

……

多想无益。

叶青水打了井水,用柳条沾盐巴涮了涮牙,山沟沟里的农民有很多一辈子都没有见过世面,这几年工业化的商品才渐渐传了过来。叶青水以前曾经被谢庭玉嫌弃过,继而学会用牙刷牙膏刷牙、学会穿干净的衣服,学会用百雀羚擦脸,学了文化知识,学会了很多很多……

她走进自己的屋里,用火柴“嚓”地点燃了油灯,灯芯不够长,她挑了挑灯芯。

简陋的屋子才亮堂了起来,其实用简陋来形容它未免对它太过苛刻。叶青水的小叔每个月都会汇三十块回来,叶家住得起瓦屋。最好的一间房小叔早就让给她了,现在用来摆谢庭玉那些物件儿绰绰有余。

她用毛巾擦了擦头发,目光一一地扫过这个梦里见过无数次的屋子。凝视着谢庭玉挂在墙上的时钟、落了灰的笛子,还有他必定堆满手稿的柜子。

叶青水拇指触碰了一下它,耳边便传来了谢庭玉的声音。

他说:“叶同志方便吗,我们说说话。”

叶青水点了点头,谢庭玉关上了门,头探出窗子看了看双手把窗子也封住了。背对着叶青水的那个劲瘦的身影,肩胛骨微微突出,迎着夕阳最后一份余晖,仿佛振翅的蝴蝶。

实在是他洗完澡之后穿的的确良衬衫太过干净了,白得发亮。

谢庭玉正襟危坐,缓缓开口:“我想问问你,你对我们的婚姻有什么看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