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知道了林枫要调到边塞后,芳姬便若有若无地跟林枫疏远了……让她跟着去边塞,受那冷僻之苦,对她来说还不如死了的好。

前日程老爷说要去京城做生意,芳姬便求他带着自己出去“见见世面”,程老爷本不许,但念在白柔才离开……又经不住芳姬的相求,便答应了。

芳姬得程老爷允诺后,即刻又写信给赵弄晴,说自己不日便会随着父亲到达京城,到时候不免登门拜访。

自赵郡主回京后,隔三岔五,芳姬总要书信一封送上王府,有时候还会附些首饰等物件,足见心意,因此虽然赵弄晴已然回京,但两人关系仍旧甚好。

芳姬打点了一切,只等动身那日,只要安居京城,再同赵郡主相熟了,什么王孙公子,岂不是任她挑选,区区一个林枫,有什么可惜。

芳姬挑了一朵珠花簪上,忽然看到匣子底下一枚簪子,当下皱眉不悦,便合了匣子,让众人退下。

此刻门口进来一个丫环,道:“小姐,外头有个人……口口声声说要见小姐。”

芳姬道:“是谁?”

丫环道:“像是个地痞无赖。”

芳姬怒道:“什么地痞,也敢来见我?叫他走,若不走,乱棍打走就是了!”

丫鬟应声出外,隔了会儿,却又跑来。

芳姬大怒:“又什么事?”

丫鬟道:“小姐,不知为何,那地痞……那人不肯走,非要见小姐,还说,只要跟小姐说他的名字,小姐一定会见他。”

芳姬回头:“什么名字?”

“他说……是吴潘。”

芳姬脸色一变,惊疑不定,过了会儿后,才道:“叫他进来!”

顷刻,外头那人进内,芳姬举目看去,却见他獐头鼠目,的确如个地痞一般,打扮的也很是狼狈。进了门来,笑嘻嘻道:“给大小姐见礼了。”

芳姬挥手令身边丫鬟退下,便问道:“你叫什么?来程府胡搅蛮缠,意欲何为?”

那人道:“我刚才说了,我叫吴潘。”

芳姬斥道:“胡说什么?吴潘……”忽地想起一事,便道:“吴潘不是县衙狱卒么?听说已经身亡,你冒名顶替,想要如何?不怕我报官吗?”

那人笑道:“大小姐记性果然好,吴潘的确是死了,小人不是吴潘,乃是他的一个朋友,人人都叫我一声小高。”

芳姬道:“你是小高还是谁,与我何干?”

小高道:“大小姐别急,听我慢慢说来……只因我跟吴潘关系甚好,经常一块儿吃酒,所以有时候闲话起来,会说些事,有一次,吴潘就跟我说起来,他曾看见一个奇怪的探监之人……”

芳姬皱眉:“越发胡说了!”

小高嗤地一笑:“是呀,我也是这么觉得,因为吴潘说那探监的,明明是个女子,却假扮男人的模样,可照他看来,那女子分明是个弱质纤纤的美人,怎么假扮也是不像的……”

芳姬拧眉看他,冷笑:“吴潘已经死了,焉知这些鬼话不是你编出来的?”

小高道:“其实这也无所谓,我也觉得这不太可能……直到那天,听说县老爷召吴潘过堂,要指认什么探监的人,我也跟着去看热闹了……后来堂审忽然中断,吴潘就出来了,我呢……就想叫他一块儿去喝酒,于是就跟在后面,想吓他一跳……谁知道……”

芳姬听到这里,反像是被吓了一跳一样,脸色微微发白,一言不发。

小高望着她,上前一步:“小姐想知道下面发生的事吗?”

芳姬咽了口唾沫:“你休要来此胡说八道!”

“是不是胡说八道,小姐心里清楚,”小高笑道:“哎呀我说那吴潘,可真是倒霉,还以为是个美人送上门来,居然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谁知道那美人是个带刺的不说,还是阎罗王派来勾魂的……天鹅肉没吃成,他反而丢了一条命……”

芳姬拍案而起:“住口!”

小高住口,两人目光相对,芳姬道:“你若是敢散布谣言……”

“如果是谣言,那我自然不敢散布的,”小高冷冷一笑,模样十分可憎,“可惜大小姐跟我一样心知肚明我说的是不是真的……那天吴潘本要指认大小姐你去探监的……你母亲白柔说勾结狱卒杀死朱大的事你并不知情,实际上你明明参与其中,或许……这本就是你主使的呢,不然怎么是你去探监,却不是你娘白柔?”

芳姬怒喝:“闭嘴!”

小高道:“吴潘本想指认你,那么县老爷当然有法子让你低头认罪,毕竟咱们这县老爷可是大大有名的贺兰青天呀,只可惜阴差阳错,那采花贼杀了人,老爷中途停审……你必然是怕吴潘指认你,所以才杀了他,是不是呢?大小姐?”

芳姬脸色煞白,咬牙道:“不是,当然不是!你……你敢胡编乱造……你无凭无据,来此说这些,以为就能吓到我?”

“我当然有凭据,”小高嬉皮笑脸,道:“大小姐用什么杀死了吴潘的?你可还记得?”

芳姬后退一步:“什么……你说什么!”目光往旁边移开,扫向梳妆匣。

小高道:“我可打听仔细了,知县大人的仵作很能干,在吴潘身上发现了奇怪的印记……可我那时候看的不太仔细,那是个什么来着……不过不打紧,只要我向知县大人禀告此事,大人自然会派衙差来搜……掘地三尺,总会找到那个物件儿的……”

芳姬绷着脸,心乱如麻,小高笑道:“大小姐还不认吗?那么我去报官好了,最好大人看在我良心发现的份上,赏我些银子,那我可就发达了……”

小高说完,笑了两声,转身要走。

芳姬听到一个“银子”,又看小高已经走到厅门口,便喝道:“站住!”

小高站住,转过身来:“大小姐有什么吩咐?”

芳姬道:“你想要银子?”

小高挑眉:“不然大小姐以为我来干什么,我本来也不想找事儿,只是最近手气差,穷得很……所以才想起这件事来……”

芳姬看着他的双眼:“好,你要多少银两?”

小高笑道:“不多不多,我不贪心,一二百两就够了。”

芳姬深吸一口气:“我若给了你银子,你得答应,不要把此事到处乱说!我不喜欢谣言乱飞,知道么?”

小高道:“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芳姬凝视小高片刻,便唤丫鬟:“去账房取二百两银子。”丫鬟领命而去。小高搓搓手,一副喜不自禁的模样,芳姬看着他,便走到梳妆台前,手在首饰匣上一摸。

小高忽然道:“大小姐,你杀了吴潘那东西,是不是一枚钗子呀?”

芳姬手一缩:“你不要命了,瞎嚷嚷什么!”

小高偏走过来,道:“大小姐,总不会还是放在这里吧?”

芳姬见他走上前来,心中恨得翻天覆地,便问道:“你这件事,还对别人说过么?”

小高道:“不曾,不然我如何发财呢?”

芳姬鄙夷一笑:“吴潘有你这样的朋友,也是死得不冤了!”

小高道:“为什么呢?”

芳姬道:“你看到他死却不相救?”

小高道:“我要救已经晚了,而且我这人不愿意惹事儿。”

芳姬皱眉看着他,思索着道:“对了,你刚才说,你从县衙开始就跟着吴潘,那你是从哪条路走的?”

小高道:“七拐八拐的,有些记不清了。”

芳姬上前一步:“你既然一直跟着他,怎么会要救也已经晚了?”

小高道:“我中途见了个熟人,说了几句话,耽搁了……”

芳姬神色骤变:“不对!你说谎,那天你根本不在场,你根本没有看见是不是?”

小高愕然,呆呆看了芳姬一会儿,忽然笑起来:“果然是厉害的大小姐……这都骗不过……不过,这应该已经够了吧……大人?”

芳姬愣住,却见门口上慢慢转出一个人来,望着她不冷不热地笑了笑:“足够了。”

此人正是贺兰春华,而在他身后,是程百舸,宋和跟主簿,主簿手中提着一张纸,正是两人的供录。

程百舸呆呆看着她,如在梦中兀自不信:“妹妹……真的是你做的?”

芳姬看着贺兰春华的那个笑容,眼前一阵发花,往后倒去。

小高趁机伸手,把那个匣子抢来,贺兰春华一挥手,两个衙役上前,一个捉住芳姬,一个接过匣子,在里头翻了翻,找出一支蝙蝠簪花的金钗。

贺兰春华看了一眼那圆弧的蝙蝠翼翅,以及上头独特的花纹,冷笑道:“拿回去比对尸体上面的印记,——芳姬小姐,没想到吧?。”

芳姬无法回答,眼前的人仿佛天生有这样一种令人慑服的能力,只要看着他脸上的笑意,就会不寒而栗,令人联想到刀锋,刑罚,以及牢狱,那种近绝望与死亡的味道。

贺兰春华升堂,这次审问的只有芳姬,不等用刑,芳姬便将所有都尽数招认,毫无隐瞒,并无遗漏,因为她知道贺兰春华的手段,与其受尽皮肉之苦,不如图个痛快。

主簿写了供词,令她画押,贺兰春华写了文书,递送刑部。不日得回批文,押送芳姬往京城而去。

阿润得知此事,半晌没回过神来,此刻才确信当初自己落水的确是芳姬所为,芳姬的性情,不能用一般常人来度量。

阿润震惊之余,又有些后怕,同时想到林枫,想着林枫已经远去边陲之地,不由地叹了口气,也不知是为了林枫庆幸,还是惋惜什么。

此日,贺兰春华正在听周秀才说新近公学里的诸事,外头一名公差匆匆进来,道:“大人,大事不好了!押解进京的白芳姬,走到半路,投水自尽了!”

贺兰春华震惊挑眉:“什么?”

那公差道:“听说是因她称口渴,要去喝水,走到青石崖上,忽然就跳入水中……”青石崖水流湍急,更不知水深多少,曾淹死好些人,普通的山民都不敢去那处游泳,那些公差不敢轻易下水,等了半天不见人浮上来,只好回报。

贺兰春华垂眸想了片刻,终于叹道:“也罢……”

而就在千里之遥的边陲,林枫正率兵操练,人在马上,张弓对准靶心,正要松手,耳畔忽地听到一声呼唤,如此熟悉……

林枫惊而回头,看的方向,正是京城所在。

天高路远,日暮云飞,林枫眨了眨眼,旁边同僚笑问:“林副将,怎么了?”

林枫回过头来,笑道:“没什么!”手指一松,长箭“咻”地飞出,正中靶心,箭尾簌簌抖动,引来周遭欢呼之声,林枫举弓大笑,打马急奔!

第74章情侣成双

贺兰春华听了林枫所说,暗中召来程百舸询问一番,依照他的推理,芳姬若一人作案,以她单人匹马自然无法杀死吴潘,于是便推定她用了美人计。

贺兰春华才叫戏子小高扮演吴潘旧友,果真令芳姬露出马脚。

只不过总是没想到,芳姬的结局竟是如此这般。

热热闹闹地过了中秋,天气一日比一日更冷.

李氏早就着手开始做新棉衣,今年不比往常,李氏大手大脚地,预备给阿润,毛氏兄妹,爱夏爱冬姐妹每人都做一套新的棉衣裳,赶在冬天之前做好。

之前苗老爹三番五次相求,见他委实是可怜,又颇有诚心悔改之意,李氏才领着爱夏爱冬回家,若苗老爹故态萌生,李氏也不再如之前一般唯唯诺诺……渐渐地,苗老爹也不敢再乱发脾气,酒也渐渐喝的少了。

北风渐起,眼见冬至将到,阿润忙着置办过节的东西,厨房里满满地多了好些过年备用的食物,另外府衙里还多添了一只狸猫。

这狸猫原本是毛双儿捡回来的,阿润一看,如见故友,抱住猫儿,抚摸着毛叹道:“我姥姥说……狸猫捉老鼠是最厉害的……”这意思便是要把猫儿留下。

“我之前说什么来着……”贺兰春华见自己昔日的预言成了真,便露出眼白来。

这狸猫果然争气,在厨房内大杀四方,将老鼠震慑的不敢来犯,阿润大为喜欢,特意买些便宜小鱼来喂猫儿。

入了冬,猫儿一改当初的瘦弱,圆头圆脑起来,十分可爱。

有时候贺兰春华在书房批些公文,这猫儿便趴在他的腿上或者手边,贺兰春华得闲也会摸它一把,猫儿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仿佛很知人意。

但正当阿润欢天喜地要过春节的时候,京内也来了一个消息:皇帝召贺兰春华回京。

阿润听了这消息之后,久久沉默。

在她想来,迟早会有这一天的,她不会永远都是县衙的管家,一来贺兰春华不会一辈子都当知县,二来,就算他不当知县,她也无法永远都在他跟毛氏兄妹身边。

阿润拨弄着小火炉,捧腮心想:“幸好这几个月攒了点银子……我正好可以开始想我的小饭店的事了……”但是,虽然已经竭力如此安抚自己,可是就算笑起来,笑容也是勉强,而心里酸楚地翻腾。

可是阿润却无法说出口,于是便仍然装作什么也没听见,并且所有都一如往常,不曾改变。

期间,李氏也来探望过几次,知女莫若母,李氏自然明白阿润的心情,虽然阿润什么也不曾说。

这天,彤云密布,似要下雪的模样,李氏跟阿润在屋内对坐,缝一件衣裳,阿润道:“娘,你都给我跟爱夏爱冬还有大毛小毛都做好棉衣了,怎么还在忙?”

李氏道:“给你爹也做一件儿,他近来脾气改了好些,对了……前几日我叫你给程夫人做一件,你做的怎么样了?”

“我的绣工那么差,我怕人家不喜欢……”

“哪里的话,夫人必定喜欢,你快些做,眼看要冬天了,不过做件棉袄罢了……多少是个心意。”

“那好吧。”阿润耸耸鼻子。

李氏笑了笑:“还有,你有没有想给大人也做一件呢?”

阿润惊讶,然后笑道:“他的衣裳哪里轮得到我来做,你看他那些……都是些什么缎子什么绸,我都叫不上名儿来……我做了肯定给他笑话。”

李氏沉默片刻:“阿润啊,听说大人年前要回京了?你……有什么想法吗?”

阿润手上一抖:“娘,你怎么这时侯提这个,差点扎着我的手……”她惊魂未定,把针撤离,抚抚胸口。

李氏笑了笑,阿润又道:“娘,我能有什么想法,他走……就走呗,横竖我的家是在这里的……”

“大人对你很好啊,他有没有说,要带你一起……”

阿润心里忽然极为难过,却笑道:“因为我聪明又能干嘛,他当然对我好,不过,我始终只是个管家……听说大人的家族甚大,他们可不缺一个丫头,我也不想去凑这个热闹。”

阿润仿佛轻松地说完,仓促笑笑,就转开脸去。

李氏看着她,心里更加难过,母女两人沉默了会儿,李氏道:“阿润……你说,如果你生在大户人家,是不是……”

“娘,你胡说什么呢!”阿润急忙打断李氏的话,笑道:“什么大户小户,我现在就挺好的!”

“可是……如果是大户人家的女孩儿,或许,是可以配得上知县大人的吧……”

阿润心头一颤:“娘,你瞧你,想到哪里去了?八竿子打不到的事儿。”

窗外的风好像越来越大了,打的窗纸呼呼作响,另有一道人影,有些冷地站在门口,仿佛已被冰冻。

屋内,李氏停手,她沉默着,最后下定决心般说道:“阿润,娘有件事……想要跟你说,但是娘……又怕吓坏了你……你答应娘……”

“什么事啊,娘?”阿润诧异地问。

李氏眼圈发红,嘴唇翕动,片刻,把心一横,哆嗦说道:“阿润,其实,你不是我、不是我亲、亲生……”

“程夫人才是我的亲娘吗?”阿润忽然问,竟一点也不惊讶。

“阿润!”李氏震惊,浑身冰冷:“你、你怎么知道?”

李氏笃定程夫人不会跟阿润透露的,那么阿润怎会知情?

目光相对,阿润嫣然一笑,道:“因为我跟娘长的不像,有人说过好几次了,而且……程夫人对我实在太好了。”

阿润云淡风轻地,仿佛在说一件跟自己不相干的事。

起初阿润不明白,为何程夫人竟对她格外厚待,只当程夫人是大户人家的性情,可一直到后来程夫人竟要收养她当干女儿,阿润看着程夫人的脸容,心中便有三分猜测。

“而且我知道程夫人曾经去过姥姥家找你,如果只是为了认我当干女儿,不用这么大费周章,”阿润重新拿起手中的绣帕,道,“我只是猜测……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这不是最坏的打算,”李氏忍不住流泪,上前捉住阿润的双手,“阿润,如果你认了程夫人,你就是程家的小姐……就算以后你要嫁人,都也可以选个……”

“可以选个门当户对的?不用啦,娘,”阿润向着李氏笑了笑,抽手擦去她脸上的泪,抬手将她抱住,“娘,你不觉得现在就挺好的吗?一切都不用改变,我永远都还是你的女儿……”

阿润在李氏背上安慰地抚了抚,才将她放开,又笑道:“还有,娘……去他的什么门当户对,如果一个男人要看出身好不好才能娶我,我宁肯嫁个穷小子。”

李氏听了,不由竟破涕为笑。

阿润却又细细一想,皱眉道:“当然,如果这个穷小子不要太穷,稍微有点钱……就更好了。”

李氏终于被她逗得哈哈大笑,笑完之后,却又有点伤心:她拥有一个何其懂事且好的女儿,可是这样珍贵的好孩子,会不会被好好地疼惜?

李氏重拈针线,眼中的泪却无法停下。

阿润费了几天的功夫,终于做了一件棉袄,送与程夫人,果然程夫人欣喜若狂,即刻穿上身儿,虽然阿润手艺欠佳,程夫人却比穿什么名贵服饰都高兴爱不释手地摸着棉衣,忍不住泪盈于睫。

数着日子,日子还是一天天飞逝,终于到了贺兰春华将离开的那天。

是夜,阿润早早地回到房中,取出针线。不知过了多久,一抬头,却看见门口站着一道人影。

阿润一惊之下,笑道:“大人,半夜三更这样,会吓死人的。”

贺兰春华却并不进来,昏暗的光芒映的他的脸半明半昧,有一种扣人心弦的美。

“你不是说过么,”他的声音在幽淡的光芒中传了进来:“如果喜欢一个人,会愿意跟他到任何地方?”

阿润呆了呆,隐约记起自己好像是说过这样的话的,好像是在芳姬嫌弃林枫被调边陲的时候。

可是现在……情形正好相反。

阿润低头:“人人都向往京城,可是我不喜欢啊……或许我,跟芳姬一样,都是自私的人……但是我的家在这里……而且大人,可以再找很多别的管家或丫鬟。”

贺兰春华注视着她,良久,终于点了点头。等阿润再抬头的时候,贺兰春华已经离开了。

阿润低头,却有泪掉下来,打在绣帕上,殷出深色的两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