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最轻柔的动作除下她早已形同虚设的睡衣,再珍惜地一点点*,尔后才叠上他的深情款款。

当疼痛袭来时,她不禁咬住了*。

一直以来,她都是爸妈眼中的乖乖女,是婆婆与公公口中的骄傲。高中生恋爱都得搞地下工作,似乎这是见不得光的事。而她十二岁就早恋,十三岁与他牵手,十六岁有过亲吻,十七岁偷尝亚当夏娃的禁果。

她学坏了吗?

不,她无比清醒。虽然十七岁的年纪,许下长达七十一岁时的誓言无人相信,但她无比确信,此生,她只爱这一个人。而他,她也坚信,哪怕行走于花花世界,他也只要她。

额头很快就被汗濡湿了,有疼也有烫。

她羞涩,他青涩,第一次不可能尽善尽美,也不可能直上云天,但足已了。紧紧拥抱,浅浅疼痛,没有缝隙的契合胜过一切。

“还疼么?”这是言情小说里男主最最滥用的俗语,他不禁也温习了一次。

“爱情本来就是疼痛的。”如果决定接受爱,这都是必经的过程。

他不舍得与她分离,身子依然密贴。

“我把灯熄了,一起去浴室洗洗,那里可能会好受些。”黑暗可以遮住她的羞窘,初夜的她,要小心呵护。

这是欢爱后的体贴,不为挑情,也不是重燃战火。

她有点站立不稳,他抱起她。

幸好是黑夜,不然真不知如何面对。

温热的水温划过汗湿的肌肤,修长的手指把她的长发盘起,她柔柔地依向他,由着他擦干身子。

枕着他的臂膀入睡,没有一点不适应。巴黎的深夜是港城的下午,港城阳光正好,微风轻佛,应边吃下午茶边坐车回家。她没察觉时差这东西,嘤咛一声,“浩然,晚安!”沉沉入睡。

“晚安,宝贝!”

宝贝这个词,被太多的人使用有些显得浮浅,可他真的不知该用什么来形容心中的这股幸福。

她确实是他的宝贝,一辈子的。

难得睡到自然醒,睁开眼时,习惯地去看手表,九点半,阳光映过窗帘,室内半明半暗,却可让他能清晰地凝视她的睡颜。

有如初生婴儿般,双颊红扑扑的,长睫如蝶翼,乖乖地低覆着煎水双瞳,秀丽的眉宇,光洁的额头,笔挺的鼻梁,樱红的唇瓣。一夜沉睡,睡衣滑落至肩下,白皙的肌肤就那么跃入了眼帘。

初识情味的身子立刻一紧。

汗颜呀,她是他看着长大的小女生呀,他真的真的把她吃干抹尽啦。有些小小的不舍,哪怕罪魁祸首是他。

但不后悔。

仿佛察觉到有人注视,长睫颤了颤,她缓缓睁开眼睛,看见他,下意识地展颜。当目光下移到他*的胸膛,神色一僵,目光迅速跳开,整个人羞成了成熟的一颗小蕃茄。

“早!”他微笑印上早安吻。

“早…今天天气不错哦!”她慌乱地找话题。

“是,阳光很好,天很蓝。”

“呵…”

“适合外出。”他抢先坐起,自如地捡起昨夜胡乱扔在地毯上的睡衣穿上,“给你五分钟羞涩,然后赶快起床,其实现在已不早喽!”

不愿看她难堪,他把卧室留给了她。

捂着脸纠结了五分钟,认命地下床穿衣洗漱。是昨晚两人之间关系更上一层楼了吗,只觉着他的目光一直围绕着她,温温柔柔,又烫得惊人。

出了门,这种情况好转了些,可以转移视线的事物很多。

他牵着她的手去常去的街头咖啡馆。已过忙碌的早餐时间,店中客人不太多。这次不要外带,他悠闲地坐在吧台边,他点蓝山咖啡,她喝皇家奶茶,一人一块三明治。

“我每天早晨都吃这个,尝尝。”他说道。

她捧着,张开嘴巴咬了一大口。

胖胖的老板娘微笑地看看他们,用法语问,“是女朋友吗?”她熟悉这位英俊的华人青年,从来都是独来独往。突然冒出来一位,他眼中的爱意又那么浓,除了女友又是谁呢?

“未婚妻!”他礼貌颌首。

老板娘嘴巴张成O型。

女朋友与未婚妻,都是三个字,但意义不同,他愿意为她肩起男人所有的承诺。

来巴黎,罗浮宫与巴黎圣母院肯定要去膜拜的,艾菲尔铁塔也要登一登,在凯旋门拍几张照片留个纪念,沿着塞纳河走一走。河畔有流浪艺人演奏,还有路边画家为游人画像。她也画了一幅,画中,他从身后环住她,她仰起头,眉宇飞扬。

在广场边,恰巧有模特拍时装秀。寒冬哦,只着薄薄的蝉翼,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光鲜照人地摇曳飘过。

她咂嘴,说,原来美是这样来的。

他替她扣好松开的大衣钮扣,笑着答:“赚钱不是这么容易,不过,你无需担心这些,你有我,可以做你喜欢做的事。对了,还问告诉我,为什么突然来巴黎?”

知道是个惊喜,还想得到更深的答案。

十二月的寒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她甩开眼前的发丝,“你以为我不会想你吗?”

他留下的问题,在他走后,她一下就找到了答案。觉得他很好玩却又觉得心疼,爱,不可随便,必须处处考虑另一个人的感受。

裴伯伯说他为了能在香港多呆几天,彻夜加班,假期没休满,却走了。

他有点伤心了。但他并没有要求她必须怎样去做,他要等她自觉地回应。

从她之后,她就疏远了高岗,也远离了他的朋友圈。

那人心眼可真小哦,她表现这么好,他也不赞扬几句。

相思满到一个高度,连呼吸都染上了轻愁。

舒阿姨在饭桌上聊起巴黎的冬天,她小口小口地喝着汤,起身时,她问舒阿姨,如果去巴黎旅游,需要办什么手缓。

刘管家在一边接话,安安小姐有法国护照,什么时候想去都可以。

于是,她来了。

如果他不肯过来,那么就让她走近吧!爱情里,没有真正的赢家,她不介意先低头。

她果真令他欣喜若狂、失控频频。

“再想,也没有我想得厉害。”他轻叹,揽住了她的肩。

圣诞前夕,街上游人也多、路人也多,商场中人满为患。他带她去买高跟鞋,不是逗趣,他神情很认真,“女孩长大后,应该有一双美丽的高跟鞋。”

她看过迪亚兹演的《偷穿高跟鞋》,剧中姐姐那满满一柜的高跟鞋,确实是所有所有女孩的梦想。她那时没长大,只觉着好玩。

从昨晚之后,她应该算长大了吗?

他细心地挑选,不厌其烦地向店员描绘想要的式样。最后,一双粉紫缀水钻的高眼鞋放在她面前,他蹲*为她试穿。她走得小心翼翼,在镜子前缓慢地转了个圈。

因为这双高跟鞋,她觉得她似乎是美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