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华的小时空直播间上一章:第 90 章
  • 若华的小时空直播间下一章:第 92 章

“只是小开心那张嘴一直都没有改,但凡是他的朋友,都挺害怕他那张嘴的。”

方若华一直觉得,江湖人没敢在明面上给他起一个特别不好听的外号,纯粹是有点担心护短的影子刀穆血找自己麻烦。

说起来,这两兄弟只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若非经此变故,说不定不光不能拥有这么浓厚的兄弟感情,说不定还要成为仇人。

小开心的母亲身为那位穆大侠的嫡妻,表面上自然是温柔贤惠,深爱丈夫,可一个女人越是爱自己的丈夫,越不可能对小妾还有小妾生下来的孩子有好感。

穆血是妾生子,如果不是穆家几乎被灭门,正室夫人的嫡子小开心和家里人失散,被方若华收养,这孩子绝不会有今日。

诸般假设都不用去想了,反正最终的结果便是他们两兄弟感情深厚,后来娶妻生子也没有分开,只要游历江湖,必然携手同行。

后来方若华还与这二人有一段很奇妙的经历,三人去仙界时,试验自制的传颂通道,竟一头穿去了没有改变过的正传原著世界…

吃完饭,不多想那一场冒险,合上笔记本,方若华穿戴整齐便去剧组,刚一回来就接了史密斯导演的电话,通知她海选的最终结果,她获得了第一名,也得到了这次机会。

当然,最重要的是奖金。

方若华直接去衡市近郊湿地公园,目前剧组就在那儿,到了地方,电话还没打,史密斯就亲自来迎接,这个大胡子导演特别热情,看见方若华笑得眼纹一大堆。

第三百五十一章 古镇

相比于以为自己见到未来的舞蹈大师,真正艺术家而昏了头的大导演,到是红毛公子哥陈克吉和他的律师很专业。

方若华也打电话叫了长春花的专属律师过来,仔细研究合同,合同再小,也不能轻忽,万一有个陷阱不是闹着玩的,再说,时间方面也要卡死,毕竟她实在不算自由。

结果一看到对方的律师,陈克吉登时愣住:“…”

他虽然算是个纨绔子弟,但是跟着他爹在商场上也闯荡了好几年,怎么可能不认识坐在对面的这位大律师?

这位被方小姐叫来的律师,姓袁,已经六十多岁,也有他父亲公司的股份,身价至少几千万,最重要的还不是他的身价,而是他在国内律师界的地位,那绝对是重量级的,就如今这么个小打小闹的替身合同,用不用劳动这位老人家出马?

有袁律师在,加上史密斯如今特别喜欢方若华,好说话的不行,合同很快签好,方若华也顺顺利利地提前拿了奖金,第一时间就把自家萱萱姐房子的欠款还上。

陈克吉回头却忍不住通过自家人脉关系打探了打探方若华的底细,这一打探可不好,风中凌乱许久,回过神登时有一点冲动,想赶紧委婉地劝方小姐放弃,做替身安全措施再好,那一样有危险,他可是非常清楚,每年娱乐圈里每年出意外,受伤致残的替身有多少!

万一要是方大小姐在自家剧组出点事,那说不定都能上国际新闻!

完全不知道陈克吉的纠结,方若华休息了两年,便收拾好东西,带着行李箱直奔剧组。

剧组目前没在国外,而是在距离衡市五百公里的一座古镇上。

古镇新翻修,还没有正式营业,属于陈克吉家里运营的项目,正好有国际大导演,大投资的电影,陈家就请对方到古镇取景,一来剧组省钱,二来对古镇也是一个宣传,两全其美。

这地方历史也有一千多年,建于宋朝,未曾翻修之前还显得破旧陈黯,如今却是焕然新生,置身其中仿佛踏过了千万年的时光,重回过去。

方若华没什么好感叹的,史密斯这个中国迷却是恨不得拿着个放大镜,把每一块砖瓦都好好看一看,他也不想想,这砖瓦早就不是原装,都是近年才烧制的仿古砖,再说,就是真古物,他一个正经美国人又能看出什么花样不成?

方若华戳在人来人往的古镇东门外,听史密斯夸了好半天中国文化,才等到他高声叫一个圆脸的小助理:“小戴,小戴,你过来带方小姐去宿舍。”

“来了!”

小助理手里还抱着一叠乱七八糟的东西,有小电扇,有蚊子贴,有化妆盒,听见呼喊撒腿就向这边狂奔,脚底下踩着起码四寸高的细高跟鞋。

方若华看得心惊肉跳,就是她自认为平衡力一流,也绝对不敢穿这等凶器。

“啊!”

还没感叹完,小助理脚下一滑,腾空而起向下扑去,周围来往的工作人员齐齐惊呼,还没等他们闭眼,方若华就一个健步上前,两只手一伸,托在小助理的胳膊下方一寸。

众人心道:完了!

就这冲击力,两个人都要倒霉!

史密斯甚至忍不住想高呼:方,你是重要财产,千万不能损毁!

只是还没等他喊出口,方若华就轻飘飘地托举着小助理原地转了三圈,才跟放下易碎瓷器一般小心翼翼地把她搁在地上。

小助理晕乎乎半天没回神。

周围目睹的人也是瞠目结舌,忍不住在方若华修长的腿,纤细的腰身上来回巡视。

史密斯愣了半晌,笑得眼纹比以前还多出许多,竖起两只大拇指,举到方若华眼前:“好,好!”

方若华的身体条件这么好,他怎么能不高兴,这说明他能尽情地发挥自己的想象,拍出更唯美的画面。

好不容易把扑通扑通乱跳的心安抚下来,小助理才红着脸连声道谢。

方若华看她即便摔了,手里的东西也不肯撒手,摇头失笑:“那我们走吧。”

“走,马上。”

小助理连忙叫了个同伴,把手里的东西塞过去,就抢着要帮方若华拿行李,结果伸手一提,身体登时下坠,要不是方若华及时托住,估计她都要闪了腰。

这下小姑娘总算安生了,乖乖巧巧地上前带路,不过却总忍不住拿眼角的余光去瞥方若华那个半人高的行李箱。

方大小姐也很无奈,每一个当亲妈的都有办法把超出三倍的行李塞进自己女儿的箱子里,全然不管她的宝贝闺女能不能拿得动。

当然,夏芬没有这样的困扰,方若华如今的力气足够让她的母爱尽情发挥。

穿过小镇的大街小巷,终于到了地方,显然不是只有这一个剧组在本地拍摄,她一路上看到的就有三个,甚至还有现代剧组。

“方小姐就暂时先住这里。”

小助理把房卡和联系卡递过去笑道,“您先自己安顿下,这房间的景色不错,小镇的夜景尤其漂亮,工作之余,欢迎参观游览。”

方若华登时微笑。

小助理有些不好意思:“我家就在小镇上,现在古镇开发,咱们这些居民不光占了一点股份,还能做做导游,开个饭馆,撑撑船什么的,我爸爸就在下面的运河里撑船,方小姐想夜游古镇,推荐坐画舫出行,我保证我爸爸撑得又快又好,作为导游也是非常称职。”

“你真敬业。”

方若华失笑。

小助理也不好意思地抿了抿嘴唇:“坐船绝对不要您的钱,吃饭也给您打八折。”

敬业的小助理还有工作,着实是没时间和方若华多聊,交代清楚联系方式,开工时间之类,便告辞离去。

方若华四下看了看,剧组果然有国际范,财大气粗,估计包下了古镇上的一座大酒店,连她这样的替身演员的临时宿舍也是豪华标间,十分不错,最重要的还是她一个人住,没有室友。

她却不知道,其他人,别说替身演员和剧组工作人员,群演就更别说了,就是一些小配角也没有这样的待遇,至少两个人一间。

陈克吉查出她的身份之后,左思右想没舍得换人,咬咬牙只当不知道,自己认了,但是安排住宿什么的,他实在不好意思把方若华往二人间里塞。

第三百五十二章 被鬼追

完全不知道自己特殊待遇的方大小姐,放下行李,洗漱完,饭还没吃完就接到史密斯导演的电话,要她去和女主演见个面,彼此熟悉熟悉。

因为方若华以前没有做过替身演员,剧组方面才要求她提前进组,跟主演多接触,也安排几个人指导她一下,做替身可不是件容易事。

既然来工作,方若华自然要敬业,很快就赶到史密斯面前。

女主角是个黑发姑娘,因为是混血儿,长得很漂亮,五官立体,皮肤却偏黑,是很健康的那种美人,一见方若华便未语先笑:“你就是方?史密斯导演说你是东方艺术家,评价极高,很荣幸能请你来做我的替身。”

方若华失笑:“也是我的荣幸。”

女主角叫西格莉德.夏普,是个比较出名的女星,今年二十八岁,性格却十分活泼,一听方若华说话便竖起大拇指:“正宗的伦敦腔,比我说的还好。”

夏普的母亲是中国人,父亲是英国人,但是她母亲生下她之后没两年便去世,她固然是混血儿,中文只会却只会一些‘你好’、‘吃了吗’之类的客套用语,到中国拍戏全赖翻译,此时找到方若华这么一个英文说的很不错的,立时缠着她教导自己中文,片刻工夫便毫无陌生感,一口一个甜心,叫得十分亲昵。

别管是不是在演戏,反正人家表现得热情大方,完全没有耍大牌的意思,方若华到是挺喜欢,既然要接触一段时间,好相处的人自然比不好相处的更让人舒服。

说是要跟方若华学中文,事实上身为女主角的夏普非常忙,没多久就又被导演喊去拍戏,方若华则跟着一老一少,一个舞术指导,一个资深替身,一起研究动作和剧本。

方若华其实并不怎么会现代舞,当然,她身为曾经的颂星师,绝对属于那种让指导她的人成就感十足的类型。

当然,多少还有那么一点失落。

反正这俩被陈克吉和史密斯挖空心思挖来的高手,指点了方若华三天之后,就很不好意思地去告诉史密斯他们的工作恐怕该完成了。

和自己花费的精力相比,这一次拿到的报酬真有点过分的丰厚。

要知道他们一开始还以为自己得花费一两个月的时间,现在两个月的报酬只干了三天的活!

“方的身体条件出类拔萃,目前设计的舞蹈动作对她来说完全没有难度,我们建议可以尝试让她自由发挥,她的舞蹈蕴含一种神性,非常独特,如果不能在电影里展现这种特质,实在很可惜。”

史密斯连连点头,招呼一声就带着十几个人凑在一处嘀嘀咕咕。

完全被忘记的方若华:“…”

既然得了闲,她干脆就在剧组四下看一看,《霹雳惊魂》的拍摄主要是在国外,国内的戏份不多,但是为了打开中国市场,史密斯还是很重视目前的拍摄,摄影棚搭建得十分精细,道具选的也认真。

其中有一面自动流血的古铜镜,方若华看了看,居然还真是古董,看式样工艺应该是清朝的,应该还是官宦人家使用,价值不菲。

在这么好的铜镜上做手脚,乱涂乱抹化学药剂,剧组这边确实是心大。

“相传乾隆皇帝有一次看到了康熙皇帝的一个小妃子,一见钟情,十分喜欢,就忍不住私下里与其偷偷私会,奈何后来那小妃子又惊又怕,心虚愧疚,没多久便香消玉殒,死之前一口鲜血喷到一面古铜镜上,从此古铜镜每到午夜时分,鲜血便涌流不尽…”

“啊!”

两声低呼,充满惊惧。

方若华:“…”

原来康熙的后宫这么松散,妃嫔能随便见皇孙?乾隆也是能耐,在宫里被康熙养了只有七八个月,十二岁的小屁孩一个,竟然还有能耐看上康熙爷的妃子?

方若华转头看去,说话的是个油头粉面的年轻男子,二十四五岁的模样,相貌到是还算符合如今的审美,花美男一个,偏向中性,不过看五官应该进行过微调。

和花美男并肩站在一起的是两个小姑娘,长头发,身上都穿着戏服,应该是群演,但都长得挺漂亮,青春靓丽,看起来像高中生。

现在方若华不是什么傻白甜,一眼就看出来这男人居心不良,一个劲地在小姑娘面前展示自己的羽毛,表现得非常博学多才。

方若华眨了眨眼就打算走开,像这种事既然不知道详情最好还是别多管,结果她刚一转身,花美男居然靠了过来,很是热情地打招呼:“你是哪个剧组的?看起来眼生。”

说着,他凑得更近些,指了指那面铜镜,“你居然敢一个人过来,胆子真大,看到没有,我听说那铜镜是东边那位大导演亲自去一座道观里求来的,道观祖上的祖师爷知此物不祥,特意拿去镇压,里面确实有康熙妃子的魂魄。”

他故意压低声音,带着一点嘶哑,听起来阴测测,让人遍体生寒,旁边两个小姑娘就不自觉脸色发白,忍不住靠那男人更近些。

方若华点点头,神情肃穆,略一蹙眉,一本正经地道:“胡说,那明明是个老太太,你没看见吗,头发斑白,穿的是民国时期的旧式旗袍,紫色的,还是赤足…咦?你这人还真挺大胆,他说你老拿手摸她的脚,摸了好几次,弄得她痒的很…”

要是一般情况下,眼前的男人绝对不会信这种话,肯定知道一定是在开玩笑,但是此地环境幽暗,到处都是古色古香的古老道具,气氛十足骇人,方若华的神色还特别严肃正经,声音钻进男人的耳朵,带着说不出的韵律,让他忍不住恍惚。

再加上…他肯定自己没见过眼前这个小姑娘,那么,自己碰过古铜镜的事情,对方也一定不知道!

越想,心里越是发冷,花美男脸上煞白,双腿颤颤,借口尿急,也许是真尿急,连告辞的话也没说完就和被鬼追一样踉跄而去。

两个女高中生:“…”

第三百五十三章 不配合

这两个也给吓得不轻。

方若华一看暴风尾巴扫到了花花草草,笑眯眯地解释道:“我吓唬人的。”

女高中生:“…”

“他身上有一点化学药剂残留的气味,不浓,不过我天生鼻子灵敏,我就猜他可能是道具师出身,正好负责处理这个古铜镜。”

方若华失笑,“反正就是随便一说,猜错了也不怎么要紧。”

“啊,他说自己是演员!”

方若华挑眉:“也不一定不是,没人规定道具师出身的人不能做演员。”

想了想,方若华轻笑出声:“而且以他的知识水平,做道具师还挺难的。”

眼看两个漂亮的女高中生目光闪亮,方若华也难得好为人师,给她们详细解说下:“刚才那人讲的鬼故事,姑且算鬼故事吧,应该是他不知从哪里听来,印象模糊,或者听错了。”

“在《清朝野史大观》中有记载,乾隆还是太子时,有一次进宫看到雍正的一个妃子娇艳无比,正对镜梳妆,就忍不住和她开了个玩笑,伸手从后面捂住了那个妃子的眼睛,妃子不知就里,拿梳子往后击打,正好打到了乾隆的额头上。乾隆的母后见了,就说那个妃子调戏太子,将她赐帛自尽。乾隆觉得对不住这个妃子,就用朱砂在妃子的颈上点了一下,悲痛地说:“我害尔矣,魂而有灵,俟二十年后,其复与吾相聚乎?”

方若华不觉失笑,“后来咱们都知道的那位大奸臣和珅入宫做了侍卫,乾隆越看他,越觉得他像那个妃子,后来见他脖子后面当真有红色胎记,连年纪都与妃子死去的时间相合,正好二十五年,于是乾隆觉得和珅便是那妃子的化身,从此对他十分信任,处处袒护,回来和珅能平步青云,权倾朝野也全赖于此。”

“这说法肯定是荒谬的很,但总也比什么看上康熙帝的妃子更靠谱。”

方若华眼含笑意,和两个同样又是笑又是不好意思的小姑娘一起出了道具室,干脆一路送她们回临时住的宿舍,彼此还交换了微信号。

送完人,方若华继续逛了逛古镇就回去休息,只是想起那个说鬼故事哄人的男人,不免还是有些不悦,这个圈子里像那男人一样心思不纯,喜欢糊弄小姑娘的不知有多少,她还是叮嘱萱萱姐和姐夫小心些,可别跟这些乱七八糟的人打太多交道。

方若华只休息了半日,就重新忙碌起来,她到底是来做正经事的,最大的任务肯定是那两场最重要的戏,不过既然做了女主角的替身,其它场景里需要她上场的时候也同样不少,每日从白日忙到晚上,熬夜也是经常的事,若非工钱实在给的超级多,她真有点想不干了。

她腹诽自己实在不够敬业,越发娇气,却不知陈克吉天天心惊肉跳。

这日,有一幕是女主被人追杀,穿过一连串的爆炸现场,从屋檐上一步下来跳到疾驰的汽车上。

保护措施肯定是合格,却不知是哪个白痴出错,居然让炸弹意外提前引爆,眼看着火光四射,弹片乱飞直接把方若华卷进去,陈克吉脑子嗡的一声,头晕目眩,恨不得立马去死一死,心道:完了,完了!

结果方若华跟长了八只眼似的,顺顺当当出来,连点烟火都没沾上,面不红心不跳,轻轻松松按照计划跳下楼,落在车上的安全垫上起身。

陈克吉长吐出口气,再看方大小姐没事人一样,笑眯眯过去接了助理手里的茶杯喝水聊天。

转头看看史密斯,那傻货也一脸兴奋!

陈克吉:“…”

他拍完这出戏,说不定要老三十年,你说说,这么一个财富惊天的大小姐,如此拼命作甚,她的钱花几辈子也花不完,想要什么没有,想做什么不行,居然来当替身!

要是纯粹想体验娱乐圈,即便没有演技,拿点零花钱出来投资一部能让自己当主角的也很好,何况身体条件这么好,素质也高,没有演技也能本色演出。

更主要的是,她当替身也就当了,跑到自己眼皮子底下拼命,怎能不让他心惊肉跳。

昨天陪着他爹去参加个酒宴,就有三个他得叫爷爷和伯父的大佬提醒他,听说长春花的方董,方大小姐在你那里,小心仔细一点,别惹麻烦。

陈克吉能怎么办?他只能一改往日能偷懒就偷懒的作风,长在剧组,严密盯梢,力争不让方若华做太危险的事,偏偏…史密斯那家伙不配合!!

方若华却不知某个公子哥的烦恼,她今天也很烦恼。

那天见到的那个勾搭小姑娘的花花公子,居然再次冒了出来,对方显然也对方若华能进这个剧组感到很惊讶,一看她是替身才恍然,却是立时眯着眼睛凑上前,各种套近乎,还让方若华叫他于哥,拍着胸脯保证一定照顾她。

“你放心,哥在圈子里人面熟悉的很,回头给你介绍几个大老板,大导演,也让你拍几个露脸的角色,说不定能一炮而红!”

方若华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没事时和他逗几句咳嗽,也省得对方把主意打到别的姑娘身上。

这人叫于刚,以前确实是个道具师,不过其人能说会道,也有上进心,很快就演了几部电视剧,如今甚至疏通关系,在《霹雳惊魂》这种片子里拿到个有几句话的路人角色。

于刚从以前就有个坏毛病,好色,但他也精明,知道自己目前只是个小人物,不敢朝那些有背景有能力的女演员下手,只盯着做明星美梦的年轻少女,而且不找太漂亮的,太漂亮的前途远大,不知什么时候就入了大人物的眼,必须谨慎对待。

他还正正经经地跟人家谈恋爱,等没了兴趣再分手,最多说他花心,别人到说不出别的来。

此时近看方若华,于刚越发心动,看五官只是清秀,算不上多美,但美人在骨不在皮,瞧那身段,瞧那气质,谁敢说这不是美人?

于刚暗想,既然来当个小小替身,想必也是做着明星梦,只要有上进心就好说,凭自己的手段,还不手到擒来?

第三百五十四章 影响

于刚动了心思,自是更加殷勤,时不时地递个毛巾,说几句十足暧昧,却也让人心动的话。

方若华客客气气,疏离的很,绝不给对方任何亲近的机会,不过若是这人只是口花花,没别的举动,她也懒得和他计较。

整天忙得恨不得一口气把能做的事情都做完,如果拍摄没有完成时就需要入小时空,那恐怕整个小时空都不能开一下直播,连给萱萱姐她们报个平安的机会也没有了,该多悲惨?

一门心思都在自己的工作上,自然就没精力在意其它,奈何她不在意,于刚却是一门心思围着她转。

“方妹妹,今天晚上有个饭局,你不如跟我一起去,有好几个大导演,还有明城国际的苏总,陈氏集团的陈老总,陈少总,都是咱们等闲见不到的大人物…”

方若华随意摇头:“不知道有没有空,还是算了。”

于刚却依旧纠缠不休,陈克吉躲在一边咬牙切齿,一把把身边的秘书抓住,让他把那家伙的身份来历调查清楚。

他到不是有多关心方若华的感情生活,对一个认识还没多久的人能关心到哪去,纯粹是担心这位大小姐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吃了闷亏之后,他回头要被他老子扒皮!

秘书十分疑惑自家少爷的眼光,明明以前喜欢的都是那种娇俏可爱或者楚楚可怜的,什么时候换了口味?

别管如何,当天晚上就在那个于刚期待已久的饭局上,陈克吉让人把他叫到对门的包厢,跟他进行了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深刻谈话。

方若华当日也到了,她本不想来,不过参加饭局的其中一个是打过一阵交道的长辈,既然人在古镇,到底不好避着,干脆就露个脸套套交情。

她还有点奇怪,那个特别讨人厌的家伙怎么不在,不过那个于刚身份地位不高,谁知道是不是随意扯来糊弄人,没必要在意。

于刚却被押着隔得老远,看到了方若华被几位老人家和蔼可亲地介绍给各方大佬的情景。

“做人要有自知之明,你如果再打这位小姐的主意,让她有哪里不痛快,后果你可以自己去想。”

陈克吉连威胁人也威胁的有气无力,心情巨不爽,于刚自是噤若寒蝉,心中是一千个不可思议,怎么可能,方若华那样只是清秀的女人也有公子哥争抢,现在的大老板们到底什么口味。

他都觉得自己要有心理阴影,以后再也不知道要去勾搭什么样的女孩子才安全了!

反正无论如何,陈克吉的手段了得,方若华接下来的替身生涯过得非常和谐,再也没有见过于刚其人。

花了一个半月的时间,还随剧组出国旅游,痛痛快快玩了一回,方若华终于结束工作,荷包塞满钞票,心满意足地回家去。

陈克吉也松了口气!

他顶着巨大的压力,忍受那些国内国外明星的侧目,坚持先拍方若华需要做替身的戏份,总算把这位祖宗给送走了,阿弥陀佛,万幸万幸!

史密斯那老混球还嫌时间不够长,要再拖一两个月,他非原地爆炸不可。

一身轻松,陈克吉刚想摆脱剧组繁琐的工作,享受一下众星捧月的美好滋味,比如去公海办个游轮趴什么的,就看到史密斯自己动手剪辑出各种漂亮的幕后花絮,一边看一边碎碎念:“我的缪斯女神真是太美了…”

那些花絮的女主角可不是正经的霹雳惊魂女主,而是他特别熟悉的那位方大小姐。

陈克吉眼睁睁看着他把各种视频通通上传脸书,再看刚上传不多时就冒出来的各种名流的评论,以手捶额头,只希望夏普是真大方,别太计较,不过被正经的大导演亲口说女主角比不上个替身,那心里能舒服恐怕是不可能的。

叹了口气,他把脑子里凌乱的想法通通赶跑,一闭眼只当什么都不知道。

夏普却没他想象得那么小心眼,还特意也传了几张自己和自家替身的合影。

这位女星确实也没必要太介意,方若华的容貌不能算坏,但是她自己也是一个明艳漂亮的混血儿,两个人出现在同一个画面里,她绝不至于被方若华压下去。

不过,好多自称颜狗的粉丝忽然发现,自家爱豆身边那似乎容貌平平的替身,居然看起来十分舒服,也说不出是怎么回事,反正几乎没有任何一个人是第一眼只看到爱豆,注意不到她旁边的方若华的。

国内国外到底相隔甚远,霹雳惊魂这部片子虽然是大导演,大制作,却还没有进入宣传期,除了圈子里某些专业人士会关注史密斯之外,普罗大众还是不怎么在意他的,他的脸书内容一时半会可影响不到国内。

方若华自是更不会受影响,她去参与了一把拍摄,仅仅是当了一回替身,工作而已,目的纯粹是赚钱给萱萱姐买房,好让自家可爱的,漂亮的,世界第一好玩的小猴子一个安安稳稳的家。

进了别墅大门,久未露面的那位圣德门漂亮的许女士就出现在他们家的客厅的大理石茶几旁边,坐姿端正又优雅。

方若华总觉得许女士今天有点奇怪,盯着她看的时间略长,不过这位永远是温柔又冷淡,寡言少语,心思不显于外,没办法揣测。

许女士只是坐了一会儿,喝了一杯茶,顺便告诉他们一家人,三天后他们会进入下一个小时空,可以做一点准备。

方若华大吃一惊,除了第一次之外,这位许女士可从没有提前通知旅行开始的时间。

许女士临走,忽然扭头对方若华道:“修行路漫漫,爱情不重要,一个道侣却很必要。”

方若华:“…”

什么时候圣德门居然关注起她的修行来了?

一回神,许女士已然消失不见。

剩下的三天时间,方肖和夏芬出去走亲戚,顺便通知大家他们一家子要出去玩,联络不上无需着急,至于方若华自己,蹲在电脑边上看了三天小说。

虽然小时空可能涉及到的小说浩如烟海,时间跨度也极长,碰到没有看到过剧情的小时空再正常不过,她就是认真读上三天,也不一定能正好赶上需要的那一部,而且到了地方,有那么多水友帮忙,总不至于缺少剧情,只是即便如此,多看一看到底没有坏处。

七十年代女知青·共43章

----------------------------------------------------------

第三百五十五章 到达

枯草丛生,一看便是行人踩踏出来的小径,黄土飞扬,坑坑洼洼。破旧成这种样子的路,其实国内的村子里也不是一定没有。

山边连根野菜都没有同样很正常,毕竟野菜也不是哪里都看得到。

这蓝天白云,清新的空气城市里的确罕见,但或许荒郊野岭之地偶尔也能见得到。

方若华蹲在道边,摸了摸自己的衣服,比较复古,是一件陈旧发黄的蓝色罩衫,胳膊肘打着补丁,脚下踩着双灰褐色的老布鞋。

这种打扮,呃,其实现代社会上似乎好像可能还是存在的,没准村子里的姑娘还有人喜欢这么穿。

“哎!”

方若华叹了口气,也不嫌脏,躲在树后头,坐在青石上面,先不开直播间,第一时间准备吸收原主的记忆。

十分钟之后,方若华轻轻抬头看了看天色,忍不住想对送她来的女士抱怨一句——既然是这样的时代,您老人家好歹提前说一声,我往别墅里面多塞点吃的也好。

不过抱怨一句也就罢了,如今方若华算得上是饱经风霜,眼下这点小风浪还真不会让她有多少困扰。

再说,看脑海中的别墅位置,远在千里之外,看方向应该是京城附近,就算那里有再多的物资,一时半会她也享用不了,爸妈应该不会太难过。

此时在村东边不远,不知何时有人经过,方若华考虑了片刻,还是找安全的地方再和父母联系,默默打开宇宙商城,买了一个香甜可口的大面包,细嚼慢咽,仔仔细细地吃下去填肚子。

方若华懂医术,知道如今这具身体饿得太久,不能一下子吃饱,吃过一个之后虽然觉得胃口一开更饿了,她还是忍下来不再进食,想了想在宇宙商城里挑挑选选,买了一卷灰蓝色的棉布,又买了两卷卡其布还有的确良,都不算贵,两身绿色的军装式的单衣,又买了一桶没有商标的油,一袋小米,一盒麦乳精,一袋奶粉。

再选了个土布的大包,往里面塞了些没有标签的挂面,罐头,香肠一类。

这些已经很多,再多她也拿不了。

原主方若华,大王庄女知青,去年嫁进村子里一个姓徐的人家,不过不用担心,她读过这本小说,原主的便宜丈夫不会成为她的大障碍,有点小麻烦也容易解决。

目前原主嫁的这一家的大儿子徐茂林,正在冀安县公安局当公安。

按照记忆里,还有原著小说中的记载,这是个面容英俊,身强体壮,自身条件好,吃公家饭,十分孝顺爹娘的男人,家里也还算宽裕,至少在谁也吃不饱饭,肚子里连点油水也没有的时代,他还能从自己的口粮里省出点玉米面养活前妻和前妻的娘家一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