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曾经历任大周户部侍郎和兵部侍郎的孙连安孙大人,曾经的敬德帝亲信,也自是功勋卓著,被认为是对大周赤胆忠心。

他在船岛为官,那肯定是无路可走,不得不忍辱负重。

朝廷派过来谈判的那几个官员,一个个看孙连安的目光,都是钦佩至极。

“孙大人,你千万想开些,就暂时先在船岛上,最好能进一步获取海王的信任,你放心,陛下会明白你的苦衷,总有一天,都会好的。”

特使长吁短叹。

孙连安:说得好像,他待在船岛委屈到天边上去了。

事实上,他现在真不怎么稀罕朝廷给的那些个官职,他是有安邦定国的野望,是想实现人生价值来着,可他从来没有盲目忠君好吗?

船岛上那帮年轻学生们,还老说什么他思想不够进步,嘴里总是家族如何,家族如何。

他这还不进步?把他那些同僚们拎出来给这帮子学生瞧一瞧,就知道他有多进步了。

至于家族,没家没族哪里来的他?不是有家族,他也享受不了那么多年的好日子,不能读书识字,也就没有今天的孙连安。

他要不挂念家族,与畜生何异?

要是方若华听了他的话,估计会觉得自家队伍建设还不够到位。

海王与明王对峙北疆,大周伺机而动。

明面上,这一年的天下大势,终归还是带出几分莫测迷离。

白绍从囚车里走出来,两个兵丁恭恭敬敬地给他除下重枷,至于手腕,脚踝上的锁链,到是不能都解了。

两个兵丁替他提着些,小声道:“将军且忍一忍,等到了怀止县城,咱们好好歇一歇,吃一顿好的。”

做了这么久的囚犯,白绍反而身体强健许多,精神也见好。

就是胸口的伤一直没好利索,阴天下雨的时候就疼的厉害,比较受罪。

他自从被押解回京,就没见到那位万岁爷,直接下了大狱,不过没人打骂,牢头们还算和气,替他请大夫,看病,拿药,都是他们自己掏钱。

外头的消息也不是一概不知,牢头们也爱说八卦,所以现在他的北疆被海王和明王两个一块儿惦记,估计朝廷也不是没有心的情况,他是一清二楚。

“方若华藏得可够深的。”

白绍摇头苦笑。

也不知道是他这个老家伙确实没用,太天真,还是方若华那丫头片子厉害。

打交道打了这些年,他对海王可谓是推心置腹,就连自己最大的秘密都没有瞒着,当然,也是根本就很难瞒着这么重要的盟友。

但是他却从来没看出,方若华对北疆也怀有心思。

身边负责押送他的差役,听见他咕哝,抬头笑了笑:“海王殿下一向光明磊落,北疆若是在白大将军手中,殿下自是不可能染指,只会觉得省心。”

“可要是落在那位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第几代明王手里,我们海王哪敢答应?她还担心有一天得在中原腹地和北蛮交手,不要打坏了这大好河山,就是毁几朵花,掉几片叶,她老人家也心疼。”

白绍:“…方若华的爪子可伸的够长。”

再一想,他也就叹了口气,耷拉下脑袋,“罢了,罢了,我一糟老头子,该做的都做了,落魄到如今的地步,还操心个什么。”

他舒展开身体坐下,从袖子里掏出小酒壶,珍惜地喝了一口。

熟悉的味道在舌尖上炸开,白绍又愣了下,这药酒也是方若华送的,说是他酒量不算多好,却偏偏贪杯,她酿的这药酒,不光味道绝佳,还足够滋补。

白绍就养成私底下偷偷摸摸喝两杯的习惯,因为酒水少又珍贵,他总是不怎么舍得给弟兄们喝。

“方若华对北疆有大恩,没有她,北疆早就完了,人家凭什么不能对北疆有想法?”

第七百三十三章 划算

白绍在路边坐着歇了一会儿,他向来不喜欢为难别人,押送他的这几个差役,都对他很不错,就更不会随便给差役们添麻烦,看了看天色,总觉得可能要下雨,就站起身揉了揉腰身,笑道:“走吧。”

差役应了声,伸手扶着白绍上车,一撩开车帘,白绍整个人都愣了愣,随即伸手捂住自己的眼睛,偷偷从指头缝里往外看,嘴里念念有词:“肯定没听见,肯定没听见,肯定没听见。”

方若华:“我说老爷子,你刚才在外面,是不是又瞎编排我?”

白绍咳嗽了声,老老实实地坐下,心下叹息:“你怎么来了?你都差不多快摆明了车马要造反,这到底还是大周控制的地方…”

他心里忽然有一股热流涌上,冲得脑子里的理智都七零八落地散了,有点想落泪。

方若华微笑:“我来,当然有我来的好处。”

看了看白绍这张怎么都停不住,表情变幻来变幻去的脸,她的笑容到带出几分得意。

“人人都说东临镇宁远将军白绍,是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可我知道,他这人小孩子脾气,又感性心又软,别人对他一分好,他恨不得回报十分,瞧瞧,我丢下争霸天下那一堆正事,拖着病体残躯,千里迢迢亲自来救人,我们白大将军,还不感动?”

白绍:刚才感动来着!

吸了口气,白绍又道:“其实,我死了比活着强,你只要拿我尸体回去…甚至什么都不做,北疆照样也是你的。”

白绍想,明王肯定没能力和方若华对抗。

他这些年在北疆一力扶持明王义军,能给的都给了,大开方便之门,唯一不能给的,不过是驻守北疆的军队。

北军是他一手拉起来的不错,但这些军人不是他白绍的。

军队建成,东临镇建成,唯一的目的就是抵抗北蛮入侵。

就是让他再考虑一百次,两百次,无论多少次,他也不能为了明王的大业,就放北蛮入关。

偏偏明王竟只想着这些歪门邪道。

和明王不同,方若华一直都是直道而行,她大大方方地资助北军,如春风一般融入北疆,她船岛上的士兵们,和北军的将士并肩作战,是最亲密的战友,那些士兵愿意和弟兄们分享自己的衣服,食物,生死与共。

所以现在,哪怕方若华露出獠牙,告诉所有人,我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我想要北疆,我想要这支大周朝最强大的军队。

北疆将士们,也只会琢磨琢磨,闷不吭声地认命,就如他白绍…

“哎,算了,你的,都是你的,反正本来也托付给你了。”

白绍从囚衣袖子上撕下一截来,咬破,咬了两下没咬破食指。

方若华把笔墨奉上。

衣袖也换成上好的宣纸。

白绍就写了一封信,算是把东临镇送给方若华的证明,再就是给他几个副手看的,大体意思——他给北军选了一个好靠山,以后可以吃海王的,喝海王的,缺衣少食别客气,尽管找她要便是。

写完,私章官印都没有,方若华直接叫手下人找了个萝卜递给白绍。

白绍看了两眼,拿刀子简简单单刻出一方私章,直接盖印章。

方若华收了信,直接派人送往北疆。

这大体上就算是东临镇交接完毕。

至少方若华占据绝对上风,明王和大周叫嚣得再厉害,军队掌握在方若华手里,她说北疆是她的,那北疆就是她的。

大周朝廷肯定把白绍身上的官印拿走,敬德帝也肯定下了圣旨,着人去接收东临镇。

但所有人心里都清楚,就是敬德帝亲自去,除非带齐了千军万马,打定主意下狠心把北疆打下来,否则谁去也不管用。

皇帝圣旨上的玉玺,在东临镇也比不上白绍用萝卜刻的一方私章。

重要的不是盖在上面的是玉玺还是萝卜印章,而是这章是谁盖上去的。

马车吱吱呀呀地重新启程,白绍从窗户里向后看,还有一辆马车,也慢悠悠沿着官道继续前行。

显然这辆车是作为他的替身,替他吸引那些隐藏在暗处,不知何时会冲出来撕咬他的刺客的。

“你看看我现在这模样,一身的伤,几乎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废人,留着我还有何用?”

“你没必要再为我费心,别管是朝廷失去耐心,要杀了我,还是明王气急败坏,要我付出背叛的代价,都无所谓,如今我活着还是死去,对谁都没有影响。”

白绍面上云淡风轻的很,说起死亡,也并无恐惧。

“我这么多年下来活得不明不白,到最后落到如今的下场,也不算稀奇。”

方若华点点头:“白老爷子,我到觉得你这结局已经很不坏,挺好的。”

白绍:“…”

“以我和我们情报室对明王的分析,哪一天你助他得了天下,他第一件事先要你死。”

方若华笑道,“没办法,谁让你在义军中威望高,又手握军队,他不弄死你,怕是晚上都睡不安枕。”

白绍:“…”

果然远香近臭,以后海王殿下多和气,又温柔又体贴,简直是小仙女。

现在可好,小仙女的嘴巴变得这么毒。

果然他这个老头子已经没地位了。

许六啊许六,师父我对不住你,这个媳妇你想办法自己去讨,我是没办法了。

砰!

马车停顿了一下,外面车壁上似乎被什么东西冲撞,撞击力度极大。

推开车窗,只见左侧不远处的山坡上,无数弩箭扑面而至。

白绍神色凝重:“别管我,你们…”

方若华顺手拉了下窗子上的扳手,只听一阵丝丝拉拉的声音,车窗紧闭,马车一阵阵震动,又迅速向前冲去,白绍整个身体后倒。

座位裂开一条缝,眼前一黑,他就被裹在了很狭小的空间内,最后在通风口的缝隙里看到方若华从车上拿出一把半人高的刀,抬脚冲出车门。

白绍气得使劲踹了一脚,耳边只听一阵阵打杀声,显然刺客着实算是人多势众。

“该死的!”

这是真把他当废物了,他还没死呢!

第七百三十四章 王者风范

箭雨阵阵,雪白的,没几根杂毛的千里马都倒毙当场。

金二麻子心直抽抽,疼得想哭,干脆不用马,换上身穿护甲的两个差役,拖着马车急奔。

“夫人,海王殿下,祖宗,你救的这一个,能比咱们家的马贵吗?”

方若华失笑,一手提刀砍去最后一个冲到眼前的刺客,陡然抢下一马,眨眼间就冲到弓箭手眼前。

箭雨终于停了。

方若华一身披挂被染得通红,慢吞吞下了山,坐在金二麻子旁边,看他一脸忧郁,也不禁好笑,冲入手搭凉棚向远处张望,“放心,这是最后一波刺客,剩下的有别人挡,所以,我们其实只损失了两匹马而已。”

金二麻子松了口气:“那还好。”

看他的表情,方若华都怕他非让人把马尸体给拖走,回去能省一顿饭钱。

幸亏没有。

方若华都有点担心,春雨是不是把她的钱袋子给把得太严了些。

要不然金二麻子怎么抠唆成这德性,他当年一掷千金为夜姑的气势何在?

金二麻子是不知道方若华的腹诽,要是知道,非气死不可。

他这么节约是为了谁?还不是为了自家海王殿下,真当争天下不花钱?

当年他们只是船岛上一普通商户时,那是大财主,钱几乎不怎么出,年年往回搂,换做粮食金银堆在仓库里,仓库建设速度都比不上堆满的速度。

现在呢?

那是赚多少花多少,养兵要花钱,造船要花钱,打仗用的弹药,那简直是金子铸的,银子镶的,也就是自家船岛底子厚,自家殿下生财有道,换成别人试试?

以前金二麻子老是嘲笑其它造反的人傻,既然要打天下,竟然还是一副土匪做派,四处杀人越货抢劫,毫无顾忌,闹得人见人怕,偏偏欺软怕硬,就会欺负老百姓,再愚蠢不过。

瞧自家海王殿下,也不是不打劫,但人家打劫的多是些土匪,打劫完赚了钱,还是人人称赞,没人会说一句不好,多聪明?

真正开始打仗之后,他就明白过来,别人一点也不傻,根本就是没法子。

手里没钱,养不出精兵强将,以战养战说来容易,可他们那些兵将,也只能欺负欺负手无寸铁老百姓,真去和豪强硬杠,或者打土匪,一不小心就不知道是谁打谁了!

总之,如今花钱花到他这个一向视金银如粪土的爽快人,也开始懂了做事情一定要节省的道理。

厂子里做军服,膝盖上,手肘上多打两块补丁,既能保护关节,也能减少损耗。

剩下的碎布头,也可以拿去打补丁,编织伪装服等等等等,总之不能乱丢。

一路冲出敌人的埋伏,到一个荒废的小渡口,方若华直接丢掉车,带人拽着白绍上船,先坐小船,再登上大船,直奔船岛。

上了船,方若华才松了口气,白绍也放松下来。

四海皆是方若华的地盘,杀手就是再不惜命,也不至于过来白白送死。

先让晕头转向的白绍去吐了一会儿,洗了个澡,重新请大夫看了看伤口,又拿煮得香糯可口的粥给他喝了半碗。

白绍如今的脾胃,不适合吃太油腻的东西。

牢里的牢头们虽说有心照顾,可既不可能有什么好东西吃,他当时也根本就吃不下去,折腾了这么久,身心俱疲,要好好养一养,缓一缓。

白绍吃了点粥,并不觉得饿,还是没多大胃口,走到甲板上坐下,看着碧海蓝天,只觉得疲惫,似乎他一生的累都在今时今日一齐爆发,让他有一种躺下睡去,再也不起身的欲望。

“救我做什么呢?”

“真没想到有一天白老爷子竟也说得出这等矫情的不行的话。”

方若华拿了一条披风,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她一点都不想感冒,更不想吃药。

她这身体吃药都不大管用,也不是完全没有用,就是仿佛吸收上比别人的身体差上些,人家吃药吃个七八天能好,她非得吃两个月,还不一定真能有效。

所以,还是得好好保重自己。

“你知道你有多值钱?”方若华舒展开身体,躺在躺椅上,“我救了你,有你在我手里,北军起码有十几个高手得对我感恩戴德,你这几十年靠拼命,拼出来的人脉就都是我的了。”

白绍:“…”

“还能凸显我的重情重义,天下有谁能如我一般,敢冒风险,亲自来救人,就我的品性,也比明王好得多吧?”

方若华笑道,“何况你可是个金字招牌,有你在,不愁天下武将不来投奔,多划算的买卖,我都佩服我自己的决定。”

白绍:“…”

“而且,你也绝不是没用,等你养好了伤,你就老老实实给我回北疆去,钉死在那里,在我坐拥天下之前,别让北蛮过来捣乱,你在那儿,我才能无后顾之忧。”

“你今年才五十岁,起码还能给我再干二十年,又是经验丰富的武将,对北疆的形势,更是没人比你更了解。”

“攥着你在我手里,你就能给我培养出十个,二十个,三十个大将来,而且又便宜又实惠,你不贪财,包你衣食住行也就差不多,钱都不必多给。”

方若华越说,越觉得自己这步棋简直再划算不过。

听她这么得意洋洋的一说,白绍这一身的寥落,一时也有点挂不住,摇了摇头,扶着栏杆举目回望,看远处的山头,山头上似乎还有成片成片的追兵。

“这里是大周的腹地,朝廷调兵遣将不难,你们难道带了军队过来?”

方若华笑道:“那到没有,手底下的人都忙,找不到几个闲人。不过,救白绍哪里用得着我带军队,你家许六和你那几个副将,这些日子为了救你简直要把京城都给闹翻了天,我在南安也没少听到他的消息。”

白绍:“…所以,小许硬抗追兵,我到成了你的。”

方若华只是笑。

白绍按了按酸痛的脖子,扑哧一声笑了:“好,好,若华,你如今可真是有王者风范了。”

想当一国之主,脸皮不厚怎么行!

“既然我到了船岛,就给你点有用的东西,大周朝那个齐王,我手里也捏了他几个很要命的把柄,其中一个,他和北蛮的镇南亲王,也有些交易。”

白绍笑道,“这些东西,用得好了会很有趣。”

第七百三十五章 天道亲儿子

“呜。”

许六蹲在半山腰,看着远处越走越远的船。

大船急行,翻起一片漂亮的,雪白的浪花,许六摸了摸眼角被丛林中的露水打湿的眼睛。

“哎。”

他也挺想回南安的。

以前不想,因为不知道每天都能看见媳妇的日子有多好。

哪怕一天下来也说不了几句话,哪怕只能一起在餐桌上吃一顿饭,还是和一堆人一起,可就是觉得心里踏实,说不出来那是种什么感觉,他以前从没有过那种感觉…

哐当。

一个黑衣人滚落在身前。

许六抬脚把人踩在脚底下,抱肩看着白妩整个人隐在风中,雾中,若隐若现,只偶尔闪过一道剑光,必有一人死去。

这般干净利落的剑法,特别的漂亮。

就是这人名字女里女气的,也不知道他爹娘想些什么,给娶这种莫名其妙的名。

等白妩竟当真一人一剑,横扫了百余人的追兵,披着一身血浆从茂林丛中出来,许六面上丝毫不见曾腹诽人家的异样,温和的很。

白妩看他一眼,提起剑就走。

许六连忙伸手拦了拦。

白妩:“让开。”

“你想去齐王府?”许六略微一想,就知道这一根筋的小子脑子里都想些什么。

齐王府的人和疯了似的咬自家老爷子,得不到兵权,恼羞成怒之下竟是说杀人就杀人。

敬德帝都没有这么狠心,他哪怕知道白绍与明王不清不楚,最多也就是流放了事。

齐王生气,想个法子关押白绍一生也已经很足够,毕竟白老爷子曾给他们大周朝立下过汗马功劳。

说起来,齐王闹这一出,还不一定是只为了弄死自家老爷子,不知道心里藏了什么奸,毕竟,便是想处死他,秘密给喂点毒药,对外宣称病逝即可,何必又是流放,又是追杀,闹得轰轰烈烈。

“难道是想扰乱北疆的视线?但北疆乱起来,对朝廷也没好处。”

在对待北蛮方面,大周,船岛,北疆军民,利益一致,观点相同,没有纠纷才对。

白妩脚步没停。

许六也就晃了一下神,忙道:“先不忙给老爷子报仇,齐王府就在京城,又跑不了,你先帮我一个忙。”

白妩犹豫了片刻,还是停下转身:“什么?”

“扶旻国国主李文瀚,手中有一块宝石,名为药心石,据说用来煮水,习武之人饮用,必能增强体魄功力,便是普通人饮用,也能强身健体,我想去取来,作为寿礼送给我妻子。”

许六笑道,“毕竟是宝物,传扬出去想要的人肯定不少,你陪我一起去?”

白妩迟疑了下,点了点头:“你救过我,我说过,只要是正事,你让我做什么,我都帮你三次,这是第二次。”

许六大笑:“行。”

方若华生日这天,是八月十七。

她以前从来不过什么寿辰,毕竟年纪小,又没有正经成婚,哪有过寿的道理?

不过今年,赶在她生日之前,夜姑亲自出马搞定了北疆各路义军,义军统领或者亲自过来,或者派出得力手下前往船岛,既是向方若华贺寿,也是要商谈一下北疆的情况。

虽说夜姑跟各路义军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力保北疆平稳,绝对不让北蛮的触角触到自家地盘上来,但这是关系到整个中原的大事,义军首领们还是要好好与方若华谈一谈。

其实这些义军统领们,就是再多疑的,也并不会真去怀疑方若华。

船岛这些年在北疆的经营,终究不可能没有效果。

义军没少吃船岛送去的粮草,甚至有好几次,缺粮少衣,日子极为难过,就是船岛仗义援手,这才让他们撑过一个又一个艰难的冬日。

既然都受过方若华的大恩,到了如今这地步,也就没什么好矫情。

一群人结伴而行,带着礼物来到船岛,光明正大地给海王殿下祝寿。

“只要能让我们挡住北蛮,只要能给我家婆娘和我小子报仇,咱们所有兄弟的命,就都交给海王殿下也没什么,好几年了,吃人家的,用人家的,我这条命,早该是人家的。”

“我虽然打了明王的旗号,可如今也不算背叛他,我和手底下的弟兄,连明王都没见过,又没吃过他家的米,没穿过他家的衣,我愿意投谁就投谁,明王可管不到。”

几个人坐在船岛独秀山庄最宽敞明亮的大厅里,听着潺潺流水声,想一想南安城的安居乐业,船岛的灯火辉煌,以前就是有一点小忐忑也早就消失不见。

如果有朝一日,北疆也能变成船岛的模样。

他们的子女,也能过上船岛上百姓们过的好日子,便是让他们立时死了,也死而无憾。

活在北蛮威胁下的北疆土生土长的老百姓们,实在是太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