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十年锦灰

作者:清扬婉兮

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年06月

ISBN:9787511225702

编辑推荐

十年青春贵美易碎,一寸年华一寸灰

成长冰冷渗骨,爱恨比肩成长,是你灿烂了腐朽年岁

如果青春非痛不可,如果成长非伤不可

那就与命运誓死相争,直到伤痕累累

极致忧伤作家清扬婉兮,书写花火最美最伤的故事

《花火》A、B版连载力推,百万花粉珍藏十年锦灰记忆

曾经少年教会你成长,曾经女孩教会你爱

光阴退却,爱恨泯灭,我们却无处告别

内容简介

十五岁,她是那个遗失了水晶鞋的灰姑娘。

长于单亲家庭的苏茆茆,母亲忽然病故。她踏上寻找亲生父亲的路途。

而少年江辰,如王子从天而降,坐在了她的身旁。

他,是她的懵懂初醒,一见钟情。

陌生的父亲,温和的后母,漂亮的非亲姐姐。

在家里,父亲对毫无血缘关系的继女梁洛秋宠爱有加。

在校园,江辰对梁洛秋早已柔情深种。

十七岁,灰姑娘和白雪公主狭路相逢,一场隐秘残酷的青春角逐,将彼此推向命运的风口浪尖。

高考前夕,报复,车祸,旧疾,暗涌汇流成灾,淹没命中荒年。

在她最绝望无助的夏天,他消失无踪。

再相逢在大学校园,他用最动人的告白,偿她最虐心的暗恋。

然江辰的暧昧多情,洛秋的横生事端,苏茆茆的敏感多疑,让他们时刻行走在爱情的荆棘地上。

那年夏天的那场浩劫,像一枚深埋土壤里的定时炸弹,被梁洛秋亲手引爆。

而苏茆茆的心理阴影,最终将自己的爱情,推向穷途末路。

十年青春,成长的阵痛之后,不是衰败和苍老,而是顿悟和蜕变。她要去寻找她的山河岁月,日久生情。

二十五岁,她是那个获得永生的美人鱼。

作者简介

清扬婉兮(曾用笔名:海底筱女巫、海底女巫)

生于秦地,心在远方,非典型双鱼座,伪80后女文青,性喜淡泊,敏感,自恋,被誉为文字精灵。

她的文字,清新优雅,她的故事,忧伤凌厉。她总是能将人轻而易举地带进故事里,仿若身临其境,似乎故事中的人物,就在眼前。

她是花火唯美派极致忧伤的领路人,她落笔处繁花朵朵艳惊四座,一举被评为花火最具实力作者之一。《十年锦灰》的问世,一举奠定了她在花火众作者中文字精灵的美誉,该文在《花火》杂志连载期间,更是受到读者一致好评,成为2012年度花火最热捧作品之一。

第一部分 鸢尾清明

你径直走过那个雪白的梦,阳光变冷,好寂寞的街角。

  1

  我依然常常跌入那个雪白的梦里。

  白色的床单和墙壁像一个无限伸展却没有出口的牢笼,白花花的灯光在头灼灼地亮着,她拉着我的手,嗫嚅地重复着一个名字:“苏岩,苏岩,岩,苏岩……”妈妈的声音持续而微弱。白色的灯光忽然炸裂,四散开来,转瞬被黑暗包围。周遭安静下来,黑暗中,徒留她那张美丽绝伦的脸。她一直是那么美丽,即使已经三十多岁,皮肤依旧白皙纯净宛如少女,像半透明的花瓣浸在水里,呈现一种蒙蒙的蜜白,她的眼梢,自然地飞起,有一股说不出的味道,睫毛卷曲着,此刻,像一把安静的小扇子覆在眼帘上。她睡着了。

  忽然,我看到她的脸在扭曲变形,那张雪白的床,如一艘随波逐流的船,载着她,在无边的黑暗里飘啊飘。

  我蹚着冰凉渗骨的黑暗,在后面追喊着:“妈妈,妈妈!”回声涌动,最后转入寂静无声。迎头撞入一团厚重的云,将我裹挟进混沌之中。我从那诡异的梦中惊醒,手心湿漉漉的。是四月的春夜。窗外是皓月朗朗的暗蓝天空。一梦成谶。

  妈妈在那个夜晚,在与我一墙之隔的房间,哮喘病复发,永远离开了我。

  这一年,我十四岁,妈妈三十五岁。

  2

  梧桐巷本是一条无名的小巷子,因为种满梧桐,大家为了方便,就叫这里梧桐巷。很小的时候,她会抱着我靠在窗后的暖气片前,望着窗外树木的灰色枝丫,教我念:“缺月挂梧桐,漏断人初静。”下雨的时候,又教我念:“梧桐叶上三更雨,叶叶声声是别离。”念诗的时候,她的声音低低的,哑哑的,仿佛远方一辆听不到声音的缓慢行驶的火车,慢慢地,开到了那洞开的隧道里,开到了我的心里。

  别的妈妈教孩子念“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的时候,她教我念绮丽凄美的宋词。后来我才知道,那样的时候,她是在想念一个男人,苏岩。她念诗的声音,有一种我无法领会的悲伤。

  苏岩是我的爸爸。妈妈说,他有一双深邃的眸子,像星光落入深海,他是一个优秀的摄影师,拍的作品获过全国大奖,他爱妈妈,妈妈爱他,他们很相爱,总之,在妈妈口中,他哪里都好。即使是他在我三岁那年,忽然不辞而别,她也从没说过他一句不好。

  但是三岁孩童的记忆太朦胧,对爸爸的印象,只存留于几张照片之中,爸爸对我而言,就像是阴晦夜空里一抹昏黄的月光,混沌不清,没有温度。

  爸爸离开了我们。现在,妈妈也离开了我。她晚上吃了太多花生,她知道自己有哮喘病,但已很久未犯,就忘记了忌口。哮喘病人吃花生是大忌。她在夜里独自挣扎了很久,我早上起床上学去她房间告别,发现她已冰冷的尸体,我吓坏了,光着脚便跑出去向邻居求助。

  邻居帮我打了120,又通知了舅舅。舅舅家住在和梧桐巷隔着两条街的地方,不知为何,妈妈从不和他们来往,偶尔在街上见了,亦只是淡淡地打个招呼。大人的世界,总是错综复杂。救护车很快来了,几个医护匆忙地检查,妈妈的身体连方寸也未挪动,就宣布了死亡。我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哭。

  我很少哭。在妈妈独自为我打造的童年时光里,我几乎是和泪水绝缘的。她努力地守着一家花店,她挣钱给我买最好看的裙子,给我买钢琴,送我去少年宫学画画,即使偶然在学校里我被不怀好意的小朋友嘲讽是没有爸爸的野孩子,妈妈也总会不动声色地帮我摆平。过儿童节的时候,她送班里每一个同学一朵红色绢花。那天,我们十几个女生穿着白色的公主裙轻盈地跳《花仙子》,红色绢花和红脸蛋开在雪白的裙子上。从此,谁也不好意思说我坏话。

  窄小的梧桐巷挤满了人。舅舅一家人都来了,丧事办得很简单。客厅里很小,妈妈的遗像就摆在我的钢琴上,紫色天鹅绒的钢琴套衬托着妈妈的黑白照片,有一种诡异的美。

  舅舅四十多岁,身上散发着一股咸涩的鱼腥味,穿一件不甚洁净的灰色外套。他望着妈妈的照片,眼睛湿湿的,却没有眼泪掉下,盯了很久,眼神复杂。

  很久,他走过来,拍拍发怔的我,说:“茆茆,想哭,就哭出来吧!”我看到他搭在我肩头的一只残缺的手,只有四根指头的手,触目惊心。

  心里很酸,又好像有千斤棉花压在胸口,泪水却仿佛被棉花吸吮了,没有一滴泪。

  我大口地喘着气。这时,不知谁家的小孩,在拥挤的客厅里蹿来蹿去,不小心,触碰了天鹅绒下我忘记盖盖的琴键。一个闷重的低音,怆然响起。

  我心里的一处堵塞,仿佛瞬间被打开。那声闷响,仿佛过去明媚与忧伤参半的生活,一个长长的回响。

  我知道,从此,那一半明媚也将离我远去了。我走过去,抚摸着妈妈的照片,泪水落在妈妈的笑容里。

  3

  舅舅家在菜市场卖鱼。所以家里总有鱼汤喝,但是鱼汤总有一股挥之不去的腥味。因为每次的鱼都是黄昏时卖剩的,已死了一两个小时。舅妈说,刚刚死掉,没什么关系。

  怎么没关系呢?如果是妈妈,肯定会在市场挑选最活蹦乱跳的鱼,每次去商店,她总记得给我买蒙牛的草莓味牛奶。她说,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别怕,妈妈有钱。

  妈妈到底有多少钱我不知道,可是那些钱总不会在她死后也一并消失吧?

  我的钢琴课停了下来。舅舅说每节课一百块的课时费太贵,他负担不起。

  钢琴在我和妈妈的家里空置了半个月,舅妈说,反正也不弹了,不如卖掉。

  不久,有几个人去搬琴。琴被卖了五千,可是,我记得,买琴的时候,是两万。

  舅妈讪讪地拿着那五千,说,小茆,这钱,我给你存起来,等你以后上大学了用。可是不久,我就看到我那个张扬跋扈的表哥叶明,脚上穿了一双阿迪达斯的新球鞋。

  其实我并不喜欢弹钢琴,每天对着黑白键弹奏两个小时的巴赫练习曲,心和手指会一起僵掉。过去几年我一直在和妈妈抗争,企图放弃这门所谓的艺术。可是,当这天真的来临了,心里却空落落的。就像童年被我遗弃在角落的玩具,当妈妈将它洗干净送给别的小朋友时,心里却有那么多的不舍。

  妈妈的花店也被转让了,不久后变成一家脏乱的小吃店。我常常在放学后绕道到那里,久久地站在小店对面,闻到有隐约的花香,穿越了嘈杂的人群,穿越了隔世的时光,浩浩荡荡地钻到我的鼻腔里。我站在那里,缅怀我再也回不去的时光。

  我开始变得爱哭,有时在路上走着,泪就不知不觉地掉下来。我成了舅舅家的一员,住在那个永远飘满鱼腥味的家里。所以,我和妈妈的家也空了下来,房子被舅舅租了出去。他说,空着也是空着。

  我知道,那样一套两室的房子,在我们这样的小城,月租是五六百。可是,有了这凭空的几百块,舅舅却从来没买过一次牛奶。

  我喝着日复一日散发着腥味的鱼汤,几乎得了胃痉挛。我和妈妈的物件,全被打包堆积在小小的阳台上,而那里曾经种满了妈妈喜欢的花,君子兰、文竹、常春藤、绿萝,在妈妈去世后,植物因为疏于照料,都枯萎了。搬去舅舅家的时候,我只背着自己的书包,抱走一盆苟延残喘的鸢尾花。

  因为它还活着,春天的时候,会开紫蓝色的花,听妈妈说,它的花语,是,想念你。

  妈妈,我终于知道,你浇花时的喃喃自语,你一定是在想念他,对吗?

  可是,他毕竟还在这个世上。可是,此刻,妈妈,我好想你,怎么办?

  4

  四月的早晨,小小的窗户,阳光和鱼腥一起涌进来。我在小院里的一个水龙头下洗脸,水很冰,淌在手背上是刺痛的,就像往而不复的时光,倔强地朝前走去。不知道中国何时出现了“城中村”这个名词。城中村就是滞后、破败、脏乱的代名词,而城市改造仿佛遗忘了这里。参差错落的房屋,像一口烂牙,没有廉耻地龇着,早晨惨淡的日光和敝旧的街道辉映,白是白,灰是灰,如同一幅灰扑扑的木刻画。

  我现在生活在这里。一个叫吉村的城中村。我拿起餐桌上一个微温的包子,还好,不是鱼肉馅。叶明和我一起出门,他骑着一辆蓝色的捷安特脚踏车,一脚蹬地,将车头一别挡住我的去路,轻佻地吹了声口哨,说:“茆茆,我载你。”“不用了,谢谢!”事实上他的脚踏车根本没有后座。他牵动嘴角,痞气地笑了笑。我看到他下巴下新生的黄色胡须在阳光中清晰地颤动,心里忽然厌恶得很。叶明,是舅舅的独生子,我应该管他叫哥,事实上自从我来他家之后从来没叫过。他每天放学后就骑着脚踏车和一帮混混四处游荡,打架、喝酒、抽烟,蹲在巷口冲女生吹口哨。他也上初三,成绩应该不会好到哪儿去,在一个不是很好的学校混日子。

  他一抬脚骑车走了。踩着路面的坑洼,贴着阳光,我走出巷口,眼前豁然开朗,出现熙攘繁华的街道。阳光像大片蜜汁慷慨地泼洒下来,卷走了所有的阴暗和不适。蓝色的15路车远远开来。

  竟然还有座。

  我的前座,是一个有着干净利落的短发,耳朵上戴着白色的耳机,正在摇头晃脑陶醉其中的女孩。“央央!”我惊喜地叫道。

  前座转过头来,揪掉耳机:“嘿!”她咧嘴,对我绽开一个灿烂无比的笑容。我的心,仿佛被那笑戳开一个小口子,莫名其妙地蹿出花来,车窗外的阳光哗啦啦地灌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