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还记得不记得,大四的时候,有一次她来学校找你,我在餐厅里碰到你们。当时一个小孩把可乐打翻在了她的身上,小孩长得很可爱,她就跟你说,以后你们也要生个男孩子。”

 

  他当然记得,当时她一边用纸巾擦着身上的可乐,一边对他说:“以后我们还是生个男孩吧。”

 

  她看似漫不经心的一句话,却让顾辛烈和许玲珑同时愣住了。

 

  她却没有发觉,继续自顾自地说:“女孩像爸爸,要跟你一样蠢,那可惨了。”

 

  顾辛烈:“……”

 

  她托着下巴,一边想一边说:“还是像我好,以后不愁没人喜欢。要是像你,干脆就取名叫顾蠢蠢好了。大蠢带小蠢,哈哈哈——”

 

  她越想越开心,忍不住含着冰激凌勺子笑起来。

 

  见他没有说话,许玲珑自顾自又说下去:“其实从那个时候起,我就知道她爱你。当一个女人开始幻想你们在一起的未来,甘愿为你生子的时候,就代表她已经准备将自己的后半生交给你。”

 

  他诧异地抬起头,看向许玲珑。

 

  “你知道吗,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以为,只有嫁给你,我的余生才能幸福。我一直在心底祈祷,祈祷她不要回国,无论用什么换我都愿意,”许玲珑低下头,手绕到脖颈后面,慢慢解开他送给她的Tiffany的项链。珐琅做成的心躺在她的手里,她将手伸出栏杆,河风猎猎,她的长发随风飞舞,下一秒,她轻轻地松开了手,“你说过的,愿赌服输。”

 

  银光闪动,价值不菲的项链干净利落地落入水中,再也找不回。

 

  她的脸上挂着若有若无哀伤的笑:“可是我现在才明白,嫁给你,我一生都不会幸福。因为你永远都不会爱我。”

 

  顾辛烈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眸光闪动,灯光落在她的脸上,美得如诗如画。他这一生,见过太多的美人,可是能让他为之心动的,永远只有一个人。

 

  那个人,头发毛毛躁躁,喜欢开怀大笑,毫不顾忌形象,一把年纪了还厚着脸皮穿卡通T恤,房间里一片狼藉,宁愿喝过期牛奶也懒得出门吃饭。连她自己也忍不住问他:“顾辛烈,我究竟哪里好?”

 

  “不知道,”他说,“就是好。”

 

  往事历历在目,每一次想起她,他对她的爱意就更深一分,一点一点,细流汇成大海,永无止境。

 

  “去找她吧,”许玲珑说,“你们总该再给彼此一个机会,大不了就是又被捅一刀,反正这些年,你被她捅了那么多刀,也不差这一刀了。”

 

  “你真是……”

 

  “你不必向我道歉,”许玲珑心如刀绞,却知道不得不舍弃,“我们都曾努力过,做不到就是做不到。相信我,她这次回国,是为了见你。”

 

  他曾经以为她不会回头,她对江海也不曾回头过。

 

  他和她在一起的这些年,他们其实都在为彼此妥协、退让,变成一个更好的自己。

 

  “最后一个问题,”许玲珑的泪水像断了线的珍珠,大滴大滴地往下落,她问他,“如果没有姜河,你会不会爱上我?”

 

  顾辛烈一怔,随后摇头,轻声道:“如果没有遇见她,我将不会是现在的我。”

 

  七岁那年,穿着碎花连衣裙的小女孩,笑着摘掉他头上的鸭舌帽。

 

  “你会写你的名字吗?”她留着像樱桃小丸子一样的平刘海,看起来有一点呆,可笑起来却又说不出的可爱,她拿出笔,将桌子上的本子捋平,认真地对他说,“我可以教你写,我是姜河,你是顾辛烈。”

 

  红尘滚滚,哪一种相遇,不是生命的奇迹?

 

  那一年,注定让他的一生改变。

 

  处理好国内的事务,两个月后,顾辛烈办好签证,再次飞往美国。

 

  出发前一天的凌晨,他收拾好行李,鬼使神差般,将车开到了姜河家楼下。到了半夜,他去24小时便利店买了一包烟,点燃了烟,却不抽,只是看着烟雾缭绕。她不喜欢抽烟的男生,他知道,可是在与她分离的岁月里,他只能靠着烟酒来麻痹自己,醉生梦死,在意识混淆时,他才能再次看到她的笑容。

 

  他坐在她家楼下的花坛边,一直等到天色微明,从他坐的位置,刚好可以看到她房间的阳台,上面摆了一点盆栽,但因为主人照料不周,完全看不出什么生机。

 

  在他准备起身离开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道疑惑的声音:“你是来找小河的吗?”

 

  他转过身,看到了姜河的母亲。他立刻紧张得不知所措,比公司第一次签合同还要紧张,又变回十几岁那个愣头青,结结巴巴地说:“是的,不,不是,我,我是顾辛烈,您好。”

 

  姜母看着他,淡淡地说:“我知道你的名字,顾辛烈,是这个名字。那本相册是你寄给小河的吧,她回国的那天晚上,就抱着那本相册,坐在阳台外面,喝了一箱酒。”

 

  顾辛烈怔住了,他从来没有见过姜河喝酒,也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她会为了他那样难过。

 

  “后来我才想起来,以前小河还在念书的时候,你还来过我们家呢。那时候你们都还小小的,没想到,一眨眼就长这么大了。”姜母有些感叹,顿了顿,然后目光审视般地看着顾辛烈,“小河说要结婚的那个朋友,就是你吧?”

 

  顾辛烈哑口无言,只能低头承认:“是我。”

 

  姜母“哦”了一声:“难怪她会那个样子。这么多年来,我和她爸爸从来不管她的事,她要去多远都让她去,她的人生让她自己选择,可这不代表我们不爱她。正是因为我们爱她,才不愿意束缚她。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过什么,可是我知道,她因为你而伤心了。”

 

  “对不起。”他强忍着心中的痛楚。

 

  姜母静静地看着他,忽然开口问:“我只想知道一件事,你爱她吗?”

 

  “我爱她,”他的声音哽咽,“在我不知道什么是爱的时候,我就爱上她了。”

 

  这日清晨,他在姜母的同意下,走进了姜河的房间。她的房间不大,墙上还贴着小女生喜欢的卡通海报,满柜子的教辅和专业书,因为主人常年不在,上面已经落上一层灰。对着窗户的位置,摆着她的书桌,发夹、笔筒、相框、台灯,仿佛能看到她坐在这里演算公式的认真模样。

 

  熹微的晨光落进来,在书的正中央,有一个记事本摊开来,在白纸的最中央,是她一笔一划写的他的名字——顾辛烈。

 

  那一刻,他喉头发涩,忍不住红了眼眶。

 

  这么多年,几乎就是一生了,他们不断地相遇重逢,又不停地分别在太平洋的两岸,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终于等到了她。

 

  无论他们之间相隔多远,他总会一次次地,披荆斩棘,去到她的身边。

 

  他越过千山,越过万水,越过炎炎的烈日,越过纷飞的大雪,越过人山和人海,越过潺潺的岁月,越过他爱她的那些年。

 

  他总会去到她的身边。

 

  今生今世。

 

 

后记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暮。

 

  二十岁的时候,我独自前往美国,那也是我第一次一个人出远门。

 

  为了省机票钱,我买的分段航班,先由成都飞往广州,广州飞往香港,香港飞往洛杉矶,再在洛杉矶转机,抵达我最后的目的地——凤凰城。折腾得半死不活,只为了省一千块钱。

 

  我妈妈怕自己情绪失控,坚持不来送我。男朋友将我送到机场,我哭得像个泪人,他沉默着帮我托运好行李,我还想抱着他再哭一场。他忍无可忍,把我推到安检口,转身走了。

 

  后来我在美国,最孤独的时候给他发短信吵架,问他那时候为什么要推开我,他过了很久才回答,说因为不想看到我哭。

 

  我握着手机,在异国他乡大哭起来。

 

  在一次又一次的别离中,我们终于渐渐学会了爱与被爱。

 

  这或许就是我写下《岁月忽已暮》这个故事的初衷,显而易见,它并非是一个纯粹的爱情故事。如果真的要说有什么主题的话,我想应该是成长。

 

  有一些人,会为了梦想放弃爱;有一些人,会为了爱放弃梦想;而还有一些人,他们的梦想,就是爱。

 

  大四回国之后,我放弃国内保研,再一次面临出国的选择。我问男朋友,如果我还要去美国待几年,你愿意等我吗。他想了很久以后回答我,愿意。

 

  从十六岁到二十二岁,依然只有这个人,能够很轻易地害我哭出来。

 

  第二天,我告诉他,我不去美国了,但我想要写一个故事,纪念我在美国的日子。

 

  2011年8月13日,我第一次抵达美国。飞机晚点,我错过了由洛杉矶飞往凤凰城的航班,并且因为八月是学生报到的旺季,接下来的几天,我所购票的航空公司都没有空位。

 

  和工作人员手脚并用地交谈许久后,我得知了我所面临的选择:一是花两百刀买一张别家航空公司的票;二是花五十刀,坐九个小时的灰狗大巴;三是在机场待一晚上,看能不能遇到第二天的航班有人没赶上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