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到此完结,接下来会有一点番外,讲述过去的事情。

第180章 番外——连毅的爱情(上)

一九一三年春,承德,木兰围场。

铁血十八星旗和五色旗在风中猎猎招展,错落着从草原一路排进了森林,另有一面出类拔萃的大旗,上书六个大字,正是“烈武上将军霍”。

新任直隶督军霍云朴刚在草原上遛了一大圈马,晚春时节,天气温暖,今天又是个阳光明媚的好天气,他怕热,遛过一圈之后马还没怎么样,他先把军装上衣脱了。虽然已是年过半百,但他挺洋派,早从几年前就抛弃小褂,改穿衬衫。脱了上衣之后,他意犹未尽的又解开袖扣,把袖子向上直卷到了肘部。胳膊硬邦邦的粗,袖口卷到肘部就紧绷绷得再上不去了。

勒出骏马的一声长嘶之后,他仰起头弯弓搭箭,眯起一只眼睛追逐空中黑影。旁边有人惊呼一声:“老鹰!”

话音落下,霍云朴一松弓弦,利箭破空而出,直奔黑影而去。草原上的众军官护兵张着嘴直着眼,目光跟着羽箭走。一声喝彩含在嘴里,他们随时预备着欢呼。

然而,羽箭连鹰尾巴都没擦着,直接飞到十万八千里外去了。霍云朴一手执弓,一手一拍大腿:“操!偏了!”

话音落下,他身后忽然起了枪声。众人和老鹰都被枪声震得一颤,众人颤过之后稳住了,老鹰则是斜坠向了前方的森林边缘。霍云朴回头一瞧,只见连毅骑在马上,笑模笑样的对着自己一晃手里的驳壳枪。

霍云朴也笑了,握着马鞭子向他一指:“手贱,抢老子的鹰!”

连毅迎着他的目光,看着他的笑容。霍云朴是个粗胳膊粗腿的高大身量,过了五十岁之后略略的有点发福,腰也粗了,但还没肚子;一脑袋厚密头发剃成极短,头发花白了,脸却不显老,浓眉大眼高鼻梁,并且是个深邃的双眼皮。对着连毅笑出一口很整齐的白牙齿,他的右面颊现出了个深深的酒窝。

笑过之后,霍云朴转向前方,单手扯着马缰环顾四周,他扯着大嗓门又开始吼:“大小子呢?”

立刻有一名副官策马上前答道:“报告大帅,雪冰和安旅长往西边儿去了。”

霍云朴这才发现安如山也不见了,扬着两道乌浓的剑眉又东张西望了一番,他抬手一摸自己的脑袋:“怎么着?我一眼没看住,他们全跑了?”

副官笑道:“是,陆师长刚说要打狍子,也往西去了,现在跟着您的,就只剩连师长了。”

霍云朴笑着骂道:“这帮混蛋,下次再来打猎,老子非拿根绳把他们全拴起来不可!”然后他回头又望向了连毅:“小连,你也别跟着我了,爱上哪儿玩就上哪儿玩去吧!别跑丢了!”

连毅把驳壳枪插回腰间的手枪皮套,随即抬头答道:“我愿意跟着大帅。”

说这话时,他盯着霍云朴的眼睛。霍云朴却是扑哧一笑转向前方,不置可否的摇头叹息了一声。紧接着一抖缰绳一夹马腹,他一路快马加鞭的率先冲向了森林。身后的副官卫士见状,立刻拍马跟上。

连毅独自停在原地,看霍云朴是个老小伙子,一路跑得兴高采烈头也不回。这个人太喜欢兴高采烈了,单独的一个人绝哄不住他,他总像是恨不能跳进万花筒里,要让整个世界围着他转。

连毅的头脑很清醒,因为清醒,所以想要改变方向往西走,也和同僚打狍子去。可人和马一起犹豫了一瞬,他还是追着霍云朴的背影,一路冲进了森林。

霍云朴在森林里边缘下了马,弯着腰东一头西一头的找鹰。随行军官们成了他的大尾巴,也跟着找。末了还是他自己从草窠里拎出了一只死鹰。把血淋淋的死鹰往副官怀里一扔,他直起腰,悄声对周围众人说道:“等到晚上回去了,就说这鹰是我打的,听见没有?”然后他又颇认真的转向了连毅:“我可能真是老了,这一趟出来,屁也没有弄到一个。你眼神儿好,看见小玩意儿就给我多打几个,打完了记我账上。别惹大家伙,我去年来都让野猪顶了个跟头,你这样的,人家一嘴能把你铲起来!”

说这话时,他双目炯炯的看着连毅,眼睛大而亮,目光是天生的火辣辣。及至把话说完了,他扭头就走。连毅站在草丛中,连个回答的机会都没有。而他没走出几步,忽然原地打了个立正。抬起一只手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他侧耳倾听了片刻,末了从副官手中要过一把短刀,猫着腰便往森林深处跑去了。

余下众人愣了一下,随即拔腿就追,可霍云朴虽然眼神不济,但身大力不亏,一路跳跃腾挪,跑得如同草上飞一般。及至连毅一马当先的追上他时,只见他气喘吁吁的站在一棵老树下,白衬衫上血迹斑斑,半边脸也是血淋淋。地上躺着一头大野猪,短刀插进猪脖子里,就剩个刀把还露在外面。双手叉腰喘着粗气,他很得意的笑道:“说野猪,野猪就到。好,今天我算能交差了!”

说完这话,他伸出一条长腿,用穿着马靴的右脚去蹬猪屁股:“小连,你说这家伙能有多少斤?”

连毅走到了他的近前:“我看得有——”

话音未落,野猪忽然喷着血沫子一跃而起。连毅尚未反应过来,已经被霍云朴一把扯到了身后。而周围众人纷纷拔枪想要射击,可是定睛一看,却又是虚惊一场,不过是那野猪垂死挣扎,做了个鲤鱼打挺而已。

连毅被霍云朴抓了一袖子的血。在众人的欢声笑语中,他低头,看袖子上的血手印。

霍云朴比他年长了二十岁,所以他一直在等霍云朴衰老枯朽,老头子总不会太讨人爱,衰老枯朽还不够,不堪入目才最好,让自己望而生厌、断了念想才最好。然而霍云朴总也不老。

霍云朴只是偶尔增加几根白头发,偶尔增加几条浅皱纹,意气风发一如三十几岁时。三十几岁时他猎到野猪会兴奋得大呼小叫,如今五十几岁了,一如既往,还是老样子。

遇到危险时把他往身后扯,也是多少年的老习惯了。可恨的是他并不只扯他一个,谁站在他身边,都一样会受到他的保护。所以愿意跟着他的人太多了,他又是大包大揽、来者不拒。

连毅等了十几年,从少年人等成中年人,等来等去,霍云朴就是不老,他白等了。

傍晚时分,霍云朴这一支队伍抬着野猪走出森林,除了野猪,还有几只野兔子和一只鹰。这一趟来就是为了打猎,所以他在草原上扎了营。营房是一大片蒙古包,蒙古包外旌旗招展,隔了几里地都瞧得见。霍家祖上不过是个穷武官,如今托革命的福,才出了个上将军。霍上将军作为一位老新贵,因为太志满意得了,所以时常恨不能昭告天下,让全天下人都来向他老人家顶礼膜拜。除此之外,他还另有一份想做太上皇的野心——自己年纪大了,心有余而力不足,但家里有个老来子,倒是还可以指望指望的。

他回来了,安如山一行人也回来了,狍子没打着,只打回了两只梅花鹿。安如山又另递给了霍云朴一只小酒壶:“大帅尝尝,好东西!”

霍云朴拧开壶盖低头嗅了嗅,然后仰头灌了一口,眼看连毅站在一旁,他把酒壶向前一送:“小连,来一口。”

连毅没说什么,接过酒壶喝了一口。壶里是搀了鹿血的烈酒,滋味并不好。把酒壶递还给了霍云朴,他轻飘飘的笑问:“大帅龙精虎猛的,还用这个?”

安如山已经洗手洗脸去了,只留下了霍云朴和连毅两个人。听了连毅的话,霍云朴咧嘴一笑,低声问道:“小兔崽子,你听谁说我龙精虎猛?”

连毅垂下眼帘,美滋滋的一点头:“太多了。”

霍云朴又灌了一口酒,然后拧着眉毛呼出一口酒气。低头拧严了酒壶的盖子,他仿佛是无可奈何,摇着头又是一笑。

他笑,连毅也跟着他笑。走投无路了,只能是笑。霍云朴是金刚不坏之身,而他自不量力的总想撞碎了他,碎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痴到这般地步,值得一笑。

霍云朴对谁都好。

晚上在蒙古包外点了篝火,烤野猪肉。霍云朴坐在首席,连毅和陆永明分列左右,安如山坐在末席,肉还没熟,他已经吃得满嘴黑灰。雪冰蹲在霍云朴面前,想要伺候大帅烤肉。然而待到一块野猪肉熟了,霍云朴只用刀子切下一片尝了尝,然后就让雪冰自己端着肉找地方吃去。因为“半大孩子容易饿”,而自己是个老头子,早吃一口晚吃一口没关系。撵走了雪冰之后,他用铁叉子穿了肉块继续烤。及至烤得油水滴答了,霍云朴取下铁叉,给了陆永明一块肉,又给了连毅一块。

陆永明不爱吃肉,象征性的只咬下一丝。连毅倒是连着尝了好几口,末了扭头告诉霍云朴:“大帅,肉里没熟,还带着血。”

霍云朴没回答,直接又给了他一块吱吱冒油的野猪肉,顺手他把咬剩一半的肉块拿过来塞进了嘴里。三嚼两嚼的咽了下去,他端起大碗,咕咚咕咚的又喝了几口烧酒。陆永明看了他的胃口,当即做出赞美,预计大帅可以活到一百岁。连毅听闻此言,也端碗喝了一口烧酒,心想他若是活到了一百岁,我这辈子就算完了。

霍云朴被陆永明说高兴了,开始兴致勃勃的谈天说地,从野味聊到海鲜,最后他扭头对着连毅笑道:“咱们去年在山东吃的那顿螃蟹,真是好!”

连毅微笑着翻了他一眼:“去年你没带我去山东。”

霍云朴很惊讶:“那我带谁去的?”随即他隔着火堆对安如山喊道:“小山子!去年是不是你跟我去的山东?”

安如山满嘴是肉,只剩了摇头的份。于是陆永明淡然答道:“大帅,是我。”

紧接着他笑眯眯的又轻声补了一句:“螃蟹好,娘们儿也不错。”

霍云朴开始嘿嘿的笑。连毅听在耳中,忍了又忍,最终还是忍不住了,冷飕飕的说道:“下次有机会,大帅也带我去一趟。”

霍云朴很痛快的一点头,正要回答,冷不防安如山在火堆后头忽然开了口:“应该去,山东的爷们儿也不错。”

此言一出,陆永明先笑了,一边笑一边抬手去指安如山:“你是不是喝多了?”

安如山的确是喝多了,一听陆永明的笑语,他略略的回过了神,知道自己是失了言,连忙把头一低,继续吃肉。而连毅坐在火前,一张脸被火光映得忽明忽暗。斜着眼睛瞟向霍云朴,他发现霍云朴也在笑。

他爱霍云朴,可是不耽误霍云朴嘲笑他。

酒喝到一半,开始有草原姑娘围着火堆唱歌跳舞。姑娘们都不好看,可是衣着鲜艳,全有一身结结实实的肉。霍云朴一见姑娘就来了精神,肉也不吃了,酒也不喝了,起身就冲进了姑娘堆里。他是个活泼的性子,在家里像座活牌坊似的,一出家门就原形毕露。一边跑一边单腿蹦着脱了马靴袜子,他效仿草原上的小伙子,挽起裤腿光着脚,挽着姑娘的热手大跳安代舞。其余的大小军官们见状,当即效仿大帅,纷纷加入姑娘队伍,安如山拽着陆永明也挤进了人圈子中。只有连毅独自一人坐在暗处,守着霍云朴扔下的残羹冷炙。

第181章 番外——连毅的爱情(中)

霍云朴左手领着一长串姑娘,右手也领着一长串姑娘,十八无丑女,再不俊秀也有一点花朵的模样。霍云朴如同落入了百花丛中,载歌载舞,大说大笑,赤脚踏在青草地上,踢出膝盖高的尘土。及至一场歌舞告一段落了,他嘻嘻哈哈的离开火堆,一屁股坐回了连毅身边。连毅递给他一大碗酒,他接过来仰头就喝。连毅凝视着他,看汗珠子顺着他的鬓角往下淌,天黑,他的白头发也不那么明显了,火光熊熊之中,他的大眼睛和白牙齿一起反光,任谁也不能承认他是位老人家。

咕咚咕咚喝完一碗酒,他把碗向连毅一递:“再来一碗。”

连毅提起大酒壶,给他又满了上:“大帅别醉了。”

酒倒得太满了,已经快要溢出碗沿。霍云朴探头凑上去先啜饮了一口,然后一边吞咽一边不以为然的摇头:“扯淡,这酒能把我喝醉了?”

连毅放下酒壶,望着篝火笑道:“真的,这酒后劲儿大。不信你现在骑马出去跑一圈儿,风一吹马一颠,酒劲儿就上来了。”

霍云朴仰头干了碗底的烧酒,随即把碗一放,挺身而起:“走!”

连毅仰头看他:“真骑马去?”

霍云朴一步绕到他的背后,朝着他的脊梁骨轻轻蹬了一脚:“骑马去!”

霍云朴一辈子都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而且越喝越高兴,是标准的“一醉解千愁”。此刻他酒兴勃勃的离开人群直奔了马群,光着脚认镫上马。一抖缰绳一挥马鞭,他也不叫卫士随行,自己就扬鞭催马跑向了黑沉沉的大草原。连毅见状,慌忙也上了马。迎着温暖的夜风俯下身,他不想惊动旁人,压抑着声音吆喝了胯下骏马,他悄悄去追前方的霍云朴。

两个人一前一后,一口气跑出了好几里地。末了霍云朴猛然勒马转了身,对着连毅朗声笑道:“小子,看看,我醉了吗?”

连毅也勒住了马,让马踩着小碎步走到了霍云朴身边。两匹马挨挨蹭蹭了,他和霍云朴也近成了咫尺。四野无人,风声浩荡,草尖轻轻飘摇,是月光下一脉银色的浪。连毅望着霍云朴,见他还微笑着,笑得理直气壮。这老家伙什么都知道,什么都知道,还这么理直气壮。他爱他,他为了救他,连妻儿都牺牲掉了,他愧疚几天之后,给了他一个师长,然后就又心安理得的继续理直气壮了。

一个既然理直气壮了,另一个自然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谁又没求着他去爱,他自己愿意,能怪谁去?

所以此时此刻,望着对方,连毅忽然说道:“云朴,你一枪毙了我吧。”

霍云朴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

连毅平静的继续说道:“我活了三十多年,只有我杀人的,没有人杀我的。现在我活着是受罪,自己对自己下不了狠手,死在别人手里还不甘心。你来给我个痛快吧,你给我一枪,我这辈子也算圆满了。”

霍云朴叹了口气,欠身一拍连毅的大腿:“小连,你是不是活糊涂了?不知道自己是男是女了?”

连毅笑了一下:“对,我不但糊涂,而且是越来越糊涂。”

霍云朴收回了手,用拇指轻轻捻着马缰:“小连,有些事儿啊,就是个消遣,就图个乐子,你不能把它往心里放,不能拿它当日子过。男子汉大丈夫,建功立业才是最要紧的,你为了这个寻死觅活,谁听了都得笑话你。”

连毅笑着一点头:“你笑不笑话我?”

霍云朴严肃的告诉他:“你要是再说这话,我也笑话你。”

连毅沉默良久,末了答道:“好,我再也不说了。”

然后他抬腿跳下了马,甩开缰绳独自往前走。霍云朴见状,当即也下了马:“你干什么去?”

连毅也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只想凭着两条腿走到暗处去,藏起来。他对霍云朴没撒谎,他真是活糊涂了。他会带兵,会打仗,是有名的神枪手,可他不知道自己是男是女。当他还是丈夫和父亲的时候,他偶尔回老家,看看自己那个小家庭,他心里还能清楚片刻,知道自己的身份。可是一旦回到霍云朴面前,就又全乱了。

况且,现在丈夫做不成了,父亲也做不成了。他成了个孤人,是男是女也都没关系了。霍云朴早在十几年前就知道他的心思,霍云朴不爱他,但是允许他爱自己。爱霍云朴的人太多了,霍云朴不多他一个。

可他是别无选择,他只有霍云朴一个。他有一双锐利的好眼睛,开枪时从来都是一瞄一个准,没想到偏在这件大事情上,一眼看中了个老花花公子。一个什么毛病都没有的、任谁提起来都要赞一声好的老花花公子!

连毅不想缠着谁,也是三十多岁的人了,还当了师长,应该要点脸。这些年他死乞白赖的想给人当兔子,人家还不要。当成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得清,眼巴巴的,倒仿佛他是个嬖臣,常年的等着霍云朴临幸。这可真是枉担了虚名,老天爷作证,他是一步一步卖着性命走到今天的,他给霍云朴卖的不是身,是命。霍云朴要江山,他就去打江山,打死了都不怨。这么卖命,又换回了什么?换了个师长,可这个师长本来就是他应得的。

连毅低着头往前走,除了走,再没别的念头。而霍云朴三步两步的撵上了他,一把攥住了他的胳膊:“你往哪儿跑?这地方夜里有狼,再吃了你!”

连毅回过了头,霍云朴高,他矮,不仰头的话,只能看到霍云朴的衬衫领子:“我不乱跑,随便走走。”

霍云朴的巴掌很大,攥住了谁,谁就没跑:“随便走走也不行。”

连毅笑了:“大帅怎么不讲理啊?现在又不是行军打仗,我自己溜达溜达都不行了?”

霍云朴没松手,同时端详着连毅。当年他和连毅相识时,连毅是个眉目如画的小少年,后来长大了,成了个漂漂亮亮的小青年。他爱逗连毅,因为连毅个子小。他自己个子大,就喜欢小东西,小人儿。没想到逗着逗着,逗出了麻烦。

现在连毅也还是漂亮,匀匀衬衬的胳膊腿儿,清清秀秀的一张脸。霍云朴抬手向后一捋他黑亮蓬松的短头发,让他彻底显露出了白皙的额头。

月光把连毅的面孔照成了黯淡细腻的银白色。霍云朴心中微微一动,随即俯身低头,嗅了嗅他的头发。

头发有一点淡淡的香,这点香气让霍云朴恍惚了一下,鼻尖顺势滑过额头和眉心,他一歪脑袋,在连毅的嘴唇上亲了一下。亲连毅是不必犹豫的,他知道连毅是巴心巴肝的爱着自己。自己亲他,他只有高兴。

他这突如其来的一吻,让连毅十分震动。随即抬手搂住了霍云朴的脖子,他简直恨不能吊到对方身上。霍云朴直奔主题的去解他的腰带,正如霍云朴所料,他只有高兴。霍云朴显然是经验丰富,脱了他的军装上衣在草地上掸了掸,然后铺开了,供他仰面朝天的躺下。及至扒下了他的裤子,霍云朴又一手托起他的后脑勺,一手把叠好的军裤垫成了他的枕头。他赤裸的双腿分开来搭上了霍云朴的肩膀,霍云朴胸有成竹的向他微笑,背景是夜空中的一道银河。

连毅一眼不眨的盯着他看,心里很激动,扳着双腿的手都在颤抖。虽然一直是期盼着这一刻,可事到临头,他还是有些怕。

及至到了最后极乐的一瞬间,他忽然感觉霍云朴还是长命百岁的好,这人再冷心肠、再没心肝,也比“没有”强。

事毕之后,霍云朴提着裤子抽身而出。连毅闭着眼睛又喘了几口气,随即挣扎着也坐了起来。

霍云朴从裤兜里抽出一条手帕,先是潦草的擦拭了自己,然后抓了连毅的胳膊往上拎:“别光着屁股往地上坐,当心有虫子咬了你。”

他往上拎,连毅就往起站,他一松手,连毅失控似的,又坐了下去。连毅自己也精疲力尽的发笑:“腿不听使唤了。”

霍云朴拦腰把他抱了起来,往马背上搭:“我这出力气的还没怎么样呢,你这个下面躺着的倒先瘫了。”

然后他捡起了连毅的衣裤抖了抖,也往马背上一搭:“歇着吧,歇够了再穿。”

连毅心满意足的趴在马背上,轻声问道:“云朴,咱们多久没这么亲近过了?”

霍云朴从裤兜里掏出个扁烟盒,抽出一根香烟叼在了嘴上:“不知道。”

连毅闭眼笑了一下:“六年了。”

霍云朴又摸出了洋火盒,划根火柴点燃了香烟:“我今天是喝酒了,要不然我不能和你干这事儿。”

深吸一口烟吐出去,他扭头去看连毅:“我是拿你当师长用的。师长就是师长,师长干兔子事儿,好说不好听。知不知道?”

连毅还闭着眼睛,脸上几乎是在惨笑了。

午夜时分,霍云朴带着连毅回了营地。篝火还没有熄,姑娘们还在歌舞,陆永明和安如山喝得烂醉如泥,正在拉扯着姑娘们厮闹。

连毅不管旁人,径自进了蒙古包休息,心中依旧是什么都没想。

没有什么可想的了,想也都是白想。他和衣而卧,心想霍云朴要脸,自己不要脸。不要脸就不要脸吧,自己要什么没什么,就是一条性命,名声好坏又怎么样?坏就坏吧,横竖没儿没女,不怕连累子孙后代。

他又听到霍云朴在蒙古包外笑着说了一长串话,中气十足。外面还留着那么多的大姑娘,看他如今的精神头,大概这一夜是没有睡觉的打算了。老家伙,老当益壮,比他强。

连毅不管旁人,自顾自的睡了。

翌日上午,霍云朴“班师回朝”。他穿着军裤衬衫,狂欢了一夜,依然英姿勃发。一手领着雪冰,一手指挥着安如山,嘴里吆喝着陆永明,他看了连毅一眼,随即喝道:“还不上马?”

连毅上了马,混在一大队卫士群中,向前走了。

第182章 番外——连毅的爱情(下)

霍云朴在离开承德的前一夜,在木兰围场的草原上夜御三女一男,让四个大活人全在他的身下死了一场。这个成绩让他很是自傲,因为他着实是有些年纪的人了,五六十岁,说起来已经是个彻彻底底的老人家,可他不但没有老态,而且生龙活虎,当得起连毅那一句“龙精虎猛”。

像个老小伙子似的,他大摇大摆的回了北京,结果刚进霍府的大门,他便迎头堵住了家里的混账东西。霍相贞往一棵老树枝杈上绑了个铁圈,正在树下拍着篮球跳跃腾挪。猛然见父亲回来了,他仿佛是受了一惊,捧着篮球立刻打了个立正:“爸爸。”

霍云朴停下脚步,开始对着眼前这位千金不换的老来子皱眉头。这可真是亲儿子,和他简直是从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除了没有他的大双眼皮和酒窝之外,其余特征一应俱全,虽然才刚刚满了十五岁,可是已经长出了高人一头的大个子,怎么看也不是个少年人。霍云朴也从来没拿他当孩子看待,自打他一出娘胎,便是催着他撵着他,看着他管着他,恨不能一顿鞭子把他抽成真龙天子。尽管霍相贞只有十五岁,但是已经被他安排进了军需处,开始学习管理枪支弹药了。

棍棒底下出孝子,不狠是不行的,尤其霍云朴还并非只要孝子。他扑腾到了这般年纪,嘴上不说,心里清楚,知道自己是到此为止,再往前也翻不出大浪了,所以把全部希望都放在了儿子身上。他自己是个爱玩的,扪心自问,一辈子也在玩上耽误过不少大事,所以万万不许儿子重蹈自己的覆辙。此刻将儿子上下打量了一番,他沉着脸开了口:“干什么呢?”

霍相贞站得笔直,垂头答道:“儿子在……打球。”

霍云朴虎着脸,继续问道:“让你去天津押枪,你去了吗?”

霍相贞的身体纹丝不动,站成了一杆标枪:“去了,已经把步枪押回城外大营了。”

霍云朴听到这里,没挑出儿子的毛病,心里不禁痒痒的,仿佛父亲的尊严受到了冒犯。目光定在了霍相贞手中的篮球上,他又开了口:“你要是闲不住,舞刀弄枪也算是件本事,天天抱个皮球胡扔什么?有这功夫,不会到营里去练练枪法吗?新押回来的外国枪炮,你都会用吗?老子给你打下江山了,你可好,在家拍球!就凭你这样的作为,老子敢把家业传给你吗?给你都不如给平川!”

说完这话,他劈手夺过篮球,转身一抡胳膊,把篮球扔出了十万八千里。霍相贞抬头追着篮球看了一眼,随即又低下头,垂着双手一言不发。

霍云朴扔了篮球,转身又用食指狠狠的指了指霍相贞的鼻尖:“你不学好,将来就等着要饭吧!”

霍相贞微微一躬身:“爸爸息怒,儿子以后不敢玩了。”

霍云朴大步流星的想要走,可是一只脚刚抬起来,他忽然又发现了情况。抽着鼻子四面八方的吸了吸气,他这回直接转到了霍相贞面前。霍相贞也是衬衫长裤的打扮,他单手拎了霍相贞的衬衫领子,从领口开始低头往下嗅。嗅到胸前的小口袋时,他直起腰一抬下巴:“什么东西?”

霍相贞骤然红了脸,紧闭了嘴不言语。于是霍云朴亲自动手,用两根指头从口袋里钳出一只扁扁的小纸盒。小纸盒里装的是什么,他不知道,只见纸盒表面花花绿绿的印着个美人头,美人头旁是一串花体洋文,而且闻着喷香,绝不是男子身上该带的东西。

把小纸盒一直送到霍相贞眼前,霍云朴居高临下的问道:“说,这是什么?”

霍相贞面红耳赤,支吾着不肯说。霍云朴最看不得男子汉扭扭捏捏,如今见了他这表现,气得扬手就是一个嘴巴:“混账东西,给我好好说话!”

正当此时,远方跑来了个半大孩子,正是大管家之子马从戎。霍云朴一眼叨住了他,当即对着他吼了一嗓子:“二小子,过来!你告诉我,这个混账东西又淘什么气了?”

马从戎虽然是奴才的儿子,但是奴才也分三六九等,而他梳着小分头,穿着小长袍,委实比一般人家的少爷还要富贵体面。笑眯眯的走到霍云朴面前,他踮着脚先往对方手里一瞧,随即笑道:“您冤枉少爷了,这是少爷从天津买回来的日本粉纸。”说到这里,他拍了拍自己白白净净的小脸蛋:“搽脸用的东西,北京城里没有卖的,少爷是买给白家大小姐的。”

霍云朴深谙“色字头上一把刀”的道理,所以一见这花花绿绿的东西就紧张。如今听了马从戎的话,合情合理,他那怒气才渐渐消散了些,但是意犹未尽,因为无论如何,儿子毕竟是在这上头用心了,这就不是个好现象。儿子和白家大小姐感情好,那是好事,可若是好得朝思暮想耽误了正业,那就该打!

将小扁纸盒在霍相贞面前晃了晃,霍云朴的语气稍微缓和了一点:“不务正业的东西,还学会拍马屁这一套了,弄点儿花花粉粉的跑去白家送礼,亏你不嫌寒碜!我告诉你,白家之所以肯和咱们家结亲,凭的是你爷爷的名声,和你老子的脸面!你若是将来没出息,就算白家不挑理,你老子也丢不起这个人!”

说完这话,他把小扁纸盒往霍相贞脸上一扔:“往后再让我看见你摆弄这些丫头东西,我打死你!”

话音落下,他感觉甚是畅快,该说的全说了,尽了严父的责任。而在他背着双手扬长而去之后,马从戎弯腰捡起小扁纸盒,举手往霍相贞面前递——霍相贞只比他大了两三岁,可是比他高了一大截子,不是他矮,是霍相贞太高。

他把手举了半天,可霍相贞如同木雕泥塑一般,直挺挺的只是站着,似乎连气都不喘,一边面颊上浮凸出了清清楚楚的几道指痕。马从戎知道他是受了冤枉又没法说,只能自己跟自己赌气,所以向下扯过了他一只手,把扁纸盒塞进了他的手心里:“少爷,您别生气了,您等着,我给您把篮球捡回来。”

霍相贞神色不动,但是缓缓合拢了手指,把小扁纸盒攥成了扭曲的一团。忽然把这一团小东西狠狠向下一掷,他随即扭头就走:“别捡了,我往后再不玩它就是了。”

马从戎站着不动,没有追他。等他走远了,马从戎弯腰捡起那一团硬纸盒,展平了撕开封口,从里面抽出一沓子水红色的小纸片。这纸片上面撒着一层细细的粉,那种清香比什么香水都好闻。马从戎一边轻轻嗅着它的香气,一边蹦蹦跳跳的自行玩耍去了。

霍云朴回了自家,开始处理如山的公务。督军衙门放了几天的假,如今重新恢复了繁忙。带兵的几名师长旅长,因为不必亲自守在营里练兵,所以反倒依然清闲。连毅在京津两地都有宅子,有宅子,没有家。而他既然随着霍云朴回了北京,也就暂时在北京住了下来。

这两年他吸起了鸦片烟。霍云朴最厌恶鸦片鬼,他其实也不是非吸不可,但像要和霍云朴做对似的,他明公正气的就吸上了,一边吸,一边等着霍云朴对自己兴师问罪。霍云朴有时候闹了大脾气,会对部下拳脚相加。他心里难受,身上也难受,恨不能被霍云朴打个半死,全死也行。

可霍云朴只轻描淡写的责备了他几句,他又白等了。

他不怕忙,只怕闲,一旦闲了,过去的事情就全来了,一桩桩一件件,纷纷扰扰的在心里闹。在北京家里闭门住了三天,第四天他出了门,开始背着手四处溜达,一溜达就溜达到了八大胡同一带。日暮时分,胡同里灯火辉煌,家家门上都挂了通亮的红灯笼玻璃匾。连毅到了此处,也不是要嫖,无非就是想找个乐子,毕竟姑娘们说话句句中听,而家里的副官勤务兵们,可不会解语花似的对着他逗趣耍贫嘴。在一家北班子里,他暂时坐住了。鸨母龟奴见他是带着护兵的军爷,自然十分恭维。两个姑娘进了屋子,和他一递一句的聊天,也是欢声笑语。

连毅平日在同僚之间,因为都知道他“喜欢爷们儿”,对霍云朴也是黏黏糊糊,所以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被人挤兑一句,冷箭似的,防不胜防。好在他是真有本事真卖命,硬是熬成了师长。师长就不是一般人敢轻易冒犯的了,可也有没上没下的愣头青,比如安如山,在木兰围场冷不丁的来一句,让他半晌喘不过气。

他不计较,起码是表面不计较。本来也是个有脾气的,现在脾气也一天一天的磨没了。没脸没皮的,谁说他他都笑,笑得美滋滋,也不知道怎么会那么乐。真到了忍无可忍的时候,他会直接动枪,手快,笑容还没退,枪已经响了。也可能是心存怨恨、预谋已久,一直想要杀人,只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红粉丛中很安全,姑娘们对他只有软语温言,曲意奉承。他躺在烟榻上吸着好鸦片烟,两个姑娘偎在一旁,你推我搡的含笑唱小曲。他的眼睛半睁半闭,看姑娘都是小姑娘,涂了胭脂的脸蛋红通通。年轻,皮光肉滑,脸都涂成猴子屁股了,看着也不丑怪。

然后,他下意识的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第一次意识到自己今年已经三十大几,不年轻了,也要老了。

午夜时分,他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