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他也养过一条狗,名叫“布特”,新婚第一年,他带她跟“布特”去瑞士的采尔马特滑雪,好像他的爱好就只有滑雪了

那是个美丽的地方,很干净,也很奢侈——他业余生活中少见的奢侈,她还记得布特很不习惯她的突然加入,总是对她哼哼唧唧,甚至拒绝她靠近他的身旁,一条忠心护主到霸占的良犬,很可惜,她还没来得及跟它熟悉,它便不在了。

“嘀嗒——”他的手机在外套袋子里努力地振动起来。

摸出手机,看一眼屏幕,随即摁下红色按键,装进口袋,可对方显然并不气馁,手机继续在他的口袋中舞动着。

再次按下红色按键。

“孟小姐?”从黑姑娘的脖子上抬眼,“需要我回避吗?”

没来得及回答她,手机再次响动,这次他——接了,低头继续搂紧黑姑娘,有那么点小失望。

“对——不用订——在雅瑞这儿——嗯——我会处理。”很简短的对话,挂上电话之际,两人不约而同地相视一眼。

确是个狠心的男人,空枉了对方的一番痴情,“你明白的,她喜欢你。”孟夜卉的年纪也不小了,老被这么吊着也不好吧?

“你觉得我该怎么回绝她,伤害最小?”在她的对面坐下,高大的身躯因为矮小的竹凳,而让坐姿显得很滑稽。

“不知道。”怎么回绝都是一样的吧?“不过如果你继续拖下去,是非要娶她不可的。”因为你就是个笨蛋、一个感情白痴,只会在事态发展到不可为之的时候再做出错误的决定,把两个人都逼疯,然后不负责任地说对不起。

“你在诅咒我?”他看着她晶亮闪光的双眸。

“不,我在骂你。”闭眼,伏在黑姑娘的脖子上,“你能把精力的百分之一放在生活上,就不会这么失败,这样的人难道不够格让人骂你愚蠢吗?”

“”他笑,伸手抚一把黑姑娘的背腹,“如果我说后悔了,你还能不能回头?”在她走后才发觉有些地方很空寂。

睁开眼睛,瞳孔被玫瑰的枝丫塞满,“我已经在你身上浪费了五年,怎么还会继续拿时间跟你蹉跎?我也有自己想要做得事,不是为了你活着的,你觉得做你的妻子是件很幸福的事?”下巴贴在黑姑娘的绒毛上,“我用五年证明了一件事——嫁有钱人并不快乐。”

“当初为什么会同意结婚?”

抚顺黑姑娘背脊上的毛发,“虚荣。”笑,“一个还在做梦年纪的女孩,有一天,眼前突然出现一个完美到不可思议的童话场景,就算是看见了巫婆在前面摇着毒苹果也会不顾一切地一往无前,当时就是这个样子”何况还是个那么细心的男人,年轻总会造就很多赴汤蹈火的词语,她也不脱俗。

只是白马王子总有一天会变成贪得无厌的胖国王,这就是童话为什么总是终结于美丽的婚纱、庄严的教堂,因为剩下的都是大人的事了,而大人却又总会干蠢事。

径直的注视着她,随即浅笑,“明白了。”

明白了?什么跟什么?

他却并不给她解答,只是拿了一根小木棍轻轻吊在黑姑娘的眼前,挑起它的注意力后,再一点点,一点点地让它跟着他的手走,最后扔开棍子,黑姑娘便嗖得蹿了出去,去捡那根木棍,真是条没有原则的家伙,这么简单就被诱拐!

听说他是个非常厉害的谈判高手,而且擅于抓住任何渺小的机会,但凡被他盯上的目标,绝对不会松口,直到赚到才会放手,真可怕不是吗?

希望他刚刚的话只是因为孤独寂寞久了而说得蠢话,好马不吃回头草,重复一件无意义的事,并不怎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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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帮我查一下年后到巴黎的航班的名单。”

[啊?]彼方似乎刚睡醒没多久,脑袋还处于混沌,没办法,想做大事业自然要牺牲小小的业余时间,[什么名单?]

“查到后发到我的邮箱。”

[等一下,总裁,我怎么查?]他又不是警察。

“你会有办法的。”

[等、等——]电话出现忙音起码也告诉他查谁才对吧?何况那么多飞机飞巴黎,到底查哪一班?再说年后总裁不是要回纽约?就算没忙死在纽约,起码也没机会趁着某个火星时间飞到巴黎吧?

“年后去巴黎?”李敦孺从方向盘上回脸看侄子,“纽约的事可别打算扔给我!”右侧车轮打了个滑,赶紧回过头认真开车,一个老婆,两个孩子,他现在可不能亡命,“对了,你真打算跟那位孟小姐订婚?我跟你说,老头子的身体可有些不对劲了,他可等着你给他生重孙呢,要是真看对眼了,速度就快点。”

“我知道。”望着窗外的雪景发呆,“你是真心要跟雅桐结婚?”

手指在方向盘上敲了几下,“自从生了小威,我一直都是真心要跟她结婚的,只是时间一直没到而已,挑老婆总是要挑那个愿意跟你一辈子的人,尤其你我这种人,在我们周围飘来飞去的女人有几个是真心的!说什么爱你爱到天荒地老,只等你一朝变成穷光蛋,立马挂上一副贫贱夫妻百事哀的嘴脸来,所以我说,男人不要说女人爱慕虚荣,女人也不要说男人花心。”

李信毅哼笑,这话用在四叔身上到是真能说得通,他身边确实不乏这种女人。

“不过——虽然那位孟小姐看上去与你挺相配,可过起日子来并不一定就会幸福,夫妻俩都是工作狂,婚后还有什么意思?!”

“你打算在哪儿办婚宴?”

“雅桐喜欢简单的,我也不喜欢被一堆人当成猴子看,打算登记之后让她选,你问这么多,不会是想跟我们一起办吧?”

被一群人当猴子看?确实,他跟她曾经就有过这样的遭遇,如果再有机会,他绝对不会这么干,找一处安静的地方慢慢结婚,是个不错的选择。

“你小子别睡!喂!起来开车。”最近谁不是严重缺觉,但凡有一点的时间也要争取啊。

车缓缓在雪地上爬行,远处,苍茫,近处,苍茫。

天苍茫,地也苍茫,人呢?人千万不要迷茫,一定要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为之专心努力。

第九章 凌晨两点

李敦孺,李家四子中的黑马,这黑马的意思并不只是意味着他的从业本事高于三位兄长,还包括他的不羁与性格上的特殊,这些特殊是你很难从李家男人的品行中找到端倪的特殊,比如花,从十七岁起一路跨越至今的四十三岁,他用无数的女友证明了作为男人的“存在价值”,当然,现在他要“金盆洗手”了,金盆洗手就意味着无论他曾在“江湖上”干过多少缺德事,都会在那盆清水之下被撇清,自此之后江湖纷争再与他无关啦。

“躲在这种地方办婚宴,八成是担心那些历任女友来闹场。”硕士生提前毕业,在李氏企业任职的李若秋很没长幼有序观念地念叨了一句,本来跟大哥要了一周的假期,打算趁还没上班之际跟朋友出去旅行的,结果小叔叔恰好在这个时候结婚,只好放弃假期,远赴欧洲而来。

“别唠叨,忘记三婶给你的任务了?好好观察这些男人里哪个能看得上眼的。”李若玫好笑地“教训”一句堂妹,顺便用下巴示意了一下宴会上的男宾。

没办法,即使李敦孺、章雅桐很不情愿请这么多客人,但身在这个位置上,不能免俗的人情关系,依旧脱不了当猴子的命。

在温哥华一家人聚过之后,李敦孺将酒宴搬到了英国的一个小镇,除了李家第三代外,剩下的就是一些重要的商业伙伴以及要好的朋友,其中自然不乏青年才俊,对于李若玫来说,这种假借虚名头,实则相亲的场面发生了不只一次,早就习惯了,只是身边这个刚出社会的堂妹还不适应,她还在“妄想”恋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像她们这种身份的女人,结婚是个大麻烦,成就低的人,家里不想同意,成就高的人不是太老就是早就结婚,挑来挑去,青春就在等待中慢慢消逝,最后只能同意家里安排的那些男人,悲凉又悲哀。

“姐,你不说大嫂也会来吗?”下巴贴在餐桌上,很疲累,好不容易有个假期,居然要耗在这种地方。

“说是会到,可能在路上耽搁了吧。”手上空空的,习惯性地从手袋里抽出一根烟。

“姐,你又抽烟——”若秋瞪眼。

李信毅从寒暄中抽身来到两位堂妹这边,手上的酒杯已是空空如也。

“大哥,你今晚喝很多哦。”若秋很乖顺地递过一杯冰水。

“总不能让四叔喝吧,这些人又不能不陪,信文、信武也喝了不少。”一口喝完冰水。

“明早还要搭飞机,喝这么多没关系吗?”吐一口烟。

“没关系。”坐到餐桌上,眼睛里明显透着疲乏。

“从巴黎飞回纽约,再从纽约飞到伦敦,很累吧?”若玫的眼角带着笑意。

李信毅笑笑,不置可否。

“大哥去巴黎干什么?”若秋巴到堂兄跟堂姐之间,在他们面前,她还能算得上孩子,可以调皮一下。

听了若秋的问话,若玫的双肩微微抖动,笑不可抑,“大哥担心我,所以专门送我。”怎么也没想到会在飞机上撞上大哥,而且看到她时他的表情真得很好笑,那张机票是她让大嫂帮忙订的,“大哥,你是打算重新来过?”

李信毅倚到椅背上,闭上双眼,嘴角也抑制不住的笑意,上次飞巴黎确实是个大乌龙,他一直以为她的工作就是帮若玫的忙,才会认为她年后飞巴黎,结果在飞机上撞上的却是若玫。

他很忙,尤其在这种金融不景气的时段,但是他决定用努力补救自己的某些缺失,结果却事与愿违。

“大嫂来了。”若秋从人影憧憧中找到了一抹纤细身影。

李信毅睁开眼探寻过去,她正跟新娘雅桐相拥,一双两寸高的棕色高跟鞋,一条简洁的牛仔裤,加一件厚料外套,一条长围巾,很年轻的装扮,不过不怎么适合宴会的气氛,看样子应该是下飞机就一路赶过来的。

此时正好响起了音乐,若玫顺当地把若秋“送”给了某位急于找舞伴的青年才俊,之后自己也应邀下了舞池,留下了餐桌旁喝得有点多的大哥

“刚赶过来?”起身,与她迎面而对。

“路上耽搁了,没想到他们会选在这样的地方。”

看着她头发上湿漉漉的,蹙眉,“淋雨了?”

“忘了带伞,等车的时候淋了一点。”下意识地摸了一下头顶。

“先去换件干衣服吧,楼上有房间,让若玫带你——”四下搜寻一眼,若玫、若秋正在跳舞,“走吧。”他领她上楼。

章雅瑞本想拒绝,不过他的动作很快,看上去不容人反驳。

这是栋复古的建筑,到处都透着十七、十八世纪的细枝末节,走在三楼的地毯上,轻扑的脚步声犹能将人带回到那个遥远的时代。

走道的尽头是一幅静态花瓶的油画,打开右手边的门,一股薰衣草香迎面袭来,打开灯,仍旧是一间复古的房间,立柱式的大床,椭圆的梳妆镜,淡底碎花的墙纸,看上去很舒适。

将小行李箱放下,回身看他——很明显,既然要换衣服,自然是要关上门。

李信毅很合作地阖上门。

章雅瑞这才甩下脚上的高跟鞋,赤脚走在软绵绵的地毯上,在细雨中等了近一个小时的车,也许是这里太偏僻了,没有司机愿意大晚上走这么远的路。

头发湿了个透,冻了个彻底,脱下早已浸湿的外套,冲进浴室里洗了个热水澡——浴室倒是很现代,看来再怎么想复古还是脱不去现代人享乐的方便。

没想过他会一直在门外等,所以一开门见他还在不免微愕,也许是热水的浸润让她恢复了感官功能——他身上的酒味很浓重,刚刚就没这种感觉。

“喝了很多?”在他面前只有穿上三寸以上的高跟鞋才不至于让她觉得自己是个小矮子。

“来了不少商业上的伙伴,不得不喝。”倚在油画旁,看上去很疲惫,让人有点于心不忍的感觉。

“要不要冲杯浓茶给你?”礼貌性的,或者是不由自主的。

“好。”答应的很干脆。

那么——他打算去哪儿喝这杯茶呢?两人的视线都集中到了她还没来得及关上的房门上

从厨房泡来一杯浓茶,推门却见他坐在椅子上睡着了,将茶杯放到茶桌上,站在离他老远的地方看着他的睡容发呆,最后叹口气,从床上扯下一条毛毯盖到他的身上,纠结吧,这男人似乎是打算要吃回头草了,在她好不容易恢复正常之后。

“我说过了,我不想重复以前的生活。”在他握住她的手时,她如是说。

而他只是闭着双眸,一句话也不说,只是握着她的手

她不知道他凌晨两点就要搭机回去,并且一直在她的房间里赖到最后,离开时,将睡着的她抱到床上,盖好被子,然后轻轻阖上门,就这么走了,带着一身还未散尽的酒气。

阖上门的那刻,她睁开双眸,轻轻搂紧枕头,胸中充满涨涨的无奈与空旷,这个男人是打算在她身上弥补人生中的缺憾?

该说她的荣幸还是倒霉?

第十章 简式庄园

除了年节,李家第三代很难得能聚得这么齐,李敦孺大手笔地为侄子侄女们精心策划了一次英国之旅。

这当中有一站是必经之地,那便是南部的汉普夏郡——女作家简.奥斯汀的故乡,那个给人感觉总是充斥着甜蜜与哀伤的钢琴曲的地方,它是准妈妈新娘章雅桐最爱的一位作家的故乡。

“你真打算留下来陪我们?”四个多月的肚子俨然已能看出孕状,扶着雅瑞的胳膊,姐妹俩徜徉在小径上,“难得出来玩一次,还是跟若秋他们一起去吧!”

“太累了,与其走马观花,宣告自己到此一游,倒不如窝在一个地方慢慢欣赏,何况这里很美。”她没有跟若秋他们一道出游,旅行如同巧遇,没有缘分跟准备,可能得到的只是一堆照片而已。

“你跟他——是打算和好吗?”酒宴的那个晚上发生了什么,大家都心知肚明,只是都没过问,可雅桐毕竟是雅瑞的堂妹,心自然是向着自己的堂姐。

“我也不知道。”这几天一直在为这件事纠结,不愿去想,却又怎么也放不下。

雅桐顿了顿,似乎有什么话想说,但最终什么话也没说。

远处传来孩童的欢笑声,放眼望去,一大一小,两父子正说笑着往她们这方走来,望着他们,雅桐露出的表情是满足的,就像一块润透的海绵,吸得饱饱的。

小信威用力挥着双手,叫喊着母亲与阿姨,似乎玩得很开心,一向没多少时间与父亲相处,这个冬天他很满足。

章雅瑞笑意盈然地望着远处的小人儿,然而笑意还没来得及化开,另一抹身影便毫不客气地冲将过来,杀得她人仰马翻——他果然疯了。

英国的冬天并不冷,但充斥着水汽,天色总是阴沉沉、雾蒙蒙的,有些压抑,但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此刻,当三位男士走到他们近前时,阳光忽然撕破了浓云,斜照出几道金色的光亮,犹如电影里浓墨重彩的背景一般。

李敦孺招呼着妻子回去休息,而章雅桐却直看着堂姐。

“信毅,我先带他们回去休息,公事下午谈,你们俩走走吧,这里不错。”李敦孺自然看得出侄子什么意思,做旁观者绝对要有眼里劲。

望着一家三口的背影消失在枯黄暗绿之中后,章雅瑞低下眼睑,慢慢往前走,没有招呼身后的人,因为知道他会跟上来,他们需要好好谈谈,真诚的那种。

走了很久,两人都是一语不发。

天色再次阴沉下来,雾气升起,竟细细地下起了毛毛雨来,两人的鞋子上都沾满了泥泞。

最终,章雅瑞停下脚步,转身,他就在身后,离她很近,“是不是不管我同不同意,你都会继续这样?”这样默不作声的、可以把人逼疯的暧昧。

“对。”这就是他做出的努力——不停地偶遇,虽然很笨拙,但显然打乱了她的生活。

“”一种想发脾气却又发不出来的感觉,就想这喝饱水的空气一样,让人透不过气,“能换种方式吗?”

“比如?”俯视,因为他有绝对地高度可以这么做,这对没有穿高跟鞋的章雅瑞来说是种挑战,近距离的仰视男人是一种非常微妙的暧昧,因为你会被他的气息控制,所以多半的女人喜欢身高高一些的男人,那是一种莫可名状的浪漫。

“比如——你可以打电话给我,我们可以约时间。”突然出现会让她不知所措。

“号码。”

她告诉了他自己的号码——据说全天候通的那只。

雨越下越大,两人只得躲到了一处木架搭得草棚下,浑身都湿漉漉的,她抬手裹紧了大衣。因为他靠得有些近,她悄悄地往外挪了半步,让他们之间的距离看上去很安全,可是这个位置刚好是风经过的地方,很冷。

她默默祈祷着雨快些停,然而却事与愿违,雨越下越大

他穿得很少,一件风衣——此刻俨然成了她的外套,剩在他身上的只有一件单薄的灰色衬衫,“还冷?”他问。

摇头,“我们跑回去吧,你穿得这么少,呆久了可能会着凉。”

他抬头看看棚外,“雨太大了,等小一点再说,我没关系,不用担心。”他并没有缩小他们之间的距离,仍然保持着让她觉得安全的距离,这一点还算君子。

雨势随着时间的消逝渐渐变小,四下雾蒙蒙的,行在枯草小径上,四下静得出奇。

转过几道篱笆式的藤蔓墙,雾气之中竟看到了一座漂亮的庄园——那种经常出现在电影里的小城堡,乌沉的墙体、圆拱形的落地窗、暗绿的草坪,被浓雾渲染的一切都不像真得。

“我们是不是走错方向了?”记得来时并没见过这栋房子。

“没有。”

虽然他这么说,她还是有点不相信,因为确实没见过这栋房子。

“想进去看看吗?”他问。

摇头,“回去吧,很晚了。”何况他不是还有公事要谈?

他似乎并不急着去处理公事,因为他真得领她进了那栋大的像小城堡一样的房子。

站在挑高的空旷的大厅里,她不愿意继续往前走,像个初出茅庐的偷儿,不敢对轻易到手的财物下手,四下打量过后,视线随着他的身影而去,“走吧,天快黑了。”声音急切却又不得不放低,她是有点担心的,担心被主人发现。

而那个男人却堂而皇之地踏上旋转楼梯,似乎这里就是他的地方一样,“下来啊——”低声喃语,并打着手势,示意他快些下来。

他非常不听话,不但没有下楼,还径直进了二楼那乌黑的拐弯处,她不得不快步跑上二楼,正巧在乌黑的拐弯处撞上他,本想拉他离开,头上却被暖融融的东西罩住了是毛巾。

“你住这里?”这个觉悟显然晚了半拍。

“四叔租了两栋。”他的答案向来精准,但也一向不会附带前因后果的解释,比如为什么李敦孺会租两栋房子,再比如为什么他们会这么“巧”的来到了这里,这里与李敦孺一家的住处可是截然相反的两个方向,难怪章雅瑞会觉得没见过这栋房子。

李信毅是商人,一个非常不错的商人,商人投资都是需要回报的,在他利用了一切的休息时间飞来这里后,自然不会让谁来打扰他与她这难得的独处,从他在纽约上飞机的时刻算起,他有四十小时的时间可以消耗,这当中还要去掉在飞机上的时间——当然,这个时间他可以充分利用来解决一些公事,以及一些偶发状况,最后算起来,他与她相处的时间大概只有二十小时,所以,他不会让人来打扰。

洗澡似乎是解决困乏与寒冷的最好方法,洗完澡,穿上一套干净、温暖的男式睡衣,四处找不到能用来通讯的东西,所以她决定到处找找看,赤脚走在软绵绵的地毯上,像猫一样的优雅、诡异。

她胆子不小,也不大,所以轻易不会惊叫连连,但也不至于见到鬼还能头脑清醒,所以走在灯火通明的走道里到也能保持正常。

她不知道他此刻在做什么,因为找不到他的人影,走到一处拐弯的岔道口,她决定到右面没走过的地方去看看,这里似乎有些不一样,也许是灰暗色调的衬托,让这条走道显得有些神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