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也瞠目结舌,半天才想起来要下跪:“小民见过郡王爷、郡王妃。”

吱呀一声,屋门开了,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扶着门框站在那里:“小民不知是王爷王妃驾到,请王爷恕罪。”

西北穷人的屋子为了防风防寒,墙厚而门窗都小,采光自然不好。现在即使门开着,里头也还是阴暗,倒显得中年人两鬓的白发格外显眼。

“丁郎中客气了。”桃华摆手止住小丁郎中下跪,抬脚进了屋子,“丁郎中已是风寒之症,不宜再这样当风而立了。”

进了屋里就觉得光线更暗,小丁郎中忙忙地去提了一壶开水出来,一脸尴尬:“王爷和王妃恕罪,小民家里只有这大麦茶…”茶叶肯定是喝不起的,有些穷人家是采点嫩树叶来泡水,能用大麦炒制后泡茶,已经算是好的了。

桃华点点头:“大麦茶平胃止渴,益气调中,很是不错。”

“王妃果然是精通医术。”丁郎中将家里唯一的两张椅子奉给沈数和桃华,自己在一条板凳上坐了个边,尽量不正面对着两人,“只是不知——王爷王妃有什么吩咐?”这样的贵人,怎么会登他的门?总不会还为了当年他治死军士的事来的吧。

桃华微微一笑,向前倾了倾身:“我听闻丁郎中有一手好医术,特来请教。”

☆、第171章 伯乐

郡王妃的医术已经是西北闻名,现在她居然说要来向丁郎中请教医术,别说丁家人,就是跟着来的薄荷等人听见这句话,都诧异地睁大了眼睛。

小丁郎中虽然年轻,却极会看人眼色,一见薄荷的模样就知道了,不由得露出一点愠色:“郡王妃请不要拿我爹寻开心了,我家——”

“住口!”丁郎中狠狠横了儿子一眼,“王妃面前,你怎么敢这样说话!还不快给我跪下!”

小丁郎中显然对父亲极为尊敬,虽然脸上有些不服气的神色,却仍旧低头跪了下去。丁郎中踢了他一脚,站起身来对桃华躬身道:“王妃千万别为他这些蠢话动气。王妃造福西北,草民只有敬服。但凡草民所知,不敢劳王妃说请教,草民必定知无不言。只是——草民实在不知道究竟有什么还是王妃所需…”

桃华摆摆手:“让令郎起来吧,地上冷,跪久了伤腿。丁郎中既然如此坦诚,我也不说虚话,我来请丁郎中,就是为你那刀割针缝之术。”

小丁郎中猛地睁大了眼睛,目光中又是惊又是惧,却还有点难以形容的期盼。丁郎中声音也微微有些打颤:“刀割针缝之术?自从草民八年前误治死人命之后,早已不行此术了。”

“误治死人命?”桃华意味深长地重复了一遍,含笑反问,“真的是误治死人命吗?如果丁郎中当初不治,那几个人就能活着吗?”

丁郎中怔立当场,嘴唇不停地颤抖,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桃华看着他这样子,心里不由得有些同病相怜的感觉:“刀割针缝之术本不为错,只是缺少配套的药物。切割之后伤口太大,创面感染,再次形成坏疽,人才保不住。”

丁郎中整个人都是僵直的,半晌才喃喃地道:“刀割针缝之术,本不为错吗?果然是,并不为错吗?”

“自然是不错的。只是在这种时候,有些人救得,有些人救不得。”没有输血,没有抗生素,太难了,“丁郎中曾经给一个农家妇人缝过手臂,不是很成功吗?”

“成功…”丁郎中眼睛都红了,“可那妇人伤口虽愈合了,却不能再提起重物…”整个农家都嫌他根本没治好,再进城里去找别的郎中诊治也无法复元,所以连那农妇都说是被他治坏了。

桃华点点头:“那是伤到了手臂内的神经,是养不好的。”有些神经伤损后期通过治疗和复健可以恢复,但伤得太严重就没办法了。

“神——经?”丁郎中重复着这个陌生的词汇,双眼发亮,“王妃可知道如何治疗?”

桃华谨慎地回答:“要看情况。”她只能用针灸的办法。

“那——那个什么创面感染呢?”丁郎中两眼亮得惊人,连连追问,“若是有了药能不让创面感染,那么不仅是截去坏死的手脚,是否连五脏之伤也能治疗?”

桃华有点震惊地看着他。想不到丁家不但有截肢缝合的技术,连开胸开腹都研究到了吗?

“丁郎中,这开腹之术可不是轻易能用的。你——知晓五脏所在的位置吗?”

“我——”丁郎中说了一个字,就颓然闭上了嘴。

小丁郎中已经从地上站了起来,却没敢乱动,就站在原处。现在听见桃华这句话,才小声道:“爹在乡下为人家治牛羊之类,就,就剖腹开膛看过五脏。还常去屠宰猪羊之处…”

薄荷噗地笑了出来:“猪羊跟人怎么一样…”

桃华却摇了摇头:“猪羊跟人固然不同,但也有相似之处。”至少可以拿来练习解剖,熟悉一下五脏。否则贸贸然就在人身上动刀,那就是拿人命开玩笑了。

丁郎中两手紧紧地握着,激动得不知该说什么。丁家的家传医术之中,曾说有祖上给人做过剖腹取子之术,之后母子皆活。可是这医术传到而今,已经根本没有人敢这么做,甚至有人都怀疑这纯粹是自吹而已,压根没这么回事。

在西北这边,做郎中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说容易,是因为西北人受伤的机会更多,说难,是因为西北人脾性悍野,受了小伤根本不寻郎中,若是寻了郎中却治不好,那也是要闹一场的。

丁家祖上原本行医的人不少,但到了丁郎中这一代,就已经只有他还在行医了。可是八年之前,他也因为行险为人割腿治病未成,而被人砸了招牌,变成了兽医,就连他的儿子也怀疑起家传医术来。

然而现在,以医术闻名西北,制出闻所未闻的青霉饮和天花痘苗的郡王妃,竟然肯定了丁家的医术,这让他如何能不激动?

“王妃今日——”丁郎中觉得自己已经语无伦次了,“王妃有何差遣,草民定然尽力,可否请王妃指点一二…”王妃刚才说的什么神经就是他从未听过的,又问他是滞知晓五脏所在的位置,听那口气,王妃莫非知道?而且王妃还肯定了他将猪羊剖腹的法子,这,这是否意味着王妃也曾经用过这种法子?

不,这不可能啊。丁郎中忽然想到一件事,热得快烧起来的脑子顿时冷静下来。王妃的出身,现在西北也无人不知了——年幼之时生在江南,家中不是大富大贵,却也是殷实之家。这样的人家,会让女儿去杀猪宰羊?

不过,蒋家是行医世家,或许是蒋家的医书中所载?

丁郎中的脑袋被自己搅得跟浆糊一样,直到听见王妃问道:“我想知道,丁郎中为人刀割缝合之时,用的麻醉之药是何配方?”

小丁郎中立刻打了个机灵。那个可是丁家的不传之秘,是数代人在自己身上刀割针扎才试验出来的,王妃开口就要这个,这简直是——他还没有想完,就听见自己的父亲毫不犹豫地道:“草民立刻就将方子写出来。”

“爹!”小丁郎中下意识地叫了一声。靠着这个方子他们在乡下给人家的牲畜治伤才能又快又好,若是方子都没了,父子两个还怎么糊口?

桃华笑了:“丁郎中不必着急。”这么一张珍贵的方子,怎么能无偿就要了人家的呢,“我还想请丁郎中去定北侯府,我们研讨一下这刀割缝合之术,将来军营里用得着。”

丁郎中怔了一下,神色有一点黯淡:“王妃,草民…”他当时治死的就是军中之人,被他的同袍砸了招牌,连家里的灶都被扒了,以至于在原处存身不住,才搬到这巷子里来的。虽然他不记恨那些人,但——心里确实是仍有余悸的。

“那时候是他们错了。”桃华坚决地道,“他们不了解丁郎中的医术和用意,才会闹出那样的事来。我现在来请丁郎中,就是想让大家都知道,当初的事,并不是庸医,更不是误诊,而是病势太过危重,又为条件所限,即使华佗扁鹊再世也难以救活。丁郎中已经尽了全力,这不是你的错。”

“王妃——”丁郎中只觉得喉咙口仿佛被什么堵住了,半天竟然都说不出一个字来。连小丁郎中都激动起来,忍不住道:“王妃说的是真的?”

丁郎中反手给了他一巴掌。这问的是什么蠢话!王妃是何等身份,跟王爷一起到他们这个破烂的家里来登门拜访,就为了来骗他们的吗?

只是这些话在他心里翻腾不止,却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桃华看着小丁郎中被打得直揉脑袋,忍不住笑了:“只是八年来丁郎中不曾再行医,这手医术可曾放下?”

丁郎中立刻挺直了身体,沙哑着嗓子大声道:“没有!草民八年来虽然不曾再给人行医,但在乡下给牛马猪羊治病,从来不曾将手艺丢下!”

初一站在屋门处,听见丁郎中的回答,忍不住眼角抽了一下。这话听起来实在是有些荒唐:不曾给人行医,给猪马牛羊治病却一日未停,这要是说出去,难道是把人比牲畜了不成?

桃华却点点头:“如此,我就放心了。”切割、缝合,这些技术都是需要练习的。所谓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医者的手艺也是一样,三日不练则手生,几年不练人都要废了。丁郎中这可是整整八年不能行医,他竟然能想到去乡下治那些牛马猪羊,用牲畜来练手,这毅力和心思都是可敬可嘉。单凭这一点,他就是个合格的医者。

如今在西北,郡王妃的行动可谓万众瞩目,简直就是西北的风向标了,所以沈数和桃华才把丁家父子带回定北侯府,消息就传开了。

“怎么回事?丁家那个庸医被请到侯府里去了?”一处院子里,几个下级军士聚在一起,虽然有意压低了声音,宏亮的嗓门仍旧能响到邻家去。

虽然已出正月,但西北这里仍旧是极冷,但这几个军士露天围坐,身上裹件破皮袄,手里端杯烧刀子,就仿佛完全不觉得迎面吹来的寒风,就着一碟花生米喝得津津有味。

给他们端菜倒酒的是个半大孩子,小脸瘦得只有巴掌大,一双眼睛便显得既大且黑,骨碌碌地转着十分机灵的样子。听了这话便扬起小脸道:“我娘听春生他娘说的。”

其中一个军士疼爱地摸了摸他的小脑袋:“就是得了炭疽死了的那家?”

孩子点了点头:“春生娘说,春生就是吃了郡王妃的那个药才死的。”

“咳——”军士干咳了一声,有点尴尬,“小猴儿,这话可不能乱说…”郡王妃现在是整个西北的恩人,多少人说她是转世的菩萨,谁要是现在说郡王妃的药吃死人,那些吃了药活的人说不定就要揍你!

“可那是真的。”一个妇人端着一碗兔子肉从屋里出来。她其实只得三十来岁,但眉眼之中总带着愁容,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老得许多,只是生了一双微微上挑的眼睛,即使愁苦之中那么一转,眼波里也能带出几分妩媚,且肌肤是西北这边女子少见的白皙,风吹日晒也不见黑,跟几个黝黑的军士站在一起更显得白净如玉:“春生娘就春生这么一个儿子,男人死了,儿子又死了,还不让说么?我瞧她这些日子都快疯了,好生可怜。”

她说着眼圈就红了,将肉放在桌上,撩起衣襟来擦泪:“这里头的苦,我知道。”

几个军士都不说话了,其中一个年纪略大点的挟起一块好肉填到孩子嘴里,将他打发进了屋子,才叹了口气道:“枣花妹子,这事都过去八年了,你也不要总是在孩子面前哭…依我说,有合适的人也该找一个。”

西北这地方,寡妇再嫁简直是天经地义的,枣花丧夫的时候才二十五,虽说有个儿子,但若想再嫁人也容易得很——军营里多少打着光棍的,当时就有几个人流露出想娶她的意思,可都被她拒绝了。

“我,我忘不了猴儿他爹——”枣花眼圈更红了,“他是生生被丁家治死的,如今却又成了侯府的座上客,我,我想不通!”

这年长的军士姓徐,是枣花娘家邻居,也算是看着她长大的,跟兄妹差不多。当初枣花丧夫,他是主张她再嫁的。后来枣花说不愿再嫁,只要守着儿子过,他便也是多方接济。可是这八年下来,枣花的日子过得始终这么凄凄惨惨的,只要有人来她就哭自己的亡夫,哭小猴儿多么苦命,一年三百六十日,没几日是眉眼展开带点笑容的。

徐军士实在觉得这不大成个样子。西北妇人性情多是泼辣能干的,为了儿子守节的也有,但大都能靠着自己把日子过得起来。可枣花这里,时常有军中的人凑点钱或米粮送来,若有猎物也总不缺她一份,就这样家里仍旧破破烂烂,孩子也瘦得三根筋挑着一个头,就连身上的衣裳也总有破洞。

西北穷人多,衣裳旧没什么,可因为天冷,大部分当娘的都不会让孩子穿着破衣裳出去,哪怕那补丁跟衣裳颜色不同,哪怕缝得歪歪扭扭的,也总得补齐了才行。哪像枣花家这样,不是袖口有磨破的地方,就是裤脚上扯开了一小块,再不然脚上的鞋子绽点线,总之小猴儿全身上下,总没个完全整齐的时候。

徐军士自己还是个光棍,但同僚里总有娶妻的,看看人家的孩子就知道:哪怕衣裳旧,有时候孩子顽皮滚得又是泥又是灰,当娘的捉回去打骂一顿,回头再穿出来又是干净整齐的了。相比之下,枣花虽说是公认的对亡夫情深意重,可在这过日子上就实在有所欠缺了。

“妹子,郡王妃定然自有考量。”徐军士叹了口气,“你管这些做什么,小猴儿那衣裳上我瞧着又磨破了一块,你也该给他补补。”

枣花的眼泪更多了:“徐大哥,你也知道我一个妇道人家带着个孩子不易,每日里多少事…”

“那就再嫁一个。”徐军士头痛地道,“这也八年了,你也该想想以后的事。”枣花的父母前几年也去了,她现在确实是再没有一个亲人可依靠。

一群军士里头,就有一个年轻一点的,眼巴巴地抬头来看枣花。他姓陈,早几年就托人来向枣花提过亲,虽然枣花不肯答应,但心里却一直没放下她。这会儿徐军士以老大哥的身份旧事重提,他便又生起些希望来。

枣花低着头只管抹泪,半晌才哽咽道:“猴儿他爹死得惨,那姓丁的却还好好活着,如今又进了侯府,我只怕他在地下都合不了眼…”

陈军士被她的眼泪激得心里一热,脱口而出:“李大哥不能就这么死了,王妃一定是不知道姓丁的干的那些事!等姓丁的来了营里,我一定当场揭破他。”

郡王妃是不会有错的,她来西北干了多少事啊,连隔离区那样人人闻之色变的地方都亲自去过,别人谁做得到啊?所以现在事情变成这样,一定不是郡王妃的错,肯定是姓丁的刁钻,哄骗了郡王妃!

徐军士皱了皱眉。陈军士别的都好,就是脑袋容易发热。姓丁的好多年都不行医了,怎么哄骗郡王妃?定然是郡王妃知道了从前的事去把姓丁的找出来的,这种情况要说郡王妃不知道他治死人的事那是不可能的,所以这里头一定另有蹊跷。

“小陈,你别胡闹。”徐军士还是咳嗽一声,开口阻拦,“郡王妃做的事自有道理,哪是我们能随意评论的。”

枣花猛地抬起头来:“徐大哥,这事再怎么说,猴儿他爹也是姓丁的治死的,怎么现在他就有道理了?”

“我说的是郡王妃自有道理。”徐军士又头痛地皱起眉,“现在郡王爷管着军中,郡王妃还在训练什么救护队,预备着打起仗来要抢救伤兵的,你去对付姓丁的不要紧,可这等于是扫了郡王妃的脸面。到时候,就不说郡王爷会不会发火,那些被郡王妃救下来的人呢?家里孩子要种痘的百姓呢?你想想清楚!”

“陈大哥是要揭穿姓丁的真面目,不让他欺骗郡王妃,这是好事!”枣花昂着头,“怎么就不成了?郡王妃要是明白道理,才不该生气呢。”

“那你自己去跟郡王妃说。”徐军士忍不住跳出一句话来,“你带着孩子,去跟郡王妃说比什么都管用。”郡王妃对孩子是很好的,当初把隔离区里那些未患病的孩子带出来,还特地开了个临时善堂来照顾他们。

枣花顿时怯了,攥紧了手低下头去:“我,我一个妇道人家,怎么敢去跟郡王妃说话…”

“你别怕,有我呢!”陈军士看她怯生生低头的样子就头脑发热,一拍胸膛,“我去说!徐大哥,你别管,我就不信郡王妃不讲道理!”

徐军士快被他气死了:“你快闭嘴!你是什么人,敢说郡王妃不讲道理!”亏得这一带住的都是同僚,就算听见一句半句也不会有人去告密,“就你这张嘴,已经得罪多少人了?”否则他现在也不至于还是个小兵,至少该做个小旗了。

枣花低着头只管抹泪,徐军士看不下去,正好碗里的酒也喝完了,便摸出一小串钱来拍在桌子上:“这个你拿着,我走了。”

其余几个军士本来也是义愤填膺的,似乎马上就要冲去定北侯府把丁郎中揪出来,但被徐军士这番话一说,也都不大吭声了,纷纷从身上摸出几个钱来放在桌上,先后告辞。

枣花看着桌子上那一小堆铜钱,眼泪唰唰地往下掉。陈军士看着不忍,伸手想拉她的手又缩了回来,小声道:“你别伤心,徐大哥也是为了稳妥起见——总之我绝不会叫姓丁的好过了,你放心!”说罢从衣兜里抠出一小块碎银子放在桌上,红着脸道,“你这过个年,头上也没件首饰,拿这个买朵花戴吧。这都八年了,李大哥地下有知,也明白你的心。”说罢,仿佛站不住脚一般,拔腿红着脸走了。

枣花抹着泪将钱都收起来,端起那碗凉了的兔肉,转头见小猴儿站在门口眼巴巴地看着,便将碗递给儿子道:“咱们留一半,拨一半给春生娘送去。她这会儿得吃点好的,不然人就熬不住了。”

小猴儿看着那肉直咽口水,但还是懂事地点了点头:“我去拿碗。”

“哎,好孩子。”枣花摸着儿子的头,絮絮叨叨地道,“你爹就总爱帮了这个帮那个,若不是这样,当初他被姓丁的治死了,咱们孤儿寡母的,哪里能讨回公道?如今咱们过日子,也得这样,将来若是有什么事,才有人相帮。”

她说着,又将众人给的钱数出几个,拿在手里叹道:“该给你爹去上几炷香,捐个香油钱,也教他在那边过得宽裕些,将来投个好胎。”

小猴儿听得半懂不懂,只跑去厨房拿了碗拨了一半肉往邻家去。待到了春生家里,见院门仍旧没精打彩地半掩着,就轻车熟路地走了进去。他小孩子身体轻脚步也轻,一路走到春生家窗下,正要隔着窗子唤一声,忽听屋里头有个陌生的女子声音道:“我们王爷知道你如今不易,特地让我送些东西过来。”

☆、第172章 私下

这女子的声音小猴儿从来没听过。

此处是大杂院,各家都是东邻西舍相互串门,对邻居家比对自己家还熟悉,别说家里有什么人,就是有什么略常来往些的亲戚朋友,大家也都跟自己家亲戚似的全都知道。所以这声音小猴儿没听过,那就是说此人从来不曾来过大杂院。

而且她说什么王爷?

小猴儿虽是个半大孩子,却也知道西北就只有一个王爷,就是新封的安郡王、以前定北侯府的四皇子,所以听见这女子说“我们王爷”,不由得好奇心大起——这是郡王爷派来的人?

西北的孩子胆子大,性子野,规矩也少些。小猴儿这一好奇,也不叫人也不敲门,就扒着窗缝往里头看去。

这房子本就破旧,打从李家男人病了之后,一家子都去了隔离区,等回来就只剩下了春生娘一个,哪里有心思收拾房子,如今连窗户上的窗纸都有破超萌酷,倒好方便了小猴儿窥探。

房屋矮小,光线昏暗,小猴儿扒着窗户看了好一会儿,才分辨出春生娘半躺在床上,床边坐了个年轻女子,梳着双鬟,正絮絮地跟她说话。

“我要这些东西做什么!”春生娘激动地就要坐起来,伸手抓起一个纸包摔在地上。纸包被摔破了,一股子甜香顿时散发开来,惹得小猴儿情不自禁地咽了口口水——这味道,好像大街上那家什么老店做的芝麻糕啊,以前有一回徐叔叔带他去吃过,虽然只有一块,可那味道他至今都记得。

年轻女子并未阻拦春生娘的举动,由着她连摔了两个纸包。第二个纸包里滚出的是一块卤肉,虽然有些冷了,仍旧散发着与点心完全不同的香气,引得小猴儿口水泛滥,简直咽都来不及了。

这两种不同的香气仿佛也让春生娘软化了一些,她的手已经抓住了第三个纸包,却举在半空都没有摔下去,半晌才突然捂着脸大哭起来:“这些好东西,他们都没吃过啊!我可怜的春生,你怎么就死了,就扔下娘去了!还叫我去那个什么救护队,我,我去干什么,去看那个治死你的人吗?”

年轻女子默默地听着她哭闹了一会儿,才柔声道:“嫂子,我们王爷知道你苦,所以才叫我送这些过来。你放心,我知道你娘家也没人了,以后你的事,我们王爷都会安排。”

春生娘哭得更痛。她在这次疫情之中先是失去了丈夫,之后又失去了儿子,等她活着走出隔离区之后,才知道娘家兄嫂连着侄子也一起死于炭疽,并且据定北侯府公布的消息,她娘家所在的那个村子,就是炭疽病发病的源头,只是因为该村的村长蓄意遮掩,才一时未被发现,导致了村子里多人患病,三分之一的人死亡。

这村长现在已经下狱了,连着他那做县丞的儿子也丢了官——倒不是隐瞒疫情,因为他还真不知道自己父亲在村子里干的好事——而是因为他在任贪了银子,他父亲拿来收买众人以封口的银钱就是他贪来的。

这些银钱说起来不算太多,七八百两银子,若放在京城怕还不够一个高官一季的炭敬冰敬,然而放在西北就不是小数了,且又正值这等要紧时候,县丞也一样被罢官下狱,审讯之后奏折递往京城,只等上头回复。不过大家都说,这一家子算是完了,父子两个多半是一起被砍头。

当然没人同情他们。一个疫情死了多少人哪,谁同情他们才是傻子!然而即使将这一家子都砍了头,死的人也还是已经死了,救不回来。

春生娘大约是运气着实不好。她娘家本不是这个村子的,但嫂子娘家在此。父母去后,她哥哥卖了家当给两老办过丧事,就搬到妻子娘家的村子去养羊了,几乎等于是招婿入门一般。结果养羊没能发财,却遇上了疫病,一家五口全部染疫,都是活活拉死的。

从隔离区出来,春生娘已经像是丢了魂,待听到兄嫂侄子皆亡,险些一头撞死——她在这世上是真正的举目无亲无依无靠了。

“我后悔啊…”春生娘这几天已经把眼泪都哭干了,到后来几乎是有声无泪地干嚎,“要是当时不吃那个药,说不定春生不会死啊…”有个儿子,她就有了盼头,哪像如今…

年轻女子叹了口气,拿出个荷包放到她枕边:“这是五两银子,嫂子你暂且拿去过日子。这死人的事…我们王爷也不忍心,只是…”

春生娘又想去摔那个荷包:“几两银子就能买了我们春生的命不成?王爷怎么了,王爷也要讲理啊!”自打郡王妃提出了种痘之法,她再在外头哭诉自己儿子的死是吃了郡王妃的药,就没人肯听了。说得多了,还要被人斥责,说她儿子本就是要死的人,不吃药也是死云云。

春生娘觉得自己快要疯了。她的儿子怎么就成了本来就要死了?当时喂药的时候明明还活得好好的呢。当然,确实是病着,但,但并没有要咽气的样子啊!究竟是不是要死,还不都是郡王妃说的?她说了,难道就算吗?

可恨郡王妃后头就弄出个种痘的大事来,之前吃了那什么青梅饮死了的人家里,有几个就有孩子要种痘,便对前头吃药死人的事也不计较了。本来她是想把这几家人都联络起来,去侯府讨个公道,现在有几家打了退堂鼓,另外几家也就不大吭声了,只剩下她一个人,根本无人理睬。

春生娘越想越冤,越想越痛,掩了脸大哭起来:“我怎么就没跟了他们去啊!”

小猴儿被这哭声刺得耳朵嗡嗡作响,心里毛毛的,想要回家,看着手里的肉碗又有些迟疑。正站在窗下不知如何是好,便听屋里那年轻女子柔声道:“嫂子,银子自然买不来人命,不过是我们王爷一点心意罢了。王妃年轻,新制的那药——哎,也是急着救人——如今出了人命,我们王爷心里也过不去。嫂子年纪还轻,总得为日后打算打算。”

“我还有什么日后…”春生娘哭着道,“我就想讨个公道,我儿子不能白死!”

“嫂子,这事来日方长。”年轻女子轻轻叹了口气,“你总得活着,才能说这事儿不是?”

春生娘止住哭声,抬眼看着她:“这是什么意思,难道王爷还肯给我们个公道不成?”

年轻女子轻咳了一声:“嫂子,王妃毕竟是皇上指下来的,我们王爷…哎,如今种痘也是一件大事,任是什么事儿也不能越过去的。”

小猴儿在外头听得糊里糊涂,春生娘却像是明白了点什么似的,紧盯着那年轻女子:“你是说,日后,日后王爷还肯给我们做主?”

年轻女子又叹了口气:“我们王爷心里素来装着西北的百姓,只是嫂子也要体谅才好。”

屋里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小猴儿扒着窗口也听不清楚了。外头的风又冷,手里的肉碗都已经冰凉,肉上结了一层白油,快拿不住了。小猴儿正想着是不是先回家去,屋门打开,一个穿着浅绿衣裳的女子走了出来:“嫂子好生歇着吧,我过些日子再来看嫂子。”

小猴儿听这声音就知道是刚才在里头说话的那个。他缩在墙角看了一眼,见这女子身上的衣裳颜色倒不是特别鲜亮,可是在阳光底下一晃,隐约还能看见有些花纹,比小猴儿见过的那些大红大绿的布都要好看。

他大着胆子又往女子脸上看了一眼,顿时觉得有点挪不开眼了。十一二岁的男孩子,说懂不懂,说不懂又朦胧地懂一点儿,只觉得这女子好看得不行。人人都说他娘生得白,可这女子看起来跟——小猴儿形容不出什么玉雕雪堆的词儿,却知道他娘跟这女子一比就差得远了。

他呆呆地看着这女子远去的背影,阳光下那乌黑的头发里有几样首饰闪着金灿灿的光,像只蝴蝶一样,却又比他见过的所有的蝴蝶都要精致漂亮。

“小猴儿?”春生娘的声音从门口传来,“你怎么在这儿?”

小猴儿回过神来,赶紧把肉碗递出去:“我娘做了些肉,让我送来…”

“哎,你和你娘都是好人…”春生娘脸色苍白地扶着门框站着,摸了摸小猴儿的头,接过了肉碗,“来,姨也有些东西给你拿回去。”

地上的纸包已经被收拾到桌子上,春生娘拿了几块没摔碎的点心,又把卤肉也拈了几块,一古脑儿塞给了小猴儿:“拿回去吃吧,姨这里留着也没用了…”说着她眼圈又红了,只是这次眼里却没泪。

小猴儿有些犹豫。这兔子是徐军士在外头打的,点心和卤肉却肯定是用钱买来的。他虽还是个半大孩子,也知道这里头的道理,并不敢就拿着东西回去。

“哎,别怕,拿回去就是!”春生娘拿了半块点心就塞进了小猴儿嘴里,自己也狠狠咬了一块,“吃,都吃!”她用力咬着酥脆的点心,仿佛在咬谁的肉似的,喃喃地道,“我不能死,我就要等着,等着将来讨个公道!”

小猴儿被她眼里的亮光吓住了,嘴里香甜的点心都有点儿失去了魅力,含糊地嘟哝了几句话就溜回了家。他将点心和卤肉交给枣花,倒吓了枣花一跳:“哪里来的?”

小猴儿记性还不错,将那女子与春生娘说的话记了个七七八八,略有些混乱地跟枣花说了。枣花不由得眼睛一亮:“就知道郡王爷是好人!肯定是受了姓丁的欺瞒!”

小猴儿似懂非懂地看着自己的娘。不知怎么的,他觉得自己娘这会儿,跟春生娘似乎有那么点像…

走出春生家的蝉衣上了巷口一辆不起眼的马车,在燕州城的老字号点心店门口停了下来,买了几样点心,才若无其事地另换了一辆马车,回到定北侯府。

一进自己房间,她就往后退了一步,掩住鼻子:“你这是从哪儿回来的?”

蝶衣正在净房里擦洗,地上堆了几件衣裳,上头全是泥污,甚至还有血渍,散发着一股子不怎么好闻的气味。

“你这是——去泥潭子里头打滚了?”蝉衣捏着鼻子把那几件衣裳丢到门外去。这衣裳不是蝶衣常穿的,料子是西北这边自织的粗布,毫无花纹,亦未染色,就是结实耐洗,一般都是穷人穿的,“这是穿的什么衣裳,还不快扔了呢。”

蝶衣披着湿漉漉的头发从净房里跑出来,宝贝似的又把衣裳捡回来:“这是护理队的制服,不能扔!回头洗干净就行。”

她们两个住的下房虽然比别人的宽大,但终究是给丫头们住的,又能大到哪里去?这几件衣裳堆在那里,被房里的火盆一烤,散发出来的气味就更复杂而难闻。蝉衣气得直跺脚:“又脏又臭的东西,你给我扔出去!”

蝶衣不理她,把脏衣裳放在盆子里,转头去擦头发。她自打进了那个护理队,就跟蝉衣渐渐地疏远起来,如今蝉衣也不大敢像从前那样随便责骂她,只能咽了口气道:“你这究竟是去做什么了?”

她口气软了,蝶衣才转过身来道:“今儿是护理队第四次演习。”

“演习怎么还见血了?”蝉衣皱眉看了看那衣裳。

蝶衣满不在乎地道:“王妃请了个郎中去教军医们,杀了一头猪,我去看了。”

蝉衣莫名其妙:“教军医们…杀猪?你去看杀猪了?”就算为了这个郎中杀猪加菜,蝶衣去看什么?她几时竟然要去看杀猪了?

蝶衣顿时兴奋起来:“不是杀猪!是,是让大家看看怎么开膛,又怎么把皮肉缝合合起来!”

“什么?”蝉衣完全如入五里云中,只觉得一阵恶心:“什么——缝合?”

“就是那种皮开肉绽的伤口啊!”蝶衣比划着,“那郎中姓丁,真有好手艺,那么长的一条口子,他飞针走线的就给缝起来了。王妃说,缝得好,伤口愈合也快。”

蝉衣忍不住干呕了一声,转头扶住了门框:“别说了!”

蝶衣笑了起来:“姐姐,你也去看看就不怕了。王妃还叫大家看了猪肚里的内脏——姐姐,我真不知道那个脾脏竟然跟豆腐一样,若是被大力撞击了说不定就会撞烂掉,到时候人从外头瞧着没什么,肚里却会出血,止都止不住…”

“住口,住口!”蝉衣死按着胸口,只觉得一阵阵往上翻,“王妃到底叫你们去看什么!”蝶衣从前也跟她一样,这些脏的臭的从来不挨着,怎么如今说起这把一头猪开膛破肚的事,竟然眉飞色舞的。

“就是教那些军医医术呀。”蝶衣不是没看出来蝉衣恶心欲吐,不过自打她进了护理队,自觉已经渐渐的坚强起来,看这些东西都不在话下,便觉得蝉衣这样似乎有点太娇贵了,毕竟王妃这样的身份都亲自去呢。

再者,她打小就被蝉衣管着,每有争执总是蝉衣获胜,时日久了,她也多少有点儿孩子气的报复心理,故意想要恶心一下蝉衣,便道:“王妃说这人的五脏啊,虽然位置跟猪马牛羊不同,可本质上都是差不多的。那皮肉骨头也是一样,如今在这猪身上练好了手艺,等到给人缝合的时候——”

蝉衣哗的一口吐了出来,这一开了头就停不下来,直吐得肠胃空空,连胆汁都翻了上来,犹自停不住。

蝶衣本来只是想跟她开个玩笑,不料她真吐成这样,不由得也吓了一跳,赶紧过来又是拍背又是倒水。蝉衣好容易喘过一口气来,用力推了她一把:“你走开!”想到蝶衣的手可能也摸过那头死猪的皮肉,顿时又觉得呕心起来。

蝶衣也不高兴了,撒开手道:“这有什么!如今觉得恶心,若是哪一日你也伤了,等着郎中来救的时候,看你还恶心不恶心!王妃那样尊贵的身份,尚且亲自给军中医官们示范,这都是为了救人!”

蝉衣浑身发抖,直到蝶衣抱了脏衣裳出去洗了,她才慢慢平静下来,挪到椅子上坐下想了一会儿,自己起来把地上吐的东西收拾了,转身走了出去。

如今沈数和桃华都时常不在府里,蒋家陪嫁过来的只一个郑嬷嬷留守,虽然看住了桃华的屋子,却怎么也不可能把所有的人都看住,蝉衣毕竟在这府里好些年,出去走了一圈,找了个小丫鬟说了几句话,大概晚饭之前,王妃亲手杀猪并缝合死猪皮肉的话就渐渐传了开去。

这些日子定北侯太夫人日子过得十分惬意。两个孙子种过痘后去了隔离区都啥事没有,还被外头人夸赞两位小公子为了西北民众如何以身试险,如何大仁大义,将门出虎子云云。

家里伺候的人一则是知道定北侯太夫人爱听这些个,二则是自己也觉得与有荣焉,因此在外头听了这些话就回来说给定北侯太夫人,乐得太夫人整日合不拢嘴,看着两个虎头虎脑的孙子越发喜得不行。

唯一有点遗憾的,就是孙女儿殷茹这些日子都不愿意在家里呆着,总往外跑。太夫人有点儿不很高兴,觉得是上次让她去办临时善堂把心跑野了,在家里坐不住了。

虽说自家出身武将,嫁的也是武将世家,可太夫人不知从哪里学了那么一点儿文人的规矩来,觉得女儿家嫁了人之后少不得出门应酬,自然是要能挑得起担子来,但未出阁之前还是要安静些为好。尤其殷茹现在尚未定亲,按太夫人看更不该总往外跑。

不过孙女儿并不听话,太夫人也舍不得苛责,嘴上说几句也就罢了。好在还有两个孙子承欢膝下,天天在太夫人院子里打拳踢脚,跟两只小老虎似的,太夫人也就高兴了。

今日晚饭正好是一道烂蒸白肉。太夫人爱吃肉,但毕竟年纪大了牙齿不好,厨房里便总是将肉炖得烂烂的。太夫人拿起筷子,眯着眼瞧了一下,有点诧异:“这是——”

她身边的大丫鬟青罗也忙看了一眼,道:“太夫人,这是猪肉。”

“不都是羊肉吗?”太夫人爱吃羊肉那个味儿。

另一个大丫鬟红罗细声道:“昨日和前日吃的都是羊肉,大约是厨房想着给太夫人换换口味呢。”

太夫人不疑有它。虽然她爱吃羊肉,但也没有一味羊肉吃到天荒地老的道理,换成猪肉也没什么不好,遂让丫头挟来,蘸了醋和蒜泥吃了几块。

吃罢了饭,太夫人照例到廊下走几步消食,却见两个扫地婆子在园子门口窃窃私语,见了太夫人连忙垂手而立。

太夫人心情好,也就爱多说几句话,随口道:“说什么呢?”

谁知两个婆子对看一眼,竟不敢回答。太夫人顿时疑心起来:“你们两个在嚼什么舌头?”不敢说出来的话,自然不是好话。太夫人不管事儿,可也不许家里有人背后乱嚼舌根,当即拉下了脸。

两个婆子吓得连忙跪倒:“奴婢们就是听说,王妃今日在军营里亲手杀猪开膛,还,还把那猪肉又缝起来…”

太夫人听得莫名其妙:“什么猪肉又缝起来?王妃去营里杀猪?”杀猪还用得着堂堂的郡王妃?

“说是王妃拿猪来做示范,说猪的五脏跟人是一样的,还有那皮肉缝合起来,就跟把人的伤口缝起来一样…”

所谓话过三人就变样,这两个婆子听来的话已经是倒了好几手的了,本来就不甚明白,再加上自己的联想,就变成了这样。

太夫人还在糊涂呢,红罗已经掩着嘴惊呼:“王妃把死猪又缝起来?怎,怎么缝?就拿着那些烂肉缝吗?”

对于杀猪,太夫人没觉得有什么。武将之家的女儿不怕见血,年轻的时候还射猎过呢,真给她头猪,她自忖一样能杀。然而拿着死猪又缝起来,这可就有点…想到今日吃的猪肉,太夫人也有点反胃了。

青罗瞪了一眼红罗:“胡说什么呢!”

红罗低声道:“只是听着怪骇人的。王妃为什么要缝那猪啊,这,这回来还怎么伺候王爷?”

这句话打动了太夫人。想想一双捏着死猪肉皮的手搁在她的外孙身上,太夫人就觉得心里不自在起来:“王妃几时回来?等她回来了叫她来我这里,就说我有话跟她说。”

☆、第173章 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