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高台上除了她和她身后的伴娘祝静之外,再也没有第二个人的存在,所有的宾客都聚集在了高台下的草坪上,抬头看着她。

阳光正好,金色的光芒照耀着整个婚礼会场,翁雨手里捧着花束,忐忑又期盼地等待着她的良人到来。

不知过了多久,她似乎隐约听到了马蹄的声音,高台下的宾客也接连发出了此起彼伏的惊呼声,抬头朝前望去,只见从草坪的另一端,隐隐约约似乎有人正骑着马,朝这边而来。

她有些不敢置信,等了一会,视线里竟出现了一匹白马和一匹黑马,白马在前,黑马在后,黑马上的孟方言一身帅气的黑色骑马装、神采飞扬。

而白马上,那个身穿一套红白相间有些类似于英国皇室军装、容貌堪称丰神俊朗的英俊男人,正是朝她绽放着最温柔笑容的傅郁。

翁雨看得呆住了,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两匹马是从哪儿来的,可这如同王子一般骑马而来的人,真的是她的先生啊……

“蠢人骑马。”此时在她身后的祝静突然冷不丁说了一句。

她一怔,回过头,便看见祝静挑了挑眉,朝她道,“我是说孟方言蠢,你先生还是十分帅气的。”

翁雨忍不住想笑,这时又再次和傅郁的视线对上,四目相视,随着他们之间距离的越来越近,她心中的起起伏伏简直难以言表。

终于,傅郁骑着马,来到了高台前,他轻轻拉了拉缰绳使马停下,然后定定地望着她。

这场婚礼,没有司仪、也没有神父,只有她和他,以及这些见证者。

“小雨,”

他清了清嗓子。

翁雨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她竟然发现,他的声音里,有一丝很明显的紧张。

“现在,请你听我说几句话。”

他的额头,因为穿着和盛夏,已经冒出了不少的汗,可是他目光里的柔软,却是如此的鲜明。

她注视着他,握着花束,轻轻点头,“好。”

“这世上,有无数对的夫妻,我们只是其中最普通的一对,但我相信,我们在今后的岁月里,一定能够互相理解、互相宽容,最坦诚地面对彼此。”

“我想,我这一生,可能都给不了你轰轰烈烈的爱情和婚姻,我所能做到的,只有平淡的细水长流。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的容颜都会衰老,可是,这丝毫不会影响我在今后的每一天,比前一天,更爱你。”

“岁月很长,可是每一步,无论生老病死,我都想和你一起走下去。”

翁雨一动不动地看着他,积蓄已久的眼泪,终于肆无忌惮地流了下来。

“我后面其实还有一段话,”他这个时候突然咳嗽了一声,“不过我太紧张……忘词了。”

全场宾客愣了两秒,都大笑了起来,估计从来都没有看到过淡定从容的他如此窘迫的一面,翁雨也忍不住,用手捂着嘴,看着他边哭边笑。

“希望我的新娘,不要因为我偶尔一次的失误,拒绝我。”他薄唇轻抿,望着她的眼神,让她想起了他们初次见面的时刻,以及之后……种种的画面。

“一墙之隔,我可不怕你欠债不还。”

“我一直尊重每一个职业的人,无论这个职业的诉求是高或者低,每个行业都需要人去做,社会才能运转起来。所以,记得永远不要看低自己的职业。”

“那就回家吧,想去哪里,我都会陪你。”

“但我一直都会在你的身边,和时差、距离无关。”

“Youaremybestgiftinthisworld.”

“遇见你,就像遇到了一道数学难题,棘手、却让我如此欲罢不能。”

“宝贝,从今以后,我也是你的家人。”

“无论是你年轻时的面容,还是今后衰老时的面容,都将是我此后一生的追寻。”

……

她是个很健忘的人,可是从最初,到今天,每一帧与他相处的画面,她都记忆犹新,她不知道她何德何能可以触及到这样的温暖,就像一个梦中童话的实现,照亮了她的全部生命。

“翁雨,请你嫁给我,从此以后,与我携手共行,走完这一生。”

她最爱的人,平视着她,一个字一个字,说得很慢,却又饱含了毕生的热爱。

高台下,所有的宾客都开始大声欢呼鼓掌起来,她抬手擦了擦眼泪,提起自己的裙摆,竟然直接大步朝高台边缘走去。

站在她身后的祝静吓了一跳,本想要拦住她,却看到黑马上的孟方言朝自己打了个手势,轻笑着示意她不用上前。

而傅郁在白马上静静看着自己的新娘,笑着朝她伸出了双臂。

翁雨从未觉得心中如此的充满勇气和冲动,不顾高台的高度,径直朝他的方向跳了下去。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他稳稳地接住了她。

“老婆,你没有恐高症?”抱住她后,他将她打横放在自己身前的马鞍上,将她婚纱的裙摆扶起,“你表现得那么给力,我很高兴啊。”

她摇了摇头,眼底是眼泪也是笑意,“老公,你昨天骗我,今天明明有好多人来啊。”

他大笑,“先评评我今天的装束。”

“很帅,”她抬手勾住他的脖颈,“让我就像那次在帝国理工的教室里时一样,怦然心动到不行。”

“那你记得,要有始有终,”他一手搂着她的腰,一手拉着缰绳,“这一辈子,都要对我怦然心动。”

“好。”她扬起脸颊,轻轻在他的唇上落下一吻。

Iwillalwaysloveyou,tilltheendofthetime.

感谢你,来到我的生命中,给予了我光芒与绚烂。

我想我会一直爱你,直到时间的尽头。

惟愿爱是永恒,长久时。

(网络版正文完结)

第44章番外4好想告诉你(上)

在傅璇十七岁的时候,她喜欢上了一个人。

她依旧清晰地记得,那一年上海的夏天尤其炎热,由于持续的高温,即使放了暑假,她也难得没有像往常那样跑出去撒野,而是整天待在家,睡觉吹空调。

手机上的短信、QQ和微信轰炸个不停,仔细一看,都是叫嚣着要让她出去唱K吃饭的邀请,高中里几乎一整个学校的同学和她的关系都很好,女生觉得她不矫情不做作,男生觉得她漂亮有趣,学弟学妹觉得她仗义,学长学姐觉得她聪明过人。

哪怕她念书念得不好,有时候脾气暴躁起来还会动手揍人,也还是丝毫不影响她持久的人格魅力。

如此在家足足窝了两周,小魔王也到底还是忍不住了,在众多邀请中,她最终选择了前往她最交好的男性朋友唐彬家——因为他家住别墅,有空调有冰淇淋还有游泳池。

唐彬和她一样,是在学校里和她旗鼓相当的风云人物,长着一张男神脸的学霸,性格好家庭背景也好,整天有一大串的女孩子追在后面跑,可他却没有半点骄纵的脾气,以此成为了少数在她心里,和她哥哥傅郁一样的完美男人,唐彬也倒是奇怪,不近女色、却挺把她这个小魔王当一回事,但是她一直觉得他俩是哥们,因此总是屡次向误会他们的人解释,他们俩是革命般的坚固友情。

那天唐彬家非常热闹,一整个班的人几乎全都来了,唐彬作为东道主,忙得不可开交,可在忙碌之余,还是没忘记抓了正戴着墨镜、穿着短袖短裤躺在游泳池边的她叮嘱,“傅璇,别下水,别偷吃冰淇淋和冰饮,听到没?”

她正嘴馋,听到他这么说,一早上起来发现自己姨妈来了的愤慨又被撩起来了,抬手就是一掌,“烦死了,你怎么比我妈还啰嗦。”

唐彬和她相处那么久,早就摸清了她掌风的套路,此时温雅地朝旁边退了一步,淡定道,“你妈工作忙,可能都还没我了解你的生理期。”

傅璇听罢,冷笑一声,直接拿起手边的玻璃杯子作势要朝他扔过去,唐彬举了举双手表示投降,走前却还是不忘添上一句,“肚子饿的话,厨房冰箱里有我早上刚买来的蛋糕,凉的话你吃慢些。”

她听了怔了一怔,他的身影却已经消失在了欢闹的同学之中。

如此又坐了一会,傅璇终于坐不住了,一咕噜地从椅子上起身,溜达到了唐彬家的厨房。

一伙人都在外面闹腾,别墅里倒是分外安静,她伸手打开冰箱,很快就看到了放在第二层的提拉米苏。

把蛋糕拿出来放在了流理台上,她转身要去拿勺子,可一抬头,就看见有个人正步伐沉稳地从二楼的楼梯上走下来,不一会就走到了她的面前。

那是一个容貌十分英俊的年轻男人,身上穿着一件浅灰色的衬衣,袖口细致地挽了起来,一双漂亮的眼睛微微上扬,眼珠和发色一般如墨,他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清雅的气息。

她从没有见过这个人,他看上去要比她大一些,而且,她总感觉他和唐彬长得有些相似。

那人朝她微微颔首算作招呼,径直走到冰箱前拿出了一根冰淇淋,然后慢慢拆了包装。

他的动作不徐不缓的,手指也生得很漂亮。

傅璇自己也没有发现她的目光停留得过长,直到对方轻咳一声。

“额……”她虽略有窘迫,可常年来的胆大却让她很快找到了镇定,“你好呀。”

“你好。”那人的嗓音低低的,很醇厚,“你是我堂弟的同学吧?”

“嗯。”

原来他是唐彬的堂哥。

那人的目光在她的脸颊上有礼地停了停,勾起唇角,“我叫唐祁。”

她不知怎么的,那一瞬间,心跳突然加快了一点。

“……你比唐彬大几岁?”她没办法解释心中这种从未有过的奇怪感觉,只能佯装淡定地拿了勺子,边挖蛋糕边问他。

“九岁。”唐祁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她,“我平时都在国外经商,不是经常回来。”

“噢。”

她吃了一口提拉米苏,心里想着,他原来都二十六岁了?但是看上去,顶多才像个大学生啊。

“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傅璇。”

“你和我堂弟的关系很好?”他调整了一个站姿,“我在他的房间里,有看到你和他的合照。”

她不晓得他这句话里有几重意思,停顿一会,扬起下巴看他,“关系好,但不是你想象的那种好。”

唐祁略带意外地看着女孩子眼底的骄傲与鬼灵,眉头动了动,“噢,这样啊。”

两人保持着一个友好的距离,继续不痛不痒地说了几句,唐祁吃完了冰淇淋,从她的身边经过把包装扔进垃圾桶后,折返回来时突然在她的身旁停了下来。

傅璇感觉到他的停顿,抬头疑惑地看向他。

他的目光看不出深浅,此时竟然伸出手指,轻轻将她嘴角边沾着的奶油抹去,然后,他将那点奶油放在自己的薄唇边,舔了舔。

从来都号称胆大包天的小魔王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的动作,脑中瞬间警铃大作。

“嗯,味道挺好的。”

她刚想要竖起身上的刺准备作战,谁料对方却已经收回手,朝她轻轻一笑,转身走回了楼上。

那天之后,傅璇开始以每周五天的频率往唐彬家跑。

想要见到那个人的愿望,似乎比她从小到大做任何事情加起来的动力,都还要强烈,她明白自己好像是着了魔,可又无法抑制。

一路畅通无阻地冲进别墅,直奔二楼,她熟门熟路地打开唐祁的卧室门,像老大爷似的一屁股坐到他的床上。

正在书桌前收发邮件的唐祁回过头,有些哭笑不得,“小祖宗。”

“我要吃冰淇淋。”她朝他摊摊手。

唐祁看了她一会,摇摇头起身,下楼去冰箱里给她拿冰淇淋上来。

等傅璇拿了草莓味的哈根达斯在手里,又用两根手指抓着他的睡衣衣袖,“陪我说话。”

他抬手揉了揉太阳穴,俯视着她,“祖宗,因为你,这两天我丢了一单大生意。”

“我不管,”她挑眉,心底悄悄泛起开心的波澜,“我这是在锻炼你的耐心。”

唐祁的眼睛轻闪了闪,在她的身边坐下,叹了口气,“我都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又多了一个堂妹。”

最后两个字微微有些刺痛了傅璇,她脸色一下子就变了,死死盯了他一会,突然恼怒地翻身下床,“你比我大九岁,都快成我叔了还好意思认我做妹妹?”

“我要回家了,你继续处理工作吧。”

几步跑到门边,刚要打开门,手臂就被他从后面轻轻扣住了。

“放手,叔叔。”她阴阳怪气地说着,头也没回,心底里的酸胀简直快要满溢出来。

“生气了?”他好听又低沉的嗓音响在她的身后。

她不说话,他的手就悄悄从她的手腕落到她的手掌处,然后坏心眼地伸出手指,轻轻在她的手心里挠了挠。

傅璇最怕痒,就算强忍着,还是红了脸,恼羞成怒,“你干嘛!”

“我今天不工作了,”他浅笑着看着她,“这样的话,你还是要回家吗?”

他脸上的温柔和慵懒,看得她心尖都软了。

从中学的时候开始,就一直有不少男孩子喜欢她,可她始终觉得他们聒噪又幼稚,只肯和他们称兄道弟、也不愿意跨出男女之情的那一步。

一直到遇见他,就像遇见了她人生里的第一道光芒,他理所当然是她活到现在所见过的最迷人的男人,虽然她知道她自己还阅历不够、见不到足够多的成年人,可她相信即使看到了,也没有人能够超越他。

以一个女孩喜欢上男人的方式喜欢上唐祁,实在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十七岁的她根本不想考虑后果,她只想顺从自己的感情。

“璇璇。”

他此时手上微微使力,将她拉回到床边,“我也想和你说话,所以,不要回家。”

“……义务陪伴干堂妹吗?”她嘴硬,“又没有工资拿。”

唐祁被她可爱的模样逗笑了,捏了捏她的脸,“是自愿服务小魔王。”

**

暑假的日子过得很快,而因为待在唐祁的身边,日子就过得更快了,天气热的时候,她就在他的房间里和他说话,如果他要工作,她就一个人躺着玩电脑或者睡觉;天气稍许风凉的时候,他就开车带她出门,上海没有什么特别好玩的地方,他就带她吃遍各种美食,或者和她一起看电影。

那天两个人一起看完刚上映的电影从商场里出来,傅璇咬着冰淇淋往前走,走了一会,突然侧过头看他,“唐祁,你怎么那么清闲啊?整天不务正业的。”

唐祁一怔,无奈地摸摸她的头发,“小白眼狼,你有良心吗?”

明明是她每天都缠着他,一不陪她就要闹脾气,他只能把一大堆工作都部署给怨天载道的属下们,天天陪吃陪玩,她现在还反过来说他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