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旭得意道:“你忘了我的异能了么?几百年前的精神存在,和现代的精神存在,区别还是很大的。”

丁绫抽了口气,道:“你的意思,除了皎儿那个见鬼的镯子中,那个古墓群里还有其他的几百年冤魂在?”

杨旭嘻嘻道:“冤不冤我不知道,但这世上像镯子里那样的古老精神存在绝对不少,古墓群中自然会相对集中些。”

丁绫脸色有点发白,悄悄靠近了杨旭一些。

亲们,明天请假,停更一天哦!码不过来鸟!

然后,有花的亲,给我这篇文花吧!嘻嘻,虽然更得慢,但我的读者最好,自然会给我花滴!

寻了你五百年

杨旭见她害怕,大约忘了她一路对自己的冷落,很好心地安慰她:“别担心,有我在,不会出问题。何况那些所谓的古老魂魄,本就是和人类不同形式的生命存在,相互间并不矛盾,一般是不可能伤害我们的。”

他一边说着,一边悄悄拉住了丁绫的手。

也不知丁绫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疲累,她终于没有把杨旭的手甩开。

或者,因为我的事,这两个原来风牛马不相及的人,最终也能走到一块去,过着无忧无虑童话般的生活。

就如,以前我和颜翌宁那样的生活……

怎么以放就没觉得那样平淡的生活,其实也是一种幸福?

难道真的如老人们所说,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默默想着,我勾起手指,悄悄在颜翌宁脖子下悄悄挠了一挠。颜翌宁怕痒,呻吟一声,苦笑道:“皎儿,别淘气。”

我拎起他的耳朵,凑过去轻轻道:“萦烟大约不会这般淘气吧?”

颜翌宁沉默片刻,道:“我只喜欢淘气的。虽然我会让你别淘气。”

我低低道:“你喜欢就好。即便是一般的容貌,你也只许喜欢淘气的,不许喜欢安静的,只许喜欢任性的,不许喜欢听话的,只许喜欢骄纵的,不许喜欢温柔的。如果我永远不再出现,你永远不许忘了我。你可以喜欢别人,但不许喜欢萦烟。……还有,不许让我永远呆在镯子里。我最怕寂寞。”

颜翌宁明显得呼吸不畅。不均匀的气息里带了浓厚的水汽氤氲。

“是。”他低沉地许诺:“我只喜欢叶皎,不管她淘气任性,还是骄纵无礼,不管她在人间,还是在镯中。我会一直陪着她,绝不让他寂寞。”

停了一停,他又道:“其实,我一直没告诉你,在第一次见到你时,除了开心,我居然很庆幸,仿佛我已经找了你很久很久,久得快不抱希望了,可到底还是找到了你。那天的大雨,只是在为我们的重逢流泪。皎儿,我相信你的故事。你是叶儿,我是阿宁。我们已经分开了五百年。我一直在找你,不曾放弃。”

我很少听到颜翌宁这么感性地讲话。

大部分时间,他都沉浸在他的工作中,仿佛爱情只是他生活中可有可无的调剂。便如我,终日只沉浸在网络和小说中,也把爱情甚至婚姻当成了生活的一种任务。只要完成,便是结束。幸福无所谓,缘分无所谓,现实得让我不敢相信自己笔下的爱情,是否真在生活中存在。

原来到底是有的。

我伸出手,并不意外地在颜翌宁的眼角抚到一滴泪。

温热的泪珠,一如五百年前那般,烫烙着掌心。

找到了萦烟的老家

这样黑暗的夜间,想在山间辨明前方的路还着实不容易,这时候我们总算知道颜翌宁那种异能的另一桩好处了。

他根本不看那张路线图,带了我们沿着山坡,深一脚浅一脚往前走着,终于在一处地势略平的坡上站住,笑道:“应该,就是在这里了。”

我用自己的袖子为颜翌宁擦去额上的汗水,勉强振足精神,四处打量时,树影深郁,遍地蒿莱,哪能看得到什么古墓?

丁绫疑惑地走往稍高处,嘀咕道:“这里么?的确是向阳的山坡。可被雷劈过的老梧桐在哪里?”

冷不防一物蓦地窜起,几乎贴着她的小腿跃过,吓得她一声尖叫,连我都惊出了一层冷汗,细弱地喘着气。

颜翌宁忙低声安抚我:“别怕,应该是野兔野獾什么的。”

杨旭笑道:“是啊,这些东西山间本来就多,何况这里原是墓群,有野生动物最喜欢相伴的非人类生命存在,自然这些东西更多了。嘻嘻,没带支猎枪来,真是可惜!”

丁绫的表情很奇怪,瞪着眼睛,分明正愤怒,却不敢发作,完全是好女不吃眼前亏的郁闷模样。

她对杨旭这不合时宜的话自然是恼极,只是考虑到这里正是杨旭的异能大显身手之处,才不得不硬生生将所有的不满吞了下去,反而小心翼翼地在草间行走着,在杨旭跟前不到半步的地方站定,问道:“你找着萦烟的老家了么?”

杨旭毫不客气地挽过她的手臂,拉了她往东方走着,笑道:“应该就在附近吧?不是说,就在尽东面么?”

颜翌宁背着我,紧随在身后,小心向前觅着平坦之处落脚,努力保持着上身的平稳。

而我的心跳,忽然之间激烈起来。

到了,到了,五百年的距离,似在瞬间拉近。

那被雷火从中劈断的梧桐树,以某种垂泣着的姿态,无力地从侧面伸展着枝丫,几只栖乌惊起,扑楞楞扬翅飞向远方。

梧桐树下,同样是半人高的蒿莱野草,但我们已能肯定,蒿莱野草之下,正安静躺着一具五百年前的枯骨,包着白布,森寂得如同早已与泥土融作一处。

可它游离的魂魄,终于在五百年后,再度开始为那副枯骨而动。

我听到了嘤嘤的哭声,甚至发现了颜翌宁脊背的蓦然拉直。那种姿势,似乎很想立刻把背上的人扔出去,摔得远远的,彻底摔到不见踪影。

我几乎立刻意识到,是萦烟复苏。

不管杨旭在不在身畔,不管我多么不愿意让她来掌控我的身体,她都用我的唇舌,发出了那娇软委屈的哭泣。

杨旭猛地冲了过来,不信般地瞪着我,或者说,瞪着萦烟。

“喂,我说,快让叶皎出来,现在不是你闹腾的时候。”

他的眼睛比平时明亮数倍,发丝无风自动,微微的淡芒自他的肌肤发出,自有凛然不容拒绝的气势。

颜翌宁已吸一口气,到底抑制了自己的所有情感,慢慢将萦烟放下,僵硬地立起身,瞪着萦烟的眼神冷漠清寂,宛若寒潭。

谁是第三者

萦烟立稳身体,凄惶无助的情绪,又快将我淹没。

神思恍惚间,我努力只去想叶儿,想叶儿在火焰中舞蹈成的烈烈花朵,想叶儿伸出的焦黑的手,想叶儿与唐逸宁重合的眼泪。

我终于能带了那种激愤的情绪,以我所不明了的存在方式,冷冷地窝在这个躯体内,看着萦烟的悲伤,努力将眼眶里的温热想象成鳄鱼的眼泪。

“为什么?”萦烟很是凄厉地尖叫:“为什么你们都只帮着叶儿?帮着这个恶毒的女人?”

“我们为什么要帮你?”颜翌宁淡淡地望着她,眼底没有半丝上次有意与她缱绻套话时的温柔。“你似乎忘了,你现在占的,是叶皎的身体。”

萦烟的泪水滑下了面颊,她抬起头,直视着颜翌宁的眼睛,颤声道:“宁哥哥,这一世,你还只迷恋着这个恶毒女人么?”

“你才是恶毒女人!不对,你是恶毒女鬼!”丁绫双目灼亮,笼着突突乱跳的火焰,紧握着拳,相信如果不是考虑到萦烟所占躯体是我的,已经一拳打上来了。

“女……女鬼?”萦烟垂了头,低低看自己的打扮,然后不安的往周围打量着,逐一扫过三人的衣着容貌,忽然打了个寒噤。

“过去了很多年了,是么?”她踏前一步,泪光莹然望着颜翌宁:“距离我们一起生活的那时候,已经过去了好多年了,是么?”

颜翌宁退了一步,立刻稳住身形,面容冷凝得如结了深秋的冰霜,眼底是掩都掩不住的嫌恶。

他很刻薄地承继了丁绫的判断:“对不起,我只记得和叶皎一起生活过,从不记得和一个女鬼生活过。”

萦烟的哭泣声带了显而易见的凄怆:“你只是忘了,几度轮回转世,你只是一时把我忘了。宁哥哥,我在等你。我已经等了你很久很久……大约,有几百年了吧?”

颜翌宁点头道:“我也等了一个人很久了。大约已经等了五百年。五百年前,她叫叶儿,五百年后,她叫叶皎。”

他陡地提高了声音,尖锐地说道:“而你,你是什么东西?凭什么插到我们中间?”

萦烟似痛不可耐,同样地凄声高叫:“我不是东西!我是你的妻子,你的结发妻子!是叶儿插到了我们中间,而不是我插到你们中间!”

颜翌宁哂笑:“对不起,我只看到了你人不人鬼不鬼地站在我和叶皎之间。五百年前是,五百年后更是。”

丁绫顺了他的口声加了一句:“五百年前,你烧死了叶儿,没能赢得阿宁的心;五百年后,你占了叶皎的身体,你照样没法赢得阿宁的心!”

她说这话时,我感觉到了萦烟情绪近乎崩溃的虚软,料想她的脸色也变了。

所以,丁绫脸上泛出一抹得意,高声讥笑:“你做得越恶毒,阿宁越讨厌你!你没瞧见他把你当成一条令人作呕的毒蛇么?你指望他把一条毒蛇抱到怀里么?”

萦烟喘着气,悲伤地盯着颜翌宁,确认他的确对自己嫌恶之极,慢慢弯下腰去,忽然发出一声尖厉的嘶叫:“可我没有放火烧死叶儿!叶儿根本没有死!”

上一章第一句,有异能的是杨旭,不是颜翌宁。我笔误,笔误,VIP章节没法修改,请大家脑改,脑改……

陪笑脸,闪人……

谁在撒谎?

颜翌宁听我讲过梦中的情形,立刻愤怒道:“她没死?那你告诉我,她现在在哪里?”

萦烟呆了一呆,才道:“现在,她……她自然被我封在镯子里。……可当年我死的时候,她正和宁哥哥亲亲我我,做你们的好夫妻!”

她蹲到梧桐树下,拨开茂盛的青草,用我那一向在键盘上健舞如飞的手指,抓抠着草根下的泥土,似要从中挖出什么来,证明她说的是真话。

正是半夜两三点的时候,星光凄暗,春夜冷寂,群山失却了白天的秀丽,如睡梦中的怪兽般无声卧着,随时能被某种动静惊起,择人而噬;树木野草在昏黑的夜色里随风晃动着,形成不同形状的暗影幢幢,偶有小兽在其间跑过,辨不清鸟雀还是动物的叫声,不知从何处传出……

这等森然的环境下,一个年轻的女子满脸泪水,发出幽幽如从地底钻出的悲泣,蹲爬在青草间,用手指挖着泥土……

便是挖泥土的是我自己的身体,我都觉得诡异得心里发毛,只想退却。

可我的退却,也仅限于意识间的朦胧退却而已。

仅那样一点畏怯的朦胧退却,我的周围已泛起淡绿的迷蒙幽光。幽光之中,我又见到了……叶儿!

她依旧碧色的短襦长裙,长发披散,背着光线的面容漆黑一团,虽是不清晰,仅由那粗糙的轮廓,我便能断定,那是一张被烧到焦黑的可怕面孔。

杨旭说,叶儿便是我,镯中见到的叶儿,则是我已经离体的魂魄,带着前世的记忆。

我惊悚地止了步,不敢再退。

如果与她合而为一,会不会从此我整个的魂魄,就此封入镯中,再也不得超生?

我努力将我的意识拖离那片绿光,挣扎着将注意力转到抢夺这具躯体的控制权上。

可我已经没有办法再影响这具躯体一点半点,哪怕由她的瞳仁传递出一丝半丝的惊怒和焦急。

颜翌宁等人正盯着用手挖着泥土的萦烟发怔,丁绫更是生生地打了个哆嗦。

杨旭走向前,问道:“你在挖什么?”

萦烟泪水簌簌而下,哆嗦着捧出一撮黑褐的泥土,厉声道:“我要让你们看,看我被叶儿活活打死的尸骨!”

陡然又有寒风拂过,可怜我明明应该是无知无觉的一缕残缺魂魄,此时也给冻得所有思维都在刺痛中麻木。

是我的梦境在骗我,还是萦烟在撒谎?

我绝不认为,叶儿给烧成那样,还有半丝生机。

颜翌宁等人一路与我相伴相依,显然毫不犹豫地认定了是萦烟在撒谎。

面对萦烟颤抖伸到眼前的双手,颜翌宁眼睛都不曾眨一下,扬手拍落她手中的泥土,厌恶道:“你是意思,叶儿被你烧死后,又从棺木中爬出,把你活活打死了?”

她的怨气冲天

“宁哥哥,你怎能这样待我?你……你不记得了么?我才是你的妻子,我才是你的妻子……”萦烟慌乱地蹲下身,伏在颜翌宁脚边,一点点拣拾着细碎的泥土,珍惜得仿若那些真是她前世爱护有加的绝美躯体一般。

颜翌宁却不容她继续这般感性忧伤的动作,也不怕她是个修炼了五百年的古代魂魄,很可能具备杨旭那般的异能,一把揪住她的胳膊,猛地拽起,盯着她的眼睛,沉声道:“可我不觉得你是我妻子。五百年前也好,五百年后也好,我想要的,只是叶皎!你抢了叶皎的躯体,只让我更讨厌你!留下叶皎的身体,你给我滚!”

显然,颜翌宁看她可不是一般的不顺眼,说得竟是前所未有的狠厉冷酷,全无半点怜香惜玉之意。我想如果掐死她能让我回来的话,大约他会不假思索地将萦烟掐死。

萦烟哭得更厉害了,一双眼睛,只是伤痛至极地凝在颜翌宁脸上,依然满是依恋,居然并无怨恨之意。

“你只是不记得了……”萦烟悲伤地说道:“你只是不记得你曾所说过的话了……你曾说,会一生一世对我好,你曾说,我是你见过最美最有才气的女子,你曾说,我永远都是你明媒正娶的妻子,你甚至在我死时还告诉我,来世还会娶我为妻……你全不记得了?”

颜翌宁郁郁沉沉地望着她,可我宁可相信,那冷冷探索里的一抹温柔,只是为了萦烟所占据的,是我的身体,他的叶皎的身体。

“是的,我不记得。不过,我还记得,我找叶皎,大约也有五百年了。”他缓缓说道:“你便是说得天花乱坠,又怎么和我解释,你没转世投胎找我做夫妻,却要利用我喜欢的叶皎的身体来找我?难道你在前世便已料定,这辈子我还会喜欢叶皎?那你还说什么来世还做我妻子?”

丁绫缩在杨旭身边,已不敢靠近自己曾经的好友,却不忘了斜睨着她,笑得刻薄:“我总算明白为什么古代的女人总被成贱人了!瞧你这女人,怎一个贱字了得!”

“你的确说过来世还会娶我!可你又找了叶儿,我不找上她,怎能回到你身边?”萦烟无辜地哭泣:“她害死了我,害我在镯中度过了五百年孤凄岁月,你还这般对她好,你叫我怎么甘心?怎么甘心?”

反问之时,她的嗓门已提高,异常地尖锐,怨毒之意言溢于表,连附近的草木都似晃动了一下,似经不住这异世魂魄的怨气冲天。

杨旭站得比较远,此时紧紧拉住了丁绫,米色的休闲服在夜下散着淡淡的光泽,如同极清淡的月光,将丁绫的身躯也温柔地包裹住;直面萦烟的颜翌宁显然受到了那种怨毒之意的侵袭,脸色白了一白,但始终不曾退却一步,带了惊寒的眼眸愈发冷怒。

恨了五百年

“我不曾说过娶你,叶皎更不会害死你。你认错人了。”

他的笃定,正如我的笃定。

就算一切都已模糊,模糊到我已渐渐不知道我自己到底是谁,又到底是怎样的存在。但我总能确信,我不会去害任何人,不论是前世,还是今生。

“你说过的,你不能说话不算话!”萦烟怒叫,早失去了原来的温柔绵软:“叶儿更是亲口下令,命人将我活活打死!五百年,我一直记着,我……我从不曾这般恨过一个人!”

我似能感觉到她眼眶中的温热,不对,是炽热,如火焰乍吐般的炽热;而她的情绪更是激荡,根本就是正在地底涌动的火山,汹涌激昂的情绪,将我扑头盖脸卷住,直要将我尽数淹没,拖曳到不可测的无底深渊,迫得我不得不努力地挣扎着,却越来越无力……

恨上五百年,这岁月的确不短。

可她……一定恨错了人,说不准,还爱错人了。

即便从她的记忆来看,叶儿也不是坏人,而我也没看出唐逸宁在哪里表现过对她的喜欢。

颜翌宁、丁绫显然也不相信她,一远一近,冷冷与她对峙着,仿若她是从地狱逃出的可怕恶魔。

唯一保持从容的,就是杨旭。

在这样星子无光草木瑟缩的凌晨,他并没有因为周围的深邃诡异和他自己灵魂师的身份而显得高深莫测,相反,此时的他,很像一个发光体。

天上无月,而人高的草丛中,这个含着笑,缓缓走向萦烟的年轻男子,发丝轻扬,衣衫微动,散着淡而柔和的光线,一如素月分辉,恬淡而无害,似可融于一切光明或黑暗之中,与天地万物共存共荣。

走到离萦烟两三步距离处站定,杨旭笑得温和干净,翩然出尘:“萦烟,我相信你。”

萦烟躁乱得快要将我吞噬的情绪忽然之间便平缓许多,怔怔地盯着杨旭,悲喜难辨。而我终于能稍稍安定下来,勉强挣扎着,用仅余的虚浮力量,关注着事态的发展。

颜翌宁神色不动,丁绫虽是继续藏在杨旭身后,圆脸上已经是不可抑制的恼火,显然无法接受他的倒戈一击般的话语。

而我,在震惊之后便迅速平静下来。

如果杨旭不说这句话,萦烟那烈烈如焚的情绪,会不会因为无法找到合适的释放处,而将我活活给湮灭?

这种连仅剩的思维都给燃烧殆尽的感觉,大约比前世被生生烧死的感觉好不了多少,魂魄的灰飞烟灭,应该比的疼痛,更让人惊惧到不堪。

杨旭一直与这些非正常存在的生命形式打交道……应该能看得比我们更清楚,更明白吧?

果然,杨旭依然笑如春风,继续温和说道:“现在离你生活过的那个年代,已经有五百年了。你的宁哥哥经过不知多少次的轮回转世,早就想不起那一世的事,如果对你不客气,千万别怪他。”

等待叶儿的转世

萦烟再望一眼面无表情站在跟前的颜翌宁,又涌出眼泪,许久才能说道:“我明白。五百年,他起码已轮回了十几次,哪里还记得当日的承诺?也怪我……也怪我执念太深,只怕来世会忘了对他的情,还有……对叶儿的仇,将自己封闭于镯中,等待叶儿的转世。”

“疯子!”丁绫拉紧杨旭的袖子,低低咒骂:“你把自己封在镯子里,就能等到叶儿的转世么?假如不是几个盗墓的挖出你来,你不还是埋在这泥土里,伴着你那副腐朽的枯骨,哪里也去不了?”

她虽是壮了胆子说了这些话,却忍不住转头在四处的草丛中打量,怕是在担心不知什么地方又钻出个萦烟般的不人不鬼的东西。

——即便知道这些东西的存在,除了杨旭这类的怪物,正常人根本看不到,但在这等遍是蒿莱的古墓群中,难免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如果换了我,我也早该躲到颜翌宁身畔,绝不敢逞强半点。

可我现在只能看着,看着我自己的身体,被这个萦烟变成令人惊悚的怪异存在。这个怪异存在正以古人的别扭姿态,用袖子擦着泪,万般委屈地解释:“你们以为,这些盗墓人发现这只玉镯只是巧合么?我的坟墓很是寻常,早已倾覆无踪。他们要来盗的,本是另一座他们确定了地点的古墓。只因这玉镯本是灵物,又被我用叶儿的鲜血下过咒语,只要叶儿转世,便能被玉镯感应,发出不同寻常的光芒,在暗夜中显现,很像盗墓人所认定的宝气,所以才能隔了五百年重见天日。这种下过咒的玉镯有寻找故主的天性,总会在因缘际会中回到叶儿的转世身边。”

“是么?”颜翌宁不屑而笑:“那么,萦烟姑娘,你怎么解释邹疯子一家的死亡?难道玉镯认错了主人,就夺了他们的魂魄?”

这一次,萦烟不安地转着眼珠,终于没敢和颜翌宁直视。她喃喃说道:“这是意外啊!我曾经几度和那个姓邹的交流,希望他将我送到我想找的女子手里。可他居然先后把镯子给他的妻女戴。我生前用自己最后的所有生命力对玉镯下过咒语,不管是谁,只要戴上这玉镯,立刻能让我置换出自己的魂魄,借体重生,然后根据玉镯的认主本能很快找到叶儿转世。可邹疯子对我心存歹念,他的妻女长得又平庸得很,我若转在那样的躯体中,你会多看我一眼吗?”

看来她的本意是打算找个能配得上颜翌宁的躯体,先活过来,再伺机报仇寻夫,并不是一定要置换出我的魂魄。自然,能占有我的身体就再好不过了,至少这必定是颜翌宁所喜欢的。

我心头忍不住地冷笑,她前世倒是明艳动人倾国倾城了,可惜唐逸宁照样不多看他一眼;今生占了我的身体又有何用?颜翌宁的眼睛里,分明只有被她封了的我的魂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