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霞进的货大多是些高岭毛衣和短装棉袄,样式有些老土,但质量都还过得去。就秦秣本身的审美观而言,她是看不上这些衣服的,不过她此前没有接触过现代的夜市,也不好就此发表意见。

天色很快就全黑了下来,临街的两排摊位都差不多全部摆好,夜市渐渐繁华起来,人来人往,喧声四起。

裴霞也不跟旁边的王大婶聊天了,她一双眼睛在来往行人间转来转去,只是期盼着今天的生意能够快点开张。逛夜市的人确实很多,有打扮得或时髦或怪异的年轻男女,也有人到中年的朴素大婶,不过肯将目光在她们这个小摊上停留的人却非常之少,而表现出购买意向的则更是一个都没有。

旁边王大婶的摊上已经买出好几件小东西了,右边那个同是卖衣服的摊位也卖出了一件衣服,裴霞又开始焦急上脸,却无计可施。

秦秣仔细观察,发现王大婶一张巧嘴很是能煽动人心,她会主动招揽顾客,根据他们不同的性别年龄来做各种推荐,然后让买家开开心心地掏出腰包。而右边那个摊位的摊主是个年轻女子,她卖的衣服款式新潮,很能吸引那些过来夜市淘换廉价衣物的年轻女孩。

裴霞卖东西却完全不同于她们,首先她卖的衣服款式老土,最重要的则是她抹不开面子主动吆喝,也没有舌绽莲花的小贩本事。

秦秣在心里苦笑,她虽然不觉得摆摊丢人,但若是要她学这些市井摊贩吆喝着招揽买家,她也做不到。这不是什么丢人不丢人的问题,而是多年的礼仪修养使她无法开声吆喝。那种感觉,就是话到嘴边,结果又被硬生生地堵回去,完全没有吐出的可能。

“对了,妈,咱们的衣服卖多少钱一件?”秦秣低声问,心里总在寻思着要想个什么法子改善当前状况才好。

裴霞无奈地说:“毛衣一律二十五,棉衣一律五十,不讲价的。”平常她跟秦沛祥一起出来摆摊,吆喝的都是秦沛祥,今天换秦秣跟她搭档,她却不敢指望这个二女儿能拿出什么做小生意的样子来。

“妈,要不我们立块牌子写上价格到旁边?”秦秣眼睛四顾,也看到了很多“一律某某价”之类的牌子。

“我让你爸写了,结果他说要找板子,一块板子从前天找到昨天,又从昨天找到今天,到今天还是没写好!”裴霞语气间多有埋怨和焦虑。

“妈,随便一块板子都行,又不是要做招牌,怎么爸还要找块能长花的板子吗?”秦秣一手抚上额头,只觉得无奈又好笑。秦爸秦妈都是从没做过生意的人,这头一次做生意没经验弄不清状况都是可以理解的,但秦爸那臻求完美的性格在这时候发作就实在是让人无话可说了。

“你爸那个人…”裴霞正忍不住想要数落,忽然有个穿着新潮怪异的男青年走了过来。那人停在小摊边上,一双眼睛倒吊着上斜,左右来回地将摊上的衣服好一阵打量,然后歪着脖子问:“这衣服什么牌子的啊?”

“没…”裴霞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没牌子。”当然,地摊货没品牌是正常的,有品牌才不正常。不过这人问得虽然突兀,但他是顾客,裴霞被他这一问,还是觉得难为情。

“哼!”新潮青年横着眼睛,满脸不屑,“没牌子你不会吊一块吗?没看那边卖耐克,那边卖阿迪?算了!跟你这种乡巴佬没什么好说的!”说话间他又哼了哼,然后昂着头走了。

秦秣疑惑地问:“妈,什么是耐克阿迪?”

“好多人在地摊上卖假品牌,别说耐克阿迪,就连LV和阿曼尼都有!”裴霞苦笑着摇头,“秣秣,这种假牌子的东西我们不卖,就算好卖也不卖。我跟你爸在服装厂做了十几年,最看不上眼的就是盗版品牌。要是东西劣质,不管挂个什么牌子都是劣质货,要是东西好,那怎么不自己做品牌去?”

秦秣微微侧头,凝视着裴霞淡淡一笑。

秦妈虽然要面子,但是她更有原则,这个可亲可爱的女人,就是秦秣这辈子的母亲。

“妈,我看见咱们车厢里头还有几块纸箱板子,我扯一块下来,现在就把牌子写上。”秦秣一边说着,转身就往老三轮的车厢里翻去。她找出一个被压扁的四方纸箱,用力扯下一截来,端正一看,大小勉强合适。

“没笔呢…”

“我这就去买!”裴霞正说着,秦秣已经往夜市后头那一排店面走去。她很容易就找到了一个文具店,然后买了一支粗头的黑色马克笔。

绕过好几个摆得混乱的小摊,秦秣刚走到裴霞身后,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透着冷漠问:“毛衣多少钱?”

秦秣站的地方光线正好很暗,说话者没有注意到秦秣,秦秣却一眼就看到了她。

那是王子毓,她低着头站在裴霞的摊位前,一身着装不像平常那样时尚妖魅,却是白色短棉衣加黑棉裤,难得的朴素清爽。

秦秣下意识停下脚步,只听裴霞热情地说:“毛衣一律只要二十五一件,便宜得很,小妹子你只管挑!”

王子毓抬手挑挑拣拣,仔仔细细地选了许久,才选出黑色和灰色共两件高领毛衣。

“我买两件,你给我算二十块一件,怎么样?”她清冷的声音稍稍和缓,言语间虽是询问,但语气十分坚决。

裴霞为难道:“小妹子,我这是小本生意,二十五一件已经很便宜了,再到二十,我会亏本的!”

王子毓微微抬头,冷笑:“二十亏本?你们这些劣质产品的成本我还不知道吗?好了,一件二十,我买两件,你不卖的话,我这就走!”

裴霞无奈道:“我给你免五块钱,两件四十五,再不能低了!”

“不行!两件四十,你不卖我就走!”王子毓的态度冷而强硬,双手也放下了衣服,做好要走的架势。

“王子毓…”秦秣幽幽一叹,从阴影处走出来。这样的场景是她此前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的,这一幕让她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何谓生活的窘迫。为了五块钱,她的母亲和她的同学讨价还价,而她无法指责任何一方。

如果在从前,这样的两件衣服,秦秣就是送出手都会觉得掉份儿,但这个时候,她甚至无法敲定一句:“四十你拿走。”

她跟王子毓的关系毕竟不同于普通同学,秦秣本身是很想就这样直接将衣服送给王子毓,但她不能不考虑裴霞,她也不是当年的败家子了。

然而就在秦秣心中百般滋味的时候,王子毓却脸色大变。她只是扫过秦秣一眼,紧跟着冷哼一声,转身就疾步离开,很快消失在熙攘的夜市中。

“秣秣,你认识她?”裴霞疑惑地望着王子毓离开的方向,“这孩子跑什么?”

“认识而已。”秦秣淡淡一笑,拿起先前找出的那块纸板,她拧开笔筒就开始在上面写字,“妈,你不是说不讲价吗?”

裴霞叹道:“人家一定要讲价,我得卖东西,还不是只能讲?”

秦秣点点头,眼神落入人来人往的街道中。她没有窥人隐私的习惯,不过从刚才王子毓突兀离去的那一声冷哼里,她还是听出了很隐晦的难堪。只这一瞬,她就明白了王子毓的心情。

王子毓平常在学校里的穿着打扮都很显品位,她总是高高在上地冷看他人,所以很多人都以为王子毓是有钱大户的骄傲千金,许多同学也都自然地对她心存三分敬畏。秦秣虽然不在乎王子毓是不是富有,但王子毓显然不这样想。她在夜市讨价还价被同学撞见,在她心里,大概只余难堪。

事实上,假如王子毓本身确实很有钱,来夜市讨价还价不过是特殊癖好,她就不会这样急着逃走回避。而秦秣此刻回想她平日里的行为,还是能理出她经济状况不太好的痕迹来。

不过贫富就真的这样重要?王子毓又何必难堪?

她神秘美丽又充满诱惑,可她终究也还是不能免俗么?

秦秣摇摇头,心里有的只是淡淡的失望和隐约的透彻。

浮沉于世,哪里不是俗?区别大概也只在于能不能坦然罢了。秦秣若非两世为人,若不是从那场奢靡富贵中跌入了这民间清苦,她又哪里看得到坦然?

坦然,不经历过的人,自然很难真正理解这两个字的含义。

大起大落,如此而言,未必不是福。

秦秣心中豁然开朗,摆上那个价位牌以后,对着裴霞灿然一笑,竟然学着隔壁王大婶,也开始吆喝起来。

“夜市灯火如星辰,漫天银河拣珠玉,走过莫错过!来看这衣服,质地好,颜色亮!毛衣二十五一件,棉衣五十一件!便宜!实惠喽…”

秦秣一开声,就是与众不同的。她的吆喝竟是特别风雅,风雅中也十分的通俗易懂,再加上她那软糯动听的声线,以及近似吟诵唱词的腔调,一时间吸引到了不少注意力。

裴霞还没来得及表示惊讶,已经有一对年轻的小情侣手挽着手过来看衣服了。

“这位姐姐皮肤真好,白里透红,就是要这样朴素大方的衣服才越发能衬托出你的气质呢!”秦秣不慌不忙地招待这两人,然后拿出她舌绽莲花的本事,笑吟吟地推销摊上的衣服。

她笑容亲切,口齿清楚伶俐,动听的话语又往往说得恰到好处,不一会就将这一对小情侣说得心花怒放,竟然不回价就买了三件毛衣两件外套。

秦家小摊今天终于做了一笔不错的开张生意,一直到那一对小情侣走远,裴霞仍然惊讶得合不拢嘴。

隔壁的王大婶抽空就夸:“秦家嫂子,你闺女原来这么厉害,一开始我还真没看出来啊!”

“呵呵,是啊,现在的孩子就是比大人厉害!”裴霞连忙笑呵呵地回话,言语间不无自豪。她算是回过了神,心中顿时惊喜无限。

“金池玉莲无人栽,前度献花今朝买,相中一定别放过,走过千万莫错过…”秦秣继续随口编着卖词,一串一串华丽有趣的话从她嘴里带着节奏蹦出,一下子就像一块清甜的糖果跳入了一堆脱水的干果当中,格外叫人眼前一亮。

市井小贩们吆喝,拼的要不是嗓门大小,就是价格便宜,嘴里吐花的不是没有,但那极少。而像秦秣这样,每一开口都引经据典,吆喝都吆喝得气度斐然,仿佛是大学士在琼台清谈似的,那就是绝无仅有了。

这个夜市的下半场,秦家小摊的生意也终于火爆到了一个顶点。裴霞站在秦秣身边,完全成了打下手的,等到她们收摊时,这一天拖来的衣服也差不多卖出了五分之四,真真一个大丰收!

王大婶羡慕得连连叹气:“哎哟秦家嫂子啊!我不羡慕你今晚赚了多少,我羡慕你有个好女儿啊!我家那小子,今年都高三了,还整天就知道钻网吧,要不就是混着一群不三不四的东西到处疯玩,他没本事就算了,还不体惜家里…哎哟!”

裴霞自己通体舒泰了,安慰王大婶也安慰得格外卖力。

一直到收拾好摊位,秦秣坐上那老三轮,裴霞再次发动电机上路时,她犹不忘劝说王大婶:“她婶子啊,对付家里的小子,就不能手软!你控制住他的零花钱,等他尝到没钱用的难处了,也就能体会到你的难处咯!”

回家的路上,秦秣就向裴霞说:“妈,你那样劝是没用的。如果王大婶的儿子真那么不听话,他自然有各种办法拿到钱。像他那样的,不吃个大苦头,根本不可能悔改。”

裴霞笑道:“你这孩子还较真了!呵呵,妈妈也就是说说而已,人家的家务事,哪里是这么几句就能帮到的?你可记着了,掺和什么也别掺和别人家的家事,这种事情最扯不清,不管你本来有多好心,最后都有可能坏事。”

“我知道啦,妈!”秦秣乖巧地答应,心中受教得十分欣然。不论她曾经在那个侯门深宅的环境下修行出了怎样的人情达练,像这样被人关爱教导的机会,对她而言都十分值得珍惜。

裴霞又叹:“你这孩子啊,平常话不多,上次劝我跟你爸的时候,倒是说得我们一愣一愣,也不知道你哪里学的那些东西。今天也是的,我都不知道,我家秣秣这么能干了…”她话语间伤感了一瞬,随即又笑开了声,“我家秣秣也长大咯!”

秦秣强忍着这老三轮的颠簸,心情也被裴霞的笑意感染。

“妈,我还有很多很能干的地方,你不过是没发现而已!”她翘起下巴,说得十分得意,“我可是天才!哼哼!”

“你这孩子,怎么一夸就骄傲?天才啊,天才也没我家秣秣勤奋好!”

“妈,你还夸我…”

秦秣仰头笑,冬夜里的寒风,在老三轮的嗡嗡声中都仿佛灵动暖和了。

第3章 无妄

隔天一大早裴霞又出了门,她找到了一个钟点保姆的工作,白天要到一户人家做饭搞卫生。

秦沛祥则去了以前相熟的另一家老服装厂进货,那家厂子本来不会批发这样小单的货物,不过秦沛祥跟那家的仓库主任有点不轻不重的交情,勉强算个门路,这单也就成了。

秦秣提出过这衣服款式太老土的问题,但因为年关将近,秦沛祥目前没有去外地进货的打算,所以暂时还是只能到那一家买些旧款衣服。

款式老土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市场,至少这种朴素的衣款比较能入中年大妈们的眼。

秦云志开始了短暂的住校,他们学校每到期末都会给学生补课大赶,秦云志今天已经是初二,中考的大山重重压在他头上,似乎也丝毫不比高中生的高考轻松。秦秣有段时间没见到这孩子了,她估摸着要到寒假的时候他们才能再见面。

这天晚上裴霞没有再让秦秣陪她一起去夜市,因为再过一天秦秣就得去学校,在裴霞和秦沛祥的眼里,孩子学习最重要,所以他们更愿意让秦秣待在房间里好好复习功课。

秦秣本身是很想跟裴霞再去夜市的,不过两位家长一起发话,她没有反驳的余地。

回到学校后,秦秣发现王子毓比以前更冷了。本来她们的关系已经有所改善,王子毓有时候会对秦秣笑,偶尔两人肢体碰触,都是暗流涌动的暧昧。但从那天在夜市偶遇之后,这一切却又被打回了原形。

王子毓每见秦秣都如见毒蛇虫豸,她脸上的厌恶表现得太明显,以至于一向神经大条的陈燕珊都感觉了出来。

“秣秣,你跟王子毓最近怎么啦?”陈燕珊这样问过。

而秦秣的回答则是:“天上月亮缺了半边脸,她自己不好意思再露出来。”

王子毓当时正从她们身边走过,听到秦秣这样的话语,她脸色一沉,忽然抓住秦秣的手臂,就将她往宿舍外拉。

这是中午时分,她们才刚吃过午饭,校区各条道路上人来人往很是热闹。王子毓一直将秦秣拉到了足球场靠围墙那边的看台上,才选了一个人少的地方停下脚步。

寒风吹动,秦秣冻得脸庞红通通的,她将双手缩在棉衣袖子里,微侧头笑看王子毓。

对面一脸冷漠的女孩静静地注视秦秣良久,终于低声问:“你在夜市做什么?”

“卖衣服呀…”秦秣笑眯眯地说,“那天你挑衣服的那个小摊,其实就是我摆的。”

她笑容满面地看着王子毓原本冷漠如霜的表情一点点崩溃,再看着她眼睛蓦然睁大,脸色变青——于是,秦秣笑得愈发亲和纯良。

“说实话,挺遗憾那天少做了一桩生意。真是的,你跑什么,我又不是奸商,我也不会吃人…”

王子毓忽然上前一步,捧起秦秣的脸颊就对着她嘟嘟囔囔说个不停地红唇狠狠堵了下去!

秦秣的脑子空白了一瞬间。

然后才反应过来,她被一个小女孩偷袭强吻了!

很实在地说,王子毓吻技还不错,应该不是生手,但跟秦秣这个曾在百花丛中游走而过的风流纨绔一比,她又差得远了。

秦秣几乎是本能勾住了王子毓的后颈,然后将她整个人一拉一按,紧接着就反被动为主动,狠狠反吻了回去!

这个吻毫不温柔,这个吻里充斥着秦秣不知压抑了多久的狂诞与放纵,这个吻热烈如火,带着熊熊奔放之势,几乎要焚尽所能触及的一切!

一直到王子毓呼吸困难,整个身体都瘫软下来以后,秦秣才叹息着抬起头,一边扶住她,一边在她唇边轻啄,柔声道:“王子毓,你玩火自焚了。”

王子毓大睁的眼睛里仿佛泛着水藻般撩人的水光,她目光闪动,如妖如魅。

秦秣懒洋洋地半眯起眼睛,抬手轻拂过王子毓额前微乱的刘海,然后在她耳边道:“你想要什么?”

“你什么意思?”王子毓仿佛被这句话刺激到,身体蓦然紧绷起来。她猛一伸手推开秦秣,又微昂下巴斜视着她,“你刚才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我想要什么?”

秦秣背起双手,淡淡一笑道:“如果说冲动不需要理由,那冲动过后呢?你不需要回想一下冲动的后果?如果你什么都不想要,那你又为什么冲动?你是只想发泄?”

“我…”王子毓不自主地后退一步,神情戒备得像只蓄满倔强的小刺猬。

秦秣饶有兴味地看着她,见她又紧张又懊恼的样子,便轻勾唇角,又向前一步:“你喜欢我?”

王子毓双眉一抬,仿佛是受到刺激的炸毛小猫,猛就抓住秦秣的双肩,推得她靠到旁边的树上,冷冷道:“自作多情!你脸皮真不是一般的厚!”

秦秣从从容容地笑问:“你真的不喜欢?”她幽夜暗星般的双眸静静凝视在王子毓脸上,像是要看得她里里外外无所遁形。

“不喜欢!”王子毓偏过头,少顿之后又转回来,恶狠狠地盯着秦秣道:“喜欢又怎么样?就算喜欢,也不代表你就赢了!”

“我从来不觉得被你喜欢就算是赢。”秦秣微微苦笑,轻叹道:“喜欢,其实是一种负担,你不觉得吗?”

王子毓沉默不语,只是眼睑微垂,长睫毛轻轻闪动,优美得仿佛蝶翼翩飞。

秦秣掰过她一只手,温柔地握在自己手里,在她耳边说:“我不能给你任何承诺,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喜欢上一个女孩子,但我只能接受,不能承诺。”

王子毓的手在秦秣手心里轻轻抖动,她嘴唇微张,脸色依稀是苍白了几分。

秦秣柔声细语,偏偏说着最残酷的话:“我的心里,曾经装下过一个人,至今未能忘怀半分。我只会喜欢,给不出更深刻的感情,我也只会接受,但不能为你抗拒世俗。如果有一天,我的家人或者你的家人反对我们,我会放开你…”

“被狗吞了脑袋的人才会喜欢你!”王子毓猛地甩开秦秣的手,狠狠瞪她一眼,转身就大步跑开。

一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中,秦秣才将头一歪,无所谓地笑了起来。

如果说她曾经对王子毓动过什么心思,那也全在刚才那一刻,被她自己用碎冰融雪的姿态干脆地清除了出去。

花前月下佳人相伴,那自然是极为美妙的,但她已经有些厌倦了。

如果不是想要珍惜一生的那个人,那就算携了手,也只会索然无味。王子毓对秦秣的诱惑力不言自明,但被诱惑并不一定就等于沉沦。诱惑无法长久,而可以长久的…秦秣到现在还没找到。

其实秦秣刚才动摇过那么一瞬间,如果王子毓不是选择转身离开,而是不管不顾地再次扑上来,那秦秣肯定会抓紧她的手,为她勇敢一次!

“我真不是个好人,一定要别人先表示…”秦秣心中涌起淡淡的自嘲,她摇摇头,又将双手缩回袖子里,然后慢慢地踱着步子往教室的方向走去。

冬天的足球场上一片冷清,枯黄的短草蔫蔫地贴着地皮,三五几个人从上面踏过,能提起兴致奔跑踢球的却一个也没有。秦秣绕着看台走向古中路,忽见前面大步走过来一个人。

来人个子高大,穿着黑色的大褶子牛仔裤,一件深紫色中长外套袖子半捋,衣襟大敞,直露出里面黑色的粗线条毛衣,整个打扮十分帅气不羁。

秦秣没想到这人会拦住自己,愣了片刻,才想起这人就是曾经为了王子毓而警告过她的雷靖安。

“我刚才全都看见了!”雷靖安凶狠地盯着秦秣,那姿态仿佛是随时准备冲过来将秦秣撕成碎片。

秦秣将双手插进棉衣的口袋里,眯起眼睛望向雷靖安,轻嗤着笑道:“那你准备怎么样?”

“我跟你说过,要你离王子毓远点!”雷靖安伸出一只手大力揪住秦秣的衣襟,“你把我的警告当成耳边风?你以为我是开玩笑?秦秣,你信不信我今天就算把你揍得内出血也没人会来救你!”

“放狠话很简单。”秦秣淡淡一笑,怡然不惧,“但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在这里为了不相干的嫉妒而浪费时间。现在去追王子毓,显然比别的时候要有效得多。”

“笑话!我会嫉妒你?”雷靖安脸色泛青,猛地一甩手将秦秣推得摔倒在地!

秦秣皱着眉头,半身疼痛直传进她的大脑,疼得她一时间只能撑起手,却爬不起身。

雷靖安又重重地踏前一步,厚底皮靴踏在水泥地板上的声音清脆有力,仿佛鼓点。他半蹲下身,一手紧紧钳住秦秣的肩膀,另一手再次抓过她的衣襟,冷笑道:“我想做什么,需要你来教?小丫头,我揍人从来不分男女。你既然敢招惹王子毓,那就要做好被我雷靖安推下地狱的准备!”

“你认识全部的王子毓吗?”秦秣心念电转,忽也冷笑,“你以为你是王子毓的什么人?你比我更了解她?”

第4章 荒唐

冬日里的寒风丝毫不能冷却雷靖安此刻的怒火,他重重地踏着步子,在秦秣身边来回走动,仿佛拿不定主意是要继续暴力,还是放下“面子”听她说话。

其实这个所谓的面子,绕来绕去也只是雷靖安自己心里过不去。他看到秦秣冷静自若的样子,心中就只觉得特别憋屈。

“不应该这样。”这是雷靖安脑子里最直观的想法。是的,怎么可以这样?这个女孩怎么可以这样从容敏锐?她难道不应该被吓得瑟瑟发抖、求饶认错?她凭什么用这种仿佛可以看透人心的目光看着他?

雷靖安恍惚觉得自己受到了嘲弄讥讽,他很想一拳揍上去,直到秦秣闭上她那双透彻晶莹的眼睛。然而那一双眼睛却仿佛细雨蔓延,无孔不入地纠缠在他周身的感官之中,让他无法忽视,只能承受煎熬!

这是想要发泄却被控制的煎熬,这是明明被嘲讽却无法反击的煎熬。

雷靖安蓦地停下脚步,弯腰一扯就将秦秣从地上拉起。当他看到秦秣因为这一拉的惯性而立足不稳,眉头皱起时,心情才终于稍稍变好了。

“我了不了解王子毓,不用你来多说!”雷靖安甩开刚才抓过秦秣手臂的那只手,然后一脸嫌恶地将手掌在裤腿上来回擦过,仿佛自己刚才碰触过的,是什么难以让人接受的脏东西。

秦秣冷眼瞧着,心中的怒火被压在一理智的一角,悄悄滋长,愈燃愈烈。

虽然雷靖安的行为很幼稚,但秦秣不能因为他的幼稚就原谅他,也不能因为他的幼稚而不跟他一般见识。狗如果咬了人一口,人当然是不能反咬回去,但人可以直接抓住这只狗,把它宰了炖了,再扔到下水沟里去!

秦秣从来就不是逆来顺受的人,被人这样暴力欺压,不论前世今生,对她而言都是头一回。

“雷靖安,你是一个懦夫!”秦秣的眼神愈发冰冷,冷得好像一把利剑,要将对面恼羞成怒的男孩剖开个干干净净。

“你觉得被扁得还不够?”雷靖安再次上前几步,高大的身躯充满压迫感地俯视着秦秣。

“我赌你不敢杀人!”秦秣眼睛眯起,仿佛分毫不觉自己正被压迫,“除死无大事,被打一顿又算什么?你今天伤我筋骨,改天我就挖你心血和骨髓!”

她说话间反而更加走近雷靖安,忽然抬手扯住他一边敞开的衣襟,全身力气一聚,就将他的衣服往外狠狠剥开!

雷靖安踉跄了一步,完全是本能地抓住自己那被秦秣扯得几乎完全脱下的外套,然后力气一加,反手就将衣服往回拉。

“蹬蹬蹬”几声响!

秦秣趁着雷靖安大力涌上时,蓦地将手一松,然后笑眯眯地看着他被自己的力量反推,在惯性地反作用下立足不稳,连退好几大步,最终崴到脚跌坐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