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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老首长为什么这么看顾她呢?” “她爸爸跟了老首长半辈子,如果当年老首长肯出面保他,就什么事也没有,但是老首长没有出面。他现在对陈白露这么好,全是因为愧疚。”

《欢乐颂》收了个高亢的尾巴,掌声在大厅里响起来,乐团起身朝欢乐的人们鞠躬,我盯着陈白露看,她的金色高跟鞋被腰上垂下的黑色缎带缠住,边鼓掌边一个趔趄,杨宽揽住她的腰,她抬头大笑,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

“你瞧,这个贱人。”路雯珊说。

第三次见到陈白露,是在学校的食堂。那天我端着一盒沙拉,想找个靠窗的位子,然后看到一个穿着牛仔裤、灰T恤和白球鞋的姑娘边喝酸奶边看表,身旁放着双肩包和一摞课本。清晨橘黄色的阳光照着她的侧脸, 碎发垂在高高的鼻梁上,她的脸色饱满而红润,像一颗成熟的苹果。

“嗨,陈白露。”我站在她面前说。

她在盛夏的阳光里抬起头来一笑,额头光洁如玉。

陈白露住在团结湖往东的日报社家属院。这是她妈妈的房子。当时这所房子是单位福利,不要白不要,没想到一朝变故,这间小公寓成了仅剩的财产。

陈白露回到北京读大学的时候,她的爸爸妈妈让她把这所房子租出去,房租就算她的生活费。可是据说她一进到学校宿舍,就被狭小的空间和公共卫生间吓到了,她既不能在五个人的注视下完成饮食起居,更不能忍受早上在洗手间外排长队。

她迅速布置好那套两居室,一个星期之后就搬了进去。这不是因为她行事利落,而是她根本没带什么钱,只比身无分文强一点点,而买了简单的家具后,就真的身无分文了。

到大二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已经陆陆续续添置了不少东西,可是依然很简单。卧室里一张小小的单人床,永远铺着白色或米色的床单,单日是白色,双日是米色;衣橱很窄,以至于我第一次进到她的卧室,还在好奇她把衣服放在哪里。我从未见过一个女孩的衣橱可以这样小。她的衣服很少,挂在一排银色衣架上,静静地罗列在里面,衣橱角落里垒着三五块沉香木,是她独有的熏香办法。除此之外,窗边一把孔雀椅,椅子上搭着豆青色半旧的丝绸坐垫,墙上一面穿衣镜,再没别的陈设。没有毛绒公仔,没有花瓶,你绝想不到这是个女孩子的房间。

隔壁是书房,占了两面墙的架子上密密地垒着书,正中央一只巨大的红木条案,似乎比床还要大,占去了小半个房间。我对那只条案非常感兴趣,当时刚好选修了一门叫“明代家具研究”的选修课,很用心地看过两本书,于是立刻跑过去又摸又叩,想判断出年代。

但是我没有成功,如果我听课还算用心的话,木头至少是清代的, 可是我从未见过明清时候有这样设计的条案:矮墩墩,四只粗脚,枨子勾脚一概没有,却有云纹牙头,云纹又雕得十分精美。

我鉴宝失败,求她公布答案。 “这只案子嘛,是‘文革’的时候从一个大人物的家里抄来的,后来那家人病死的病死,自杀的自杀‘,文革’结束以后发还家产,也没有人能来领了。” 我吓了一跳,顿时觉得这厚重的红木色泽带了血淋淋的意味。 “你从哪儿找到的这东西?” “除了老首长,还能从哪儿?他听说我从学校里搬出来住,就让秘书带我去地下室挑一些不要的家具。那地下室大概有十年没打开过了,锁孔都锈住了。后来把门撬开,满屋子落了灰的大家伙,我一眼看到这个案子,是不是缘分?我也不大懂这些,不过像是明朝的,只可惜早年被那些不识货的人扔来扔去,四只脚有一只断掉了半截。我叫人把它抬出来,把脚锯平,所以它比别的案子矮一些,而且本来底下是有枨子的, 现在也没了。”

“可惜,可惜。”我摸着那精细的雕花,想象着被锯掉的半截是什么模样。 “可惜什么呀,遇到我是它幸运。老首长的地下室你没有去过,不比地上的房间小,里面这些东西一直堆到天花板。将来遇到识货的买走就算好的,其他的恐怕都要一卡车拉到垃圾站烧掉。”

“哎!”我大叫一声,“那你该多拿些。你看你家里多寒酸!”

她脸上的怜惜消失了,立刻恢复了她惯有的傲慢表情,斜着眼看我:

“咦,你也不是没见过好东西的人,怎么一股小家子气?东西么,够用就行,能少一件就少一件,多一件就是累赘。”

我当时在心里想:你说得光明正大,还不是因为你没有钱。

我印象中陈白露总是缺钱,永远在缺钱。现在我回想起来,能在记忆中搜寻出很多个她眉头紧锁的片段,有时候坐在那把孔雀椅上,有时候蹲在书房里的大花盆前,有时候盘腿坐在我家的地板上、手里捏着茶杯什么的,问她“发什么愣呢?”她就心不在焉地点点头,不是回答我, 而是跟自己说:“去哪儿弄笔钱呢。”

她的爸爸妈妈一开始是给她生活费的,每个月六百元,在2006年物价还算平稳的北京,这差不多是学生的平均消费水平,但对于陈白露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想想她的 Max Mara和Elie Saab、全套双立人厨具和Artemide组灯,它们与这萧条破旧的小区格格不入,但又的确由真金白银换来,六百元于她的生活来说,连杯水车薪都算不上,还要听她爸爸妈妈的唠叨,说如果她肯屈尊住宿舍,现在就有房租收入了,不仅够她零用,还能贴补家里。所以到了大一下半年,她跟父母说好,把这点儿可 怜的生活费也省掉了。

她的生活来源是站展会和做家教,一开始没什么名气,赚钱很少。 但是她做得很认真,要露大腿就认真露,要讲课就一丝不苟。她给美术生补习英语,后来她带的学生考上央美,学生又把她介绍给画室的师弟师妹,再加上做些翻译和剪些广告片,反正七七八八加起来,能够支撑她自己的生活——事实上我估算过她当时的收入,完全抵得上一个白领,而白领是供房之余还有存款的,她却因为保持着幼年遗留下的奢侈的生活习惯,常常身无分文。

这并不是夸张,是真正的身无分文。陈白露的家在朝阳区,学校在海淀,往返一次并不太方便,如果一大早有课,她前一天会在宿舍过夜。 某个学期她在宿舍过夜的这天我也刚好晚上有课,这天我们会一起去食堂吃晚饭。

有一次,我在食堂门外的报刊亭等她,她笑嘻嘻地走来,手里握着一只有莲花纹浮雕的天青色茶壶。我很爱茶具,立刻夺过来想看壶底的印章,壶是温热的,茶已经泡好了。

我打开盖子,澄明透亮,是金骏眉。那只盖子做得很精巧,顶上的柄是一只貔貅的头,嘴巴朝天张着,貔貅头又是可以拧下来的,盖子中空,可以做小香炉。底下泡着热茶,上面香烟从貔貅口中吐出,我觉得十分有趣,问她能不能把这只小壶送给我,或者告诉我从哪里淘换得到。 “我从沈阳老家带来的,只有这一只。我帮你问问我爸它是从哪儿来的,不过你不要抱什么希望,年头太久,他不一定记得清。” 既然是孤品,我就不好强行夺过来,但我的心全扑在这精巧的小玩意儿上了,一路握着不肯撒手。我有收集这些东西的癖好,况且从小到大,凡我看上的东西没有得不到的,这只小壶在后来长达几年的时间里一直是我的心病,直到有一天陈白露正式把它送给我——但我那时候已经无暇为得到它而高兴了。

那天我照例点了煲仔饭,但陈白露只点了一碗米饭,然后笑嘻嘻地把茶浇在米饭上。

“你要减肥?”

“没有钱啦。”她笑着说。 我记得一份卤肉饭是八元还是十元。“怎么至于?” “就是至于啊。”她用勺子咔嗒咔嗒地戳着食堂里的劣质籼米,澄明透亮的金骏眉慢慢渗下去。“我得弄点儿钱。”她边吃边说。 又过了一个月,她兴冲冲地给我打电话:“去不去国大看《红楼梦》?” 那是2008年夏天,上海越剧院到国家大剧院演出新版的《红楼梦》,主演是我们俩都很喜欢的钱惠丽和单仰萍。我说:“好,我去买票。” 她很得意:“我已经买好了,两张。”

“我不坐二等座。” “一等座,‘哭灵’的时候连眼泪都看得清清楚楚。” “你有钱了?” “翻译了一部片子,顺手把字幕做了,一共四千。”

我一算,两张国大一等票,差不多就是四千了。一场戏都看掉?前几天吃茶泡饭的是不是她?

“你节省一点儿吧。” “省它干吗?”她很诧异。 “你留一笔积蓄,就当救急用,以后再窘迫也不至于吃茶泡饭。” “留什么积蓄,我就是积蓄。”她干脆地说,“我脑子在,手在。” “总会有意外啊!” “富贵在天,”她说,“死生有命——你烦不烦?”

那年是2008年,我和陈白露刚好二十岁。

让我理一理思路,在陈白露和陈言相遇之前,还有什么是我没有讲到的? 说一说首饰吧。 从广州回到北京的时候,我妈给了我一只保险箱,里面是足够我在各种场合佩戴的珠宝:金银缠丝的多层大项链、极细的镶着米粒小钻石的锁骨链、各式胸针和丝巾别针、刻着我妈妈名字的缅玉手镯和红宝石戒指,还有成把的发簪,我把它们都还给我妈,说我对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没有兴趣——但是我又想留下一条穿着一颗珍珠的银色项链,它装在一个小布袋里,设计简单,光色柔和,很戴得出去。

“咦?这条怎么在这个盒子里?它不值钱。”

我用指甲刮着那颗珍珠,这是我唯一知道的检验真假的办法:“是假的?”

“真倒是真的,只不过不是什么好的。” “我根本分不出好坏,只要是真的就好。”我捻着指尖刮下来的一点儿白色粉末。 “傻孩子,那是你见好东西见得少,见得多了,自然就分得出好坏。” 结果是,我连那条看中的珍珠项链也从来没有戴过。 人体已经足够天然和美,无须珍珠和钻石的装点;或者,如果人体是丑的,通体贴上金箔也是尊丑佛。 所以何必呢。 但陈白露不这么想。

我和陈白露成为好朋友后,有一天,我打开保险柜给她看,并且说,她可以随便取用。

她一眼看中一条钻石项链,钻石有六克拉重,吊在铂金蛇骨链子上。 钻石太大,而链子极细,拎在手里沉甸甸地下垂着,仿佛随时会断掉。 这搭配虽然不安全,可是十分好看,纤细和炫目搭在一起,使人觉得惊心动魄。

“这不是一套吧?”陈白露细细地抚摸过链子,把椭圆的钻石握在手心里。

“是我自己搭配的。石头是裸石,外边的环是我在银铺定做的。” “该配个粗一点儿的链子。”她拿起另一条粗一些的铂金绞丝链,放在手里比了比,皱着眉头说:“这条倒是不会断掉,但是太难看。” “难看?哼,你未必见过这么难看的东西。” 还没有等陈白露做出反应,我就从她手里把项链夺了过来,她始料未及,蜷起的手指勾住了纤细的蛇骨链,我们同时听到一声金属的断裂声——链子断掉了。

链子断掉可以修复,就算不能修复,也不值什么钱。但我那天大怒, 随着钻石从断口处滑到地板上,我腾地站起来,和陈白露发火:“你为什么弄坏我的东西!”

陈白露坐在床边,手里拿着那条断链,抬起头讶异地看着我。 “对不起。”她迅速说,然后尴尬地一笑,好像在提醒我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故,并不值得生气。 当然不值得。我无意识挥霍掉的、被人以各种名目诓骗去的、随手弄坏的财物,不知道值多少条这样的项链。但那天,她越平静,我就越生气,我冷若冰霜地站在她面前,紧紧地抿着嘴。

她愣了一会儿,然后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了。她把手里的项链放回匣子,站起身走了。走到门口,她蹲下来捡起钻石,放在手边的书架上, 说:“再见。”

后来我无数次想起这件事。正如同那条项链在首饰匣中并不起眼一样,这场冲突在我和陈白露的争吵史中同样不值一提。可是我常常问自己,为什么那天要发火,为什么要让她难堪?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同时是我不愿面对的:那就是我嫉妒她,或者说,是我面对她时长久以来的自卑感。

这种心理我从来没有对朋友们提起过,连陈白露本人也不知道。 我嫉妒她接地气的生活。不,不只如此,还有她始终抬着的头,即使住在线路都老化了的小区,她也永远整洁,并且丝毫没有降低生存的标准;即使账户余额是零,只能吃食堂的籼米,她也能从茶罐里拿出不多的存货,泡上一壶好茶;即使在车展上被男人们用垂涎的眼神打量,她的仪态也是高贵而不可侵犯的。

我去过她的车展,她和一排漂亮姑娘站在一起,她的姿色并不是最出众的一个,个子也不算最高,但你一眼就能发现她,因为她的眼神和旁人完全不同。

怎么说呢——我试图找到一个合适的词语,但我无法精确地形容出来——比较接近地说,她的眼神在透露着这样的信息:“我和你们是不一样的。”

这个信息不只停留在车展上,它一直延伸到生活里。我想,每个人某一时刻的价值观和仪表,都不是孤立的形态,它有来路、有去处,它的来路是过去的生活环境和人际关系,它的去处是一整个未知的人生。

而陈白露的过去,是穷奢极欲到家徒四壁,是众星捧月到孤独无依。

那些美好的记忆把高贵的仪态注入她的灵魂,在长大后的艰苦和流离中, 她用强大的意志力把高贵留在自己的身体里 ——你知道,人往低处走, 简直像水往低处流一样自然又自由,她可以多么轻易地成为一个邋遢的小市民,或者俗艳的小车模,但是她没有。

我因此欣赏她、敬爱她,并且嫉妒她。有时候我问自己,如果我出身名门、教养非凡,我会不会成为像她一样美好的姑娘?一定会。如果我是路雯珊,有一辈子用不完的财产和一对溺爱儿女的父母,我会不会像她一样嚣张跋扈?有可能。如果我是陈白露,我能不能在陋室里生活得如同身在豪宅?我做不到。

我因此感到自卑。我那时猜想,也许在陈白露眼里,我是一个多么无用的傻瓜。漫漫人生,茫茫人海,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除了带动了一些消费,我存在与否甚至没有意义。

真是太让人懊恼了。 所以当陈白露说我的项链“难看”的时候,我似乎终于找到了攻击她的理由:你一个一无所有的人,凭什么嘲笑我这个有一匣珠宝的人? 我那时真是幼稚又浅薄。

陈言

讲一讲陈言,以及我自己。 新学期开学之前的一天,我的好朋友陈言从英国回来了。 我和陈言都是二十一岁,我们相识二十一年。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的场景已经无从回忆,因为那时候我只有两个月,他刚满周岁。 世间有几人能这样幸运?一个完整的、没有被分割的童年,完全与你一个人度过。我与陈言就是这样的。他后来交往过许多许多女朋友, 读初中时,他的小女友是全校最漂亮的女生;高中时他去了英国,从那时直到他大学毕业的七年里,绯闻不远万里地穿过英吉利海峡和欧亚大陆, 飘到他北京的家里。

传说他喜欢金发女郎。 传说他高三时的女朋友是《VOGUE》的模特。 传说他大学时交往过六个女朋友,都是足球队的啦啦队长。 又传说,某一任啦啦队长是伦敦某个有贵族血统的家族的大公子的女朋友,被他生生撬过来,结局是那人带了朋友在停车场堵住他,将他打得鼻青脸肿。消息传到国内,他的妈妈心疼得拎起包就要去英国,要和那人打官司,要收买当地黑道为儿子报仇,要陈言的爸爸发动各界的朋友给对方家族施加压力,要得到校方和肇事人的正式道歉——总之闹了个天翻地覆。

他额头很高,显得很聪明;一头卷发,小时候因为校规的缘故,剃得短短的,一丛丛贴在头皮上,活像一只小羊羔;他还有一对雪白的大板牙,整天嘻嘻地笑着,又像一只小兔子。

初三的时候我们分开。那时我的父母因为工作调动的原因离开北京,他的父母则决定送他去英国读高中和大学。 我祖籍广州,但出生在北京,所以从未把自己和南方那座城市联系起来:我一句粤语也不会讲,爱吃饺子,习惯了在晚高峰时突然来一道交通管制,觉得暖气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我根本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北京人,突然要我去广州,我大哭了三天不肯答应,一定要留在北京读寄宿高中。

我的爸爸妈妈一开始不同意,后来我哭得实在太可怕,他们只好说: “反正你留在北京呢,也是不在父母身边,不如你和陈言一起去英国读书吧?”

当时陈言一家人都在我家做客,我两眼红肿,坐在沙发上拼命摇头, 说:“我不想去那么远的地方。我舍不得爸爸妈妈。”

陈言的爸爸妈妈立刻顺势夸我“懂事”“孝顺”“还是养女儿好”,又说陈言去英国是他自己提出的,非去不可,而且自己早早地把行李打包好,好像巴不得一去不回头。

陈言坐在我对面,因为不用去学校了,头发长长了一些,又松又卷, 好像一个艺术家;他瞳仁的颜色很黑,眼神忧郁,可是嘴巴依旧嘻嘻地笑着,露出一对雪白的大板牙。

“小兔子,你笑什么?”我没好气。 “我笑啊,女孩就是女孩,你还是乖乖回广州吧,跟我去英国,我肯定把你卖到非洲。” 我甩了个脸色就回了房间,坐在椅子上生闷气,隐约听到他爸爸妈妈呵斥他的声音,又向我爸妈道歉。我对家里的事知道得不多,也无心打听,但那时他爸好像要请我爸帮一个什么忙,所以总是很谦卑。

他爸爸用很吓人的语气大声让他向我道歉,我得意地等着,他一定会来,他很怕他爸。

果然,他苦着脸推开我的房门。“你走开。”我继续发脾气。

他大大咧咧地往我床上一躺,鞋子也没有脱。“拿点儿吃的,饿死了。”

那时候我们在长身体,每天都很饿。 我们一起躺在床上吃一盒巧克力,我已经是个十四岁的少女,和一个同龄的男生躺在一起,隐隐觉得不好;可他似乎十分磊落,吃到一块有榛子夹心的,就说:“这个不错。”把剩下的一半塞到我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