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枚1盎司的熊猫金币是95年发行的纪念币,跟了我好几年,自己很喜欢,便一直带在身边,好像吉祥物。

  我提着蛋糕,一边按门铃,一边拿手机打沈重阳的电话。

  他接了电话,含糊不清地说:“我睡觉呢……”

  “你起来给我开门。”

  等了半天,沈重阳睡眼惺忪地给我开了门,很不高兴地冲我嚷嚷:“你这么早跑来折腾我干什么?”

  他的头发睡得像鸡窝,眼睛上还糊着两粒眼屎。我看着他,笑呵呵地说:“你今天过生日,忘啦?”

  “你是不是弄错了?”

  “生日快乐。”

  “我不过生日。”沈重阳说完,就迷迷糊糊地折回去睡觉。

  我把蛋糕放到茶几上,然后开了音响,挑了一张鬼太鼓座的专辑。

  太鼓的声音神秘而震撼,每个音阶都狠狠地敲击心脏最脆弱的位置。鼓声振聋发聩,有惊人的穿透力。还有令人迷幻的重低音,置身其中,时常会觉得灵魂脱离肉身,被吸附到另一个莫测的世界。

  我对音乐并不热衷,平时只听民族乐和纯音乐,很少听流行音乐。

  乔妮整天哼哼着什么:老虎、老鼠,傻傻分不清楚……将近三十的女人,还好意思傻傻分不清楚,真是要命。她没先天智障,也快老年痴呆,真的很需要喝点脑白金。

  沈重阳像猪一样趴在床上睡觉。我觉得他过生日应该喜庆喜庆,便背上了他的吉他。我从小到大五音不全,五线谱都看不懂,天生没有音乐能力。但为了给沈重阳演奏仙乐,我也豁出去了。虽然我不会弹吉他,但好歹看过《六指琴魔》,举一反三,反正是五根手指使劲往弦上甩就对了。

  吉他一上手,就被我弹得很后现代,估计已经达到余音绕梁的水准。

  我自弹自唱,十分抒情:“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

  沈重阳被我美妙的歌声所震,登地掀被而起,凶神恶煞地朝我冲过来,一把抢走吉他,恶狠狠地说:“你再鬼哭狼嚎地唱,我就把你塞进马桶里冲下去!”

  我不唱了,达到目的,便老老实实地坐到一边。

  沈重阳被我折腾醒了,垮着肩膀去洗脸刷牙。

  我往蛋糕上插蜡烛时,乔妮也下来了。她弄了个梨花头,金棕色的短发打了卷,额前剪了些细碎的刘海,身上穿着粉红色的MiuMiu高腰裙,腿上是黑色丝袜,脚上是粉红的高跟鞋,看上去很妩媚。

  我问她:“你干吗捯饬得这么俏,吃错药了?”

  “俏吗?”乔妮笑说,“我还有点不自信呢,好几年没碰过粉红色了,快三张的人打扮得这么嫩相,我真怕出去时导致交通瘫痪。”

  “你穿这个颜色出去确实够抢眼,远远看起来,老大的一面猴屁股。”

  “什么话到了你嘴里都荒腔走板!”

  “你穿成猴屁股出去钓凯子本来就是事实,我歪曲你了?”

  话音未落,乔妮马上反咬我一口:“你大清早跑下来给人家过生日,要说你们俩没有业余感情,就算我歪曲你。”

  “这叫友谊。”

  “罗薇宝,做人千万别掩耳盗铃欺哄自己,要敢于拷问内心承认事实。爱上比自己小的男人也没什么大不了,姐弟恋很正常。”

  “你少管我。”我看着满面春光的乔妮,狐疑地问:“你穿得这么粉嫩,到底去干什么勾当?”

  “你嘴里能不能吐出优雅一点的词汇?那叫约会,不叫勾当。”乔妮叹气说,“咱俩最好别逗秧子掐架,太了解的人,一掐起来,什么脸皮都别想要。”

  “你脸皮那么厚,还怕和我掐架?”

  乔妮冷哼:“你猜对了,我就怕和你掐。在北京几年,我只交了你一个朋友。”

  沈重阳洗漱出来,拾了话碴儿问:“你们俩说什么掐架?太平日子过够了,想找点刺激?”

  “没有男人的女人都是这么无聊。”乔妮懒散地说,“你过生日,我可没什么东西送你,顶多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我听这话,怎么感觉你是巴望我早点死?”

  乔妮不理他,转头跟我说:“早上林央至打电话来,说中午请咱们一起吃饭,你去不去啊?”

  陡然听到林央至的名字,我还有点反应不过来。几秒之后,才记起那个神情傲岸的男人。

  我摆手说:“你自己去吧,我不去。”

  “不去拉倒,我们单独密会,少你一个大灯泡,感觉更美好。”乔妮美滋滋地转身出去,背影都透出雀跃。

  沈重阳问我:“谁是林央至?”

  “是乔妮的朋友。”我把蛋糕上的蜡烛点亮,对他说:“许个生日愿望吧。”

13 夜里飞的蛾子

  我拍着巴掌唱生日歌,沈重阳憋了一脸的深情许愿,之后一口气吹灭了蜡烛。不用问也知道,这情圣的愿望一定和朵儿有关。

  他津津有味地吃蛋糕,我拿蛋糕抹了他一脸。他愣了愣,随即抓狂:“薇宝,我忍你很久了!”

  眼看沈重阳要打击报复,我赶紧转移他的注意力,把熊猫币扔给他,笑说:“给你的生日礼物。”

  沈重阳拿着熊猫币把玩半天,忽然抬头问了句:“你是不是觉得我像熊猫啊?”

  我笑了笑,没想到他智力发达,还能联想出自己像熊猫。

  我们说笑时,外面有人很不客气地哐哐敲门,好像上门讨债一样。

  沈重阳去开了门,跟他一起进来的人留着蓬蓬的长发,体形瘦削,步态也很娘们儿。我以为是个女人,可仔细一看,发现人家下巴上有几根胡茬子,脖上子还有喉结,应该是个男人。这不能怪我眼力不好,现代的男人都进化得缺少阳刚气,男不男女不女,性别扑朔迷离,给人的感觉就是雌雄同体。

  “三皮哥。”沈重阳招呼了一声。

  那个叫做三皮的男人一口京齿儿,看着沈重阳那一脸蛋糕,笑说:“呦嘿,你们这玩的哪出儿?这小脸儿可真招笑,上腻子了?”

  “过生日。”沈重阳不好意思地抹抹脸。

  我没说话,沈重阳给我们互作介绍。这个不阴不阳的男人名字叫李波,外号叫三皮,形容猥琐,一看就是那种长期混迹于社会专伺鸡鸣狗盗的瘪三。

  李波看着我,眼珠子溜溜转,说话声音娘声娘气,仿佛去势的宦官在说话,弄得我一身鸡皮疙瘩。

  沈重阳说他就是他的经纪人。

  他嬉皮笑脸地说:“得得得,什么经纪人,您可别给我拔份儿了,往白了扯,还不就是一个穴头,跑江湖混饭的,见笑了哈。”

  他不客气地坐下来,点了烟,支上二郎腿,随随便便地把烟灰弹在沙发和地板上。

  酷爱干净的沈重阳连忙找烟灰缸。

  李波抹了一指头蛋糕送进嘴里,刚抿了一口,就皱眉说:“这什么破蛋糕,甜得忒腻,过生日不去馆子狠搓,弄这东西硌应人,真矫情。”

  我没跟他搭腔,只跟沈重阳说:“你们聊着,我有事先走了。”

  看不上眼的人,我一句话都懒得敷衍。

  乔妮下午才回来,她的约会大概很愉快,回家了仍然笑意盎然,怀春少女般一脸痴相。她甚至等不及别人探究她的甜蜜,自己就忍不住张扬起来,絮絮叨叨地说她和林央至在一起的种种美妙。

  我有些困,很想睡。

  乔妮拖着我问:“你觉得林央至人怎么样?”

  我懒懒地说:“表面看上去,帅哥都是一样的油光水滑,具体说到他人怎么样,也要交往才知道。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你刚认识他没两天,就琢磨他人怎么样,太猴急了吧?”

  “他和我交往的那些男人不一样,他很高傲,不像其他男人那样,喜欢无事献殷勤地巴结我。他给人的感觉是若即若离的,我摸不透他心里想什么。”

  “那说明他自视甚高,没把你看在眼里。又或者,他是拿腔作势,玩点欲擒故纵的小把戏,让你迟钝的小脑袋使劲地琢磨他,越琢磨,陷得越深,然后就上钩了,手到擒来,易如反掌。”

  “人家没你想得那么奸滑。”

  “如果林央至非此类型最好,否则交往起来实在很没劲。男人最好个性豁达,心胸敞亮,那种爱使伎俩又一身小聪明的男人,整天耍招子、玩心眼,情意甚少,一肚子自私自利。”

  乔妮急忙维护林央至:“你又不了解他,干吗这么大的偏见?”

  “我没说林央至,我是说这一类型的男人——概括,明白吗?没事别瞎琢磨男人,纯是无用功的浪费精力。”

  乔妮冷嘲:“怪不得你不谈恋爱呢,瞅你这道行,出家的姑子也没你看得透。”

  “你别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乔妮沉浸在自己的小宇宙里,把林央至遐想得无比美好,痴痴地说:“我觉得林央至不错,既英俊又多金,我看到他那双炯亮的眼睛,就有点小鹿乱撞的感觉。”

  我缄默无语,能让一个行走江湖多年的老妖婆子小鹿乱撞,可见这林央至着实有一套。

  沈重阳上来找我,告诉我李波走了。

  我问他:“他来找你干什么?”

  “他找我借钱,拿了钱就走了。”

  “你问没问他借钱做什么?”

  “他说跟人谈场子,需要钱打点人情。”

  “他说你就信?借你多少啊,打借条了没有?”

  “他要跟我借一万,我只拿给他三千。这钱也没指望他还我,借给他就当打水漂了。”

  我劝沈重阳说:“你跟他走穴不是事儿,那种人着三不着两的,不靠谱。你别跟他胡混了,自己单找个地方唱歌,哪怕少拿点钱,也好过跟一个整天打秋风的穴头一起浑水摸鱼。哪天真折进炮儿楼,别怪我没提醒你。”

  “我知道你是为我着想,可我这样的无名小卒,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想靠唱歌吃饭也挺难的。北京那么多玩摇滚的,还有一大帮术业专攻的艺校生,全都扎在三里屯混饭,粥少僧多,十有八九都五积六瘦。暂时能混着就混着,最多骑驴找马,慢慢熬吧。”

  沈重阳说完这些话,我心里有些泛酸。

  现实的面目凄怆、寒碜,鸡零狗碎,鸡毛蒜皮。浮沉在社会里的小人物,微尘一般,上上下下,都没个着落。哪天才能熬出头呢?仿佛走一段艰辛的路,只有起点、行进、匍匐、挣扎,一程又一程,谁也不知道路的尽头在哪里。所有尽头的事,一如渺茫的幽冥,任谁也看不清。

  生活继续着,我也被生活驱使着,继续跳舞,一直跳舞……我在这种机械的轨迹里逐日苍老。

  朱鲲和玛丽这一对活宝,经常令我感到尴尬。

  玛丽依然和我针锋相对,为了让我和朱鲲保持距离,硬是不惜工本,每天晚上都顶着飞机头,小旋风似的刮到酒吧里,厮跟着朱鲲形影不离,不予别人可乘之机。

  她这样实在像极了一帖狗皮膏药。

  那天,朱鲲不知怎么冒了邪火,当众毫不留情地斥骂玛丽,说她是跟屁精,没见过男人!

  玛丽活了几十岁,人前也是要皮要脸的。而且,在朱鲲那帮兄弟面前,她一向爱装个大姐大的派头,常以老板娘的身份自居,自以为充当了朱鲲生命里最有份量的女人,三分颜色开染坊地在酒吧里颐指气使,神气活现。

  所有人都给她面子。可这脸梯子好上不好下,玛丽被朱鲲不分场合地讥讽,在一干店伙面前,委实有点下不来台。

  追根究底,挨朱鲲一顿损也没什么,玛丽有本事能屈能伸。她可以把朱鲲口无遮拦的浑话当成打情骂俏来消化。她忍不了的是——朱鲲当着我的面让她难堪。她可以在任何人面前闹笑话,唯独不能让我见着她的狼狈。

  女人在情敌面前,都是要强的。

  玛丽当时就翻脸了,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她在朱鲲脑袋上爆破了一只啤酒瓶——“砰”地一声,酒瓶子粉身碎骨,啤酒沫子和血沫子从朱鲲头上淋漓而下。

  我们一帮人都傻了。

  玛丽也傻了。

  只有朱鲲手捂着脑袋嚎叫:“臭娘们,你砸我,疯了吧你?”

  玛丽怔怔地看着朱鲲流了一头血,眼里都是心软和懊悔了,却仍然负气地说:“你活该!”

  任玛丽再怎么嘴硬,终究心疼自己爱的男人,末了,还是哭丧着脸跟着朱鲲一起去医院。

  朱鲲被打破头,怨气冲天,一路骂骂咧咧,说玛丽登鼻子上脸、狂犬病发作……还逞凶地说:“马带娣,你胆儿壮啦,敢太岁头上爆酒瓶,惹老子急了,叫人轮奸你!”

  玛丽不吱声,任凭他肆意谩骂。

  喧嚷的声音逐渐远去……

  跳完一场舞,我到吧台前去喝酒。

  挥汗如雨的工作都会让人喉咙干渴。我习惯了把酒当成水一样喝,适应了酒的辛辣,反而觉得清水寡淡无味。

  喝酒时,我遇到了林央至。

  我一时讶然,还想说什么真巧啊,什么缘分啊。

  林央至文质彬彬地笑了笑,开口就说:“我刻意在这里等你的。”

  “等我?”我下意识问,“等我干什么?”

  “请你喝一杯。”林央至微微挑起眉,“你还记不记得我叫什么名字?”

  我笑说:“你和乔妮是朋友,她整天念叨你,我想不记得都难。”

  林央至淡淡问:“我和你不是朋友?咱们认识在先,你却这么见外。上次我请你们吃饭,你也没有赏光,是讨厌我?”

  “无缘无故,我干吗讨厌你?上次刚巧有事,所以没去赴约。平常我也不大出门,不喜欢跟人交际。”

  “那我今晚想请你吃饭,能否赏脸?”

  我摇头说:“我跳舞累了,想早点回家休息。”

  “你这么难以接近,身边有没有交往的男朋友?”

  “这是个人私事,不必多问。”

  “恕我唐突。”林央至随意地笑说,“我还是第一次遇见架子这么大的女人。你一再拒绝我,真让我有些难堪。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朋友一起吃顿饭,不必这么推三阻四吧?”

  我想了想,不过是跟人吃顿饭而已,也没必要忸怩顽抗,便点头答应了。

  去更衣室换了衣服,卸下艳丽的浓妆,用清水洗出一张苍白的素脸,还原了自己本来的面目,镜子里的人倒有些陌生了。

  林央至看见我卸了妆,也微微一怔。

  他说:“你不化妆更好看。”

  我有些恍然,好像沈重阳也说过类似的话。

  或许,每个人都希望身边的人有一张最真实的面孔。那浓墨重彩的华妆,总叫人觉得脸谱化,像戴了面具一般,虽是妖艳妩媚,却少了一份真实亲切。

  我和林央至一起出去,十一月的夜晚,秋凉日甚一日。

  时季变化得太匆促,我还来不及适应,依然只穿着一条素色的纱裙。

  我出了酒吧,沈重阳就迎上来,脸步沉稳而迅速。他嘴上答应不来接我,但每晚还是身体力行地穿梭在夜色里,仿佛一架轰然降落的飞机。

  沈重阳看见我旁边的林央至,扬起的笑容有些无力。

  “重阳,这是林央至。”我本来想说他是乔妮的朋友,可顿了一下,还是说:“他是我朋友,我们一起出去吃饭。”

  “哦,那你们去吧。”

  “你先回去吧,路上小心点儿。”

  林央至适时开口道:“不如一起去吧。”

  “不用了,我先走了。”沈重阳说完,匆匆地转身离去。

  我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有点发涩。

  林央至笑问:“他是你男朋友?”

  “不是。”

  “我也觉得不是。”

  “为什么?”

  “你们看起来不合适,那个男人大概比你小吧?他好像在社会里历练不久,看起来并不成熟。估计工作也不像样,衣着很没有品味,一身粗制滥造的地摊货。”

  “你对人的审量标准,就是看别人穿的是不是地摊货?”

  “窥豹一斑,但也以小见大。”

  我盯着林央至,从容地说:“我穿的也是正宗地摊货,浑身上下加起来,也不到一百块钱。而且我最热衷的事情,就是满北京城地淘各种地摊货。我这样的品味,与你这样高雅的人走在一起,肯定会给你掉价。”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我从林央至身边走开,毫无犹豫。

  林央至拉着我,说:“对不起,我一时失言。”

  “你说的都是事实。不是你失言,而是我们原本就是不同的人。”

  “那不同的人自然有不同的见地,你没必要为这个跟我较真儿。我只是客观评说,没有鄙视他的意思。”

  我漠然说:“正因为我和你不是一类人,所以才有一种无法消除的隔膜。你是体体面面的白领,高楼大厦,朝九晚五。而我们是夜里飞的蛾子,为了生活奋力扑撞。你可以优雅,但我们只能挣扎。这不是我跟你较真儿,而是现实呈现给我们的就是这样悬殊的差距。即使我们有所交集,也很难相互理解。”

  说完,我径自搭车离去。

  这样半道爽约,或许令林央至很不爽快。但我实在没办法跟他欢声笑语,强装和谐。

  朱鲲进医院缝了几针,出来之后,头上还敷着白色的纱布,走到哪里都分外醒目。

  玛丽有一阵子没出现,我背后少了一双如隼犀利的眼睛,倒有些不习惯。我问朱鲲玛丽怎么不来了,朱鲲鼻孔朝天说:“靠!她差点儿把我脑袋砸开花,还敢来兴妖作怪?”

  朱鲲一副受害者的委屈,憋了一肚子叽叽歪歪。他看见我,就像逮着了知心大姐,拉着我东南西北爱恨情愁,一顿老太太裹脚布式的凶猛倾诉!

  他只要一张口,我就烦得要死,恨不得把眉头拧成麻花。

  这臭男人也没个眼色,顾自滔滔不绝,说他的生意,说他的哥们,说他的马子……没完没了地掰扯。

  他在那剖析人生时,我就闷着头,吧嗒吧嗒抽他的雪茄。他说累了,唾沫星子干涸了,就叫服务员送白酒。酒送来了,他直接捧着白酒瓶子喝,比小孩喝娃哈哈果奶还带劲。

  我说:“你头上有伤,不能喝酒。”

  他说:“不行啊,男人能没马子没钱,就是不能没烟没酒。要连这玩意儿也戒了,全中国保准有一半的男人生无可恋,都跟赶集似的,一窝蜂扎到和尚庙,集体剃度出家。”

  我不再拦他,心想着喝死拉倒。

  他边喝边说:“其实,我跟玛丽也没什么……”

  “什么没什么?”

  “就是……”他一时语结,想了片刻,猛地说:“就是没勾勾搭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