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楚的眼睛慢慢地聚了光,也聚了泪。

有那么一个瞬间,叶昭觉误以为那滴泪就要顺着乔楚的眼眶落下来了,可是,很快,它不见了。

“我并不觉得他这样做很伟大……”叶昭觉往前探着身子,她急切地想要让乔楚明白她想表达的意思,“我只是认为,他爱你这件事应该让你知道,你应该知道。”

她实在说不下去了。

乔楚的脸渐渐变得柔和,她的嘴角动了动,一个轻盈的笑浮现在她的面容上。

“知道或者不知道,现在还有什么意义呢?”她以不易觉察的幅度摇了摇头,“你不明白,有些事情过了那个时间点,就没有人会在乎了。

“昭觉,你有我家的备用钥匙,房子就拜托你帮我照看了,你交物业费什么的顺便帮我也交一下,钱包我留在梳妆台左边的抽屉里,银行卡在钱包里,密码你知道。

“还有,我所有的包包都可以借给你背……不过你要爱惜一点儿啊,尤其是那个小羊皮的,别给我弄破了。衣服嘛,你想穿也可以穿,但记得看水洗标,该干洗的一定要送去干洗店洗,别为了省钱在家自己拿洗衣机洗!

“化妆品那些,也都送你吧,不然过期了也是浪费……”

她说完这些,探视时间差不多也就到了:“嘿,搞得像托孤似的。昭觉,当初借那个电吹风给你的时候,我做梦也想不到,竟然会借出一个好朋友,谢谢你来看我。”

她说完之后,自己忍不住笑了起来。

可是叶昭觉笑不出来,她一直强忍着,拼死地强忍着才没有流泪,到此时,她终于控制不住了,两行清泪悄然落下。

她哽咽着说:“我会经常来看你的,我保证!乔楚,你要打起精神来,两年,很快就过去了。”

“是啊,两个圣诞,两个元旦,两次春节……一下就过去了。”乔楚笑了一下,有点儿悲凉,又有点儿玩世不恭。

时间真的到了。

“好了,别哭了,待会儿睫毛膏花了多难看啊,你现在可是专业化妆师了。”她在玻璃那边轻声地安慰叶昭觉,“好好照顾自己,替我谢谢齐唐。”

她站起来,决然地转过身,没有回头。

自始至终,她一个字都没有提闵朗。

按照算命大师给出的吉日,MarryMe新娘造型工作室在即将进入深秋的时候,顺利开张了。

店名是陈汀取的,她半是哀怨半是玩笑地解释说,因为从来没有男人对她说过这句话,所以,她现在要用这个名字报复命运开的玩笑。

不仅如此,她还弄了一个声势浩大的party,邀请了许多S城的红人。

所有人都穿得闪闪发光,尤其是女生,个个都妆容精致得可以直接拉去拍硬照。

她们三五成群,拿着自拍神器或是打开美颜相机,先自拍无数张,然后甲跟乙合影,乙又叫上丙,再算上丁,大家为了在镜头里争夺对自己最有利的角度,调整位置的时间都比拍照时间更长。

每个人都有种拿自己当明星的架势,每个人都有种莫名其妙的偶像包袱。

叶昭觉恍惚间觉得这画面似曾相识,仔细一想,原来是Nightfall开张的那天,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

“够了!”她连忙打消脑袋里的念头,陈汀要是知道后面一句是“眼看他楼塌了”,肯定非掐死她不可。

“昭觉,过来……”陈汀在不远处向她招招手,待她走近之后,陈汀逐一向来客介绍,“这是叶昭觉,MarryMe首席化妆师,也是我的合伙人。”

其实叶昭觉还是很不习惯这样的社交方式,怎么说呢,她老觉得这有点儿虚情假意,但一想到这些人都是她将来的客户和潜在客户,她便还是压抑着这点儿抵触情绪,微笑而客套地一一招呼。

短短几十分钟,她的微信已经新增了数十位好友。

“你的朋友们呢?没来吗?”

在洗手间补妆的时候,陈汀忽然察觉到今晚到场的人几乎全都是自己邀请的宾客,叶昭觉的朋友们呢?

“嗯……”叶昭觉咬着下唇,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圆场,她的朋友们不是来不了,就是来不了,还真是有点儿尴尬。

“无所谓,再交新朋友就是了。”陈汀耸耸肩,又往T区补了点儿粉,她喝了不少酒,面色酡红,正要打开洗手间的门时,她又退了回来,“刚刚人多,没找着机会跟你说,裙子很美,配这枚胸针恰恰好。”

叶昭觉微微一笑,并不接话。

胸针,是陈汀送的那枚,裙子,是齐唐送的那条。

旧物件,新生活。

Party散场之时已经是后半夜,所有客人都走了,陈汀昏昏沉沉地等着代驾,对叶昭觉说:“待会儿先送你回家,别收拾了,明天约个保洁吧。”

“你先走吧,我自己回去,我想再在这里待一会儿。”叶昭觉拿了一条湿巾贴在陈汀的脸上,柔声说,“回去好好休息。”

陈汀已经睡意朦胧,也就没再坚持,过了一会儿,代驾到了,叶昭觉搀扶着将她送上车,又叮嘱了几句。

车开走了,现在,只剩下她一个人。

她站在MarryMe的门口,抬起头来仰望着月亮,Party上嘈杂的人声和音乐声还残留了一点儿在她的耳道中,发出轻微的嗡嗡的声音。

温度太低了,她裸露在空气中的皮肤似乎变得极薄极脆,仿佛稍微戳一下便会崩成无数碎片。

即便如此,她还是舍不得进到里面去。

不知道为什么,她是如此贪恋人生中这片刻的清凉。

所有的喧嚣都像潮水一样退去,她是这天地间的一座孤岛。

她心里那个穷凶极恶的女孩儿,终于平静了下来。

突然之间,她肩上一暖,这外套上的气味,她太熟悉了。

她没有回头,面无表情,但声音是笑着的:“是不是我每次穿这条裙子,你都得搭上自己一件外套?”

“没办法啊,你每次都是在这么冷的天气里穿。”齐唐静静地从她身后走到她旁边,“你为什么不邀请我?”

“没邀请你,你不也还是来了?”她轻声说。

“陈汀叫我来的,跟你可没什么关系。”

现在,这座孤岛不再遗世独立,但是她说不好,此刻旁边出现的到底是暂时停靠的船,还是另一座孤岛。

“齐唐,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以前很爱看一些关于动物的纪录片。有一次,电视里播了一段关于北极熊的片段,旁白说,全球变暖威胁着北极熊的生存,那个播音员的声音很好听,他还说,这个世界变化得太快,北极熊快跟不上了……我看着画面里的那头北极熊,从一块冰上跳到另一块冰上,当时,我觉得自己就和它一样。”

她说完之后,终于转过脸来,平静地望着齐唐。

她的脸上有一种孩童般的神情,像是搞不懂这个世界,又像是完全搞懂了。

齐唐一动不动,也平静地看着她。

一种从来没有过的预感,出于直觉,他告诉自己,现在是一个很关键的时刻,不要轻举妄动。

他只要像从前一样,耐心地等着,等着就好。

“人生是一个不断失去的过程,对不对?”

她用了疑问句的语气,却又似乎并不需要谁给她一个答案。

在秋天的月光下,她想起很多。

她经历的所有,赤贫的童年,激烈的青春,破碎的初恋,被损耗、被欺骗和折辱的生活,从前她的眼里只看得见这些,心里也只记得这些。

命运给她十个盒子,前面几个拆开全是空的,她曾经为之愤恨过,久久不能释怀。

而现在,她要拆下一个了。

“该处理的事,我都处理好了。”齐唐慢慢地说。

“孩子不是你的?”

“不是。”

“还会有下一个英文名出现吗?”

“不会,中文名也不会。”齐唐笑了起来,“你呢,钱存够了吗,欠条我可还留着。”

“快了,还差一点点,你再等等。”

“我都等了这么久了,无所谓再多等几天。”

下一个盒子,现在就置于她双手之中,而她并不急着打开。

她希望在打开这个盒子之前,她已经能够真正理解自己的命运。

用我所有,换我所想,付出十厘,收获一分。

滚滚红尘,这世间确有它的污秽不洁,但因为人间这点公平,所以我们才可以说,对于命运,我永不绝望。

她靠过去,轻轻抱住齐唐,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接受这个现实。

这次终于不会再“差一点点”了,他的下巴搁在她的头顶上,不知为何,竟有淡淡鼻酸。

秋天的月亮,就在他们身后很近的地方。

(全书完)

后记

这是迄今为止我写过的篇幅最长的小说,两本加起来字数超过三十万。

所有想要在这个故事里完成的,都已经尽我所能书写在其中,因此,题外便无须长篇累牍,就连后记的标题都一并省略。

在我更年轻一些的时候,每次出书(尤其是长篇小说),最喜欢写的不是正文部分,而是跋或者后记。

跳脱出小说的人物角色,以作者的身份和视角来阐述种种用意,冷静而又疏离。

某个人物在某个场合说的某一句话,做的某一个小动作,曾经希望每一个字都能掰开、揉碎来解释给读者看,以求写出来的所有文字能被读到的人充分理解。

接受“理解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接受“每一个句子都有可能被理解成千万种意思”,或许是一个写作者慢慢成熟的必经道路。

要相信读者,相信他们会有自己的所得。

我小时候算是个相当叛逆的少女,锋芒全露在外边,写作的风格比较局限于天雷地火的爱情、横冲直撞的女孩和残酷黑暗的青春,在现实中,当然也会很激烈地表达自己的爱憎。

或许是因为年轻吧,所以那样去理解生活,也并不会显得格外愚蠢。

而现在,距离我的十八岁已经过去了十年,无论从何种意义上来说,我都已经是一个真正的成年人,所以,现在锋芒,我将它藏于心里。

2014年夏天,我在长沙写完《一粒红尘》,接着便在十个城市做巡回签售会,在现场见到了很多老读者、新读者,其中有帮女儿排队的父母,有帮异地女朋友排队的男生……

如果说在人生中一定有那么一些时刻,你感觉到自己对于他人有了那么丁点儿意义,我想大概就是类似这样的时候吧。

秋天的时候,我决定回北京。

长沙当然是很好的,无论我这一生有多么漫长,而我又将要去往多少地方,它都是我生命中的一张底片,是我最初的梦想和永远不能舍弃的后盾。

很少对人说起,我十八岁时离家,敏感,胆小,贫穷,貌不惊人的少女独自对着一个全新的城市,站在某个餐厅门口,近乎绝望地认为自己一生都不可能走进去,坐下来吃顿饭。

这些后来当成笑话想起来的事情,在那个时候,几乎击溃了那个自卑的灵魂。

我是不太相信“心灵鸡汤”的,但是我相信人可以克服很多东西,只要你真心想在某种环境中扎根下来。

你所需要做的只是克服你的惰性、你的小聪明,还有你脑袋里随时冒出来的打退堂鼓的念头。

那个年轻时候的我,怀着就连自己也无法解释的偏执和好胜心,在那个城市里一点点地长大,有了自己的朋友,有了安身立命的基础,也有了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然后,她想要去再远一点儿的地方,试试看。

对于我来说,北京是绕不过去的一站。

不是他们说的因为这里有更多新鲜的玩意儿,更多先锋的观念,那些都是外在的东西,我真正在乎的,是自己曾经在这里当过逃兵。

我曾经认为这个城市太大,太冷漠,而个体太渺小,太孤独,这种专属于年轻时的矫情让我在那个时候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离开。

所以重回北京,待在这里,其中没有任何重大意义,连跟自己的战斗都算不上,仅仅是一个成年人的某种尝试。

仅仅是因为心里有个声音说:或许你现在可以做到了。

我想起在青藏线的火车上,半夜睡不着觉,我一抬头看到窗外满天的星星,夜空干净得像是被水冲洗过一样。

那一幕如同某种神谕,赦免了所有的苦难和罪责。

我一边发抖一边在手机记事簿上写下自己当时的感受,我说我隐约有一种预感,在我二十七岁过了一半的时候,或许,我的灵魂将会有一个正常的轮廓了。

之后,我回到北京,开始写《一粒红尘》的第二部。

我不想说这是一种使命感,只是内心有一种召唤,认为叶昭觉的故事应该继续写下去。在开始之前,我甚至不敢说自己一定能掌控她的命运,只是跟随着这种召唤,一步一步慢慢往前走,带着一些试探,一些不确定,甚至包含着一些卑微。

我试图去理解她的挫败,她的自我否定,她身边那群人随便拎出一个来都要比她更有个性,更精彩耀眼,更像一个故事的主角该有的样子。

滚滚红尘,她是其中最微小的一颗,而我的初衷,恰是想要写好这个最普通平凡的姑娘。

这一年北京春夏下了很多次雨,对着文档写作的那些雨夜,我经常有种回到了南方的错觉。空气清新而潮湿,雨滴打在玻璃上发出声响,一个个不眠的夜晚从指间静静流逝。

写长篇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对意志力的考验。

有次去听严歌苓的讲座,她说:“文学是我的宗教,是我愿意花几十年时间去做的事,不管别人怎么评价,我认定这一点。”

我想,我之所以会因为这句话而热泪盈眶,大概是因为对于写作这件事仍有热爱吧。

但愿我所经历的岁月都不是虚度,未来能更游刃有余。

但愿曾经有过的软弱和痛苦,终究是酿出了一点儿,一点儿智慧。

独木舟

2015年9月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