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熊男面无表情,只是恭敬的跪在路易的马前,“公爵大人,比尔向您问好。”

“很好,比尔,你的忠诚为你赢得了荣誉。从今天起,你不再是铁匠比尔,而是比尔爵士。你将有自己的封地和属民。等回到鹰岩城,你将在大祭司面前被册封为骑士。”路易平静的说,气质高贵冷静,一派诸侯王的派头,迥异于在战斗中的狂野作风。

“谢谢公爵大人,比尔宣誓效忠于您,至死方休。”棕熊男比尔挪动半跪的膝盖,俯头亲吻了一下路易的战靴。

“你不要桑德拉了吗?”明知道朱丽断不会放背叛者离开,孤儿还是忍不住问。

比尔抬眼看了一下孤儿,认出自己就是被她贩卖,但她从未侵犯过他的男性尊严,他至今感激。奴隶贩子在几个自由贸易城帮到处都是,只有盈禄家的伯爵小姐会善待他们,全港口的人都知道。

“尊贵的伯爵小姐――”

“她就快成为你的公爵夫人了。”比尔还没说话,路易插嘴道,似乎急于让别人知道他抢了盈禄家的女伯爵为妻,也不管人家愿意不愿意。

比尔显然吃了一惊,而孤儿根本就不辩解,因为根本没有用,到时候以事实说话就好。

“公爵夫人。”比尔垂首表示敬意,“公爵大人曾经说过,谁能帮助攻破不破之城,就会被封为追风家的属臣。我本是铁匠,在与尊贵家族的战斗中被俘,但只有贵族骑士才能被交换或者讨要赎金,我只能被当做奴隶卖到不破之城,但我时刻不敢忘记公爵大人的谕令,历时三年才找到机会。”

“你说过带我走的!”桑德拉尖利的声音划过空气,“你说过我会成为爵士夫人,我们会生儿育女,儿子可以留在身边,会有豪门宴会,会有优雅的默剧观看,会有骑士比武大会,不用一生都呆在这全是女人的地方!你说过的,我们可以一起成为贵族。你说过的!你说过的!你说过的!”她绝望的哭叫,震人耳鼓。

路易抓抓耳朵,显得很不耐烦。

“我骗你的。”比尔冷漠的看着桑德拉,眼神中没有一丝感情,反而充满了厌恶,“我和你上床,取悦于你,当你的狗和玩物,放弃男人的尊严,就是为了要你告诉我控制魔晶的咒语,为了让你帮我把巫师带到塔楼顶,为了你允许我随意走动,可以接触来自追风家族的商贩,让他把消息带给公爵大人。除此之外,我对你能有什么爱呢?你从来不把奴隶当人看,比草原上的狼还贪婪,怎么会有人爱你。”

原来这无间道是无意之举,异界版斯巴达克斯,但谁能想到比尔这样看来像棕熊的男人这样有心机和忍耐力呢?果然人不可貌相。

想来,比尔被卖到桑德拉的人种馆后,他的某些能力让放荡的桑德拉对他格外满意,于是他成了她的宠妾。本来在开集市的时候,当当是不得随意乱跑的,但不破之城平常也有小商贩往来做生意,这时候如果比尔利用桑德拉的地位与这些人进行接触,继而联络到路易公爵是可能的。

控制魔晶的光芒,不仅需要借助于某些魔法,还需要一串咒语,那是五个首领才知道的秘密。比尔忍辱负重了三年,当他得知了这咒语,自然立刻就与路易公爵商议破城的计划。他们选在了三天大集市的日子,还借助孤儿之手把男巫当做奴隶运进城来,比尔甚至还发展了三个当当帮手。

而做到这一切,只需要给桑德拉一个不切实际的美梦,并且花三年时间让她相信就可以了。

桑德拉在不破之城地位崇高,无论要什么都可以得到,金钱、美食、美男、权位,可她偏偏想要爱情。多么可笑啊。强势到如此的女人,阴险狠毒、说一不二,却依然倒在爱情的脚下。

可是又哪个女人不想要爱情呢?孤儿也想要,但她不会想藉由男人改变命运,也不会为了男人,伤害自己的亲人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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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话要说……………………

这是今天的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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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了。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十八章 逃跑的地方

“好啦,我们走。”路易扣住马缰,“朱丽城主,希望以后还有机会与您在战场上相见。”

“那一定会是在不破城之外。”朱丽目光烁烁,带着与她美丽面庞不相称的坚毅。

路易一笑,拐过马头,让出道路。

这位公爵大人还是不相信女人的尊严与荣誉,所以他的人马将分为三批出城,如果不破之城的女人让魔晶重放光明,还留在城内的追风家族的士兵就会继续战斗。说到底,第三批出城的人是最危险的,而他就留在第三批人马之中,当然还有仍然坐在他身前的孤儿。

孤儿一直祈祷她的保镖们不要在这时候盲目出现,尤其是小四四,说不定他会毫不犹豫的为她献出生命,而她绝不想让他死,因为她不希望财产遭到损失,也因为舍不得他这么多年的出生入死。

而这一次,祈祷应验了,直到他们离开惊马大道,小四四也没有出现。

“照顾我的人、我的货物、我的奴隶、我的财产――”临行前,她不断要求朱丽。

朱丽没有说话,但用力点头,孤儿放了心,因为她知道那就是承诺。不过两个女人的这番对答,惹得路易到了城外还在嘲笑。

“你平时就是这么爱惜东西吗?”他笑,脸上依然阳光灿烂,一点也看不出半天前他打了一仗,攻破了传说中坚固无比的不破之城,也看不出他议了和,不管他承不承认,毕竟是被人胁迫这么做的。

“盈禄家善于积累财富,这有什么好笑吗?如果不是我有钱,你会想娶我吗?”孤儿不卑不亢,态度沉着。

“是啊,你是我在不破之城的最大收获。知道吗?你比之那座城一点不差,你虽然没有地理优势,但你比那座石头城美丽。”他直言不讳,“而且我现在抱着的可不只是财富,还是个我从没见过的可爱女人。”

孤儿不理他的恭维话,但感觉得出他的变化。才抓住她时,他总带着调戏的态度,可现在他对她规规矩矩,可见真正把她当成了贵族小姐看待,并不是把她当成掠夺物。

但是尽管他尊重她,似乎还有点爱慕,也尽管他漂亮得没话讲,英勇善战,她却还是要逃,因为用朱丽城主的话来讲:女人也有尊严和荣誉。

而她计划要逃跑的地方,就是惊马大道尽头的一处奇异山地。

不破之城的北峰出口正对着惊马大道,那是一条高出地面的宽阔石子路,从城门口到路的尽头,快马也要走上一个小时,路两边的红色泥土地依山形成了巨大的空地,好像一块小型平原,魔神之力遍及整个红土地。

路的尽头,绵延的山岭锐利的伸出一角,好像一把匕首指向了另一座山峰,从角度上看,有点像F1赛车中的“胳膊肘弯”,一侧是高高的山岭,另一侧则是深谷悬崖。而过了这个锐角,就摆脱了魔神的影响。

从理论上讲,这也是不破之城的天嵌,如果在此处设伏,想进入惊马大道也是不容易的。不过这也就是理论罢了,因为这地方的路并不窄,可以并行五辆马车,而且如果要进入惊马大道,未必非要路过这个锐利的山角,从一侧的山岭也可以,若骑兵冲起来,借助山地还有很大优势。

不过,这地方却是孤儿唯一的机会,她必须一次成功。

不破之城中的女战士不会追出来,为了省马,路易一定会走这边平坦的路,反正过了那个山角就是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了。她只要在那个时候跑到悬崖边上,跳下去就行了。

背上的伞包,本是她无意中背上的,没想到这时候成了她逃跑的助力。

她在地球时玩过跳伞,当时是被她老爸逼的,她至今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带她玩这么危险的东西,而她从来也不是喜欢冒险的人。难道父亲预见到了今天?预见到她女儿必须跳伞以逃生?

不,不可能的,盈禄家的人从来不是以预言著称的,那是精灵家族的活儿。想来不过是老爸的恶趣味罢了,他喜欢看她吓得哇哇直哭,然后呕吐不止,他强迫她玩各种极限运动,虽然她一直玩不好,每回都像死了一回一样,可在逃命的紧要关头,也许足够了。

悬崖跳伞与普通跳伞不同,气流复杂得很,但是比起被强娶,冒点生命危险也值了。一旦她被带进追风家族的领地,盈禄家没有力量攻打鹰岩城,朱丽也不会为她举兵,只有那四个保镖会骑着小猪和小蛇前来送死。

所以,尽管危险,可是必须!

“我想去崖边看看。”当三批人马都已经顺利出了惊马大道,孤儿对路易说。

“现在赶着回鹰岩城,我希望三天内和你结婚,你去那里干什么?”路易有些疑惑,还有一点警惕。

孤儿决定刺激他一下,于是回身一望。

只见魔晶的银紫光芒直冲天际,北峰入口处的两尊魔神散发着若有若无的红光,整片红土地上,连一只兔子也不敢经过。

“你怕朱丽城主追出来吗?”她侧过脸,扬起下巴,神情高傲的问。

“如果不是忌惮魔神之力,我会怕一群女人吗?”路易显然有点被刺到了,神情严肃的回答。

“那么你为什么不肯让我停一下?我只是看看我的龙是否还在。它一向在那个地方等我,难道你连让我看一眼魔宠也不敢?或者你以为我会跳崖?”

“没有人会因为要嫁给我而跳崖,女人们希望享受这荣耀已久。而你,我亲爱的伯爵小姐,成为了那个幸运者。”路易很自傲,而他也确实有那个本钱。

“那么,你可以让我看看我的魔宠吗?”

“有何不可,只要你别用太久的时间。”到现在,路易被孤儿挤兑得没有理由说不,只得率先下马,然后抱她下来,“要我陪你吗?山边的风都是魔鬼,说不定他会从我怀里抢走你。”路易调侃了一句,“至于你的龙,你可以带走它,或者我再送你一头做为新婚礼物。”

孤儿摇摇头,表示想和魔宠单独告别,然后在路易的注视下,一步一步走到崖边,心里“呯呯”乱跳,不仅是怕悬崖跳伞,还怕路易突然变卦。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十九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

她强迫自己不紧不慢的走,步姿和身体不泄露一点秘密,好不容易到了崖边,探出身子往下一看,不禁头昏目眩,差一点跌下去。

不到高处就不知道深谷的可怕,这悬崖好像一个绝深的矿坑,四面绝壁陡峭,谷底却只见一片森森绿意,间或有一两块灰色的石岩露出来,仿佛是一只怪兽张大了口,獠牙闪亮,正等她自投罗网。

一瞬间,她有点犹豫,心想也许到了追风家族的领地还有机会逃走,犯不着如此冒险,但一回头,就见路易正大步向她走来,一边走一边叫,“站着别动,你会掉下去的。”

山风从崖底倒卷上来,吹得她的长裙飞舞,披风飘扬。她下意识的后退一步,有些站立不稳,身体微微一晃,感觉风拉扯着她的衣服,把她往崖底拽。

这时候她不得不承认,她是个胆小鬼,这种极限运动实在不太适合她,而这个逃跑的主意简直糟糕透了,眼看路易越走越近,她情不自禁的伸出手,和身后巨大而空洞的恐惧感相比,她宁愿先跟这个漂亮的公爵大人离开,以后再想逃跑的办法吧。

又一阵山风吹来,风力很大,孤儿身上的披风都被卷走了。她只感觉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搂抱她,想让她飞起来。她脚下用力,想向前走几步,没想到地面传来“喀啦”一声,山崖边上碎石很滑,她居然不进反退,双脚已经到了崖岸的边缘,甚至有一只脚跟已经悬空。

“千万别动,我来救你。”路易看到孤儿的险况,大叫一声,开始向前跑。

而他这突然的举动反而吓了孤儿一跳,她没有动,但是重心本能的向后,于是不可抑止的,她直直的掉落了悬崖。

尖叫声被风声所掩盖,最初的几秒慌乱被求生的本能所代替,她估算着下降的位置,然后拉开了伞包。

在降落伞打开的一刹那,她感觉好像被山风拉了起来,山间复杂的气流撕扯着她,她没有风镜,眼睛被风吹得张不开,裙摆像花瓣一样张开,她拼命想看清周围的环境,调整降落的方向,可做得并不好。

不想跳也跳了,安全着陆是下一步的问题。

但她跳伞的技术实在不怎么样,无论如何努力也控制不住方向,任由山风把她吹得东飘西荡,好几次都差点激烈亲吻山壁,吓得她连汗毛孔也闭起来了。

她印象中从天下掉下来的速度是极快的,可这次感觉特别慢,不知道被气流戏耍了多久后,山风推着她突然一个俯冲,向着地面一片葱郁的树冠冲了过去。

她惊叫、咒骂、大声祈祷、可这都阻止不了她的下降之势,浓密的树叶和枝干迎面汹涌的扑来,伴随着噼噼啪啪的树枝折断声、抽打在她身上时她的痛叫声,她不断下落。

“别慌,注意角度。孤儿,千万不要慌乱。”她紧张的提醒自己,要知道她落地的成功率非常低,被父亲逼着玩过三次跳伞,除了第一次侥幸成功,第二次她摔了个嘴啃泥,脸上大片擦伤,差点毁容,第三次更是断了脚。总之她是一次不如一次,不知道这第四次会如何?

更可怕的是,她七年没碰过伞包了。

可是,尽管大片树枝的阻挡降低了她落地的速度,但地面的景色出现之快,还是完全超过了她的眼睛对事物的反应。她只看到眼前黑乎乎一片,也不管那是树干还是岩石,在即将撞上的一刹那,本能的伸出四肢,紧紧抱住,就好像落水的人抓住一切浮木一样。

呯!

她抱着浮木一起倒在地上。还好还好,浮木在下,她没有直接亲密接触地面,不过这浮木很坚硬,她这一下撞得也够戗,而伞面像一张巨大的云,把她和浮木一起罩在下面。

她暗吁了一口气,虽然姿态差点,毕竟安全着陆了,而尽管她身上无处不疼,却感觉没有受内伤。

唉,幸好她拼命的护住了脸,她美丽的面貌才得已保存。只是――不过――这浮木很古怪,质感冰冷而光滑,好像是――金属!

不会是恰巧抱到一大块金子吧?

孤儿兴奋的撑起一点身体仔细看,眼神却撞入一片蓝色里,最深邃的蓝,好像玄冰再燃烧。

“啊,我的奴隶!”透过狮子面具上窄窄的眼缝,孤儿认出了那双眼睛的主人。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而下一秒,她只看到寒光闪闪,伞面被斩为碎片,像漫天飞舞的白蝶,而她则被一只手抓住衣襟,举了起来,双脚离地。

“放手!放手!我才从上面掉下来,受不了高处。啊,要断气了。”虽然抓的是衣服,但让布料这么勒着脖子也受不了。

话音未落,她就被远远扔到了地上,幸好地面上有厚厚的枯叶,不然一定被摔个半死。这死奴隶,真野蛮,看来以后要好好调教,还得用狠招。孤儿坐在地上干咳,瞪着眼前神秘的冰封骑士。

近距离看,他似乎比被封在冰晶中更为高大,也更为冰冷,从头到脚的黑色铠甲依旧闪着寒意的光泽,森然狠戾的杀气在他身周弥漫,连飞虫也退避三舍。

孤儿看不到他的脸,他也不说话,但他的巨剑却垂在手侧,斑驳的锈迹已经退去,剑身散发着幽蓝之光,看来锋利异常。剑的护手上雕刻着一个标记,像S型的火焰,又像是尾部相连的双头蛇,正是驿马家的标记。

“你是阿德斯!”孤儿冲口而出。

本来冰封骑士已经背转身去,一手拉过马缰,似乎就要上马离开,听到孤儿这样说,又停了下来,半侧过身看她。

孤儿这才注意到这是一片林间空地,而自己从天而降,居然把他从马上砸了下来。

今天是什么日子,她从空中掉下来两次,两次掉在男人的马背上。这下可好,她闯了大祸,因为根据塔撒大陆的习俗,骑士从马上摔下来是奇耻大辱。

她侮辱了一位骑士,虽然阿德斯是相当于雇佣兵的自由骑士,但他的荣誉仍然不容玷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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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晚上还有一更,大约8点到9点。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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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二十章 舍命不舍财

“呃――那个――我不是故意的。我没有翅膀,所以无法控制降落。”孤儿笨拙的解释,“你就当这是缘份好了,这样想,会不会好一点?”

她偷瞄,而回答她的,是眼前寒光一闪和紧随而来的疼痛。低头一看,自己右小臂出现了一道至少三寸长的口子,鲜血正争先恐后的冒出来,衬着雪白的臂,看来触目惊心。

他敢伤她!还无缘无故的!

孤儿立即就愤怒胜恐惧,怒道:“你干嘛划伤我!作为一个奴隶,你实在太过分了!这世界上只有我老爸可以打我,因为他生我养我,他有那个权利!你算老几?不过是一个兵马俑――”她住了嘴,因为那巨剑的剑尖抵住了她的喉咙,不过她虽然不敢动,还是不服输的怒目而视。

顺便瞄了手一眼,血哗哗的流,好疼!

“我不是任何人的奴隶。”他忽然开口,声音低沉冷漠,似乎从胸腔中发出,却说不出的磁性好听。

孤儿紧盯着剑尖,见上面的血迹正像蒸发一样快速消失,似乎被剑身吸走,而一道幽蓝剑光仿佛隐秘的气息一样盘旋剑身。

也许这巨剑一出就必须见血,所以他要划伤她。她心想。照这么说,他只是取她一点血,而没有杀了她,已经很客气了。

可是,他不应该对她客气吗?他现在应该单膝跪在她面前,亲吻她的脚,请求她的原谅,因为他是她的奴隶。他否认有什么用,事实就是事实。

“这剑叫什么名子?”她在这么危险的情况下,突然像拉家常似的问了一句。

隔着面具,她似乎都能看到阿德斯皱紧眉头。他没回答,但是剑尖缩了一下,让孤儿感觉他不会杀她。

“这么保密?那我以后自己打听好了。”

“疾风。”他吐出两个字。

一时之间,孤儿没明白,愣了一下才知道那是巨剑的名子。她很开心,因为交谈是建立关系的第一步,他肯说话,就证明万事好商量。

“这名子很好听,但是请把剑拿开好吗?”因为不敢动,她脖子都酸了,而且手臂疼得要命,“至少容我包扎一下伤口,自由骑士也不会欺凌弱小。”

看不到他的脸,揣测不到他的心意,但巨剑终于还是移开了。

孤儿抬起胳膊,见一缕血迹已经染过手背,不过现在已经不再流血了,显然划得伤口虽然长,却并不深。而这样一把巨剑却能划出轻巧的伤口,阿德斯的武力指数摆明了相当高,从奴隶的价值上而言,他是一等货色,甚至可以加价好几倍。

可是就算胳膊止血了,她也得包扎一下才行,否则碰了脏东西会感染的。这边的医疗条件不太好,受了伤总是用各种古怪的花草和湿泥来解决,她可不敢接受这样的治疗。而要回现代还得等差不多一下月,她不想因发炎化脓而持续高烧。

想到这儿,她拉起长裙的裙摆,学人家的样子用力一扯,不过并没有预想中的嘶啦声,可见裙子的料子质量不错。再拉,还是没反应。于是她左右寻找锐物,眼光一飘看到巨剑光亮亮的闪,剑尖就扎在距她不远的地面上,她想也没想,把裙摆凑地去轻轻一划。

啊,这剑果然锋利到无与伦比,就算紫金家的极品宝刀“王权”也比不过。不过,她才把布条胡乱缠在手上,身子就僵住了,因为她听到了一声愤怒的哼声,虽然轻微,但寒意阵阵,似乎这小片空旷的林地都降温好几度。

哎呀不好,她貌似忽略了一件事,以神兵宝刃去斩女人的裙子也是侮辱骑士的做法,还被很多人认为是不吉利的。几分钟内,她已经严重侮辱阿德斯两次。

“我希望你明白,你就是我的奴隶。”她不知死活的说,企图以这件事来掩盖她侮辱骑士尊严的事实,“你是我从鬼影森林中挖出来的,是我解开的你的封印,不管你愿不愿意,你属于我!”这可是她的财产啊,她这人就是死也要赚钱,舍命不舍财的。

“我可以杀了你。”他慢慢的答,收回巨剑,声音中毫无感情,态度骄傲,“今天容忍你的愚蠢行为,就是为了抹去那一挖之恩,否则你早就人头落地。以后别再让我见到你,那样你只能到地狱去贩奴了。”

“塔撒大陆是你的吗?如果无意中遇到也怪我呀。”孤儿走近两步,但被那狮子面具上、狭窄眼缝中的冰冷目光骇得后退了好几步,“你不了解我,我对于自己的财产从来不放手。”她心里发抖,嘴上却硬。

这一次,阿德斯没有回答她,转身上马便走。

孤儿连忙追上,“至少你要带我走出这片林子啊,我连方向也辨不清。喂,你等等我啊,骑士的美德就是保护弱小,这其中包括妇女。喂喂――”她在后面大呼小叫,可前面的大黑马和黑骑士就是不理。

好在这片空地外都是茂密的树丛,马走不快,她穷追不舍之下,居然没被甩脱。而当她试图靠近大黑马,却感觉一种说不出的恐惧感,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似的。

那马比寻常马高大很多,孤儿的头都不及马鞍,马皮有如丝缎般光滑,比无月之夜还要漆黑,马身上披着重甲,马脸上也有护具,一缕黑缨在马的脑门上作装饰物。

皮特说的没错,这马像是暗夜里的幽灵,散发着地狱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