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话题不要一下子岔那么远好不啦!恶寒一会,我苦笑:“为什么你不觉得是李钲这样子拒绝我?”

“我的女儿,姿色才德,哪一样不比名门闺秀,姓李的拒绝你,怎么可能?只怕你拒了他,他还惦念一辈子呢。”说到后头简直眉飞色舞,一本正经的眉飞色舞。

怎么听着这么不对劲呢,想了想,找到根源所在:“那十年前他为何对我不屑一顾?”

“明珠总有暗投的时候,才子还有不得志的呢,何况女子。”

我抖,越听越不靠谱,真如他所说,我还很怀才不遇,啊不,怀色不遇?不靠谱啊不靠谱,真有那么出色,不是桃花运大爷到我这儿突然打盹了,一打十年,就是我爹之言不实,纯粹逗我开心,个人认为答案倾向后者。

“我累了,你走吧,让我休息一会儿。”现实真让人虚弱啊,我扶额。

等了半天,我爹依然坐着,动也不动,只听他淡定地:“…这是我的书房。”

哦哦,忙说对不起,自己滚蛋了。都是让苏荭萦膈应的,死了,也不安生,闹得活人活不自在,每思及此,愣是食之无味,睡不安寝,伯仁因我而死,不因别人,因我…难道这辈子,就这样念叨下去?

往事可以改变吗?人死可以复生吗?恨我爹还是独自内疚,都不能改变这两件既成事实。所以,好吧,到此为止。

踏出门槛的脚,重重地剁下去,到此为止。不能改变,就忘记。

今后的日子,只当我转世投胎,再度为人。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大家,周末愉快。

第44章

大白看样子十分听小毓的话,旁晚便独自来了,茶也不喝便直奔我娘住处,将要关门时我不放心,问他需不需要找个帮手,他只说不必,无比从容无比自信地转身进去,两个时辰的治疗过程中,只要过一盏灯,还是我从窗口递进去的。

夜色深深,他缓步走出,另交给我一副药方:“每日煎服三次,服足十日,今后便无复发的可能。”

这么牛?还以为不折腾个十天半个月不见成效呢,早知如此简单…唉。

薛神医忙完,也不多言,自行出府,不知是回李府,还是回他的深山,我也不便多问,匆匆道谢便冲进屋中查看,只见我娘盘膝坐于软榻之上,双目轻拢,神色宁静,一灯如豆柔和映照着她清瘦的身形,在墙上投下微微颤动的影,分明是从前神智正常时清淡如兰的模样。一个人疯癫与否,全在神情气质,气定神闲,丝毫看不出从前喜怒无定之态,不是痊愈是什么?

这个人真的是我娘?也许该问,这个人,真的一病十余年?

“感觉怎样?”我过去,第一次毫无戒备地执了她的手,这手真凉。

“很多事情…不,所有事情清晰见底。”她睁开眼睛想了想,微微一笑:“原来我都记得,也记得自己病时所做作为。只是有些累。”

累,也是正常的。

我抹去涌出的眼泪,挤出一丝笑容:“晚上一个人可以么?我陪你睡罢。”

她含笑点头:“好。”

不知为何,这笑里无奈比欢喜多,虽然是那样正常的笑,却远不如疯狂时肆意纯粹的快乐。错觉吧,根本是错觉。

清醒无论如何比混沌要好,不是吗?

十余年不曾亲近,母亲的气息已完全陌生,并没有很快入睡,母亲看来也不困,问起我的近况,也就有一句没一句地告诉她,说了可爱女儿,也说到李钲和谢知润,说爹的阴谋,最后聊到将来的打算。一直等母亲的表态,在我的一再邀请下,她却始终不曾表示出一点儿和我搬出家门另找栖身之所的意愿。

问急了,她于是□裸地搪塞我:“从长计议,不急一时。”没一丁点儿诚意。

“你当我小孩子么?”我翻白眼。

“小孩子倒真没什么,你怎么样,今后一定再成家的吧?你不介意有个拖油瓶,我还介意当个拖油瓶。”

想到将来小毓若是求我和她同住…呃,似乎我并无兴趣和有家有室的孩子搅和在一块儿,凄凉一点孤独一点,不是大问题,并不是子孙满堂人丁兴旺就不寂寞。

不知不觉睡意袭来,模糊中咕嘟一声:“娘,你病好了,我真高兴。”

只听她轻轻地叹了口气,过了好久,方道:“可我并不高兴。”

嗯?

轻不可闻的喃喃低语,越到后头,简直半个字也听不到:“小毓…清醒的痛苦和糊涂的快乐,不知别人如何选择,我宁愿选择后者。”

记得自己微微诧异了一下,待要再问,睡意实在太浓,也就放任自己意识下沉。明天,明天再好好开导大病初愈的母亲吧。

这一觉睡得还算踏实,睁开眼来,天光大亮,大晴天啊。

转头看向母亲,依旧闭目沉睡,脸色很有些苍白,透着虚青,双唇紧闭,也是不见血色,年纪大了的人终究不如年轻人血气旺盛,翻一个身,想继续眯瞪一会儿,突然觉得不对劲,一股不祥预感撞进心里,连忙伸手探她的鼻息,压根没有呼出的气!

我以为我会尖叫,张开嘴,却听不到自己的声音。

大夫来了,看视一番,宣布无疾而终,又说如果我不放心,可以找仵工验尸,语气十分胸有成竹。

不用了,死者已矣,何必惊动尸身,弄得不堪入目,我也知道并不是薛神医医术不精害死我娘,父亲执意要请大夫另行检视,实属多虑。

这一折腾,若干时辰过去,原先一百个想不通,也略有些通。原来她真的不愿选择清醒的痛苦,因为这痛苦,比死亡还要可怕。

什么样的痛苦是不可承受的?死亡和这样的痛苦相比,竟然很轻。现在才知道,她是真的不高兴,病好了,却比病入膏肓更加不高兴。母亲太过顾及我的感受,如果她直白一些,自私一些,完全会对我毫不领情地说一句:何必救我。

丧事办得很大,父亲的悲痛也很逼真,想来这就是他的“补偿”,也许大概,或者仿佛,他真的对妻子还剩那么点儿爱吧。

失去亲人不会活不下去,只会让人觉得身前身后,上下左右,空荡荡。空得有点冷。

料理完一应大小家事,我搬到城郊,买一座小庄园,雇几个农人耕作,过起田园生活。每天在我的田间小道上来来回回地走,饿了回去吃自家田里种出的菜,吃完再出去,坐在临河的大石头上,养的黄狗有时缠着主人,跑来在我脚边跳绕,抱它放在腿上,又睡着了,真是懒狗。时间不知不觉混过去,清晨夜晚,能清楚地看见日月每时每刻的轮廓和光辉,一年四季界限分明而又模糊不清,风一直吹,雨亦时而潇潇。

直到我抱不动我的狗,三年了,丫出落得那么强壮,每次热情地扑向我时,脚上都要暗自加劲,防止大活人被一条狗扑得直挺挺仰倒在地的悲剧发生。

正给我的忠狗喂食,屋外一阵鼓乐喧哗,起身开门,数十人组成的乐队喜气洋洋地吹拉弹奏着古代版婚礼进行曲,小毓一如我的狗般扑向我,抬起脸来,双眉一扬:“怎么样,拿得出手吧?”

我仔细听了会儿,笑道:“专程带来给我试听?看来你对婚礼很有信心嘛。”

“那可不。”小毓招手让他们回去,顺手抄起一大碗早上刚摘的野莓往嘴里扔,眼睛不看,屁股准确无误地落在墙角的藤编躺椅上,一声巨响以后整个人贴烧饼似的舒展开来,我的躺椅发出哀鸣。

小样,我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忍不住问:“你可想好了,那陆什么的虽是武状元,可人看起来闷头闷脑,不会讨你欢心,到时别嫌人家不解风情,一脚蹬之。”

“不会啦。”谁知道小妞答得毫不迟疑:“要的便是他不解风情,但是一心一意。爹那样的英雄,好是好,文武双全,可就是用着不贴心,无时无刻担心别人惦记。我要什么,自己很清楚的啦。”

那就好,只要不跟大白,跟谁都行。话说那大白和小毓,也算有缘无分,那家伙终究因为太过避世,被喜好热闹的小毓踹之了。

“嗳,我那未来女婿认识的人里头,就没为娘挑个看得过眼的?”

“可是…可是上次那个老帅哥琴师,不是被你拒绝了么…我实在是再找不到入得了您法眼的…”

“养孩子干嘛,真是一点用都没有!两条腿的男人到处都是,我就不信找不着一个般配的!”

吐出果核,小毓红唇一撇:“哦?难道你亲自出马,找到一个般配的了?”

讨厌,一句话就把我顶回去了。不就是阴差阳错,一直没找着合适的么,不是没李钲英挺,就是没谢知润善解人意,到头来经历几场不开花不结果的相亲,还是光棍一个。

我不是随便的女人,只是遇到优秀男人才会随便的女人。

小毓吃完最后一个莓果,起身,搓了搓手:“娘,说到男人,我这里倒有一个现成的,你要不要见一见?”

没等我说话,门突然开了,推门而入的不是别人,正是三年不见的李钲。

小毓咯咯笑,凑到我耳边,低声:“如果你们重新开始,别人问起缘由时,记得说全是为了孩子;如果没成…其实,嗨,我觉得吧,骑驴找马,先骑着这家伙,总比青黄不接好吧,你看你寂寞得跟个萝卜干似的,到时遇上好马,再牵到集市上卖了驴子不迟嘛。我纯属替你着想啊娘,你看,我从小到大都在替你着想咧!”

看向一脸情深似海的李钲,我揪住女儿的鼻头,狞笑:“是吗?所以我生下你,完全是个伟大的举措?!”

“那可不…唉呀呀,好痛啊,爹,爹快来救我啊!!”作者有话要说:此文完结,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

话说这文也算命苦,刚好跨越了作者几个最忙最动荡的时期,期间无数次被作者停掉,又捡起来,继续涂涂写写,支离破碎,到头来弄个全尸也算大不易。

就到这吧,再往下写更茂盛更饱满,但是力气已经用干,只能总结一句:错误的时间写了篇也不知道是对是错的文。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