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尸回来的那个晚上,闵子华做了一夜噩梦,先是看到叶连成拼命地在跑,然后看到两个青面獠牙的小鬼拿着锯子,哧拉哧拉把叶连成锯开,像是古时候的腰斩,叶连成两只手撑在地上爬,爬进一间幽深的老宅子,鬼片里常见的那种老宅,身后的血流成了一条小溪。

闵子华跟进去,叶连成却突然不见了,屋里黑漆漆的,角落里悬着一盏白灯笼,灯笼下放了一张老式的太师椅,有个女孩坐在太师椅上低头喝茶,喝着喝着猛然抬头,目光直直射进闵子华的眼睛里,那分明就是小夏!

醒来之后,闵子华的后背都被汗给浸透了,他觉得,叶连成的死,绝对不是所谓的情杀那么简单。

他更加进一步的想到,十三雁死的时候,古城也曾出现过一个酷似小夏的女孩。

一个是像小夏,一个是像小夏的爸爸,前者出现在十三雁横死前后,后者和叶连成的死息息相关,这其中,一定有着不为人知的关联。

冥冥中,闵子华觉得头顶漂浮着一个巨大的阴谋,行凶者还潜伏在周围窥伺,他什么都不敢讲,他怕万一讲出来,下一个,就轮到他了。

闵子华在床上躺到五点钟,实在捱不住了披衣下楼,庭如蜷缩在酒吧中间的一张沙发里,旁边的茶座上倒着几个酒瓶子,大门却是开了半扇的。

一股酸涩涌上心头,这两天,大家都太难受了,没心思顾别的,昨晚庭如一直在楼下喝酒,他陪到十二点,先上楼睡了,上楼之前叮嘱庭如别忘记关门,记得当时庭如看着他笑,痴痴说了句:“万一阿成回来了呢?”

闵子华叹了口气,他走到庭如身边,想让她回房去睡,拍了两下没醒,正想开口叫她,忽然愣住了。

他这才注意到,庭如身上,盖了件黑色的男式皮外套。

闵子华头皮有点发炸,抬头张皇的左右张望,身后有人轻笑了一声:“有你们这么开门做生意的吗,东西被搬空了都不知道吧?”

不是什么凶神恶煞的口气,闵子华却吓得腿上一软,跌坐在沙发上,应该是压到了庭如的腿,她不耐烦地抱怨了句什么,翻了个身又睡了。

闵子华抬头看眼前的人,眉眼似曾相识,笑的尤其可恶,他突然就想起来了:“你是…岳峰?”

——

毛哥抱着被子哆嗦了一夜,尕奈的冬天本来难熬,昨晚尤甚,据说是什么北方的冷空气南下,你妹的有本事去霍霍海南岛啊,北方的冷空气尽跟北方的小老百姓过不去这算什么玩意儿?兔子还不欺负窝边草呢。

高原实在是太冷了,一年只能做半年的生意,毛哥裹着被子思考“事业”,头一次动了挪窝儿的打算,看人家雁子选的地儿多好啊,旅游胜地,四季如春,钱好赚,人也安逸…

要不是过两天有个藏历的法会,据说到时候游客会多,能追上小五一的规模,他才不待在这儿受这罪呢。

毛哥七点多醒,起了两个小时才把这个床给起完,洗漱完了烧上锅庄,泡了杯八宝茶,吸溜几口,给肚子里倒腾了点热气,缩着脖子过去开大门…

一开门就愣住了,有个客人站在门口,是个女孩儿,身边搁了个旅行箱,带着垂绒球的帽子,围着带绒球的围巾——这种成套的围巾帽子毛哥在城市里见过,好看是好看,应付尕奈的温度那根本是笑话,带三都不管用。

再细看,果不其然,嘴唇都冻紫了。

毛哥挺不好意思的,赶紧帮着拎箱子往店里让:“住店是吧,哎呀姑娘我起晚了,你怎么不敲门呢?”

那女孩哆哆嗦嗦跟进来,忽然叫了声:“毛哥。”

毛哥愣了,一边放箱子一边看她:“你认识我啊?”

那女孩不吭声,伸手去解围巾,她手指冻的有点僵,伸不直,好一会功夫才把围巾的结扣给解开。

“毛哥你还认识我吗?”

毛哥呆呆看着她,顿了顿又朝她身后看,确信她是一个人来的之后,毛哥说话有点结巴:“苗…苗苗?你怎么会来啊?”

“我来找岳峰。”

毛哥有些反应过来了:“你来之前,就没给他打过电话?岳峰根本不在尕奈啊,你这不是白跑一趟吗?还有…你不是结婚了吗,你…你老公同意你来啊?你家里知道这事吗?”

苗苗不吭声,毛哥一时也没辙,把她拉在锅庄前坐下烤火,又赶紧给她倒了杯热茶,苗苗捧着搪瓷缸子捂手,捂着捂着眼圈就红了,泪滴子啪嗒嗒往搪瓷缸子掉。

毛哥急了:“怎么了啊这是,你没给岳峰打电话啊?”

苗苗哭起来:“他不接我电话。”

——

季棠棠在昆明下的车,按照之前设想好的,整理了一下行装,买了个大的推拉式旅行箱,背包折好了放进去,扔了一些旧衣裳,这是她的惯常做法,在路上所能背负的重量毕竟有限,走一段扔一些补一些,虽然有些浪费,但已经是最合适的方法了。

原本想再买一些户外的衣服鞋子,进店时忽然转了主意,改进了市中心的百货商场,买了一双齐膝的皮靴,跟足有七厘米高,又买一双连裤丝袜,最后在一家日式的专卖店里选了一套半长裙和配有围巾的淡蓝色粗针套头毛衣,她在更衣室里把全套都换上,套丝袜的时候,很有点报复社会的快感:都几年没穿过高跟了,东奔西跑的太憋屈了,整天穿的跟流亡分子似的,以后偏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想穿什么穿什么!

当然,这不是改装的主要目的——外头应该有不少人想找她,阿成的死,最好跟秦家没有关系,如果有的话,古城一定有几双别有用心的眼睛,她需要做一些改变,哪怕只是表面上的。

全套换好,扶着墙站起来,直觉腿都不听使唤了,季棠棠不信邪:大学的时候社团活动,也被拉上去当过几次礼仪小姐,又不是没驾驭过高跟鞋,就算四年不穿,功力还是在的。

导购在外头催:“小姐换好了吗,还合身吗?”

季棠棠嗯了一声,仪态万方地掀帘出来,才刚走了一步,连人带帘子往外扑,亏得外头的导购下盘稳,把她给抱住了。

扶起来之后,导购小姐憋笑憋的不行,跟扶慈禧太后一样扶着她,示意她往镜子里看:“穿的多好看啊。”

季棠棠朝镜子里看,然后很是不要脸地在心里夸自己:“太好看了啊。”

这倒不全是YY,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好的衣服的确是把人衬的更出众的,更何况她几年没穿过这种型,自己看自己都眼前一亮,柜台付款的时候,做成生意的导购小姐分外热情:“你穿这种衣服,最好直发,那真美翻了。”

季棠棠从善如流,不过去烫直之前,先把高跟皮靴换成了平跟的,另外买了副墨镜。

烫直花了她足有四个小时,发型师不停在她耳边唠叨,唠叨的结果是又给“极其不注重保养”的头发加了个柔顺护理,烫完了看效果,黑亮的长发披在肩上,相当惊艳。

季棠棠一直看镜子里的自己,她觉得特陌生,如果岳峰对面过来,会认出自己吗?

发型师还以为她不满意,赶紧拿梳子过来做示范:“小姐你看,效果多好啊,真是一梳到底啊。”

他装模做样地撒手,那梳子还真是畅通无阻自行梳到底了——当然也不排除是梳子特别重的缘故。

——

五个小时之后,季棠棠到达微暮的古城。

她已经属于旅游者中相当潮的一类了,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唇上搽着带亮粉的唇彩,细致的腕上带了好几样不同的镯子,尼泊尔木镯、印度细镯、藏式藤镯,头发很美,衣服很美,连刚买的黑色带贝纹的旅行箱都相当抢眼。

她没有急着进古城,先上了城楼,站在高处俯瞰古城老式的飞檐屋角,掏出了烟点上,深深吸一口,慢慢吐出烟圈。

吸烟这种事,她完全无师自通,甚至有进阶的迹象,烟圈一个套一个,慢慢浮在眼前,然后弥散开去,从烟气里看古城,像是看刚刚开场的老电影。

她低下头,视线的正下方是古城进口的拱形通道,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到每一个进出的人,有空手的,挂相机的,背包的,也有拎箱子的。

视线渐渐模糊,时空蓦地交叠,好像看到第一次来古城的自己,夜晚,下着小雨,她躲在拱道里把背包底部小兜里的防雨罩拉出来罩上,又带上雪帽,那个时候头发还是卷的,没罩上的几缕露在外面,被雨丝打湿了,后来雨越下越大,躲到路边一个酒吧屋檐下头避雨,酒吧靠街的面是玻璃墙,透过玻璃,里头有个人特别熟悉,她就伸出手去,把面前的玻璃擦了又擦…

烟头灼到手了,季棠棠瑟缩了一下,重新回到现实中来,四周已经黑了,古城的远近都开始亮灯,一盏又一盏,巨大的苍凉从心底升起,境由心生,现在看灯,像在看一双双死不瞑目的眼睛。

烟灰在烟头集了很长,还没有落,季棠棠伸手把烟头弹向半空,烟灰在高处散开,又落下,细小的灰屑从脸颊拂过,纸钱烧尽,也无非就是这个味道吧。

阿成,我来送你了。

103第13章

华灯初上。

闵子华打开门接了外卖的餐盒,却不急着进屋,他站在夏城门口,前后张望了很久,回来时问岳峰:“小夏真的会来吗?”

岳峰点头:“应该会,她白天已经到昆明了,也就这一两天吧。”

真实情况是不能给闵子华讲的,半真半假,岳峰给编了个虽然匪夷所思却可以理解的故事:四年前,小夏的父亲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得罪了黑道上的人,对方蓄意报复,制造了除夕夜的瓦斯爆炸,不过阴差阳错,那天晚上,小夏不在家,逃过了毒手。

因为爆炸现场太过惨烈,大部分尸骨都融了,所以警方和媒体都以为是一起灭门凶杀,报纸上也是这么报的。但下手的人知道还有漏网之鱼,这几年也一直没有放弃过继续追杀——这就是为什么小夏突然间销声匿迹并且从来不和叶连成联系的原因,她不想连累自己的朋友。

乍听合理,一推敲都是漏洞,比如到底是什么样“执着”的黑社会,四年了还不放过这么一个小姑娘;又比如小夏一个人,这几年到底是这么过的,既然不敢露面,靠什么生活,为什么不报警等等,对此,岳峰早有准备,一律推给盛夏:“她疑心太重,很少透露自己的事,我也不大清楚,见到她,你问她自己好了。”

这一点,闵子华倒是相信的,私心里,他觉得小夏和自己以及阿成的关系,是比岳峰近的——既然小夏上次到古城,都没有和他以及阿成相认,又怎么会把那么秘密的事情,告诉才认识不久的岳峰呢?

庭如被隔壁花店的老板叫过去聊天,左邻右舍的,知道她现在难过,名义上叫她聊天,实际是怕她多想陪她解闷,闵子华把餐盒一个个拿出来,摊开了招呼岳峰吃饭,这两天没心思开伙,都是叫的外卖,桌下的垃圾桶里塞满了白色塑料餐盒,闵子华低头刨了几口饭,忽然抬起头看岳峰:“我挺想见见小夏的,我跟她也是同学,好多年不见了。”

岳峰笑了笑:“上次她来古城,你不是见过了吗?”

闵子华皱了皱眉头,其实,他已经有些记不清上次见到的那个“小夏”的模样了:“上次不以为是她,她还拿刀子伤了阿成,后来我问阿成了,他说那女孩有癫痫,当时是发病了。”

原来她是这么跟叶连成解释的,难怪当时叶连成虽然挨了一刀,也没什么后话了。

“所以当时的凶手,现在还在想办法杀她?而且还挺可能跟到古城来?”

岳峰点了点头,跟闵子华聊过之后,他已经知道叶连成死前曾经看见过“小夏的爸爸”,这说明秦守成就在附近——秦家在敦煌之后就失去了季棠棠的踪迹,狗急跳墙之下,居然丧心病狂拿叶连成开刀做饵,一想到这一节,岳峰的后背就直冒凉气。

闵子华忽然想到了什么:“那阿成的死,会不会跟这些人有关系?我看电视里常演,这种黑社会,抓不到人,就会拿人家的亲人或者爱人开刀,想把人给引出来。”

岳峰不说是,也不说不是,把闵子华拉到同一阵线上,激起他的同仇敌忾之情,毫无疑问对季棠棠是有利无害的:“很有可能。小夏是个讲感情的人,她知道叶连成出了事,即便知道有危险,也一定回来拜祭他,那些人可能想借这个时机对她不利。所以你一旦见到她,一定得先把利害关系告诉她。我这两天会在外头走走,希望能拦到她,如果拦不到,你先见到了,你得知道怎么做。”

闵子华嗯了一声,手心有点汗:“我这,从来没经历过这种情况,听你这么一说,挺…挺紧张的。”

岳峰笑起来,末了说了句:“没什么好紧张的,你记得帮她…帮她就对了。”

闵子华点了点头继续吃饭,吃着吃着又停下来:“小夏这几年也挺不容易吧,我记得她以前挺娇气的,军训的时候第一天跑圈就中暑了,后来她妈妈给开了个病假条,说什么不能晒不能淋,硬把军训给逃过去了,我们私下里还说,这样的女孩,以后到了社会上怎么生活…”

说着就伤感起来:“她来了也好,我之前还说,可怜阿成,死了身边都没个亲人送,现在小夏能来,算是了了阿成的心愿了…”

这一说提醒了岳峰:“叶连成出事,他家里没人来吗?”

闵子华苦笑:“你是不知道阿成家里的情况,他其实也挺惨的。高中的时候,他爸在外头有了别的女人,硬逼着跟他妈离婚了,谁知道他妈刚离婚就查出了癌,一年没捱过就死了,为了这个,阿成特恨他爸和后母,跟家里的关系也不好。那后母后来生了个女儿,就总盘算着老头那点家产,枕头边上搬弄是非,好在他爸脑子还算清醒,也一直疼阿成,不听那女人瞎摆忽。谁知道两年前突然中风,那以后就一直在医院——也不知道是不是那女人搞的鬼,阿成觉得这是报应,从来没去看过他。现在阿成出了事,我打电话过去,那女人接的,假惺惺哭了两句,说什么家里走不开,心里头估计乐开花了,妈的阿成他爸辛苦一辈子,那些厂子房子票子,都落这小三手里了。”

岳峰没吭声,他一直奇怪叶连成在盛夏出事之后自暴自弃放弃前程,家里怎么从来都不管的,这么一说就明白了。

吃完饭,岳峰又坐了一会,想着如果季棠棠到了昆明之后直接找车来古城,现在差不多是时候到,得出去截截看——他向闵子华道了别出来,在门口站了会,想着夏城往日里的热闹,现今的门庭冷落,很有点世事无常的唏嘘,他一向是不怎么待见叶连成的,真想不到叶连成死了,他居然也会间接的前来送一程。

岳峰往最近的一个古城入口方向走,走了没几步电话就响了,来电显示是洁瑜,岳峰不觉笑起来,算起来,出来也有些日子了,忙东忙西的,都忘记问问洁瑜最近过的怎么样了。

接通电话,洁瑜叫了一声哥,说了句:“有人要跟你讲话。”

岳峰还没反应过来,电话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岳峰是吧,你好,我是苗苗的妈妈。”

岳峰心头咯噔一声,僵了有两秒钟,和苗苗在一起以来,他跟苗苗妈妈的接触尤其少,印象中就是一个客气到疏离的中年妇女,反应过来之后,他赶紧偏转身,往路边相对僻静的小巷走了两步,几乎是与此同时,身后响起了行李箱拖轮的辄辄声,岳峰下意识瞥了一眼,看到一个黑色的贝纹旅行箱,崭新崭新,倒是舍得在这种青石板路上拖的。

他定了定神,客气地叫了声“阿姨”,也不知那头说了句什么,岳峰的脸色渐渐变了,说:“这件事我真的不知道,苗苗没有打过电话给我。”

他沉默着继续听那头讲话,末了说了句:“我尽力吧,如果她接我电话,我会劝她早点回家。”

——

毛哥给苗苗做了晚饭,一个辣椒面炒牦牛肉,一个香菇菜心,牦牛肉劲道,怎么嚼都嚼不烂,香菇和菜心都不对季节,卖相和口感都很差,毛哥给苗苗解释:“这种地方,蔬菜都是外头运过来的,有的吃就不错了,别嫌弃啊。”

苗苗嗯了一声,没说嫌弃,但是动筷很少,想来也是吃不惯这里的东西的,毛哥不管这些,大口喝汤大筷夹菜的,间或瞥一眼苗苗放在边上的手机。

苗苗的手机是关了机的,白天的时候毛哥还劝过:“你别关机啊,万一峰子打电话找你呢,你把电给充上呗。”

苗苗当时嗯了一声,但是嗯完一直没相应的行动,这一点让毛哥极其纳闷:你跑到尕奈来,不就是为了找岳峰吗?但是你又同时关机,鬼才能找到你啊,你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毛哥纳闷了一下午,到准备晚饭的时候才回过味来,当时他手持一把大菜刀,在砧板上把牦牛肉块剁下一块来,使得劲太大,刀刃插砧板里出不来了,用力那么一拔,劲使大了,刀背磕脑袋上了,磕起一个大包的同时也把他磕的醍醐灌顶,忽然就想明白了——为啥关机呢,这是在跟峰子赌气呢,因为之前“峰子不接电话”,打给你你不接,现在你打给我我就接了吗?门儿都没有,我不止不接,我还关机,急死你算了。但是她的目的是为了找岳峰,关机不就达不到目的了吗?她为啥不着急呢,因为有老子在呀!老子这么热心,知道她在这,能不打电话给峰子吗?这样一来,这小妞一箭双雕啊,惩罚峰子的目的达到了,同时也让峰子知道她在这了,怪不得不充电,阖着心里盘算这么点小九九呢…

想明白这里头的关节之后,毛哥非常生气:你琢磨我傻呢,我干嘛打这电话,我偏不打,人家峰子现在和棠棠谈恋爱呢,正到关键时刻,万一我把你送过去把两人搅黄了呢,我就不打,要打自己打。

只可惜事与愿违,吃完饭不久,岳峰就给毛哥打电话了,看到来电显是岳峰的名字,毛哥跟被捉奸在床似的,臊的一张黑胖黑胖的脸通红,心里还默默祈祷岳峰就是多日不见想念他了来个电话问个好,谁知道岳峰第一句话就把他问懵了:“苗苗是不是在尕奈?”

——

季棠棠拖着箱子在距离夏城不远处站定,夜色中,夏城的楼上楼下都没怎么亮灯,像是默默伏在阴影里的兽,走近一步就压抑一分。季棠棠握住箱杆的手不自觉的发抖,喘息开始困难,她觉得自己还没有做好开启和面对的准备:明天,明天吧。

她不想住的离夏城太远,好在夏城斜对面就有一家旅馆,一楼是个纹身的店铺,晚上的生意挺清淡的,几个男人围坐着喝酒聊天,季棠棠拖着箱子走到门口,墨镜摘下了挂在衣领上,故意站着不说话,偶尔抬头看看家庭旅馆的招牌,很是发愁的模样,果然,那几个男人很快就注意到她了,过了会,有一个纹大花臂的上来跟她打招呼:“美女,是要纹身哪还是要住店啊?”

季棠棠很局促地笑了一下,一副很不好意思的样子:“我想住旅馆,又怕住不进去。”

大花臂奇怪:“怎么着,有难处啊?”

季棠棠咬了咬嘴唇:“来的路上,钱包被偷了…”

大花臂警觉起来:“是没钱是吧?”

没钱就有点严重了,仗着长的漂亮打秋风骗钱的多了去了,这么多年铺子开下来见的多了,可不会看你长的好就当冤大头。

季棠棠更不好意思了:“钱还有,塞了一些在箱子里救急…但是身份证没有…”

大花臂松了一口气,对她的印象登时改观:“没身份证啊,那没事,看你也不像坏人啊。我们租的楼上的房子,我帮忙说一声就行,又不是不付钱。”

他说着说着就热情起来,帮季棠棠拎箱子上楼,他的两朋友没挪窝儿,坐在原地贼贼的笑,还有一个冲着季棠棠挑眉毛:“美女,好男人啊,还未婚,考虑考虑!”

季棠棠抿嘴笑,不说好也不说不好,那个大花臂没好气地冲底下吼:“瞎嚷嚷啥呢,助人为乐知不知道?”

上了楼,楼下还飘上来不咸不淡的一句:“这么多年就没见你助人为乐过…”

大花臂怪不好意思的,好在都知道是开玩笑,也不当真往心里去,他跟前台的姑娘熟,情况解释了一下,那姑娘就帮季棠棠填登记单子了,季棠棠想着三楼视野不错,谁知道问起时,三楼整层都叫人给包了。

眼见季棠棠入住没什么问题,大花臂也不好再待,打了个招呼先下楼,季棠棠目送他离开,刚走到楼梯口,楼下有人上来,大花臂避让不及,把人家撞了个踉跄。

上来的是个住三楼的男人,样子普普通通的,平抱着一口小木箱子,式样有点老,锁扣是旧式的挂锁,被撞到之后也没动怒,后腰在栏杆上抵了一下,又站直了。

但是他被撞的时候,小木箱子失去了平衡,从声音,能明显感觉出里头只装了个重物,骨碌滚了一下。

滚动的声音并不大,但是季棠棠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胸腔里奇异的空,有一瞬间,感觉那个东西把心都碾平了一半,难受的几乎想吐。

那个男人和大花臂各自上下楼,木质楼梯上传来蹬蹬蹬的足音,前台小姑娘奇怪地看季棠棠:“小姐,你没事吧?”

季棠棠这才缓过神来,后背上凉飕飕的,居然已经出汗了,她勉强朝着小姑娘笑了笑:“没事,晚上吃的不大对,有点难受。”

她拖着箱子往房间走,恶心想吐的感觉挥之不去,进了房间,原本是想先洗漱的,但是头晕晕的,四肢都没有力气,她脱了鞋子,衣服都没脱就躺到床上,拽了被子胡乱盖在身上,恶心的感觉更明显了,太阳穴突突跳的疼,旅馆是木结构,二三楼的夹层是木头的,正顶上的屋里有人不断的在走动,桌子椅子拉动的声音,尖利地像是在锯人的神经,季棠棠把被子拉过来蒙住脑袋,突然就想哭了:到底还让不让人睡觉了啊!

——

秦守成敲门进来,看到秦守业若有所思地坐在藤椅里,桌子被他拖到了房间正中央,桌面上清的干净,只留了一个老式的小木箱子,秦守成皱了皱眉头,这小木箱子他眼熟,是秦家用来装凶物的,桃木制,枭桃在树不落,主杀百鬼,一般都拿桃木镇鬼压鬼,而且木纹是依咒形刻画的,镇的都是极邪门极凶的玩意儿。

秦守业扔了根烟给秦守成:“坐。”

秦守成怀里掏出了火机点着了,拖了张就近的椅子坐下,夹在两根手指里的烟点了点桌上的小木箱子:“专门让老家的人送来,什么东西?”

秦守业没正面回答:“我倒是不怎么想用这玩意儿,伤感情。不过事情真的没法收拾的话,也只有用它保证一切万无一失了。”

秦守成心里咯噔一声,烟也不抽了,慢慢坐直身子:“到底什么玩意儿?对付…小夏的?”

秦守业还是不回答,他窝回椅子里,伸手捏了捏眉心:“挺累的啊老二,希望这事能尽快了吧,从咱两最初参与这事,二十多年了,当年还没结婚,现在呢,苗苗都结婚了。等啊等啊,头发都白了,也是到了黄土埋半截的年纪了,还这么东奔西跑的,等不起啦,老太爷更没几年活的了…这事,一定得在古城给了了。明儿找个庙,好好烧柱香,别起事端了。早上你嫂子打电话来,苗苗跟小郑的关系处的也不好,把这里的事结了,我就能收收心,好好处理家务事了。”

秦守业突然疲态尽显,实在出乎秦守成的意料之外,他沉默了一下,内心的不安越来越明显,又追问了一句:“里头到底装的什么东西?”

秦守业还是没正面回答,顿了顿说了句:“反正…不管发生什么事,你记得你是老秦家的人就对了。”

——

季棠棠睡到半夜两点钟就醒了,全身盗汗,喘不上气,胸腔疼的要命,刚一坐起身就吐了,吐完了嘴里苦涩的难受,好像连胆汁都吐出来了,伸手摸摸脑袋,火烧一样,这几年在路上,她知道自己是一个人,病倒了会很麻烦,所以很注意身体,尽量不让自己生病——今天这个情况,出的太蹊跷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短时间从高寒地带过来,又马上改装造成的,总之,她觉得自己是需要去看医生了。

她穿好衣服去前台,前台小姑娘还没睡,裹着被子看韩剧,听她说了情况之后,本来想给她找两片药压一压的,但看她脸色煞白眼圈青黑的,又怕真有什么事给耽误了,给她指了条大概的路线:“大概走十分钟吧,有个诊所,晚上也有人值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