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如实据答,侯君集边听边点头,接着闭目沉吟许久,最后摇头叹道:“这座城若让老夫来守,同样兵力和战况下,老夫最多也只能守半个月,李家娃子,你…很不错!”

第四百四十一章 名将论战

侯君集的说法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在这之前,他每一个关于守城的细节都问得很详细,甚至连当时的天气,风向,双方将士的士气等等都问到了。

问完以后闭目思考很久,才得出这个结论。

李素明白他的举动,对这些当世名将来说,任何一场战事的结果都值得他们在事后仔细的推演,相当于围棋里的复盘,从每一步重复的细节里找出这一步的得失成败,从每场战争中吸取养分和经验教训,然后深深记在脑子里,并且提醒自己永远不要犯同样的错误。

侯君集现在在做的,就是这件事。

可是这种吃回头草的事…真的好无聊啊。

侯君集仍在凝眉思索着什么,李素抬袖掩嘴,悄悄打了个呵欠,这个呵欠打得很过瘾,李素一边打呵欠一边观察着侯君集的反应,毕竟这种当世名将脾气都不太好,而且都不怎么喜欢讲道理,若被他发现李素这个晚辈如此惫懒的样子,说不定顺手就把他悬吊在城楼半空,让他吹吹风清醒一下头脑。

嘴张得大大,李素抬袖掩嘴的同时很机灵的转过头去,然后…他看到一张同样张大了嘴正在打呵欠的脸…

这张脸粗犷,黝黑,胡子长满脸看不清嘴型和鼻孔,只见一双眼睛竟然是碧绿色的,惊鸿一瞥之下顶多只能辨认出是个毛茸茸的物体,只有张嘴打呵欠时才能看见那张大嘴深处微微颤动的…扁桃体。

李素当时便愣住了,打到一半的呵欠生生被掐住,恰好这时那个人的嘴也合拢了,二人无声对视,眼角都挂着几星惬意舒坦的泪花儿,乍一见就像一对好基友久别重逢后流下激动的泪水,很煽情。

那人也呆了一下,然后朝李素友好地咧嘴一笑。

李素急忙朝他行礼:“拜见这位,呃,这位老丈,还未请教…”

“老!丈!?”那人顿时露出很受伤的表情,指着自己的鼻子:“我看起来很老吗?我今年才三十六岁而已!”

李素凝目仔细打量了他一阵,然后笑道:“老丈真风趣…莫闹了,还未请教高姓大名,容小子拜见…”

不知是不是错觉,李素觉得那人的脸更黑了,本来就黑得不像话,更黑的话,应该是黑得发亮的那种,像刚抛光打蜡后的皮鞋。

满脸受到一万点暴击伤害的样子,那人不再搭理李素,扭过头深沉地望向城外茫茫大漠,幽幽叹出一口长气。

“他叫阿史那社尔,是突厥王族处罗可汗的次子,尚衡阳长公主,封驸马都尉,左骁卫大将军,这次西征,陛下封其交河道行军副总管…”耳边传来侯君集的声音,话音刚落,李素屁股一痛,挨了侯君集一脚。

“混账小子不识礼数,阿史那将军是陛下的大妹夫,你叫他老丈,老夫和一干老匹夫都生生被你叫低了一辈,嗯,真想结实抽你一顿。”

李素顿时无比尴尬,急忙向阿史那社尔拱手赔罪不已。

“阿叔叔…”

“阿史那!他的姓是阿史那!”侯君集眼里快冒火了。

李素这一刻突然无比想念龟兹商人那兄,人家那才叫随和。

“阿史那叔叔,小子失礼,向叔叔赔罪。”

李素认错态度很端正,只是眼角不断地朝阿史那的脸瞟来瞟去,然后轻不可闻地叹了口气,深深觉得自己冤得慌,这么一张老脸,看起来已六十上下了,真实年龄居然只有三十六岁,长得实在太着急了…该不会在装嫩吧?记得前世有位朋友,明明三十好几了,非要装嫩说自己十八岁,而且每年都十八岁,一开口就卖萌扮呆,把人恶心得不行。

赔罪过后,阿史那的脸色终于好了一点,甚至朝李素露出了笑容。

“昔日长安时,便听说泾阳出了一位了不得的少年英杰,今日观之,确是不凡,嗯,就是眼力差了点,哈哈,无妨,仍是少年英雄。”

李素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眼力差了点”是什么评语?长成这副模样,那得要切片化验才能判断得出你的真实年龄好不好…

二人说着话,侯君集却懒得理他们,在城头马道上蹲了下来,也不嫌脏,伸手便在地上画出一个方框,方框外面布下许多细碎石子,顷刻间一座城池的攻防沙盘便在他手下成型。

三人蹲下身,围着这块方框,侯君集拧着眉,不时点头,不时摇头,嘴里不知喃喃念叨着什么。

“五千守军,其中一半还是临时招募的乡勇,可以说是乌合之众,这点兵马居然能守住城池半个月,算是了不得的本事了,李家娃子,看不出你还是块行伍的料,呵呵,不错。”侯君集捋须笑了笑。

“侯伯伯谬赞了,小子稀里糊涂一通乱打,作不得数的。再说,小子能守住城,全靠将士们豁命以赴,小子造的震天雷也帮了不少忙,侥幸而已。”

“是你的功劳就是你的,这会子可不是谦虚的时候,震天雷是个好东西,老夫当初在松州城下就见识过它的厉害,不过,打仗终究是靠人打的,家伙什儿再厉害,用它的人不对,也没有好下场。”

李素微惊,这是第一个大唐人能如此清醒地看到战争和武器的利弊,自从震天雷出现以来,连李世民都一度对它太过迷信,没想到侯君集竟有如此客观理智的看法,当世名将,果然名不虚传。

侯君集笑了笑,眼睛瞥了他一眼,道:“只不过,你私自募请突厥兵马助你守城,可是犯了忌讳啊,那支突厥兵马与阿史那老弟可不一样,阿史那是陛下钦封的左骁卫大将军,还是陛下的妹夫,可以说是真正的大唐人了,可那支突厥兵马,老夫听说…是一支盗匪之流?”

李素忙道:“当时西州战势危急,小子已顾不上许多,为了守住城,不得不行权宜之策,至于那支突厥兵马,其首领久慕大唐繁盛,乞愿全族归附,看在其部族为大唐守城的份上,想必陛下不会拒绝吧?此事小子自当向陛下上疏分说。”

侯君集哈哈大笑,摇头道:“你这娃子,做下这犯忌讳的事,却又做得不纯粹,既然用了那支突厥兵马,当用之以奇,出其不意才是,结果只在城下冲刺了两回,闹得损兵折将败走,白瞎了一支精兵…”

“若是老夫用兵,这支突厥兵马应当绕过西州城,一路向西挺进,此次西域诸国倾举国之兵大举进犯西州,国中必然空虚无备,更没人想到有人胆敢主动攻进他们国中,此地往西三百里便是龟兹国,再往南百里便是高昌国,这支奇兵只消杀进他们国中,杀人也好,放火也好,顺手的话把他们的国主也剁了,消息不到两天便会传到城下的西域联军中,那时你猜他们军心会不会乱?主将会不会下令撤军回援?”

李素敬佩地看了他一眼,名将不愧是名将,一言便说中了战事的关窍之处。只是…

李素摇头苦笑。

其实当初用那支突厥骑兵,李素的想法与侯君集不谋而合,用他们当一支出其不意的奇兵,绕过西州直取他们国内,令联军后院失火,西州之围自解。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那位突厥骑兵的首领巴特尔一时冲动,坏了全盘计划,李素也没想到这家伙不进城,居然直接在城外朝敌军发起冲锋,人家有勇无谋不听指挥,折损了大部兵马,李素能怎么办?

除了咬牙死撑,还能怎么办?

第四百四十二章 萧规曹随

战争很多时候要靠一点点运气成分,有时是好运气,有时是坏运气。

李素碰到的就是坏运气。

因为他碰到一个有勇无谋的突厥首领,只知蛮冲直闯,结果损兵折将后逃掉,打乱了李素的战略部署,正所谓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因为巴特尔这番莽撞,李素和守军将士差点被他害死,最后还不得不捏着鼻子给他封官赠金,送肥美的牧场等等。

如果说请这支雇佣兵是一笔生意的话,李素无疑做了一笔赔本生意。

侯君集的目光仍盯着地上画的攻防图,沉吟许久,不时点头,摇头。

“有点意思,娃子,你这城守得不错,小小年纪名满长安,到底名下无虚…”说着侯君集抬起头看着李素,笑道:“陛下的封赏说话就到了,你这次守城立下大功,给陛下和大唐挣足了时日,老夫领军才能千里无阻,估摸陛下对你封赏不小,你李家眼看就要腾达了。”

李素神情严肃地朝东面长安方向行礼:“全托陛下鸿福…”

啪!

屁股又挨了一脚。

“小小年纪跟谁学的这套虚伪路数?是你的功劳就是你的,拿命换来的东西,托谁家鸿福?”侯君集瞪着他道。

李素委屈地看着他。

宝宝心里苦,但宝宝不哭…

侯君集哼了一声,转头望向城外茫茫大漠,道:“李家娃子,你也是见过阵仗的人了,你觉得此次老夫西征高昌龟兹,胜算如何?”

李素急忙道:“此次西征裹挟陛下雷霆龙威,我大唐王师如猛虎入羊群,无往而不利,小子以为,侯伯伯此次必然为大唐立下不世功勋,高昌龟兹灭国指日可期。”

侯君集笑了:“口舌倒是伶俐,尽说些讨好话,说来老夫也是托了你的鸿福,西域联军倾举国之兵进犯西州,被你和玉门关将士们打成了零碎,逃回国者十不存一,风水轮流转,诸国如今兵少将寡,城防空虚,你们已为老夫铺平了路,老夫此次若不能大获全胜,擒了两国酋首献俘于陛下阶前,这么多年的饭算是白吃了。”

李素陪笑唯唯称是。

侯君集扭过头,眯着眼道:“你如今官爵一身,除了泾阳县子和西州别驾外,还领着一个‘定远将军’的衔号吧?”

“是。”

“既然是定远将军,便是行伍戎马之人,如此战事,怎可不襄此盛举?陛下封赏的旨意尚需些时日才能到西州,不若你与老夫同征高昌龟兹,一来算是出一口当初围城险些丧命的恶气,二来,也可顺手再多捞点功劳,给你李家门楣多添几分光彩,贤侄意下如何?”

“随侯伯伯出征?”李素吃了一惊,然后飞快摇头:“不去不去,打死都不去!小侄…小侄…旧伤未愈,守城时受了很重的内伤,走快两步便心悸喘气,实在不堪远行,侯伯伯…”

李素一边说,一边捂着心脏,摆出个濒死的造型。

侯君集气笑了,抬手狠狠指了他几下,笑骂道:“长安那么多小娃子,没见过你这么油滑的,老夫又不是让你冲锋陷阵,你就老实待在帅帐里等着分功劳便是,我大唐四万王师一路高歌猛进,摧枯拉朽,这次的敌人不堪一击,待灭了高昌龟兹,不但功劳分你一份,生擒两国国主后,你也可尽情羞辱,报当日围城之仇,何乐而不为?小子你这般推搪究竟为哪般?”

李素苦着脸道:“侯伯伯恕罪,非小子不识抬举,实在是旧伤未愈,疼痛难忍,不堪远行,再说将士们在前面拼命厮杀,小子却坐在后方安享功劳,此非君子所为也…当年牛伯伯为小子授冠,给小子取表字曰‘子正’,就是希望小子此生做事堂堂正正,言行必有君子之风,不夸张的说,小子这些年做得很好…”

“再吹老夫又抽你了啊…”侯君集冷冷道:“这几年你哪一桩事做出来有君子之风?要不要脸了?”

说着侯君集摇摇头,叹道:“你不欲与老夫一同西征,老夫也不勉强你,再过两三个月,陛下的旨意就要来了,估摸你在西州的时日也不多了,好生养息几月,准备回长安吧。”

李素笑应。

侯君集说完便不再看他,背着手望着城外大漠出神,不知在想着什么。

李素看着他的背影,背影很安静,透出几分孤独和深沉,阵阵炎风拂起他的黑色披风,披风下的铁甲璨然生辉,像一杆久经年岁却擦得铮亮的标枪。

李素的心情很复杂,拒绝侯君集并非所谓的旧伤未愈,事实上他的伤早已好了,坐在帅帐里什么都不干就有功劳拿,几乎等于天上掉馅饼,可他还是拒绝了。

当初松州城下,侯君集兴致勃勃要以他的名义上疏为李素表功时,牛进达眼疾手快拦下了,而且不由分说把李素划拉到他的子侄辈里,一脸护犊子的表情,那时起,李素便多留了个心眼。

老将与老将之间不一定是和睦的,大家看起来都很豪迈耿直,可性格终有差别,牛进达当初的举动,李素隐隐明白了什么,再联想到侯君集在真正历史上的下场,说实话,李素还真不敢跟他有什么牵扯,西征灭国是旷世大功,将来班师回长安,怎样的荣誉都不过分,可是,一旦将来犯事了,皇帝心里不爽了,今日的大功劳必将成为未来的大祸患。

活在这个世上,做人还是安全第一,这次戍守西州,李素的功劳已然不小,若再糊里糊涂跟着侯君集去西征,未来不知会不会给自己埋下杀机,这种冒险的事,李素决计不会做的。

可是,凭良心说,侯君集对李素确实也不错,一举一动分明也将他带自家子侄看待,李素不算好人,但也没到狼心狗肺的地步,长辈毫无保留地对自己关爱,而自己却在跟他耍弄心眼,想来李素便觉有些惭愧。

看着侯君集孤独的背影,李素想了想,还是决定将来回到长安后再说,如果…侯君集将来真要做出什么糊涂事,拼了老命拦下便是。

西征大军在西州城外扎营,停留了三天,将士们休息够了以后,第四天清晨,侯君集擂鼓聚将点兵,全军开拔往西而去。

李素和曹余等西州一干官将辕门前相送,大军绝尘而去,直至消失在地平线后,李素和众官将才悠闲地往回走。

“李别驾,借过一步说话…”曹余将李素悄悄拉到一边,李素也配合,二人沿着城外墙根下缓缓而行。

“曹刺史有事?”

曹余笑容有点尴尬,说是上官,实则西州城里任何一个人都清楚,这座城池到底是谁做主,更何况李素手里还拿捏着他的把柄,这几日侯大将军老把他叫过去说话,曹余看得心惊胆颤,生怕李素把他卖了,以他对李素的了解来说,这家伙真干得出这事。

直到昨夜李素单独把他约出来聊了一阵,指天发誓没有出卖他,曹余这才放了心。

“李别驾守城有功,陛下的封赏旨意说话就到,如今城里大家都在说,李别驾这次铁定要被陛下调任回长安了…”

李素眨眨眼:“舍不得我走?”

曹余一怔,然后笑道:“说实话,以前恨不得你早点走,越早越好,可是,咱们并肩守城经历了生死之后,我倒真舍不得你走了,李别驾有治世之才,我万不可及也,一座城池在我手里被折腾得奄奄一息,到了你手里,却处处焕发生机,如今百姓们都在慢慢迁回城里,商贾贩夫也川流不息,一座刚刚经历了大战的城,恢复之快,竟一天一个模样,李别驾,其实,你比我更适合当这个刺史。”

李素笑道:“你错了,其实我最适合做的事,便是躺在自家院子的银杏树下,手边一壶酒,两碟菜,安静发呆也好,睡觉也好,疏狂一醉也好,总之,此生就这么躺着,一直到懒死为止。”

曹余两眼发直:“这…是适合你做的事?”

“对,这是我此生最大的志向…”拍了拍呆滞的曹余,李素奋发向上地朝他狠狠一握拳头:“我会朝这个志向发奋努力的!”

曹余:“…”

跟这种人聊天,找一个大家都能接受,能够不抽对方,心平气和一直聊下去的话题,实在太难了!

曹余发了很久的呆后,忽然顿悟了,他决定省去寒暄这个虚伪的套路,直奔主题,主题说完后就走,绝不跟他聊半句人生啊理想啊之类的废话。

“我想问问李别驾,你被陛下调回长安几乎是铁定的事了,你走以后,西州城该如何治理?我心中实在没底,还望李别驾不吝赐教。”

李素想了想,道:“萧规曹随而已,任其发展,无为而治,官府不必插手太多,大乱之后必有大治,西州城很快会蜂拥而来一大批商人,他们自己会把这座城繁荣起来的,官府要做的,便是规划布局,城中何处只准居住,何处可允行商,官府划好地方,商民自当遵行。”

第四百四十三章 债务归属

书读得多,不一定事情做得好,有的时候读书人反而更坏事,先古圣贤的许多道理确实动听,可那些道理很多都是以极度理想的社会状态为前提,比如一个人人都是君子的国度,圣贤告诉他们要“仁”,要“义”,君子们自然毫无异议地遵行,路上踩死只蚂蚁都会内疚得扇自己半个月的耳光。可是,若在一个人人都是小人的国度呢?圣贤大抵会被揍得很惨。

曹余也是纯粹的读书人,这种读书人行事呆板,思想僵化,再加上西州这座城池绝对称上什么“君子之城”,形形色色,牛鬼蛇神,什么人都有,曹余连他自己都管不住,哪里有能力管这么一座城池?于是这座城被他治理得乱七八糟,民不聊生。

李素其实也不懂治理,这几天侯君集一口一声“大将之才”,曹余一口一声“治世之才”,一夜之间李素仿佛文韬武略,无所不精,只差穿上红裤衩飞天了。

话是好话,李素听在耳里喜滋滋的,而且不介意别人多说,说得越多越好,越大声越好,大丈夫一辈子活得太实在了也是悲哀,总得有点虚荣心的。

听归听,自己几斤几两李素还是很清楚的,所谓大将之才,所谓治世之才,真把肚里的东西掏出来,李素自己也会觉得羞耻,所以曹余向他请教治城方略,李素心里还是很发虚的。

“无为而治…”曹余嘴里喃喃念叨几句,然后一脸欣喜之色,朝李素拱手为礼,赞道:“李别驾果然大才,四个字道尽治世之道,佩服!”

“不要怕犯错误,犯了错改过来便是,摸着石头过河嘛…”李素以伟人的口气道,此刻的他,形象伟岸得一塌糊涂,若摆出一个凭栏远眺,单臂前指的造型,画面足可造成一尊雕像立在城门外,每逢年节供人许愿兼表忠心。

“当初我给你的那份治城方略,上面已写得很清楚了,西州这地方农桑兴不起来,唯有另辟蹊径,农业不行可以搞工业,放下官府的架子,与商贾们多谈几次,城里建几个大工坊,但凡织布,烧窑,酿酒,车马店等等,该修的都修起来…”

李素叹道:“侯大将军西征,高昌龟兹灭国只在指日,那时整条丝绸之路已牢牢掌握在大唐手中,大唐的国境线要往西推进近千里,据说还会建安西都护府,大势所趋,无可抵挡,西州也将由大唐的边城渐渐转化为西域重镇,南来北往的商队都要在这里驻足停留,四面八方的货物和钱财也将在这里汇聚,官府治理起来确实不易,单凭‘无为’二字,亦非万全之策,总之,不要欺压良善商贾,不要盘剥平民百姓,不能任由邪恶滋长,但也不能太过嫉恶如仇…”

曹余一边听一边点头,嘴里不时还默诵几句,似乎要把李素这番话背下来,听到这里却忽然一愣:“不能太过嫉恶如仇?这是何意?”

李素笑道:“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曹刺史应该比我更懂,将来四方商贾齐聚,城中不但有东西集市,还有绸缎铺,瓷器铺,成衣铺,客栈,车行等等各种店铺,还要有一些能让有钱的商贾们花钱消遣的地方,比如赌档,青楼,酒肆等等,有吃的,有穿的,有寻欢作乐的,这些所有的东西加起来,才叫一座有声有色有朝气的城,曹刺史觉得呢?”

曹余眉头皱了皱,然后仔细思索了一阵,方才迟疑着点点头。

李素顿时有些担心了,这态度不端正啊,万一等自己前脚离开,曹余后脚紧跟着便将城里他看不顺眼的青楼赌档一棍子全扫了,那时李素远在数千里之外,捏不扁他搓不圆他,该拿他怎么办?

想了想,李素决定把话再说透一点。

“最重要的是,西州城里那些青楼赌档,咳…都是我的。”

曹余顿时一愣,呆呆地注视着他,许久之后,捋须摇头苦笑:“李别驾真是…真是生财有道,你都把话说得如此明白了,老夫怎敢再对青楼赌档妄动一根手指?只不过你这生财的手段实在是…将来你走以后,西州城若因这青楼赌档搞得乌烟瘴气,可如何是好?”

李素笑道:“曹刺史放心,蛇有蛇道,鼠有鼠道,他们不会做出格的事,若有,曹刺史尽管下手拾掇,不必给我面子。”

曹余叹道:“但愿如此吧…”

李素迟疑了一下,道:“关于城中规划布局,还望曹刺史赶紧筹备起来,时不我予,不可拖延啊…”

曹余奇道:“为何这么急?”

李素脸上闪过赧然之色:“因为我帮你欠了不少钱,大战以前,各地商人往城里运了无数砖石泥瓦,用来修缮城墙,当时城里那么穷…”

曹余惊道:“此事我知道,你给各路商人签的欠条,可是…你盖的是官府的印,何谓‘帮我欠了不少钱’?”

李素耐心解释道:“那些欠条,我左思右想,估摸报上朝廷后,陛下很可能不会认这笔账,毕竟是先斩后奏,犯了忌讳,陛下若动了疑心,派人来查账,你和突厥部落那桩事怕是瞒不住了,报上去不但朝廷不会认,反而会引祸上身,所以,欠下那些商贾的钱,只好…”

曹余接口道:“只好咱们自己来还了?”

李素停顿片刻,不得不说出一句很残酷的话:“用词不要这么亲切,这种事呢,不能叫‘咱们’,而是‘你’,嗯,你一个人还,收税也好,以地抵债也好,宣布破产也好,都是‘你’,不是‘咱们’。”

曹余呆了一下,然后急了:“…凭什么只是我?”

“因为欠条上盖的是官印啊。”

“那又怎样?”

“官印是谁的?是西州刺史的啊,谁是西州刺史?”

曹余呆怔片刻,顿时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

李素急着撇清,于是很不厚道地补了一刀:“…如果有天被债主们逼得要从城楼上跳下去以死清债,那么,跳城楼的人也是‘你’,你一个人,不是‘咱们’,亲兄弟明算账,这个还是要算清楚的。”

曹余神情黯然望天,许久,发出萧然一叹:“…当初守城之战时,我便该从城楼上跳下去才是。”

第四百四十四章 兵临高昌

债务不是小事,归属问题一定要弄清楚,钱是李素借出去的,当时大战将临,大家全副精神备战,一切有利于城防的事情皆毫无异议地通过,所以李素向商人购买砖石泥瓦得到了曹余的全力支持,包括打白条盖官印等等,那时大家想的是守住城,活下去,至于钱,那是活下来之后的事了。

现在大家活下来了,钱这个事情不可避免地搬上了台面,等到曹余发现西州刺史府必须把这笔欠债还清时,曹余顿时露出了生不如死的表情。

接下来没什么事交代了,西州成了成就李素功绩的丰碑,也成了他永远无法磨灭的记忆,这座城池,给予他的太多了。

许明珠跪坐在帅帐内,在矮脚桌上布置碗筷。

成亲时日不短了,在家里时还有丫鬟服侍李素,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自从李素踏上西行路后,生活里的一切便全由许明珠操持,以前相敬如宾,直到许明珠无怨无悔为他付出了那么多后,李素的心门不知不觉向她打开了,二人的关系向前猛地迈进了一大步,可以说,除了真正的圆房,基本已和寻常的夫妻没有两样,而李素的生活,仍由许明珠当仁不让的接管。

人与人之间相处久了,无论合不合得来,总有一个最基本的收获,那就是对彼此的了解。

李素生活里的一些小习惯小毛病,许明珠渐渐掌握了许多,比如那又矫情又讨厌的洁癖,当初血战西州,李素一杆长枪顶在背后,城破的最后关头都不肯倒下去,一则为了不屈的骨气,二则…因为李素嫌地上太脏了,死都不肯躺着死。

还比如李素那令人莫名其妙又头疼的强迫症…

每件衣裳的对襟边角,叠起来一定要整齐合一,鞋子的摆放,一定要在绝对固定的地方,“绝对固定”的意思是说,不论任何时候闭着眼找到门外的固定地点,鞋子一定不偏不倚的摆放在那里,还有吃饭时桌上每道菜的菜碟,大小规格样式必须一模一样,还得排列整齐,有时候排成一字,有时候排成人字,就差在桌子正中插一面帅旗当中军阵了。

这种毛病初时令许明珠很不习惯,从小到大没见过这么矫情的人,后来…其实后来也不习惯,但夫君对这点很坚持,稍微摆放不正确,这家伙皱着眉头能纠结一整天。

于是许明珠无奈地只好合他的意,任何时候都非常注意左右对称工整。

桌上的菜式很新鲜,在这茫茫大漠里,居然还能吃到翠绿的蕨菜,实可谓惊喜,算算日子,小半年没见过绿菜了。

可是李素的眉头皱得很紧,一言不发地盯着桌子上的菜碟,仿佛精美的菜碟上长出了一朵白莲花般。

许明珠将一只暗黄色的琉璃小碗递到他手中,见李素皱着眉一言不发,许明珠好奇地摇摇他的胳膊:“夫君,用饭吧。”

李素仍皱着眉,盯着桌子仿佛见了生死仇敌一样。

许明珠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发现桌上并无出奇之处,俏目不解地眨了眨,然后站起身,退后两步,从一个很有战略角度的地方看过去,然后,她终于发现不对了。

嘴角悄然一扯,想笑又觉得很无礼,许明珠上前,悄悄将桌上其中一只菜碟的位置往左边挪动了一下。

小小的动作,效果却立竿见影,只见李素皱起的眉头如同暖阳照射冰雪一样,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融化,整张脸顿时和谐得一塌糊涂。

“刚才就觉得这四只菜碟横竖看不顺眼,总觉得哪里不对,夫人这么稍稍一挪,哎呀,舒坦了!”李素释然笑道。

许明珠哭笑不得:“夫君这癖好真是…”

“咋了?不杀人不放火的,又没碍着谁…夫人,如果世上一切事物都工整对称了,那么这个世界一定比我们现在看到的更美丽。”

许明珠掩嘴一笑,然后朝他扔了一记俏生生的白眼,嗔道:“夫君就是歪理多,妾身听多了,自己也犯糊涂了,不知夫君的道理是对是错。”

见李素终于肯端起碗吃饭了,许明珠也取过一只碗,夫妻二人相对而坐,安静地用饭。

许明珠早在出嫁前已被父母洗脑很多年了,大户人家的规矩多,食不言寝不语是最基本的礼仪,所以许明珠用饭很安静,银筷一张,小小挟两根蕨菜,送进嘴里后,小嘴紧紧闭着,悄无声息地咀嚼几下,轻轻咽下去,举止非常温婉斯文,一举一动都与诰命夫人和李家正室的身份严密贴合,一丝不苟。

相比之下,李素吃饭时的样子便差了很多,他本身也不是太讲礼仪的人,从没有食不言寝不语和细嚼慢咽的说法,说是狼吞虎咽,未免有点过,但吃饭时的仪态却实在跟“斯文”二字扯不上边。

许明珠小小吃了几口饭,见李素扒饭时的样子,不由悄悄露出一抹幸福的笑意。

女人很奇怪,自己处处讲究礼仪,连吃饭都生怕咀嚼时张大了嘴被人看到牙齿不雅,却喜欢心爱的男人吃得越粗鲁越好,越多越好。

李素不仅吃饭不斯文,而且还说话,他喜欢一边吃一边聊天。

“夫人,该收拾的衣物都收拾一下吧,我估摸着,咱们快离开西州了。”李素筷子在菜碟里起起落落,一边漫不经心地道。

许明珠一怔,道:“长安那边有消息来了吗?陛下果真要将夫君召回长安?”

李素扒着饭菜,头也不抬地道:“长安没消息,不过侯君集大将军给我透过风,八九不离十吧,西州守住了,侯大将军领军直逼高昌龟兹,灭国即在眼前,大唐的国境线少说会向西推进近千里,西州已没有我的用武之地了,陛下若不把我召回长安,我都不知道自己留在西域能干什么…”

李素说了这许多,许明珠似懂非懂地眨眨眼,见李素吃得香,注意力顿时全投注到他身上,挟了一大块炖得快融成汁的羊肉到他碗里,至于李素说的军国之事,她却并没太在意。

虽然不在意,但夫君说话毕竟还缺个捧哏的,于是许明珠很适时地接口问道:“毕竟是空穴风声,真假莫辨,若陛下不召夫君回长安可如何是好?”

俏脸渐渐浮上愁容,许明珠叹道:“阿翁一人在家,只有些丫鬟杂役服侍,也不知能不能顺了阿翁的心意,夫君与妾身这一走便是两年多,没能在阿翁面前尽孝已是大不应该,若陛下不召夫君回长安可怎么办呀。”

李素笑道:“很简单啊,陛下不召我回去,你便代我回长安孝敬我爹,我在西州继续待下去,过些时日后,我便上疏称病,病得快死的那种,然后请辞官爵,有西州守城的功劳打底,陛下想必也不会再为难我,回长安是没问题的,日后做个太平富家翁,一生衣食不愁,直到活活懒死,这等境界,比羽化升仙更强了几分…”

许明珠噗嗤一笑,白了他一眼,道:“夫君尽说胡话,这话在妾身面前说不打紧,可莫传到外面去,终究有些不敬,怕犯了忌讳。”

李素在西州等李世民的圣旨时,侯君集所领西征大军直入西域大漠深处,沿着丝绸之路朝高昌国和龟兹国进发。

贞观十三年腊月,侯君集大军兵进高昌国碛口,国主麴文泰大惊失色,与臣子紧急商议,有传闻麴文泰与妻儿在王宫抱头痛哭,声传禁内。

一步错,步步错。

自从答应西突厥乙毗咄陆可汗联军攻打西州,却最终兵败之后,麴文泰的人生便不再是自己能做主的,他的性命全掌握在大唐和西突厥手里,两者都是大国,可以说,乙毗咄陆可汗和李世民两位,任谁伸出一根小手指就能活活摁死他,然而麴文泰太自大了,倚仗高昌国位处丝绸之路的要道,也因为被大唐夺了西州后的憋屈,总之,他鬼使神差的答应了西突厥的联兵请求,最后,侯君集的大军兵临城下,索讨当初围城之仇。

奔赴大唐长安的使节一拨接一拨的派出去,求和也好,求饶也好,总之要用最快的速度乞求得到大唐天可汗陛下的原谅,可是,连麴文泰自己都感到无比绝望,他知道已指望不上这些使节了。从高昌到大唐长安,路上少说要走三个月甚至五个月,这一来一回差不多便是大半年过去,就算使节得到了大唐天可汗陛下的原谅,待他们回到高昌国时,他麴文泰恐怕已被侯大将军灭得连渣都不剩了。

当然,麴文泰也不笨,他知道自己闯下了弥天大祸,更知道害他闯下这个祸的人是西突厥的乙毗咄陆可汗,求大唐天可汗陛下的原谅一时半会儿求不到,但西突厥却紧邻着高昌国啊,大唐攻打高昌,西突厥总不能见盟友身陷死地而不救吧?

于是高昌国主麴文泰又紧急派使节北上,向西突厥乙毗咄陆可汗求救,请求西突厥派出援兵,阻止大唐西征大军灭国。

这一次使节回来得很快,三日便有了结果,但使节带回来的结果却不是好结果,只有一个坏消息,——西突厥乙毗咄陆可汗领着各部落首领,以及国中大部青壮兵力,北上避暑去了…

麴文泰听到这个消息顿时仰天吐血不止,大冬天的跑到北方去避暑,如此扯淡的理由,不仅侮辱了两国的盟友关系,还深深侮辱了他的智商…

第四百四十五章 西州来客

麴文泰是真吐血了,当侯君集大军到达碛口时,整个高昌国全乱了,再加上西突厥可汗背信弃义跑掉,高昌国成了大唐王师铁蹄下的一块大肥肉。

论起渊源,麴文泰与大唐的关系不浅,当初高昌国与大唐还是有一段甜蜜旖旎的蜜月期的,那时的两国关系好得简直蜜里调油,肉麻得不行。

贞观四年,李世民大败东突厥,大唐北方最强大的一个敌人从此灰飞烟灭,消息传到大唐各邻国,诸国国君皆震惊惶恐,于是大家聚头商议了一下,决定给李世民上“天可汗”的尊号,也就是在那一年,高昌国主麴文泰携妻子宇文氏颠簸数千里,亲自入长安朝觐李世民,李世民当时龙颜大悦,人前人后夸赞不已,这家伙实在太识相了。

于是李世民不但厚赐麴文泰各种金银丝帛,还破例给麴文泰的妻子宇文氏赐“李”姓,并将她列入宗亲,封其为常乐公主,也就是说,麴文泰去长安转了一圈,莫名其妙成了李世民的妹夫,也不知道李世民当时怎么想的,八竿子打不着的女人,顺手就给她封了公主,名分上还是自己的妹妹,从来也没考虑过给自己留条后路,日后两国关系恶劣了怎么办?麴文泰指着李世民鼻子大骂“X你妹”时,李世民拿什么话回过去?人家说的是实话啊…

蜜月期太短暂,作为一个在大唐和西突厥的夹缝中生存的小国,麴文泰本身的性格也是一直摇摆不定的,很快,大唐和高昌之间出现了小三,西突厥的乙毗咄陆可汗威逼利诱将麴文泰拉拢过去,高昌国渐渐站在了大唐的对立面。

没过多久,唐军占据了西州城,从此大唐与高昌彻底决裂,高昌在西突厥的撺掇下,倾举国之兵攻西州,这一战终于将两国的关系由决裂升级成了仇敌。

于是,西州之战不到三个月,侯君集的大军兵围高昌都城,而西突厥却背信弃义,跑得无影无踪,唐军的威名实在太响亮了,西突厥的乙毗咄陆可汗冒不起这个险,因为有很大的可能会被唐军灭国,从当年的东突厥,到数月前的薛延陀,一个个强大的国家全部倒在唐军的铁蹄下,西突厥何德何能,能够挡住唐军的凌厉一击?既然挡不住,索性就跑了吧。

贞观十四年正月,侯君集所部克高昌碛口,大军长驱直入,兵围高昌都城。

大军对都城完成合围的那一天,高昌国国主派使节出城求和,侯君集此番奉旨而来,李世民的旨意里没有“求和”这个选项,他的意思很坚决,必须灭国!

使节连侯君集的面都没见到,便被唐军将士乱棍赶出中军大营,侯君集冷冷扔出一句话,“叫国主麴氏引颈就戮吧!”

使节抱头鼠窜回城,鼻青脸肿将这句话完整带到,然后,高昌国主麴文泰当夜病亡。

不得不说,高昌国主真的很听话,叫他死就死,一点时间都不耽误,当然,说是“病亡”,大抵有点粉饰的意味,事实上麴文泰是被活活吓死的。

当夜,唐军四万将士饱食战饭,等待天亮后开始攻城时,高昌都城内却哭声震天,城中百姓来回奔走哭嚎,在黎明即将到来的前一刻,王宫挂上了白灯笼,贴出了国丧讣告,内忧,外患,大敌当前,天刚亮时,惊恐万状的高昌国臣子特事特办,不顾礼法紧急推出了高昌国的下一任国主,麴文泰的长子麴智盛,也就是背黑锅的。

就在侯君集下令擂鼓攻城的前一刹,高昌国使节再次出城求和,并带来了新任国主麴智盛的乞降书,书曰原国主麴文泰昨夜病逝,先前高昌失臣礼,冒犯大唐的诸多罪过,皆麴文泰一人而为,所谓仇人死,恩怨消,高昌臣民无辜,不该承此罪责。

侯君集哈哈大笑,顺手将乞降书撕个粉碎,开什么玩笑,本大将军不远千里来到这里,就是为了灭国挣点军功,你都乞降了,我的军功怎么办?所以,侯君集情当没见过这份乞降书,而且提出一个苛刻的条件,叫新任国主麴智盛以及高昌国所有皇亲宗室自缚出城,全部随军前往长安,亲自向大唐天可汗陛下请罪。

这个要求实在太过分了,泥人也有三分土性的,更何况还是一国之主。

侯君集的要求自然被高昌国拒绝,当然,此举也正合了侯君集的意,此次率大军西征,又有皇帝陛下灭其国的旨意,侯君集本就不想善了,于是下令擂鼓攻城。

高昌国都城的城池自然比西州坚固许多,唐军蜂拥而上,两个时辰仍没能拿下,侯君集大怒,觉得有点拉不下脸,攻打区区蛮夷小国费这么大的劲,日后就算大胜回朝,说起来也没面子,于是…李素所造的震天雷粉墨登场。

黑色的小陶罐冒着青烟漫天飞舞,城楼上,城门外,爆炸声此起彼伏,高昌国的军队早在西州城下时便被打得七零八落,如今都城内戍守者不足三千,一阵震天雷扔去,高昌国将士被炸得哭爹喊娘,唐军又扔了几轮震天雷后,都城的城门终于打开,臣子们穿着官服,陪同刚登基为王不到一天的新国主麴智盛,哭丧着脸出城投降,按侯君集的要求,所有高昌国皇室宗亲皆自缚双手,垂头丧气成了唐军的俘虏,最冤的是麴智盛,当国王不过几个时辰便成了阶下囚,成为史上在位时间最短的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