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债

聪明绝顶的阮筝姑娘在顾知桐的强烈要求下,在家里休息了一个星期。

然后她决定要出去找份工作来养活自己。虽然顾知桐每次看她的表情都写满了同一句话:别担心,我会养你的。但阮筝还是不想欠他太多。她虽然从徐天颂那里拿回了银行卡,但顾知桐坚决不肯多收她房租,只按市面价的八成来收。这就代表每个月顾知桐就要在她这里损失几百块钱。

这些都是人情债,她住的越久,人情债欠得越多。她有点担心有一天必须钱债肉偿才行了。

顾知桐体贴地给她住的房子开通了网络,方便阮筝上网打发时间。阮筝却利用网络来找工作,到处雪花般地撒简历。她的简历做得还挺漂亮,美国名牌大学热门专业毕业,精通中、英、粤三种语言,在国外大公司有过工作经验,加上她长得也漂亮,随简历附上的个人照虽然拍得中规中矩,还是能让人一眼就认出是个美人胚子来。

于是阮筝的求职之路走得比一般人要顺遂许多。不过才投了三天简历,就陆陆续续收到了七八个面试通知。阮筝仔细划拉了一下,将里面离家太远的都给划去了,剩下的四五家就依次排开,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去面试。

几家公司转悠下来,阮筝深刻地体会到一个现实。这年头找工作,长得好真比什么都重要。那些HR看她的眼神真的直接地够可以,有一次面试完她甚至听到两个面试官在走廊里咬耳朵,说什么非要把她招进公司,给公司的单身汉们谋福利。就算她什么都不会,摆着养养眼也很不错。

阮筝很想冲这两人吐槽几句,想想还是算了。他们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这个社会本来就是这样,有人天资过人做什么都手到擒来,比如徐天颂的那个朋友郑楚滨,据说就是个非常有能力的男人。也有人天生容貌出众,走到哪里都受人欢迎。比如她阮筝就靠这个成功通过了不少面试。

当然也有人才色兼备,像是徐天颂那种妖孽老男人。这种人不发财才有鬼了,老天爷把什么好东西都给了他,相当于让他开了外挂。他若再不奋斗出点成绩出来,怎么对得起上苍对他的厚爱。

一想到这个人阮筝心里就乱乱的,原本同时收到几个offer的好心情,也一下子冲淡了大半。她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仔细研究这几家公司的特性,电视机里正在播放财经新闻。长相甜美的女主持人口齿清晰声音清脆地介绍着原建岛大厦地块竞标事宜的结果。阮筝一耳朵听见那几个字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从一堆资料中抬起头来,有些茫然地看着电视画面。

这只是一条简短的新闻罢了,但阮筝却看得格外仔细。新闻的内容很出乎她的意料,她本来以为鸿伟倒台后这个项目肯定是青膺的囊中之物,以徐天颂的能力和本事就算鸿伟不倒,这个项目他也志在必得。

可现在竞标的结果却令阮筝大跌眼镜,一家名叫辞西的公司后来者居上,居然在这么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甚至打败了像青膺这么强大的对手。要知道徐天颂进入S市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根基却很深。早在几年前他就已经铺路搭桥,在本市建立了强大的人际关系网。加上他在香港本部多年的经营,竞标这么一个项目不算是难事儿。

这家叫辞西的公司哪来这么大的本事,居然能从徐天颂嘴里虎口夺食,真是令人刮目相看。一时间阮筝竟对这公司的老总产生了点兴趣。

她默默地看完新闻,正准备拿手机上网搜索关于这家公司的信息,突然一股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看着面前一堆打印出来的资料,她开始在里面疯狂地寻找,两分钟后终于在一堆乱纸里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她惊奇地发现,自己竟然向这家公司投过简历,并且前几天已经通过了面试。这两天她去的公司实在太多,兜兜转转脑子有点发晕,一时竟没有想起来。看着手里那份公司的资料,她心里的震惊变得越来越大。

原本这家公司成立才不过一年,看公司网页上的介绍似乎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地方,连参与的项目都没有几个。因为是新公司,阮筝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投了简历,没想到一下子就中了。

她仔细回忆了那天去面试的经过。从这里搭地铁去公司很近,不过五站路而已,下了地铁走两百多米就到了。公司就在一片商业大楼内,不同于青膺占地广阔风格突出的办公大楼群,这家叫辞西的公司和大多数公司差不多,公司位于某栋大楼的八层,占一整个楼面。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小。

阮筝去的时候是半上午,公司里大多数人都在自己的位子上埋头工作。她粗略扫了一眼,发现许多位子甚至都没有人使用。由此更可以证明这是一家新兴的公司,正在广纳人才,只怕最近会招收一大批像阮筝这样的求职者。

阮筝本来还没想好要去哪家公司,她手头上可去的几家比较来比较去似乎也没什么特别突出的优势。现在被这个新闻一闹她倒是心里有了主意,晃了晃手里关于辞西的介绍资料,当即就拍板决定了自己今后事业的起点。

辞西?光听这名字就让人有很多想像。不知道这公司名字是谁取的,竟带了这么浓重的书卷气。跟时下那些看似高端实则土气的公司名风格完全不同。阮筝甚至觉得从这个名字可以看出,这家公司的老板很具有人文气质,应该是那种饱读诗书的文化人。

文化人出来开公司做生意,还真是颇令人感到好奇。阮筝突然有些跃跃欲试,急切地希望进入这家公司一探究竟。能跟青膺抗争的公司,想来不会太差。

阮筝抱着这样的心思第二天去辞西报了道,顺利开始了自己在S市的第二份工作。相对于第一份来说,这一次她显然更为严肃认真。每天准时上班,按时下班,和同事们处得也不错。几乎所有的男同事都对她格外热情,几个新来的女同事也都很喜欢她,偶尔有那么一两个老资格的女同事会挑她点小毛病,但大体上来说大家面子上都过得去。

日子过得很快,三个月实习期满后,阮筝就成为了辞西的正式员工。这段时间她一直在留意一件事情,那就是杜兆年和刘长远的事情。杜兆年的案子顾知桐知道得比较清楚,每次有什么进展都会同阮筝说一说。虽然阮筝从没和他提过个中原由,但他并不介意做这个包打听。

至于刘长远的案子,网络上的信息及时又全面,从他被起诉算起,到定罪到上诉,再到二审,一路看下来简直精彩纷呈。原来报道中那个爱民如子清廉正直的好市长,一下子成了人人喊打的落水狗。和他有关系的人忙着撇清关系,甚至还有人不忘背后捅他一刀。从前那些隐藏在幕后的肮脏交易一桩桩浮出水面,成了使他定罪的利器。

阮筝知道,这人这辈子是翻不了身了。就算有一天从牢里出来,也不可能再祸害别人了。二审结果出来的那一天,阮筝请假回了趟香港,去阮笙墓前拜祭了一下,也不忘去看看父母。

忙完了这一切后她便搭巴士回市中心。她订的酒店就在附近,剩下的时间她想要好好逛一逛。她去了从前一直很喜欢的一家甜品店吃东西。小时候在舅舅家,这家甜品店一直是她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徐天颂说他每月都会打一大笔钱到舅舅的帐户里,但事实上阮筝分析下来用在自己身上的可能只有十分之一。难怪一向生活清贫的舅舅在她小学毕业的时候买了套投资房,难怪表哥表妹们可以时常请家教补习功课。现在看来,徐天颂非但养活了她,还替舅舅把儿子女儿都一起养大了。

那家甜品店阮筝记忆中只去了没几次,还是表哥表妹偶尔请她去吃东西。去了美国后她很少回香港,回来也不见得就会进去。今天再踏进这间熟悉的店面,往事难免就会涌上心头。她坐在并不宽敞的店里吃甜品,看到芒果班戟就会想到顾知桐,一想到他心情没来由地就高兴起来了。

半下午的时候吃东西的人并不多,阮筝一个人坐在临街的一张二人桌上,慢慢地翻着杂志吃着东西。突然她听到一阵叮叮当当的声音,便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只见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女人拿着个破旧的搪瓷盆在店门口乞讨。她似乎很想走进来,看到大家桌上的食物时眼睛里不自觉地流露出渴望的眼神。但老板娘面色不悦地在门口的收银台上坐镇着,似乎生生要拿眼神将她逼退。

那中年女人有些畏缩地在门口徘徊来徘徊去,看得阮筝心里有些不忍。她看看面前碟子里还没动过的一个红豆包,想了想便拿了过去递给她。中年女人感激地看了阮筝一眼,伸手去碟子里拿面包。她干枯漆黑的手抖抖嗦嗦地抬起来,指尖刚要碰到那个面包,却突然停下了动作。

她似乎看了一眼阮筝的手腕,又抬头看了看阮筝的脸,猛然间一个用力攥住了阮筝的手。

阮筝吓了一跳,手一松装面包的碟子就掉在了地上,面包咕噜噜滚了出去。

在她还没完全反应过来时,就听那女人尖利的声音在耳边炸开了:“你是夏美玲的女儿是不是!你爸爸是不是叫阮剑锋?你说,你快说!”

鲜血

阮筝没想到,那女人看着瘦巴巴的没几两肉,抓起人来手劲会这么大。

她感觉自己就像是被一只铁钳给牢牢夹住了,无论怎么挣扎都脱不了身。店里的食客都被她的尖叫声吸引了过来,好几个人探着头往门口看。老板娘也有些坐不住了,慢慢地从收银台里挪出来,开始冲那女人骂起来。

那女人却像没听到似的,依旧冲着阮筝大叫:“你是夏美玲的女儿,对,肯定是,不会错的,我不会记错的。你的右手臂上有块疤,是你小时候从秋千中摔下来磕到的。那一次我跟你妈在一块儿,我亲眼看到的。”

她一边说一边就去撸阮筝的袖子,没两下就把那块疤给找了出来。阮筝本来有些害怕,觉得自己碰上了个疯子。可现在听她这么一说,又觉得她头脑其实挺清醒的。

抛开她怪异的声音和野蛮的举动,她说的话其实挺有条理,时间人物都对得上。阮筝记得手上的这块疤,确实是某次荡秋千不小心摔下来,磕到了旁边的石头造成的。只是这疤年月时间长了,她也渐渐淡忘了,现在让人翻了出来,那记忆也跟着重新回来了。

甜品店的老板娘还在那里骂人,想要把那女人推开却没成功。她转头问阮筝:“小姐,用不用帮你报警?”

“不用不用。”阮筝赶紧拒绝。她很想跟这个女人谈一谈,或许能问到一些以前的事情也说不定。

老板娘用一种奇怪的眼光打量着她,阮筝被她看得有些不自在,只能转移话题道:“能帮我把椅子上的包拿来吗?我结账。”

老板娘巴不得别在自己店里出什么事儿,立马就把阮筝的包拿来了。阮筝在她的帮助下掏出钱包付了钱,还没等回找零,就被那中年妇女拖着走了好几米。

“你跟我过来!我让你看看你们家造的孽。要不是你那个混蛋爸爸,我们现在不会过成这样。这全是他害的。阮剑锋,你以为你死了就一了白了了吗?你欠我们钱家的,现在让你女儿来还。”

她越说阮筝好奇心越大。听上去她似乎知道很多不为人知的事情。为什么爸爸被她叫做“混蛋”,为什么说是爸爸害她成了现在这样?从前的她太小,很多事情根本不知道。她也曾想找父亲的旧识问个清楚,可人海茫茫去哪里找?她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没想到今天居然会让她碰上一个,简直是意外之喜。

尽管心中有些窃喜,但阮筝还是觉得手腕疼痛难忍。她一路小跑着往前走,同时劝那女人道:“阿姨,你能不能先放开我。我们有话慢慢说好吗?关于我爸妈的事情你知道多少,我们找个地方说好吗?”

“放开你,你想得美!”那女人转过头来,气势汹汹地冲阮筝吼道,“万一你跑了怎么办。你爹妈都死了,如今我只能找你了。你别怨我,要怨就怨你爸。你妈也真倒霉,嫁个这样的男人,还为她赔上性命,真是不值得。”

阮筝盯着她的脸,想要看清她的长相。她们从前应该是见过的,只是隔得时间太长了,这女人又经历了太多,苍老得很厉害,根本看不出从前的模样了。她脸上满是皱纹,皮肤黑得很不均匀,两只眼睛深深地陷进眼窝里,看起来有些浑浊。她露出一脸凶相,像是想把阮筝吓倒。但转眼间她的脸色又变了,变得惊恐无助起来。

这反常的表现令阮筝很好奇。她顺着她的目光往身后看去,只见几个膀大腰圆的男子抽着烟走了过来。如今已是初夏了,那些人全都光着膀子,皮肤晒得很黑,两边手臂上都纹着复杂的花样,手上脖子上全是金闪闪的装饰品,浑身上下透出一股浓浓的江湖气息。

阮筝又回头看那女人,只见她比刚才更恐惧了,抓着她的手慢慢松了开来,浑身不停地打着颤,慢慢地向后退去。阮筝有些奇怪,又去看那几个男人。他们似乎并不是冲她们来的,虽然面相不太好看,但也没有招惹别人,只是一脸凶相地朝前走着。

就在两组人即将擦肩而过时,阮筝突然听到一声尖叫,等她回过头来时,那个衣衫破烂的女人已经向马路上跑了过去。她一边跑一边嘴里叫着什么,阮筝没听清楚,隐约只听到“不要抓我”“我没钱了”“放过我们吧”之类的话。

马路上车来车往,阮筝不由有些着急,赶紧跑了过去。她从路边停着的两辆小面包车中间钻了出去,眼看着那女人跑上了顺流不息的马路,一辆运货车从不远处快速驶了过来,那女人却毫不察觉,依旧像没头苍蝇似地乱跑。

阮筝急了,冲那人大喊一声“小心”,抬脚正准备冲进车流里,却感觉一股力量牢牢地攫取住了她的手臂,将她整个人狠狠地向后一拉。

阮筝的鞋跟一扭,脚踝重重地砸到了地面上,因为重心不稳,身体向后倒了下去。那股力量又及时托住了她,将她拉进了刚才那两辆面包车中间。

阮筝本能地挣扎了一下,却没能挣脱。拉扯中她听到一个男人在耳边厉喝:“这么冲出去,你不要命了吗?”

这声音很耳熟,阮筝却来不及细想是谁。因为不远处传来了刹车和撞击声,还有很多人同时爆发出的惊叫声。道路像是被堵起来了,有人按起了喇叭,还有人甚至开始破口大骂。

阮筝有些心慌起来,她死命推着那个人,到最后实在没办法,索性低下头去冲着那只手狠狠咬了一口。男人压抑地闷哼了一声,略微一松手,阮筝趁机推开他撒腿就往马路上跑。

原本就热闹的马路此刻变得愈加喧闹了。两个方向的车都停了下来,不远处人头攒动,还不时有人凑过去一看究竟。阮筝心跳加速,心里闪过一个不安的念头。她冲到人群前,努力挤到里面,踉跄着几乎要摔倒,还没站稳就看到地上躺着一个人,全身裹在破衣服里,原本漆黑的脸上糊满了血迹,已经看不清长相了。

是那个女人,那个自称认识她父母的女人。她就这么紧闭着双眼躺在那里,身体后面已流了一大摊血迹。血迹的范围越来越大,多得像是整个人身体里的血都流出来了一般。

那鲜红的血迹极大地刺激了阮筝,她的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就像刚才这个女人一样。恐惧从四周包围过来,十七年前那种失去亲人的感觉一下子又涌上心头。她才要触到父母的过去,知情的人却发生意外了。她也许会死,她所知道的父亲母亲的那些事将永远被尘封起来。

对阮筝来说,父母已经不可能再回来了,她唯一希望的就是能对他们多一些了解。一张他们的老照片,一件他们曾穿过的衣服,甚至知情者的只言片语,对阮筝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就是靠着这些零星的东西,她才能够勉强在心里拼凑出父母的形象来。

每当她觉得孤寂不安时,她就会去看这些东西,想那些人说过的话,仿佛这样父母就会依然陪在身边。就像他们只是在隔壁房间看电视或是冲澡,不多时就会过来敲自己的门,提醒她早点睡一样。

这个女人对她来说意义重大,可她却躺在那儿一动也不动了。阮筝一时有些失控,扑上去开始摇晃那人的身体,眼泪不自觉地就流了出来。她甚至听到旁边有人在窃窃私语,大概是在讨论她与这女人的关系。

可无论她怎么晃,那女人就是不醒,甚至连眼皮子都没动一下。阮筝越来越慌乱,想说话却连口都开不了。就在她手足无措时,刚才那股力量又过来拉她。那人强行将她从地上拉了起来,用一种近乎凶狠的口气冲她低吼道:“阮筝,你冷静点。你再这么晃下去,她只会死得更快!”

阮筝的手上沾满了那女人的鲜血,她惊魂未定地抬起头来,看着面前的男人沉默了三秒后,喃喃道:“徐天颂,快…快报警。不不,叫救护车,快叫救护车。我不要她死,我要她活着,快点…”

“已经叫了,我们先出去,别防碍医护人员。”徐天颂紧紧搂着阮筝,将她从人群里带了出来。不远处果然响起了救护车的鸣笛声,围观人群都很自觉地向两边散去,给救护车让出地方来。

车刚停稳后车门就打开了,几个穿着白大褂的医护人员快速跳下车来,有人冲到伤者身边开始施救,还有人抬来了抬架准备转移伤者。阮筝眼睁睁看着他们将那女人抬上抬架,她身上的血还不停地往下滴着,血点沿路滴成了一整条。她就像一摊烂泥般随人摆动,无论别人对她做什么都没有任何反应。

担架被抬上车后救护人员也一同跳了上去,临近关门时一个中年男子探头出来问:“有伤者的家属吗?”

阮筝立马冲了过去,冲那人道:“我跟她一起去。”

那人看看阮筝一身的血迹,冲她招了招手:“上来吧。”

徐天颂扶着阮筝上车,向其他人解释道:“她情绪有些不稳定,我陪她一起去。”

那医生本来想要反对,看了一眼徐天颂似乎是认出他来了,到嘴边的话就咽了下去。他主动向里缩了缩,让出点位子来给两人。

随后车子拉起了警报,一路向着最近的综合医院冲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好了,对手戏来了,不再是王不见王啦。老徐简直就是跟屁虫啊,小阮跑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

陪酒

手术室门前长长的通道上,一张病床快速被推过。

医生和护士鱼贯而入,每个人脸上都带着有些麻木的表情。一个年轻护士站在手术室门口,伸手拦住了阮筝:“对不起,请在外面等候,手术结束后我们会通知家属的。”然后她将门关了起来,从头到尾都没露一丝笑容,完全公式化的表情和做派。

阮筝有些无力地靠在墙上,总觉得眼前不停有血色闪过。徐天颂强行拉着她在旁边的椅子里坐下,脱下外套给她穿上,然后轻轻握住她发凉的手:“手术要进行一段时间,你先休息一下。肚子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我没胃口。”阮筝低头,看到徐天颂盖在自己手上的那只手,试着想要抽出来。可抽到一半又停住了,任由他握着自己的指尖不放。

她的手上身上有很多血渍,已经干掉了,像涂了斑驳的油漆,给人一种乱七八糟的感觉。她说话的时候没什么力气,整个人身子发软,身体总有种让人掏空的感觉。像是有风吹了进来,冷得她很想打颤。

不知怎么的,她就想起那碗曾经在车里喝过的粥了。她转头去看徐天颂,干裂的嘴唇一张一合:“我想喝粥,你去给我买吧。”

徐天颂的眼里闪过一丝犹豫:“你一个人这里不要紧?”

“别担心,我死不了。我不会走的,我得等手术结束呢。”

徐天颂伸手拍了拍阮筝的手,然后起身离开了。他走出几步后又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阮筝就这么木然地坐在那里,一动也没动。甚至脸上的表情都没有变过,从刚才起就一直维持着呆滞的神情。

这画面有些熟悉,一下子就令徐天颂想起了十七年前的光景。那时候阮剑锋夫妇堕楼身亡了,尸体被拉到了医院的太平间。他带着阮筝还有弟弟阮笙过来送别。因为他们年纪太小,医院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没让他们看父母最后一眼,只是隔着白布让他们站了一会儿。看完之后阮筝就带弟弟出去了,两个孩子坐在走廊的长椅上,没哭也没叫,就像两尊木偶。这情形和阮筝现在的样子像极了。那是人世间最悲情的一刻,无论什么样的语言都无法描述那种痛楚,看得人除了叹息再没有别的办法。

徐天颂当时就陪在两个孩子身边,一直等到夏美玲的弟弟过来接走他们。看着他们离开的时候,徐天颂心里在想,怎么也是亲人,只要自己肯给钱,多少不会亏待他们吧。如果早知道会搞成今天这样,他当初真该接他们回来自己养。

可当时的他心境和现在完全不同吧。那时他还不到二十岁,自己也不过是个毛头小子。孩子对他来说是个累赘,他忙着和人搏命撕杀抢占地盘,忙着赚钱建造自己的青膺王国,哪里有空顾得上两个孩子。更何况在他的心里,和亲人在一起对孩子是最好的。从他自身来说,他是一个父母双亡时没一个亲人愿意接手的孩子,这一直是他一个小小的遗憾。

所以,当时夏美玲的弟弟同意抚养两个孩子的时候,他还曾暗自庆幸过。没想到看上去挺老实的一个人,做出来的事情也不过如此。

如果把阮筝养在身边…

徐天颂又看了一眼她的身影,最终只是笑着摇了摇头。幸好没养在身边,不然现在怎么下得去手?真要对一个从小管你叫叔叔甚至爸爸的女孩子下手,他觉得自己的禽兽指数还需要再修炼几年。

医院外面有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徐天颂进去后挑了和上次一样的那款粥,又打包了好几样小吃,顺手又买了点巧克力,然后拎着一大袋东西上了楼。

手术室前的走廊空而长,头顶上一排灯照得亮堂堂,却没什么暖意,只透出几分阴森的感觉来。手术室上面的红灯还亮着,表示手术还在进行中。徐天颂心里略微放松了一点,那女人伤成那样,如果手术很快结束的话,就意味着必死无疑了。既然手术还在继续,就证明还有抢救的希望。

尽管那女人存在的意义不大,但对阮筝来说她却是一个精神象征,可以填补她长期以来对父母极度的渴望。

他想到阮筝,便快步走了过去。但长椅上空荡荡的,一个人影也没有。徐天颂不由皱了皱眉,刚准备摸手机让人去找阮筝,就感觉一只冰凉的手伸了过来,从他手里将袋子接了过去。

徐天颂一扭头,就看到脸色苍白的阮筝站在那里。她看上去极度虚弱,好像随时要倒下一样。但她又这么顽强地硬撑着,似乎手术一刻不结束,她就一刻不会倒下。

“你刚才去哪了?”

阮筝把手伸给他看:“去洗手了,带着一手血不好吃东西。”

徐天颂伸手去摸她额头:“你怎么样,没事吧?”

“没事。”阮筝坐了下来,开始拿粥喝了起来。她喝的时候动作不快,很多时候都只是捧着粥碗出神而已。徐天颂就这么默默地陪在她身边,一句话也没多说。

两个人之间的沉默持续了很长时间,长得阮筝手里的粥都快要冷掉了。最终还是她先开口打破了这种沉默:“你怎么会在香港,怎么会在那里?”

“来办点事情。顺道就想去那家甜品店吃点东西。他家的白糖糕不错,蛋挞也还可以。”

“你也去那里吃过东西?”

“嗯,从前去过一次。那地方离你舅舅家不远。我把你送给他后有一次正好在附近办事,就想过去看看你。我看到你跟两个孩子进了那家店,三个人吃得很开心。我当时就在想,看来我的决定是对的,你看起来那么高兴,在舅舅家应该过得不错。”

“我高兴只是因为那里的东西很好吃。而且我很少去那里,偶尔去一次总是心情很好。”阮筝说到这里,不由想起财嫂说过的话来。徐天颂其实和她一样,也是小小年纪就没了父母。但他似乎比自己运气更差,还未懂人事就成了孤儿,更可悲的是没有一个亲人愿意接手他。

像他这样的孩子其实是很容易夭折的,随便遇到点什么事情就没了。但他居然顽强地活了下来,还活得这么精彩,实在很不容易。但精彩也是要付出代价的,李默说过,他的身体其实受过很多伤,已经千疮百孔。外表看似坚韧,内里其实已经永久地伤到了。

没有父母的孩子,无论怎么成长,总要比一般人来得辛苦很多。即便是青膺的老总也不例外。

阮筝有点想问他父母的事情,想想还是算了。她又低头喝了几口粥,将话题转移到了那个女人身上:“你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吗?我没怎么看清楚,你看到什么了没?”

“我只看到你被她从甜品店拖走。当时我跟在你们身后,想看看发生了什么。这个女人像是受了什么刺激,前一刻还一脸凶相,后一刻却害怕地精神失常起来。当时你们在说什么?你跟她聊到什么了吗?”

“其实我几乎没说话。全是她在冲我吼,说我父亲当年害得他们一家人很惨。她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可能是想让我看看他们现在的生活。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好像是有几个纹身的男人走过,她突然就不对了,很害怕的样子,原本死死攥着我的手,一下子就松开了,然后她就跑掉了。后来她就上了马路,出了车祸。我现在脑子乱乱的,那几个男人你见到了吗?可以查一下他们的背景吗?”

“已经查过了。”徐天颂微眯着眼睛道,“应该没什么问题。只是普通的混混,当时不过经过那里,不像是冲着那个女人去的。她从前或许受过什么刺激,对这样的人心存畏惧,猛然间看到可能勾起了那些不愉快的经历,所以才会行为失常。”

“是这样吗?”

“你看她的样子,应该是吃过不少苦。像这样的人家破产时应该会有人上门讨债,很多人会雇黑社会替他们收钱,那些人都喜欢在身上纹点什么。”

阮筝扭头看着徐天颂,像是在琢磨什么,片刻后她问道:“那你身上也有吗?你纹了什么?”

徐天颂从前是香港第一黑帮青膺的老大,照他的理论他应该浑身上下除了小**外全给纹上了吧。

听到这个问题,徐天颂有些乐了:“我身上有没有纹身你不知道吗?你不是见过吗?我身上除了疤没别的东西。”

“都是从前跟人打打杀杀的时候留下的?”

“没有这些疤就没有现在青膺,我也养不活这么多人。青膺的那些兄弟很多都是跟我一起混起来的,我身上有多少伤他们都知道,都记得。他们拿我当大哥,我也拿他们当亲兄弟。其实当年你父亲也是这样,我从来没想过要杀他。我一直想给他指一条明路的。可他不愿意,他这么一条道黑到了底。他的死我不能说全然没有责任,他跳楼的时候如果是我出手,也许事情就不会这样了。但我要说的是,在你父母的这件事情上,除了那一下是我的遗憾外,其他任何地方我都没对不起他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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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筝第二天就搭飞机回了S市。

那个女人的手术成功了,但目前还处于昏迷状态。用医生的话来说,她一时半会儿醒不过来,也有可能永远都不会醒了。她如今住在加护病房内,每天靠一堆仪器维持基本的身体机能。

阮筝本想留下来等她醒的,但徐天颂说了句很残忍的话:“如果她一辈子不醒,你也要等一辈子吗?”

这正是阮筝最担心的事情。她有些怨恨地瞪了对方一眼,开口的时候语气却透着无力:“我就想听她说说关于我父母的事情。徐天颂,你说当年在我父母的事情上,你没做过对不起他们的事情。那你能不能告诉我,当年你为什么要带这么多人来我家里?”

徐天颂就这么站在加护病房的休息室里,居下临下望着阮筝:“我说的话,你会信吗?”

“不信。”

“所以我说了有什么用?这世上总还有知道真相的人活着,你要是想知道,就努力把他们找出来吧。”

他说完这话转身离去,只潇洒地背对着阮筝冲她挥挥手。阮筝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心头一时空荡荡的,似乎那个女人一天不醒,她空虚的心就一天填不满似的。

她随便在医院附近找了家酒店住了一晚上,第二天搭早班飞机回辞西上班。上到一半的时候徐天颂给她发来了邮件,将那个女人的基本资料传了过来。

这女人姓潘,名叫海珠,是个土生土长的香港人,今年大约四十五岁左右。她年轻的时候家境不错,嫁了个做烟草生意的丈夫,还生了两个女儿。但后来她丈夫的烟草公司出现财务危机,被迫拿去抵债,全家人的生活一下子陷入了困境。

她的丈夫似乎因这件事的打击,没多久便去世了。她因为受了刺激人便有些疯癫起来,两个女儿便被社工送去了福利院,辗转被人收养。

这些年潘海珠一直过得很是潦倒,基本靠行乞为生。偶尔也会给人打点短零工,但她总是间歇性发病,所以没一样工作能做得长久。

资料上大致就介绍了这些,随资料附过来的还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两个女人的合影,正是潘海珠和阮筝的母亲夏美玲。照片上的两人都很年轻,有着那个年代特有的美丽。朴素大方端庄典雅,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阮筝不由想起了这两人现在的模样。母亲十七年前就死了,现在只不过是一堆骨灰。至于潘海珠也活得不像个人样儿,或许比死也好不了多少了。

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让这两个原本过得还算不错的女人,突然间成了现在这样。

阮筝盯着那照片看了很久,最后终于拷备了一份,拿去照相馆打印了几份出来。她手头上关于父母的东西少得可怜,这张照片对她来说弥足珍贵。

她将照片带回家去镶在了镜框里,每天放在床头柜上看几眼。顾知桐来家里看她的时候还对着那张照片仔细端详了很久,像是要把她母亲的长相牢牢刻在心头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