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据说最难侍弄的藓芽吗?

外人不知道,楚雁南却清楚,这藓芽乃是神农氏姬家所独有。据说姬家人有一种神奇的能力,能令天地间最贫瘠的土地焕发出生机。只是要保持这种能力,就必须经常食用一种名叫藓芽的植物。

只是这藓芽最难侍弄,饶是神农族人,也无法让它大面积生长,即便是神农山庄,也不过仅能种出小小的一畦罢了。

从神农山庄带出这藓芽到现在已经整整八年了,因想着是姬扶疏小姐爱吃的东西,自己一直精心侍弄着,可饶是如此,这藓芽也顶多保持半死不活的状态罢了,想要奢望它焕发生机,却是再无可能。怎么交到扶疏手里这几日,变化却是如此之大?

有些深思的抬头,却被眼前的一幕情景弄得哭笑不得——

却是自己那匹马儿这会儿傲娇的紧,扶疏的小身子跑到左边,马儿就把身子转到右边,扶疏颠颠的跟着跑到右边,马儿打了个响鼻,直接就把屁股对了过去,竟是无论如何不肯让扶疏靠近。

楚雁南大踏步上前,沉声道:“黑宝——”

“黑宝——”扶疏呆了一下,登时就乐不可支——该,看你这畜生还嚣张!不是很威风吗,结果却和自己曾养的狗儿一个名字!

这样一想,方才被欺负的郁闷瞬间烟消云散。

看到不停冲着马儿撅嘴瞪眼做出种种威胁模样的扶疏,楚雁南脸上的神情更温和,拉着扶疏的手摸了下黑宝的头:

“黑宝,她是,扶疏——”

顿了一下,续道:

“记住,不许欺负扶疏,要听她的话。”

黑宝又打了个响鼻,黑溜溜的眼睛似是有些不屑的瞟了一眼扶疏,终究低下头,强忍着任扶疏的手在自己脑袋上又摸了一下,终究一扭头,一副“大爷不伺候你”的模样。

“哇,这只黑宝的性子真是——”扶疏简直笑不可抑,怪不得叫黑宝,就是同自己以前养的黑宝一样可爱呢。

只不过自己的黑宝是一条狗,倒也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不过是自己一次偶然外出,在街角上看到的一只小小的流浪狗,当时狗儿被不知什么人打折了一条腿,伏在街角的样子可怜极了,看到自己靠近,就挣扎着抬起头,水润润的眼睛怯怯的瞧着自己,嗓子里还发出低低的呜呜声…

“我要走了。”楚雁南已经飞身上马,小心的把扶疏放在上面的两个装满果子的袋子摆好。

“啊?”扶疏一下回过神来,忽然想起一件事来,“雁南,能不能想法子带我去军营看看?”

自从知道那位公爷应该就是阿筝后,扶疏又偷偷一个人跑去军营前,却再也没见过阿筝。

哪想到楚雁南却是毫不犹豫的拒绝:“不行——”

军营里可全是男人…

“雁南,帮我,我真的想去看一下,不然,我穿上男装——”扶疏神情中顿时就有些焦灼。虽是明白雁南现在的处境,要帮自己混入军营肯定很难,可除了雁南,自己又实在找不到第二个可以求助的人了。

连州距京城上千里,若是阿筝真的离开,再想见面,定然是遥遥无期。无论如何,自己要在阿筝离开前见他一面。

楚雁南却是一抖缰绳,调转马头就疾驰而去。

这是,不答应了?

扶疏愣了半晌,沮丧的抱着头,蹲在地上。

已经行至远处的楚雁南忽然回头,正好看到缩在地上的那小小的一团影子,心瞬时抽了一下。

回至大营,整个营地一片喜气洋洋,楚雁南翻身下马,正好碰见李春成。

“老大——”李春成这句“老大”现在叫的可是顺溜的紧,只是没等他说完,就被楚雁南给打断,“叶涟在哪里?”

“叶涟?”李春成迷瞪了半天,才想起来,挤了挤眼嘿嘿一笑,“老大您是说那个谟族公主,呶,那个营帐——”

所谓“当兵有三年,老母猪赛貂蝉”,更何况是那么个长相美艳诱人的公主?别看老大一副冷冰冰、生人勿进的模样,现在瞧着八成也是春心荡漾了!

而且今日那个公主可是当众撂下话了,明眼人一听就能明白,分明是看上了自家老大!

瞧现在的情形,是妾有意、郎有情?

还要再说,楚雁南已经丢下他,大踏步往帅帐左边的叶涟营帐而去。

“楚雁南?”听说楚雁南来见,叶涟明显愣了一下,半晌冷笑一声,拿出公主的谱大喇喇道,“叫、进。”

从表示臣服,叶涟浑身上下便展现出一国储君的凛然威势,却没想到,竟是被这小小的校尉当众打脸,至今想到楚雁南看都不愿看自己一眼就绝尘而去的情景,叶涟就气的肝疼。

“明日你和我出去,接一个人过来。”楚雁南站在大帐中,竟是和叶涟相对而立,丝毫没有行礼的意思。

“你——”叶涟顿时大怒,这人怎么这般狂妄!自己好歹也是一国公主,这人不行礼拜见也就罢了,竟还敢用这种命令的语气,声音顿时转为森然,“接一个人?你的人?把本宫今日的话当成了儿戏吗?信不信本宫在谈判合约上再加上一条,让你们大齐皇上处死——”

楚雁南却是丝毫不惧,冷冰冰仿佛看透一切的眼神直刺叶涟心底:“永远也不要有这个念头,否则,我会让你连后悔的机会也没有!不止是你,你们整个谟族都会为她陪葬!”

从父母双双离去到姬扶疏噩耗传来,自己看到了太多的死亡…从那时就发誓,一定会让自己成为最强的人,然后护住每一个自己想要守护的人。

“信不信,我现在就可以让你挖空心思想要设计的一切全都成空——”楚雁南神情讽刺的抛下最后一句话,掀开大帐径自离开。

挖空心思想要设计的一切全都成空?

叶涟脸色一白,愤怒而又无力的瘫坐在椅子上。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元宵节情人节双节快乐,(*^__^*)

35

“方才叶涟说想要和你一起出去。”陆天麟放下手中的酒杯,看向楚雁南,明显是要一个解释。

楚雁南不可能成为谟族驸马,这是陆天麟和楚雁南都心知肚明的事。

慢说雁南本就身份特殊,身为大齐战神楚无伤的独子,若是被送往谟族和亲,传出去,大齐岂不颜面扫地?

更不要说,此一次战役,楚雁南的光芒已经再无可掩盖,谟族人本就勇武善战,再送给他们这样一个天生帅才,怕是大齐再无宁日!

退一万步说,便是楚雁南今时今日一无是处,陆天麟自信,以自己现在的实力,也可护的了他——大哥身后就留下这么一棵独苗罢了,自己这辈子也注定无后了,楚雁南势必要传袭楚、陆两家烟火,即便此去谟族会有无穷的富贵,自己也不可能放他离开。

也因此,即便楚雁南当众不给叶涟面子,陆天麟不过冷眼旁观罢了——再是公主,也不过败军之将,还是认清自己的位置为好!

却没料到,方才亲卫陆鸿却过来回禀,说是听将军们说,楚雁南昨儿个亲自去公主帐里拜访,好长时间才出来,瞧两人的样子,许是已经两情相悦了。

陆天麟本待不信,却不料一大早叶涟就来至帐中,言说想要楚校尉陪着出去转一转!

“叶涟不过是拿我作伐子罢了。”楚雁南皱了下眉头,伸手把陆天麟的酒杯取走,又拿了盘子,把扶疏送的酒果装了满满一盘摆上,“既然想要利用我,当然要付出些代价。”

所以无论自己态度如何恶劣,她也只能忍着,以叶涟那样狡诈的性子,不但不敢得罪扶疏,还会想法子捧着。

虽然昨日里还一副恼羞成怒的样子,今儿一大早不是马上按自己说的做了吗?

所以说和聪明人打交道,就是比较省心。

“你有自己的打算便好。”陆天麟欣慰的点了点头,伸手想去拿酒杯,又中途顿住,改为捏了颗果子放在口里。

等楚雁南骑了马儿出来时,叶涟已经在外面候着了。

两人并辔而出,彼此间气氛冰冷,落在外人眼里,却又是另外一番风景。

叶涟心里又是气闷又是憋屈,枉自己自负甚高,没想到却栽在了这样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手里,论武比不过人家,论到智计也是望尘莫及!

本以为已经掩饰的很好,却没想到竟会被对方看破!

自己又不是傻子,更不是自虐狂,怎么也不会找一个处处压自己一头的人做夫婿!之所以拿楚雁南说事,又特意提出“以血兰为聘礼”这样一个看似不可能的要求,就是为了让那大齐皇上误以为谟族野心不死,想要夺了大齐的悍将!

自己越是这样说,怕是大齐皇上越想找到血兰,然后交给一个不会威胁大齐的人,让他成为自己的驸马!却不知,其实这会儿,自己最需要的,恰恰就是血兰。

不止谟族遭受天灾,还有父皇,旧疾突然发作,已是必死之症,若然没有血兰,怕是三月之内,便会撒手尘寰。

而自己年纪尚幼,在族中威望未著,所以才行此险招,悍然出兵攻打齐国。想着若然能破了金门劫了大齐的粮库,不止可解族人之危,更能让自己的威望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顶峰。更重要的是,当初救过父皇一次的那株血兰,便是在天砀山的山脉中觅得。

却没想到自己竟然会一败涂地,成了别人的阶下囚!

现在族内有父皇撑着,短时间不会有碍,可若是不能尽快找到血兰,真有什么意外发生,消息传开来,怕是大齐会趁虚而入,整个谟族都有灭族之灾…

虽然无法探明楚雁南到底知道些什么,叶涟却也明白,此时此刻,自己惟有乖乖听话才是。

两人一路无话,很快来至陆家的小农庄外。

看楚雁南翻身下马,叶涟心知,里面应该就是那个魔鬼要自己陪着来接的人。

而且既然要自己出面,说明应该是个女人。

不由瞧了一眼楚雁南——明明是个男子,却偏生比女子还要俊美,也不知什么样的女子才能在这样的男人面前不自惭形秽,并进而能收服这个小恶魔!

这样想着,心里竟是隐隐有些好奇和急切。

门“吱呀”一声从里面打开,叶涟因一直伸着头往里面瞧,没注意脚下,脚踝狠狠的撞到一块儿凸起的石头上,疼的顿时“哎哟”一声。

“小心——”开门的正是家宝,正好看到快要跌倒的叶涟,忙上前一步,想要去扶,叶涟一个收势不住,一头扎在家宝怀里。

“雁南,大哥——”扶疏听到声音赶出来,正好看到这一幕,不由一愣。

“这位,小姐,你,怎么样?扶疏,你快来扶一把——”家宝还是第一次和一个女子如此接近,太过紧张之下,额头上汗都出来了,脸也红彤彤的。

叶涟却是长出一口气,幸亏这傻小子伸了把手,不然,自己非出丑不可,至于楚雁南,自己可不认为,他会有那个好心——打过几次交道,叶涟早就认清了楚雁南的本质,基本上就是一个冷血冷肉见死不救的渣!

果然听家宝让扶疏去搀扶叶涟,楚雁南皱了下眉头,潜意识里,楚雁南不想任何一个人使唤扶疏。

叶涟心里一突,冲扶疏摆了摆手:

“无事。”

却是惊奇的不住上下打量扶疏——不过片刻间,楚雁南周身的冰寒都为之消褪,用脚趾头想也知道,眼前这女孩,应该就是那个人渣看重的人了。

虽是小小年纪,已经看出是个美人坯子,特别是身上那种纯然干净的气质,让人油然而生出一种亲近之感。

只一瞬间,叶涟便有些理解楚雁南——就如同自己在谟族的深宫中见多了尔虞我诈的黑暗和残忍,那楚雁南的生命里,八成也是黑暗肮脏的东西居多,而越是身在黑暗的囚笼,便越是渴望阳光的照耀…

那若是,自己想个法子把这叫扶疏的女孩,也染成黑的呢…

“哎呀——”没想到刚一放手,叶涟又差点儿被门槛绊倒,下意识的往旁边一抱,哪知触手温热,抬头看去,自己抱的不是门框,却是陆家宝的腰!

饶是叶涟自诩智计百出,这会儿也臊的俏脸通红。

扶疏却是瞧得乐不可支——这个和雁南一块儿来的女子也太可乐了吧,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给大哥投怀送抱,和大哥还真是有缘呢!

“这是,须草——”叶涟却忽然惊叫一声,不敢置信的瞧着房屋东北角的一块儿土地,此时已是深秋季节,外面的草儿已经渐渐转为枯黄,偏是这块地里的草竟还是浓郁的绿色。

顾不得脚疼,叶涟一瘸一拐的疾步走了过去,蹲下/身子,手指微有些抖的抚过那些须草,若是谟族能长满这样茂盛的牧草,那些牲畜又怎么会大批的饿死?自己的子民也可以安居乐业,又何必入侵大齐,血染战场?

一把握住紧跟在在后面的家宝的手:

“告诉我,这些,这个园子里的东西,都是,谁栽种的?”

其实私下里早就和父皇商量过,若是大齐愿意给他们一个神农氏的嫡系传人,那他们愿意拿价值连城的宝物来换。可惜神农氏姬家历代人丁单薄,而大齐又宝贝的紧,甚至即便仅仅是隶属于神农山庄的人,都不愿意让其他各国接触到。

这次之所以拿大齐不可能送给自己当驸马的楚雁南做幌子,就是为了让大齐皇上产生错觉,进而放松警惕,达到自己的目的,却没想到,这样一个偏僻的小农庄,却竟然就是藏龙卧虎之地。

本是勉为其难跟楚雁南跑这一趟,叶涟这会儿却是庆幸不已。

瞧着紧握着自己的那双白/皙小手,家宝再次面红耳赤,吭哧了半天才红着脸把手给抽出来:

“是我种的——”

不过种子却是妹子精心培育的,更兼连年改良之下,那块儿地早成为沃土,这须草自然长得比外界要茂盛的多。

话音未落,却被惊喜至极的叶涟再次握住手,刚想说什么,一阵风拂过,须草下面的泥土露了出来,竟是再肥沃不过的黑色,叶涟神情一下失望至极:

“要长在这样肥沃的土地里吗?这须草,也太娇贵了吧——”

因地理位置使然,谟族土地贫瘠的紧,若是种出这般茂盛的须草须得这样的沃土,实在是对谟族半点用处也没有。

扶疏心里微微一诧,须草自是不会这么娇贵,这块土地本也是相当贫瘠,却是一年年用须草改良过,才逐渐如此,只是外人并不知须草有此功用,甚而利用不当、适得其反也是有的。

自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这些须草的种子全经过自己亲手处理!

这些却是不足为外人道也,忙向大哥使了个眼色,哪知家宝精神却是全部集中在叶涟紧紧握着自己的手上,根本没注意到扶疏的示意,反而讷讷道:

“不是啊,这块儿地原也是很贫瘠的,我和妹子侍弄了两年,土地才变成这个样子,不是须草,这土地也不会这么肥沃。”

作者有话要说:

36

“你说可以利用须草把贫瘠的土地变得肥沃?”

“扶疏会种地?”

叶涟和楚雁南几乎同时道。

和叶涟看着家宝几乎发光的眼神不同,楚雁南看向扶疏的神情却有几许深思。

“那个…”叶涟的眼神实在太火辣了,还有紧紧握着自己的手,竟是怎么也甩不开,家宝一张脸涨的通红——若是给家宝一块儿地,那自然是手到擒来,很快就能侍弄好,可若是让陆家宝当教书先生,教给别人怎么样侍弄这块儿地,却实在是太难为人——

家里一向理论和实践并重的是妹子啊!

当下可怜巴巴的转头瞧向扶疏:

“妹妹——”

“这位姑娘伤了脚,还是别站着了。”扶疏上前扶住叶涟一条胳膊,又笑眯眯冲楚雁南道,“雁南,你去和大哥杀羊,待会儿咱们炖羊肉吃。”

难不成其实这农庄的真正当家人是眼前这小姑娘?叶涟有些发愣,又听扶疏竟然敢吩咐楚雁南那个魔头去杀羊,下意识的撇了撇嘴——

连求自己办事,都那般盛气凌人的魔头,会这么听话?所谓杀鸡焉用牛刀,不过是杀只羊,也敢动用万军阵中杀人如麻的楚大校尉?!

哪知一念未必,楚雁南已经听话的和陆家宝转身而去。

叶涟险些一口气上不来,半晌才缓过劲来,打量扶疏的眼神充满了算计——

这小丫头果真有些本事啊,能镇住那个农艺神乎其技的少年人不说,连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小魔头在她面前都能化身乖巧小绵羊,若是能拉拢过来…

顺手撩起衣袖从左手腕上拔下一个镶了好些颗珍珠的玉石手链——

谟族人喜欢随身带着些金银珠宝,叶涟也不例外,两只皓白的手腕上各戴了好几只手镯手链之类的装饰品,自然,作为一国公主,任一件都是惊人的昂贵。

这些东西本来当做战利品上缴了的,只是叶涟既说可以代表谟族臣服,陆天麟便做主,把叶涟的私人物品又还给了她。

这一只手链最是光华璀璨,小姑娘没见过什么世面,一定会被晃花了眼!

说起来这镯子可是母后所赐,真给了还是有些肉疼的,只是自己这会儿手头实在没有其他东西——算了,若真能把小姑娘收服,还是赚的!

不说楚雁南,单是方才那少年能为自己所用,那谟族便会受益无穷。

正好扶疏把水果洗净了端过来,叶涟笑吟吟的接过水果,随手把手链放在盘子里,咬了一口水果道:

“赏你。”

“赏我?”扶疏一愣。

以为太过惊喜了,把小姑娘给吓着了,叶涟神情益发愉悦,意有所指道:“好看吧?我家里还有很多呢,只要你一直都这么听话,以后还会有赏。”

只要小姑娘爱财,就不怕自己收买不了。

“果然很漂亮呢。”扶疏漫不经心的拿起来把玩片刻,竟是产于谟族河湟境内的雨阗玉,只看这块玉的成色便知是上品,只是扶疏常年在田里操劳,实在是嫌这些首饰之类的东西太过累赘——

因神农族人不稀罕什么世俗爵位,又既不缺吃也不少穿,历代大齐帝皇实在想不出什么法子拉拢姬家,便惟有源源不断的送来各种珍奇宝贝,别说这样小小的手链,便是用一人高的极品雨阗玉雕刻的观音菩萨,神农山庄都有两尊。

叶涟嘴角微微上挑,一丝愉悦而又得意的神情在眼底一闪——这丫头自然不懂得这手链的价值,只是他们的父母看女儿得了这样的好东西,怕是九成九会去求人鉴定,到时候,不怕小姑娘不来舔自己脚后跟…

一念未必,扶疏已经抬起头来,把手链又塞回了叶涟手里:

“谢谢姑娘,只是我不喜欢戴这些东西,姑娘还是自己收着好了。”

“不喜欢戴?”没想到扶疏会这样说,叶涟明显有些反应不过来,以一种看下里巴人的不屑语气道,“傻丫头,你可知道这手链是什么做成的?不然,你拿回家,让你爹妈去店铺里问问——”

不吓死你!

“我知道啊,这不就是谟族的雨阗玉吗。”扶疏挑了挑眉,很是无奈道。

明明这姑娘和自己上一世差不多大,这样叫自己“傻丫头”真的很别扭啊。

“你知道——”叶涟险些咬住舌头,再注意到扶疏没有丝毫波澜的淡然神色——

不对,怎么小姑娘眼里的神情倒反而是认为自己太大惊小怪了!

可,不可能啊!连这样精美的手镯都不放在眼里,难道真是自己看走眼了?

方才还甜美的水果,这会儿吃在嘴里竟是无滋无味。

扶疏已经执起叶涟的手,要把手镯重新戴了上去,却在看到叶涟手腕上的九只镯子时愣了一下,半晌才道:

“姑娘家境虽是不凡,可这些镯子,全是父母的心意,还是不要轻易送人的好,不然,岂不是辜负了他们的一片爱女之心?”

难道这女子竟是谟族王室?怪不得出手如此大方。

谟族以九为尊,只有帝王家才可以佩戴和“九”有关的饰物。而叶涟戴的这一套九个镯子,扶疏上一世也有两套,都是谟族进贡给大齐的,皇上直接取了两套派人给姬家少夫人和小姐送了去,据说这九只镯子很有讲究,不止彼此间阴阳玄理相配,更是请活佛做过法事,最是有养身辟邪的功效。

而那镯子上的温润珠子正好嵌成一朵花状,明显是待字闺中的少女饰物,必然是父母求了来又送给孩儿的。

叶涟抽了抽嘴角,自己果然再次小瞧了楚雁南!竟然只一眼,就看出了自己这套镯子的来历,可见和楚雁南渊源颇深——

凭女孩的穿着,肯定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而她之所以能懂得这些,明显应该和楚雁南有关。

在军营中这几天,叶涟已经完全接受了关于“楚雁南”出身京中某个世家名门这种说法。实在是别看楚雁南冷血的紧,举手投足间偏是能处处展现出大齐最上等人家才有的那种优雅。而这种深入骨髓的优雅特质,明显是从小就严加训导的结果。

说不定,自己手上的东西,楚雁南就有,而且送给小姑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