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神也展开】

收回视线,沈泽垂眸瞧了眼青色的钱袋,略微迟疑了一下。银钱,他并不缺。更何况便真是缺了银子,他也会自己去得来。

可是这一次,他却有些不想随意扔掉。

褴褛的衣衫袖笼都破碎成布条,他想了想,似乎确实无处可放,只得随手塞进怀里——青色的钱袋掂在前头有那么几分重量,不过对他来说,倒是不曾有什么影响。

投亲的难民早已脱离了队伍,不过在澧城有亲戚的人不多,于是落日前要出城的便占了大多数。此刻,难民三五成堆的站在城门外,呼喊着开门,县丞背着手,站在城门上远远地看着。县丞虽样貌平平,却是个身穿青衣书生模样的年轻人,因为时常协助县令处理政令,远远瞧着也是颇有官威。澧县的官位中,县令最大,可真正下达的政令,向来都是由县丞拟稿。

身侧差役目光扫了眼底下的人群,犹豫道:“大人,若是再不开城门,只怕下面群情激奋,咱们应付不了。”

县丞眼神加深了一瞬,脑中却在急转,“那押送犯人的差役是从京里来的,因此,杀害他们的贼人也必定不是澧城本地人,前段时间我令城中禁严,那贼人必定没能跑的出去。”

“我本想困他数月,逼急了他自投罗网,却没料到临县大水,竟涌入数千灾民,贼人必定混在人群之中,可恨!而倘若此时大开城门,贼人必定借机逃走,想来他也早已料定了,我根本不可能有本事从数千人的队伍里揪出他来——只是,现在开不开城门,却已不是我能决定的了。”

县丞幽幽一叹,看向策马奔来的一名原本留守于府衙的差役——这人手中攥着信件,想是县令打开城门的指令。

可惜,可惜,倘若他是县令,便是这群人叫翻了天,他也要把城门守得牢牢的。只因这次的事上面的人实为重视,他抓到贼人后,青云之路指日可待。

现在却已没了机会。

“开城门!”

关闭了月余的大门发出沉重的轰响声,铁屑落在地上轧出乌黑的弧形痕迹,上千难民欢呼一声,朝着城门进发,不远处,李副将已扯了棉布帽子包住自己的光头,随着前头一行人顺着人流往前走动。

“老大,这法子可真管用,咱们终于能出城了。”

“别讲话,他在看我们。”沈泽面色肃然的低喝一声,他走在队伍的最前头,两根露出衣袖的手臂沾满污泥,粗壮的筋骨盘错,走路的时候他的脊背微微弓起,远远看去,好像就是一个本分的农民——只除了一双目光总是落在地面、深如幽潭的双眼。

不得不说,县丞的存在,令他原本的计划拖了小半个月才得以实施,在此之前,他没想到这么一个小小澧城的官员中,竟也存在这样颇有心智之人。

不过,如今,他也算是胜算一筹。只要过了这一关,他们就都安全了。

县丞双手拇指的指腹在身后相互揉搓着,他认真的时候总是会做出这样的动作——以前为了考取功名而读书的时候是这样,现在亦是如此。他眯着双眼看着人潮从身侧走过,目光却冷冷的盯在每一个人脸上,直到一抹刀疤从眼前闪过:“…你站住!”

李副将身子一僵,心里扑通一跳。

“你一个庄稼人,身上怎么会有那么长的刀伤?”

李副将又是悔又是恨,怎么自己当时在战场上就没躲过后头砍来的那一刀呢?这会儿他生怕自己怀了将军的计划,吓得都结巴了:“俺、俺十八岁那年,俺爹送俺夯寺庙学艺,那年头,天儿都是黑地,小翠儿站村头儿,看周俺越走越远,俺回头望望,再往前走,也脚周特别伤感…后头这道伤,是俺学艺时候老是想小翠儿,练武不专心,愣生生砍了个人儿一刀…”加了乡音的味道,李副将周身悍勇的庄稼气息更浓厚了。

沈泽嘴角一抽,右手掌中已滑落到腕间的匕首也悄悄收了回去。

县丞也有些发怔,这年头傻到敢拿刀往自己身上砍的狠人也不多了,但他心中还是隐隐有几分违和感,总觉得对方话不尽实…他挥了挥手,正想叫几个差役来先把人抓起来再审,身后却突然传来一道语音平和却稍显喜悦的声音——

“赵兄?”

县丞转过头去,细瞧了那人一眼,目光中越发惊异:“你是…林东岳,林昇?你不是回老家探亲去了么,怎么…难不成你家中竟是在临县?”

如此落魄的情形和以往的同窗相见,书生打扮的林昇也自觉有些面色发热,只是…他抱了抱拳:“临县大水,我家中田产已毁,只有今年的秋试能得一线生机。“他叹了一声,微微晃神间想到林家少女那温柔的笑靥,立时吸足一口气:“还请赵兄带我去见老师。”

“以前的秋试,我从没去过,然而今次,我却想试他一试!”

“诸子经义我在家中也日日温习,早已熟记于心,有信心同天下士子一战。”

他眼中渐生光彩。

“好,好!以你之资,必能高中,以往你不愿涉足官场,如今下了决心,却是再好不过,往后你若能平步青云,为兄便也有同门之助了!”县丞哈哈大笑,随着林昇的出现,他的心思却早已从李副将身上收了回来。

橙黄色的日头西移,粉霞烟染了云朵,城门外的人流渐行渐少,县丞也不见了踪影。

蒙雨的傍晚,几匹马在官道上穿梭,其身后跟着两辆极为朴素的马车,车轮子咕噜噜的轧进湿泥里,发出‘噗噜噗噜’似泥巴沾在车壁上那种黏糊糊的响声,后头那辆天青色的车帘随风扬起,隐约可瞧见有两名形容憔悴的少女,还有几名伤痕累累的青壮男子,这几人无一不是面露菜色。

前头一辆坐着一个老者,他皮肤褶皱而苍老,眼睛深深的凹进眼眶,只是在看着外头微雨的时候,他习惯性的下巴微抬,眼眸清明一片。即便看上去瘦弱苍老,可老者的精神却比后面马车上的年轻人还要好得多。

“没想到是你…”老者苦笑一声,幽幽一叹:“十五年了…你沈家满门忠烈,他却听信谗言,忌讳你父,将你们沈家,一家老少尽数迫入蜀中,与外族夙战而亡,当真老天有眼,让你活了下来…”

“当年我苦苦哀求,却被幽闭入狱,再出来时,沈家人去楼空,已经晚了…十五年后,萧拓这个小人,再起手段,竟将莫须有罪名加于我身,今上的江山,只怕不出十年,便可尽毁。”

“不出十年?”沈泽喉咙一哽,一股灼热的气息猛烈冲向他胸口,十年太长,他怎么等得起?目光落在轻敲石响的雨帘中,他轻嗤一声,清冽冷厉尤带一丝杀气的语音似乎已就地生根:“血海深仇,怎能不报?不出五年——五年之内,国将不国,皇帝必陨。”

老者愣怔了一下,利落的摇了摇头:“即便有我做助力,现在的你,也不具备这样的实力。”

“等日后抵达蜀中,你便会明白了。”沈泽不再多言,他伸手掀开帘子,外头一柄泛着蓝光的长箭生硬地擦过他的臂膀,带出一道鲜红色血迹。

“有敌袭。”他心头闪过危险的讯号,腕间一抹银光已挡下第二根长箭,正是他一直带在身上的匕首。山上一道隐约的人影再次弯弓而立,看样子似乎只锁定了他一人,沈泽身子一矮,抽出藏入车底的箭筒,以精巧的千机弩爆射而出。

三道摸不清轨迹的黑点自轻灵嘈杂的雨中倏然放大,那人瞳孔微缩,脚步妄图向外微移,然而还来不及避开便已仆倒。

沈泽心下一松,手臂上的伤口略有些发痒,他低头一瞧,原本流出鲜血的皮肉渐渐乌黑,雨声愈发加大,天上闪过一道沉闷的惊雷。

沈泽踉跄一步,头脑有些眩晕,眼底李副将惊慌失措的表情,和身后人一刻不停的呼喊…渐渐遥远。

再次醒来,已是第二日的天明。

沈泽以为他一睁眼便能看到鹅蛋黄一样的日头,却没料到,自己刚刚恢复知觉后,身体周围绵绵软软的,竟似被裹在几坨肥肉中一般,他眉头跳了跳,不知为何,他的耳边哼叽声不绝于耳,鼻翼间竟也嗅到一股浓浓的粪臭味…

眼睛微微眯开一条缝隙,首先是蜷成一圈的短尾巴,而后便是一只粉色的两瓣臀正直直的对着他的脸。

…猪?

“爹,咱们卖了这些小豕之后,真能盖大房子么?”女孩清脆的童音越来越近,随后彭通一声响,似乎是笼子被打开的声音。

沈泽微微一惊,心中充斥着一股莫名烦乱的念头。

总觉得事情有些不对。

“当然,这些猪可是稀有的东西,运到城里能卖大价钱,到时候莫说是盖房子,就是买下房子也绰绰有余!”一双粗糙的、男人的大手勾住沈泽的肚子,将他‘取’了出来。

沈泽:“!!!”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章【难以言说】

第十章【难以言说】

在沈泽的印象里,猪这种动物,很容易和菜盘子里的肉划等号,蜀中向来以猪肉为食,几乎每家每户都会腌制可封存的咸腊肉和猪肥肠,甚至营中有休假的兄弟,还隔三差五的猎来野猪,以火烤了配米酒分食。

但他终是想不到,有一天,自己也会变成猪。

被男人的手掌托在半空中,沈泽的四肢触不到地面,他闭上眼,暗自使了使力,脸色越发阴沉。这个躯体,许是刚出生甚至还没足月的小猪,身上也没有半分力气,莫说要逃走,恐怕就是想走上两步,也有心无力。

复又睁开眼睛,入目的则是个七八岁的女童,容貌不显,皮肤略有些发黑,但肥嘟嘟的脸颊和满脸的笑意令她看起来充满了这个年纪的活力;她身侧是个干巴巴的老头,眼角的细纹密密麻麻,显然年纪已大——也许是老年得女,老头对这个女儿倒是疼得很,生怕畜生伤人,他这会儿也不敢将手里的小猪凑近她,只高高的举在胸前,让她瞧一瞧。

女童点着脚尖往拉猪的木笼子里瞧了一眼,又转回视线,水润润的眼睛看着老父手里的沈泽,她两只手收在胸前,脸上露出几分紧张之色,像是既期盼着去摸一下,又害怕小豕咬自己,“还是爹手里这只好看。”

“好看是好看,不过这么小一点,也卖不出好价钱。”老父掂了掂手掌上的重量,不由得叹了口气,他也奇了怪了,要说这稀有的香猪的确会比普通家养猪小一些,可像这样和手掌一般大小的还真不多见。只能说是刚出生就没养好,给同胞的哥儿几个排挤,抢不上口食。不过他这次拉了足有百头香猪,一只两只长歪了的,没什么影响。

父女俩说了几句话,沈泽又被一把塞进了木笼子里,进笼的瞬间,一股肥肉般的拥挤感再度袭来,他动了动身子,挪到角落里,眼神冷厉。

笼子里都是比他体型要大许多的香猪,全都是黑脸白身,额上一抹白毛,想来他的样子也是差不了多少的。这些猪并不笨,有些眼睛里还隐隐露出几分恐慌,喉咙里发出脆弱的哀嚎,似乎已经对自己的下场有所预料。沈泽缩在角落里,心里却凉的发寒,他先前明明自赶往蜀中的路上,为何只是中了一箭,就从人变成了猪?何况…就算那箭上的毒再是猛烈,也该是令他当即损命,而非像现在这样…

他倒宁肯自己不曾醒来。

城内行人如织,老父给自己和女童交了进城的四枚铜板,将最上头的几笼香猪摆在他几日前便看好的一块空地上。因着不同于寻常所见的猪,老父的摊子没过多时便围满了人,香猪论模样还要可爱一点,更遑论老父舌灿莲花,不单从品种方面做强调,还养眼这种猪猡肉质鲜嫩、肥满多汁,听得在场众人心中意动。

老父虽夸大了些,不过所言不虚,在场也有几个听说过香猪的人忍不住想买回去尝鲜——香猪的肉质,口感的确少有。

澧城还是昨日的澧城,前面大半个月他费尽心机才走出此地,今日一天却又随着拉猪笼的牛车大摇大摆的进了门,这次莫说是县丞,恐怕就是青岩山上死去的差役活过来,也不会认得他这个罔顾国法劫走犯人的头号大敌了。

沈泽耳边听着老父愈发激昂的叫价,心中却渐渐平静下来。

笼口那头最大的香猪已经卖出去了,留下大面积空地,沈泽吃力的往后挪了一步,将自己埋在其他猪后头,他身心沉静,开始有规律的呼吸。他三岁习武,练习吐纳,不过七岁便已内力小成,这绝不仅仅是因为他出众的资质。

沈家的男人,从一出生开始,就是为了战场而生,习文练武,都不容懈怠,这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沈泽从小就知道,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所以就算有一线希望,他也要坚持下去。即使,他现在是一只猪,也不能放弃,或许只要一直坚持下去,他便还有机会回到自己的身体。

老父往笼子里赛了些喂猪的粮食,周围香猪机灵的一拥而上,只剩沈泽一个孤零零的留在最后,对猪粮无动于衷,他虽已饥肠辘辘,却也不肯去和猪吃一样的东西,于是仍是强自闭着眼睛运行内息,企图缓解一下腹中的饥饿。

许是因为林父做木艺的时候赚下的人缘,这两日‘如意坊’的生意竟突然红火起来,这家原本深藏在暗巷里的玉石店,慢慢的开始有了名头,十二块玉石卖出去大半,足足赚了上百两银子。天色将暗,林父将店里的玉器上了锁,取了柜台的银子便往家赶。

一路上不时有城里人谈论什么香猪,还有不少牵着猪往家里走的,林父盯着瞧了两眼,只觉得比刘屠户家宰的猪小了不少,又听那人说这种猪吃的金贵,甚少人养,可真正养出来却味道极好,不管是入菜还是炖汤,都颇有滋味。

想起家中少有肉食,林父摸了摸钱袋,青布钱袋里头鼓囊囊的塞得全是银子,再不是以往只三四个铜板便顶破天的境况,林父不免有些得意的想着,近些日子自家也赚了些银两,不如买头香猪回去给媳妇闺女尝个鲜。

银子花了便罢,往后还能再赚。

往糕点铺里拿了些昨日定下的核桃酥,林父提着荷叶包裹的糕点便往城门去,还未至门口,猪猡嘶号的声音便传入耳中,又见一人扯着香猪从身侧路过,林父赶忙上去问了价,寻了头最大的上秤。

卖猪的老父挑了秤杆细看,“三十五斤,去掉零头,算您一千七百文如何?”普通猪肉一斤三十五文,香猪却一斤五十文,若是三十五斤的全猪买下来,居然一两银子都不够,还要再添七百文。

“贵了。”林父摇摇头,那老父见林父不想买,正想再说一说自家香猪的好处,却不料林父眼睛往笼框里一扫,指着最后头那只道:“给我搭上那头小的,我给你二两——这么小的个头,恐怕没人愿意买。”

老父心知林父说的有理,看了看笼子后头,可不正是闺女说好看的那只,心里有几分不愿,只是他后面又略想了想,这种一看便知没几两肥肉的猪也没人乐意去买,自己以三百文卖出去,不能说是亏,反而能赚不少。

怀着这样的心态,老父往笼子里拨开一道宽敞空地,抬手将沈泽拎了出来,沈泽浑身一个机灵,从调息中转过神来,再一打眼,却见自己已进了一件灰衣的怀袖里。

几处人家已升了炊烟,林家大门传来几道叩响声。

林妙妙笑眯眯拉开大门的时候,美目一扫,便瞧见林父一手牵着肥花花的大白猪,怀里还抱着一只巴掌大的小猪,正冲着她傻气的笑着。

作者有话要说:——

一变身差点卡文

【男主是一只袖珍小猪啊(变异的),身上没有味道(香猪)→就这样决定了】

【半夜应该还有一更,不过应该会很晚了,明天能看到】

第十一章【富贵平安】【补全】

第十一章【富贵平安】

见平时老实木讷的的林父此时跟成了养猪户似的,怀里还抱着个小的,喜感颇丰。林妙妙先是有些发蒙,而后捂着嘴喷笑出声,可这一笑却止不住了,清脆的声音跟黄鹂唱歌似的,林父闹了个大红脸,也不吱声,认着闺女高兴,陶氏听见声响也跟着出来,见着门口林父的形象,也忍不住笑了,“今儿是怎么了,买这么多猪回来?莫不是也像跟宋子家里似的,搁家里养着,最后自个儿倒舍不得吃了。”

“不养,两头都宰了!”林父霸气的一挥手,没注意到怀里的小猪身子猛地一颤,林父脸上满是笑意:“以往咱家日子苦的时候邻里帮衬的也不少,现下买了猪,咱们给各家送点猪肉,我这心里头也舒坦。”

陶氏一听,是这个理儿,也便不再多言,连忙帮着林父把他用绳子牵来的猪拉进院子里,林妙妙接过林父递来的核桃酥,扭头让吉雀搁屋里去,自己则好奇的看着林父怀里的猪猡,说实话,活了两辈子,这么小的猪她还从没见过呢…

以前见认祖归宗住进国公府的时候,叔父的大姐儿养的一只小狗就是巴掌大小,她当时可喜欢的紧,总想着抱一抱,可那大姐儿每每见了她,总阴阳怪气,莫说是让她抱,便是摸一下也不肯。后来听说那只小狗没活长久,吃了不对付的东西,生病去了。

为此,她还难过了好一阵。

“它可真小。”伸出一根手指顺了顺小猪头顶的绒毛,柔嫩的手指触及在软软的白毛上,沈泽触电一般抬起头,一双灰沉的眸子冷冷盯着眼前之人,而后蓦然一惊——少女越发清晰的小脸在眼前显现。

沈泽:“…”心底深深的叹了口气,他是真没想到,自己变成了这般模样,也能遇见林家姑娘。

这是有多深的缘分?

林妙妙被它看的浑身一寒,沈泽毕竟是上过战场杀过人的将军,即便林妙妙上一世见多了冷眼,却也从没被这样的人物杀气袭体过,只是等她再去追寻的时候,小猪猡眼中澄澈透底,平淡如潺潺的小溪。

林妙妙眨了眨眼,往旁边移动了一步,沈泽也跟着她看过来,林妙妙抿嘴一笑,心中思量着,揉了揉沈泽的脑门儿,见他乖乖的窝在林父怀里一动不动,只拿眼睛瞅着她,林妙妙感叹一声:“这只小猪看起来很喜欢我呢,不如爹你宰前头那只好了,这只留着给我养吧。”

沈泽面色不动,心中却涌起一股绝处逢生的欣喜之感,即便沈泽早已练成了遇事不惊的态度,可真正关于性命之危的时候,他依然是很在意的。

她说的…可是真的?

沈泽拿眼睛瞧着她,少女明媚的笑容越发鲜活起来,他微微眯起眼,眸色中流露出几分欣慰,心下想着,倘若不是这一次诡异的变化,他们原本也不会再有交集。

若能得救,等他日后回了自己的身体,定要来还了这份人情。

“这么丑的东西,养它作甚?”在林父眼里,猪就是猪,猪都是丑的,毛色分布和体型大小也改变不了他的想法。林父拎起沈泽一只前蹄,眼睛上下打量,愣是没看出闺女瞧上它哪点了,他摇了摇头,心道自己如花似玉的女儿怎么能养这种粗俗动物,小猫儿小狗还差不多,就是小鸡小鸭也要强一些啊,林父摆摆手:“女儿家哪有养猪的?说出去让人笑话。”

不料林妙妙这次却倔强的很,她上辈子想抱一抱别人的小狗都不成,这一世好不容易自家来了只得她喜欢的,哪会这么轻易让林父给宰了当肉吃?不过,自小在林父跟前长大,林妙妙又哪里不知林父的软肋,甜甜的笑了笑,林妙妙抱着林父的胳膊不撒手,“谁会笑话您闺女啊,咱们关起门儿来自家过自家的,别人笑话那是嫉妒——再说它还这么小,身上恐怕没几两肉吧?宰了吃多浪费啊。”

也不怪林妙妙如此执念,林父怀里的猪猡既不嚎叫,也不动弹,只安安静静的看,不知比院子里那头大的好了多少倍。有对比就有好坏。况且,不知为何,林妙妙总觉得这只小猪像是能听懂她的话似的。

灵性十足。

看上去甚至比国公府大姐儿的那只还要乖顺。

不着痕迹的从林父怀里抱走小猪猡,林妙妙脸上笑意盈盈,她抬手挠了挠沈泽的下巴,“小东西,想要住进主人的香闺,可定要洗的干干净净才是。”少女身上清爽的馨香从鼻翼间传来,沈泽轻嗅了嗅,暖暖的香味盈身,心中竟是无比安定,而他此时的心境又和昨日有所不同了——像这样的姑娘,就该要生的如此娇媚,才算老天有眼。

屋里备好了温水和皂角,吉雀探了探水温,目光不由往自家姑娘身上看去,和林父一样,吉雀也不知林妙妙为何会想要自己养一只猪,但仔细看了看,姑娘怀里的小猪皮毛生的都比旁的光亮,仿佛镀了一层蜡一般,额上一抹绒毛雪白,脸颊却是黑黑的,小眼睛还似模似样的打量着屋子,分外滑稽。

林妙妙向来爱洁,虽然沈泽身上没有怪味儿,但她还是往小木盆里撒了把花瓣,才把怀里的猪猡放进去。沈泽身子一僵,差点没立马从里面蹦出来,这会儿他只觉得眉头青筋跳起,他一个大男人,洗什么花瓣浴?

见林妙妙这番做法,吉雀在身后忍不住一笑:“听说宋子家养的猪叫花花,姑娘这只可有起名字?”

林妙妙想了想,以前她在侯府大宅子的时候,里头的女人一个个名字倒是起的好听,可都命短的很,她也不求小猪猡能偿命百岁,但十年八年的总要有的吧,起个乡土一点的名字好养活,用指头摸了摸沈泽头上的毛,林妙妙微微一笑:“不如…就叫富贵好了。”

富贵平安。

猪和人一样,要活一辈子,最重要的可不就是平安么。况且动物的心思一般都极为简单,只要能跑能跳,能吃能睡,便是赛过神仙。

比人可好养多了。

“富贵啊,以后这就是你的名字了。”林妙妙捏捏他的小蹄子。

沈泽:“…”

少女葱白的手指将沈泽按进浴桶里,黑脸的小香猪猡呛了口花瓣水,扑腾着前蹄就要往桶外跳,林妙妙眼疾手快的抓住他一只后腿,动作利落的用皂角擦过他全身——身上光溜溜的、只有少许绒毛的香猪顿时像被点了穴一样怔在原地,任由那双柔软的手从身上各处细心的揉过。

带着皂角和花瓣的清香,游弋在鼻翼间。

沈泽找准时机抽了抽后腿,对方差点没抓住,不过手下却握的更紧了。见无力反抗,他冷着脸微微闭上眼,下一刻,头顶落下大量水花。

小猪猡似乎认命了般不再挣扎,抬他前蹄,让他翻身也依然照做,林妙妙扑哧一笑,摸了摸沈泽的小脑袋:“真的不会乱叫呢,你比那吉豆可还要乖多了。”吉豆就是国公府大姐儿的那只小狗,不过现在林妙妙有了自己的富贵,也不会去羡慕人家的宠物了。

富贵这小家伙,可不像院子里那头猪似的,总哼哼唧唧,这里拱拱那里拱拱,时不时还扯着嗓子嘶号几声,反而一声不吭,性格温顺,甚至那双晶莹剔透的眼睛,也给人一种很沉稳的感觉。

吉雀忍不住也伸手去摸沈泽头顶的白毛,小猪猡头往旁边扭了扭,故意避了过去,身子转了个圈,后腿使劲儿一蹬,便已跳到扑在地上的干净棉布上。沈泽躺在棉布上滚了一圈,才气喘吁吁的摊在上面,玻璃珠般的眼睛睁得大大的,隐隐有几分缅怀——以前父亲还在的时候,总是会严厉的敦促他练武,而他也每每努力到耗尽了最后一分力气,瘫软在演武台上,当年蓝天白云在眼前朦胧又清晰,好像一曲催眠曲,叫他恨不得立刻睡过去。

现在他依然筋疲力尽,却也不愿闭上双眼,父亲没了,整个沈家只有他一个人…却也变成了这个样子。

费力的抬起前蹄,沈泽苦笑一声,这个躯体实在太弱了,即使只是一只猪却也弱得离谱,他不能在澧城待太多时间,他要等到有了自保能力,便去蜀中寻找自己的身体。灵魂转换这等玄奇之事他虽不了解,却可求助于蜀地的道门。道长青松大师曾是他父亲的旧友,道法深厚,想来定会助他回魂…

只是此处离蜀中甚远,路途中还需细作打算。

沈泽深呼出一口气,就这么软软的趴在棉布上,静心开始修习内力,不多时,一股甜淡相宜的气味从身侧传来——很干净的木碗,里面盛了小半碗加了肉沫的菜粥,将沈泽肚子里的馋虫给生生的勾了起来。

沈泽扭头看着菜粥。

昨夜以来,他的确不曾吃过东西。猪笼里撒的猪粮,不干不净的东西,他嫌弃的不想张嘴,自然也不肯与一群猪去争抢口食,之后好不容易通过练功忘了这件事,阵阵饭香又把他拉回了现实。

事实上,真的很饿。

他迟疑了一下,四只小短腿撑起身子,略显犹豫的往木碗边蹭过来——林妙妙推了推小碗,又凑近他几分。

他眯眼瞧去,少女眉宇间笑意盈盈,神色中并没有施舍之意,反而充满了好奇和爱惜,柔软的烛灯描绘着她精致的小脸,皮肤的象牙白色好像镀了一层微光。好像初见的那一次,同样是稍暗的蜡灯下,仅是一个背影,少女蹲在身前,乌墨一般的发丝垂在脚踝…沈泽深深皱起眉头——也不知李副将他们,可有出事?

看着林妙妙转身往屋子里侧走去,沈泽低下头静静的吃着菜粥,半晌,他抬起头,用四只小短腿踩着地板穿过屋门,外头三十五斤的香猪正龟缩在角落,它脖颈上缠着一根粗绳,喘气声比林父的脚步声还重。

沈泽摇摇晃晃的走到他几步远的地方站定,对方铜铃大的眼睛看到它,鼻子里呼哧呼哧,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沈泽淡淡的瞧它一眼,想要张嘴说人话,但他自己发出的声音听在耳中却是猪猡哼唧的声音,非常难听——不过想到这应该是猪之间的语言,他强忍住不适,继续发出哼唧的声音。

“李副将?”他‘问’。

那猪猡疑惑的将脸转过来,哼哼了两声,沈泽连着又问了几个人的名字,那猪猡嘶号一声,差点把沈泽的耳朵给吵聋了,对方不耐烦的扭过头,用厚厚的耳朵盖住整张猪脸,摆明了不待见沈泽这个同类。

看来与自己一同来到林家的这只,并非是他的几个兄弟。

沈泽默默的想着,或许整个队伍里,只有他一个人魂魄离体,那便最好不过——倘若只少了他一个,剩下的几人回程后,依然能够有条不紊的安排蜀中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