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开始他就看出了所有人的心思,不过是逗一逗那些别有企图的人,以为他会一怒之下杀了博俊王。他有这个本事,也有这个自信,就算杀了博俊王,他御凤檀也不会有任何事情,可他偏偏就要让某些人失望。

这就是御凤檀的作风,虽然是有些恶趣味。云卿轻轻的一笑,目光落在大青瓶上那一点水印上,瞳眸微凝。

以水为珠,必须要用内力凝聚在水珠之内才能做到,御凤檀的内力,着实深不可测。她侧眸望着御凤檀,视线落在他长细的手指上,微微扬眉问道:“你的武功这么好,是王爷教的吗?”

御凤檀拿起帕子慢慢的擦着指尖,狭眸里光芒如星辉遍撒,褶褶生辉,“一部分是。”

云卿挑起眉头,“那另外一部分呢?”

“密局上一届的首领。”对于云卿,御凤檀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他将手帕丢到了另外一边,朝着云卿笑得魅惑无比,“怎么,卿卿难道想学武功?”

“我现在学,也太迟了,再者学武耗费时间,体力,如今打理王府和平时的应酬就已经足够忙了,我还是多花点精力在别的事情上。”云卿摇头,“而且,有你在身边,就比任何东西都要安全。再者,你也派了暗卫保护我,就不用担心了”

有一种东西,叫做安全感。有些人即便拥有了全世界,有着最精备的军队,他依旧吃不好,也睡不着,能不能安稳的,是一个人的心。

云卿只是在几次打斗中,都看过御凤檀使用的招数,虽然她没有上过战场,可日日都有看各种各样的书,其中就有写到,像将军使用的招式,都以大开大合,劲风凌厉,霹雳震撼为主。

纵观御凤檀的软剑,使出来都是毒辣精准,每一招都以最小的力量,刺杀人最软弱的部位,着实不像瑾王这位父亲教出来的,如今听到是密局上一届的首领所教,倒也释然了。

桑若和桑青出手,也都是精狠的路子,如出一辙。

御凤檀站起来,漂亮如玉器的手在云卿的额头轻轻一弹,“你懒就懒,还要说这么多好听的来哄着我,以为我听不出来吗?”

云卿眯了一下右眼,凤眸弯弯,抓住御凤檀的手放在脸颊边,他的手总是暖和,像是玉一样舒服,娇嗔道:“天气冷啊,我不想动,出门风就吹过来,浑身都发凉,哪里是懒啦。我在屋里一样要处理很多事情。”

“是啊,都是不要出门,不要动的事情。”御凤檀无奈,云卿聪敏的紧,但是一到冬天就跟蚕宝宝一样,一点都不喜欢动,他捞起她坐在腿上,手在她腰上捏捏,“不动也没见你长肉,真是稀奇的紧了。今天上元节,夜里和我一起出去走走。”

正月十五是一年之中的第一个月圆之夜,也是春节过后第一个重要的节日,这一天的街上非常热闹,家家户户都会上街赏灯游玩,吃元宵,赏花灯,猜灯谜是必要的节目。

抬手摸了摸额头,云卿将头搭在御凤檀的肩膀上,“夜里会冷,我不想出去。”

“真是越来越懒了,有夫君我在,风我挡了,雪我盖了,不冷啦。再不出现走走,你只会越来越怕冷,连四皇子都不怕的卿卿,怎么还会怕风雪呢。”老呆在屋子里,对身体也不好,御凤檀哄着云卿,一根根把玩她细嫩的葱指。

“那你得告诉我,除了花灯,还有什么好看的,不然我不去。”云卿笑容更深。

御凤檀叹了口气,在她额头上落下一个吻,眼底深处是一抹化不开的蜜意,语气却十分难过道:“看我把你养的娇滴滴的,连出门还要我哄,好吧,谁让为夫自己惯出来的呢,我想想啊,还有耍龙灯,划旱船,耍狮子,今晚来京城的可是最有名的耍狮队…”

云卿静静的闭上眼听着御凤檀说话,心里的暖流一重又一重,点头道:“好的,咱们一起出去看看。”

咱们这个词语,让御凤檀嘴角愉悦的翘起,他抚着如锦缎般柔软的发丝,低头靠在散发着清香的墨锻上,眼眸闪了一闪,缓缓地道:“卿卿,我们第一次见面,你还记得吗?”

沉浸在美好氛围里的女子回忆着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情形,“是啊,第一次见面,你还说我是攀龙附凤的女子呢!”云卿斜睨着玉峰他,一副要算旧账的模样。

凤眸褪去了端庄凌厉,飞翘的眼角尽是妩媚,还有着女人的娇俏,御凤檀在那一双他最爱的眸子里轻轻的落下一吻,动作轻柔而缓慢,带着万般的虔诚,“其实,早在那之前,我们就见过面了。”

湿湿的吻落在眼皮上,有着温柔的触感,云卿的睫毛颤到了心头,听到御凤檀的话后,张开水雾迷蒙的凤眸等待着他的后话。

那模样仿佛水中柔软的海草,有一种难言的清澈魅力,御凤檀手臂紧了一紧,“你还记得在柳府遇见的那个银面男子吗?”

脑中出现那一日,她还刚刚重生没多久,在竹林里就遇见了全身受伤的黑衣人,当时还被黑衣人塞了毒药,被威胁,她睁开了眼眸,瞳仁凝结成一点,“那个人是你?”

见御凤檀点头,她才慢慢的皱了眉头,难怪之后都没有见过银面人了。她还一直觉得很奇怪,大概是她和御凤檀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好的时候,那银面人就再也没出现过了。

御凤檀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她的表情,“卿卿,抗拒从严,坦白从宽,你不许生气啊,作为密局的首领,都是要戴面具,不能让人知晓的,而且那时候你又不理我,所以…”

云卿用力的一戳他的胸前,恶狠狠地道:“所以你就给我塞毒药,所以你就给我提到高亭之上,不让我下来,所以你就偷偷潜入我闺房,所以…”

她说一句,戳一下,御凤檀看她虽然样子很凶,可声音却没有变化,立即用手掌包住云卿的手,用软绵绵的声音,道:“那不是我早就爱慕你已久,没有机会接近你,又怕你嫌弃,就只好用这种迂回的方式么!”

云卿望着他那双一旦想要放电,就会让人全身酥一麻的眸子,被那样执着明亮的眼神望着,哪里还生气得了,而且她也觉得没什么好生气的。

那时候她和御凤檀素不相识,连她自己都对御凤檀十分防备,御凤檀没将这样机会的事情告诉陌生人,一点也不奇怪。

若他是没有警惕性的人,只怕早就死在了别人手中。只是没有想到,他们两人的缘分,比她以为的还要早,那时候她才重生几日,就已经撞上了他,让她不得不相信缘分这种奇妙的东西。

只是她觉得有些奇怪,缓缓道:“你身手那么好,如何会受伤,难道遇见高手了?”那一日他受的重伤,毕竟是第一次见到,四年过去了,云卿记忆依旧深刻。

御凤檀见她毫不介意,暗自赞叹自己真的娶了个好妻子,只是听到问话之后,眼眸深处略微一黯,声音悠然,“匡蔷使人从肃北给我送了一把扇子过来,我一时没有防备,打开来看,那一日,中了毒,到半路上才发现,所以…”

那时候御凤檀还不知道匡蔷是假王妃,对于母爱,他在失望之中,还是有些隐秘的期盼,不然以他的警惕性,又如何会让扇子上的毒所害。

如灵光突至,云卿想起,上一世御凤檀上战场时,在胜仗连连的时候,突然中毒身亡,她曾经隐约听人提起过,在御凤檀上战场之前,瑾王妃送了他一个保平安的佛像,别人都感叹,纵使佛也保佑不了这个优秀的男子。

如今想来,那时候匡蔷还是假王妃,没有被揭露,好好的活在肃北。也许,也是被匡蔷下毒了吧。

那是不是意味着,在揭穿匡蔷的时候,她已经将御凤檀被毒死的命运改写了。像是突然一下有好运临头,云卿的心脏不可控制的跳了一声,这是她嫁给他后,一直担忧的事情。

“以后,有我陪着你。”她紧紧的搂住御凤檀,像是要将他与自己连在一起,埋首在他宽阔的胸膛,贪恋的吸着他特有的温暖气息。

变了,一切都变了,变得越来越好了。

到了夜晚,整个京城的街道都亮起红色的灯笼,橘黄色的光照亮每一条街道,大雪已经被扫到了两边,露出湿漉漉的青石板路,夜里的凉意依旧驱不散人们的热情。

云卿和御凤檀走在路中,与寻常人一般,观赏着左右的景物,到处都是欢乐的曲声,笑声,小孩子相互追逐着,手里提着各式各样可爱趣致的彩灯,喜乐之气蔓延在每一个角落。

安雪莹手里也提了一个桃子灯,左右看着周围的一切,云卿瞧见她,嘴角弯起,“雪莹,你也出来赏灯,这灯做的很别致。”

如今云卿已经嫁人,为人妇和未婚闺秀还是有区别的,今次她本来也没打算出来,所以并未和安雪莹约好。

安雪莹指了一边人群中的一袭纤长身影,细声道:“还有梅小姐与我一起,她的灯被跑过的小孩子撞灭了,去让店家重新点燃。”说罢,朝着御凤檀道:“雪莹见过世子。”

“不用客气。”云卿摆手,忽而朝着她身后看了一眼,轻声道:“你哥哥没出来吗?”

安雪莹眉头轻轻蹙起,手中的灯也因坠了一坠,眸中有些轻忧,“他的伤一好,陛下就让他去了宫里,如今在养心殿做夜值。”

“夜值?”云卿心头微微一疑,安初阳的伤刚好,本来御医说要让他多休息一阵,他觉得自己无碍,便回宫中复职,可是明帝不是不知道他的身体状况,为何要特意让他做夜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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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雪莹点头,柔美的面容在橘色的灯光下显得活泼了几许,“嗯,陛下说,哥哥忠心,不畏生死,如今到哪都要哥哥侍奉在身边。”

明帝自在围场被刺杀后,对个人安危方面更加加强,安初阳若是因此被赏识,倒也是件好事。跟在陛下的身边,虽然说是伴君如伴虎,但若是真想仕途顺畅,作为天子身边的近臣,自然比其他人机会要好的多。

虽然这样想着,云卿心里有一股不太和谐的声音,总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但又说不出这件事哪里不好了,安初阳本就是宫中的禁卫军统领,在御前行走才是更好的。

那边梅妤已经点了灯,提着一盏轻巧的竹子灯来,望见二人行了礼,“世子和世子妃感情如传言一般好。”

云卿看了一眼御凤檀,抿唇笑道:“不过是与普通夫妻一般,只不过身份有些不同罢了。”

梅妤望着御凤檀照在云卿身旁,替她拦了周围人的撞击,悠悠的叹了口气,若是她以后的夫君有世子这般体贴也就好了。不奢望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至少相伴到老不相离。她微微一叹后,也没有太多牵挂,便呼了云卿与她们两人一起去赏灯。

云卿答应和御凤檀一起游玩的,要是和两人一起去,御凤檀个大男人跟在后头也没多大的意思,到时候安雪莹和梅妤要估计御凤檀的感受,反而弄了没趣,便让两人自去游玩。

安雪莹和梅妤也是通透之人,并不勉强,提了灯混在其他小姐之中,欢悦的走了。

而云卿与御凤檀两人并肩赏灯,不时说上两句俏皮话,其乐融融,两人欣赏着风景的同时,也成了人家眼中的风景。

“你看,这走马灯做的很别致呢!”云卿指着其中一盏灯,让御凤檀看,余光却瞟见右方大街上行来的一行人,他们如同一首乐曲里插进来的不和谐因素,一路上大笑不停,动作霸道,毫不讲理,将灯会喜庆气氛搅乱,惹得众人纷纷望去。

那是五个身着异族服装的人,头顶上有着各色的孔雀羽毛,棕色的肌肤透着磨砂般的质感,异色的瞳孔闪着狂躁又极端的光芒,当看到云卿的时候,幽绿色的目光闪过一道异光,朝着她和御凤檀走来。

但凡他们走过的地方,人群都自动让开,便连那些本来看到御凤檀,恋恋不舍跟着走了半条街的少女们,也只能停下脚步,隔得远远的望过来。一时本来还算好的出行,变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让人着实有些不快。

“瑾王世子,世子妃,好巧好巧,有缘千里来相会,没想到能在这里遇见你们!”博俊王用他那不太标准的大雍语跟两人打着招呼。

御凤檀轻笑了一声,“博俊王这句话用的可不对,我可以和你有缘,世子妃可和你没缘。”他拉着云卿的手,不动声色的将她带到自己的身边,默默地向博俊王宣示自己的占有。

博俊王的视线落在御凤檀揽着云卿的手上,面色丝毫不变,“哈哈,世子果然是对世子妃倾心不已,就连我跟世子妃说句话,你都怕我将她拐跑了吗?”

御凤檀看他那一张泛着油光的棕色老脸,嗤笑道:“博俊王是那一箭还没射够,还想让我再补两箭吗?”

博俊王脸色一变,额头青筋迸得跳了几跳,怒极反笑,“是吧,哈哈,哈哈,世子真是会开玩笑…”他像是尴尬的说完这句后,突然又话语一变,朝着云卿道:“这算什么!世子妃,你瞧你跟着世子,见到哪个王爷,皇帝的还要对他们行礼,若是你嫁给我,我的王后五个月前死了,你就做我的王后,到时候谁见了你,都要下跪,后宫里的妃嫔都给你管,比作这个什么劳什子的世子妃要好多了!”

云卿斜睨着他,白色的狐裘斗篷裹着她精致的小脸,微微一笑,“可是落日国和大雍两国的国力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啊,纵使我国的一个王爷,封地也丝毫不比落日国国土要小,更何况,我对和一堆女人争风吃醋的事情完全不感兴趣,只要能守着夫君一个人,莫说现在是锦衣玉食,就算是寒意素餐,我也是心甘情愿的。博俊王就莫要一而再,再而三的破坏两国之间的邦交了,难道你没发现,你又惹了群怒了吗?”

博俊王果然往旁边望去,街上不少人都对他投以了愤怒的眼神,很多人根据他刚才说的话,猜出了他的身份,在金殿里大放厥词也就罢了,竟然还在大街上不知羞耻!

在他粗狂的气质衬托下,愈发觉得御凤檀和云卿是一对白玉璧人,抚安伯府每年都做善事,在百姓中早有盛名,而御凤檀击退西戎,更是威望甚高,在民间都是出神仙似的人物,有人已经蠢蠢欲动,想将手中的花灯抛过来砸那粗鲁无礼的落日国人身上。

不知道身边的文官拉着博俊王说了几句什么,博俊王的眸子里阴晴不定,最后再看云卿的时候,整个人都变了,摆手朝着旁边的一处酒楼道:“是,是,原是我不懂大雍国的规矩,只想着一切按照落日国的来,得罪了瑾王世子和世子妃两人,刚才只不过是开个玩笑,想要试一试两位的感情,果真是情比金坚,不同凡响啊!为了表达歉意,那就请两位上去吃顿饭,也好给两位赔罪谢过!”

虽然动作还不怎么标准,可是陡然之间从那个霸道狂妄的姿态换成眼前这彬彬有礼的样子,还是让人觉得诡异非常,御凤檀更是眯了一双魅眸,颇为有趣的望着眼前一手向前伸,做出“请”这个姿势的博俊王,看了几晌后,点头道:“好啊,既然博俊王要赔罪,那我自然是欣然前往,不过要赔的可不单单是我们两人。”

“还有谁人,只要世子说要请的,我定然做到,这也是我的一番诚心!”博俊王当即拍着胸膛,证明自己的决心。

云卿看他砸的砰砰响,暗暗咂舌,这砸的也太用力了,小心把胸腔砸出个内出血来,不过,御凤檀这么痛快的答应和讨厌的博俊王吃饭,肯定不是那么简单,他这人性子绝不是那种大方宽阔的,一旦小气起来,能让人心头滴血。

御凤檀举手朝着四周一摆,流水似的白色宽袍映着他嘴角一抹朱红更为俊俏,“各位可都听到了,博俊王为他出言不逊,触犯我大雍道德界限,做出赔罪之举,我等大雍百姓心胸开阔,自然不会让博俊王带着心结回国的,是不是?”

旁边的百姓听出御凤檀的意思,自然大声应是。

“那好,就让我们一起到沁园酒楼好好的用餐,来表达我们大雍人的热情和知书达理,懂礼识教吧。”御凤檀的声音本就十分好听,微扬的音色配合着火热的气氛,有一种天乐悠扬的美感,再加上白吃白喝的福利,顿时得到了百姓的热烈欢呼。

博俊王的脸色也一点点的变黑,他忽然意识到眼前的男子,是千万得罪不得的,一旦得罪了他,就要做好被随时恶整的准备。他为了表示诚意,指的是东大街最为华丽最为宏大的酒楼,这里面有着大雍最好的美食,店里的摆设,一应都是上等的红木做成,精致的地毯,华丽的瓷器,还有美丽的琴师弹奏优美的琴曲,只要进去过的人,无不说好,可是相对的,它的消费也非常高,每个人进去便是五十两银子的起价,也就是说,即便你进去后,什么也不干,单单喝杯茶,也要五十两银子,而其他的消费,可想而知了。

寻常百姓哪里有这个机会花好几年的家用进去享受,今日得了这个机会,哪里不赶紧进去的。

御凤檀望着那蜂拥而入的人群,朝着脸色已经黑如子夜的博俊王十分有风度的伸出右手,翩翩有礼道:“大雍百姓肯定感激博俊王你的,现在进去用膳,正好可以看到等下的舞狮会,时辰真准呢。”

博俊王此时哪里说的出话来,手指紧紧的攥紧,若不是打不赢御凤檀,估计他都想掐死眼前的这个白衣妖孽了。

御凤檀丝毫没有察觉他那杀人的视线,悠哉的咦了一声,两道修眉不解的皱起,一手横放胸前,一手撑着下巴,“看博俊王面色发黑,眼睛发红,鼻翼张合,粗气直冒,莫非你说落日国富有是假的,就连请几个百姓吃顿饭都吃不起,心疼成这样?”他颇为惆怅的叹了一口气,“既然这样,那就算了,这点钱我还是有的,今日就算我请好了,不要让你为难,我还是和夫人去赏灯吧…”

说罢,拉着云卿转身就要走。

“世子,世子,别走啊,我哪里是这个意思!”博俊王见他要走,赶紧大喊,那模样真正是憋屈的紧,想要笑又痛心的不得了,想来他也知道这沁园酒楼是什么档次的,但是主角走了,他这饭不是白请了,“世子,我是被大雍人民的热情深深的感染了,一时激动的说不出话,哪里是心疼这些金银宝石,来来,我们进去好好的把酒言欢!”

御凤檀狭眸在转身的一瞬间带着一种比狐狸还要狡诈的光芒,转身过后,又是一副纯良的模样,认真道:“原是如此,那好,我就喜欢博俊王如此爽快,走,我们好好的喝上两杯!”

此时的沁园酒楼已经坐满了人,博俊王进去之后,便看到里面的小二走过来,带着他们朝着三楼的贵宾包厢走去。

“来,将你们这最好的酒,最好的菜,都上上来,快点!”博俊王金刀大马的坐下,挥手喊道,小二知道他就是今晚的冤大头,看他帽子上闪亮的大宝石也知道是个有钱的主,一溜的就要往外跑。

博俊王似又想起了什么,出言阻止了他的脚步,“慢着!”转头问御凤檀,“你们是客,你们先点。”

云卿看他这番举动,嘴角微微一勾,当惯了主人的博俊王,本来是随自己的心意来的,可是想着要给御凤檀面子,又喊住了小二,看来这顿饭还有其他的内容。

御凤檀摇摇手,“这里的菜都味美,不用再挑了,少放点辣椒就好了。”

博俊王这才一笑,“世子不吃辣椒的吗?日后出来的时候,我定然会记住的。”

御凤檀哈哈一笑,“是夫人不吃辣椒,这个有我记住就可以了,博俊王不需要操心。”

博俊王先是一怔,转而一笑,“看来世子对世子妃是真的很关心啊!这样的男人我们落日国的确难找,现在看起来,世子妃选择世子的确是正确的,在我们落日国可没男人有这么细心管女人吃什么,穿什么。世子如此,倒是值得学习!”

对于他一时一个说法,一会变一个强调,云卿是已经不奇怪了,这个博俊王丝毫没有大雍皇帝一言九鼎的气势,真是想说什么说什么,前一刻跟后一刻的话说起来完全是互相矛盾,他自己还说的乐呵的很。

博俊王说完端起酒杯,站起来道:“世子,见识过你的箭术,还有你的聪明,你的勇敢,都令我深深的佩服,那日输在你的箭下,让我更是心服口服,恨不得能跟你这样的英勇的好儿郎早点认识,来,为了日后的我们的友好来往,我们干杯!”

云卿暗暗的皱眉,落日国和瑾王府就是一关之隔,两者之间的关系再友好也是表面的,实则是相互防范,这博俊王在酒楼里和御凤檀把酒言欢,眼下这意思,是准备和御凤檀结交成好友,以后还要经常来往。两人之间关系走的这么近,若是让明帝知道,心底定然又是疑云重重。

她本以为御凤檀会拒绝,免得给瑾王府招惹不必要的猜忌,谁曾想到,御凤檀竟然也端起酒杯,一脸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模样,豪爽道:“好,好,我就喜欢你这种输得起,又大方的人,来,喝!”

这是同意做朋友了吗?博俊王一喜,面色愈发的欢悦,一口干掉手中的酒,觉得不过瘾,直接将旁边荷叶小碗拿过来,倒上一碗,“说的好,酒逢知己千杯少,来,今天喝个不醉不归!”

他们两人你一杯,我一碗,云卿瞧着御凤檀的样子,无声的吃着菜,直到外面的人都渐渐散了,御凤檀玉白的面容上带着酒醉的艳红,摆手道:“喝得过瘾,过瘾啊!博俊王,素闻你们落日国的人,喝最烈的酒,吃大块的肉,果然是爽啊,下次,下次咱们还来!”

博俊王醉眼薰然,端着空酒壶,呵呵笑着,“当然,不喝酒的男人,在落日国就不算真男人!世子你这般豪爽的,就是去了落日国,也有女人会爱慕你的!”

“哈哈,是吧!”御凤檀一个踉跄似乎没站稳,云卿连忙起身扶着他,对着博俊王道:“时辰不早,明日世子还要早朝,我们就先行一步了。”

博俊王自己也喝了不少酒,撑着桌子,被酒精侵蚀的大脑说话也慢了半拍,“去,去吧,明日再来,再来!”

易劲苍早就叫马车到沁园酒楼门前,此时已经到半夜,街上人渐渐稀少,只余那一盏盏的灯笼静谧的飘在树头。

易劲苍帮云卿扶了御凤檀进马车,自己就坐在了马夫的旁边。云卿进去看到靠在软垫上睡着的男人,几缕青丝从鬓旁落在他的颊边,随着呼吸慢慢的上下,长如黑羽的睫毛覆盖了那双漂亮的眼眸,整个人是那么的无害纯澈。

然而,云卿推了推他,“起来,别装了。”

男人继续熟睡,呼吸绵长,睡在软绵绵的垫子上,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

难道真醉了?

云卿靠近一点,打算去扯扯御凤檀的睫毛,看看某人是不是真睡着了,猝不及防整个视野都翻转了一个天地,被一个混合着酒香和檀香气息的怀抱搂住,薄唇沾染了酒香,迅速的钻一进了唇一齿之间,碾一转挤一压,直接将云卿肺部的空气一点点的夺去,快要窒息的时候才收手。

云卿发髻散乱,俏脸熏红,望着压在自己身上,脸上醉意蓬勃,一双邪魅的长眸却闪着比钻石还要璀璨清明的光,微微喘息道:“就知道你没有喝醉。”

御凤檀一手撑着头侧,将自己的重量减轻一半,狭眸半合,“那么多酒,要真喝下去,哪里会不醉的。”

他的发丝落在脸上有点痒,云卿用手指卷了环在指上,“那你没喝吗?”

“我们位置后面不是有盆花么,酒都给它喝了。”御凤檀挑了挑眉,一点也不为自己假喝酒而觉得有何不妥。

云卿看他那绝色魅人的模样,想起今日诓得那博俊王出了一回血,吃吃笑起来,“那博俊王不知道是不是真喝下去,十五坛烈酒进了肚子,可不是好受的。”

御凤檀想起那模样,也莞尔一笑,“既然他要故意假装半路相逢,那我就让他装的更完美一点,客也让他请了,酒也陪他喝了,我多够意思。”

云卿摸着指尖柔滑的墨丝,她也发现了博俊王根本就不是什么巧遇,从进了沁园酒楼,看到小二热情的招待后,便知晓了。若不是早就预订好了位置,小二怎么会看到博俊王,就迎了上去,问都不问,而且今日上元节,大雍人基本都会出来赏灯,要想等到他们一点都不奇怪。

“既然知道他别有所图,你还和他称兄道弟的,难道是嫌日子过的太舒坦了么?”云卿用力拉了拉御凤檀的发丝,表达自己的不满。

御凤檀顺势栽在两道软峰之上,隔着厚厚的锦缎,那细绵弹软的感觉依旧传到肌肤上,他蹭了一蹭,狭眸里带着笑意,“既然人家花了那么多的心思,花了那么的银子想要做成一件事情,咱们不给他表现的机会,岂不是辜负人家的一番好意呢!”他很想知道,这一次,博俊王他想玩出什么花样来。

“你现在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坏。”云卿点了一下他高耸的鼻子,调皮地一笑。她也想知道,这博俊王留在京城,故意弄的这么万众瞩目的,想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

“这也叫坏,还有更坏的呢!”御凤檀那双摄人心魂的眸子,慢慢的抬起,由下自上,朝着云卿睨来,清透的瞳光,眼角的风情在清冷的月色之中宛若突生的妖精,那妖精轻轻的勾起魅惑人心的红唇,露出贝齿,慢慢的张开,然后…隔着衣裳朝着下方一咬。

“啊…”

云卿小小的叫了一声,胸前传来那说痛不痛,说痒不痒的滋味,迅速的如同潮水般袭卷全身。

一只温热的修长玉手盖上了她的眼睛,遮住了她眼前的一切,却让感官更加清晰。一点一滴,扩大了无数倍。

有什么温热的,湿润的感觉隔着布料传来,一点点浸透她的胸前,挑一动那敏锐的两一处。花苞渐渐绽放,开出绝妙的弧度。

花枝一点点的寻着缝隙,探入最美的那一点,找寻人世间最美的风景。

马蹄踏过石板的笃笃声,有着别样的清冷的气息,天越城如同蛰伏的猛兽一般,那一盏盏明媚的灯笼像是无数双眼睛,望着这辆半夜而行的马车,散发着蠢蠢欲动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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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御凤檀和云卿离开了沁园酒楼的时候,博俊王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摸着额头大声喊道:“快给我吃解酒药!”

那文官看了一眼外头,走过去将门关上,才从衣襟里掏出一个瓷瓶,倒出两颗药丸给他吃下,待了一刻钟之后,看博俊王脸色的酒红褪去,眼神也清明了许多,这才坐到他对面的位置上,“喝不了就不要硬拼,若不是我给你挡了些,你一时醉了说漏什么,咱们的事就完成不了了!”

博俊王一手抚着额头,抄起桌上一杯冷茶大口喝了下去,吧嗒一下嘴后,皱眉道:“我也不想的,你不想想看,落日国的人最好喝酒交友,若是我连酒都不喝的话,怎么显出诚意来!这个瑾王世子和世子妃你以为是好对付的,他们两个都心计狡猾,奸诈深沉的人,若不拼了全力,万一给看出什么好,咱们不就前功尽弃了么,你要知道…”

那文官看他还要说话,冷冷的咳了两声,博俊王似乎察觉到什么,闭了嘴换一个话题,“你确定他会钻到我们的圈套里面来吗?”

那文官两只眼睛射出冷冽的光,冷哼一声,“再精明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天罗地网,你只要记清楚,这次我们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就好了,千万不要坏事。这次事情经过机密的策划,一切都是照着我们想要结果在前进,以我们目前的处境,必须得加把力了。”

“今日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察觉到不对劲的地方,还讹了咱们这么大一笔银子,着实可恨!”博俊王想到那楼下的人声鼎沸,走了一批又一批的客人,吃不了还要打包走的百姓,心里都疼的要滴血了。

要知道沁园酒楼一楼,非常的空旷,摆满了桌椅后,至少能坐的下上千名的客人,这还不算二楼三楼的包厢费用。

“这点小钱,和咱们要做的事情比起来,算的了什么!”文官嗤笑了一笑,眸光里有着睥睨和不屑,“接下来,你自然还是小心为上,多试探试探,再说吧!”

第二日,御凤檀刚从宫里出来,远远就看到红宝石闪烁的光在自家王府前,他勾唇一笑,缓步走了过去,“博俊王,怎么,酒还没喝够,今天还要再来么?”

博俊王似乎在想什么,闻言转身,呵呵笑道:“世子昨夜饮酒数坛,今日依旧神清气爽,风度翩翩,实在是厉害啊!”

今日的御凤檀换了一袭淡蓝色勾莲叶的锦袍,银白色的披风上用银丝勾勒着祥云边,阳光下褶褶生辉,映得一张玉面愈发纯澈,两道飞斜的狭眸清明闪烁,任谁也看不出是宿醉不醒的模样。御凤檀似乎没听出他的试探,不以为意地道:“博俊王牵来的是你们落日国的马儿,今日要来赛马的么?”

两匹浑身发黑的身长腿高,健壮的马儿立在身后的侍卫旁边,长长的鬃毛在淡淡的日光下依旧有这亮泽的光,马鬃梳理的整整齐齐,将马头遮住,双眼如同玻璃珠一样晶亮,一看便是精神头十分好,又年轻健壮的公马。

这种马儿,性烈而狂野,然而在战场上,是一等一的勇猛,反应疾快,还能陪着主人一同作战,那喷出热气的鼻孔散发着无限的精力,也说明不是好驯服的。

御凤檀自然是识得货色的,目光里流露出的淡淡欣赏博俊王并没有错过,他挥挥手,那侍卫便将马儿牵过来。

“在我们落日国,好马就要配好儿郎,世子箭术一流,马术一流,这两匹马,送给你!”博俊王很是爽朗的一挥手,目光里却透着深深的打量。

御凤檀却缓缓地抬起手,收回落在马儿身上的视线,不咸不淡地道:“此等好马,便是一千匹上等骏马里也难得见到,如此贵重的礼物,我不能收。”说罢,不管如何喜欢,就是不再看这两匹骏马。

那博俊王眼珠子闪现一抹满意的神色,这种马儿,他可是连大雍的皇帝老儿都没有送的,若是御凤檀一点都不犹豫的收下,他还真要怀疑怀疑自己是不是被他看穿了,故意装作中计的,如今见他不肯收下,心中又放松许多,“这有什么,不过一匹马儿而已,难道比朋友还珍贵,我有心交你这个朋友,定然不会吝啬的!”

御凤檀云淡风轻的一笑,声音柔和,“交朋友也不是用送的礼物来衡量,难道博俊王没有听过,君子之交淡如水么,这样的礼物无论如何,我也不会要。”他说着,嘴角的笑容微微的一收,眼底透出几分不满。

博俊王见此,大声道:“好,好,你们大雍人的规矩太多了,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既然这马你不要,那与我一起到赛马,总是可以的吧,这样的要求,你要是都拒绝,那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御凤檀似是犹豫,又看了那打了一个响鼻的骏马,似乎最终还是拒绝不了男儿对骏马的向往,旋即道:“既然博俊王都这样说了,那我便与你赛上一赛!”

博俊王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男人嘛,特别是上过战场的男人,除了美人,最难拒绝的就是一等一的好马了,御凤檀是个爱美人爱到骨子里的,又是大将军,怎么会拒绝得了,不能收下这样举世难得一见的好马。

云卿正收拾了东西,外头有丫鬟探了探头,问儿转身出去听了话,回来道:“世子妃,世子说中午不回来用膳,他和博俊王骑马去了。”

“好,我知道了。”云卿像是想到了什么,抿唇一笑,到了傍晚的时候,御凤檀才从外头回来,一张脸在冰雪里吹的透着一股子冷气,云卿将他外头的披风拉了下来,递给流翠后,又端了早温在炉子上的参片野鸡汤过来,“回来了,吹了一下午的冷风,感觉如何?”

御凤檀接过汤吹了吹,笑道:“那马确实是不错,比我以前骑过的那些马,速度更快,更稳,落地又轻,四蹄长,跑起来简直可以和风同速!”

云卿看他的样子笑了一笑,“博俊王倒也真舍得,这次是骏马,下次不知道又是什么了,总之是让人无法拒绝的东西啊。”

喝了爱妻的鸡汤,御凤檀全身暖和了不少,眸子里氤氲了冰暖交织的雾气,舒服的伸了一个懒腰,“肯定是要使尽浑身解术来的,我就看看落日国到底有多少宝贝可以让我玩个够!”

博俊王和瑾王府来往密切的事情迅速的传开来,从上元节那一日,为了和瑾王世子道歉,大摆宴席在沁园酒楼,耗费巨银之后,又用落日国的神勇骏马,漂亮的宝石,强劲的弓箭邀请世子与他一起,并且经常到瑾王府去做客,和瑾王世子,还有世子妃都保持着相当好的关系。众人都说这瑾王世子是好脾气,竟然连当初当众抢自己妻子的人都能容忍,如此风度迷人的世子竟然与那粗俗不堪的博俊王混做了一堆,实在是让人觉得不可理喻。

渐渐的传言又说出了其他的东西,说肃北的瑾王府和落日国隔得非常近,这博俊王是故意拉拢世子的,所以才会在殿上挑着世子妃来抢,就是为了找到借口和世子接近,毕竟如今瑾王年纪已大,手中又没有实权,不像世子,既是下一届瑾王的接班人,又受明帝的器重,领了京卫营指挥使的差。

当然,这个消息里面所包含的意思实在太深刻,所以都是私底下流传,并没有沸沸扬扬的传播。

而四皇子在府中收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脸色很微妙的变化了一次,这些天,他在府中,真正是在修身养性,汶老太爷是每日到他府中替他把脉,开药,看诊,被这件比天大的烦心事缠着,他倒没心理其他事情了。也因祸得福,明帝倒是派了人来问了他的情况,貌似对他的态度也渐渐缓和了起来。

他端起手边棕黑色的药,面无表情的一口饮了下去,舌头被苦药麻的没有滋味,他又端起桌上的茶一口饮尽,旁边的丫鬟将药碗收了下去,擦了擦嘴后,四皇子方望着在等待的辛旷,慢慢地道:“博俊王那群人,是这么跟你说的吗?”

辛旷等待了半天,也一点都没有不耐烦的迹象,见四皇子开口,往前一步,略为尖利的声音放低了,恭敬答道:“是的,那边说,殿下上次和他谈条件,没有谈成,也没关系,他那边很有诚意合作,已经将所有事情都计划好了,到时候只要殿下略微推波助澜一番,一切便能达到大家的目的。”

四皇子微微扯了扯嘴角,眼神淡漠。哼,落日国愚蠢的博俊王,他上次那样明目张胆的来他的府邸,他若是答应了,不是摆明了给别人抓把柄么,当他是傻子!手指在桌面弹了几下,四皇子抬起幽黑的眸子,“他的计划,你说说。”

新春一过,日子就过的特别快,转眼已经出了正月,到了枝头嫩芽怯生生探出头的初春时节。博俊王终于在大雍欣赏够,向明帝辞行,恰逢这一日是二月初二龙抬头的日子,素有“皇娘送饭,御驾亲耕”的说法,到了这一日,帝王要举行重大的仪式,让文武百官跟随他到地里去亲自体验一番耕种的辛劳,以此来让锦衣玉食的帝王明白粮食的重要,从而更加勤政爱民。

当然,作为国家的帝王,定然不会和普通的人一般,真正撩起裤腿到田中去插秧干活,可风俗不可破,于是在皇宫里有一片土地,是专门用来主持这项仪式的,伟大的皇帝陛下在旁边用金锄头锄上两下,就算完成了。

虽然说是装模作样,可是这个仪式也是有敬龙王,祈求春雨延绵,收获丰盛的意思,所以非常盛大。

刚巧博俊王要辞行,于是将此活动与欢送宴并与一起,朝中文武百官,上下臣子,有品级的诰命夫人,得封的千金,都必须要来参加。

这一次博俊王没有带着他的十三妃,谁都知道自从第一次来到大雍的宴会之后,博俊王就对她发怒,失去了宠爱,什么时候都不带着她在身边,将她关在屋子里不许出来。对于这样一个虽然有着和贵顺郡主一样的面容,但是无足轻重的女人,没有人会投以过多的注意力。

今日天色清朗,春风料峭也抵挡不住和熹的微暖的日光从天空洒下,便是没有多大的热度,但是望着那一片金色,便会觉得暖和许多。

因为发生了上次十三妃身带暗器的事情,这一次的检查比以往更加的严密,每一个进来的臣子都要经过搜身,保证绝对的安全性。

博俊王跟御凤檀两人走了过来,到了专门负责检查的暗室之中,内侍已经在一旁伺候着,让两人除下衣物。

“怎么这么麻烦,不是说让我去看什么典礼的么,如何还要检查,莫非还怕我带了你们皇宫的宝贝不成!”博俊王一甩袖子,满脸的不耐烦,棕色的胡子随着他说话在下巴抖动。

御凤檀张开双臂,十分自然的让内侍搜身,对着他笑道:“你也莫要不耐烦,之前你那十三妃毒针还好射的是我,若是射到的是陛下,只怕博俊王你今天也别想站在这里了!”

博俊王目光一紧,眼眸之中露出几分狠毒之色,御凤檀这句话玩笑之余,又带着一抹严肃。既说明了为什么要搜身的原因,又讲出了当日十三妃的事情,并不是没有过,若是换了是明帝,事情就要严重得了了。跟御凤檀相处的这些时间,他也知道,面前这个年轻人虽然看起来悠闲散漫,可绝对不是好惹的,有时候随便说上一句话,都能让他心惊许久。他手指微微紧了紧,也和御凤檀一样张开手臂,“怕什么,当上一国之主,那就得有霸气,这些明刀暗箭的要是有人敢来,就立即让他好看,看他以后还有没有人敢这么做!”

御凤檀听到他的话,微微一笑,“是啊,若是有人敢这么做,肯定是要他好看的!”

除了他们两人外,还有其他的男宾也一个个的走进来,见到他们两人,不免目光里有着打量,看看这当日情敌,如今还一同游玩的身份,神色都显得有些怪异。

“博俊王,世子,你们可以进去了。”内侍检查过,没有在两人身上发现可疑的东西,便伸手请道。

御凤檀从容不迫的整理好衣裳,与博俊王朝着前方众人集聚的地方行去,博俊王似乎对周围的一切都很感兴趣,拉着御凤檀,让他介绍周围的那些祭天所用的器具和摆设。

明帝上香之后,便接过礼部递来的帮着红纱的锄头,走到了御用的一块小田地旁边,对着那田锄了下去。

云卿目光落在那一片早就由宫人锄好的土地上,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讽笑,她曾经到过乡下的庄子,知道真正的农人是怎么耕种的,他们穿着薄薄的汗衫,赤着脚,卷起裤脚,一步一步的踏踏实实踩在土地上,汗水洒在土地上,那才是真正的耕种,而明帝,一身紫貂锦袍,华丽的五龙纹镶嵌了各种珍贵的宝石和珍珠,金铸的锄头散发着耀眼的光芒,一切都与辛劳两个字扯不上半点关系。

她对眼前这些没有兴趣,转而去看御凤檀,便见其他朝臣,都依次按照各自的品级和身份,都开始了这一个程序。

瑾王今日似乎有些心不在焉,明帝唤了他几声后,他才回过神来,视线落在金色的锄头上,恭声道:“臣在。”

“来,你作为朕的弟弟,多年没有参加这二月二的仪式了,朕完成了,下一个就由你接手了!”明帝多年养尊处优,动了几下后,浑身都出了一层薄汗,接过魏宁递来的手绢,擦了额头的汗,微笑的说道。

他说话的声音很是亲切,然而瑾王的眸子却连连紧缩,“陛下,臣的手臂前日在外面撞到了,如今正使不得一点力气,今日众多臣子都在,就莫要让臣这个拿不动的人再来,几位皇子正是年轻力壮,让他们来体验,将来才能更好的使我大雍繁华昌盛啊。”

人群里一片寂静,云卿冷笑一声,明帝在位二十余年,对瑾王依旧不放心,刚才那句话里的意味十足,什么是下一个就由你接手了,这不是隐含的试探么,若是瑾王糊里糊涂的就将金锄头接了过去,在明帝的严重,只怕就会变成觊觎他的位置,一心想要取而代之。

她的目光落在这位逍遥自在,每日就去钓钓鱼,下下棋,要么就去青楼酒馆听曲寻花的公公,对于他爱好美人这个习惯,云卿不知可否,可若是二十余年,最上面的那位都把自己当作眼中钉,时时刻刻都在防备,在试探,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会觉得压力巨大,难以忍受吧。

她记得自己也曾经找过,知道瑾王是先帝的第九子,他的母亲福妃出生于淮北的大族,自瑾王出世后,明理博论,机敏过人,更是武艺超群,擅兵法谋略,在他幼时曾将开国乾帝当作目标,誓要将大雍的国土再次扩张,而他十四岁的时候,就开始在军营历练,后来便开始上战场,一次次的胜仗给他赢得了莫大的声望,朝中支持他继位的大臣不在少数。

但是先帝在最后,却属意于默默无闻的三皇子,也就是如今的明帝,那时候的明帝根本就毫不起眼,在东太后所出的嫡子二皇子,齐妃所出的六皇子,德妃所出的九皇子光芒下,没有人会注意到他,简直就是一匹杀出来的黑马,所以才造成二皇子的极度不服,发生了后来的四王之乱。

大概因为知道自己无母族可靠,在朝中威望甚小,所以在元后去世之后没多久,明帝就将薛皇后扶上了皇位,而薛家也因为女儿是皇后,全心全意的辅佐明帝,渐渐的明帝才坐到今日的威严帝皇。

以前的事情给人留下的印象太深,免不了时时刻刻都放不下心,就像御凤檀说的,坐上了那个最高的位置,反而不安稳了。

就在她沉思的时刻,一个小内侍将沉重的金锄头递给御凤檀的时候,像是因为太过沉重,一下没有拿好,反而撞到了御凤檀的身上,跌到了地上,他连忙跪下来的求饶,站在御凤檀身旁的辛旷则一脸的责怪,“你怎么可以这样鲁莽,竟然连锄头都握不好…”说罢,蹲下手就准备去捡,然而他突然发出了一道惊疑之声,喊道:“咦,世子,你的名册掉了!”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落在了地上牛皮的册子之上,看起来不是很厚,不是很新,然而来参加这种场合带一本册子在身上是要做什么。

明帝正坐在亭子里歇息,看到这边人员耸动,扬声道:“发生什么事了?”

辛旷上前,将那册子快速的抢在人前捡了起来,转身朝着明帝道,“陛下,从世子身上掉下一本册子,好似记录了一些东西,臣等正觉得奇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