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就是太熟悉了的青梅竹马的后果,如此危险的情况下他伸出来一双手拉着她,她想的绝不会是感动、安全、高兴,而是没完没了的牢骚,由此可见,心态不同,同一件事情就会被理解出截然不同的两种意思。

到了,小路的尽头就是一间房舍,是当地最常见的房屋类型,不大不小,中规中矩,在黑暗里毫不起眼,但是明薇和顾朗都知道,里面有一个有大神通的巫师在施展惊人的法术。

“当心点。”顾朗对她做口型,她点点头,紧跟着顾朗闪身进了屋里,依旧是漆黑一片,顾朗拿了个小巧的手电照明,明薇左顾右盼,愣是没看见哪里有个红色的罐子。

不过什么奇葩的玩意儿都有,包括形状和颜色都很奇怪的石头,长得像人手的树枝等等,但是两个人借着光找了半天,愣是没发现哪里有红色的罐子。

这就麻烦了,这间屋子最多就是三间,不在这间里就在大厅旁的两间,明薇对他比了个“你左我右” 的手势,然后不等顾朗开口,就推开了右边的门。

她的运气一向不错,这一次也不例外,一进屋她就瞧见了那个红色的罐子——对,手电是在顾朗那里没拿回来呢,但是架不住人家在屋里头点了一圈蜡烛,那幽幽的烛火点在一堆层次不齐的瓦罐上,摇曳飘渺,不仅如此,那还不是温暖的明黄色,而是冷艳高贵的蓝色。

换言之,那是鬼火,在鬼火的照明下,明薇可以看到许多奇葩的瓦罐,有青色的、黄色的、黑色的不一而足,但是共同点都是在罐子表面若隐若现地浮现出了一张人脸,青白色的面孔微微扭曲着,一看就叫人不寒而栗。

明薇觉得自己胳膊上的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这种诡异的现象并不是胆子大就可以承受的,而当她看见那个鲜红色的罐子的时候,她整个人都不好了。

那其实是一个很漂亮的罐子,颜色红得发亮,在蓝色的烛光下甚至都能透出一股红光来,而在罐子表面,可以看到许许多多扭曲拥挤的人面,脸已经被挤得变了形,唯有一股怨气哪怕她在几步之遥都能够轻而易举地感受到。

之前她还质疑过唐黎,世界上是否存在着灵魂,但是此时此刻,明薇却敢确定,那里肯定有着什么东西。

一定要把那个罐子抢过来。

第10章 失落的航班(完)

但是明薇很快意识到,要把那个瓦罐抢过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它现在正一个浑身乌漆墨黑的人的正前方,而根据唐黎的情报,能够在这里的人,除了威利本人,不做他想。

明薇不禁有些许的紧张之意,威利既然是成名已久的大巫师,那么必然能力卓越,现在在他眼皮子底下抢他的东西,会不会太不要命一点了?但是唐黎也说他这个时候是没有办法分心来管别的事情的…明薇在心里斟酌一二,终究还是好胜心战胜了一切,劈手就要将那个罐子夺过。

威利浑身一震,显然是感觉到了她的冒犯,但是正如唐黎所料,他没有办法分心顾及,明薇大喜,刚要抱着罐子撤退的时候,猛然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重,真的很重,简直比哑铃还要重。

她低头看了看那个密封好的瓦罐,对里面的东西有些发怵,谁知道是人骨头还是人血说不定还会是人眼睛…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

她尽量放轻呼吸想要退走,可是就在脚快迈出门槛的一刹那,威利却猛然睁开了眼睛,他的一双眼睛本是平凡无奇的,可是此时里头却闪过妖异的精光,人只要看一眼就会不由自主被他所震慑,无法动弹。

明薇亦是如此,她听见耳旁仿佛有个声音在说“放下东西”,她的人也在这么照着做,她一下子就急了,精神一震,开始集中注意力抵抗那股力量来,也努力操控着自己的手,两方僵持不下,明薇恶向胆边生,干脆一撒手就把罐子给当场砸了。

任务完成,她心头一松,特别想看威利脸上会出现什么精彩的表情。

威利的反应是大喝一声,右手手臂在空中画了个圆,然后叽里咕噜念着什么,明薇这次学聪明了,还没等他念完就逃之夭夭,正好撞见从隔壁过来的顾朗:“快走快走,他要炸毛了。”

虽然情况如此险恶,她心里却莫名生出一股快意来:“叫他给我下咒,气死他!”

“我们是在逃命!”顾朗都快被她气昏了,“咱们还没逃出去呢,你是不是高兴地太早了?”

他这句话还真的没白说,话音刚落,就见不远处匆匆跑来几个瘦小却矫健的男人,仔细一看,赫然便是当初在明珠酒店里的那几个家伙,明薇道:“正好新仇旧恨一起了结!”

她这回长了记性,也没穿高跟鞋,到底多年的苦功不算白费,借力打力,并指为招,在对方关键脆弱的地方狠狠来了几下,很快就给放倒了,还来不及沾沾自喜,扭头一看,顾朗已经搞定余下三个了,她酸得不得了:“为什么师父只肯认真教你而不教我?”

她和顾朗的功夫师承同一人,但是只有顾朗是师父认认真真传授的技艺,而那位老人家重男轻女得很,觉得女孩子就该好好在家读书绣花,明薇不知废了多少水磨工夫才从他那里学到了些许皮毛,以她的性格愿意如此,足当证明那位师父是有真本事的,这也是她为什么只学了点皮毛就敢乱来的原因。

不过,顾朗却是很赞同他师父的行为,倒不是对女性有偏见,他是觉得明薇学成这样就胆大包天了,要是真学了一身好功夫,还不得耀武扬威,倒不如现在吃点小亏,以后能安分几分。

而且学武本身是极其吃力辛苦的事情,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师父授艺时极为苛刻严厉,他从前不知吃了多少苦头,也是真的舍不得小金鱼细皮嫩肉的还要遭这个罪。

“因为你比较笨,师父觉得你只能学会这个。”他轻飘飘道,“走了。”

“等等,”明薇却突然驻足,“威利怎么没有追上来?”

“大概是和唐黎比法,抽不出身来吧。”顾朗心知她想去一探究竟,却不肯叫她再冒这个险,死拉硬拽着她走了。

阿娜已经等在了那里,等到他们回来长松了口气:“走吧。”也不问任务完成与否,但是看她神色轻松,想必是没有吃亏。

回去后便见唐黎已经准备好了美酒佳肴:“功臣回来了,来来,坐。”

明薇大为好奇:“我们什么都没说,你怎么知道成功了?”

“我感觉得到啊。”唐黎笑眯眯道,“这是很玄的事情,你感觉到人的灵魂了吗?”

“那个罐子里什么都没有。”明薇记得罐子被摔破的时候,她还以为会滚出人的眼球什么的呢,结果其实里面是空的,可是如果是空的,为什么会那么重呢?而且为什么罐子的表面会呈现出那样诡异的扭曲人面呢?她百思不得其解。

唐黎笑而不语,半晌方道:“很多事情都不是人们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看不见并不意味着不存在,存在与否要看你愿不愿意承认。”

“我们后来走得匆忙,威利怎么样了?”明薇对于那个敢给她下咒的人耿耿于怀。

唐黎道:“他受到了反噬,已经死了,巫术原本就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明薇尚且有不明白的地方:“我到今天还没有想明白,他是怎么给我下咒的,我根本没有见过他。”

如果巫术可以不通过任何媒介就施展成功,那实在是太可怕了。

“就在你对付留下来的那个人的时候,威利的咒术下在他身上。”唐黎和她细细普及常识,“巫术有的时候需要人的毛发作为媒介,但是有的时候却也不用,比如说对于那个机长的夺魂就是如此,但是这只有大巫师才做得到,世界上的大巫师你一只手就能数的过来。”

顾朗却想的是汪玥荷:“那威利一死,汪玥荷怎么办?”

“施术者一旦死亡,巫术自然解开。”唐黎调笑道,“怎么,那是个大美女?”

顾朗还没说话,明薇就先笑了:“美女是美女,可惜徐娘半老,顾医生的品味还不至于那么差。”

这话说得让顾朗没好气瞪她,她做了个鬼脸,又问:“还有,当初他们为什么要去明珠市,我始终想不通这一点。”

这个问题唐黎却也答不上来的:“这我就不知道了,左右人已经死了,也构不成什么威胁。”他殷勤地替她拉开了座位:“来,别想那么多烦心事了,先尝尝这道菜,是用今天刚捕捞起来的鱼…”

他耐心温柔,与她相谈甚欢,顾朗却觉得头疼得慌:“我就不吃了,先去歇一歇。”

唐黎却喊住他:“过两天就是巫师之王的比斗,你们来不来看?”

“不了。”顾朗脚步微微一顿,浮现出一丝浅淡的笑意,“我还得回去上课呢。”为人师表,总是请假缺课可不大好,况且…猜得到的早就猜到了,猜不到的笨蛋,那就等别人说穿的时候吧。

唐黎对他眨了眨眼:“那多谢你了。”

多谢我给你留机会?顾朗嗤之以鼻,感情这种事情就是要看缘分的,缘分对了,时间短点又有什么关系,可如果没有缘分,二十年不也还是单纯的青梅竹马?

咳,当然,他只是举个例子,可不意味着他对那只小金鱼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啊!

次日一早,顾朗就乘飞机回国,他有很多事情需要做,比如说去探望汪玥荷,她的巫术已经解开,变回了正常人,然而丈夫已经变心,她原本的户籍也被注销,顾朗好人做到底,替她补办了身份,又给了她一笔钱让她暂时维生。

汪玥荷很感激:“谢谢你顾医生。”

“举手之劳。”顾朗行事颇具侠气,正是因为他这种脾性,所以朋友满天下。

等送走了汪玥荷,顾朗回学校销假,正好研究生的复试也要开始了,报和平大学的人每年都爆满,卓菁菁和薛凝是很明确地表态希望能够做他的学生,两个都是姑娘实在是很需要避嫌的事情,但是看这个架势,学院里似乎有再塞一个给他的苗头,毕竟其余导师手下都有三到五个学生不等。

教授的工作一点都不比医生来得轻松自由。顾朗苦笑着捏了捏眉心,重新戴上了眼镜,准备开始进行面试。

这一面就是一整天,顾朗琢磨着再招一个的话还是招个男生比较靠谱,他翻看了一会儿资料,心中大致有了决断。

过了几天,录取的名单就出来了,是一个名叫周一帆的男生,来自云南,之前他和顾朗以邮件联系过,说原来学校的事情已经解决,他即将赶赴明珠市,和卓菁菁、薛凝一起跟着顾朗开始学习。

顾朗是一个非常宽容随意的老师,别人管导师叫“老板”,他却说还是“老师”听得顺耳,而卓菁菁和薛凝如果跟着他学习,他是包一日三餐的,一时之间,卓菁菁和薛凝已然成为同届学生里的羡慕对象。

顾朗听说的时候哈哈一笑:“被几顿饭就收买了,你们两个小姑娘真是太可爱了。”

卓菁菁抿嘴笑,薛凝快言快语道:“顾老师还不知道?你已经是我们学校里最受欢迎的老师了。”

托那个校园BBS的福,顾朗短短几天内已然成为和平大学最热门的话题,关于他的光辉履历早就被人扒了个彻底,就连每天穿什么衣服上课都会被学生拍照然后细细扒一遍。

当然大家最感兴趣的还是他的私生活,最后八来八去只知道他未婚单身,没有女朋友,一时之间不知有多少人开始蠢蠢欲动。

若是换了别人,恐怕会觉得十分困扰,但是搁在顾朗身上,他是眉毛都不会多动一下的:“那我真的是太荣幸了。”

卓菁菁就笑:“是我们太荣幸了。”

之前确定报顾朗的时候,还有不少朋友颇有微词,觉得顾朗虽然看起来光鲜,但是到底是太过年轻,比不上资历老的教授们,而且年轻的男教授和女学生,总是容易传出一些暧昧的绯闻来的。

但是事实证明,她的眼光很不错,顾朗细心,温和,很照顾她们,也不怎么在乎研究项目的经费,虽然时间不长,但是她们的确学到了不少东西。

顾朗微笑,刚刚端起茶杯来准备开始每日的下午茶,突然电话就响了,而且那铃声只代表了某一个人的来电。

他摘掉眼镜叹了口气:“你们先去忙吧,我还有点事情。”

卓菁菁和薛凝有眼色地出去了,就看见顾朗露出了万分纠结的表情:“大小姐,你又怎么了?”

好不容易清净几天呢,她又要回来大杀四方了吗?顾朗想到这里,觉得心头一沉之余又带着轻松,好比是楼上第二只靴子终于被丢下来了。

那一头明薇的声音提高了好几个度:“唐黎!他、他、他太过分了!”

居然一张口就说别的男人?顾朗懒洋洋靠在沙发里:“怎么,他终于过告诉你他的身份了?”

“是啊!他居然就是上一届的巫师之王,这一次也是!他居然欺骗我们!太过分了!”明薇嚷嚷着,突然觉得不对劲,“你怎么知道的?你连同他一起骗我?!”

如果说她之前的声音是郁闷和不爽的话,一想到顾朗都在骗她,那就是实实在在的愤怒了。

她可以忍受唐黎骗她,她可以忍受顾朗说她,但是绝对不可以容忍他骗她。

“谁骗你了,是你迟钝没有察觉到而已。”顾朗撇撇嘴,语调愉悦,“威利是什么人,他竟然有本事对付他,自己的地位就不会低,而且,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呢,五星岛本来就是巫师之王的地盘,只不过据传闻他从来不在那里居住罢了。”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为什么不告诉我?”明薇别扭道,“太不讲义气了。”

“就在你和人家吃饭潜水的时候。”顾朗平静道,“我还以为他会告诉你的,毕竟你们看起来很投缘。”

明薇恶声恶气道:“对,就是很投缘,我打算和他去周游世界!”

“那实在是太好了。”顾朗轻松地笑了起来,“我终于有清净的日子了。”

“哼!”她愤愤挂掉了电话。

一转身,唐黎已经匆匆赶来,赔笑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瞒着你的。”他打扮得时髦极了,又英俊又潇洒,像是电影里手持玫瑰的男主角,谁能够想到他竟然会和巫术这样神秘而古老的东西挂钩呢?

明薇打死不承认是她眼拙:“你一点都不像是个巫师。”

“哈哈。”唐黎忍不住发笑,“小姐,巫师不是非要像哈利波特里一样拿着小木棍穿着长袍,也不是你想象中的土著还语言不通,你可不能这样偏见。”

明薇抱臂:“我才没有呢,我只是有点吃惊罢了。”

“好了,我为我的不诚实而再度向你道歉。”唐黎笑眯眯道,“不过我也只瞒了你这么一件事而已,可从来没有说过谎,尤其是对你的赞美,绝对发自真心。”

明薇也不是小心眼的人,对着顾朗发泄一通之后,她的心情好了许多,但是依旧刁钻地问:“那你对付威利,是觉得自己赢不过他?”

唐黎哈哈一笑:“清理门户而已,这是权力,也是责任。”

“就我和顾朗好端端被你利用了。”

“好好好,都是我的错,作为赔罪,我做向导,带你到处逛逛?”全世界不敢说,但是至少东南亚一带,他的势力无人能比,对许多小国甚至有着最直接的影响力,这样一个神秘莫测的巫术大师,竟然会是这样一个英俊的年轻人,实在是所有人都想不到的。

有这样一位巫师作伴,想必可以对神秘的巫术有更进一步的了解,明薇十分心动,可是唐黎却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他听见那头的声音,十分意外:“怎么会?好,我马上就来。”

他歉意地看着明薇,她自然也不为难他:“看来是要挪到下次了,到时候还有效吗?”

“对你,永远有效。”他说。

第11章 大地的眼泪01

周一帆是一个普通的学生,家境贫寒,小的时候父亲外出打工,据说是在煤矿挖煤,结果出了事故死了,矿上赔了两万块钱私了,然后他妈过了没多久就和村里的一个男人私奔了,留下他和瘸腿的爷爷,他的爷爷一瘸一拐把他拉扯大,靠着一点微末的手艺活让他读书,他也争气,从小就是班里的尖子生,从来沉默寡言,下了课就回家帮爷爷用竹条编些东西去卖。

初中、高中乃至大学,都是靠着他的奖学金才艰难升上去的,这一步步走来,辛酸无比,原本想着大学毕业就去打工,却没有想到直接被老师推荐去考了和平大学,那个老师说得很直白:“你考上了名校,我们学校里也是有奖励的,而且和平大学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都很好,出来以后可以直接在医院里工作,对你未来也是有好处的,你是个有天分的学生,应该走到更高的地方去。”

周一帆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周爷爷帮他下定了决心:“要读,一定要读。”

这位倔强的老人多年来心里一直憋着一口气,要让当初弃子而去的儿媳妇看看,她儿子多么的有出息,当初她一走了之是多么愚蠢的行为。

周一帆过了初试,千里迢迢去和平大学面试,他在原来的学校出众并不意味着在和平大学也出众,可以说能够来和平大学面试研究生的,无一不是个中翘楚,本科生里就不乏各省的状元,何况是研究生呢,更是精英中的精英。

他还以为自己没有希望了,谁知道录取通知书就这么寄到了他的学校。他收拾行囊,告别爷爷,准备坐火车去明珠市。

也是万万没有料到会碰上这样的凶悍事儿。那时,他正在火车站的角落里吃晚饭,晚班火车比较便宜,所以他坐的是深夜的班次,而火车站里什么东西都死贵死贵的,他从家里带了饼,就着一瓶冷掉的开水艰难地吞咽。

他一边蹲在角落里啃饼,一边却被站在旁边两个人的对话吸引了注意力,他听得漫不经心的,心思还全在对未来的忐忑上,但是那些对话还是断断续续传入了他的耳朵。

“这里不安全,我们快点离开!”

“不,这里人越多,越是对我们有利,他们不会那么容易找到我们。”

“他们追来了吗?”

“不可能!”

“其实我有点担心。”

“做都做了,你难道害怕了?”

“没有…不,其实你明白我的意思,我不是怕他们,他们再怎么厉害也只是人,可是我听说…”

“嘘——说那么多干什么,你别相信那些谣言,只有钱才是最真实的。”

这番对话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这两个男人应该是在避开什么人,并且做了一件事情,这件事情会让他们感到害怕,然而害怕的又不是那些会来追他们的人。

周一帆听到这里,不免有些奇怪,他抬起头来看了那两个男人一眼,已经是开春的天气,但是天还是很冷,那两个男人穿着厚厚的棉袄,围着围巾,戴着帽子,根本看不清样貌,原本是和车站里的很多人相似的,可是听到了那番话,周一帆却觉得这两个有些鬼鬼祟祟的。

他想到这里,飞快甩了甩头,他一直都是一个很安分守己的人,一点都没有旺盛的好奇心,所以他很快就把这件事情抛之脑后了,之所以会在这里提起来,自然是因为他听见这两个人的对话和后来发生的事情有关联。

而那个时候,周一帆却不知道,他只是咽了咽饼,准备站起来去厕所,火车上人挤人,上起厕所来会很麻烦,就是那个时候,他突然听见了一阵骚动,还有许多人夹在在一起的尖叫声,他不明所以,就看见人群往四面八方涌动,顿时乱作一团,时不时有人踩到人,踢翻包裹,他的破背包里有着自己所有的家产,包括几件旧衣服,二三十块钱,还有爷爷给烙的饼以及小的时候父亲打工给他捎回来的一只廉价的变形金刚,一想到此处,他也顾不得许多,扑身把背包搂在了怀里,正想着撤退,谁知道背脊上一痛。

他甚至来不及想一想是不是今日要命丧于此,眼前就一黑,顿时不省人事了。

原本周一帆这遭遇和顾朗是没有什么干系的,哪怕是做了他的学生,还未正式入学,本不相干,谁知周一帆家境贫寒,实在是连手机都没有,他被人送进医院以后,也就是在背包里发现了和平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医院的人才打电话到了和平大学,又被人转到了顾朗那里。

以顾朗的性子,知道周一帆在医院没钱看病,连亲人都没有一个,怎么会坐视不理呢?干脆就起程去昆明探望,卓菁菁和薛凝听了,便问能不能一起去,顾朗自然是愿意多带着她们见见世面的。

“行,你们俩收拾东西,下午就走。”

结果好巧不巧,在机场上正巧就碰见明薇下了飞机回来,刚刚下的飞机呢,就看见顾朗带着两个年轻美貌的小姑娘,她促狭心起,近他身后一拍,却被他躲开了,幸好不曾还手便看见了是她:“你怎么在这儿?不是和那谁周游世界去了吗?”

“哟,这事儿轮不到您老人家操心,不过看你左拥右抱,福气真的好好啊。”明薇原本雀跃的心思就被他一句话打消了。

顾朗虎着脸:“乱讲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是学生。”

“你好端端的带着学生是要去哪儿风光快活?”明薇狐疑地打量着他,顾朗气得要死,在她腮上狠狠拧了把:“不准乱讲话,人家清清白白的姑娘家,要是和我传出点什么来,以后在学校就难做人了。”

明薇朝天一翻白眼,大为不屑,却不再多讲了,反问道:“那你是要去哪儿,我才刚回来呢。”

顾朗便说了周一帆的事情,明薇十分惊讶,她道:“那我也一起去,什么时候的航班?”

“你现在去估计票都卖完了吧?”

正如他所猜测的,他们乘的航班一个小时后就要起飞,所有的票都告罄,除非有人退票,否则是上不去的。

卓菁菁和薛凝刚刚吃了饭回来,就看见明薇坐在顾朗身边大发脾气,她想了片刻,道:“不如我不去了吧。”

顾朗正要笑,就听明薇呸了句:“我就不信了我去不了,走,咱们自己去!”

这句话叫顾朗一口咖啡差点喷出来:“你饶了我吧,你开我打死都不去,我还是乘这班飞机来得好。”

明薇鄙视他:“你开,你开还不行么,走走走,在这里等一个小时,黄花菜都凉了,时间就是金钱你懂不懂?”

顾朗扶额,半晌对两个学生道:“走罢,咱们登机。”

薛凝没回过神来:“不是还有一个小时才登机吗?”她稀里糊涂地跟着顾朗和明薇走,他们去了贵宾接待室,明薇显然是这里的常客,她有一架私人飞机就是停在这个停车场里令专人保养维护的。

那一架飞机自然也是明氏集团出品,被她命名为“雄鹰号”,在世界私人飞机排行榜里可以位列前十。

不过虽然有私人飞机,但是明薇平日里比较喜欢坐寻常的航班,因为可以随时遇见有趣的人和有趣的事,她喜欢那种意外性,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会出动这架“雄鹰号”。

而且这架飞机…没有专用的驾驶员,机场的接待人员恭敬道:“已经安排妥当,飞机可在十分钟后起飞。”

她临时插队就意味着肯定有一班飞机要延误起飞时间,这可以说是特权阶级的可恶之处了,其余不知情的民众只能在等候厅里破口大骂机场人员,而真正的罪魁祸首到时候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哪里会管他们放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