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心高气傲的山本来说是奇耻大辱,他忍辱负重多年,终于熬到卫四海死去,这下迫不及待就想要拿回那件东西,顺便把卫四海的坟墓刨开来挫骨扬灰,以消心头之恨。

但是吧,他要找卫四海最后的隐居地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卫四海早年声名显赫,现在早已退居二线的一些举足轻重的人物,当年不过是跟在“卫大侠”屁股后面的小兵,可就算如此,他们能容许山本胡来?

自然不能。

况且卫四海最后隐居的地方几乎没有人知道,就算知道了,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

那是彻头彻尾的深山老林,上山全部靠走,现代的交通工具根本到不了。

山本威逼利诱在国内经营许久,才勉强找到了地方,可是以他的高龄,实在也禁不起折腾了,所以他派出了自己最信任的大弟子来完成这件事。

这就是为什么顾朗和明薇会苦逼地被困在山脚下的宾馆的原因。

明薇待在小旅馆里对山本痛恨至极,在下暴雨开始的三十分钟内把他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细数日本侵华的种种残酷罪行,然后说起日军掳掠的慰安妇迄今得不到道歉,再把话题转移到男人统统都不是好东西上。

顾朗躺了一枪,终于忍不住问:“喂,和我有什么关系?”

“谁让你是男人的!”明薇迁怒,对他怒目而视,“全部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顾朗无奈极了:“不是我想这个时候过来这里的,也不是我让它下雨的,更不是我愿意让我们被困在这个小旅馆里的,好吗?”

之前说过,卫四海后来居住的地方非常偏远,是在深山老林里,山上的村子迄今无法通电通水,还过着贫困落后的生活,但是风景极美,是国内罕见的被保存完整的森林,每年只有一些驴友和探险者会来这里,拍出来的照片都恍若仙境,可是他们也会叮嘱每一位准备来这里的驴友,这个地方地势险峻,如果没有经验和导游,千万不能贸然行事。

事实上在这里出事的人不在少数,可是连救援队都不敢深入其中,怕迷路就不能回来。

当然,这对明薇和顾朗不成问题,他们的童年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这里度过的,之所以旁人容易迷路,其实关键是这里被布下了传说中的奇门阵法。

就好比黄药师在桃花岛上所布的迷阵一样,当然,不会有武侠小说里那么奇幻,可是树木参天,不见天日,卫四海借势而为,效果也不差。

“你就没和师父学这个?”

“没学。”顾朗靠在床上,手垫在脑后,借着灯光看书,“我还没那么天才。”

卫四海这一生如此富有传奇,而他晚年将感情寄托于金石书画、医药杂学,顾朗当时还要读书,又要学武,卫四海的许多本事,他也还真没时间一一学会,如今只有失传了。

而明薇就更不用说了,卫四海对她的要求本来就低,她还喜欢玩乐,当然也什么都没有学好。

“我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后悔。”明薇比了一点点的距离,“我好像太不学无术了一点。”

顾朗一本正经道:“不,你会吃喝玩乐,这也算一门学问呢。”

明薇斜睨他一眼,哼了声。

外面暴雨如注,可怜那个日光灯只是用绳子吊在天花板上的,摇晃了一下,像是随时随地要坏掉,明薇觉得有点冷,把顾朗的外套套在了身上:“觉得冷飕飕的。”

“山里的温度本来就低,这雨估计一时半会儿停不了了。”

“那个老板呢?”明薇想起这家旅馆的老板,瘦骨嶙峋的一个老头子,活像是从棺材里爬出来一样。

这是一家在山脚下的家庭小旅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简直和鬼片里的布景有的一拼。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日光灯突然跳了跳,灭了,明薇哀嚎一声:“要死了,保险丝坏了吧。”

“来。”顾朗和明薇是什么人,经历过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之后,他们对现在这种环境一点都不害怕,反倒是觉得挺有意思,“躺我这里来。”

明薇一脸嫌弃地躺到他怀里,床头是一扇窗,已经被噼里啪啦的暴雨糊花,雨声很大,明薇枕着顾朗的胳膊,听着这样的暴雨,慢慢的,也就不再暴躁了,她说:“这雨下得那么大,我们得在这儿过夜了。”

“嗯,难免的,饿不饿?”

“饿的话能吃什么,泡面?”明薇吐槽自己,哪怕是富可敌国的明氏千金,在这里也只有泡面香肠可以吃了。

顾朗道:“下楼去看看有什么东西可以吃。”

明薇不情不愿随他起身,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不短了,但是不知怎么的,就是和热恋中的小情侣一样黏糊,分也分不开,顾朗搂了搂她的肩膀,低低笑了声,明薇抓着他的手咬了口。

两个人几乎是打闹着下了楼。

就在他们准备走下下半截楼梯的时候,大门突然被推开了,一道闪电劈过,暂时照亮了屋内,结果从门外走过来的一行人突然尖叫起来。

明薇和顾朗在黑暗中的辨识能力高于旁人,所以他们也没点蜡烛就下来了,没被来人吓一跳,反倒是被他们的叫声惊了惊:“我的耳朵…”

这叫声凄厉的和杀猪一样,她揉了揉耳朵:“别喊了,是人,不是鬼!”

那几个人终于闭了嘴,惊魂未定,其中一个问:“不好意思,我们是来这里徒步的游客,被大雨困在了这里,两位是…这里的老板?”

“老板不知道去哪儿了。”顾朗道,“你们进来好了。”

他打开手机,暂且用以照明,在柜台上找到了白蜡烛点起,那几个驴友磨磨蹭蹭进来了,为首的那个大约三十余岁,五官端正,自我介绍道:“我叫李勇,我们是出来野外徒步的,结果不小心遇上了大雨。”

他的目光扫过顾朗和明薇,他们两个人的外表实在是出色至极,难以想象在这样的深山里会看到这样漂亮的一对俊男美女,这实在让人觉得意外之极的同时,又觉得古怪。

“我姓顾,是大学老师,这是我的未婚妻,我们回乡探亲。”他这个说法显然得到了对方的认可,毕竟顾朗的外表还是极具欺骗性的,那几个驴友显然放心下来,纷纷开始自我介绍。

“我是刘嘉,是幼儿园老师。”这是一个长相颇为甜美的姑娘。

“张晴。”这是一个扎着马尾但是非常漂亮的姑娘,如果说,刘嘉能用可爱来形容,而张晴则是女神级别的人物。

另外还有两个男生:“吴东。”“孙天。”

吴东是个戴着眼镜的,看起来白白净净的白领,斯文秀气,孙天则有一身橄榄色的皮肤,长相一般,但十分具有富二代的气质。

明薇扫了他们一眼,多半也能将他们的身份猜个七七八八,她原本对这些人毫无兴趣,但是突然想到一件事情,那山本的大弟子如果要来这里,按照时间来算,TA肯定也会被雨困在此地。

说不定,就是这些人中的一个。

她给顾朗使了一个眼色,他拍了拍她的手背,示意稍安勿躁,他们走进了后面的厨房,他找到了一些米面,但是已经停电了,没法用电热水壶烧水,这里的电非常不稳定,山上迄今为止都没能通电,这也就不奇怪了。

这种时候,只能劈柴烧水,明薇说:“说真的,我一点都不饿了。”

“你只是不想吃泡面。”顾朗笑话她,“可怜我这辈子都甭想吃上你泡的泡面。”

明薇坐在长凳上,微微笑着说:“不,不止如此,我连倒一杯水给你都不会做,所以,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后悔?我从来不会后悔。”顾朗笑了笑,又说,“从小到大都是我照顾你,我习惯了。”

“小时候为什么你那么照顾我?”明薇好奇道,“难不成对我一见钟情?”

顾朗竟然没有否认,只是微微笑了一笑:“太久了,不记得了。”

明薇竟然没有得意洋洋,她只是甜蜜地微笑起来,顾朗找了米和蛋,在灶台上准备给她做饭,明薇点燃一支蜡烛,火光暖融融的,他点燃了柴火,热了锅。

顾朗从前与卫四海在山上时,都是他做的饭,原本卫四海是觉得应该让明薇做饭,曾经板着脸说:“女人相夫教子,洗衣做饭,才是应该做的事,你也太不懂事。”

明薇被他这样的话气得大哭,摔了筷子跑出去,顾朗那时苦笑着放下饭碗:“师父,现在早就不流行这一套了。”

卫四海沉默,他放下碗筷出门去找他,可是卫四海喊住了他:“阿朗,不准去!她要哭要闹,随她去好了。”

但是他忤逆了他,说:“师父,小金鱼是女孩子,原本就该是我照顾她。”

卫四海当初无奈地叹了口气,没说什么,起身回屋了。

是啊,时代不一样了,女人再也不是男人的附庸,现在,轮到男人去讨好女人了。

可是,在卫四海心里,女孩子被藏在家里,也许会更幸福吧。万秀云死在战场上,藤原铃香被他亲手杀害,唯有那位军阀千金,嫁了门当户对的公子,后来国家动乱时随夫君去了海外,在美国寿终正寝,一生安稳。

他希望明薇也可以这样,不需要有太高明的功夫,不需要太聪明太好强,只要在家里做千金小姐就可以了。

阿朗会保护她的。

可是也许是他的想法太古老了吧,他们的想法,他们的路,他是无法左右了。

作者有话要说:决定在最后一个故事前加这个故事作为过渡,同时也把一个要写的梗写掉,顺便引出下文 按照计划,只剩下两个故事了,筹备新坑中

第90章 圈02

先是早上的车无辜在半路抛锚,上了山后又遇到了罕见的暴风雨,这几位驴友今天可谓是倒霉至极,幸好在路上找到了一家小旅馆,虽然这家旅馆又小又破,好像会在暴风雨里随时随地坍塌一样,但是好歹能暂时让他们避避雨。

谁知旅馆里的老板不知所踪,大家又冷又饿,然后就看见那个所谓的大学教师和他的女朋友不见了,过了会儿,传来咄咄咄的古怪声音。

刘嘉不禁问:“这是什么声音?”

“我去看看。”

暴风雨,飘摇的小旅馆,老板还不知所踪,倒霉的避雨人,怎么都像是恐怖电影的开头,所有人头皮发麻,不免紧张,李勇从背包里拿出手电筒,拧开往声音发出的地方去。

其余人在大厅里面面相觑,还是觉得这四面漏风的地方不放心,赶紧跟了上去。

李勇随着咄咄咄的怪声走过去,然后在一片火光中,他看见了一把闪亮亮的菜刀,他的心咯噔一声,朝着砧板看去。

明薇老早就听见人的脚步声了,只是没在意,谁知道一扭头就看到了李勇一副看见他们在分尸的惊悚表情,惹的她都不由自主看了一眼砧板上的火腿肠——还是香肠没错啊,没变成尸体——她翻了个白眼:“你们肚子也饿了?”

这句话给了李勇一个台阶下,他马上意识到自己想多了,尴尬地笑了笑:“你们在做饭?”

“嗯,这里有些东西可以吃。”顾朗炒了两碗炒饭,还顺手做了个番茄蛋花汤,香气四溢,李勇的肚子立刻咕咕叫了起来,他问:“我们可不可以…”

顾朗擦了擦手,客气道:“你们自便好了。”

热饭热汤总比吃泡面好,明薇也不挑剔,坐在那里吃晚饭,顺便问顾朗:“那个老板到底哪儿去了?”

“不知道。”顾朗若有所思道,“好像给了我们钥匙以后就没再见到了。”

明薇眉毛微微挑了挑,同样换上了一个微妙的表情,不过她并不担心,经历过太多坑爹的事情,尤其是上一次迷路的情况,只要顾朗在她身边,她并不是很担心发生什么事:“雨好像越下越大了呢。”

跟随李勇进门而来的几个年轻人也纷纷附和:“看起来好像遮天蔽日,无穷无尽。”

他们看到有饭吃,自然喜出望外,也不需多说,挽起袖子准备起晚饭来,可是这里只能找到米、面粉和鸡蛋,明薇挺惋惜的:“我之前看到后院里还有几只鸡呢。”

“贪嘴。”顾朗把自己碗里的香肠拨到她那里,笑着说了句。

明薇舀了一大口饭塞进嘴里,然后唔了声,不得不承认:“还行。”

“挑嘴。”顾朗笑盈盈看着她,小金鱼嘴巴最要强,从她嘴里得到一个“还行”,就等于在别人嘴里得到一个“美味”。

刘嘉显然颇为擅长厨艺,自动接过了掌勺的位置,学顾朗一样炒了盆炒饭:“这雨不知道要下到什么时候去。”

“这里的气候和其他地方不一样。”明薇漫不经心道,“也许马上就停了,也许要下上三天三夜。”

李勇马上问:“什么?这个季节不应该有那么大的雨。”

“我说了,这里的气候不大一样。”明薇戳着自己盆子里的饭,“如果是我,我不会选择来这里徒步,太危险。”

孙天反问:“那你们为什么来这里?”

“都说了,我们是回乡探亲。”顾朗淡淡道。

这么一个落后偏僻的山林里,却有他们这两个如此出色的俊男美女,而且看衣着打扮都很时髦,怎么看都不像,但是他们也没有找到怀疑的地方,潦草地吃了顿饭。

外面的天虽然很黑,但是看时间不过才下午三点多一点,大家都不想睡觉,这么暗的天,也只能做点什么有益身心的活动。

顾朗用眼神问她,明薇一点都不希望在那么脏破的小旅馆里来点什么,因此用眼神拒绝了他:“打牌吧。”

其余人也兴致冲冲加入进来,在有意无意的对话中,明薇得知了面前几个人的来历,他们是网友,在一个群里认识,李勇发起了这次活动,其余人是响应者,大家虽然都没有见过面,可是一直在群里聊天分享徒步的经验,已经很熟悉了。

明薇暗暗想道,有点微妙啊,说熟悉是很熟悉,可是说不熟悉也不熟悉,这些人里,有没有可能是混进来的山本的徒弟呢。

不过她也就是想想而已,指不定那个倒霉的徒弟更惨,不小心被暴雨困在了山里,然后一跤摔落悬崖挂掉了呢。

牌越打越无聊,他们根本不是配合默契的顾朗与明薇的对手,输得极惨,明薇不禁道:“当初我的运气要是那么好,就不会输那么多钱了。”

这位大小姐当初在拉斯维加斯一夜豪赌,赢了百万以后输了近一亿的资产,这事儿让她耿耿于怀很久。

虽然她不把钱当钱,问题是她现在的资产也就几百个亿而已啊!乱来真的会破产的。

“人家出千,你怎么赢得过?”

“我不开心,我要赢回来。”

“就是你这种心态,所以越输越多。”顾朗无奈地摇了摇头,却也没有怎么怪她,有的时候人类社会就是这样奇怪,对于底层群众来说,吸毒、赌博都是犯法的,是很恐怖的,是不可饶恕的,可是对于某些人而言,不过是茶余饭后的乐子而已。

谁会在乎呢?明薇这样的人,就算一天到晚酗酒赌博,也不过是说她一句爱热闹爱玩儿而已。

人和人之间就是这么不公平。

张晴没参与牌局,一直坐在窗边看雨,过了好一会儿,她突然说:“你们有没有听见什么声音?”

“声音?”明薇马上竖起了耳朵,好像是听见了砰砰砰的敲门声,她站了起来,“有人在敲窗户?”

她胆子大,干脆探头到窗边去看,可是外面太黑了,根本什么都看不见,她干脆打开窗户,外头的暴雨立刻呼啸着卷了进来,把她淋了个湿透,明薇甩了甩头发,撑着窗户跳了出去,其余人正紧张地盯着窗看,却突然看见一个脑袋冒了出来,刘嘉吓得尖叫起来,顾朗倒是看清了那个头发披散的是明薇:“怎么了?”

“奇怪,”她趴在窗台上,“有些奇怪的痕迹,我去看看。”

“我去吧。”顾朗还没来得及把话说完,她就一矮身不见了,有一个爱冒险的女朋友也是很无奈的事情啊,顾朗心里想着,倒也没有太在意。

果然,过了二十来分钟,明薇又从窗户里爬进来了,打了好几个喷嚏:“冻死我了。”

“先回去换衣服。”顾朗摸了摸她的头发,“否则要感冒了。”

她打了个喷嚏:“这鬼地方还有热水?”

“我刚烧的。”这是绝对有先见之明的顾朗。

这家旅馆里没有热水器,只能靠热水瓶倒在脸盆里洗澡,卫生间自然也很小,明薇嫌热,只能开着门,顾朗就坐在正对着门口的桌前,一本正经地问她:“你没说发现了什么,大概是发现了什么?”

这句话颇为拗口,不过也不难理解,如果明薇什么都没发现,她早就骂骂咧咧抱怨起来了,可是一句话都没说,反倒是证明了她多半是看到了点什么东西。

她舀起一瓢热水从头往上浇落:“有一个人刚刚爬到窗下了,但是很奇怪,我沿着痕迹找过去,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被水冲刷走了?”

“不,痕迹很新,那么一会儿的时间实在是不大可能,你说如果有人在敲窗,我打开窗怎么看不见人?”她拧着头发,皱着眉,“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不过也许不是人,只是和人体积差不多的动物也有可能,这附近不是有条河么,可能是什么水生生物爬出来了,说不定是水猴子。”

顾朗托着头,看着她笑了起来:“如果是这样,下面的几个人要吓死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乖乖待在屋里,绝对不到处跑。”明薇刚说完,就听见楼下有慌乱的脚步声,她把水瓢丢回脸盆里,擦着身体走出来,“你看,胆子小还乱跑,迟早吓死。”

顾朗调侃她:“你以为人人和你似的,胆大包天。”

“我不是胆子大,我只是觉得没什么好怕的。”她从行李袋里捞出一件衬衫套进去,顾朗提醒她:“这是我的。”

“哦。”她面不改色继续穿,然后把衬衫塞进牛仔裤里,略微有些大,但是看起来很舒服的样子,“我就是拿你的。”

顾朗哭笑不得:“感情我的衣服不用钱是吧?”

“没,穿着舒服而已。”明薇把毛巾兜在头上吸干水分,“下去看看么,我估计楼下的人吓得不轻。”

顾朗没否认,随着她往楼下走去,他只是在想,那个旅馆的老板,该不会真的遇到了什么糟糕的事情吧?

他边走边想,谁料拐角处突然一个黑影冲过来撞进他怀里,顾朗马上感觉到…那是一个女人,他为了避免明薇吃醋,把手臂伸开以示无辜,手里端着的蜡烛被撞过来的人带来的风声吹得晃了晃。

顾朗还没开口呢,那人就尖叫了起来,明薇早就看清了那一头漆黑长发的拥有者,她脸立马拉长了:“喂!”

吃一堑长一智,以前凌岚的教训太深刻了,顾朗再也不敢拍拍对方以示安慰,哪怕只是纯粹的拥抱也不行,他只能很无奈地说:“怎么了,出什么事情了?”

张晴听见熟悉的声音,终于抬起头来,泪花涟涟,惹人怜爱:“有、有人在敲门。”

“然后?”

她的声音里带着哭腔:“门一开,人就不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不要想得太复杂,不是恐怖故事,也不是悬疑故事,只是一个梗而已

说真的,自从上班以后,我已经丧失了构思悬疑故事的能力了,每天上班浪费完脑细胞以后,下班面对着电脑只有你侬我侬的言情了,ORZ

太可悲了,我还没有放弃治疗,我要再努力一下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