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策点点头:“我们过去。”

四周暗香浮动,轻风拂过,送来几缕清新。秋禾引着他,在这石凳上坐下。

石凳冰凉,透着寒意,却挡不了那些少年往事。年轻总是气盛,图争个胜负输赢,他还在书院的时候时常邀了同窗好友来此地赏花吃酒。

冬季甚寒,雪化开又加剧,一行人倒是毫不介怀,说说笑笑,畅饮数坛。以致后来还害他生了场大病。

他嘴角不由得渐渐上扬,伸手探去:“当初我们有三人,这两张石凳可是争执了许久,不知何人来坐。”

秋禾笑道:“公子,现在有三张了。”

“哦,是吗?”

想来之后又有人砌了一张罢。成人之美,当然是好事。

见得公孙策总算是笑得自在,秋禾心下也松了口气,嘴贱的毛病又犯了起来:

“其实公子犯不着跟那么个女子争论,多有失风度啊。”他自是没料到自家公子有如此执着的信念,难不成是因为看不见周遭人的视线,所以也就不在乎了?

岂料,公孙策脸色一转,冷冷哼道:

“不过是一个俗人,以后莫再有交际便是。”

发现公孙策心情又阴沉下来,秋禾老实地住了嘴,明显知道自家公子对这个乡下丫头厌恶至极。说来也是,谁叫他家公子对书籍是素来爱护有加,最看不得有粗鄙之人糟蹋。

春日午后虽阳光正足,但多少还是有些微冷的,可公孙策极少这般出来闲逛,秋禾一时想劝他回去,一时又犹豫。

天空白云飘飘,湛蓝无际,此处远离市集,喧嚣甚少,倒是能使人平静心里。也难怪有那么多文人骚客喜来于此。

秋禾自没他那么多心思,垂着头正盯着对面的一株新草出神,忽而从头顶传来一声清脆的鸣叫,他猛然抬头,几丈外的屋檐上飞来一只黑蓝色的鸟,他喜出望外。

“公子,公子你看!是黑鸣!”

公孙策只颔了颔首,并未说话。

秋禾喊了几嗓子才发觉自己说错了话,胆怯地瞧了公孙策一眼,好在后者并未有甚异样。

飞得近了才看清那原是一只老鹰。

这鹰说来也奇,浑身是黑蓝相间的羽毛,头顶还有一撮银蓝色的毛,乍一看去眼色锐利,竟吓得人不敢靠近。

那鹰扑哧一下直落到公孙策肩头,头四处转了转,又在他肩上寻了个舒服的位置站着。

嗅到它身上的味道,公孙策眉头一皱,略有不悦:“不是叫人给你准备了吃的么,还跑到野外去逮兔子作甚,弄得一身血腥味。”

“公子,黑鸣怎么说也是有野性的,逮几只兔子才是老鹰的天职嘛。”

秋禾一面替黑鸣打着圆场,一面小心翼翼取下它脚上的竹筒,打开来看。

“啊,公子,是老爷来的信,叫咱们赶快回去!”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这下子不必他费口舌了。

“什么事,有说吗?”

“没有,只说叫咱们快些回去。”

“哦,那就回去吧。”

公孙策其父乃是庐州知州,当朝从三品,论及官位也是不小了。可如何爬上这个位置的说来也全凭一个运气。

当年公孙怀仁只是一介穷书生,从偏远的小县城赶路来庐州参加乡试,哪想半路盘缠用光只差没饿死在荒郊野岭。幸得有一路过的富商正赶着货物去庐州,便施予援手救了他一回,更赠数两银子助他考取功名。

公孙怀仁颇有书生气概,说是哪日高中必定回来重谢。

这运气来了,天也挡不住,公孙怀仁乡试之后进京师会试,而后又顺利进入殿试,正巧就中了个榜眼。

宋朝有一风气,但凡高官财主都喜“榜下捉婿”,考中科举的士人成了豪富之家的抢手货色,这公孙怀仁自然也没不例外,娶了美娇娘仕途又顺,一路蹦跶蹦跶就被派遣到庐州来当知州了。当然,知恩图报四个字他谨记在心,自不忘当年之事,所以上任之后自许那富商不少方便,两人一来二去,就结成了至交好友。

*

“小姐,小姐,你等等我……”

尘湘跑得极快,加之又学过武,但凭一个丫头自然追不上。

丁宁跑的是几近昏厥,好在此刻尘湘停了下来,她是累得直喘气。

“小……小姐啊,你跑那么快干嘛啊……”

“废话。”尘湘咬咬牙,没好气地瞪她一眼,“我不跑那么快,难不成在那儿杵着给人家当笑话看啊?”

一天好好的心情给个瞎子破坏了,虽说她是有那么一点不对,可方才吵架明明是那人占的上风,最后还得让她给人家指指点点,说到底吃亏的还不是她?

“这又怎么了……”丁宁揉着腰,勉强直起身子,“小姐你出的丑还少了么,也不差这点啊。”

“喂。”尘湘眯着眼睛看过去,“我怀疑你是不是我养的丫头,胳膊往外拐啊你。”

这下好,自家丫头都帮着外人说话,亏难她还惦记着方才替她出气那一阵子跟人家对骂的场面。说不得说不得,真真是说不得。

“好了,小姐,你就别生气了,我看那位公子面生得很,不像是常住庐州的。你就莫跟一个外乡人赌气了,气多了自家身子骨儿不好,以后你拿什么力气跟红啸打啊?”

这话说得实在,尘湘想了想,也是。自小她吃了亏以后是发誓不与读书人打交道的,既是如此,顶多算自己倒霉,回家闹腾一宿也就过去了。

“老爷说了今日不能玩太晚,咱们还是先回去吧。”

尘湘连眼皮也没有抬:“你没见我正在往家里赶么?”

自己那个爹什么都好,就是爱热闹,最喜家里人多,家丁丫头的请了一大帮子,没大生意的时候,蹴鞠杂耍样样往家里搬。幸好家里钱多,否则哪个经得起他如此挥霍。

庐州城东北,三梅街街头乃是城内最大的一座宅院,堪比知府大人的府宅。内有假山庭院,楼阁回廊,真真应了那句“亭台水榭出重霄,万家灯火一家繁”。

“小姐回来啦!”

门口的家丁眼尖,老远就看见尘湘带着丁宁慢悠悠走过来,忙回转身往屋里嚎了一嗓子。

“沈管家,小姐回来了!”

接而听着一连串传话的声音。

“小姐回来了。”

“小姐回来了。”

“小姐回来了”

……

本已见惯此场景,尘湘还是由不得抹了抹头上的汗水。

沈管家刚从厨房里出来,一听此声,忙撩起衣袍下摆,快速奔了过来。

“小姐你可算回来了,老爷在前厅问了几次了。赶紧的,前去用饭吧。”

衣服还没来得及换就被老管家一路扯进了前厅,那脸上之笑容让尘湘看了不禁头皮发麻——这是要吃饭还是要吃她?

前厅门大敞着,沈老爷可谓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爽朗笑道:“我嘴里才念叨着人呢,这就回来了。”

刚踏进屋门,桌上那丰盛得险些没亮瞎她眼的菜就映入目来,沈老爷坐在上座,连朝她挥手:

“湘儿,快来,坐这儿。”

尘湘只觉得右眼皮狂跳不止,再看周遭一群家丁仆人看着她两眼放光的阵势,直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今日非她生辰,亦非自家爹爹的生辰,寻常虽也吃得不差,但如今这……这只有圣上南巡时才享受得了的东西……叫她如何不惶恐。

难不成,爹爹生意上有什么岔子,要有求于她?亦或是,生意失败,家财散尽,要卖了她以回转资金?更或者,她身体里含着无价之宝,他爹想杀了她以取宝藏出来?这跟杀鸡取卵有什么分别!一联想到鸡,白日里那书生的模样再度浮现在脑海,一股气直窜上脑门。

尘湘刚坐好,偏偏不巧,沈老爹亲切地夹了一筷子鸡胸脯肉放在她碗里,柔声道:“来来来,这是上等雪莲熬制的,凉了可就不好吃了。”

看来她今日必定与鸡有一段渊源。

满心忐忑与不安的吃了几口,却没尝出什么味来。这感觉不必说简直是如坐针毡,让她怎生吃得下去。尘湘叹了口气,放下筷子。

“怎的了?可是这菜不好吃?没关系,再来尝尝这道千年王八汤,大补的。”

……

神情复杂地盯着自己手里黑不溜秋的汤碗约有半盏茶时间,尘湘终是抿了抿嘴,转头过去。

“爹啊,您有话就直说,犯不着这样。”

她只是会功夫,可还没冲动到连自个儿爹都会打的地步。

“湘儿果真聪明,一猜就猜中了。咱们父女两就应了那句‘心有灵犀一点通’啊!”

尘湘懒得告诉他其实待看这般情景,正常人也推算得出来。罢了罢了,也不知这一桌子菜花了多少银两,不吃岂不是浪费。

她端起那碗大补汤,舀了一勺子灌进口里,已然不烫了,她索性凑到嘴边喝起来。

沈老爹搓了搓手,笑得何其委婉:“其实也没什么大事。”

“爹给你定了桩婚事。”

“噗——”

她若说她现在已有想打她爹的冲动,不知道算不算晚?

第3章 【花园·偶遇】

“不可!”

未等公孙怀仁把下面一句话说出口,公孙策已冷着脸回绝他,握着扇子的手徒然一紧。

“哎,阿策,爹还没说完呢……”

“此事不必再言。”话说得很明白,无非只是还想看看他会不会松口。

端得是如此干脆地拒绝,公孙怀仁也早料到会有这般,自家儿子何等性格他又不是不知晓,打小就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吃软不吃硬,所以,这件事虚得软磨硬泡,慢慢耗,时间久了谅他也不得不从。

想到此处,他不由顿生笑意,看得一旁的秋禾毛骨悚然。

“阿策啊,沈家当年可是接济了你爹爹,若不是他们一家,我怎考得上功名,又怎有如今的地位呢。”

公孙策不以为意地抬起手边的白瓷茶杯,掀开盖来刮了刮上面的茶叶。

“被接济的人可是爹爹你,又非是我,若要娶,怎么的也轮不上孩儿。”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的——”

好嘛,这小子到会转矛头,还以为他去了一趟京师长了多少见识,别的没见倒是这嘴,比以往更不饶人了。

实在不行,那得搬救兵来才可。

公孙怀仁轻咳一声,忽而极为正色,仰头望看那满天星云:“你们这门婚事是当初你娘与沈家娘子同时有孕,指腹为婚的。我对不起你娘,现如今想要完成她的心愿亦是不能,你不看在我的面子上,也要看在你过世的娘的面子上,成个亲又不是什么难事。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娶妻乃是天经地义。

为父知道你心高气傲,一般的姑娘断断不能入眼。人家沈姑娘我可是见过,温婉文雅,相貌可人,相信定是你所喜的。”

就知道每每说不过他总会把娘搬出来,公孙策无可奈何,拿着茶碗却无心再喝,沉吟良久方叹道:“爹的一番好意,孩儿心领。只是我现在这幅模样,莫说是个一般的姑娘,便是乡下农妇只怕也看不上眼。试问谁好端端的放着常人不嫁非得嫁我一个瞎子?要是非钱财定也另有所图。若都不然,只怕也是你们一厢情愿,原得当年的情谊,非要害了人家好好的一个姑娘家。

我不是不想娶,但时候未到,况且我也尚年轻,成亲之事言之过早。说来……就算是长得貌美又有何用?我终究是看不见的……”

“哎,爹向你保证,你这眼睛绝对是能治好的!你可知那位江湖上颇有名气的长须道人?他的医术绝非这些市井大夫能比,我已派人前去寻他,等寻了他来,必定能医好你。”

他爹一向很执着,公孙策不由摇摇头,淡淡道:“其实我这样已经很好,自与觉明大师结交之后许多事也看开了。爹爹就不用再费心我的眼睛,专心治理好庐州才是要紧。”汴梁多少大夫替他看过都说无药可医,回天乏术。一个江湖术士又能有多大能耐?

“觉明?他觉明是个和尚能懂什么!”说了一席话,公孙怀仁已有些不满,“阿策,不是爹爹说狠话,你现在不比从前了。能有沈家那么个好人家的闺女肯嫁给你,那是你的福分,以后只怕求都求不来的!”

“老爷!”秋禾实在听不过去,“您怎么能这么说少爷呢!”

“没你说话的份!”公孙怀仁劈头骂过去,“别以为去开封风光了几日就能回来当主子了,没大没小的!”

怨不得说不得,秋禾只好闷着头不敢开口。

*

春夜微风正凉,混合着香炉中的香气,飘来时别有幽意。

丁宁忐忑不安地敲响房门,就听见里面传出尘湘极其不耐烦地声音:

“都说了不饿也没胃口,早些回去,少来惹我!”

以往尘湘发火都是小打小闹,脾气也表现得颇为明显,今日这话听起来十分压抑,丁宁估摸着那是怒火中烧,焚心似火,故而造成发音有误,若此刻不逃,只怕命不久矣。

她在原地又转了转,这才捧了托盘小心翼翼地溜回厨房。

房内,倒不是常见姑娘家闹腾时那锅碗瓢盆一阵胡摔的狼藉场面,桌前茶杯摆放得整齐,床上枕头尚是完好,总之——干净整洁得很。

尘湘就坐在床边发呆,发髻未散,钗子未取,可已是一脸颓废不堪的模样。

红啸垂头丧气地趴在地上,无聊的摇了摇尾巴,闷闷地朝尘湘嚎了一声。后者无知无觉。

对手弃权了,红啸只能有一下没下地咬着地上的毯子。

尘湘这才往它那儿看了一眼,啧啧,口水都浸湿了半张毯子,看来明日得叫人换一张来了。

随即又觉得心里不悦。倒不是说她不愿意嫁人,说起来她今年都快二九了,也到了该谈婚论嫁的时候,这个她自然不反对。可是,可是!

嫁谁不好偏偏要嫁给一个书生!她平生最看不得书生,一个个捧着几本蓝色封皮的书走在路上还“之乎者也”,真真要命。

其实,她厌恶书生也不是平白无故的。只因得幼年时爹爹给她请了个资深秀才,如今想起来都还历历在目,那人已经七十好几了,头发花白,颚下的白须直垂到小腹之上。

沈家老爷当时也是商务繁忙,隔三差五往外边跑,尘湘三岁没了娘,当然无人理会这档子事。

那老秀才便在她家中作威作福,每日功课数起来竟有十本书,现在想想都觉得胆寒。

哪知,她又天生不是个读书的料,几日下来已把那老秀才气了个半死,拿了竹棍打了她几回,当时年纪小,禁不得吓,反生了场大病,睡了几天几夜。

沈老爷闻此消息快马加鞭连夜赶回来,看得他家宝贝闺女快剩了半条命当下就把那个老秀才辞退了。

后来尘湘身子倒是转好起来,可就见不得书生,经历这事沈老爷也受惊不小,再不强迫给她请先生,只拜托了一位习武的朋友教习她练家子。

所以,至今尘湘依旧对书生无甚好感,现还要她嫁一个书生,那岂不是成天都得对着那张脸?不如现下一掌拍死她好了。

听说对方的爹还是鼎鼎有名的大官?那嫁过去也顶多是个大官的儿媳,又不是官家夫人,有甚意思?

还听说,对方长得很俊秀?

啧啧,俊秀又不能当饭吃,她若是告诉人家,每日晨起时会无事与自家养的狼犬鏖战一番,想来这位书生大人会吓得脸庞煞白而后惨叫着离去吧……

哎,书生……麻烦的书生……

*

日头尚早,离得午饭还有段时候。今日才起时公孙策就被秋禾唤着出来,扬言是要去庐州梨花园逛逛,虽感觉这其中有怪,但公孙策还是一言不发地随着他往梨花园走。

都说阳春三月,堆雪梨花,实则就这般望去,倒不是雪如梨花,反是梨花似雪了。满满载载的挂了一梢头,竟颇有些冬日趣味。

知道自家公子是看不见的,但嗅着空气中的梨花香,着实也胸中开阔,精神舒畅,秋禾偷偷瞄着公孙策的表情,只觉得他神色愉悦不由得大松口气。

经昨日之事后,夜里老爷就来找过他,说是明日晌午已与沈家小姐约好了去梨花园赏花,两人也见上一面。据老爷原话交代:年轻人么,不都图个清雅浪漫嘛!这园子里头风景又好,又幽静异常,无闲人打扰。两人指不定就谈谈摆摆说到一块儿了,再谈谈摆摆就喜笑颜开了,之后必然会饿,饿了定要吃饭,于是就一路谈谈摆摆往酒楼里去,这最后谈谈摆摆……就成了也说不准呢。

秋禾咽了咽口水,生生把那句“少爷看不见,风景再好也谈谈摆摆不起来啊”给吞了回去。